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 火證門
關燈
小
中
大
陰悉具相火,人而同乎天也。
或曰∶相火,天火所動,何東垣謂元氣之賊?又曰火與元氣不兩立,一勝則一負。
然則如之何則可使之無勝負乎?周子曰∶神發知矣。
五性感物則萬事出。
五者之性,為物所感,不能不動。
謂之動者,即《内經》五火也。
相火易起,五性厥陰之火相煽則妄動矣。
火起于妄,變化莫測,無時不有,煎熬真陰,陰虛則病,陰絕則死。
君火之氣,經以暑與熱言之;相火之氣,經以火言之。
蓋表其暴悍酷烈有甚于君火者也。
故曰∶相火,元氣之賊。
周子又曰∶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
朱子亦曰∶必使道心常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聽命焉。
此善美乎火者。
人心聽命于道心,而又能主之以靜,彼五火将寂然不作。
而相火者,惟有裨補造化而為生生不息之運用耳,何賊之有?或曰∶《内經》相火,注言少陰少陽矣,未曾言及厥陰、太陽,而吾子言之,何也?曰∶足太陽、少陰,東垣常言之矣。
治以炒,取其味辛能瀉水中之火是也。
戴人亦言膽與三焦尋火,治肝和胞絡都無異,此曆指龍雷之火也。
予亦備述天之火皆生于動,如上文所雲者,實推展二公之意。
或曰∶《内經》言火者不一,往往于六氣中見之。
言髒腑者,未之見也。
二公豈他有所據耶?子能為我言之乎?經曰∶百病皆生于風寒暑濕燥火之動而為變者,岐伯曆舉病機十九條而屬火者五,此非相火為病之出于髒腑者乎?考諸《内經》,少陽病為螈,太陽病時眩仆,少陰病瞀暴喑,郁冒不知人。
非諸熱瞀螈之屬火者乎?少陽病惡寒鼓栗,膽病振寒,少陰病灑淅惡寒振栗,既陰病灑淅振寒。
非諸振鼓栗,如喪神守之屬火者乎?少陰嘔逆,厥氣上行;膀胱病沖頭痛;太陽病厥氣上沖胸,少腹控睾引腰脊上沖心;少陰病氣上沖胸,嘔逆,非諸逆沖上之屬火者乎?少陽谵妄,膀胱病狂颠疾,非諸躁狂越之屬火者乎?少陽病腫善驚,少陰病瞀熱以酸,腫不能久立,非諸病腫、疼酸驚駭之屬火者乎?《原病式》曰∶諸風掉眩,屬于肝火之動也;諸氣憤郁,屬于肺火之升也;諸濕腫滿,屬于脾火之盛也;諸痛瘡癢,屬于心火之用也。
是皆火之為病,出于髒腑者然也。
注文未之發耳。
以陳無擇之通達,且以暖熾論君火,日用之火言相火,而又不曾深及,宜乎後人之不無聾瞽也,悲夫!病濕熱相火者多。
諸病尋痰火,痰火生異證。
因心火為之。
心者,君火也。
火旺則金燥,水虧為火獨存。
氣有餘便是火。
(非真氣之有餘,乃火邪之為氣。
)氣從左邊起者,肝火也;氣從臍起者,陰火也。
熱從腳下起入腹者,虛之極也。
蓋相火起于九泉之下,此病十不救一。
治法以四物加降火藥服之。
以附子末津調,貼湧泉穴,引火下行。
若壯實人有此證,是濕郁成熱之候。
或有冒雨途行受濕而得此證者,不可誤作陰虛治。
隻宜蒼術、黃柏、牛膝、防己丸之屬。
陰虛火動者,難治。
(脈數無力者是也。
)飲酒人發熱者,難治;不飲酒人,因酒發熱者,亦難治。
煩躁者,氣随火升也。
東垣雲∶有元氣虛損而熱,有五髒熱,有内中外而熱。
輕手扪之,熱在皮毛血脈也。
重手按之。
筋骨熱甚者,熱在筋骨也。
不輕不重而熱,熱在肌肉也。
又雲∶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氣自熱于陽分也。
晝則安靜,夜則發熱煩躁,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名曰熱入血室。
晝夜不分,是重陽無陰也。
亟瀉其陽,峻補其陰。
兩手大熱為骨厥,如在火中。
灸湧泉穴,五壯立愈。
[卷之二十\火證門]脈候 脈浮大而虛為虛火,沉而實大者為實火,洪數見于左寸為心火,見于右寸為肺火,見于左關為肝心火,見于右關為脾火,見于兩尺為腎經相火。
男子兩尺洪大者,必遺精,陰火盛也。
凡病痰火,脈沉細而數者,難治。
病熱有火者,可治,脈洪是也。
無火者,難治,沉細是也。
無故而脈洪大者,必病進也。
平人脈數者,必有瘡瘍作也。
[卷之二十\火證門]治法 經曰∶有病熱者,寒之而熱;有病寒者,熱之而寒。
二者皆在,新病複起,治之奈何?曰∶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諸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
(王注∶取之陰陽,則壯水之主,益火之原是也;求其屬者,則求水火,以取心腎之陰陽是也。
) [卷之二十\火證門]治
或曰∶相火,天火所動,何東垣謂元氣之賊?又曰火與元氣不兩立,一勝則一負。
然則如之何則可使之無勝負乎?周子曰∶神發知矣。
五性感物則萬事出。
五者之性,為物所感,不能不動。
謂之動者,即《内經》五火也。
相火易起,五性厥陰之火相煽則妄動矣。
火起于妄,變化莫測,無時不有,煎熬真陰,陰虛則病,陰絕則死。
君火之氣,經以暑與熱言之;相火之氣,經以火言之。
蓋表其暴悍酷烈有甚于君火者也。
故曰∶相火,元氣之賊。
周子又曰∶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
朱子亦曰∶必使道心常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聽命焉。
此善美乎火者。
人心聽命于道心,而又能主之以靜,彼五火将寂然不作。
而相火者,惟有裨補造化而為生生不息之運用耳,何賊之有?或曰∶《内經》相火,注言少陰少陽矣,未曾言及厥陰、太陽,而吾子言之,何也?曰∶足太陽、少陰,東垣常言之矣。
治以炒,取其味辛能瀉水中之火是也。
戴人亦言膽與三焦尋火,治肝和胞絡都無異,此曆指龍雷之火也。
予亦備述天之火皆生于動,如上文所雲者,實推展二公之意。
或曰∶《内經》言火者不一,往往于六氣中見之。
言髒腑者,未之見也。
二公豈他有所據耶?子能為我言之乎?經曰∶百病皆生于風寒暑濕燥火之動而為變者,岐伯曆舉病機十九條而屬火者五,此非相火為病之出于髒腑者乎?考諸《内經》,少陽病為螈,太陽病時眩仆,少陰病瞀暴喑,郁冒不知人。
非諸熱瞀螈之屬火者乎?少陽病惡寒鼓栗,膽病振寒,少陰病灑淅惡寒振栗,既陰病灑淅振寒。
非諸振鼓栗,如喪神守之屬火者乎?少陰嘔逆,厥氣上行;膀胱病沖頭痛;太陽病厥氣上沖胸,少腹控睾引腰脊上沖心;少陰病氣上沖胸,嘔逆,非諸逆沖上之屬火者乎?少陽谵妄,膀胱病狂颠疾,非諸躁狂越之屬火者乎?少陽病腫善驚,少陰病瞀熱以酸,腫不能久立,非諸病腫、疼酸驚駭之屬火者乎?《原病式》曰∶諸風掉眩,屬于肝火之動也;諸氣憤郁,屬于肺火之升也;諸濕腫滿,屬于脾火之盛也;諸痛瘡癢,屬于心火之用也。
是皆火之為病,出于髒腑者然也。
注文未之發耳。
以陳無擇之通達,且以暖熾論君火,日用之火言相火,而又不曾深及,宜乎後人之不無聾瞽也,悲夫!病濕熱相火者多。
諸病尋痰火,痰火生異證。
因心火為之。
心者,君火也。
火旺則金燥,水虧為火獨存。
氣有餘便是火。
(非真氣之有餘,乃火邪之為氣。
)氣從左邊起者,肝火也;氣從臍起者,陰火也。
熱從腳下起入腹者,虛之極也。
蓋相火起于九泉之下,此病十不救一。
治法以四物加降火藥服之。
以附子末津調,貼湧泉穴,引火下行。
若壯實人有此證,是濕郁成熱之候。
或有冒雨途行受濕而得此證者,不可誤作陰虛治。
隻宜蒼術、黃柏、牛膝、防己丸之屬。
陰虛火動者,難治。
(脈數無力者是也。
)飲酒人發熱者,難治;不飲酒人,因酒發熱者,亦難治。
煩躁者,氣随火升也。
東垣雲∶有元氣虛損而熱,有五髒熱,有内中外而熱。
輕手扪之,熱在皮毛血脈也。
重手按之。
筋骨熱甚者,熱在筋骨也。
不輕不重而熱,熱在肌肉也。
又雲∶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氣自熱于陽分也。
晝則安靜,夜則發熱煩躁,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名曰熱入血室。
晝夜不分,是重陽無陰也。
亟瀉其陽,峻補其陰。
兩手大熱為骨厥,如在火中。
灸湧泉穴,五壯立愈。
[卷之二十\火證門]脈候 脈浮大而虛為虛火,沉而實大者為實火,洪數見于左寸為心火,見于右寸為肺火,見于左關為肝心火,見于右關為脾火,見于兩尺為腎經相火。
男子兩尺洪大者,必遺精,陰火盛也。
凡病痰火,脈沉細而數者,難治。
病熱有火者,可治,脈洪是也。
無火者,難治,沉細是也。
無故而脈洪大者,必病進也。
平人脈數者,必有瘡瘍作也。
[卷之二十\火證門]治法 經曰∶有病熱者,寒之而熱;有病寒者,熱之而寒。
二者皆在,新病複起,治之奈何?曰∶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諸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
(王注∶取之陰陽,則壯水之主,益火之原是也;求其屬者,則求水火,以取心腎之陰陽是也。
) [卷之二十\火證門]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