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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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之,以苦下之,以酸補之。

    金位之主,其瀉以辛,其補以酸,先辛後酸。

    陽明之客,以酸補之,以辛瀉之,以苦洩之。

    )寒淫所勝,平以辛熱,佐以甘苦,以鹹瀉之。

    (在泉,寒淫于内,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

    寒司于地,熱反勝之,治以鹹冷,佐以苦辛。

    太陽之勝,治以甘熱,佐以辛酸,以鹹瀉之。

    新校正雲:甘熱當作苦熱。

    太陽之複,治以鹹熱,佐以甘辛,以苦堅之。

    水位之主,其瀉以鹹,其補以苦,先鹹後苦。

    太陽之客,以苦補之,以鹹瀉之,以苦堅之,以辛潤之,開發腠理,緻津液,通氣也。

    )揆厥大義,無非制其勝,安其複而已。

    如木之勝也,金虛寡畏,而乘土矣,于是補金以制之,扶土以逆之。

    又以勝氣不可直折也,導之以補火之味,以開木氣資生之路,使其氣有所發而不郁,所謂瀉也,是已妙之至矣。

    然自此金進木退,而土寡于畏,恐又将克水也,于是平之,以補水之味以滋木之元神,使不緻受邪于反侮也。

    此治當令之勝氣也。

    若夫反勝者,乃虛邪鬼氣,不當令者也。

    彼反勝則此郁,郁之發也必暴,尤當預有以防之。

    複氣即郁氣之發也。

    一發無餘。

    其治又有再安複勝之法,審其脈證而調之。

    故曰:所謂勝至,報氣伏屈而未發也;複至,則不以天地異名,皆如複氣為法也。

    又曰:大複其勝,則主勝之,故反病也。

    又曰:必折其郁氣,資其化源,無翼其勝,無贊其複,是謂至治。

    此之謂也。

     《難經》言: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者,舊解紛出,穿鑿支離,其實文意淺直,不須深求。

    東實西虛,非必不可瀉東補西,而必瀉南補北也。

    以為瀉東之外,仍可瀉南,而決不可補南也;補西之外,仍可補北,而決不可瀉北也。

    下文推究五行當更相平,及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之義,乃專就所以瀉南補北而發揮之。

    水勝火句束上,子能令母實二句起下,是提空立論,不粘上木之子、木之母也,故複以故瀉南補北句遙遙接下。

    後人隻因不識經文用筆離合之緻,泥定上下子母字面,遂窒礙難通也。

    試于子能令母實上,加一“凡”字,便豁然矣。

     《金匮》首篇論治未病之道曰:上工治未病,何也?曰: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四季脾旺不受邪,即勿補之。

    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

    夫肝之病,補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藥調之。

    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

    脾能傷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水不行則心火氣盛,則傷肺,肺被傷則金氣不行,金氣不行則肝氣盛,則肝自愈。

    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

    肝虛則用此法,實則不在用之。

    經曰:虛虛實實,補不足,損有餘。

    是其義也。

    餘髒仿此。

    此章之義,徐氏随文衍釋,尚得真诠,但于“虛實”二字,未見分曉,遂令後人緻凝耳!尤氏、黃氏徑将中段删去,其言曰:五髒之病,實者傳人,而虛者不傳。

    是未明虛實之義者也。

    夫實者傳人,此事理之常,不待上工而知也。

    虛者亦能傳人,此事理之微,故中工不能知之。

    凡經言虛實者,皆當從五行氣化推之。

    肝屬木,其氣溫升;心屬火,其氣熱散;脾屬土,其氣濕重;肺屬金,其氣清肅;腎屬水,其氣寒沉。

    此五髒之本氣也。

    本氣太過,謂之實;本氣不及,謂之虛。

    虛實皆能為病,《金匮》之義,就其虛者言之也。

    肝失其溫升,而變為寒降,則為虛矣。

    肝寒傳脾,肝不上舉,脾寒下陷,将下利不止而死矣。

    補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者,皆就其性之溫者用之,非酸寒、甘寒、苦寒之用也。

    脾能傷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是寒氣辟易也。

    肺被傷則金氣不行,是清氣屈伏也。

    金氣不行則肝氣盛,是肝遂其溫升之性也。

    所謂腎與肺者,俱指其氣化,非指其正體、正用也。

    腎即肝中之寒氣,肺即肝中之清氣。

    金氣不行、水氣不行雲者,肝中之寒氣、清氣不得肆行也。

    隻是肝受寒邪,失其本性,不可專于瀉肝,當補肝之本體,而溫土以養其氣耳!若肝熱者,多見痙厥,不專傳脾,而兼傳心矣,是為有餘,為實邪。

    治之但直瀉其本宮,或兼瀉心脾矣;不得用焦苦助心實脾法也,故曰實則不在用之。

    舊注于“虛實”二字,囫囵讀過,遂緻難通。

    《難經》曰:從後來者為虛邪,從前來者為實邪。

    此虛實之旨也。

    肝之後為腎,腎屬寒水,肝挾寒水之勢,欲反侮脾,故實脾之中,即寓制腎以治其本,肝脾溫潤騰達,而清寒之邪自退矣。

    此之謂傷腎、傷肺也,即傷肝中之寒邪、清邪也。

    東垣謂:凡言補之以辛甘溫熱之藥者,助春夏升浮之氣,即是瀉秋收冬藏之氣也。

    若《内經》謂:腎受氣于肝,傳之于心,至脾而死;肝受氣于心,傳之于脾,至肺而死;此氣之逆行也,是言實邪之相傳也。

    事與此殊,義可對勘。

    肝受氣于心,是從前來者,為實邪,當瀉心、肝,而補脾、肺矣;腎受氣于肝,當瀉肝、腎,而補心、脾矣。

    不得肝有病,反補用酸也。

    至《内經》以酸為洩,《金匮》以酸為補,此體、用之别也,前賢已論之矣。

    夫肝實之治,《内經》有曰:風淫于内,治以辛涼,是其義也。

    此皆補瀉之大經大法也。

     其他,則汗、吐、下,皆瀉也;溫、清、和,皆補也。

    有正補,正瀉法,如四君補氣,四物補血是也。

    有隔補、隔瀉法,如虛則補母,實則瀉子是也。

    有兼補、兼瀉法,如調胃承氣、人參白虎是也。

    有以瀉為補、以補為瀉法,如攻其食而脾自健、助其土而水自消是也。

    有疊用攻補法,是補瀉兩方,早晚分服,或分日輪服也。

    此即複方,謂既用補方,複用瀉方也。

     有并用補瀉法,與兼補、兼瀉不同,是一方之中,補瀉之力輕重相等。

    此法最難,須知避邪,乃無隐患。

    錢仲陽曰:肺有邪而虛不可攻者,補其脾而攻其肺也。

    尤有要者,病在氣分而虛不任攻者,補其血而攻其氣;病在血分而虛不任攻者,補其氣而攻其血。

    如是則補藥之力不與邪相值,不緻連邪補着矣。

    又葉天士謂:久病必治絡。

    其說謂病久氣血推行不利,血絡之中必有瘀凝,故緻病氣纏延不去,必疏其絡而病氣可盡也。

    徐靈胎、陳修園從而譏之;然劉河間力發玄府之功用;朱丹溪治久病,必參用郁法;滑伯仁謂每用補劑,參入活血通經之品,其效更捷;史載之之方之多用三棱、莪術;王清任之方之多用桃仁、紅花。

    不皆治絡之胃耶?且《内經》之所謂升降出入,所謂守經隧,所謂疏氣令調,所謂去菀陳,非此義耶?《内經》又曰:寒之而熱者求之水,熱之而寒者求之火,所謂求其屬也。

    又曰:治病必求其本。

    受病為本,見證為标;先病為本,後病為标。

    有客氣,有同氣。

    間者并行,甚者獨行。

    此皆補瀉參用之大義也。

     補瀉因虛實而定者也,補瀉之義既宏,虛實之變亦衆,請更舉先哲之論虛實者。

    華佗《中藏經》曰:病有髒虛髒實,腑虛腑實,上虛上實,下虛下實,狀各不同,宜深消息。

    腸鳴氣走,足冷手寒,食不入胃,吐逆無時,皮毛憔悴,肌肉皺皴,耳目昏塞,語聲破散,行步喘促,精神不收,此五髒之虛也;診其脈,舉指而活,按之而微,看在何部,以斷其髒也。

    又按之沉、小、弱、微、短、澀、軟、濡,俱為髒虛也。

    虛則補益,治之常情耳!飲食過多,大小便難,胸隔滿悶,肢節疼痛,身體沉重,頭目昏眩,唇口腫脹,咽喉閉塞,腸中氣急,皮肉不仁,暴生喘乏,偶作寒熱,瘡疽并起,悲喜時來,或自痿弱,或自高強,氣不舒暢,血不流通,此髒之實也;診其脈,舉按俱盛者,實也。

    又長、浮、數、疾、洪、緊、弦、大,俱曰實也。

    看在何經,而斷其髒也。

    頭疼目赤,皮熱骨寒,手足舒緩,血氣壅塞,丹瘤更生,咽喉腫痛,輕按之痛,重按之快,食飲如故,曰腑實也。

    診其脈,浮而實大者是也。

    皮膚瘙癢,肌肉脹,食飲不化,大便滑而不止診其脈,輕手按之得滑,重手按之得平,此乃腑虛也。

    看在何經,而正其時也。

    胸膈痞滿,頭目碎痛,飲食不下,腦項昏重,咽喉不利,涕唾稠粘。

    診其脈,左右寸口沉、結、實、大者,上實也。

    頰赤心忪,舉動顫栗,語聲嘶嗄,唇焦口幹,喘乏無力,面少顔色,頤颔腫滿;診其左右寸脈弱而微者,上虛也。

    大小便難,飲食如故,腰腳沉重,臍腹疼痛;診其左右手脈,尺中脈伏而澀者,下實也。

    大小便難,飲食進退,腰腳沉重,如坐水中,行步艱難,氣上奔沖,夢寐危險;診其左右尺中,脈滑而澀者,下虛也。

    病患脈微澀短小,俱屬下虛也。

     張景嶽曰:通評虛實論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此虛實之大法也。

    設有人焉,正已奪而邪方盛者,将顧其虛而補之乎?抑先其邪而攻之乎?見有不的,則死生系之,此其所以宜慎也。

    夫正者,本也;邪者,标也。

    若正氣既虛,則邪氣雖盛,亦不可攻,蓋恐邪未去而正先脫,呼吸變生,則措手無及。

    故治虛邪者,當先顧正氣,正氣存則不緻于害,且補中自有攻意,蓋補陰即所以攻熱,補陽即所以攻寒。

    世未有正氣複而邪不退者,亦未有正氣竭而命不傾者。

    如必不得已,亦當酌量緩急,暫從權宜,從少從多,寓戰于守,斯可矣。

    此治虛之道也。

    若正氣無損者,邪氣雖微,自不宜補。

    蓋補之,則正無與,而邪反盛,适足以借寇兵而資盜糧。

    故治實證者,當直攻其邪,邪去則身安。

    但法貴精專,便臻速效。

    此治實之道也。

     要之能勝攻者,方是實證,實者可攻,何慮之有?不能勝攻者,便是虛證,氣去不返,可不寒心?此邪正之本末,不可不知也。

     日本元堅,字廉夫者,嘗論列虛實夾雜之證治,甚為明備。

    其文曰:為醫之要,不過辨病之虛實也已。

    虛實之不明,妄下湯藥,則冰炭相反,坐誤性命,是以臨處之際,不容毫有率略矣。

    蓋嘗考之,厥冷、下利,人皆知大虛宜補;潮熱、谵語,人皆知大實宜瀉。

    此則其病雖重,而診療之法,莫甚難者矣。

    如夫至虛有盛候,大實有羸狀者,誠醫之所難也。

    雖然,此猶難乎辨證,而不難乎處治。

    何者?假證發露,抑遏真情,自非至心體察,則不能辨其疑似而認其真;然既認其真也,純補純瀉,一意直到而病可愈矣,豈有他策耶?唯醫之所最難者,在真實真虛,混淆糅雜者而已。

    何者?其病視為虛乎,挾有實證;視為實乎,兼有虛候,必也精慮熟思,能析毫厘,而其情其機,始可辨認。

    及其施治,欲以補之,則恐妨其實;欲以瀉之,則恐妨其虛。

    補瀉掣肘,不易下手,必也審之又審,奇正攻守,着着中法,而後病可起矣。

    此豈非辨認難而處治亦難者乎?岐伯有五有餘、二不足之說,而仲景之經,所雲難治者,概此之謂也。

    蓋虛實之相錯,其證不能一定,其治不能各無其别也。

    區而論之,有虛實相兼者焉。

    病本邪實,當汗如下,而醫失其法;或用藥過劑,以傷真氣,病實未除,又見虛候者,此實中兼虛也。

    治之之法,宜瀉中兼補,倘虛甚者,或不得已,姑從于補,虛複而後宜議瀉矣。

    其人素虛,陰衰陽盛,一旦感邪,兩陽相搏,遂變為實者,此虛中兼實也。

    治之之法,不清涼無由解熱,不轉刷無由逐結,然從前之虛不得罔顧,故或從緩下,或一下止服。

    前哲于此證,以為須先治其虛,後治其實,此殆未是也。

    大抵邪不解則不受補,有邪而補,徒增壅住;且積日之虛,豈暫補所能挽回乎?考之經文,如附子瀉心、調胃承氣,即瀉中兼補之治也。

    陽明病至,循衣摸床,微喘直視,則既屬虛憊,而猶用承氣者,以實去而陰可回;縱下後頓見虛候,其實既去,則調養易施也。

    擴充觸長,無适而不可矣。

    此虛實之相兼,大較如此。

    如夫虛實之相因而生,是亦不可不辨也。

    有人于此焉,脾氣虧損,或久吐,或久利,中氣不行,馴至腹滿、溺閉,此自虛而生實也。

    至其滿極,則姑治其标,主以疏導,然不以扶陽為念,則土崩可待也。

    又有人焉,腎陰不足,下虧上盈,或潮熱、心煩,或血溢、痰湧,亦是虛生實者也。

    至其火亢,則姑治其标,專主清涼,然不以潤養為念,則真元竭絕矣。

    有人于此焉,腸赤,腹痛後重,如其失下,則病積依然,而津汁日洩,羸劣日加,此自實而生虛也。

    治法或姑從扶陽,然不以磨積為先,則邪勝其正,立至危殆。

    又有人焉,肝氣壅實,妄言妄怒,既而脾氣受制,飲食減損,日就委頓,亦是實生虛者也。

    治法或姑從補中,然不兼以清膈,則必格拒不納矣。

    在仲景法,則汗後脹滿,是自虛而實,故用且疏且補之劑。

    五勞虛極,因内有幹血,是自實而虛,宿食脈澀,亦自實而虛,故一用大黃蟲丸,一用大承氣湯。

    蓋幹血下而虛自複,宿食去而胃必和也。

    此虛實相因而生之大略也。

     要之,相兼者與相因者,病之新久,胃之強弱,尤宜參伍加思,亦是診處之大關鑰也。

    更論虛實之兼挾,則表裡上下之分,又不可不知也。

    實在表而裡虛者,補其中而病自愈,以病之在外,胃氣充盛,則宜托出,且裡弱可以受補,如發背、痘瘡之類是也。

    實在裡而兼虛者,除其實而病自愈,以病之屬熱,倘攔補之,必助其壅,如彼虛人,得胃實與瘀血、宿食之類是也。

    病上實素下寒者,必揣其臍腹,而後吐、下可用;病下虛素上熱者,必察其心胸,而後滋補可施。

    此表裡上下之例也。

    雖然,今此所論,大概就病之屬熱者而立言已。

    如病寒之證,亦不可不辨焉。

    經雲: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

    蓋胃強則熱,胃弱則寒,此必然之理也,故寒病多屬虛者。

    然有如厥陰病之上熱下寒,此其上熱雖未必為實,而未得不言之猶有陽存,故涼溫并用,方為合轍矣。

    寒病又有陽雖虛而病則實者,固是胃氣本弱,然關門猶有權,而痼寒宿冷僻在一處,或與邪相并,或觸時氣而動,以為内實也。

    倘其初起滿閉未甚者,須溫利之;滿閉殊劇者,攻下反在所禁,唯當溫散之。

    蓋以寒固胃之所畏,其實之極,必傷胃氣,遂變純虛耳!觀仲景太陰病及腹滿、寒疝之治,而其理可見也。

    然則病寒之實,必要溫補,固不可與病熱之虛,猶宜清滌者一例而論矣。

    《玉函經》曰:寒則散之,熱則去之。

    可謂一言蔽之已。

    是寒熱之分,誠虛實證治之最吃緊也。

    病之虛實,藥之補瀉,各有條例,其略如此,而微甚多少之際,猶有不可計較者,實如張景嶽氏之言焉。

    夫虛實之不明,補瀉之不當,而栩栩然欲療極重極險之病者,豈足與語醫哉!要之,病之實,實有百也;病之虛,虛有百也。

    實之瀉,瀉有百也;虛之補,補有百也。

    而大旨總視胃氣之盛衰有無,以為吉兇之主。

    《内經》曰:五實死,五虛死。

    脈盛,(心也。

    )皮熱,(肺也。

    )腹脹,(脾也。

    )前後不通,(腎也。

    )悶瞀,(肝也。

    )此謂五實。

    脈細,(心也。

    )皮寒,(肺也。

    )氣少,(脾也。

    )洩利前後,(腎也。

    )飲食不入,(肝也。

    )此謂五虛。

    其時有生者,何也?曰:漿粥入胃,洩注止,則虛者活;身汗得後利,則實者活。

    全注雲:此皆胃氣之得調和也。

    韪哉言乎!缪仲淳曰:谷氣者,譬國家之饷道也。

    饷道一絕,則萬衆立散;胃氣一敗,則百藥難施。

    若陰虛,若陽虛,或中風,或中暑,乃至瀉利、滞下、胎前、産後,疔腫、癰疽、痘瘡,痧疹、驚疳,靡不以保護胃氣、補養脾氣為先,務本所當急也。

    故益陰宜遠苦寒,益陽宜防增氣,祛風勿過燥散,消暑毋輕下通,瀉利勿加消導,滞下之忌芒硝、巴豆、牽牛,胎前洩瀉之忌當歸,産後寒熱之忌黃連、栀子,疔腫癰疽之未潰忌當歸,痘疹之不可妄下。

    其他内外諸病應投藥物之中,凡與胃氣相違者,概勿施用。

    夫治實者,急去其邪;治虛者,治專于補。

    其顧胃氣,人所易知也,獨此邪盛正虛,攻補兩難之際,隻有力保胃氣,加以攻邪,戰守具備,敵乃可克。

    昔人謂孕婦患病,統以四物,加對治之藥。

    此固不足為訓,然其意可師,推而行之,保胃氣以攻邪,其理正如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