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 胎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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怯弱,則少子。

    以此推之,理可概見焉。

    又婦人妊娠,男女之别何也?按《顱囟經》雲:陽盛發陰,當孕成男,六脈諸經,皆舉其陽;陰盛發陽,當孕成女,六脈諸經,皆舉其陰。

    《巢氏病源》雲:三陽所會則生男,三陰所會則生女。

    葛洪《肘後方》雲:男從父氣,女從母氣。

    《聖濟經》雲:天之德,地之氣,陰陽之至和,相為流薄于一體,因氣而左動則屬陽,陽資之則成男;因氣而右動則屬陰,陰資而成女。

    《易》稱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此男女之别也。

    凡妊娠有疾,投以湯藥,有傷胎破血者之忌,何也?《内經》雲:婦人重身,毒之奈何?岐伯答曰:有故無殒,衰其大半而已也。

    蓋妊婦有疾不可不投藥也,必在醫者審度疾勢輕重,量度藥性高下,處以中庸,不必多品。

    視其疾勢已衰,藥宜便止,則病去母安,子亦無損,複何懼于攻治哉! 受形篇第三 (齊光祿大夫褚澄) 男女之合,二精交暢,陰血先至,陽精後沖,血開裹精,精入為骨,而男形成矣;陽精先入,陰血後參,精開裹血,血入居本,而女形成矣。

    陽氣聚面,故男子面重,溺死者必伏;陰氣聚背,故女子背重,溺死者必仰。

    走獸溺死,仰伏皆然。

    陰陽均至,非男非女之身,精血散分,骈胎、品胎之兆。

    父少母老,産女必羸;母壯父衰,生男必弱。

    古之良工,首察乎此,受氣偏瘁,與之補之。

    補羸女則養血壯脾,補弱男則壯脾節色。

    羸女宜及時而嫁,弱男宜待壯而婚。

    此疾外所務之本,不可不察也。

     論胎教第四 (馬益卿先生) 論曰:胎教、産圖之書,不可謂之迂而不加信,然亦不可狎泥之。

    方今俚俗之家,與不正之屬,将息避忌,略不如儀。

    或藥毒不侑,或産于風露。

    既無産厄,子母均安固有之,如不利嗣續,或僑居太甚,卻動必成咎。

    雖鄰家有所興修,亦且犯其胎氣,令兒破形殒命。

    如刀犯者,形必傷;泥犯者,竅必塞;打擊者,色青黯;系縛者,相拘攣。

    諸如此等,驗如返掌,福善禍淫,殆不可曉。

     孕元立本章第五 有泰初、有泰始,渾沌一判。

    既見氣矣,故曰泰初;既立形矣,故曰泰始。

    氣初形始,天地相因,生生化化,品物彰矣。

    故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吳褆注雲:渾沌未判,則氣形俱泯;渾沌既判,則氣形已分。

    既見氣矣,是為泰初;既立形矣,是為泰始。

    泰初者,凡有氣之所本,故天得之以統元氣。

    泰始者,凡有形之所本,故地得之以統元氣。

    天地交泰,相因為氣形。

    生生而生者,得所以生;化化而化者,得所以化。

    品物流形,而形色,名聲者彰矣。

    大哉乾元,泰初之所寓也,故以萬物之資始為言。

    至哉坤元,泰始之所寓也,故以萬物資生為言。

    惟萬物資始,生于乾坤,故乾元則兆象。

    至哉坤元,然後形無不成)。

    有生之初雖陽,予之正育而充之,必陰為之主(薛左丞注:《陰陽離合論》曰:天覆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則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

    陽予之正,陰為之主。

    王冰謂陽施正氣,萬物方生;陰為主持,群形乃立。

    《字說》:始而生之春,天地也;育而充之者,人也)。

    因形移易,日改月化,無非坤道之代終也(《列子·周穆篇》嚴文先生曰:因形移易,謂之化。

    《莊子·田子方篇》混元曰:消息滿虛,一晦一明,日改月化,日有所為,而莫見其功。

    《易》坤卦文言曰: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

    地之承天,其弗成而有終也。

    豈迫于不得已耶!蓋道之所在,萬物失之則死,逆之則有生之類,聽命于此。

    故無成而代有終者,以道言之也)。

    謂之妊,陽既受始,陰壬之也(壬子謂之妊。

    《字說》壬,一陽也,二陰也。

    陽既受始,陰壬之而謂之妊。

    解曰:壬,陽水之壬也。

    位在亥子之間,陰至亥極矣。

    陽複受胎,而謂之妊于壬至子然後生)。

    謂之胞,巳為正陽,陰包之也(巳,正陽也,而陰能包之,陰與陽更用事故也。

    巳者,孟夏之月,于卦為乾,純陽用事,故《詩》謂之正月。

    正月者,正陽之月也。

    陰方用事,而為物之主,則雖正陽,亦在所包而退聽焉)。

    謂之胚,未成器,猶之坯也(《說文》瓦未燒者,謂之坯。

    胚,婦孕一月也。

    《字說》坯未成為器,猶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