金丹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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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奧旨,窮微極妙,而可以讨尋也。
洞玄妙之真說。
洞者,智之照曜無礙,為之通也。
玄者,水火也。
水色黑日玄冥,火色赤日丹玄。
老君歌日:黑金取精赤取髓,解取赤黑藥無比。
用赤入黑保長年,用黑入赤天仙矣。
颠倒兩法總稱玄,黑能化赤赤能仙。
是也。
妙者,二玄之妙。
水精為月,火精為日,輪還洞虛,變化萬物,其妙大焉。
又經日:水能生萬物,聖人獨知之。
又曰:兩無宗一有,靈化妙難窺。
故言妙也。
真經雲:言不苟造,論不虛生。
非丹成得道,而不可着其經訣,此聖人之誡,則《金碧》、《參同》、《太易》,為之真訣也。
因知窈窈冥冥,其中有精, 知者,因《金碧》、《參同》,真說金丹玄妙,然始知窈冥之中有精。
太上日:惚兮恍,其中有象。
恍兮惚,其中有物。
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是也。
其又水日玄,窈火日丹,冥窈者深也,冥者昧也。
水則外暗内明`而深,火則外明内暗而昧。
精者,水火之中有精。
《日月混元經》日:鼎為天地,藥為日月,水火為陰陽。
汞不呈材,金不露形。
汞在朱砂中,如日之有烏。
金在黑鉛中,若月之有兔。
日之盈昊,可以見朱砂水銀。
月之滿虧,可以見黑鉛白金。
不呈村與露形者,俱言隐也。
既乾坤為鼎,日月為藥,日月在鼎中,精魄居日月内,豈可得而見邪,故不呈材。
貫丹田之一氣, 貫者,通連之義也。
經日:天有三玄,日月星也。
人有三真,三丹田也。
三寶,鉛汞砂。
一氣者,真·道也。
真氣潛運,在天為三光,在人為三田,在地為三寶。
故言貢丹之田,一氣也。
察水火之兩名。
夫道無形而不可睹,視之不見,聽之無聲,潛運而生水火。
乃察水一火二,其數有三,而三生萬物,因察知而制之也。
分布四象, 分布者,一氣運行,分布在北為冬,坎象。
在東為春,震象。
在南為夏,離象。
在西為秋,兌象也。
陶煉五行。
陶煉者,涎壇也,镕鑄也,皆造化之名,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
古歌日:五行深妙義難思。
又日:細視五行君自見。
又日:為複四象成,為複五神作。
夫一氣分為陰陽,運為四時,終為五行。
亦若人有四肢,加之以頭,謂之五行。
故運火之時,鼎中真氣而分陰陽,陰陽生四象,四象畢而成五行。
故李真人日:水一金四,為之戊土。
火二木三,為之己土。
皆以運火成功,而自金造化,故言修煉矣。
駐日魂而呼月魄, 駐者,不動之義。
《長生篇》:日魂月魄,乾坤體成。
日魂金烏,月魄玉兔。
魂魄呼吸,烏蟾吞吐。
修煉大丹之時,雖魂魄呼吸而不動也。
遵虎性而契龍情。
遵者,依也,禀也。
虎者,西方白虎。
性者,道之紀也。
契者,以物合物謂之契。
今以情合性,故言契。
龍者,束方青龍也。
夫大丹之有龍虎情性,如人之有肝肺情性。
肝青屬木為龍,肺白屬金為虎。
又日:龍為情,虎為性,情性相依還返,自然之義也。
又日:性主於内,立緻鄞鄂。
情主營外,築垣城郭。
又日:情性於人非外物也,龍虎於物非維類也。
龍虎故言遵依也。
於是演易示期, 演,伸也。
易,《周易》也。
夫《易》論天地之道,聖人演而立教,令修大丹而有期程。
大道玄妙,變化之氣始從十一月,中氣為之,天正之時,而生一陽,至四月極,而成乾體。
又從五月,中氣而生一陰,至十月極,而成坤體。
此皆演其日月之數,而成變化之期,故此言。
杓星設位。
杓者,北鬥之杓,柄星也。
正月杓指寅,二月杓指卯,三月杓指辰,随其月建,杓指而行。
設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言運火之上,設此十二位,而觀杓星也。
循豐翼而散彩, 循者,輪也。
箕者,二十八宿束方之星。
翼者,南方之宿也。
散彩者,言運火之時,如太陽行其二十八宿,循輪而散彩也。
箕者,月初三日而見也。
翼者,十五日月就圓也。
外運其火,内循律曆,而散彩。
綿艮兌而通氣。
綿,連不斷也。
經日:山澤相連,艮兌通氣。
艮屬土,位屬束北。
兌屬金,位居正西。
巳酉醜,金之位。
又艮卦納丙,兌卦納丁,故言通氣。
播刑德而合剛柔, 播,施也。
刑,殺也。
德,生也。
經日:德主生起,刑主伏殺。
合,聚也。
剛,火金也。
柔,水木也。
言運火播施真氣,至春得為生,秋刑而殺,水火金木,剛柔相合,皆應節侯而成丹。
入#1中宮而歸戊己。
此言金木水火,而俠刑德剛柔,而入於中官,歸戊己之土,水金為戊,木火為己。
爾乃九還變态, 爾,猶時也。
九者,極陽之數。
《算經》日:數隻有九,十則歸一。
又經日:日者太陽,其數有九。
故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兌七,艮八,離九。
還者,巡這之義。
言運火之時,大鼎之内,真神之氣,同太陽天上日行一度,五日一候,變化萬物,至十月而罷其數,返而歸一,故言九還變态。
七返呈妍。
七者,兌金也。
去而複來,謂之返。
妍,端正之義也。
兌為月窟,月始去右轉,從南奔束北,入土下,改易不定,卻至西方本位,而呈其妍。
茲由外貞而内順, 茲由,此也。
外貞者,天。
内順者,地。
大藥亦如雞卵,白在外為貞,黃在内為順,抱伏暖氣,而成鎢者,由此内黃外白,而貞順也。
其乃玄之又玄。
玄者,水火也。
大道運一氣而生水火,是一玄也。
後聖人法天地,運水火而成神丹。
是又玄。
當其火束旋而為龍,水西轉而為虎。
夫天輪左轉,日月五星右旋。
天輪左轉,運之以四時。
日月右旋,化之以萬物。
故朱砂色赤象火,為位居南方,為朱雀,束旋則朱砂中出水銀也。
色青象木也,位居束方,為青龍也。
鉛色黑屬水,位居北方,為玄武,西轉則黑鉛中生白銀也。
故曰火束旋而為龍,水西轉而為虎。
此言大鼎之真氣潛運,象天輪者左轉,象日月五星者右旋,并在鼎中一氣所為,非外物也。
古歌日:龍不在東淇,虎不在西膚。
若向一元求,昭昭知臧否。
若向束西求,有目亦如瞽也。
虎脫胎而育子,龍辭雲而緻雨。
虎者,金也。
白金既離黑鉛之胎,還自為母,亦養育其子,故言脫胎育子。
龍辭雲而政雨者,雲藏山岫之中,如朱砂氣也。
水銀既出朱砂之中,為束方青龍,而緻雨而潤萬物也。
豈唯先白黑而後黃,抑亦始水火而終土。
此同論水銀朱砂之道也。
先亦始也白黑者,言朱砂中水銀也。
水銀,言水則有黑象,言銀則有白象。
始水火者,朱砂為火,水銀為水,則是水銀在砂未出之時,故言始水火也。
既朱砂水銀有白有黑,有火有水,有其四象之色,乃法天象地,運火修之,而随四時,終畢而皆歸土矣。
舍南取北, 夫取之與拾,經有三途。
初乃拾北取南,後又拾南取北。
此何,緣君位在北,而臣在南。
則君為君,臣為臣。
複君卻為臣,臣卻為君,故拾南而取北。
甲乙宗祖。
宗祖者,天地也。
甲乙者,十幹也。
甲乙壬癸丙丁戊己庚辛,十幹者,如天地覆載萬物也。
故乾卦六爻,下三爻納甲,上三爻納壬。
紳卦六爻,下三爻納乙,上三爻納癸。
故言甲乙宗祖。
神水聖石, 夫水之與石,有凡有聖。
如人之亦有幾聖。
夫欲自凡成聖者,但能離形去智,集體黜聰,身如槁木,心如死灰,已至于道也。
水者水銀,石者朱砂。
朱砂水銀,未依法制之時,則為凡也。
及立鼎器,法天地,運一氣,生陰陽,
洞玄妙之真說。
洞者,智之照曜無礙,為之通也。
玄者,水火也。
水色黑日玄冥,火色赤日丹玄。
老君歌日:黑金取精赤取髓,解取赤黑藥無比。
用赤入黑保長年,用黑入赤天仙矣。
颠倒兩法總稱玄,黑能化赤赤能仙。
是也。
妙者,二玄之妙。
水精為月,火精為日,輪還洞虛,變化萬物,其妙大焉。
又經日:水能生萬物,聖人獨知之。
又曰:兩無宗一有,靈化妙難窺。
故言妙也。
真經雲:言不苟造,論不虛生。
非丹成得道,而不可着其經訣,此聖人之誡,則《金碧》、《參同》、《太易》,為之真訣也。
因知窈窈冥冥,其中有精, 知者,因《金碧》、《參同》,真說金丹玄妙,然始知窈冥之中有精。
太上日:惚兮恍,其中有象。
恍兮惚,其中有物。
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是也。
其又水日玄,窈火日丹,冥窈者深也,冥者昧也。
水則外暗内明`而深,火則外明内暗而昧。
精者,水火之中有精。
《日月混元經》日:鼎為天地,藥為日月,水火為陰陽。
汞不呈材,金不露形。
汞在朱砂中,如日之有烏。
金在黑鉛中,若月之有兔。
日之盈昊,可以見朱砂水銀。
月之滿虧,可以見黑鉛白金。
不呈村與露形者,俱言隐也。
既乾坤為鼎,日月為藥,日月在鼎中,精魄居日月内,豈可得而見邪,故不呈材。
貫丹田之一氣, 貫者,通連之義也。
經日:天有三玄,日月星也。
人有三真,三丹田也。
三寶,鉛汞砂。
一氣者,真·道也。
真氣潛運,在天為三光,在人為三田,在地為三寶。
故言貢丹之田,一氣也。
察水火之兩名。
夫道無形而不可睹,視之不見,聽之無聲,潛運而生水火。
乃察水一火二,其數有三,而三生萬物,因察知而制之也。
分布四象, 分布者,一氣運行,分布在北為冬,坎象。
在東為春,震象。
在南為夏,離象。
在西為秋,兌象也。
陶煉五行。
陶煉者,涎壇也,镕鑄也,皆造化之名,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
古歌日:五行深妙義難思。
又日:細視五行君自見。
又日:為複四象成,為複五神作。
夫一氣分為陰陽,運為四時,終為五行。
亦若人有四肢,加之以頭,謂之五行。
故運火之時,鼎中真氣而分陰陽,陰陽生四象,四象畢而成五行。
故李真人日:水一金四,為之戊土。
火二木三,為之己土。
皆以運火成功,而自金造化,故言修煉矣。
駐日魂而呼月魄, 駐者,不動之義。
《長生篇》:日魂月魄,乾坤體成。
日魂金烏,月魄玉兔。
魂魄呼吸,烏蟾吞吐。
修煉大丹之時,雖魂魄呼吸而不動也。
遵虎性而契龍情。
遵者,依也,禀也。
虎者,西方白虎。
性者,道之紀也。
契者,以物合物謂之契。
今以情合性,故言契。
龍者,束方青龍也。
夫大丹之有龍虎情性,如人之有肝肺情性。
肝青屬木為龍,肺白屬金為虎。
又日:龍為情,虎為性,情性相依還返,自然之義也。
又日:性主於内,立緻鄞鄂。
情主營外,築垣城郭。
又日:情性於人非外物也,龍虎於物非維類也。
龍虎故言遵依也。
於是演易示期, 演,伸也。
易,《周易》也。
夫《易》論天地之道,聖人演而立教,令修大丹而有期程。
大道玄妙,變化之氣始從十一月,中氣為之,天正之時,而生一陽,至四月極,而成乾體。
又從五月,中氣而生一陰,至十月極,而成坤體。
此皆演其日月之數,而成變化之期,故此言。
杓星設位。
杓者,北鬥之杓,柄星也。
正月杓指寅,二月杓指卯,三月杓指辰,随其月建,杓指而行。
設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言運火之上,設此十二位,而觀杓星也。
循豐翼而散彩, 循者,輪也。
箕者,二十八宿束方之星。
翼者,南方之宿也。
散彩者,言運火之時,如太陽行其二十八宿,循輪而散彩也。
箕者,月初三日而見也。
翼者,十五日月就圓也。
外運其火,内循律曆,而散彩。
綿艮兌而通氣。
綿,連不斷也。
經日:山澤相連,艮兌通氣。
艮屬土,位屬束北。
兌屬金,位居正西。
巳酉醜,金之位。
又艮卦納丙,兌卦納丁,故言通氣。
播刑德而合剛柔, 播,施也。
刑,殺也。
德,生也。
經日:德主生起,刑主伏殺。
合,聚也。
剛,火金也。
柔,水木也。
言運火播施真氣,至春得為生,秋刑而殺,水火金木,剛柔相合,皆應節侯而成丹。
入#1中宮而歸戊己。
此言金木水火,而俠刑德剛柔,而入於中官,歸戊己之土,水金為戊,木火為己。
爾乃九還變态, 爾,猶時也。
九者,極陽之數。
《算經》日:數隻有九,十則歸一。
又經日:日者太陽,其數有九。
故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兌七,艮八,離九。
還者,巡這之義。
言運火之時,大鼎之内,真神之氣,同太陽天上日行一度,五日一候,變化萬物,至十月而罷其數,返而歸一,故言九還變态。
七返呈妍。
七者,兌金也。
去而複來,謂之返。
妍,端正之義也。
兌為月窟,月始去右轉,從南奔束北,入土下,改易不定,卻至西方本位,而呈其妍。
茲由外貞而内順, 茲由,此也。
外貞者,天。
内順者,地。
大藥亦如雞卵,白在外為貞,黃在内為順,抱伏暖氣,而成鎢者,由此内黃外白,而貞順也。
其乃玄之又玄。
玄者,水火也。
大道運一氣而生水火,是一玄也。
後聖人法天地,運水火而成神丹。
是又玄。
當其火束旋而為龍,水西轉而為虎。
夫天輪左轉,日月五星右旋。
天輪左轉,運之以四時。
日月右旋,化之以萬物。
故朱砂色赤象火,為位居南方,為朱雀,束旋則朱砂中出水銀也。
色青象木也,位居束方,為青龍也。
鉛色黑屬水,位居北方,為玄武,西轉則黑鉛中生白銀也。
故曰火束旋而為龍,水西轉而為虎。
此言大鼎之真氣潛運,象天輪者左轉,象日月五星者右旋,并在鼎中一氣所為,非外物也。
古歌日:龍不在東淇,虎不在西膚。
若向一元求,昭昭知臧否。
若向束西求,有目亦如瞽也。
虎脫胎而育子,龍辭雲而緻雨。
虎者,金也。
白金既離黑鉛之胎,還自為母,亦養育其子,故言脫胎育子。
龍辭雲而政雨者,雲藏山岫之中,如朱砂氣也。
水銀既出朱砂之中,為束方青龍,而緻雨而潤萬物也。
豈唯先白黑而後黃,抑亦始水火而終土。
此同論水銀朱砂之道也。
先亦始也白黑者,言朱砂中水銀也。
水銀,言水則有黑象,言銀則有白象。
始水火者,朱砂為火,水銀為水,則是水銀在砂未出之時,故言始水火也。
既朱砂水銀有白有黑,有火有水,有其四象之色,乃法天象地,運火修之,而随四時,終畢而皆歸土矣。
舍南取北, 夫取之與拾,經有三途。
初乃拾北取南,後又拾南取北。
此何,緣君位在北,而臣在南。
則君為君,臣為臣。
複君卻為臣,臣卻為君,故拾南而取北。
甲乙宗祖。
宗祖者,天地也。
甲乙者,十幹也。
甲乙壬癸丙丁戊己庚辛,十幹者,如天地覆載萬物也。
故乾卦六爻,下三爻納甲,上三爻納壬。
紳卦六爻,下三爻納乙,上三爻納癸。
故言甲乙宗祖。
神水聖石, 夫水之與石,有凡有聖。
如人之亦有幾聖。
夫欲自凡成聖者,但能離形去智,集體黜聰,身如槁木,心如死灰,已至于道也。
水者水銀,石者朱砂。
朱砂水銀,未依法制之時,則為凡也。
及立鼎器,法天地,運一氣,生陰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