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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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傷寒一日。
太陽受之。
其脈連于風府。
故頭項痛。
腰脊強。
此氣循脈而行也。
此篇曰。
其浮氣在皮中者。
五五二十五穴。
乃脈随氣而發也。
陰陽血氣。
外内相将。
雌雄相應者也。
)項中大筋兩旁各一。
(謂天柱二穴也。
)風府兩旁各一(謂風池二穴也。
)俠背以下至尻尾二十一節。
十五間各一。
五髒之俞各五。
六腑之俞各六。
(自大椎至尾骨。
計二十一節。
其間十五椎旁各一穴。
謂肺俞、厥陰俞、心俞、膈俞、肝俞、膽俞、脾俞、胃俞、三焦俞、腎俞、大腸俞、小腸俞、膀胱俞、中膂内俞、白環俞。
兩旁共計三十穴。
而五髒之俞各五。
六腑之俞各六。
皆在于其間。
張兆璜曰。
複提出髒俞腑俞者。
蓋謂三百六十五之脈氣所發。
皆本于五髒六腑。
故末節複補出五髒之脈氣。
)委中以下至足小指旁各六俞。
(謂委中、昆侖、京骨。
束骨、通谷、至陰。
各六俞。
共十二穴。
通計七十七穴。
外脫簡一穴。
)足少陽脈氣所發者六十二穴。
兩角上各二。
(謂天沖、曲鬓左右各二。
共四穴也。
)直目上發際内各五。
(謂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
左右各五。
共十穴。
按太陽之氣。
上升于頭項。
少陽之氣。
上升于頭頰。
故此五脈。
從太陽之氣。
則為太陽之氣所發。
從少陽之脈。
則為少陽之脈氣所發也。
張兆璜曰。
太陽之氣在頭正中。
而下于後項。
少陽之氣。
在頭兩旁。
連于兩頰。
而下于兩肩。
陽明之氣在面。
而下于膺喉。
在經脈亦然。
而支别則互相交錯于耳鼻前後上下之間。
)耳前角上各一(謂颔厭二穴。
)耳前角下各一。
(謂懸厘二穴。
)銳發下各一。
(謂和二穴。
屬手少陽三焦經。
)客主人各一。
(一名上關。
在耳前起骨上廉。
) 耳後陷中各一。
(謂翳風二穴。
屬手少陽三焦經。
)下關各一。
(下關二穴。
在客主人下。
耳前動脈下廉。
合口有空。
屬足陽明胃經。
)耳下牙車之後各一(謂頰車二穴。
屬足陽明胃經。
)缺盆各一。
(缺盆二穴。
在肩下橫骨陷者中。
屬足陽明胃經。
愚按邪氣髒腑篇曰。
諸陽之會。
皆在于頭面。
邪中于面。
則下陽明。
中于項。
則下太陽。
中于頰。
則下少陽。
中者。
謂始中于三陽之氣分。
下者。
謂下于三陽之脈中。
手足三陽之脈。
盤錯于頭面頸頰之間。
而手足三陽之氣。
分部于頭面項頰之上。
是以手少陽足陽明之脈。
交過于足少陽之部署。
而皆為足少陽之脈氣所發。
餘經皆然。
)掖下三寸。
脅下至入間各一。
(掖下謂淵掖、辄筋、天池。
脅下至。
謂日月、章門、帶脈、五樞、維道。
居。
共九穴。
曰入間者。
自掖下三寸。
至季肋間。
凡入肋骨間也。
淵掖。
在掖下三寸宛宛中。
舉臂得之。
辄筋在期門下五分陷中。
第三肋間。
天池屬手厥陰心包絡經。
在掖下三寸。
乳後一寸。
日月在期門下五分。
章門系足厥陰肝經穴。
在季脅肋端。
臍上二寸。
兩旁開九寸。
側卧。
肘尖盡處是穴。
帶脈在季脅下一寸八分陷中。
五樞在帶脈下三寸。
維道在章門下五寸三分。
居在章門下八寸三分。
)髀樞中旁各一。
(謂環跳二穴。
側卧。
伸下足。
屈上足。
以右手摸穴。
左搖撼取之為得。
)膝下以至足小指次指各六俞。
(謂陽陵泉、陽輔、丘墟、臨泣、俠溪、竅陰六穴。
陽陵泉在膝下一寸。
外廉陷中。
端坐取之。
陽輔在足外踝上四寸。
輔骨前三分。
丘墟在足外踝下陷中。
臨泣在足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中。
俠溪在足小指次指歧骨間。
本節前陷中。
竅陰在足小指次指之端。
去爪甲如韭葉。
)足陽明脈氣所發者。
六十八穴。
額顱發際旁各三。
(謂懸顱、陽白、頭維。
左右各三。
共六穴也。
懸顱、陽白。
系足少陽膽經。
頭維系本經穴。
懸顱在曲角上。
陽白在眉上一寸。
直瞳子。
頭維在頭角入發際。
本神旁一寸半。
神庭旁四寸半。
)面鼽骨空各一。
(謂四白穴。
在目下一寸。
直對瞳子下。
)大迎之骨空各一。
(大迎穴在曲頰前一寸三分。
骨陷中動脈。
)人迎各一。
(人迎穴在結喉兩旁一寸半。
大動脈應手)缺盆外骨空各一。
(謂天穴。
屬手少陽三焦經。
在肩缺盆上骨際陷中。
缺盆上起肉是穴。
)膺中骨間各一。
(謂膺窗、氣戶、庫房、屋翳、乳中、乳根六穴。
曰各一者。
言膺中之骨間。
正諸穴之所在。
氣戶在柱骨下。
俞府兩旁各二寸陷中。
庫房在氣戶下一寸六分陷中。
屋翳在巨房下一寸六分陷中。
膺窗在屋翳下一寸六分陷中。
乳中當乳中是穴。
乳根在乳中下一寸六分陷中。
) 俠鸠尾之外。
當乳下三寸。
俠胃脘各五。
(謂本經不容、承滿、梁門、關門、太乙五穴。
各去中行三寸。
不容在巨阙旁第四肋端下。
至下承滿、梁門、關門、太乙。
上下相去各一寸。
)俠齊廣三寸各三。
(謂滑肉門、天樞、外陵三穴。
滑肉門在太乙下一寸。
去中行俠臍各三寸。
天樞在臍旁各開二寸陷中。
外陵在天樞下一寸。
去中行各二寸。
)下齊二寸俠之各三。
(謂大巨、水道、歸來三穴。
大巨在外陵下一寸。
水道在大巨下二寸。
歸來在水道下二寸。
各開臍下中行二寸。
)氣街動脈各一。
(即氣沖穴。
在歸來下鼠上一寸。
動脈應手。
)伏兔上各一(謂髀關二穴。
在膝上伏兔後交分中。
)三裡以下。
至足中指各八俞。
分之所在穴空。
(八俞者。
謂三裡、巨虛上廉、巨虛下廉、解溪、沖陽、陷谷、内庭、厲兌八穴。
分之所在。
計十六穴。
三裡在膝下三寸骨外廉。
大筋内宛宛中。
巨虛上廉在三裡下三寸。
巨虛下廉在上廉下三寸。
解溪在沖陽後一寸半。
腕上陷中。
足大指次指直上跗上陷中。
沖陽在足跗下五寸。
動脈應手。
陷谷在足大指次指下本節後陷中。
内庭在足大指次指外間陷中。
厲兌在足大指次指端。
去爪甲如韭葉。
)手太陽脈氣所發者。
三十六穴。
目内各一。
(謂睛明穴。
屬足太陽膀胱經。
在内外一分宛宛中。
乃手足太陽足陽明陰陽跷五脈之會。
)目外各一。
(謂瞳子二穴。
屬足少陽膽經。
在目外去五分。
)鼽骨下各一。
(謂顴二穴。
在面骨下廉。
銳骨端陷中。
)耳郭上各一。
(謂角孫二穴。
系手少陽三焦經。
在耳郭中間上發際下。
開口有空。
)耳中各一。
(謂聽宮二穴。
耳中珠子大如赤小豆。
)巨骨穴各一。
(巨骨二穴。
系手陽明大腸經。
在肩尖端上行。
兩叉骨罅間。
)曲掖上骨穴各一。
(謂俞二穴。
挾肩後大骨下。
胛上廉陷中。
舉臂取之。
)柱骨上陷者各一(謂肩井二穴。
系足少陽膽經。
在肩上陷中。
缺盆上大骨前一寸半。
)上天窗四寸各一。
(謂天窗、竅陰四穴。
竅陰屬足少陽膽經。
天窗在頸大筋間前曲頰下。
扶突後動脈應手。
竅陰在完骨上。
枕骨下。
動搖有空。
)肩解各一。
(謂秉風二穴。
在肩上小後。
舉臂有空。
)肩解下三寸各一。
(謂天宗二穴。
在秉風後大骨下陷中。
) 肘以下至手小指本各六俞。
(謂小海、陽谷、腕骨、後溪、前谷、少澤六穴。
小海在肘内大骨外。
去肘端五分陷中。
陽谷在手外側脅中銳骨下。
腕骨在手外側腕前起骨下陷中。
後溪在手小指外側。
本節後陷中。
捏拳取之。
前谷在手小指外側。
本節前陷中。
少澤在手小指外側。
去爪甲一分陷中。
)手陽明脈氣所發者。
二十二穴。
鼻空外廉項上各二。
(謂迎香、扶突二穴。
迎香在鼻下空旁五分。
扶突在頸當曲頰下一寸。
人迎後一寸半。
)大迎骨空各一。
(大迎穴系足陽明胃經。
在頰前一寸五分。
)柱骨之會各一。
(謂天鼎二穴。
在頸缺盆上扶突後一寸。
)骨之會各一。
(謂肩二穴也。
在膊骨頭肩端上。
兩旁罅間陷者宛宛中。
舉臂取之。
)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俞。
(謂三裡、陽溪、合谷、三間、二間、商陽六穴。
三裡在曲池下二寸。
陽溪在腕中上側。
兩筋間陷中。
合谷在手大指次指歧骨間陷中。
三間在食指本節後内側陷中。
二間在食指本節前内側陷間。
商陽在食指内側。
去爪甲如韭葉許。
)手少陽脈氣所發者。
三十二穴。
鼽骨下各一。
(謂顴二穴。
系手太陽小腸經。
在兩骨銳骨端陷中。
)眉後各一。
(謂絲竹空二穴。
在眉後陷中。
)角上各一。
(謂懸厘二穴。
系足少陽膽經。
在曲角上腦空下廉。
)下完骨後各一。
(謂天牖二穴。
系足少陽膽經。
在耳後入發際四分。
)項中足太陽之前各一(謂風池二穴。
系足少陽膽經。
在耳後腦空下。
發際陷中。
)俠扶突各一。
(謂天窗二穴。
在頸大筋間前。
曲頰下。
扶突後。
動脈應手。
屬手太陽小腸經。
)肩貞各一。
(肩貞二穴。
系手太陽小腸經。
在曲胛兩骨解間。
肩後陷中。
) 肩貞下三寸分間各一。
(謂肩、會、消泺三穴。
肩當缺盆上突起肉。
會挾肩後大骨下。
胛上廉陷中。
消泺在肩下。
臂外間。
腑對肘分下。
)肘以下至于小指次指本各六俞。
(謂天井、支溝、陽池、中渚、液門、關沖六穴。
天井在肘外大骨後肘上一寸。
輔骨上兩筋叉罅中。
支溝在腕後臂外三寸。
兩骨間陷中。
陽池在手表腕上陷中。
從指本節。
直摸下至腕中心。
中渚在手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中。
液門在手小指次指本節間陷中。
捏拳取之。
關沖在無名指端。
去爪甲如韭葉許。
)督脈下所發者。
二十八穴。
項中央二。
(謂風府、門二穴也。
風府在項後入發際一寸。
大筋内宛宛中。
疾言其肉立起。
言休立下。
門在項間風府後一寸。
入發際五分。
項中央宛宛中。
入系舌本。
)發際後中八。
(謂神庭、上星、囟會、前頂、百會、後頂、強間、腦戶八穴。
神庭在鼻上入發際五分。
上星入發際一寸。
正中央陷中。
囟會在上星後一寸陷中。
前頂在上星後寸半陷中。
百會在前頂後寸半。
頂中央略退後些。
可容爪甲一米許。
後頂在百會後一寸半。
強間在後頂後一寸半。
腦戶在強間後一寸半。
)面中三。
(謂素、水溝、交三穴。
素在鼻柱上端準頭。
水溝一名人中。
在鼻柱下。
近鼻孔中央陷中。
交在唇内齒上縫中。
)大椎以下至尻尾及旁十五穴。
(謂自大椎以下至尻尾之長強。
計十三穴。
及下兩旁之會陽穴。
共十五穴也。
大椎在項後大骨上陷中。
陶道在大椎下節間。
身柱在三椎下節間。
神道在五椎節間。
靈台在六椎節間。
至陽在七椎節間。
筋縮在八椎節間。
脊中在十一椎節間。
懸樞在十三椎間。
命門在十四椎間。
陽關在十六椎間。
腰俞在二十一椎間。
長強在脊端。
會陽在陰尻骨兩旁。
屬太陽膀胱經。
)至下凡二十一節。
脊椎法也。
(自大椎至骨。
凡二十一節。
連項上三椎。
共二十四節。
或曰應二十四氣。
)任脈之氣所發者。
二十八穴。
喉中央二。
(謂廉泉、天突二穴。
廉泉在颔下結喉上四寸中央。
仰面取之。
天突在結喉下四寸宛宛中。
)膺中骨陷中各一。
(謂璇玑、華蓋、紫宮、玉堂、膻中、中庭六穴。
喉下胸骨間為膺。
璇玑在天突下一寸。
華蓋在璇玑下二寸陷中。
紫宮在華蓋下一寸六分陷中。
玉堂在紫宮下一寸六分陷中。
膻中在玉堂下一寸六分。
兩乳間陷中。
中庭在膻中下一寸六分。
)鸠尾下三寸。
胃脘五寸。
胃脘以下至橫骨六寸半一。
腹脈法也。
(胃脘者。
言上脘、中脘、下脘。
皆胃之脘也。
此言蔽骨以下至胃之上脘。
計三寸間。
有鸠尾巨阙之穴。
自臍之中央至胃之上脘五寸間。
有上脘、中脘、建裡、水分之穴。
自胃之下脘至橫骨毛際橫紋間。
計六寸半。
有下脘、水分、神阙、陰交、氣海、石門、關元、中極、曲骨之穴。
一者。
謂六寸半之零一分也。
蓋以量盡處取穴。
而上下穴間。
有一分之餘也。
此分度腹穴之法也。
鸠尾在蔽骨下五分。
巨阙在鸠尾下一寸。
上脘在巨阙下一寸五分。
中脘在上脘下一寸。
建裡在中脘下一寸。
下脘在建裡下一寸。
上臍上二寸。
水分在下脘下一寸。
神阙在水分下一寸。
當臍之中央。
陰交在臍下一寸。
氣海在臍下一寸五分。
石門一名丹田。
在臍下二寸。
關元在臍下三寸。
中極在臍下四寸。
曲骨中極下一寸。
入橫骨毛際中五分。
故自胃之下脘至橫骨間。
止六寸半也。
此取腹穴之法。
上以蔽骨。
下以橫骨。
中以臍之中央為準。
各分而度之也。
)下陰别一。
(謂下兩陰之間。
别有一穴。
名曰會陰。
) 目下各一。
(謂承泣二穴。
在目下七分。
乃任脈陽跷胃經脈氣之會。
)下唇一。
(謂承漿穴。
在唇下陷中。
)交一。
(交穴。
一在唇内齒下縫中。
蓋上古以交有二。
督脈之交入上齒。
任脈之交入下齒也。
以上下之齒相交。
故名交。
以上共二十七穴。
尚少一穴。
愚謂脖。
乃臍下另有一穴。
非氣海也。
)沖脈氣所發者。
二十二穴。
俠鸠尾外各半寸。
至齊寸一。
(此言沖脈之穴。
俠鸠尾各開半寸。
下至臍間。
相去一寸而一穴也。
幽門二穴。
在巨厥旁各開五分。
通谷在幽門下一寸。
陰都在通谷下一寸。
石關在陰都下一寸。
商曲在石關下一寸。
肓俞在商曲下一寸。
)俠齊下旁各五分。
至橫骨寸一。
腹脈法也。
(此沖脈之俠臍下兩旁各開五分。
每穴相去一寸。
此取腹脈之法。
蓋腹穴無陷中可取。
正可以分寸度量。
上以蔽骨鸠尾。
中以臍中。
下以橫骨為準繩也。
中注在肓俞下一寸。
四滿下中注一寸。
氣穴一名胞門。
又名子戶。
下四滿一寸。
大赫一名陰關。
又名陰維。
在氣穴下一寸。
橫骨下大赫一寸。
在陰上橫骨中。
宛如偃月。
去腹中行一寸五分。
又按圖經内橫骨。
大赫、氣穴皆相去中行寸半。
)足少陰舌下。
厥陰毛中急脈各一。
(足少陰舌下者。
謂腎脈之上通于心。
循喉嚨。
俠舌本。
而舌下有腎經之穴竅也。
足厥陰毛中急脈者。
謂肝經之脈。
起于大指叢毛之際。
而肝氣之弦急也。
本篇論手足三陽之脈氣所發者。
三百六十五穴。
以應周天之數。
而末言足少陰舌下。
厥陰毛中。
手足魚際。
謂内有五髒之脈五。
而陽中之有陰也。
然脈氣又皆本于五髒五行之所生。
而三陽之氣。
亦由于陰中之所出也。
張兆璜曰。
毛中言肝脈之始。
舌下言腎脈之終。
意言陽氣生于陰氣之始。
陽脈交于陰脈之終。
)手少陰各一。
(言三百六十五穴之中。
有心脈之穴二也。
)陰陽跷各一。
(陰跷謂交信二穴。
陽跷謂跗陽二穴。
本篇雖論手足三陽之脈氣所發。
而内有沖任陰跷五髒之陰脈焉。
)手足諸魚際脈氣所發者。
(魚際者。
謂手足之白肉隆起處。
有如魚腹而穴在其際也。
手之魚際。
肺之脈氣所發。
足之魚際。
脾之脈氣所發也。
)凡三百六十五穴也。
(手足三陽經脈氣所發者。
二百九十八穴。
督任沖脈所發者。
七十八穴。
五髒脈氣所發者十穴。
陰陽跷四穴。
通共三百九十穴。
内太陽經内重督脈五穴。
重足少陽十穴。
手陽明内重大迎二穴。
手少陽内重懸厘二穴。
風池二穴天窗二穴。
顴二穴。
共重二十五穴。
除去所重。
實三百六十五穴也。
) 卷七 骨空論篇第六十 黃帝問曰。
餘聞風者。
百病之始也。
以針治之。
奈何。
(按此篇論骨空。
而帝所問在風者。
謂治大風寒熱諸證。
皆取刺于骨空也。
夫人有三百六十五節。
節之交。
神氣之所遊行出入。
骨空者。
節之交會處也。
靈樞骨度篇曰。
先度其骨節之大小廣狹。
而脈度定矣。
是經脈之度數。
随骨之長短。
骨節之空處。
即脈之穴會。
故曰。
所言節者。
神氣之所遊行出入。
非皮肉筋骨也。
)岐伯對曰。
風從外入。
令人振寒汗出。
頭痛身重惡寒。
治在風府。
調其陰陽。
不足則補。
有餘則瀉。
(風從外入者。
同氣客于皮膚之間也。
風為陽邪。
傷人陽氣。
故令人振寒汗出。
頭痛身重惡寒也。
調其陰陽。
和其血氣也。
正氣不足則補之。
邪氣有餘則瀉之。
此言風在皮膚之氣分。
而治在風府者。
風府乃督脈陽維之會也。
)大風頸項痛。
刺風府。
風府在上椎。
(此言風邪入于經者。
亦當治其風府也。
夫風傷衛。
衛氣一日一夜大會于風府。
是以大風之邪。
随衛氣而直入于風府者。
緻使其頭項痛也。
風府、督脈之穴名。
上椎大椎也。
曰風府在上椎者。
謂經脈之穴。
在于骨空之間也。
)大風汗出灸。
在背下。
俠脊旁三寸所厭之。
令病者呼。
應手。
(汗為陰液。
大風汗出者。
陽氣傷而邪陷于經脈之下。
故當灸之。
、足太陽經脈之穴。
在背骨六椎間。
旁開三寸所。
以手厭之。
令病者呼。
其脈應手。
蓋意為脾志。
喜為心志。
心有所憶謂之意。
意之所在。
神亦随之。
夫血氣者。
神氣也。
節之交。
神氣之所遊行出入。
言脈氣之出于骨空者。
神氣之所注也。
)從風憎風。
刺眉頭。
(從風、迎風也。
迎風憎風。
是邪在頭額間。
故當取眉間之骨穴。
)失枕在肩上橫骨間。
(失枕則為頸項強痛之患。
故當刺肩上橫骨間之穴。
夫髓乃骨之精。
腦為髓之海。
髓之上會于腦者。
由枕骨間之腦空而入。
故此節論失枕。
下節曰頭橫骨曰枕。
)折使榆臂齊肘正。
灸脊中。
(折者。
謂脊背磬折而不能伸舒也。
榆讀作搖。
謂搖其手臂下垂齊肘尖。
而正對于脊中。
以灸脊中之節穴。
)絡季脅。
引少腹而痛脹。
刺。
(絡季脅。
肋骨之盡處。
少陽厥陰之部署也。
痛引少腹者。
連及于膀胱也。
夫太陽為諸陽主氣。
故陽氣陷下者。
灸太陽之。
脅腹引痛者。
亦刺以疏洩。
蓋志意和。
則筋骨強健。
而邪病自解矣。
張兆璜曰。
心有所憶謂之意。
意之所在謂之志。
少陽主骨。
厥陰太陽主筋。
少厥屬木。
木生于水。
故痛引少腹。
)腰痛不可以轉搖。
急引陰卵。
刺八與痛上。
八在腰尻分間。
(腰痛不可以轉搖者。
腎将憊也。
急引陰卵。
連及于厥陰也。
亦當取足太陽之上、次、中、下之八穴。
及與少陰厥陰本部之痛處。
蓋八在腰尻之骨間。
筋骨為病。
當從骨空之穴以刺之。
)鼠寒熱。
還刺寒府。
寒府在附膝外解榮。
取膝上外者使之拜。
取足心者使之跪。
(鼠寒熱。
病也。
其本在髒。
其末上出于頸腋之間。
夫天開于子。
足少陰者。
天乙所生之水髒也。
其本在髒者。
在少陰之腎髒也。
寒府者。
膀胱為腎髒寒水之府也。
病在髒而還取之府者。
謂陰藏之邪。
當從陽氣以疏洩也。
營、營穴也。
謂所取寒府之穴。
在附于膝之外。
筋營間之委中穴也。
拜、揖也。
取膝上外解之委中者。
使之拜。
則膝挺而後直。
其穴易取也。
如當再取腎髒之本經者。
使之跪。
跪則足折。
而湧泉之穴宛在于足心之橫紋間矣。
以上論大風寒熱諸證。
當取頭項脊背足膝之骨空者。
皆太陽之穴也。
)任脈者。
起于中極之下。
以上毛際。
循腹裡。
上關元。
至咽喉。
上頤循面入目。
(此言任脈之有骨空也。
任脈乃循于腹之肉穴。
然起于中極之下。
上毛際而交于橫骨。
循膺胸之鸠尾、膻中、天突。
而至于咽喉。
上頤循承漿而入絡于齒龈。
複循面入目下。
而絡于承泣。
是始終之有骨穴也。
)沖脈者。
起于氣街。
并少陰之經。
俠齊上行。
至胸中而散。
(氣街即氣沖。
系足陽明經穴。
在少腹毛中兩旁各二寸。
橫骨之兩端。
沖脈并足陽明少陰二經之間。
循腹上行。
俠臍左右各五分。
上至胸中而散。
再按沖任二脈。
皆起于胞中。
上循背裡。
為經絡之海。
其浮而外者。
起于竅沖。
循腹右上行。
至胸中而散。
淡滲于肌腠。
充膚熱肉。
生毫毛。
此沖脈之血氣。
行于脈外也。
今隻言腹而不言背者。
謂沖脈之血氣。
散于脈外。
而充于骨空也。
故所謂骨空者。
謂經脈之氣。
注于節之交而為穴也。
至于骨空之血氣。
乃脈外之血氣也。
)任脈為病。
男子内結七疝。
女子帶下瘕聚。
沖脈為病。
逆氣裡急。
督脈為病。
脊強反折。
(此言沖任之脈循于腹。
故其病在腹。
督脈循于背。
故為病在背也。
七疝者。
其病各異。
其名不同。
瘕者。
假血液而時下汁沫。
聚者。
氣逆滞而為聚積也。
沖脈之血氣。
散于脈外之氣分。
故病則逆氣裡急。
督脈之脈循于背。
故病則脊強反折也。
蓋背為陽。
督脈循于背而總督一身之陽。
經雲。
陽病者不能俯。
陰病者不能仰。
)督脈者。
起于少腹以下骨中央。
女子入系廷孔。
其孔。
溺孔之端也。
(此論督脈之循于骨空也。
下骨中央。
毛際下橫骨内之中央也。
廷孔、陰戶也。
溺孔之端。
陰内之産門也。
此言督脈起于少腹之内。
故舉女子之産戶以明之。
當知男子之督脈。
亦起于少腹内宗筋之本處也。
故下文曰。
其男子循莖下至篡。
與女子等。
蓋此節舉女子。
則男子可知。
下節論男子。
則與女子等也。
)其絡循陰器。
合篡間。
繞篡後。
别繞腎至少陰。
與巨陽中絡者合。
少陰上股内後廉。
貫脊屬腎。
(篡初患切臀音屯。
篡間、前後陰相交之處。
臀、尻也。
言督脈之别絡。
前循陰器。
合篡間。
繞前後二陰之後。
又别絡者。
分而行之繞臀。
與足太陽之中絡者。
合少陰上股内後廉。
貫脊屬腎。
按足太陽之中絡者。
循髀樞。
絡股陽而下貫臀。
合足少陰。
自股内後廉。
貫脊屬腎。
而督脈之别繞臀者。
至少陰。
與太陽中絡所合之處相合而同上股。
貫脊屬腎。
)與太陽起于目内。
上額交巅上。
入絡腦。
還出别下項。
循肩内。
挾脊抵腰中。
下循膂絡腎。
(此言督脈之循于背者。
乃從上而下也。
夫背為陽。
腹為陰。
督脈總督一身之陽。
故其脈之循于背者。
複從上而下。
若天氣之下降也。
蓋陽生于陰。
故其原出于前陰。
循腹而上至于目。
太陽主諸陽之氣。
其脈起于兩目之睛明穴。
而督脈亦與太陽之脈。
同上額交巅。
絡腦出項。
循脊而下。
此陽氣之環轉于上下前後。
猶天道之繞地而一周也。
)其男子循莖下至篡。
與女子等。
其少腹直上者。
貫齊中央。
上貫心。
入喉上頤環唇。
上系兩目之下中央。
(此言督脈之原。
起于少腹内。
分而兩歧。
一循陰莖下至篡。
而與女子等。
一從少腹直上。
貫臍入喉。
上頤環唇。
入交上齒縫中。
上系于兩目之下中央。
會太陽于睛明穴。
)此生病。
從少腹上沖心而痛。
不得前後為沖疝。
其女子不孕。
癃痔遺溺。
嗌幹。
督脈生病。
治督脈。
治在骨上。
甚者在齊下營。
(此言循于腹之督脈為病。
而取刺當在骨間。
蓋病雖在腹之陰。
而所治當從陽也。
其脈從少腹直上貫心。
故此生病從少腹上沖心而痛。
繞于前後二陰之篡間。
故病則不得前後。
而或為沖痛之疝。
督脈同沖任并起于胞間。
故在女子則為不孕。
如病在前後兩陰之間。
而男女皆為癃痔。
如在于廷孔陰莖之内。
則皆為遺溺。
如上入于喉。
則為鹹嗌幹。
此在腹之督脈生病。
而所治當在骨上。
若病甚而不已者。
兼取于臍下之營。
營謂腹間之肉穴。
骨謂脊背之骨穴也。
)其上氣有音者。
治其喉中央。
在缺盆中者。
其病上沖喉者。
治其漸。
漸者。
上俠頤也。
(此言胸喉間之督脈為病者。
當取膺頤間之骨穴也。
其氣上逆而呼吸有音者。
治其喉中央。
在兩缺盆中者之天突穴也。
如病上沖喉者。
治其漸。
漸者。
謂督脈之入喉者。
上唇齒而漸分兩歧。
俠頤入目。
當于漸上俠頤之處而刺之。
)蹇膝伸不屈。
治其楗。
(此節論膝之為病。
而當治其機楗骸關之骨空也。
蹇膝者。
謂淹蹇而難于屈伸也。
下文曰。
輔骨上橫骨下為楗。
)坐而膝痛。
治其機。
(坐而膝痛者。
屈而不伸也。
故當治其機。
機關利則屈伸皆利矣。
夫屈而不伸者。
其病在筋。
伸而不屈者。
其病在骨。
膝者筋之會。
而諸筋皆屬于筋。
故特論其膝焉。
)立而暑解。
治其骸關。
(暑、熱也。
膝解為骸關。
立而骨解中熱者。
取骸關以治之。
即膝解處也。
)膝痛。
痛及拇指。
治其。
(足之拇指。
厥陰肝經之井荥。
骸下為輔骨。
輔骨之上為中。
厥陰之脈。
上内廉。
故當治其。
)坐而膝痛如物隐者。
治其關。
(如物隐者。
邪留于骨節間也。
故當治其關。
關開則邪出矣。
)膝痛不可屈伸。
治其背内。
(膝痛不可屈伸。
筋骨皆病也。
當取背内太陽之經以治之。
太陽寒水主骨。
而陽氣養筋。
)連若折。
治陽明中俞。
(膝痛而連骨若折者。
治陽明之中俞。
謂三裡穴也。
)若别。
治巨陽少陰荥。
(謂連若折而有别治之法。
可取太陽少陰之荥穴。
蓋骨乃太陽少陰之所主也。
)淫泺胫。
不能久立。
治少陽之維。
在外上五寸。
(此又言少陽之主骨也。
少陽為樞。
樞折則骨繇而不安于地。
骨繇者。
節緩而不收。
故淫泺胫酸。
不能久立。
當治少陽之維。
在外踝上五寸之光明穴。
)輔骨上橫骨下為楗。
俠髋為機。
膝解為骸關。
俠膝之骨為連骸。
骸下為輔。
輔上為。
上為關。
頭橫骨為枕。
(楗與鍵同髋音寬骸音諧音國。
此承上文而言腰膝骨之釋名也。
輔骨上為腰。
髋骨下為楗。
膝上為機。
膝蓋骨為解。
膝外為骸關。
關下為。
下為輔骨。
輔骨上為連骸。
連骸者。
是骸骨相連接處也。
夫腰脊者。
身之大關節也。
膝胫者。
人之管以趨翔也。
故獨舉腰膝而曰關。
曰楗。
曰機。
曰骸。
命名之義。
良有以也。
夫少陽少陰主骨。
而陰陽之氣。
皆從下而生。
則骨氣亦從下而上矣。
骨之精髓。
從枕骨之髓空而會于腦。
故論膝之骨。
而曰頭橫骨為枕。
言骨氣之上下相通也。
)水俞五十七穴者。
尻上五行。
行五。
伏兔上兩行。
行五。
左右各一行。
行五。
踝上各一行。
行六穴。
(此言水俞五十七穴。
亦皆循于骨空也。
)髓空在腦後三分。
在顱際銳骨之下。
一在龈基下。
一在項後中複骨下。
一在脊骨上空。
在風府上。
脊骨下空。
在尻骨下空。
(本篇之所謂骨空者。
言經脈之循于骨空之間而為穴也。
然骨空間。
乃節之交。
精髓上下相通之處。
故複總論其通體骨節之空焉。
諸髓皆會于腦。
而為精髓之海。
故先言髓空在腦後銳骨之下。
謂腦髓相通之處。
在腦後銳骨之下有空也。
一在龈基下者。
謂腦前有空而通于齒根之上。
鼻之間。
故腦滲則為涕也。
一在項後中複骨下者。
在督脈之門。
入系舌本。
謂腦之中通于舌下也。
一在脊骨上空。
在風府上者。
謂諸髓之從脊骨而上于風府。
從風府而入通于腦也。
所謂脊骨下空。
在尻骨下空者。
言脊髓之上通于腦。
而下通于尻臀之骨空也。
)數髓空在面俠鼻。
(數言素。
言面之俠鼻間。
而有數處之髓空也。
)或骨空在口下。
當兩肩。
(此言面骨之通于肩骨也。
言在面數處之骨空。
或有在口下而通于肩骨者。
)兩骨空。
在中之陽。
(此兩肩之通于兩臂也。
陽、外側也。
)臂骨空在臂陽。
去踝四寸。
兩空骨之間。
(此言兩臂骨之相通也。
踝謂手踝。
去踝四寸。
兩骨空之間者。
謂髓在肱骨之中央。
上通于肩臂。
下通于手指者也。
)股骨上空在股陽。
出上膝四寸。
(股骨謂大腿之骨。
在膝上四寸。
是在骨之中央矣。
蓋言大骨之中空。
而髓充于内。
從兩頭之髓孔。
上通于腰尻。
下通于骨。
故下文雲。
扁骨無髓孔。
而中亦無空。
)骨空在輔骨之上端。
(骨、小腿之骨。
空在輔骨之上。
上通于股骨。
下通于跗指之骨也。
)股際骨空在毛中動下。
(股際者。
謂兩大腿骨之上。
小腹下之橫骨。
在兩股骨之間。
毛中動脈之下。
)尻骨空在髀骨之後。
相去四寸。
(尻骨、臀骨也。
髀骨在股骨之上。
少腹兩旁。
突起之大骨。
前下連于橫骨。
後連于尻骨。
)扁骨有滲理湊。
無髓孔。
易髓無空。
(此言扁骨之無髓空。
而亦無髓孔之易髓也。
髓孔者。
謂節之交。
有孔竅之相通。
易髓者。
謂通體大小之骨。
精髓互相資易者也。
扁骨、肋骨也。
其骨扁而中實無空。
其節交之處。
亦無髓孔以易髓。
然于骨外之筋膜理腠間。
而津液亦互相灌滲。
是上下周身之骨度。
髓氣流通。
亦如經脈之環轉無端者也。
)灸寒熱之法。
先灸項大椎。
以年為壯數。
次灸橛骨。
以年為壯數。
(此言鼠寒熱之病。
而有二十九穴之灸法也。
夫鼠之本。
在于水髒。
其病出于三陽頸項之間。
故當先灸督脈之大椎。
次灸尾窮之橛骨。
蓋督脈之原在腎。
其脈在陽。
而骨穴亦皆屬于腎也。
以年為壯者。
謂子鼠為生肖之始。
十二歲一周。
周而複始也。
張兆璜曰。
上節論刺者。
瀉脈中之毒也。
此複論灸者。
起在下之本也。
)視背俞陷者灸之。
(太陽乃腎髒之寒府。
故視太陽經之背俞陷者灸之。
)舉臂。
肩上陷者灸之。
(此手陽明經之肩穴也。
在肩端兩骨間。
舉臂有空。
)兩季脅之間灸之。
(謂足少陽經之京門穴也。
在腰中季脅間。
乃腎之募。
莫仲超曰。
近時有灸肩井。
及經外穴之肘尖者。
亦皆取少陽之經。
)外踝上絕骨之端灸之。
(系足少陽經之陽輔穴也。
)足小指次指間灸之。
(系足少陽經之俠溪穴。
)下陷脈灸之。
系足太陽經之承筋穴。
外踝後灸之。
(系足太陽經之昆侖穴。
)缺盆骨上。
切之堅痛如筋者灸之。
(
傷寒一日。
太陽受之。
其脈連于風府。
故頭項痛。
腰脊強。
此氣循脈而行也。
此篇曰。
其浮氣在皮中者。
五五二十五穴。
乃脈随氣而發也。
陰陽血氣。
外内相将。
雌雄相應者也。
)項中大筋兩旁各一。
(謂天柱二穴也。
)風府兩旁各一(謂風池二穴也。
)俠背以下至尻尾二十一節。
十五間各一。
五髒之俞各五。
六腑之俞各六。
(自大椎至尾骨。
計二十一節。
其間十五椎旁各一穴。
謂肺俞、厥陰俞、心俞、膈俞、肝俞、膽俞、脾俞、胃俞、三焦俞、腎俞、大腸俞、小腸俞、膀胱俞、中膂内俞、白環俞。
兩旁共計三十穴。
而五髒之俞各五。
六腑之俞各六。
皆在于其間。
張兆璜曰。
複提出髒俞腑俞者。
蓋謂三百六十五之脈氣所發。
皆本于五髒六腑。
故末節複補出五髒之脈氣。
)委中以下至足小指旁各六俞。
(謂委中、昆侖、京骨。
束骨、通谷、至陰。
各六俞。
共十二穴。
通計七十七穴。
外脫簡一穴。
)足少陽脈氣所發者六十二穴。
兩角上各二。
(謂天沖、曲鬓左右各二。
共四穴也。
)直目上發際内各五。
(謂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
左右各五。
共十穴。
按太陽之氣。
上升于頭項。
少陽之氣。
上升于頭頰。
故此五脈。
從太陽之氣。
則為太陽之氣所發。
從少陽之脈。
則為少陽之脈氣所發也。
張兆璜曰。
太陽之氣在頭正中。
而下于後項。
少陽之氣。
在頭兩旁。
連于兩頰。
而下于兩肩。
陽明之氣在面。
而下于膺喉。
在經脈亦然。
而支别則互相交錯于耳鼻前後上下之間。
)耳前角上各一(謂颔厭二穴。
)耳前角下各一。
(謂懸厘二穴。
)銳發下各一。
(謂和二穴。
屬手少陽三焦經。
)客主人各一。
(一名上關。
在耳前起骨上廉。
) 耳後陷中各一。
(謂翳風二穴。
屬手少陽三焦經。
)下關各一。
(下關二穴。
在客主人下。
耳前動脈下廉。
合口有空。
屬足陽明胃經。
)耳下牙車之後各一(謂頰車二穴。
屬足陽明胃經。
)缺盆各一。
(缺盆二穴。
在肩下橫骨陷者中。
屬足陽明胃經。
愚按邪氣髒腑篇曰。
諸陽之會。
皆在于頭面。
邪中于面。
則下陽明。
中于項。
則下太陽。
中于頰。
則下少陽。
中者。
謂始中于三陽之氣分。
下者。
謂下于三陽之脈中。
手足三陽之脈。
盤錯于頭面頸頰之間。
而手足三陽之氣。
分部于頭面項頰之上。
是以手少陽足陽明之脈。
交過于足少陽之部署。
而皆為足少陽之脈氣所發。
餘經皆然。
)掖下三寸。
脅下至入間各一。
(掖下謂淵掖、辄筋、天池。
脅下至。
謂日月、章門、帶脈、五樞、維道。
居。
共九穴。
曰入間者。
自掖下三寸。
至季肋間。
凡入肋骨間也。
淵掖。
在掖下三寸宛宛中。
舉臂得之。
辄筋在期門下五分陷中。
第三肋間。
天池屬手厥陰心包絡經。
在掖下三寸。
乳後一寸。
日月在期門下五分。
章門系足厥陰肝經穴。
在季脅肋端。
臍上二寸。
兩旁開九寸。
側卧。
肘尖盡處是穴。
帶脈在季脅下一寸八分陷中。
五樞在帶脈下三寸。
維道在章門下五寸三分。
居在章門下八寸三分。
)髀樞中旁各一。
(謂環跳二穴。
側卧。
伸下足。
屈上足。
以右手摸穴。
左搖撼取之為得。
)膝下以至足小指次指各六俞。
(謂陽陵泉、陽輔、丘墟、臨泣、俠溪、竅陰六穴。
陽陵泉在膝下一寸。
外廉陷中。
端坐取之。
陽輔在足外踝上四寸。
輔骨前三分。
丘墟在足外踝下陷中。
臨泣在足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中。
俠溪在足小指次指歧骨間。
本節前陷中。
竅陰在足小指次指之端。
去爪甲如韭葉。
)足陽明脈氣所發者。
六十八穴。
額顱發際旁各三。
(謂懸顱、陽白、頭維。
左右各三。
共六穴也。
懸顱、陽白。
系足少陽膽經。
頭維系本經穴。
懸顱在曲角上。
陽白在眉上一寸。
直瞳子。
頭維在頭角入發際。
本神旁一寸半。
神庭旁四寸半。
)面鼽骨空各一。
(謂四白穴。
在目下一寸。
直對瞳子下。
)大迎之骨空各一。
(大迎穴在曲頰前一寸三分。
骨陷中動脈。
)人迎各一。
(人迎穴在結喉兩旁一寸半。
大動脈應手)缺盆外骨空各一。
(謂天穴。
屬手少陽三焦經。
在肩缺盆上骨際陷中。
缺盆上起肉是穴。
)膺中骨間各一。
(謂膺窗、氣戶、庫房、屋翳、乳中、乳根六穴。
曰各一者。
言膺中之骨間。
正諸穴之所在。
氣戶在柱骨下。
俞府兩旁各二寸陷中。
庫房在氣戶下一寸六分陷中。
屋翳在巨房下一寸六分陷中。
膺窗在屋翳下一寸六分陷中。
乳中當乳中是穴。
乳根在乳中下一寸六分陷中。
) 俠鸠尾之外。
當乳下三寸。
俠胃脘各五。
(謂本經不容、承滿、梁門、關門、太乙五穴。
各去中行三寸。
不容在巨阙旁第四肋端下。
至下承滿、梁門、關門、太乙。
上下相去各一寸。
)俠齊廣三寸各三。
(謂滑肉門、天樞、外陵三穴。
滑肉門在太乙下一寸。
去中行俠臍各三寸。
天樞在臍旁各開二寸陷中。
外陵在天樞下一寸。
去中行各二寸。
)下齊二寸俠之各三。
(謂大巨、水道、歸來三穴。
大巨在外陵下一寸。
水道在大巨下二寸。
歸來在水道下二寸。
各開臍下中行二寸。
)氣街動脈各一。
(即氣沖穴。
在歸來下鼠上一寸。
動脈應手。
)伏兔上各一(謂髀關二穴。
在膝上伏兔後交分中。
)三裡以下。
至足中指各八俞。
分之所在穴空。
(八俞者。
謂三裡、巨虛上廉、巨虛下廉、解溪、沖陽、陷谷、内庭、厲兌八穴。
分之所在。
計十六穴。
三裡在膝下三寸骨外廉。
大筋内宛宛中。
巨虛上廉在三裡下三寸。
巨虛下廉在上廉下三寸。
解溪在沖陽後一寸半。
腕上陷中。
足大指次指直上跗上陷中。
沖陽在足跗下五寸。
動脈應手。
陷谷在足大指次指下本節後陷中。
内庭在足大指次指外間陷中。
厲兌在足大指次指端。
去爪甲如韭葉。
)手太陽脈氣所發者。
三十六穴。
目内各一。
(謂睛明穴。
屬足太陽膀胱經。
在内外一分宛宛中。
乃手足太陽足陽明陰陽跷五脈之會。
)目外各一。
(謂瞳子二穴。
屬足少陽膽經。
在目外去五分。
)鼽骨下各一。
(謂顴二穴。
在面骨下廉。
銳骨端陷中。
)耳郭上各一。
(謂角孫二穴。
系手少陽三焦經。
在耳郭中間上發際下。
開口有空。
)耳中各一。
(謂聽宮二穴。
耳中珠子大如赤小豆。
)巨骨穴各一。
(巨骨二穴。
系手陽明大腸經。
在肩尖端上行。
兩叉骨罅間。
)曲掖上骨穴各一。
(謂俞二穴。
挾肩後大骨下。
胛上廉陷中。
舉臂取之。
)柱骨上陷者各一(謂肩井二穴。
系足少陽膽經。
在肩上陷中。
缺盆上大骨前一寸半。
)上天窗四寸各一。
(謂天窗、竅陰四穴。
竅陰屬足少陽膽經。
天窗在頸大筋間前曲頰下。
扶突後動脈應手。
竅陰在完骨上。
枕骨下。
動搖有空。
)肩解各一。
(謂秉風二穴。
在肩上小後。
舉臂有空。
)肩解下三寸各一。
(謂天宗二穴。
在秉風後大骨下陷中。
) 肘以下至手小指本各六俞。
(謂小海、陽谷、腕骨、後溪、前谷、少澤六穴。
小海在肘内大骨外。
去肘端五分陷中。
陽谷在手外側脅中銳骨下。
腕骨在手外側腕前起骨下陷中。
後溪在手小指外側。
本節後陷中。
捏拳取之。
前谷在手小指外側。
本節前陷中。
少澤在手小指外側。
去爪甲一分陷中。
)手陽明脈氣所發者。
二十二穴。
鼻空外廉項上各二。
(謂迎香、扶突二穴。
迎香在鼻下空旁五分。
扶突在頸當曲頰下一寸。
人迎後一寸半。
)大迎骨空各一。
(大迎穴系足陽明胃經。
在頰前一寸五分。
)柱骨之會各一。
(謂天鼎二穴。
在頸缺盆上扶突後一寸。
)骨之會各一。
(謂肩二穴也。
在膊骨頭肩端上。
兩旁罅間陷者宛宛中。
舉臂取之。
)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俞。
(謂三裡、陽溪、合谷、三間、二間、商陽六穴。
三裡在曲池下二寸。
陽溪在腕中上側。
兩筋間陷中。
合谷在手大指次指歧骨間陷中。
三間在食指本節後内側陷中。
二間在食指本節前内側陷間。
商陽在食指内側。
去爪甲如韭葉許。
)手少陽脈氣所發者。
三十二穴。
鼽骨下各一。
(謂顴二穴。
系手太陽小腸經。
在兩骨銳骨端陷中。
)眉後各一。
(謂絲竹空二穴。
在眉後陷中。
)角上各一。
(謂懸厘二穴。
系足少陽膽經。
在曲角上腦空下廉。
)下完骨後各一。
(謂天牖二穴。
系足少陽膽經。
在耳後入發際四分。
)項中足太陽之前各一(謂風池二穴。
系足少陽膽經。
在耳後腦空下。
發際陷中。
)俠扶突各一。
(謂天窗二穴。
在頸大筋間前。
曲頰下。
扶突後。
動脈應手。
屬手太陽小腸經。
)肩貞各一。
(肩貞二穴。
系手太陽小腸經。
在曲胛兩骨解間。
肩後陷中。
) 肩貞下三寸分間各一。
(謂肩、會、消泺三穴。
肩當缺盆上突起肉。
會挾肩後大骨下。
胛上廉陷中。
消泺在肩下。
臂外間。
腑對肘分下。
)肘以下至于小指次指本各六俞。
(謂天井、支溝、陽池、中渚、液門、關沖六穴。
天井在肘外大骨後肘上一寸。
輔骨上兩筋叉罅中。
支溝在腕後臂外三寸。
兩骨間陷中。
陽池在手表腕上陷中。
從指本節。
直摸下至腕中心。
中渚在手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中。
液門在手小指次指本節間陷中。
捏拳取之。
關沖在無名指端。
去爪甲如韭葉許。
)督脈下所發者。
二十八穴。
項中央二。
(謂風府、門二穴也。
風府在項後入發際一寸。
大筋内宛宛中。
疾言其肉立起。
言休立下。
門在項間風府後一寸。
入發際五分。
項中央宛宛中。
入系舌本。
)發際後中八。
(謂神庭、上星、囟會、前頂、百會、後頂、強間、腦戶八穴。
神庭在鼻上入發際五分。
上星入發際一寸。
正中央陷中。
囟會在上星後一寸陷中。
前頂在上星後寸半陷中。
百會在前頂後寸半。
頂中央略退後些。
可容爪甲一米許。
後頂在百會後一寸半。
強間在後頂後一寸半。
腦戶在強間後一寸半。
)面中三。
(謂素、水溝、交三穴。
素在鼻柱上端準頭。
水溝一名人中。
在鼻柱下。
近鼻孔中央陷中。
交在唇内齒上縫中。
)大椎以下至尻尾及旁十五穴。
(謂自大椎以下至尻尾之長強。
計十三穴。
及下兩旁之會陽穴。
共十五穴也。
大椎在項後大骨上陷中。
陶道在大椎下節間。
身柱在三椎下節間。
神道在五椎節間。
靈台在六椎節間。
至陽在七椎節間。
筋縮在八椎節間。
脊中在十一椎節間。
懸樞在十三椎間。
命門在十四椎間。
陽關在十六椎間。
腰俞在二十一椎間。
長強在脊端。
會陽在陰尻骨兩旁。
屬太陽膀胱經。
)至下凡二十一節。
脊椎法也。
(自大椎至骨。
凡二十一節。
連項上三椎。
共二十四節。
或曰應二十四氣。
)任脈之氣所發者。
二十八穴。
喉中央二。
(謂廉泉、天突二穴。
廉泉在颔下結喉上四寸中央。
仰面取之。
天突在結喉下四寸宛宛中。
)膺中骨陷中各一。
(謂璇玑、華蓋、紫宮、玉堂、膻中、中庭六穴。
喉下胸骨間為膺。
璇玑在天突下一寸。
華蓋在璇玑下二寸陷中。
紫宮在華蓋下一寸六分陷中。
玉堂在紫宮下一寸六分陷中。
膻中在玉堂下一寸六分。
兩乳間陷中。
中庭在膻中下一寸六分。
)鸠尾下三寸。
胃脘五寸。
胃脘以下至橫骨六寸半一。
腹脈法也。
(胃脘者。
言上脘、中脘、下脘。
皆胃之脘也。
此言蔽骨以下至胃之上脘。
計三寸間。
有鸠尾巨阙之穴。
自臍之中央至胃之上脘五寸間。
有上脘、中脘、建裡、水分之穴。
自胃之下脘至橫骨毛際橫紋間。
計六寸半。
有下脘、水分、神阙、陰交、氣海、石門、關元、中極、曲骨之穴。
一者。
謂六寸半之零一分也。
蓋以量盡處取穴。
而上下穴間。
有一分之餘也。
此分度腹穴之法也。
鸠尾在蔽骨下五分。
巨阙在鸠尾下一寸。
上脘在巨阙下一寸五分。
中脘在上脘下一寸。
建裡在中脘下一寸。
下脘在建裡下一寸。
上臍上二寸。
水分在下脘下一寸。
神阙在水分下一寸。
當臍之中央。
陰交在臍下一寸。
氣海在臍下一寸五分。
石門一名丹田。
在臍下二寸。
關元在臍下三寸。
中極在臍下四寸。
曲骨中極下一寸。
入橫骨毛際中五分。
故自胃之下脘至橫骨間。
止六寸半也。
此取腹穴之法。
上以蔽骨。
下以橫骨。
中以臍之中央為準。
各分而度之也。
)下陰别一。
(謂下兩陰之間。
别有一穴。
名曰會陰。
) 目下各一。
(謂承泣二穴。
在目下七分。
乃任脈陽跷胃經脈氣之會。
)下唇一。
(謂承漿穴。
在唇下陷中。
)交一。
(交穴。
一在唇内齒下縫中。
蓋上古以交有二。
督脈之交入上齒。
任脈之交入下齒也。
以上下之齒相交。
故名交。
以上共二十七穴。
尚少一穴。
愚謂脖。
乃臍下另有一穴。
非氣海也。
)沖脈氣所發者。
二十二穴。
俠鸠尾外各半寸。
至齊寸一。
(此言沖脈之穴。
俠鸠尾各開半寸。
下至臍間。
相去一寸而一穴也。
幽門二穴。
在巨厥旁各開五分。
通谷在幽門下一寸。
陰都在通谷下一寸。
石關在陰都下一寸。
商曲在石關下一寸。
肓俞在商曲下一寸。
)俠齊下旁各五分。
至橫骨寸一。
腹脈法也。
(此沖脈之俠臍下兩旁各開五分。
每穴相去一寸。
此取腹脈之法。
蓋腹穴無陷中可取。
正可以分寸度量。
上以蔽骨鸠尾。
中以臍中。
下以橫骨為準繩也。
中注在肓俞下一寸。
四滿下中注一寸。
氣穴一名胞門。
又名子戶。
下四滿一寸。
大赫一名陰關。
又名陰維。
在氣穴下一寸。
橫骨下大赫一寸。
在陰上橫骨中。
宛如偃月。
去腹中行一寸五分。
又按圖經内橫骨。
大赫、氣穴皆相去中行寸半。
)足少陰舌下。
厥陰毛中急脈各一。
(足少陰舌下者。
謂腎脈之上通于心。
循喉嚨。
俠舌本。
而舌下有腎經之穴竅也。
足厥陰毛中急脈者。
謂肝經之脈。
起于大指叢毛之際。
而肝氣之弦急也。
本篇論手足三陽之脈氣所發者。
三百六十五穴。
以應周天之數。
而末言足少陰舌下。
厥陰毛中。
手足魚際。
謂内有五髒之脈五。
而陽中之有陰也。
然脈氣又皆本于五髒五行之所生。
而三陽之氣。
亦由于陰中之所出也。
張兆璜曰。
毛中言肝脈之始。
舌下言腎脈之終。
意言陽氣生于陰氣之始。
陽脈交于陰脈之終。
)手少陰各一。
(言三百六十五穴之中。
有心脈之穴二也。
)陰陽跷各一。
(陰跷謂交信二穴。
陽跷謂跗陽二穴。
本篇雖論手足三陽之脈氣所發。
而内有沖任陰跷五髒之陰脈焉。
)手足諸魚際脈氣所發者。
(魚際者。
謂手足之白肉隆起處。
有如魚腹而穴在其際也。
手之魚際。
肺之脈氣所發。
足之魚際。
脾之脈氣所發也。
)凡三百六十五穴也。
(手足三陽經脈氣所發者。
二百九十八穴。
督任沖脈所發者。
七十八穴。
五髒脈氣所發者十穴。
陰陽跷四穴。
通共三百九十穴。
内太陽經内重督脈五穴。
重足少陽十穴。
手陽明内重大迎二穴。
手少陽内重懸厘二穴。
風池二穴天窗二穴。
顴二穴。
共重二十五穴。
除去所重。
實三百六十五穴也。
) 卷七 骨空論篇第六十 黃帝問曰。
餘聞風者。
百病之始也。
以針治之。
奈何。
(按此篇論骨空。
而帝所問在風者。
謂治大風寒熱諸證。
皆取刺于骨空也。
夫人有三百六十五節。
節之交。
神氣之所遊行出入。
骨空者。
節之交會處也。
靈樞骨度篇曰。
先度其骨節之大小廣狹。
而脈度定矣。
是經脈之度數。
随骨之長短。
骨節之空處。
即脈之穴會。
故曰。
所言節者。
神氣之所遊行出入。
非皮肉筋骨也。
)岐伯對曰。
風從外入。
令人振寒汗出。
頭痛身重惡寒。
治在風府。
調其陰陽。
不足則補。
有餘則瀉。
(風從外入者。
同氣客于皮膚之間也。
風為陽邪。
傷人陽氣。
故令人振寒汗出。
頭痛身重惡寒也。
調其陰陽。
和其血氣也。
正氣不足則補之。
邪氣有餘則瀉之。
此言風在皮膚之氣分。
而治在風府者。
風府乃督脈陽維之會也。
)大風頸項痛。
刺風府。
風府在上椎。
(此言風邪入于經者。
亦當治其風府也。
夫風傷衛。
衛氣一日一夜大會于風府。
是以大風之邪。
随衛氣而直入于風府者。
緻使其頭項痛也。
風府、督脈之穴名。
上椎大椎也。
曰風府在上椎者。
謂經脈之穴。
在于骨空之間也。
)大風汗出灸。
在背下。
俠脊旁三寸所厭之。
令病者呼。
應手。
(汗為陰液。
大風汗出者。
陽氣傷而邪陷于經脈之下。
故當灸之。
、足太陽經脈之穴。
在背骨六椎間。
旁開三寸所。
以手厭之。
令病者呼。
其脈應手。
蓋意為脾志。
喜為心志。
心有所憶謂之意。
意之所在。
神亦随之。
夫血氣者。
神氣也。
節之交。
神氣之所遊行出入。
言脈氣之出于骨空者。
神氣之所注也。
)從風憎風。
刺眉頭。
(從風、迎風也。
迎風憎風。
是邪在頭額間。
故當取眉間之骨穴。
)失枕在肩上橫骨間。
(失枕則為頸項強痛之患。
故當刺肩上橫骨間之穴。
夫髓乃骨之精。
腦為髓之海。
髓之上會于腦者。
由枕骨間之腦空而入。
故此節論失枕。
下節曰頭橫骨曰枕。
)折使榆臂齊肘正。
灸脊中。
(折者。
謂脊背磬折而不能伸舒也。
榆讀作搖。
謂搖其手臂下垂齊肘尖。
而正對于脊中。
以灸脊中之節穴。
)絡季脅。
引少腹而痛脹。
刺。
(絡季脅。
肋骨之盡處。
少陽厥陰之部署也。
痛引少腹者。
連及于膀胱也。
夫太陽為諸陽主氣。
故陽氣陷下者。
灸太陽之。
脅腹引痛者。
亦刺以疏洩。
蓋志意和。
則筋骨強健。
而邪病自解矣。
張兆璜曰。
心有所憶謂之意。
意之所在謂之志。
少陽主骨。
厥陰太陽主筋。
少厥屬木。
木生于水。
故痛引少腹。
)腰痛不可以轉搖。
急引陰卵。
刺八與痛上。
八在腰尻分間。
(腰痛不可以轉搖者。
腎将憊也。
急引陰卵。
連及于厥陰也。
亦當取足太陽之上、次、中、下之八穴。
及與少陰厥陰本部之痛處。
蓋八在腰尻之骨間。
筋骨為病。
當從骨空之穴以刺之。
)鼠寒熱。
還刺寒府。
寒府在附膝外解榮。
取膝上外者使之拜。
取足心者使之跪。
(鼠寒熱。
病也。
其本在髒。
其末上出于頸腋之間。
夫天開于子。
足少陰者。
天乙所生之水髒也。
其本在髒者。
在少陰之腎髒也。
寒府者。
膀胱為腎髒寒水之府也。
病在髒而還取之府者。
謂陰藏之邪。
當從陽氣以疏洩也。
營、營穴也。
謂所取寒府之穴。
在附于膝之外。
筋營間之委中穴也。
拜、揖也。
取膝上外解之委中者。
使之拜。
則膝挺而後直。
其穴易取也。
如當再取腎髒之本經者。
使之跪。
跪則足折。
而湧泉之穴宛在于足心之橫紋間矣。
以上論大風寒熱諸證。
當取頭項脊背足膝之骨空者。
皆太陽之穴也。
)任脈者。
起于中極之下。
以上毛際。
循腹裡。
上關元。
至咽喉。
上頤循面入目。
(此言任脈之有骨空也。
任脈乃循于腹之肉穴。
然起于中極之下。
上毛際而交于橫骨。
循膺胸之鸠尾、膻中、天突。
而至于咽喉。
上頤循承漿而入絡于齒龈。
複循面入目下。
而絡于承泣。
是始終之有骨穴也。
)沖脈者。
起于氣街。
并少陰之經。
俠齊上行。
至胸中而散。
(氣街即氣沖。
系足陽明經穴。
在少腹毛中兩旁各二寸。
橫骨之兩端。
沖脈并足陽明少陰二經之間。
循腹上行。
俠臍左右各五分。
上至胸中而散。
再按沖任二脈。
皆起于胞中。
上循背裡。
為經絡之海。
其浮而外者。
起于竅沖。
循腹右上行。
至胸中而散。
淡滲于肌腠。
充膚熱肉。
生毫毛。
此沖脈之血氣。
行于脈外也。
今隻言腹而不言背者。
謂沖脈之血氣。
散于脈外。
而充于骨空也。
故所謂骨空者。
謂經脈之氣。
注于節之交而為穴也。
至于骨空之血氣。
乃脈外之血氣也。
)任脈為病。
男子内結七疝。
女子帶下瘕聚。
沖脈為病。
逆氣裡急。
督脈為病。
脊強反折。
(此言沖任之脈循于腹。
故其病在腹。
督脈循于背。
故為病在背也。
七疝者。
其病各異。
其名不同。
瘕者。
假血液而時下汁沫。
聚者。
氣逆滞而為聚積也。
沖脈之血氣。
散于脈外之氣分。
故病則逆氣裡急。
督脈之脈循于背。
故病則脊強反折也。
蓋背為陽。
督脈循于背而總督一身之陽。
經雲。
陽病者不能俯。
陰病者不能仰。
)督脈者。
起于少腹以下骨中央。
女子入系廷孔。
其孔。
溺孔之端也。
(此論督脈之循于骨空也。
下骨中央。
毛際下橫骨内之中央也。
廷孔、陰戶也。
溺孔之端。
陰内之産門也。
此言督脈起于少腹之内。
故舉女子之産戶以明之。
當知男子之督脈。
亦起于少腹内宗筋之本處也。
故下文曰。
其男子循莖下至篡。
與女子等。
蓋此節舉女子。
則男子可知。
下節論男子。
則與女子等也。
)其絡循陰器。
合篡間。
繞篡後。
别繞腎至少陰。
與巨陽中絡者合。
少陰上股内後廉。
貫脊屬腎。
(篡初患切臀音屯。
篡間、前後陰相交之處。
臀、尻也。
言督脈之别絡。
前循陰器。
合篡間。
繞前後二陰之後。
又别絡者。
分而行之繞臀。
與足太陽之中絡者。
合少陰上股内後廉。
貫脊屬腎。
按足太陽之中絡者。
循髀樞。
絡股陽而下貫臀。
合足少陰。
自股内後廉。
貫脊屬腎。
而督脈之别繞臀者。
至少陰。
與太陽中絡所合之處相合而同上股。
貫脊屬腎。
)與太陽起于目内。
上額交巅上。
入絡腦。
還出别下項。
循肩内。
挾脊抵腰中。
下循膂絡腎。
(此言督脈之循于背者。
乃從上而下也。
夫背為陽。
腹為陰。
督脈總督一身之陽。
故其脈之循于背者。
複從上而下。
若天氣之下降也。
蓋陽生于陰。
故其原出于前陰。
循腹而上至于目。
太陽主諸陽之氣。
其脈起于兩目之睛明穴。
而督脈亦與太陽之脈。
同上額交巅。
絡腦出項。
循脊而下。
此陽氣之環轉于上下前後。
猶天道之繞地而一周也。
)其男子循莖下至篡。
與女子等。
其少腹直上者。
貫齊中央。
上貫心。
入喉上頤環唇。
上系兩目之下中央。
(此言督脈之原。
起于少腹内。
分而兩歧。
一循陰莖下至篡。
而與女子等。
一從少腹直上。
貫臍入喉。
上頤環唇。
入交上齒縫中。
上系于兩目之下中央。
會太陽于睛明穴。
)此生病。
從少腹上沖心而痛。
不得前後為沖疝。
其女子不孕。
癃痔遺溺。
嗌幹。
督脈生病。
治督脈。
治在骨上。
甚者在齊下營。
(此言循于腹之督脈為病。
而取刺當在骨間。
蓋病雖在腹之陰。
而所治當從陽也。
其脈從少腹直上貫心。
故此生病從少腹上沖心而痛。
繞于前後二陰之篡間。
故病則不得前後。
而或為沖痛之疝。
督脈同沖任并起于胞間。
故在女子則為不孕。
如病在前後兩陰之間。
而男女皆為癃痔。
如在于廷孔陰莖之内。
則皆為遺溺。
如上入于喉。
則為鹹嗌幹。
此在腹之督脈生病。
而所治當在骨上。
若病甚而不已者。
兼取于臍下之營。
營謂腹間之肉穴。
骨謂脊背之骨穴也。
)其上氣有音者。
治其喉中央。
在缺盆中者。
其病上沖喉者。
治其漸。
漸者。
上俠頤也。
(此言胸喉間之督脈為病者。
當取膺頤間之骨穴也。
其氣上逆而呼吸有音者。
治其喉中央。
在兩缺盆中者之天突穴也。
如病上沖喉者。
治其漸。
漸者。
謂督脈之入喉者。
上唇齒而漸分兩歧。
俠頤入目。
當于漸上俠頤之處而刺之。
)蹇膝伸不屈。
治其楗。
(此節論膝之為病。
而當治其機楗骸關之骨空也。
蹇膝者。
謂淹蹇而難于屈伸也。
下文曰。
輔骨上橫骨下為楗。
)坐而膝痛。
治其機。
(坐而膝痛者。
屈而不伸也。
故當治其機。
機關利則屈伸皆利矣。
夫屈而不伸者。
其病在筋。
伸而不屈者。
其病在骨。
膝者筋之會。
而諸筋皆屬于筋。
故特論其膝焉。
)立而暑解。
治其骸關。
(暑、熱也。
膝解為骸關。
立而骨解中熱者。
取骸關以治之。
即膝解處也。
)膝痛。
痛及拇指。
治其。
(足之拇指。
厥陰肝經之井荥。
骸下為輔骨。
輔骨之上為中。
厥陰之脈。
上内廉。
故當治其。
)坐而膝痛如物隐者。
治其關。
(如物隐者。
邪留于骨節間也。
故當治其關。
關開則邪出矣。
)膝痛不可屈伸。
治其背内。
(膝痛不可屈伸。
筋骨皆病也。
當取背内太陽之經以治之。
太陽寒水主骨。
而陽氣養筋。
)連若折。
治陽明中俞。
(膝痛而連骨若折者。
治陽明之中俞。
謂三裡穴也。
)若别。
治巨陽少陰荥。
(謂連若折而有别治之法。
可取太陽少陰之荥穴。
蓋骨乃太陽少陰之所主也。
)淫泺胫。
不能久立。
治少陽之維。
在外上五寸。
(此又言少陽之主骨也。
少陽為樞。
樞折則骨繇而不安于地。
骨繇者。
節緩而不收。
故淫泺胫酸。
不能久立。
當治少陽之維。
在外踝上五寸之光明穴。
)輔骨上橫骨下為楗。
俠髋為機。
膝解為骸關。
俠膝之骨為連骸。
骸下為輔。
輔上為。
上為關。
頭橫骨為枕。
(楗與鍵同髋音寬骸音諧音國。
此承上文而言腰膝骨之釋名也。
輔骨上為腰。
髋骨下為楗。
膝上為機。
膝蓋骨為解。
膝外為骸關。
關下為。
下為輔骨。
輔骨上為連骸。
連骸者。
是骸骨相連接處也。
夫腰脊者。
身之大關節也。
膝胫者。
人之管以趨翔也。
故獨舉腰膝而曰關。
曰楗。
曰機。
曰骸。
命名之義。
良有以也。
夫少陽少陰主骨。
而陰陽之氣。
皆從下而生。
則骨氣亦從下而上矣。
骨之精髓。
從枕骨之髓空而會于腦。
故論膝之骨。
而曰頭橫骨為枕。
言骨氣之上下相通也。
)水俞五十七穴者。
尻上五行。
行五。
伏兔上兩行。
行五。
左右各一行。
行五。
踝上各一行。
行六穴。
(此言水俞五十七穴。
亦皆循于骨空也。
)髓空在腦後三分。
在顱際銳骨之下。
一在龈基下。
一在項後中複骨下。
一在脊骨上空。
在風府上。
脊骨下空。
在尻骨下空。
(本篇之所謂骨空者。
言經脈之循于骨空之間而為穴也。
然骨空間。
乃節之交。
精髓上下相通之處。
故複總論其通體骨節之空焉。
諸髓皆會于腦。
而為精髓之海。
故先言髓空在腦後銳骨之下。
謂腦髓相通之處。
在腦後銳骨之下有空也。
一在龈基下者。
謂腦前有空而通于齒根之上。
鼻之間。
故腦滲則為涕也。
一在項後中複骨下者。
在督脈之門。
入系舌本。
謂腦之中通于舌下也。
一在脊骨上空。
在風府上者。
謂諸髓之從脊骨而上于風府。
從風府而入通于腦也。
所謂脊骨下空。
在尻骨下空者。
言脊髓之上通于腦。
而下通于尻臀之骨空也。
)數髓空在面俠鼻。
(數言素。
言面之俠鼻間。
而有數處之髓空也。
)或骨空在口下。
當兩肩。
(此言面骨之通于肩骨也。
言在面數處之骨空。
或有在口下而通于肩骨者。
)兩骨空。
在中之陽。
(此兩肩之通于兩臂也。
陽、外側也。
)臂骨空在臂陽。
去踝四寸。
兩空骨之間。
(此言兩臂骨之相通也。
踝謂手踝。
去踝四寸。
兩骨空之間者。
謂髓在肱骨之中央。
上通于肩臂。
下通于手指者也。
)股骨上空在股陽。
出上膝四寸。
(股骨謂大腿之骨。
在膝上四寸。
是在骨之中央矣。
蓋言大骨之中空。
而髓充于内。
從兩頭之髓孔。
上通于腰尻。
下通于骨。
故下文雲。
扁骨無髓孔。
而中亦無空。
)骨空在輔骨之上端。
(骨、小腿之骨。
空在輔骨之上。
上通于股骨。
下通于跗指之骨也。
)股際骨空在毛中動下。
(股際者。
謂兩大腿骨之上。
小腹下之橫骨。
在兩股骨之間。
毛中動脈之下。
)尻骨空在髀骨之後。
相去四寸。
(尻骨、臀骨也。
髀骨在股骨之上。
少腹兩旁。
突起之大骨。
前下連于橫骨。
後連于尻骨。
)扁骨有滲理湊。
無髓孔。
易髓無空。
(此言扁骨之無髓空。
而亦無髓孔之易髓也。
髓孔者。
謂節之交。
有孔竅之相通。
易髓者。
謂通體大小之骨。
精髓互相資易者也。
扁骨、肋骨也。
其骨扁而中實無空。
其節交之處。
亦無髓孔以易髓。
然于骨外之筋膜理腠間。
而津液亦互相灌滲。
是上下周身之骨度。
髓氣流通。
亦如經脈之環轉無端者也。
)灸寒熱之法。
先灸項大椎。
以年為壯數。
次灸橛骨。
以年為壯數。
(此言鼠寒熱之病。
而有二十九穴之灸法也。
夫鼠之本。
在于水髒。
其病出于三陽頸項之間。
故當先灸督脈之大椎。
次灸尾窮之橛骨。
蓋督脈之原在腎。
其脈在陽。
而骨穴亦皆屬于腎也。
以年為壯者。
謂子鼠為生肖之始。
十二歲一周。
周而複始也。
張兆璜曰。
上節論刺者。
瀉脈中之毒也。
此複論灸者。
起在下之本也。
)視背俞陷者灸之。
(太陽乃腎髒之寒府。
故視太陽經之背俞陷者灸之。
)舉臂。
肩上陷者灸之。
(此手陽明經之肩穴也。
在肩端兩骨間。
舉臂有空。
)兩季脅之間灸之。
(謂足少陽經之京門穴也。
在腰中季脅間。
乃腎之募。
莫仲超曰。
近時有灸肩井。
及經外穴之肘尖者。
亦皆取少陽之經。
)外踝上絕骨之端灸之。
(系足少陽經之陽輔穴也。
)足小指次指間灸之。
(系足少陽經之俠溪穴。
)下陷脈灸之。
系足太陽經之承筋穴。
外踝後灸之。
(系足太陽經之昆侖穴。
)缺盆骨上。
切之堅痛如筋者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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