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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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甚遠。
竊以為肝大者,其外必有腰脅脹痛,不能轉側之證。
仲景曰:肝中風者,頭目,兩脅痛,行常伛,令人嗜甘,如阻婦狀。
又曰:肝水者,其腹大,不能自轉側,脅下腹痛,時時津液微生,小便續通。
蓋肝之體,後近于脊,下藏于季脅,一經脹大,便僵痛不能俯仰轉側矣,甚則腰不能伸而行伛矣;其敗也,上下氣絕,下為大便滑洩,注液五色,小便膿血膏脂,時時欲起,煩躁不甯,少腹拘急不仁,兩肋骨如毆傷,脅内脹極,欲人重按其上,膝胫時時轉筋,神昏谵語,嘔哕不納水谷,目直欲脫,不能見人,唇鼻青慘,或面色紫濁,脈象牢堅,硬如鐵箸,如此者,預之短期矣。
所謂摸試者,揣其季脅空軟之處,其内堅硬脹急,即是也。
吾得此義,凡治瘧疾,必問其未發之先,與既止之後,腰脅脹痛不轉,是肝體已大矣;若正發之時,腰脅脹痛,瘧止即愈者,是血尚未壞,即預加行血藥于劑中以疏之,往往默收奇效。
時人不知用藥之義,有指為怪僻支離者。
卷四 證治類 富貴貧賤攻補異宜其說有辨 前人皆謂:富貴之病利用補,貧賤之人利用攻。
初未臨診之時,亦深以此語為數,乃至今而覺其非也。
富貴之人,安居濃奉,髒腑經絡,莫不痰涎膠固,氣機凝滞,不能流通,故邪氣據之而不得去者,非正氣之不足,乃正氣之不運也。
治之宜重用攻散,且氣血充裕,能任攻散者,正此輩也;若重之以補,是益之滞矣。
貧賤之人,藜藿不充,敗絮不暖,四時力作,汗液常洩,榮虛衛散,經脈枯槁。
及至有病,初起隐忍,勞役不辍,勢至重困,乃始求醫,故其邪氣之不去者,非正氣之不運,實正氣之不足也。
治之須助正氣,正氣一充,其氣機之流利,自能鼓舞驅邪,非似富貴安逸者之氣滞,必待重施攻散也。
吾每診貧賤力食之人,病脈或粗大挺硬,或短弱細微,起伏總是無力,應指總是少神,求似富貴之脈之洪滑搏結者,殊不多觏也。
蓋富病屬氣血之郁滞,貧病屬氣血之匮乏。
若謂筋骨柔脆與堅強之不同也,此在無病時則然耳!每治貧病,佐以參、術、歸、地,其效甚捷。
此無他故也,地瘠者易為溉,氣滑者易為滋也。
《内經》曰:形苦志樂,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
是溫助其氣而運之,形已苦者,不得複開洩也。
形樂志樂,病生于肉,治之以針石;形樂志苦,病生于脈,治之以灸刺。
是形樂者,皆有血實決之之義也。
若攻苦之士,家徒四壁,謀道謀食,百計經營,此又不得與膏粱酣豢者同論矣。
故形苦志苦,病生于困竭,治之以甘藥,謂表裡榮衛俱不足也。
形苦宜補,形樂宜瀉,不校然可睹耶! 卷四 證治類 病後調補須兼散氣破血 東垣謂:參、術補脾,非以防風、白芷行之,則補藥之力不能到。
慎齋謂:調理脾胃,須加羌活,以散肝結。
此皆發表散氣之品也,是能運補藥之力于周身,又能開通三焦與經絡之滞氣也。
此外尚有川芎、烏藥、香附、降香、白檀香、郁金,皆可選用,以皆芳香,有通氣之功也。
防風、秦艽,尤為散中之潤。
若味辛者,不可混用,味辛則燥,能耗津液矣。
滑伯仁謂:每加行血藥于補劑中,其效倍捷。
行血之藥,如紅花、桃仁、茜草、歸須、茺蔚子、三棱、莪術之屬皆是也。
葉天士亦謂熱病用涼藥,須佐以活血之品,始不緻有冰伏之虞。
蓋凡大寒、大熱病後,脈絡之中必有推蕩不盡之瘀血,若不驅除,新生之血不能流通,元氣終不能複,甚有傳為勞損者。
又有久病氣虛,痰涎結于腸胃,此宜加滌痰之品,如蒌皮、焦楂、蒲黃、刺蒺藜、牡蛎、海蛤粉、海浮石、青黛、石膏,皆可随寒熱而施之。
行血之藥,以水蛭為上,虻蟲、蟲、蛴螬次之。
壞痰之藥,以硼砂為上,礞石、皂莢次之,今人已不敢用矣。
痰本血液,非津水之類也,世以茯苓、澤瀉利之;血屬有形,瘀積膜絡曲折之處,非潛搜默剔不濟也,世以大黃、芒硝下之,大謬。
着有《痰飲分治說》、《仲景抵當湯丸解》,具在集中,可以互覽。
卷四 證治類 病在腸胃三焦大氣流行空虛之部與淫溢滞經脈膜絡曲折深隐之部其治不同 虞天民曰:水腫之病,因脾土氣虛,肝木氣逆,而水濕妄行也,雖有停痰留飲,實無郁積脫固,故參、術為君,佐以清金、利濕、去熱,即有十全之功。
彼黃腫者,或酒疸,或谷疸,沉積頑痰,膠固郁結于中,土氣外溢而黃也。
故以蒼術、濃樸、香附、陳皮之類,以平土氣之敦阜;鐵粉、青皮之類,以平木氣之橫逆;加以曲,助脾消積。
黃退之後,再用參、術,以收全功。
此标而本之之治也。
若二病互易而治,禍不旋踵。
胡玉海曰:傷寒至舌苔黑,邪氣已入太陰,可更衣散下之。
服之,或一周時,大便無有不解者。
如服到解而不解之時,肝髒已無粘滞,毒盡歸于闌門,可即用大黃下之。
何則?人之真陰藏于肝,大黃為脾經之藥,必待毒不沾連于肝,方可用之。
如此分其先後,則真陰不傷,元氣易複也。
按:此必先用甘寒生津、活血之劑,清血分之熱,使熱毒浮載于空分,乃可随渣滓而俱下也。
若毒在血脈,而攻其腸胃,則津氣俱傷,血分之菀毒愈滞着無出路矣。
肝即血分也,脾即腸胃也。
上二條,即氣分、血分之辨也。
病在氣分,與在血分,其治自不可混。
在氣分者,其邪氣虛懸,無所滞着,可以徑汗、徑下,邪氣即随汗、下血出;若浸淫于脈絡曲折之處,滞不能流通,則必須提出歸于氣分,然後可以盡之,而不可徑行迅掃也。
其所以提歸氣分之法,有用緩緩撐托之法,屢使微汗,以漸達于表;有用滋血生津之法,使津液充盈,浮載邪氣于表,然後一汗而盡之;有用輕輕攻下之法,屢使腸胃清空,膜絡邪氣逐節卸入腸胃,以漸而淨;又有用酸澀收斂之品,于大黃、芒硝、牽牛、巴豆之劑中,使腸胃四維膜絡之邪,舉吸攝出于空中,随渣滓而俱下也。
有用補血益氣之法以運之;有用破血化瘀之法以搜之。
仲景以承氣治燥屎,以抵當治蓄血;痘疹家謂用紅花、紫草,使血分松動而易透出。
其義大可思也。
向來邪氣入髒入腑之說,腑髒即氣血之别名也。
析而言之,有經絡之氣血,有髒腑之氣血。
在經絡之氣分,為寒熱走注;在經絡之血分,為疼痛麻木。
在腑,其神志清明;在髒,其神明昏愦也。
夫邪氣漬入血分,與血液合為一體,是血液之質必壞矣。
治之必通洩其既壞之血液,或有黃臭汗出。
在經絡者,或下污穢雜汁;在髒腑者,皆外邪之變亂血液也。
若内傷之病,血液自壞,或為幹結,外為枯痿,内為血痹;或為濕腐,外為癰疽,内為五液注下;或為泛溢,血化為水,變見腑腫,即血分水分是也。
在經絡猶有可治,在髒者,新血無從生,即敗血無從去矣。
總由氣分之菀結太深太久,濁氣無所洩故也。
治之必用前節托補諸法,使邪能撐出氣分,方有殺冀。
蓋血分之病,總以氣分為出路也。
卷四 證治類 身中腹中一股熱氣沖動者有虛實二因 朱丹溪曰:人有氣如火,從腳下起,入腹者,此虛極也。
火起九泉之下,此病十不救一。
治法,以四物加降火藥服之,外以附子末津調貼湧泉,以引火下行。
虞天民曰:此證果系勞怯之人,固從陰虛法治之矣;若壯實之人有此,則濕郁成熱之候也。
予嘗冒雨徒行衣濕,得此證,以蒼術、黃柏,加防己、牛膝等藥,作丸服之,而愈。
後累治數人皆效。
誤作陰虛,即成痿證死矣。
竊維臨診以來,每見患寒濕之證,如筋骨疼痛,四肢困軟,咳嗽哮喘者,多自言有一股熱氣,從臍處上沖,繞背入心;或言有熱氣從腳心上沖少腹;或上沖髀,入于脊膂,更有直上腦面者,莫不自以為熱,求用涼潤滋陰之劑。
予概置罔顧,隻照寒濕本證,再加入羌活、白芷、細辛、本、威靈仙、生附子,在腳心者,加牛膝、苡仁,又佐以菖蒲、茜草、郁金、姜黃、降香、三棱、莪術活血之品。
即吐血咳喘,證似勞怯者,亦皆酌用此法,無不應乎取效。
可見此證,總由寒濕滿布經絡,衛氣不能暢達,而錯道以入于脈中;或抑遏于皮裡膜外夾縫之處,随左升右降之大氣而轉旋也。
其自覺大熱者,固由此處之郁久,熱性太過,亦因體中寒濕氣盛,真陽已減,遂映之而倍覺其熱也。
其從臍上沖者,臍乃小腸之部,人之飲食必待入小腸,始能化精氣以行脈中,化悍氣以行脈外,氣管血管皆由小腸上達心肺,而内通髒腑,外布周身。
今寒客于小腸之脈外,玄府閉塞,飲食新化之熱氣,不能勻布三焦五經并行,而湧溢于脈中,遂覺熱盛于常矣。
故其熱之起也,多在食遠,或天明陽氣上升之時,不似陰虛陽亢者,必發于日晡也;胸中多煩悶,四肢多惡寒無力,又不似陰虛陽亢者之煩躁不安,神氣浮越也。
前賢論此者,丹溪家以為陰虛陽亢,東垣家以為陽氣下陷,未有指為寒濕者,而曆數生平所治,又無一不是寒濕,心竊疑之久矣。
得虞氏此論,為之一快,累治皆效之語,信不誣也。
卷四 證治類 五髒内傷外應見證 凡表邪之傷于外者,隻以邪氣所傷之部位論之,不必内動髒氣也;即令病久,髒氣亦為擾累,要總以邪氣所傷之部為主,病在何部,即證見何部,無難察識也。
惟髒氣内傷,病隐于内,證見于外,各有定象,察之不真,每易混淆。
何者?五髒外應之候,每多相似,難于拘泥,況又有兼髒之互相出入,故辨之不可不預也。
茲撮其要,約有數端;一在經絡所行之部,如太陽、少陰行身之後,陽明、太陰行身之前,少陽、厥陰行身之側是也;一在氣化所充之部,如脾主四肢與唇,肺主鼻與肩背,肝主宗筋、乳頭與目,腎主二陰、腰脊與耳,心主面與舌是也;一見于髒氣之功用,如肝主疏洩,心主神明,肺主出氣,腎主納氣,脾主中焦,升降諸氣是也;一見于髒氣所主之體,如肝主筋,心主脈,脾主肉,肺主皮毛,腎主骨是也一見于色與色之部,色即肝青、心赤、脾黃、肺白、腎黑之五色;部即心額、腎頤、脾鼻準、肺右頰,肝左頰,及《靈樞》所叙面之色部是也。
以此數者,互合考之,病之所在,當無遁矣。
但其中尤以髒氣之功用為主,經所謂省察病機,無失氣宜也。
察其前後數日證象之遞變者,其機屬于何髒,即可了然病之所屬矣。
凡五髒真氣自病,未有不相乘克者,如肝病克脾,或脾虛為肝所乘,莫不先病之髒其證先見,後病之髒其證後見。
《内經》曰:腎乘心,心先病,腎為應,色皆如是。
此之謂也。
故察外感者,必明五行之性情,與其功用之常變也;察内傷者,必明五髒之性情,與其功用之常變也。
卷四 證治類 論痙不當以剛柔分虛實 朱丹溪謂:前人以剛、柔二痙分屬風濕者,非也,當以虛實分之。
剛痙屬外感,宜栝蒌桂枝葛根湯及承氣湯之類;柔痙屬内傷,宜四物、八物、補中益氣之類。
愚按:此明暗參半之論也。
剛柔二痙,皆屬于實,其虛痙乃别一證,不得以柔痙當之。
蓋有風寒之痙,有濕熱之痙,有産後之痙,有熱病之痙。
風寒之痙,是風寒凝滞津液,筋脈不能濡潤舒緩,寒性收引,故拘急也。
濕熱之痙者,即《内經》所謂濕熱不攘,大筋痙短,小筋弛長,痙短為拘,弛長為痿者也;産後之痙,雖由血虛,亦由風寒,若不傷風寒者,即血虛不能成痙。
故風寒之痙,有剛有柔,寒盛為剛,風盛而内熱,即為柔也;濕熱之痙,有柔無剛,二者體各不同,同歸于實。
惟熱病之痙,《靈樞·熱病篇》曰:熱而痙者,腰折螈,口噤齒也。
此則津枯血敗,筋無所養之敗證也,謂之虛痙,而何有剛柔之辨耶?徐靈胎謂痙為傷寒壞病,仲景諸方,未嘗一效。
是不知剛柔二痙之病情,而并不知虛痙之治法也。
風寒之痙,屬于太陽,即産後風寒,亦太陽也,桂枝葛根主之,産後佐以養血可矣。
濕熱之痙,與熱病之痙,有屬于陽明内實者,承氣主之;其熱病之屬于厥陰者,是腎水枯而肝風逆亂也,四物尚不對證,豈仲景實證諸方可施者乎?拟大劑生地,少加桃仁擂漿沖服,或再加防風。
仲景豬膚湯法,亦可用。
夫虛實者,以體氣言也;剛柔者,以病形言也。
剛柔二字,隻以分風寒、濕熱之輕重,若細求之,即剛痙,亦何嘗不由津氣之不足?津充氣旺,即風寒深入,亦何至成痙耶?痙有寒濕外束,陽氣内伏而然者,脈緊、無汗是也。
有寒濕下沖,陽氣上格而然者,面赤、足冷是也。
其證頗與腳氣相類。
腳氣有沖心者,是寒濕由下從氣化而上沖于裡,此乃循經絡而上沖于表也。
上下之升降既格,表裡之噓吸亦閉,而大氣郁于脈中矣,故脈伏而堅直也。
脈沉細者,陽氣内伏也。
脈如蛇,腹暴脹大,為欲解者,必其脈由沉細變見粗長而軟,是濕中生熱,有溫潤之意。
津液漸見流通,陽氣之機撥動,與寒濕戰于中焦,故相激而為腹脹也。
此乃剛痙由陰化陽之轉關也,與柔痙無涉,與虛痙更無涉。
仲景論列痙證多條,并不執定剛、柔二字。
讀者須就各條,研究其義,不可專以剛、柔二字橫住胸中。
夫病痙者,其人平日必濕重而氣滞,或血燥而氣澀也;平日已有不能運化津液濡養筋脈之勢,及風寒傷之,無汗而津愈凝矣;風溫傷之,多汗而津愈耗矣。
此初起病即見痙者也。
大緻一緩不複痙者,為輕;時緩時急,一日數見者,為重;在經與入裡之分也。
發熱二三日而痙者,如未見汗,筋骨疼痛,仍即剛痙也;已見汗,有陽明内實證者,仍即柔痙也;病久而痙,表裡證俱不見者,氣敗而津枯血燥之死證也。
其證必時緩時急,時迷時醒。
蓋凡痙者,多兼見厥,痙之實者,昏迷反甚,而口開手緊;痙之虛者,谵妄無常,而口開手撒,如中風絕證也。
中風有見痙者,有不見痙者,痙有因風者,有不因風者。
前人或以痙即中風者,亦謬也。
又有身俯不抑,四肢蜷曲,頭膝相抵者,在新感為邪中陽明,在久病為陽明虛竭。
陽明為氣血之海,而五髒六腑之所禀也。
困敗如此,髒腑何所禀而活耶?較之反張上竄者,尤為難治,而其死尤速也。
卷四 證治類 黃膽黑疸 黃之為色,血與水和雜而然也。
人身血管、液管,相副而行,不相淆亂者,各有管以束之也。
血分濕熱熏蒸,肌理緩縱,脈管遂弛而不密,血遂滲出,與液相雜,映于膚,洩于汗,而莫不黃。
故治之法,或汗或下,必以苦寒清燥,佐入行瘀之品,為攝血分之濕熱而宣洩之也。
濕熱去則脈管複堅,血液各返其道,而清濁分矣。
陰黃者,以其本體内寒也,虛陽外菀,與濕相搏肌肉腠理之間,仍自濕熱,非寒能成黃也。
陽黃色深濃者,熱盛則津液蒸腐,化為黃粘之汁,與血相映,故色濃也;陰黃色暗淡者,無根之熱,不能蒸腐津液,盡化稠粘,而水多于血,故色淡也。
夫血之所以旁滲者,以血既為濕所停凝,而前行有滞,氣又為熱所逼迫,而橫擠有力,加以肌理松弛,而血因之旁滲矣。
蓄血發黃,亦此理也。
《内經》謂瘅成為消中,濕熱菀久而化燥火也,亦有消成為瘅者。
燥火得涼潤滋清之劑,已殺其勢,未淨其根,餘焰内灼,轉為濕熱也。
黑疸,乃女勞疸、谷疸、酒疸日久而成,是腎虛燥而脾濕熱之所緻也。
腎惡燥而脾惡濕,腎燥必急需他髒之水精以分潤之,适值脾濕有餘,遂直吸受之,而不覺并其濕熱之毒。
而亦吸入矣。
脾腎濁氣,淫溢經脈,逐日飲食之新精,亦皆為濁氣所變亂,全無清氣挹注,周身血管,不得吐故納新,遂發為晦暗之黑色矣。
第微有辨焉:其腎水不甚虛,而脾胃自虛,濁氣下溜者,病在中焦,為易治也;其色黑而浮潤,腎水虛甚,吸受脾之濁氣,如油入面,深不可拔,病在下焦,其色黑而沉滞。
治中焦者,清胃疏肝,滋腎利水,即小柴胡、茵陳五苓是也;陰黃者,黃連枳實諸理中湯主之。
治下焦者,滋腎補肺,不得清胃,更不得利水,滋腎丸、大補陰丸加參、可也,必待肺氣已充,腎陰已複,始從清胃利水;若陰黃者,茵陳四逆主之。
總須兼用化血之品一二味,如桃仁、紅花、茜草、丹參之類。
為其已壞之血不能複還原質必須化之,而後無礙于新血之流行也。
卷四 證治類 注冬 前人有陰虛注夏之說,餘又創陽虛注秋之說,近察人間之病,似有可名注冬者。
常見有人每交冬令,即氣急痰多,咳嗽喘促,不能見風,不能正眠,五更以後,即須危坐,面色蒼黃,顴頰浮腫,腿酸背脹,舉動不便,飲食、二便如常,亦可赤澀溏洩,春分漸暖,始漸平愈。
此乃脾、腎之陽兩虛,腎中水邪上溢于肺,脾中濕邪下溜于腎,上下濕熱濁陰彌漫,肝陽疏洩宣發之性抑郁而不得舒。
其人目胞浮而似腫者,脾氣滞也,目光露努而少神者,肝氣滞也。
故必待木氣得令許久,肝氣始能升舉,始能洩腎邪而醒脾陽,與《内經》秋傷于濕,冬生咳嗽之證相似。
然傷濕為新病,此乃逐年如此,至時即發,形同痼疾,得不謂之注冬乎?朱丹溪謂:逐年入冬即患咳喘者,時令之寒,束其内熱也;先于秋月,洩去内熱,使寒至無熱可包,則不發喘九。
即此證也。
第洩熱之說,猶有可議者。
此證雖因内有濕熱,實因陽氣虛弱,寒濕在表,三焦不得宣通,始蘊蓄而成痰熱也,雖無表證,實由表邪。
治法當以苦淡清其裡,辛溫疏其表。
苦淡如二妙散、胃苓湯之屬;辛溫如荊防敗毒散、沖和湯之屬。
古用越婢半夏湯,麻黃、石膏并用,最為有義。
若年深歲久,痰涎膠固,寒濕深刺筋骨者,更非海浮石、海蛤粉、瓦愣子、牡蛎、焦楂、桃仁、赭石、礞石,不能滌其痰;非細辛、羌活、白芷、葛根諸品,不能攻其表;非黃柏、側柏、膽草、柴胡、苦參大苦大寒,不能洩其濁而堅基。
且宜先于夏月,乘陽氣宣發之令,預為加減多服,使筋骨腠理無有留邪,腸胃三焦無有伏濕,則陰邪下洩,真陽外充,膻中泰然,百體俱适矣。
其補藥止
竊以為肝大者,其外必有腰脅脹痛,不能轉側之證。
仲景曰:肝中風者,頭目,兩脅痛,行常伛,令人嗜甘,如阻婦狀。
又曰:肝水者,其腹大,不能自轉側,脅下腹痛,時時津液微生,小便續通。
蓋肝之體,後近于脊,下藏于季脅,一經脹大,便僵痛不能俯仰轉側矣,甚則腰不能伸而行伛矣;其敗也,上下氣絕,下為大便滑洩,注液五色,小便膿血膏脂,時時欲起,煩躁不甯,少腹拘急不仁,兩肋骨如毆傷,脅内脹極,欲人重按其上,膝胫時時轉筋,神昏谵語,嘔哕不納水谷,目直欲脫,不能見人,唇鼻青慘,或面色紫濁,脈象牢堅,硬如鐵箸,如此者,預之短期矣。
所謂摸試者,揣其季脅空軟之處,其内堅硬脹急,即是也。
吾得此義,凡治瘧疾,必問其未發之先,與既止之後,腰脅脹痛不轉,是肝體已大矣;若正發之時,腰脅脹痛,瘧止即愈者,是血尚未壞,即預加行血藥于劑中以疏之,往往默收奇效。
時人不知用藥之義,有指為怪僻支離者。
卷四 證治類 富貴貧賤攻補異宜其說有辨 前人皆謂:富貴之病利用補,貧賤之人利用攻。
初未臨診之時,亦深以此語為數,乃至今而覺其非也。
富貴之人,安居濃奉,髒腑經絡,莫不痰涎膠固,氣機凝滞,不能流通,故邪氣據之而不得去者,非正氣之不足,乃正氣之不運也。
治之宜重用攻散,且氣血充裕,能任攻散者,正此輩也;若重之以補,是益之滞矣。
貧賤之人,藜藿不充,敗絮不暖,四時力作,汗液常洩,榮虛衛散,經脈枯槁。
及至有病,初起隐忍,勞役不辍,勢至重困,乃始求醫,故其邪氣之不去者,非正氣之不運,實正氣之不足也。
治之須助正氣,正氣一充,其氣機之流利,自能鼓舞驅邪,非似富貴安逸者之氣滞,必待重施攻散也。
吾每診貧賤力食之人,病脈或粗大挺硬,或短弱細微,起伏總是無力,應指總是少神,求似富貴之脈之洪滑搏結者,殊不多觏也。
蓋富病屬氣血之郁滞,貧病屬氣血之匮乏。
若謂筋骨柔脆與堅強之不同也,此在無病時則然耳!每治貧病,佐以參、術、歸、地,其效甚捷。
此無他故也,地瘠者易為溉,氣滑者易為滋也。
《内經》曰:形苦志樂,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
是溫助其氣而運之,形已苦者,不得複開洩也。
形樂志樂,病生于肉,治之以針石;形樂志苦,病生于脈,治之以灸刺。
是形樂者,皆有血實決之之義也。
若攻苦之士,家徒四壁,謀道謀食,百計經營,此又不得與膏粱酣豢者同論矣。
故形苦志苦,病生于困竭,治之以甘藥,謂表裡榮衛俱不足也。
形苦宜補,形樂宜瀉,不校然可睹耶! 卷四 證治類 病後調補須兼散氣破血 東垣謂:參、術補脾,非以防風、白芷行之,則補藥之力不能到。
慎齋謂:調理脾胃,須加羌活,以散肝結。
此皆發表散氣之品也,是能運補藥之力于周身,又能開通三焦與經絡之滞氣也。
此外尚有川芎、烏藥、香附、降香、白檀香、郁金,皆可選用,以皆芳香,有通氣之功也。
防風、秦艽,尤為散中之潤。
若味辛者,不可混用,味辛則燥,能耗津液矣。
滑伯仁謂:每加行血藥于補劑中,其效倍捷。
行血之藥,如紅花、桃仁、茜草、歸須、茺蔚子、三棱、莪術之屬皆是也。
葉天士亦謂熱病用涼藥,須佐以活血之品,始不緻有冰伏之虞。
蓋凡大寒、大熱病後,脈絡之中必有推蕩不盡之瘀血,若不驅除,新生之血不能流通,元氣終不能複,甚有傳為勞損者。
又有久病氣虛,痰涎結于腸胃,此宜加滌痰之品,如蒌皮、焦楂、蒲黃、刺蒺藜、牡蛎、海蛤粉、海浮石、青黛、石膏,皆可随寒熱而施之。
行血之藥,以水蛭為上,虻蟲、蟲、蛴螬次之。
壞痰之藥,以硼砂為上,礞石、皂莢次之,今人已不敢用矣。
痰本血液,非津水之類也,世以茯苓、澤瀉利之;血屬有形,瘀積膜絡曲折之處,非潛搜默剔不濟也,世以大黃、芒硝下之,大謬。
着有《痰飲分治說》、《仲景抵當湯丸解》,具在集中,可以互覽。
卷四 證治類 病在腸胃三焦大氣流行空虛之部與淫溢滞經脈膜絡曲折深隐之部其治不同 虞天民曰:水腫之病,因脾土氣虛,肝木氣逆,而水濕妄行也,雖有停痰留飲,實無郁積脫固,故參、術為君,佐以清金、利濕、去熱,即有十全之功。
彼黃腫者,或酒疸,或谷疸,沉積頑痰,膠固郁結于中,土氣外溢而黃也。
故以蒼術、濃樸、香附、陳皮之類,以平土氣之敦阜;鐵粉、青皮之類,以平木氣之橫逆;加以曲,助脾消積。
黃退之後,再用參、術,以收全功。
此标而本之之治也。
若二病互易而治,禍不旋踵。
胡玉海曰:傷寒至舌苔黑,邪氣已入太陰,可更衣散下之。
服之,或一周時,大便無有不解者。
如服到解而不解之時,肝髒已無粘滞,毒盡歸于闌門,可即用大黃下之。
何則?人之真陰藏于肝,大黃為脾經之藥,必待毒不沾連于肝,方可用之。
如此分其先後,則真陰不傷,元氣易複也。
按:此必先用甘寒生津、活血之劑,清血分之熱,使熱毒浮載于空分,乃可随渣滓而俱下也。
若毒在血脈,而攻其腸胃,則津氣俱傷,血分之菀毒愈滞着無出路矣。
肝即血分也,脾即腸胃也。
上二條,即氣分、血分之辨也。
病在氣分,與在血分,其治自不可混。
在氣分者,其邪氣虛懸,無所滞着,可以徑汗、徑下,邪氣即随汗、下血出;若浸淫于脈絡曲折之處,滞不能流通,則必須提出歸于氣分,然後可以盡之,而不可徑行迅掃也。
其所以提歸氣分之法,有用緩緩撐托之法,屢使微汗,以漸達于表;有用滋血生津之法,使津液充盈,浮載邪氣于表,然後一汗而盡之;有用輕輕攻下之法,屢使腸胃清空,膜絡邪氣逐節卸入腸胃,以漸而淨;又有用酸澀收斂之品,于大黃、芒硝、牽牛、巴豆之劑中,使腸胃四維膜絡之邪,舉吸攝出于空中,随渣滓而俱下也。
有用補血益氣之法以運之;有用破血化瘀之法以搜之。
仲景以承氣治燥屎,以抵當治蓄血;痘疹家謂用紅花、紫草,使血分松動而易透出。
其義大可思也。
向來邪氣入髒入腑之說,腑髒即氣血之别名也。
析而言之,有經絡之氣血,有髒腑之氣血。
在經絡之氣分,為寒熱走注;在經絡之血分,為疼痛麻木。
在腑,其神志清明;在髒,其神明昏愦也。
夫邪氣漬入血分,與血液合為一體,是血液之質必壞矣。
治之必通洩其既壞之血液,或有黃臭汗出。
在經絡者,或下污穢雜汁;在髒腑者,皆外邪之變亂血液也。
若内傷之病,血液自壞,或為幹結,外為枯痿,内為血痹;或為濕腐,外為癰疽,内為五液注下;或為泛溢,血化為水,變見腑腫,即血分水分是也。
在經絡猶有可治,在髒者,新血無從生,即敗血無從去矣。
總由氣分之菀結太深太久,濁氣無所洩故也。
治之必用前節托補諸法,使邪能撐出氣分,方有殺冀。
蓋血分之病,總以氣分為出路也。
卷四 證治類 身中腹中一股熱氣沖動者有虛實二因 朱丹溪曰:人有氣如火,從腳下起,入腹者,此虛極也。
火起九泉之下,此病十不救一。
治法,以四物加降火藥服之,外以附子末津調貼湧泉,以引火下行。
虞天民曰:此證果系勞怯之人,固從陰虛法治之矣;若壯實之人有此,則濕郁成熱之候也。
予嘗冒雨徒行衣濕,得此證,以蒼術、黃柏,加防己、牛膝等藥,作丸服之,而愈。
後累治數人皆效。
誤作陰虛,即成痿證死矣。
竊維臨診以來,每見患寒濕之證,如筋骨疼痛,四肢困軟,咳嗽哮喘者,多自言有一股熱氣,從臍處上沖,繞背入心;或言有熱氣從腳心上沖少腹;或上沖髀,入于脊膂,更有直上腦面者,莫不自以為熱,求用涼潤滋陰之劑。
予概置罔顧,隻照寒濕本證,再加入羌活、白芷、細辛、本、威靈仙、生附子,在腳心者,加牛膝、苡仁,又佐以菖蒲、茜草、郁金、姜黃、降香、三棱、莪術活血之品。
即吐血咳喘,證似勞怯者,亦皆酌用此法,無不應乎取效。
可見此證,總由寒濕滿布經絡,衛氣不能暢達,而錯道以入于脈中;或抑遏于皮裡膜外夾縫之處,随左升右降之大氣而轉旋也。
其自覺大熱者,固由此處之郁久,熱性太過,亦因體中寒濕氣盛,真陽已減,遂映之而倍覺其熱也。
其從臍上沖者,臍乃小腸之部,人之飲食必待入小腸,始能化精氣以行脈中,化悍氣以行脈外,氣管血管皆由小腸上達心肺,而内通髒腑,外布周身。
今寒客于小腸之脈外,玄府閉塞,飲食新化之熱氣,不能勻布三焦五經并行,而湧溢于脈中,遂覺熱盛于常矣。
故其熱之起也,多在食遠,或天明陽氣上升之時,不似陰虛陽亢者,必發于日晡也;胸中多煩悶,四肢多惡寒無力,又不似陰虛陽亢者之煩躁不安,神氣浮越也。
前賢論此者,丹溪家以為陰虛陽亢,東垣家以為陽氣下陷,未有指為寒濕者,而曆數生平所治,又無一不是寒濕,心竊疑之久矣。
得虞氏此論,為之一快,累治皆效之語,信不誣也。
卷四 證治類 五髒内傷外應見證 凡表邪之傷于外者,隻以邪氣所傷之部位論之,不必内動髒氣也;即令病久,髒氣亦為擾累,要總以邪氣所傷之部為主,病在何部,即證見何部,無難察識也。
惟髒氣内傷,病隐于内,證見于外,各有定象,察之不真,每易混淆。
何者?五髒外應之候,每多相似,難于拘泥,況又有兼髒之互相出入,故辨之不可不預也。
茲撮其要,約有數端;一在經絡所行之部,如太陽、少陰行身之後,陽明、太陰行身之前,少陽、厥陰行身之側是也;一在氣化所充之部,如脾主四肢與唇,肺主鼻與肩背,肝主宗筋、乳頭與目,腎主二陰、腰脊與耳,心主面與舌是也;一見于髒氣之功用,如肝主疏洩,心主神明,肺主出氣,腎主納氣,脾主中焦,升降諸氣是也;一見于髒氣所主之體,如肝主筋,心主脈,脾主肉,肺主皮毛,腎主骨是也一見于色與色之部,色即肝青、心赤、脾黃、肺白、腎黑之五色;部即心額、腎頤、脾鼻準、肺右頰,肝左頰,及《靈樞》所叙面之色部是也。
以此數者,互合考之,病之所在,當無遁矣。
但其中尤以髒氣之功用為主,經所謂省察病機,無失氣宜也。
察其前後數日證象之遞變者,其機屬于何髒,即可了然病之所屬矣。
凡五髒真氣自病,未有不相乘克者,如肝病克脾,或脾虛為肝所乘,莫不先病之髒其證先見,後病之髒其證後見。
《内經》曰:腎乘心,心先病,腎為應,色皆如是。
此之謂也。
故察外感者,必明五行之性情,與其功用之常變也;察内傷者,必明五髒之性情,與其功用之常變也。
卷四 證治類 論痙不當以剛柔分虛實 朱丹溪謂:前人以剛、柔二痙分屬風濕者,非也,當以虛實分之。
剛痙屬外感,宜栝蒌桂枝葛根湯及承氣湯之類;柔痙屬内傷,宜四物、八物、補中益氣之類。
愚按:此明暗參半之論也。
剛柔二痙,皆屬于實,其虛痙乃别一證,不得以柔痙當之。
蓋有風寒之痙,有濕熱之痙,有産後之痙,有熱病之痙。
風寒之痙,是風寒凝滞津液,筋脈不能濡潤舒緩,寒性收引,故拘急也。
濕熱之痙者,即《内經》所謂濕熱不攘,大筋痙短,小筋弛長,痙短為拘,弛長為痿者也;産後之痙,雖由血虛,亦由風寒,若不傷風寒者,即血虛不能成痙。
故風寒之痙,有剛有柔,寒盛為剛,風盛而内熱,即為柔也;濕熱之痙,有柔無剛,二者體各不同,同歸于實。
惟熱病之痙,《靈樞·熱病篇》曰:熱而痙者,腰折螈,口噤齒也。
此則津枯血敗,筋無所養之敗證也,謂之虛痙,而何有剛柔之辨耶?徐靈胎謂痙為傷寒壞病,仲景諸方,未嘗一效。
是不知剛柔二痙之病情,而并不知虛痙之治法也。
風寒之痙,屬于太陽,即産後風寒,亦太陽也,桂枝葛根主之,産後佐以養血可矣。
濕熱之痙,與熱病之痙,有屬于陽明内實者,承氣主之;其熱病之屬于厥陰者,是腎水枯而肝風逆亂也,四物尚不對證,豈仲景實證諸方可施者乎?拟大劑生地,少加桃仁擂漿沖服,或再加防風。
仲景豬膚湯法,亦可用。
夫虛實者,以體氣言也;剛柔者,以病形言也。
剛柔二字,隻以分風寒、濕熱之輕重,若細求之,即剛痙,亦何嘗不由津氣之不足?津充氣旺,即風寒深入,亦何至成痙耶?痙有寒濕外束,陽氣内伏而然者,脈緊、無汗是也。
有寒濕下沖,陽氣上格而然者,面赤、足冷是也。
其證頗與腳氣相類。
腳氣有沖心者,是寒濕由下從氣化而上沖于裡,此乃循經絡而上沖于表也。
上下之升降既格,表裡之噓吸亦閉,而大氣郁于脈中矣,故脈伏而堅直也。
脈沉細者,陽氣内伏也。
脈如蛇,腹暴脹大,為欲解者,必其脈由沉細變見粗長而軟,是濕中生熱,有溫潤之意。
津液漸見流通,陽氣之機撥動,與寒濕戰于中焦,故相激而為腹脹也。
此乃剛痙由陰化陽之轉關也,與柔痙無涉,與虛痙更無涉。
仲景論列痙證多條,并不執定剛、柔二字。
讀者須就各條,研究其義,不可專以剛、柔二字橫住胸中。
夫病痙者,其人平日必濕重而氣滞,或血燥而氣澀也;平日已有不能運化津液濡養筋脈之勢,及風寒傷之,無汗而津愈凝矣;風溫傷之,多汗而津愈耗矣。
此初起病即見痙者也。
大緻一緩不複痙者,為輕;時緩時急,一日數見者,為重;在經與入裡之分也。
發熱二三日而痙者,如未見汗,筋骨疼痛,仍即剛痙也;已見汗,有陽明内實證者,仍即柔痙也;病久而痙,表裡證俱不見者,氣敗而津枯血燥之死證也。
其證必時緩時急,時迷時醒。
蓋凡痙者,多兼見厥,痙之實者,昏迷反甚,而口開手緊;痙之虛者,谵妄無常,而口開手撒,如中風絕證也。
中風有見痙者,有不見痙者,痙有因風者,有不因風者。
前人或以痙即中風者,亦謬也。
又有身俯不抑,四肢蜷曲,頭膝相抵者,在新感為邪中陽明,在久病為陽明虛竭。
陽明為氣血之海,而五髒六腑之所禀也。
困敗如此,髒腑何所禀而活耶?較之反張上竄者,尤為難治,而其死尤速也。
卷四 證治類 黃膽黑疸 黃之為色,血與水和雜而然也。
人身血管、液管,相副而行,不相淆亂者,各有管以束之也。
血分濕熱熏蒸,肌理緩縱,脈管遂弛而不密,血遂滲出,與液相雜,映于膚,洩于汗,而莫不黃。
故治之法,或汗或下,必以苦寒清燥,佐入行瘀之品,為攝血分之濕熱而宣洩之也。
濕熱去則脈管複堅,血液各返其道,而清濁分矣。
陰黃者,以其本體内寒也,虛陽外菀,與濕相搏肌肉腠理之間,仍自濕熱,非寒能成黃也。
陽黃色深濃者,熱盛則津液蒸腐,化為黃粘之汁,與血相映,故色濃也;陰黃色暗淡者,無根之熱,不能蒸腐津液,盡化稠粘,而水多于血,故色淡也。
夫血之所以旁滲者,以血既為濕所停凝,而前行有滞,氣又為熱所逼迫,而橫擠有力,加以肌理松弛,而血因之旁滲矣。
蓄血發黃,亦此理也。
《内經》謂瘅成為消中,濕熱菀久而化燥火也,亦有消成為瘅者。
燥火得涼潤滋清之劑,已殺其勢,未淨其根,餘焰内灼,轉為濕熱也。
黑疸,乃女勞疸、谷疸、酒疸日久而成,是腎虛燥而脾濕熱之所緻也。
腎惡燥而脾惡濕,腎燥必急需他髒之水精以分潤之,适值脾濕有餘,遂直吸受之,而不覺并其濕熱之毒。
而亦吸入矣。
脾腎濁氣,淫溢經脈,逐日飲食之新精,亦皆為濁氣所變亂,全無清氣挹注,周身血管,不得吐故納新,遂發為晦暗之黑色矣。
第微有辨焉:其腎水不甚虛,而脾胃自虛,濁氣下溜者,病在中焦,為易治也;其色黑而浮潤,腎水虛甚,吸受脾之濁氣,如油入面,深不可拔,病在下焦,其色黑而沉滞。
治中焦者,清胃疏肝,滋腎利水,即小柴胡、茵陳五苓是也;陰黃者,黃連枳實諸理中湯主之。
治下焦者,滋腎補肺,不得清胃,更不得利水,滋腎丸、大補陰丸加參、可也,必待肺氣已充,腎陰已複,始從清胃利水;若陰黃者,茵陳四逆主之。
總須兼用化血之品一二味,如桃仁、紅花、茜草、丹參之類。
為其已壞之血不能複還原質必須化之,而後無礙于新血之流行也。
卷四 證治類 注冬 前人有陰虛注夏之說,餘又創陽虛注秋之說,近察人間之病,似有可名注冬者。
常見有人每交冬令,即氣急痰多,咳嗽喘促,不能見風,不能正眠,五更以後,即須危坐,面色蒼黃,顴頰浮腫,腿酸背脹,舉動不便,飲食、二便如常,亦可赤澀溏洩,春分漸暖,始漸平愈。
此乃脾、腎之陽兩虛,腎中水邪上溢于肺,脾中濕邪下溜于腎,上下濕熱濁陰彌漫,肝陽疏洩宣發之性抑郁而不得舒。
其人目胞浮而似腫者,脾氣滞也,目光露努而少神者,肝氣滞也。
故必待木氣得令許久,肝氣始能升舉,始能洩腎邪而醒脾陽,與《内經》秋傷于濕,冬生咳嗽之證相似。
然傷濕為新病,此乃逐年如此,至時即發,形同痼疾,得不謂之注冬乎?朱丹溪謂:逐年入冬即患咳喘者,時令之寒,束其内熱也;先于秋月,洩去内熱,使寒至無熱可包,則不發喘九。
即此證也。
第洩熱之說,猶有可議者。
此證雖因内有濕熱,實因陽氣虛弱,寒濕在表,三焦不得宣通,始蘊蓄而成痰熱也,雖無表證,實由表邪。
治法當以苦淡清其裡,辛溫疏其表。
苦淡如二妙散、胃苓湯之屬;辛溫如荊防敗毒散、沖和湯之屬。
古用越婢半夏湯,麻黃、石膏并用,最為有義。
若年深歲久,痰涎膠固,寒濕深刺筋骨者,更非海浮石、海蛤粉、瓦愣子、牡蛎、焦楂、桃仁、赭石、礞石,不能滌其痰;非細辛、羌活、白芷、葛根諸品,不能攻其表;非黃柏、側柏、膽草、柴胡、苦參大苦大寒,不能洩其濁而堅基。
且宜先于夏月,乘陽氣宣發之令,預為加減多服,使筋骨腠理無有留邪,腸胃三焦無有伏濕,則陰邪下洩,真陽外充,膻中泰然,百體俱适矣。
其補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