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 針灸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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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脾,雨氣通于腎。

    六經為川,腸胃為海,九竅為水注之器。

    以天地為之陰陽,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

    暴風象雷,逆風象陽。

    故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害至矣。

    故邪風之至,疾如風雨。

    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髒。

    治五髒者,半死半生也。

    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髒;水谷之寒熱,感則害人六腑;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膚筋脈。

     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裡,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過,用之不殆。

     [卷之七\針灸直指]人身左右補瀉不同 《神應經》曰∶人身左邊,右手以大指進前撚針為補,大指退後撚針為瀉,右邊以右手大指退後撚針為補,進前撚針為瀉。

     [卷之七\針灸直指]用針十四法 進者,凡不得氣,男外女内,及春夏秋冬各有進退之理。

     退者,為補瀉。

    欲出針時,各先退針一豆許,然後卻留針,方可出針。

     動者,如氣不行,将針伸提而已。

     搖者,凡瀉時欲出針,必須動搖而後出。

     彈者,凡補時,用指甲輕彈,使氣疾行也。

    如瀉,不可用。

     扪者,凡補者,出針時用手扪閉其穴也。

     攝者,下針者,得氣澀滞,随經絡用大指甲上下切其氣血,自得通行也。

     循者,凡下針于部分經絡之處,用手上下循之,使氣血往來。

    經雲∶推之則行,引之則止。

     切者,凡下針,必先用大指甲左右于穴切之,令氣血宣散,然後下針,使不傷于榮衛也。

     按者,以手按針,無得進退,如按切之狀。

     爪者,凡下針,用手指作力置針,有準也。

     盤者,如針腹部,于穴内輕盤搖而已。

     搓者,凡令病患覺熱,向外卧針,似搓線之狀,勿轉太緊。

    治寒面裡卧,針根據前轉法以為搓也。

     撚者,以手指撚針也,務要記夫左右,左為外,右為内。

     [卷之七\針灸直指]缪刺 (缪如纰缪綱紀)帝曰∶予聞缪刺,未得其意。

    岐伯曰∶邪客于皮毛,入于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于經,流溢于大絡而生奇疾也。

    夫邪客于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幹,而布于四末,其氣無常處,不得入于經俞,命曰缪刺。

     帝曰∶願聞缪刺。

    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其與巨刺何以别之,曰∶絡病者,其痛與經脈缪處,故命曰缪刺。

    邪客于足少陰之絡,令人卒心痛,暴脹,胸脅支滿,無積者,刺然谷之前出血,如食頃而已。

    不已,左取右,右取左。

    病新發者,取五日已。

     邪客于手少陽之絡,令人喉痹,舌卷,口幹心煩,臂外廉痛,手不及頭,刺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

    壯者立已,老者有頃已。

    左取右,右取左,此新病數日已。

    邪客于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刺足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男子立已,女子有頃已。

    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于足太陽之絡,令人頭項肩痛,刺足大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立已。

    不已,刺外踝下三,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邪客于手陽明之絡,令人氣滿胸中,喘息支,胸中熱,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邪客于臂掌之間,不可得屈,刺其踝後,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死生為數,月生一日一,二日二,十五日十五,十六日十四。

    邪客于足陽跷之脈,令人目痛,從内始,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裡頃而已。

    人有所堕,惡血留内,腹中滿脹,不得前後,先飲利藥,此上傷厥陰之脈,下傷少陰之絡,令人脅痛不得息,咳而汗出,刺足小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溫衣飲食一日而已。

    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複刺如法。

    邪客于足少陰之絡,令人嗌痛不可肉食,無故善怒,氣上走贲下。

    刺足下中央之脈各三。

    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邪客于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小腹,控,不可以仰息,刺腰尻之解,兩脾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為數,發針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邪客于足太陽之絡,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刺之從項始數脊椎,俠脊疾按之,應手如痛,傍刺之,三立已。

    邪客于足少陽之絡,令人留于樞中,痛髀不可以舉,刺樞中以毫針,寒則久留針,以月死生為數,立已。

    治諸經刺之,所過者不病,則缪刺之。

    耳聾刺手陽明,不已,刺其通脈出耳前者。

    齒齲刺手陽明,不已,刺其肺入齒中者立已。

    邪客于五髒之間,其病也,肺引而痛,時來時止。

    視其病,缪刺之,于手足爪甲上視其脈,出其血,間一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缪傳引上齒,齒唇寒痛,視其手背脈血者出之。

    足陽明中指甲上一,手大指、次指甲上一,立已。

    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于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于耳中,上絡左角,五絡俱竭,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屍,或曰屍厥,刺其足大指内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後刺足心,後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後刺手大指内側去端如韭葉,後刺手心主,少陰銳骨之端各一,立已。

    不已,以竹管吹其兩耳,其左角之發方一寸,燔治,飲以美酒一杯,不能飲者,灌之,立已。

    有痛而經不痛者,缪刺之,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

    此缪刺之數也。

    身形有病,九候莫病,則缪刺之。

     [卷之七\針灸直指]巨刺 (缪刺刺絡脈,巨刺刺經脈)痛在于左而右脈病者,則巨刺之。

    邪客于經,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亦有移易者。

    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

    如此者,必巨刺之。

    必中其經,非絡肺也。

     [卷之七\針灸直指]經刺 岐伯曰∶夫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于孫絡;留而不去,入于絡脈;留而不去,入于經脈。

    内連五髒,散于腸胃。

    陰陽俱盛,五髒乃傷。

    此邪之從皮毛而入,極于五髒之次也。

    如此,則治其經焉。

    凡刺之數,先視其經脈,切而從之,審其虛實而調之。

    不調者,經刺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卷之七\針灸直指]刺脈虛實淺深 肺實者,深刺之,以洩其氣,脈虛者,淺刺之,使經氣無得出,以養其脈,獨出其邪氣。

    刺陰者,深而留之,刺陽者,淺而疾之。

    脈淺者勿刺,按其脈乃刺之,無令精出,獨出其邪氣耳。

    脈之所居深不見者,勿按其脈而刺之,微納針而久留之,以緻其孔脈氣也。

     [卷之七\針灸直指]刺宜從時 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氣定乃刺之,是故天溫日明,則入血淖澤而衛浮,故血易瀉,氣易行;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澀而衛氣沉。

    月始生,則血氣始精,衛氣始行;月廓滿,則血氣實,肌肉堅,月廓空,則肌肉減,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也。

    是以天寒無刺,天溫無凝,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廓空無治,是謂得時而調之也。

    因天之序,盛虛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故日月空而瀉,是謂髒虛;月滿而補,血氣揚波,絡有留血,命曰重實;月廓空而治,是謂亂經。

    陰陽相錯,真邪不别,沉以留止,外虛内亂,淫邪乃起。

     帝曰∶星辰八正何候?岐伯曰∶星辰者,所以候曰月之行也;八正者,所以候八風虛邪以時至者也;四時者,所以分春夏秋冬之氣所在以調之也。

    八正之虛邪,避之勿犯也。

     是故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絡,長夏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中。

    春者,天氣始開,地氣始洩,凍解冰釋,水道經通,故人氣在脈。

    夏者,經滿氣溢,孫絡受血,皮膚充實。

    長夏者,經絡皆盛,内溢肌中。

    秋者,天氣始收,腠理閉塞,皮膚引急。

    冬者蓋藏,血氣在中,内着骨髓,通于五髒。

    是故邪氣者,常随四時之氣血而入客也。

    故用針之服者,必有法則,上視天光,下同八正,以避奇邪,而觀百姓。

    審于虛實,無犯其邪,是得天之露。

    遇歲之虛,救而不勝,反受其殃。

    故曰∶必知天忌,乃言針意。

    春刺散俞,乃與分理,血出而止,甚者傳氣,間者環也;夏刺絡俞,見血而止,盡氣開環,痛必下;秋刺皮膚,循理上下同法,神變而止;冬刺俞竅于分理,甚者直下,間者散下。

    春夏秋冬,各有所刺,法其所在。

    春者,木始治,肝氣始生,其風疾急,經脈常深,其氣不能深入,故取絡脈分肉間。

    夏者,火始治,心氣始強,脈瘦氣弱,陽氣留溢,熱熏分腠,内至于經,故取盛經分胰,絕膚而去者,邪氣淺也。

    所謂盛經,陽脈也。

    秋者,金始治,肺将收殺,金得勝火,陽氣在合。

    故陰氣初勝,濕氣及體,陰氣未盛,未能深入,故取俞以瀉陰邪,取合以虛陽邪,陽氣始衰,故取于合。

    冬者,水始治,腎方閉,陽氣衰少,陰氣堅盛,巨陽伏沉,陽脈乃去,故取井以下陰逆,取榮以實陽氣。

    故曰∶冬敢井榮,春不鼽衄。

     正月、二月、三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陽;四月、五月、六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陽;七月、八月、九月,人氣在右,無刺右足之陰;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氣在左,無刺左足之陰。

     甲乙日自乘,無刺頭,無發蒙于耳内;丙丁日自乘,無振埃于肩喉廉泉;戊己日自乘四季,無刺腹去爪瀉水;庚辛日自乘,無刺關節于股膝;壬癸日自乘,無刺足胫。

     随日之長短,各以為紀而刺之。

    謹候其時,病可與期。

    失時反候者,百病不治。

    故曰∶刺實者,刺其來也;刺虛者,刺其去也。

    些言氣存亡之時,以候虛實而刺之,候氣之所在而刺之,是謂逢時。

    在于三陽,必候其氣在于陽而刺之;病在三陰,必候其氣在于陰而刺之。

     [卷之七\針灸直指]刺逆四時 春刺夏分,肺亂氣微,入淫骨髓,病不能愈,又且少氣;春刺秋分,筋攣逆氣,環為咳嗽,病不愈,令人時驚,又且哭;春刺冬分,邪氣着髒,令人脹,病不愈,又且欲言。

     夏刺春分,病不愈,令人懈惰;夏刺秋分,病不愈,令人欲無言,惕惕如人将捕之;夏刺冬分,病不愈,令人少氣,時欲怒。

    秋刺春分,病不已,令人惕然,欲有所為,起而忘之;秋刺夏分,病不已,令人益嗜卧,又且善夢;秋刺冬分,病不已,令人灑灑時寒。

    冬刺春分,病不已,令人欲卧不能眠,眠而有見;冬刺夏分,病不已,令人上氣,發為諸痹;冬刺秋分,病不已,令人善瀉。

     春刺絡肺,血氣外溢,令人少氣;春刺肌肉,血氣環逆,令人上氣;春刺筋骨,血氣内着,令人腹脹。

    夏刺經脈,血氣乃竭,令人解;夏刺肌肉,血氣内卻,令人善恐;夏刺筋骨,血氣上逆,令人善怒。

    秋刺經脈,血氣上逆,令人善忘;秋刺絡脈,氣不外行,令人卧不欲動;秋刺筋骨,血氣内散,令人寒栗。

    冬刺經豚,血氣皆脫,令人目不明;冬刺絡脈,内氣外洩,留為大痹;冬刺肌肉,陽氣竭絕,令人善忘。

    凡此四時刺者,大逆之病,不可不從也。

    反之則生亂,氣相淫病焉。

     [卷之七\針灸直指]刺避 凡刺胸腹者,必避五髒。

    中心者,環死,其動為噫;中肝者,五曰死,其動為語;中脾者,十日死,其動為吞,中腎者,六日死,其動為嚏;中肺者,三日死,其動為咳;中膽者,一日死,其動為嘔;中膈者,皆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歲必死。

    刺避五髒者,知逆從也。

    所謂從者,膈與脾腎之處,不知者反之。

     刺足跗,中大肺,血出不止者,死。

    刺面上,中溜脈,不幸為盲。

    刺頭,中腦戶,入腦,立死。

    刺舌下,中大脈太過,血出不止,為喑。

    刺足下布絡,中脈,血出不止,為腫。

    刺中,(委中穴也)。

    中大脈,令人仆,脫色。

    刺氣沖,中脈,血不出,為腫,鼠仆。

    刺脊間,中髓,為伛。

    刺乳中,中乳房,為腫,根蝕。

    刺缺盆中内陷,氣洩,令人喘咳逆。

    刺手魚腹,内陷為腫。

     無刺大醉,令人氣亂;無刺大怒,令人氣逆。

    無刺大勞人,無刺新飽人,無刺大渴人。

     無刺之熱,無刺渾渾之脈,無刺漉漉之汗,無刺病與脈相逆者。

    新内勿刺,已刺勿内;已醉勿刺,已刺勿醉。

    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勞勿刺,已刺勿勞。

    已飽勿刺,已刺勿飽;已饑勿刺,已刺勿饑。

    已渴勿刺,已刺勿渴。

    乘車來者,卧而休之,如食頃乃刺之;出行來者,坐而休之,如行十裡乃刺之。

    大驚大怒,必定其氣,乃刺之。

    門而刺之者,死于家中;入門而刺之者,死于堂上。

    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刺客主人,内陷中脈,為内漏,為聾。

    刺膝膑出液,為跛;刺臂大陰脈出血,多立死。

    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刺膺中,陷中脈,為喘逆仰息。

    刺中,内陷,氣歸之,不得屈伸。

    刺陰股下三寸,内陷,令人遺溺。

     刺腋下,脅間内陷,令人咳;刺小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小腹滿。

    刺腸内陷,為腫;刺匡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

    刺關節,液出,不得屈伸。

     [卷之七\針灸直指]五奪不可瀉 形容已脫,一奪也∶大脫血之後,是三奪也,大汗出之後,是二奪也;大洩之後,是四奪也;新産大血之後,是五奪也。

    此皆不可瀉。

     [卷之七\針灸直指]下針法 《金針賦》雲∶先須爪按,重而切之,次令咳嗽一聲,随咳下針。

    凡補,先呼氣,初針刺至皮肉,乃曰天才;少停進針,刺至肉内,是曰人才;又停進針,刺至筋骨之間,名曰地才。

    此為極處,就當補之。

    再停良久,卻須退針,至人之分,待氣沉緊,倒針朝病,進退往來,飛經走氣盡在其中矣。

    凡瀉者,吸氣初針,至天少停,進針直至于地,得氣瀉之。

    再停良久,卻須退針,複至于人,待氣沉緊,倒針朝病,法同前矣。

     及夫調氣之法,下針至地之後,複人之分,欲氣上行,将針右撚;欲氣下行,将針左撚。

    欲補,先呼後吸;欲瀉,先吸後呼。

    氣不至者,以手循攝,以爪切掐,以針搖動,進撚搓彈,直待氣至,以龍虎升騰之法,按之在前,使氣在後;按之在後,使氣在前。

    運氣走之疼痛之所,以納氣之法,扶針直插,複向下納,使氣不回。

    若關節阻滞,氣不過者,以龍虎龜鳳、通經接氣大段之法,馳而運之。

    仍以循攝爪切,無不應矣,此通仙之妙。

     先說平針法,含針口内溫。

    按揉令氣散,掐穴故教深。

    持針安穴上,令他嗽一聲。

    随嗽歸天部,停針再至人。

    再停歸地部,待氣候針沉。

    氣若不來至,指甲切其經。

     次提針向病,針退地天人。

    補必随經刺,令他吹氣頻。

    随吹随左轉,遂歸天地人。

    待氣停針久,三彈更熨溫。

    出針口吸氣,急急閉其門。

    瀉欲迎經取,吸則納其針。

    吸則須右轉,他次進天人。

    轉針仍複吸,根據法再停針。

    出針吹出氣,搖動大其門。

     [卷之七\針灸直指]出針法 《金針賦》雲∶病勢既退,針氣微松。

    病未退者,針氣如根。

    推之不動,轉之不移。

    此為邪氣吸拔其針,乃真氣未至,不可出之。

    出之者,其病即複,再須補。

    當停以待之,直候微松,方可出針豆許,搖而停之。

    補者吸之,去疾,其穴急扪,瀉者呼之,去徐,其穴不閉,欲令腠密,然後吸氣。

    故曰∶下針貴遲,太急傷血;出針貴緩,太急傷氣。

    劉宗濃曰∶出針不可猛出,必須作三四次,徐徐轉而出之則無血;若猛出必見血也。

     [卷之七\針灸直指]金針辨義 古雲∶金針者,貴之也。

    金為五金之總名,鋼鐵金銀皆是也。

    《本草》雲∶馬銜鐵無毒,可作針。

    以馬屬午,屬火,火克金,解鐵毒,故以作針。

     [卷之七\針灸直指]煮針法 煮針一法,《素問》原無,今世用之,欲溫而澤也,是亦有益而不害,故從之。

    危氏書用烏頭、巴豆各一兩,硫黃、麻黃各五錢,木鼈子、烏梅各十個,同引入水,用砂鍋内或罐煮一日,洗擇之。

    再用止痛藥沒藥、乳香、當歸、花蕊石各半兩,又如前水煮一日,取出用皂角水洗,再于犬肉内煮一日,仍用瓦屑打磨淨。

    端直,松子油塗之。

    常近人氣為妙。

     [卷之七\針灸直指]火針 經曰針者,以麻油滿盞,燈草令多如大指許。

    叢其燈火燒針頭,頻以麻油蘸其針,燒令通經用,方有功。

    若不紅者,反損于人,不能去病。

    燒時令針頭低下,恐油熱傷手。

    先令他人燒針,醫者臨時用之,以免緻手熱,才覺針紅,醫者取針,先以針安穴上,自然幹,針之亦佳。

    凡行針點艾相似,以墨記之,使針時無差穴道,差則無功。

    火針甚難,須有臨陣之将心,方可行針。

    先以左下按定其穴,然後針之,切忌太深,深則反傷經絡;不可太淺,淺則治病無功,但消息取中也。

    凡大醉之後,不可用針。

    不适淺深,有害無利。

    凡行火針,必先安慰病患,令勿驚動。

    較之火針及灸,灸則直受艾灼燒,過痛則久也;火針雖則畏人,其針下疾,一針便去,不入也。

    凡下火針,一針之後,疾速換去,不可久留,尋即以左手速按針孔上,則疼止;不按則疼甚。

    火針不宜針香港腳,反加腫痛,不能行履。

    火針者,宜破癰疽發背。

    潰膿在内,外皮無頭者,但按毒上軟處;以潰膿闊大者,按頭尾及中,以點記,宜下三針,決破出膿。

    一針腫上,不可按之,即以指從兩旁捺之。

    令膿随手而出,或腫大膿多,針時須側身回避,恐膿射出污身。

    《針灸節要》謂∶火針之功用甚大,凡瘕積塊、癱瘓癰疽、堅瘤,并宜火針。

     [卷之七\針灸直指]溫針 王節齋曰∶近有為溫針者,灸火之時,針其穴,謂之溫針。

    古人針則不灸,灸則不針。

    夫針而且灸,灸而且針,此後人俗法也。

    此法行于山野鄙人,或無損;若行于富貴之人,肌膚不任者,危害出于頃刻,其為終身之害也有矣。

     [卷之七\針灸直指]暖針 《素問》遺篇注雲∶用圓利針、長針,未刺時,先含口内溫針,暖而用之。

    又曰∶亳針于人,近體暖針至溫方刺。

    凡暖針刺人經絡,氣得暖而易行也。

     [卷之七\針灸直指]暈針 《金針賦》雲∶其或暈針者,神氣虛也,以針補之,以袖掩之;口鼻氣回,熱湯與之。

    略停少頃,根據前再施。

     《指微賦》雲∶醫人深明氣血往來,取穴部分不差,補瀉得宜,必無暈針昏倒之患。

     或慌忙之際,畏刺之人多感此。

    壯者氣行自已,怯者當速救療。

    假令針肝經,感氣暈,以補肝經,合曲泉穴之絡,假令針肝絡,血暈,以補本經曲泉穴之經,針入複蘇,效如起生。

     餘皆仿此。

    劉宗濃曰∶暈針者,奪命穴救之,男左女右取之。

    不回,卻再取右,女亦然。

     此穴正在手膊上側筋骨陷中蝦蟆兒上,自肩至肘,正在當中。

     《濟生拔萃》雲∶有随針而卒者何?曰∶一則不知刺禁,如刺中心一日死之類也;二則不明脈候,如下利,其脈忽大者死之類。

    凡針灸者,先須審詳脈候,觀察病證,然後知其刺禁,其經絡穴道,遠近氣候,息數深淺分寸。

     [卷之七\針灸直指]折針 《本草》雲∶醫工針人,而針折在肉中不出,杵牡鼠肝及腦塗之。

    又象牙主諸針及雜物入肉,割取屑,細碾入水和,敷上立出。

    《肘後方》∶針折肉中,象牙屑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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