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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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證治類
冬傷于寒春必病溫冬不藏精春必病溫冬不按跷春不病溫義不同
冬傷于寒,是感受冬時閉藏之令太過也。
不藏精與按跷,是疏洩之太早,冬行春令,而奉生者少也。
判然兩義,王好古混而同之,張景嶽、喻嘉言從而和之。
一若冬時隻有疏洩太早之病,而無閉藏太過之病,是不通也。
且《内經》冬不藏精、冬不按跷,不與四時遞言。
何者?此但主陽舒陰斂之義,對夏暑汗不出而言,不合四時五行循環之氣也;冬傷于寒,是與春傷于風、夏傷于暑、秋傷于濕遞言,皆各因其時令本氣之太過也。
夫冬傷于寒者,寒氣外逼,則衛氣内陷,而榮氣為所灼耗也。
冬日皮膚宜溫,夏日皮膚宜涼。
若冬日薄衣露處,皮膚皆寒,則腠理緻密,衛氣略無伸舒,而内積于榮分,津液隐為所銷,内熱有太盛欲焚之慮矣。
人身八萬四千毛孔,皆氣所出入之道也;氣不出入,則必内郁。
西醫謂人身有炭氣、有養氣之分。
養氣即平氣也。
炭氣即郁濁之毒瓦斯也。
冬傷于寒,束住衛氣,郁而不舒,則為炭氣,其發病為溫熱,不亦宜乎!不藏精者,榮氣外洩,與此異矣。
然二者病機雖各不同,而多出于貧苦。
何者?力食則汗洩非時,而不藏精;遊手則薄衣露處,而傷于寒。
其病也,一由宣洩之太早,一由閉遏之太過,雖同為溫病,而治法又有不同矣。
不藏精者,宜固本而養陰;傷于寒者,宜宣郁而解表也。
诿曰:不藏精即傷于寒也,以虛為實,其治法有不誤而殺人者乎? 卷三 證治類 燥濕同形同病 燥濕同形者,燥極似濕,濕極似燥也。
《内經》以痿為肺熱葉焦,以諸痙強直皆屬于濕,其義最可思。
故治法有發汗利水以通津液者,有養陰滋水以祛痰涎者。
張石頑曰:常有一種燥證,反似濕痹,遍身疼煩,手足痿弱無力,脈來細澀而微。
(重按則芤,以陰虛也。
)此陰血為火熱所傷,不能榮養百骸,慎勿誤認濕痹而用風藥,則火益熾而燥熱轉甚矣。
宜甘寒滋潤之劑,補養陰血,兼連、柏以堅之。
又曰:凡脈浮取軟大,而按之滑者,濕并在胃之痰也;按之澀者,濕傷營經之血也。
夫《内經》雲:濕流關節。
又雲: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肉筋脈。
如此,則血液不得流通,而燥結之證見矣。
故濕之證,有筋急,(《内經》因于濕,大筋軟短也。
)口渴,(有欲飲、有不欲飲者。
)大便秘結,(肺中濁氣不降。
)小便赤澀;(太陽經、腑氣皆郁滞。
)燥之證,有肢痿,胸滿溏瀉,(微溏而瀉不多。
)痰堅,(粘結胸中,力咯不出。
)咳嗽。
(濕咳夜甚、卧甚;燥咳晝甚、勞甚;)更有病濕脈澀,以氣滞也,必兼弦緊;病燥脈滑,以陰虛也,必兼芤弱,按之即無。
此皆同形而異實也,宜求其本而委曲以治之。
按:風、寒、暑、濕、燥、火六淫之邪,亢甚皆見火化,郁甚皆見濕化,郁極則由濕而轉見燥化。
何者?亢甚則濁氣幹犯清道,有升無降,故見火化也;郁則津液不得流通,而有所聚,聚則見濕矣;積久不能生新,則燥化見矣。
故吾嘗說六氣之中,皆有正化,惟燥是從轉化而生。
前人謂燥不為病,非無燥病也,謂無正感于燥之病也。
凡轉筋、疔瘡、陰疽、心腹絞痛,皆燥化之極緻也,皆從濕、寒、風、熱轉來。
燥濕同病者,燥中有濕,濕中有燥,二氣同為實病,不似同形者之互見虛象也。
張石頑曰:每有脾濕肺燥之人,陰中之火易于上升,上升則咽喉作痛而幹咳,須用貝母之潤,以代半夏之燥,煨姜之柔,以易幹姜之剛,更加姜汁竹瀝,以行其滞。
又有素禀濕熱而挾陰虛者,在膏粱輩少壯時每多患此,較之中年以後觸發者更劇,又與尋常濕熱治法迥異,當推東垣、河間類中風例,庶或近之。
原文雲:素禀濕熱而挾陰虛者,以其平時嬌養,未慣馳驅,稍有憂勞,或縱恣酒色,或暑濕氣交,即虛火挾痰飲上升,輕則胸脅痞滿,四肢乏力,重則周身疼痛,痰嗽喘逆。
亦有血溢、便秘、面赤、足寒者,甚則痿厥癱廢不起矣。
大抵體肥痰盛之人,則外盛中空,加以陰虛則上實下虛,所以少壯犯此最多。
若用風藥勝濕,虛火易于僭上;淡滲利水,陰津易于脫亡;專于燥濕,必緻真陰耗竭;純用滋陰,反助痰濕上壅。
務使潤燥合宜,剛柔協濟,始克有賴。
如清燥湯、虎潛丸等方,皆為合劑。
複有陰陽兩虛,真元下衰,濕熱上盛者,若乘于内,則不時喘滿、眩暈;溢于外,則肢體疼重麻瞀。
見此,即當從下真寒上假熱例治之,否則防有類中之虞。
即此痰厥昏仆,舌強語澀,或口角流涎,或口眼斜,或半肢偏廢,非内熱招風之患乎?曆觀昔人治法,惟守真地黃飲子,多加竹瀝、姜汁,送下黑錫丹,差堪對證。
服後半日許,乘其氣息稍平,急進大劑人參,入竹瀝、姜汁、童便,啐時中分三次服之。
喘滿多汗者,生脈散以收攝之。
若過此時,藥力不逮,火氣複升,補氣之藥又難突入重圍矣。
服後元氣稍充,喘息稍定,更以濟生腎氣丸,雜以黑錫丹一分,緩圖收功可也。
至于但屬陽虛而陰不虧者,斷無是理。
雖邪濕幹之,亦随寒化,不能為熱也。
即使更感客邪,自有仲景風濕、寒濕治法可推,不似陰虛濕熱之動辄扼腕也。
按此論義理精微,治法确鑿,真不厭百回讀雲。
按上所論,乃脾濕熱而腎虛燥之事也。
嘗考《金匮》黑疸,亦即脾胃濕熱流積于腎之所緻也。
《折肱漫錄》雲:脾胃濕熱盛,則克傷腎水。
《内經》雲:腎者,胃之關也。
水之入胃,其精微灑陳于髒腑經脈,而為津液,其渣滓下出于膀胱,而為小便,皆賴腎中真陽有以運化之。
腎陽不足,則水之清濁不分,積而為飲,泛而為腫,此脾腎濕寒之證也。
若脾胃濕熱,腎陰又虛,則濕熱下陷于腎,而為黑疸。
何者?腎惡燥者也。
腎燥而适脾濕有餘,遂吸引之不暇矣,遂不覺并其熱而亦吸之矣。
濕熱膠固,菀結濁氣,不得宣洩,熏蒸漸漬,久郁下焦,緻血液之中久不得引受清氣,而色為濁暗矣,故為黑疸也。
若早治得法,腎陰早複,則陽氣有所助,而力足以運濁不出矣。
若其始腎陰不虧,則本無借于脾之濕,而不緻吸受其毒矣,故黑疸發原于腎燥也。
故治法往往有滋陰與利水并用者,此之謂也。
(按:腎氣丸,即滋陰利水之劑。
内澤瀉、茯苓、桂枝,即五苓之法也;地黃、薯蓣、山萸,滋陰之藥也;丹皮、附子,所以行經通絡也。
) 卷三 證治類 寒熱同形同病 寒熱同形者,寒極似熱,陰寒逼其微陽外越也;熱極似寒,所謂熱深厥深也。
更有久服溫補,清濁混處,畏寒異常,攻以寒下之劑,而陽達寒退者。
前人之名論、治案夥矣。
同病者,真寒、真熱二氣并見也。
如傷寒大青龍證,是寒束于外,衛陷于内,而化熱也。
其人必胃熱素盛者。
太陽中,是先傷于暑,後傷冷水,乃寒熱兩感之病也。
《内經》論瘧,義亦如此。
此表寒裡熱也。
須辨其淺深輕重,氣分血分,而分治之。
表熱裡寒,則有内傷生冷,外傷烈日,發為霍亂者;瓜果酒肉,雜然并食,發為痢疾者。
至于上熱下寒,是肺熱腎寒,内虛之病也;亦有下受寒濕,逼陽上升者;前人皆有名論。
獨有上寒下熱,真陽怫郁之證,近日極多。
其脈沉之見滑,或兼大;浮之見弦,或兼細。
其病因,或由久受濕寒,陽氣不得流通,或因微熱,過服清肅之劑。
每怪前賢,絕無論及,及讀許叔微破陰丹一案,乃深歎其獨具隻眼也。
又有氣寒血熱、血寒氣熱之辨,即仲景榮寒衛熱、衛寒榮熱之事也。
血熱則脈形緩大,氣寒則起伏不大而無力,血寒則脈形緊小,氣熱則來勢盛大而有力矣。
此亦前人之所未及也,惟葉天士通絡之說,于此等病治法甚合。
吾每竊取而用之,其效殊捷。
又有其人本寒而傷于熱,及本熱而傷于寒,日久往往與之俱化。
若初起未化,與邪盛而不化者,其治法須仿《内經》治勝安伏之義,恐得藥後複化也。
卷三 證治類 寒熱同形同病 鄉人李信道得疾,六脈沉不見,深按至骨,則若有力。
按
不藏精與按跷,是疏洩之太早,冬行春令,而奉生者少也。
判然兩義,王好古混而同之,張景嶽、喻嘉言從而和之。
一若冬時隻有疏洩太早之病,而無閉藏太過之病,是不通也。
且《内經》冬不藏精、冬不按跷,不與四時遞言。
何者?此但主陽舒陰斂之義,對夏暑汗不出而言,不合四時五行循環之氣也;冬傷于寒,是與春傷于風、夏傷于暑、秋傷于濕遞言,皆各因其時令本氣之太過也。
夫冬傷于寒者,寒氣外逼,則衛氣内陷,而榮氣為所灼耗也。
冬日皮膚宜溫,夏日皮膚宜涼。
若冬日薄衣露處,皮膚皆寒,則腠理緻密,衛氣略無伸舒,而内積于榮分,津液隐為所銷,内熱有太盛欲焚之慮矣。
人身八萬四千毛孔,皆氣所出入之道也;氣不出入,則必内郁。
西醫謂人身有炭氣、有養氣之分。
養氣即平氣也。
炭氣即郁濁之毒瓦斯也。
冬傷于寒,束住衛氣,郁而不舒,則為炭氣,其發病為溫熱,不亦宜乎!不藏精者,榮氣外洩,與此異矣。
然二者病機雖各不同,而多出于貧苦。
何者?力食則汗洩非時,而不藏精;遊手則薄衣露處,而傷于寒。
其病也,一由宣洩之太早,一由閉遏之太過,雖同為溫病,而治法又有不同矣。
不藏精者,宜固本而養陰;傷于寒者,宜宣郁而解表也。
诿曰:不藏精即傷于寒也,以虛為實,其治法有不誤而殺人者乎? 卷三 證治類 燥濕同形同病 燥濕同形者,燥極似濕,濕極似燥也。
《内經》以痿為肺熱葉焦,以諸痙強直皆屬于濕,其義最可思。
故治法有發汗利水以通津液者,有養陰滋水以祛痰涎者。
張石頑曰:常有一種燥證,反似濕痹,遍身疼煩,手足痿弱無力,脈來細澀而微。
(重按則芤,以陰虛也。
)此陰血為火熱所傷,不能榮養百骸,慎勿誤認濕痹而用風藥,則火益熾而燥熱轉甚矣。
宜甘寒滋潤之劑,補養陰血,兼連、柏以堅之。
又曰:凡脈浮取軟大,而按之滑者,濕并在胃之痰也;按之澀者,濕傷營經之血也。
夫《内經》雲:濕流關節。
又雲: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肉筋脈。
如此,則血液不得流通,而燥結之證見矣。
故濕之證,有筋急,(《内經》因于濕,大筋軟短也。
)口渴,(有欲飲、有不欲飲者。
)大便秘結,(肺中濁氣不降。
)小便赤澀;(太陽經、腑氣皆郁滞。
)燥之證,有肢痿,胸滿溏瀉,(微溏而瀉不多。
)痰堅,(粘結胸中,力咯不出。
)咳嗽。
(濕咳夜甚、卧甚;燥咳晝甚、勞甚;)更有病濕脈澀,以氣滞也,必兼弦緊;病燥脈滑,以陰虛也,必兼芤弱,按之即無。
此皆同形而異實也,宜求其本而委曲以治之。
按:風、寒、暑、濕、燥、火六淫之邪,亢甚皆見火化,郁甚皆見濕化,郁極則由濕而轉見燥化。
何者?亢甚則濁氣幹犯清道,有升無降,故見火化也;郁則津液不得流通,而有所聚,聚則見濕矣;積久不能生新,則燥化見矣。
故吾嘗說六氣之中,皆有正化,惟燥是從轉化而生。
前人謂燥不為病,非無燥病也,謂無正感于燥之病也。
凡轉筋、疔瘡、陰疽、心腹絞痛,皆燥化之極緻也,皆從濕、寒、風、熱轉來。
燥濕同病者,燥中有濕,濕中有燥,二氣同為實病,不似同形者之互見虛象也。
張石頑曰:每有脾濕肺燥之人,陰中之火易于上升,上升則咽喉作痛而幹咳,須用貝母之潤,以代半夏之燥,煨姜之柔,以易幹姜之剛,更加姜汁竹瀝,以行其滞。
又有素禀濕熱而挾陰虛者,在膏粱輩少壯時每多患此,較之中年以後觸發者更劇,又與尋常濕熱治法迥異,當推東垣、河間類中風例,庶或近之。
原文雲:素禀濕熱而挾陰虛者,以其平時嬌養,未慣馳驅,稍有憂勞,或縱恣酒色,或暑濕氣交,即虛火挾痰飲上升,輕則胸脅痞滿,四肢乏力,重則周身疼痛,痰嗽喘逆。
亦有血溢、便秘、面赤、足寒者,甚則痿厥癱廢不起矣。
大抵體肥痰盛之人,則外盛中空,加以陰虛則上實下虛,所以少壯犯此最多。
若用風藥勝濕,虛火易于僭上;淡滲利水,陰津易于脫亡;專于燥濕,必緻真陰耗竭;純用滋陰,反助痰濕上壅。
務使潤燥合宜,剛柔協濟,始克有賴。
如清燥湯、虎潛丸等方,皆為合劑。
複有陰陽兩虛,真元下衰,濕熱上盛者,若乘于内,則不時喘滿、眩暈;溢于外,則肢體疼重麻瞀。
見此,即當從下真寒上假熱例治之,否則防有類中之虞。
即此痰厥昏仆,舌強語澀,或口角流涎,或口眼斜,或半肢偏廢,非内熱招風之患乎?曆觀昔人治法,惟守真地黃飲子,多加竹瀝、姜汁,送下黑錫丹,差堪對證。
服後半日許,乘其氣息稍平,急進大劑人參,入竹瀝、姜汁、童便,啐時中分三次服之。
喘滿多汗者,生脈散以收攝之。
若過此時,藥力不逮,火氣複升,補氣之藥又難突入重圍矣。
服後元氣稍充,喘息稍定,更以濟生腎氣丸,雜以黑錫丹一分,緩圖收功可也。
至于但屬陽虛而陰不虧者,斷無是理。
雖邪濕幹之,亦随寒化,不能為熱也。
即使更感客邪,自有仲景風濕、寒濕治法可推,不似陰虛濕熱之動辄扼腕也。
按此論義理精微,治法确鑿,真不厭百回讀雲。
按上所論,乃脾濕熱而腎虛燥之事也。
嘗考《金匮》黑疸,亦即脾胃濕熱流積于腎之所緻也。
《折肱漫錄》雲:脾胃濕熱盛,則克傷腎水。
《内經》雲:腎者,胃之關也。
水之入胃,其精微灑陳于髒腑經脈,而為津液,其渣滓下出于膀胱,而為小便,皆賴腎中真陽有以運化之。
腎陽不足,則水之清濁不分,積而為飲,泛而為腫,此脾腎濕寒之證也。
若脾胃濕熱,腎陰又虛,則濕熱下陷于腎,而為黑疸。
何者?腎惡燥者也。
腎燥而适脾濕有餘,遂吸引之不暇矣,遂不覺并其熱而亦吸之矣。
濕熱膠固,菀結濁氣,不得宣洩,熏蒸漸漬,久郁下焦,緻血液之中久不得引受清氣,而色為濁暗矣,故為黑疸也。
若早治得法,腎陰早複,則陽氣有所助,而力足以運濁不出矣。
若其始腎陰不虧,則本無借于脾之濕,而不緻吸受其毒矣,故黑疸發原于腎燥也。
故治法往往有滋陰與利水并用者,此之謂也。
(按:腎氣丸,即滋陰利水之劑。
内澤瀉、茯苓、桂枝,即五苓之法也;地黃、薯蓣、山萸,滋陰之藥也;丹皮、附子,所以行經通絡也。
) 卷三 證治類 寒熱同形同病 寒熱同形者,寒極似熱,陰寒逼其微陽外越也;熱極似寒,所謂熱深厥深也。
更有久服溫補,清濁混處,畏寒異常,攻以寒下之劑,而陽達寒退者。
前人之名論、治案夥矣。
同病者,真寒、真熱二氣并見也。
如傷寒大青龍證,是寒束于外,衛陷于内,而化熱也。
其人必胃熱素盛者。
太陽中,是先傷于暑,後傷冷水,乃寒熱兩感之病也。
《内經》論瘧,義亦如此。
此表寒裡熱也。
須辨其淺深輕重,氣分血分,而分治之。
表熱裡寒,則有内傷生冷,外傷烈日,發為霍亂者;瓜果酒肉,雜然并食,發為痢疾者。
至于上熱下寒,是肺熱腎寒,内虛之病也;亦有下受寒濕,逼陽上升者;前人皆有名論。
獨有上寒下熱,真陽怫郁之證,近日極多。
其脈沉之見滑,或兼大;浮之見弦,或兼細。
其病因,或由久受濕寒,陽氣不得流通,或因微熱,過服清肅之劑。
每怪前賢,絕無論及,及讀許叔微破陰丹一案,乃深歎其獨具隻眼也。
又有氣寒血熱、血寒氣熱之辨,即仲景榮寒衛熱、衛寒榮熱之事也。
血熱則脈形緩大,氣寒則起伏不大而無力,血寒則脈形緊小,氣熱則來勢盛大而有力矣。
此亦前人之所未及也,惟葉天士通絡之說,于此等病治法甚合。
吾每竊取而用之,其效殊捷。
又有其人本寒而傷于熱,及本熱而傷于寒,日久往往與之俱化。
若初起未化,與邪盛而不化者,其治法須仿《内經》治勝安伏之義,恐得藥後複化也。
卷三 證治類 寒熱同形同病 鄉人李信道得疾,六脈沉不見,深按至骨,則若有力。
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