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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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證治類 陰虛注夏陽虛注秋(并陽虛注夏) 凡人三四月,天氣乍暑,腠理乍開,内氣不勝其散,而為神昏、發熱、體倦、不思食之症,謂之注夏,世醫論之多矣。

    至于七八月間,暑氣初收,新涼乍來,腠理乍閉,而内氣久經夏汗外洩,其力孱弱,不能自充,多見肺氣下陷,呼吸短促不足之象,繼則連暑氣、涼氣、濕氣一齊吸受皮腠之内,發為熱、惡寒、體重肢倦、飲食無味、口渴不欲飲諸症。

    此與注夏之病,正相對待:一為陰虛,天氣乍開,而力不足于開也;一為陽虛,天氣乍合,而力不足于合也。

    世醫論之者少,惟張石頑《醫通》勞倦門有之。

    吾名之以“注秋”,而錄其文曰:脾胃虛,則怠惰嗜卧,四肢不收,時值秋燥令行,濕熱少退,體重節痛,口幹舌燥,飲食無味,不欲食,食不消,大便不調,小便頻數,兼肺病灑淅惡寒,慘慘不樂,而色槁不和,乃陽氣不伸故也,升陽益胃湯。

    又曰:勞役辛苦,腎中陰火沸騰,後因脫衣,或沐浴,歇息陰涼處所,其陰火不行,還歸皮膚,腠理極虛無陽,被風陰涼所遏,以此表虛,不任風寒,與外感惡寒相似,其症少氣短促,懶于言語,困弱無力,不可同外感治,補中益氣加柴、蘇、羌活,甚者加桂枝,最當。

    此條雖不言秋令,而風與陰涼,非秋氣乎?故乍涼見證,每多如此。

    後條較前條尤重者,為涼氣乍至,尤覺有猝不及防之勢也。

     又按:注夏一病,前人有指為三四月乍暑之時,即見此證者;有指為長夏六月暑濕交蒸之時,而見此證者。

    竊謂二者當并有之。

    如乍暑見此證,盛夏未有不加甚者也;盛暑見此證,初夏未有不先兆者也。

    且病名注夏,本統夏令三月而言。

    其病由于陰虛,不任疏散,自是夏令之月,無日不然,而其機總發動于初夏,與初秋為一開一合之對待,故以初夏見證為當也。

     但時有初盛,即病有微甚耳!亦有初夏見證,至盛夏轉精神清爽者,此陽氣不足,經絡伏有寒濕,初時陽力不能伸達,非如陰虛者内氣先已不固,不勝天氣之再散也。

    其證多見煩躁擾,不似注夏之怠惰少氣也,是又注夏之别一證矣。

    戴元禮以七月初涼見證為注夏,殊覺名義未協,吾故創“注秋”之說也。

     卷四 證治類 論嚏 《金匮》痰飲篇曰:水在肝,脅下支滿,嚏而痛。

    徐注曰:肝與少陽膽為表裡,所以主半表半裡者,水氣乘之,陰寒内束,故少陽氣上出,沖擊而嚏,如傷風然。

    喻注曰:火氣沖鼻,故嚏也。

    按《内經》腎主嚏,故凡太陽傷寒,寒氣深入,随督入腦,為熱所擊,則嚏矣。

    太陽與督,即少陰之部也,其脈皆與腦通。

    嚏者,寒熱相激,逐于脈中,緻脈内作癢,癢即突出。

    徐曰寒束,喻曰火沖,其義一也,惟不言肝腎相通,而牽說少陽,殊屬無稽。

    夫肝水見嚏者,肝寒感于腎也。

    且嚏之來路有二:因寒束肺竅,熱氣撩于肺中而上沖者,其氣發于胸中,上過上之内,而下出于鼻也;因寒束督脈,熱氣激于脊膂而上沖者,其氣起于腰俞,循脊上出腦頂之巅,而下出于鼻也。

    一縷寒邪,孤行氣脈,而不為正氣所容,故沖擊而出也。

    本屬微邪,不足為病,然見有早起,必嚏數十次,無間寒暑,而寒天較甚,婦人妊娠尤為有礙,此不得為微邪矣。

    治法宜仿肝水例,宣達肝與膀胱之陽,與肺氣相接,使水邪下伏,宿寒外攘,即止。

     卷四 證治類 論嘔哕 《傷寒論》濕病篇,濕家下之早,則哕。

    此丹田有熱,胸上有寒。

    又太陽篇,邪高痛下,故使其嘔,小柴胡湯主之。

    邪者,傷寒之邪也;痛者,熱之所郁而激也。

    又雲: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黃連湯主之。

    《脈經》平嘔吐哕篇曰:寒氣在上,暖氣在下,二氣相争,但出不入,其人即嘔而不得食,恐怖即死,寬緩即瘥。

    朱丹溪曰:呃逆,有痰閉于上,火起于下,而不得伸越者。

    大凡人身四維有寒束之,氣行橫竅之出入不利,遂從直竅上沖;又或寒壓于上,熱郁于下,氣上升道狹,不如其常,則升氣沖激,此皆作嘔哕也。

     若腸胃秘結,濁氣上蒸,肝腎血熱,火氣上浮,而無寒遏于上者,不過愠愠欲吐,不至沖激也。

    幹嘔與哕,證有輕重,而因無異同,前人剖析太過,轉亂人意。

    (按:上論嘔哕,非論吐也。

    吐之病,有因寒氣從下上沖而然者,有因中焦胃熱、肝熱而然者,有因外風襲胃者。

    ) 卷四 證治類 驚躍 常于欲寐未寐之際,霎然舉手振躍者,世皆謂為血不養筋,而實非也,乃津不濡脈之候也。

     人身氣脈一動,周身百脈湧應,其中必有津以濡之,故能自然無礙也。

    若有一脈竟塞不通,則氣亦竟不至其處,亦遂寂然不動矣。

    無如脈終不能不通,氣終不能不至也。

    脈中津汁耗燥,一有不濡之處,或略有痰絲以格之,則氣之既動而窒,窒而複動,一控送之間,而百脈為之撼躍矣。

    其動之所發無定處,或起四肢,或起胸中,随其氣之所觸而起也。

    此象偶然一見,不足為病。

    若欲治之,惟甘涼生津而已。

    凡小兒寐中,多作此象,俗謂骨氣撐長之兆,實即痰格其氣也。

    若大人逐日方寐,即見驚掣,是為痰盛,是津虛之燥痰也。

    生津為主,而祛痰佐之,津盛則痰有所載,而滑利易出也。

    若血液虧虛,不能養筋者,當見肢節拘急不便,或舉身振振欲擗然。

    此風熱所傷,與發汗太過之所緻,所謂筋惕肉也。

    是故心津虛燥之人,往往神明散越,欲寐之際,心中無故驚惕,四肢微有螈,甚至累累不已,令人不能成寐者,其勢雖微,病根反深。

    若驟因風熱與過汗者,宜甘酸以養之,經謂: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是也;若久病與無病而然者,更宜大劑甘寒酸溫之藥,生津補血以溉之,所謂津液相成,神乃自生地;又有水飲沖心而發者,必辛散淡滲,兼滑潤之劑,載痰上下分出以滌之,此又所謂心中大動,恐如人将捕之者,是心陽為水邪遏抑,而神不自安也。

     卷四 證治類 表裡俱病治各不同 表裡俱病者,俱傷于邪也,非表邪實、裡正虛之謂也。

    氣者,六淫是也。

    試以寒熱明其例。

     表裡俱寒者,治宜溫中以散寒,裡氣壯而外邪可退矣。

    仲景于身體疼痛,下利清谷,先溫其裡,後攻其表者,是指示大法如此。

    其實表裡兩感于寒,溫裡、發表,一時并用,正不必分先後也。

     表裡俱熱者,治宜甘寒,佐以辛涼解散,如葉香岩溫熱治法。

    若陽明腑實者,更先以苦寒鹹寒攻下之,如服承氣,大便得通,而汗自出是也。

    二者表裡同氣。

    故重在裡,治其裡而表亦即應手而愈矣。

    即或表有未盡餘邪,再略清其表可也。

    若先攻其表,不但裡虛,而表不能淨;即令表淨,而正氣受傷,裡邪又将從何路以驅除之?表熱裡寒者,如其人素屬中寒,而新感風熱,治宜解表而已。

    如其人内傷生冷,外傷風熱,表裡俱屬新邪,則治宜辛涼疏表之中,佐以芳香理氣,以化内寒。

     表寒裡熱者,如其熱是因表邪,腠理閉遏所緻,但解表而已。

    如其熱是因溫邪蘊結,而表又新感風寒,輕者辛涼疏其裡熱,而外寒自祛;重者寒力足蔽其熱,治宜辛香輕悍,急通其表,免緻表邪久束,裡熱愈深,漬入經絡,沾滞血分,便難措手,但劑中宜佐涼滋,不可過燥,表解急清裡熱。

    二者表裡異氣,故重在表,所謂先攻其易也。

    若先攻裡,不但表邪内陷,恐裡邪未易去,而表邪已堅矣。

    此法之大體也。

    又當随時消息病勢之緩急,以為施治之先後,神明于法中,而非死闆法也。

    其庶幾乎?大抵病由外陷内者,須開其表而撐其裡,使邪仍從原路出也。

    昔人嘗謂:少陰之邪,仍以太陽為出路;太陽之邪,仍以陽明為出路。

    故凡外邪内陷日久者,服藥後能轉見表證,即是邪氣退出也。

    又如内傷飲食,以緻惡寒,則攻滞之中,必兼理氣;内傷精血,以緻發熱,則養陰之中,必寓潛陽。

    此又表裡互虛、互實之治法也。

     卷四 證治類 傷寒邪在陽經則脈浮在陰經則脈沉 舊說謂:傷寒邪在陽經,其脈浮;邪入陰經,其脈沉。

    此浮表、沉裡之大義也。

    其實寒邪初感在表,脈多沉緊而數,不見浮也。

    此事景嶽已曾辨之矣。

    邪入陰經,惟寒邪直中者,脈見沉緊;若由陽經化熱傳裡者,脈多洪盛,未有轉變沉細者。

    然則舊說非耶?曰:所謂陽經脈在浮者,非謂其脈之浮也,謂診者當于浮分診候其變象也;陰經脈在沉者,非謂其脈之沉也,謂診者當于沉分診候其變象也。

    大抵初感外邪,如屬風熱,則脈浮,然風熱之象,止見于浮,若重按則不見也;如屬風寒,則脈沉不能浮,然風寒之象,止在指力初到脈皮之上,若重按至脈底,亦不見也,且其勢有欲浮不得之意,即此可見寒邪據表,陽氣不得外達矣。

    此邪在陽經則脈浮之說也。

    邪入于裡,若屬沉寒,或寒濕從下受,直入陰經者,重按沉分,必見細緊;若系熱邪入裡,外有寒束,則必見浮緊而沉滑矣。

    至傷寒由陽經化熱傳入陰經,隻是邪氣内連,非邪氣内移,表邪全罷也。

    其脈當較病在陽經時更覺洪實,其邪氣之變象不止見于浮分,連沉分亦如是矣。

    此邪在陰經則脈沉之說也。

    若表邪入裡,而表分全退,隻見裡證,此必内虛,而緻邪氣内陷也;或熱結于胸,而為神昏、谵語,其脈必沉細而數;或寒陷于中,而為下利、足冷,其脈必沉微欲絕,亦有沉緊而遲。

    邪盛正虛,比之邪氣直中者,更難挽回也。

    内連者,是邪氣蔓延,而正氣之力不敵也。

    内陷者,是正氣全虛,而邪氣據其巢穴也。

    直中者,雖亦正氣之虛,而邪氣單刀直入,尚未蔓延四布,盤踞未牢,故可急攻,稍遲亦無及矣。

    又有邪盛于表,正虛于裡,如所謂尺中微,不可發汗,尺中遲,不可下者。

    此猶虛處無邪,正當急補其虛,助正驅邪也,稍遲邪即内陷矣。

    處處有邪,便難措手。

     卷四 證治類 少陽三禁辨 舊說謂:膽為清淨之腑,無出無入,故邪在少陽,禁汗、吐、下。

    此說相沿已久,不知始自何人,而不知其不通之甚也。

    夫五苓瀉太陽之腑,承氣瀉陽明之腑,若少陽膽腑,誠無如此瀉法矣。

    若少陽之經,本與諸經之氣相通,何得謂無出無入耶?吐、下無涉于經,禁之可也;汗乃通經之事,而何以禁之?然則仲景不徑用桂枝、麻黃者,何也?蓋嘗思之,少陽之經,行身之側,為人身之奧區。

    凡人之身,前後部位大,則氣力大;兩側部位小,則氣力小。

     百藥下咽,皆藉膻中大氣以營運之。

    今兩側為身之奧區,藥力總是先行太陽、陽明,而後緩達少陽,如此則用藥者,亦當以緩法行之。

    若徑用麻、桂性急之藥,則直走太陽、陽明,汗先出而少陽仍未到也,正氣又已衰矣。

    故用柴胡性緩之藥,又以人參柔緩者監制之,半夏下降者疏通之,無非緩緩橫撐之意也。

    故知少陽非忌汗也。

    忌急汗出,緩撐微降,斯藥力旁滲而達于少陽之經,邪乃得汗而解矣。

    不但此也,經謂:邪在膽,逆在胃,善嘔苦汁,溫溫欲吐。

    (溫溫,當作愠愠。

    )是邪在少陽,其氣上逆,本自欲吐,治以柴胡、半夏,降其逆氣。

     故不得比于胃中夾食,溫溫欲吐者,當遂吐之也,吐之則氣愈上逆而不降矣。

    是禁吐,亦非因膽腑之無出無入也。

    邪在少陽之經,每于手少陽三焦之腑,其氣相通,故少陽有心胸痞滿,即屬于三焦矣。

    治法雖不用硝、黃,而必以黃芩、黃連、半夏理其痞結,以其邪在氣分故也。

    若有痰涎有形之邪,結于胸脅,則大陷胸、大柴胡,以及栝蒌薤白、旋覆代赭,此皆少陽三焦之治也,亦何嘗不用下耶?大抵六腑惟膽腑之體同于五髒,五髒受邪,皆因六腑牽累,若直傷其髒即死矣。

    膽之受邪,亦因胃與三焦之牽累,若直傷膽,亦無治矣。

    故五髒受邪,治在六腑;膽腑受邪,治在胃與三焦。

    即如逾垣上屋,罵詈不避親疏,皆胃實以緻膽橫也。

    由此觀之,緩汗微降,治膽之經,而陷胸、硝黃之通胃與三焦者,實以治膽之腑也。

     按陶節庵曰:傷寒因下早而成滿硬痛者,為結胸;未經下者,雖滿悶,不硬痛,此為痞氣,屬少陽部分,宜從緩治,不宜峻利。

    觀此則予之前說,非杜撰矣。

    再邪傷太陽、陽明,則正氣辟易,積于兩側,稍久,邪勢張大,漸入兩側,則有邪正分争之勢矣。

    故時時作嘔者,上下相争也;往來寒熱者,表裡相争也;身重脅痛,不能轉側者,正氣為邪氣所逼,僻處偏隅,而不流利通行也。

    此皆邪在于經之事,若胸脅痛脹,則入裡而在胃與三焦矣,均無與膽腑之本體也。

    (此論邪入少陽之經脈部位也。

    )又按:膽主津液,凡邪傷津液,即屬少陽,不必入于身側之經也。

    故胸滿、驚煩、往來寒熱、小便不利、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者,津液傷則氣機不利也;或熱入血室,晝日明了,夜則谵語者,津液傷則血分受灼也。

    小柴胡乃養榮之方,生津益榮以托邪也。

    胡玉海論陽明下證有雲:須先使邪氣浮動,毒不粘連于肝,乃可用大承氣下之。

    此即少陽禁下之義也。

    明于津虛、血燥之義,則少陽之所以三禁,與其所以有熱入血室證,俱了然矣。

    少陽壞證為多者,津液傷則血失所養,易為熱邪所灼敗也。

    (此論邪傷少陽之所化功用也。

    ) 卷四 證治類 蟲脈蟲證 關上脈微浮,積熱在胸中,嘔吐蛔蟲,心健忘。

     關上脈緊而滑者,蛔動。

    尺中脈沉而滑者,寸白蟲。

     腹中痛,脈當沉若弦,而反洪大,此為有蛔蟲。

     腹中痛,多喘嘔,而脈洪者,為蟲。

    (按喘,疑當作唾。

    )疳蝕,其脈細數,若虛小者生,緊急者死。

     按:蟲病多起于濕熱太盛,木郁土中而化生也。

    亦有瘀血所化者,世謂痨蟲是也。

    大抵在腸胃者易除,在經絡者難治。

    其脈不外弦滑、細數之兩途,然亦有弦遲者,胃中寒濕也;亦有細澀者,胃汁為蟲所消耗也。

    至于《洄溪醫案》所稱腸胃為蟲蝕盡,而人猶不遽死,則怪誕之說矣。

    然事亦有甚奇者,族有貧婦,初覺七竅内如細蟲萦援,數年後,目盲,皮膚枯槁,而遍身振掉不息,夜寐稍靜,偶一言動,即肢體無一不戰戰栗栗然者。

    已十餘年矣,今尚未死,此必傷于微風,化生細蟲,吸血傷筋也。

    大抵蟲證與痰證相類,痰多怪證,蟲亦多怪證也。

    為暈眩昏厥,為癫痫狂妄,為吐利血水,為皮膚頑麻,奇痛奇癢,為四肢拘急,痿緩振掉,為怪夢紛纭,不可思議。

    世稱人有患虱瘤者,《神農本草》水銀,有殺皮膚中虱之文,不誣也。

    予近治汪君,初起顴上有水,常如屋溜一滴,并不破皮,後遂右半面常自覺振動,如吹大風狀,一日數發,已六七年。

    發時即須尖亦手不可近,觸之,其痛徹心也,皮色如常,不腫不變,内外藥治,僅得小效,後挑出牙蟲無數而愈,平時牙并不痛。

    此亦奇證,與前貧婦之類,皆所親睹者也。

     卷四 證治類 汗病 西席汪幼純先生,盱人也,家洪澤湖之蔣壩鎮。

    一日為予言,吾鄉有所謂汗病者,每發于三四月間,一人患此,即舉家傳染,同時并發。

    其證初起覺毛聳,即發熱昏卧,不省人事,不言不動不食,但口渴索飲,日夜不休,若家有五六病患,以一人供茶水不給也。

    至六七日,必大發狂躁,汗出乃愈,未有藥治者,若不能狂躁,即不起矣。

    此何病也?予沉思良久,曰:此即傷寒也。

    必冬日天之寒風,與湖之水氣相合,人自口鼻吸受,伏于膜原,不與榮衛出入之道相觸,故不實時發;交夏心中陽氣當升,而寒濕所伏适當其沖,阻其升發之氣,遂相激而成病矣。

    西醫謂人腦氣受傷,則知覺、運動之靈皆失。

    腦氣與心氣相根據者也。

    心氣為伏寒所撲,與手少陰直中之傷寒相似,此仲景所未言者。

    其年冬月有異風,挾水邪而至,人受之者,斯為病矣。

    故每三五年而一見,蓋與運氣相關也。

    未病之先,邪氣内伏,必當有頭腦時或沉重,隐隐痛脹,心氣偶然一陣如悶之狀。

    治法,桂枝、麻黃皆不合格,當以小青龍加生津藥主之,以中有桂枝、細辛,能入心宣陽而散寒水也。

    若欲預防,則先于立春之月,多服桂枝湯可矣。

    發病之時,脈必沉伏不見,或沉緊細數;未病之先,其脈必緊小不盛也。

    此不過一時據理拟議之詞,實未知汗病果何義也。

    嗣讀《千金方》,乃知汗病即傷寒之别名也。

    俗每謂不可用藥,須俟自愈,枉死者多,是敝俗已千餘年矣。

    仲景《辨脈》有曰:病至六七日,手足三部脈皆至,大煩,口噤不能言,其人躁擾者,為欲解也。

    情形與此符合,但未明六七日間,當用何藥,豈束手坐待耶?此病若邪重,當時即發,卒倒無知者,即為手少陰中寒也。

    (拙注仲景《辨脈》此條,謂其人躁擾句是眼目,若無此,則煩,噤乃氣脫也。

    觀此益醒。

    ) 卷四 證治類 肺中伏風有專寒夾溫不同 肺中伏風,有專寒者,有夾溫者。

    專寒是口鼻吸受風寒于内,其證嗆咳不已,入夜尤甚,為日稍久,肺氣不能清肅,即挾水飲上犯,面目腫,隐見青色。

    治之宜用溫散,如桂枝、茯苓、幹姜、細辛,皆要藥也。

    夾溫是先吸受天地亢燥之氣,肺中津液為亢氣擾耗,大氣出入不得滑利,呼吸喘促。

    因之表氣不充,腠理不固,或夜寐盜汗,或勞汗當風,風寒乘虛内襲,遂時覺惡寒發的熱,肺氣愈不得暢,亢氣愈菀于中,時作嗆咳,遇勞即甚,痰涎幹結,成塊成裹,氣味腥腐,舌苔薄黃幹燥,唇焦引飲,脈象浮候弦而帶滑,中沉洪大而散,大便秘結,小便赤澀,甚至胸中腹中有一點結痛。

    是時正當仿大青龍、越婢之意,以兩解之,即愈矣。

    而醫乃有意深求,以為此肺癰也;又不遵古肺癰治法,而用桑葉、桔梗、連翹、銀花,一派苦寒沉降之品,緻溫燥之氣愈結愈深,毫無出路,嗆唾膿血,而肺真腐矣。

    當肺未壞之先,挽回得法,間有發為斑疹、瘡瘍而愈者,然而難矣。

    其死也,面白唇枯,發焦目陷,吾見屢矣。

    此病近時極多,醫者不可不知。

    《内經》勞風一病,證候與此相近。

    (巢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