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七 産難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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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月既明,須知産難,故以次之。
産難論第一 (夫産難之由有六,所受各異,故治療之方不同。
今具言之,以開世惑) 凡婦人以血為主,惟氣順則血順,胎氣安而後生理和。
今富貴之家,往往保惜産母,惟恐運動,故羞出入、專坐卧。
曾不思氣閉而不舒快,則血凝而不流暢,胎不轉動。
以緻生理失宜,臨産必難,甚至悶絕,一也。
且如貧者生育,日夕勞苦,血氣舒暢,生理甚易,何俟乎藥!則孕婦常貴于運動者明矣。
次則婦人妊娠已經六、七個月,胎形已具,而世人不知禁忌,恣情交合,嗜欲不節,使敗精、瘀血聚于胞中,緻令子大母小,臨産必難,二也。
何以知之?生下孩子頭上有白膜一片,滞膩如膠,俗強名曰戴白生;兒身有青有黑,俗強名曰宿痣,此皆是入月交合所緻也。
如此則不特母病,其子亦生浸淫、赤爛瘡瘍,俗謂之胎蛆,動逾歲月不差,可不戒乎!三則臨覺太早,大小揮霍,或信蔔筮,或說鬼祟,多方誤恐,緻令産母心驚神恐,憂惱怖懼。
又被閑雜婦人、喪孝穢濁之人沖觸,若不預為杜絕,臨産必難,三也。
何以知之?如偷生之女、不正之屬,既無産厄,子母均安,其理可知。
凡臨産初,然腹痛或作或止,名曰弄痛。
坐婆疏率,不候時至,便令試水;試水頻并,胞漿先破,風飒産門,産道幹澀。
及其兒轉,便令坐草,坐草太早,兒轉亦難,緻令産難,四也。
直候痛極,眼中如火,此是兒逼産門,方可坐草,即令易産。
如坐草稍久,用力太過,産母困睡,抱腰之人又不穩當,緻令坐立傾側,胎死腹中,其為産難,五也。
時當盛暑,宜居深幽房室,日色遠處,開啟窗戶,多貯清水,以防血暈、血悶、血溢妄行、血虛發熱之證。
如冬末春初,天色凝寒,宜密閉産室,窒塞罅隙,内外生火,常令暖氣如春,仍下部衣服不可去綿,方免胎寒血結,毋緻産難,六也。
凡孕婦入月斷不可洗頭,方免産難及橫生逆産。
(自明)謹論。
楊子建《十産論》第二 凡人生産,先知此十産證候,則生産之婦永無傷損性命。
生産之間,性命最重。
幸而孩子易生,人不知福,萬一有少艱難,則須臾之間,子母之命懸于絲發,但世人所患者,惟看生産。
收生之人,少有精良妙手,緣此而多有傾性命。
餘因傷痛其事,不為無補。
(外有盤腸産,仆添方法在後) 一曰正産: 正産者,蓋婦人懷胎十月滿足,陰陽氣足,忽然腰腹作陣疼痛,相次胎氣頓陷,至于臍腹疼痛極甚,乃至腰間重痛,谷道挺迸,繼之漿破血下,兒子遂生,此名正産。
二曰傷産: 傷産者,蓋婦人懷胎,忽有七月、八月而産;忽至九月、十月而産;忽有經一年、二年,乃至四年、五年而後産者。
今獨以十月滿足為正産。
蓋一人之生,陰注陽定,各有時日,不可改移。
今有未産一月以前,忽然臍腹疼痛,有如欲産,仍卻無事,是名試月,非正産也。
但一切産母,未有前面正産證候,即不可令人抱腰,産母亦不可妄亂用力。
蓋欲産之婦,臍腹疼痛,兒身未順,收生之人,卻教産母虛亂用力,兒身才方轉動,卻被産母用力一逼,遂使兒子錯路,忽橫忽倒,不能正生,皆緣産母未當用力之所緻也。
凡産母用力,須待兒子順身,臨逼門戶,方始用力一送,令兒下生,此方是産母之用力當也。
若未有正産之候而用力傷早,并妄服藥餌,令兒下生,譬如揠苗而助之長,非獨無益,而又害之,此名傷産。
三曰催産: 催産者,言婦人欲産,漿破血下,臍腹作陣疼痛,其痛極甚,腰重、谷道挺迸,已見是正産之候,但兒卻未生,即可服藥以催之。
忽有經及數日,産母困苦,已分明見得是正産之候,但兒子難生,亦可服藥以助産母之正氣,令兒速得下生,此名催生。
四曰凍産: 凍産者,蓋言三冬之月,天氣寒冷,産母經血得冷,則凝結而不散。
因其血之不散,以至兒子不能生下。
此之一弊,為害最深,然世人不知覺。
若冬月,産婦下部不可脫去綿衣,并不坐卧寒冷之處,當滿房着火,令遍房常有暖氣,常令産母背身向火,令臍下、腿膝間常有暖氣。
若背上、心前少聞寒冷,須是暖炙綿衣以包之為貴,其血得熱則流散,使兒子易生,此名凍産。
若春秋之間,天地少有陰濕寒冷之氣,亦可就房中以微炭火暖之為妙。
五曰熱産: 熱産者,蓋言盛暑之月,欲産之婦當要其溫涼得所,不可因熱恣意取涼,反有傷損胎氣。
又生産之處,不可多着人數,切恐人多,熱氣逼襲産母。
蓋人之血氣,得熱則散,熱過則損。
今當夏暑炎熱之盛,而産母氣虛,人氣一逼,則其血沸溢,而血得熱則上蒸,能令産母發熱頭痛,面赤昏昏如醉,乃至不知人事。
世有名血暈者,緣此而成也,此名熱産。
若值夏月,少有清涼之氣,陰雨之變。
産母亦不可任意取涼,恐生大病。
六曰橫産: 橫産者,蓋兒子下生,先露其手,忽先露其臀,此因未當用力而産母用力之過也。
臍腹疼痛,兒身未順,則是産母用力一逼,
産難論第一 (夫産難之由有六,所受各異,故治療之方不同。
今具言之,以開世惑) 凡婦人以血為主,惟氣順則血順,胎氣安而後生理和。
今富貴之家,往往保惜産母,惟恐運動,故羞出入、專坐卧。
曾不思氣閉而不舒快,則血凝而不流暢,胎不轉動。
以緻生理失宜,臨産必難,甚至悶絕,一也。
且如貧者生育,日夕勞苦,血氣舒暢,生理甚易,何俟乎藥!則孕婦常貴于運動者明矣。
次則婦人妊娠已經六、七個月,胎形已具,而世人不知禁忌,恣情交合,嗜欲不節,使敗精、瘀血聚于胞中,緻令子大母小,臨産必難,二也。
何以知之?生下孩子頭上有白膜一片,滞膩如膠,俗強名曰戴白生;兒身有青有黑,俗強名曰宿痣,此皆是入月交合所緻也。
如此則不特母病,其子亦生浸淫、赤爛瘡瘍,俗謂之胎蛆,動逾歲月不差,可不戒乎!三則臨覺太早,大小揮霍,或信蔔筮,或說鬼祟,多方誤恐,緻令産母心驚神恐,憂惱怖懼。
又被閑雜婦人、喪孝穢濁之人沖觸,若不預為杜絕,臨産必難,三也。
何以知之?如偷生之女、不正之屬,既無産厄,子母均安,其理可知。
凡臨産初,然腹痛或作或止,名曰弄痛。
坐婆疏率,不候時至,便令試水;試水頻并,胞漿先破,風飒産門,産道幹澀。
及其兒轉,便令坐草,坐草太早,兒轉亦難,緻令産難,四也。
直候痛極,眼中如火,此是兒逼産門,方可坐草,即令易産。
如坐草稍久,用力太過,産母困睡,抱腰之人又不穩當,緻令坐立傾側,胎死腹中,其為産難,五也。
時當盛暑,宜居深幽房室,日色遠處,開啟窗戶,多貯清水,以防血暈、血悶、血溢妄行、血虛發熱之證。
如冬末春初,天色凝寒,宜密閉産室,窒塞罅隙,内外生火,常令暖氣如春,仍下部衣服不可去綿,方免胎寒血結,毋緻産難,六也。
凡孕婦入月斷不可洗頭,方免産難及橫生逆産。
(自明)謹論。
楊子建《十産論》第二 凡人生産,先知此十産證候,則生産之婦永無傷損性命。
生産之間,性命最重。
幸而孩子易生,人不知福,萬一有少艱難,則須臾之間,子母之命懸于絲發,但世人所患者,惟看生産。
收生之人,少有精良妙手,緣此而多有傾性命。
餘因傷痛其事,不為無補。
(外有盤腸産,仆添方法在後) 一曰正産: 正産者,蓋婦人懷胎十月滿足,陰陽氣足,忽然腰腹作陣疼痛,相次胎氣頓陷,至于臍腹疼痛極甚,乃至腰間重痛,谷道挺迸,繼之漿破血下,兒子遂生,此名正産。
二曰傷産: 傷産者,蓋婦人懷胎,忽有七月、八月而産;忽至九月、十月而産;忽有經一年、二年,乃至四年、五年而後産者。
今獨以十月滿足為正産。
蓋一人之生,陰注陽定,各有時日,不可改移。
今有未産一月以前,忽然臍腹疼痛,有如欲産,仍卻無事,是名試月,非正産也。
但一切産母,未有前面正産證候,即不可令人抱腰,産母亦不可妄亂用力。
蓋欲産之婦,臍腹疼痛,兒身未順,收生之人,卻教産母虛亂用力,兒身才方轉動,卻被産母用力一逼,遂使兒子錯路,忽橫忽倒,不能正生,皆緣産母未當用力之所緻也。
凡産母用力,須待兒子順身,臨逼門戶,方始用力一送,令兒下生,此方是産母之用力當也。
若未有正産之候而用力傷早,并妄服藥餌,令兒下生,譬如揠苗而助之長,非獨無益,而又害之,此名傷産。
三曰催産: 催産者,言婦人欲産,漿破血下,臍腹作陣疼痛,其痛極甚,腰重、谷道挺迸,已見是正産之候,但兒卻未生,即可服藥以催之。
忽有經及數日,産母困苦,已分明見得是正産之候,但兒子難生,亦可服藥以助産母之正氣,令兒速得下生,此名催生。
四曰凍産: 凍産者,蓋言三冬之月,天氣寒冷,産母經血得冷,則凝結而不散。
因其血之不散,以至兒子不能生下。
此之一弊,為害最深,然世人不知覺。
若冬月,産婦下部不可脫去綿衣,并不坐卧寒冷之處,當滿房着火,令遍房常有暖氣,常令産母背身向火,令臍下、腿膝間常有暖氣。
若背上、心前少聞寒冷,須是暖炙綿衣以包之為貴,其血得熱則流散,使兒子易生,此名凍産。
若春秋之間,天地少有陰濕寒冷之氣,亦可就房中以微炭火暖之為妙。
五曰熱産: 熱産者,蓋言盛暑之月,欲産之婦當要其溫涼得所,不可因熱恣意取涼,反有傷損胎氣。
又生産之處,不可多着人數,切恐人多,熱氣逼襲産母。
蓋人之血氣,得熱則散,熱過則損。
今當夏暑炎熱之盛,而産母氣虛,人氣一逼,則其血沸溢,而血得熱則上蒸,能令産母發熱頭痛,面赤昏昏如醉,乃至不知人事。
世有名血暈者,緣此而成也,此名熱産。
若值夏月,少有清涼之氣,陰雨之變。
産母亦不可任意取涼,恐生大病。
六曰橫産: 橫産者,蓋兒子下生,先露其手,忽先露其臀,此因未當用力而産母用力之過也。
臍腹疼痛,兒身未順,則是産母用力一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