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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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傷寒門]主療說
傷寒表證當汗而不可下,裡證當下而不可汗,半在表半在裡則當和解,不可發汗吐下,在上則通之,在下則洩之。
傷寒無汗,表病裡和,則麻黃湯汗之,或天水散之類亦佳。
表不解,半入于裡,半尚在表者,小柴胡湯和解之,或天水、涼膈散甚良。
表裡熱勢俱甚者,大柴胡湯微下之。
更甚者,大承氣湯下之。
表熱多,裡熱少者,天水一、涼膈半和解之。
裡熱多,表熱少,未可下之者,涼膈一、天水半調之。
熱更甚者,小承氣湯下之。
表證解,但有裡證者,大承氣湯下之。
凡此諸可下者,通宜三一承氣湯下之。
發汗不解,下後,前後無異證者,通宜涼膈散調之,以退其熱。
兩感仿此而已。
傷風自汗,表病裡和者,桂枝湯解肌。
半在表半在裡,白虎湯和解之。
病在裡者,大承氣湯下之。
一法,無問風寒暑濕,有汗無汗,内外諸邪所傷,但有可下諸證,或表裡兩證俱不見而日深,但目睛不了了,睛不和者,或腹滿實痛者,或煩渴,或谵妄,或狂躁喘滿者,或蓄熱極而将死者,通宜大承氣湯下之,或三一承氣湯尤良。
傷寒,大發汗,汗出不解,反無汗,脈虛浮者,蒼術白虎湯再解之。
或中暑,自汗大出,脈虛弱,頭痛口幹,倦怠煩躁,或時惡寒,或畏日氣,無問表裡,通宜白虎。
或裡熱勢甚,腹滿而脈沉,可下者,宜大承氣湯,或三一承氣湯。
傷寒,表熱極甚,身疼頭痛不可忍者,或眩或嘔,裡有微熱,不可發汗吐下,拟以小柴胡、天水、涼膈之類和解。
恐不能退其熱勢之甚。
或大下後,再三下後,熱勢尚甚不能退,本氣損虛而脈不能實,拟更下之,恐下脫而立死,不下亦熱極而死,寒涼之藥,不能退熱勢之甚者。
或熱濕内餘,下利不止,熱不退者,或因大下後,熱退利不止,熱不退,脈弱氣虛,不可更下者,或諸濕熱内餘,小便赤澀,大便溏洩,頻并少而急痛者,必欲作利也,須宜黃連解毒湯。
或裡熱極甚,而恐陰氣不能退者,或已下後,熱不退者,或蓄熱内甚,陽厥極深,以至陽氣沉伏,而不能營運于身,陰欲絕而以緻遍身青冷,痛甚不堪,項背拘急,目赤睛疼,昏眩恍惚,咽幹或痛,燥渴虛汗,嘔吐下利,腹滿實痛,煩痞悶亂,喘息急聲,脈雖疾數,以其蓄熱極探,而脈道不利,以緻脈沉細而欲絕,俗未明其造化之理,而反傷熱,寒極陰毒者,或始得之,陽熱暴甚,而便有此證者,或兩感勢甚者,通宜解毒湯加大承氣湯下之。
熱不退者,再下之。
然雖古人皆雲三下熱不退即死矣,亦有按法以下四五次,利一二十行,熱方退而救活者,免緻不下退其熱而必死也。
下後熱稍退而未愈者,黃連解毒湯調之。
或微熱未除者,涼膈散調之。
或失下熱極,以至身冷脈微,而昏冒将死者,若急下之,則殘陰暴絕,陽氣後竭而立死,不下亦死,當以涼膈散或者黃連解毒湯養陰退陽。
蓄熱漸以消散,則心胸腹暖,脈漸以生。
至陽脈複有力者,方可以三一承氣湯微下之,或解毒湯加大承氣湯尤良。
或下後微熱不解者,涼膈散調之。
愈後但宜退熱之藥,忌發熱諸物,陽熱易為再作也。
[卷五\傷寒門]論風熱濕燥寒 諸風∶風本生熱,以熱為本,風為标,言風者,即風熱病也。
諸熱∶熱甚而生風,或熱微風甚,即兼治風熱,或風微熱甚,但治其熱,即風自消也。
諸濕∶濕本土氣,火熱能生土濕,故夏熱則萬物濕潤,秋涼則濕複燥幹也。
濕病本不自生,因于火熱怫郁,水液不能宣行,即停滞而生水濕也。
凡病濕者,多自熱生,而熱氣尚多,以為兼證,當雲濕熱。
亦猶風熱,義同。
雖病水寒,不得宣行,亦能為濕。
雖有此異,亦以鮮矣。
或跗腫體寒,而有水者,以為蓄熱入裡極深,本非病寒也。
及夫寒熱吐瀉,因得濕而成也。
諸燥∶燥幹者,金肺之本。
肺藏氣,以血液内損,氣虛成風,則皴揭。
風能勝濕,熱能耗液,皆能成燥。
故經雲∶風熱火兼為陽,寒濕燥同為陰。
又燥濕亦異也,然燥雖屬秋陰,而其性異于寒濕。
燥陰盛于風熱也,故風熱甚而寒濕同于燥也。
然中寒吐瀉,亡液而成燥者,亦以此矣。
故經雲∶諸澀枯涸,幹勁皴揭,皆屬于燥也。
諸寒∶寒者,上下所生水液,澄澈清冷,谷不化,小便清白不澀,身涼不渴,本末不經有見陽熱證,其脈遲者是也。
此因飲食冷物過多,陰勝陽衰,而為中寒也。
或冷熱相并,而反陽氣怫郁,不能宣散,怫熱内作,以成熱證者,不可亦言為冷,當以熱證辨之。
夫濕熱吐瀉,當見陽脈,若亡液氣虛,亦能反見諸陰脈也,當以标本明之,不可妄治。
或熱證誤服白術調中湯,溫藥亦能開發,陽氣宣通而愈,别無加害也。
[卷五\傷寒門]傷寒表證 夫傷寒之候,頭項痛,腰脊強,身體拘急,表熱惡寒,不煩躁,無自汗,或頭而痛,肌熱鼻幹,或胸滿而喘,手足指末微厥,脈浮數而緊者,邪熱在表,皆麻黃湯發汗之證也,或天水散之類,甚佳。
[卷五\傷寒門]傷寒表裡證 傷寒身熱,為熱在表,引飲或小便黃赤,為熱在裡,身熱
傷寒無汗,表病裡和,則麻黃湯汗之,或天水散之類亦佳。
表不解,半入于裡,半尚在表者,小柴胡湯和解之,或天水、涼膈散甚良。
表裡熱勢俱甚者,大柴胡湯微下之。
更甚者,大承氣湯下之。
表熱多,裡熱少者,天水一、涼膈半和解之。
裡熱多,表熱少,未可下之者,涼膈一、天水半調之。
熱更甚者,小承氣湯下之。
表證解,但有裡證者,大承氣湯下之。
凡此諸可下者,通宜三一承氣湯下之。
發汗不解,下後,前後無異證者,通宜涼膈散調之,以退其熱。
兩感仿此而已。
傷風自汗,表病裡和者,桂枝湯解肌。
半在表半在裡,白虎湯和解之。
病在裡者,大承氣湯下之。
一法,無問風寒暑濕,有汗無汗,内外諸邪所傷,但有可下諸證,或表裡兩證俱不見而日深,但目睛不了了,睛不和者,或腹滿實痛者,或煩渴,或谵妄,或狂躁喘滿者,或蓄熱極而将死者,通宜大承氣湯下之,或三一承氣湯尤良。
傷寒,大發汗,汗出不解,反無汗,脈虛浮者,蒼術白虎湯再解之。
或中暑,自汗大出,脈虛弱,頭痛口幹,倦怠煩躁,或時惡寒,或畏日氣,無問表裡,通宜白虎。
或裡熱勢甚,腹滿而脈沉,可下者,宜大承氣湯,或三一承氣湯。
傷寒,表熱極甚,身疼頭痛不可忍者,或眩或嘔,裡有微熱,不可發汗吐下,拟以小柴胡、天水、涼膈之類和解。
恐不能退其熱勢之甚。
或大下後,再三下後,熱勢尚甚不能退,本氣損虛而脈不能實,拟更下之,恐下脫而立死,不下亦熱極而死,寒涼之藥,不能退熱勢之甚者。
或熱濕内餘,下利不止,熱不退者,或因大下後,熱退利不止,熱不退,脈弱氣虛,不可更下者,或諸濕熱内餘,小便赤澀,大便溏洩,頻并少而急痛者,必欲作利也,須宜黃連解毒湯。
或裡熱極甚,而恐陰氣不能退者,或已下後,熱不退者,或蓄熱内甚,陽厥極深,以至陽氣沉伏,而不能營運于身,陰欲絕而以緻遍身青冷,痛甚不堪,項背拘急,目赤睛疼,昏眩恍惚,咽幹或痛,燥渴虛汗,嘔吐下利,腹滿實痛,煩痞悶亂,喘息急聲,脈雖疾數,以其蓄熱極探,而脈道不利,以緻脈沉細而欲絕,俗未明其造化之理,而反傷熱,寒極陰毒者,或始得之,陽熱暴甚,而便有此證者,或兩感勢甚者,通宜解毒湯加大承氣湯下之。
熱不退者,再下之。
然雖古人皆雲三下熱不退即死矣,亦有按法以下四五次,利一二十行,熱方退而救活者,免緻不下退其熱而必死也。
下後熱稍退而未愈者,黃連解毒湯調之。
或微熱未除者,涼膈散調之。
或失下熱極,以至身冷脈微,而昏冒将死者,若急下之,則殘陰暴絕,陽氣後竭而立死,不下亦死,當以涼膈散或者黃連解毒湯養陰退陽。
蓄熱漸以消散,則心胸腹暖,脈漸以生。
至陽脈複有力者,方可以三一承氣湯微下之,或解毒湯加大承氣湯尤良。
或下後微熱不解者,涼膈散調之。
愈後但宜退熱之藥,忌發熱諸物,陽熱易為再作也。
[卷五\傷寒門]論風熱濕燥寒 諸風∶風本生熱,以熱為本,風為标,言風者,即風熱病也。
諸熱∶熱甚而生風,或熱微風甚,即兼治風熱,或風微熱甚,但治其熱,即風自消也。
諸濕∶濕本土氣,火熱能生土濕,故夏熱則萬物濕潤,秋涼則濕複燥幹也。
濕病本不自生,因于火熱怫郁,水液不能宣行,即停滞而生水濕也。
凡病濕者,多自熱生,而熱氣尚多,以為兼證,當雲濕熱。
亦猶風熱,義同。
雖病水寒,不得宣行,亦能為濕。
雖有此異,亦以鮮矣。
或跗腫體寒,而有水者,以為蓄熱入裡極深,本非病寒也。
及夫寒熱吐瀉,因得濕而成也。
諸燥∶燥幹者,金肺之本。
肺藏氣,以血液内損,氣虛成風,則皴揭。
風能勝濕,熱能耗液,皆能成燥。
故經雲∶風熱火兼為陽,寒濕燥同為陰。
又燥濕亦異也,然燥雖屬秋陰,而其性異于寒濕。
燥陰盛于風熱也,故風熱甚而寒濕同于燥也。
然中寒吐瀉,亡液而成燥者,亦以此矣。
故經雲∶諸澀枯涸,幹勁皴揭,皆屬于燥也。
諸寒∶寒者,上下所生水液,澄澈清冷,谷不化,小便清白不澀,身涼不渴,本末不經有見陽熱證,其脈遲者是也。
此因飲食冷物過多,陰勝陽衰,而為中寒也。
或冷熱相并,而反陽氣怫郁,不能宣散,怫熱内作,以成熱證者,不可亦言為冷,當以熱證辨之。
夫濕熱吐瀉,當見陽脈,若亡液氣虛,亦能反見諸陰脈也,當以标本明之,不可妄治。
或熱證誤服白術調中湯,溫藥亦能開發,陽氣宣通而愈,别無加害也。
[卷五\傷寒門]傷寒表證 夫傷寒之候,頭項痛,腰脊強,身體拘急,表熱惡寒,不煩躁,無自汗,或頭而痛,肌熱鼻幹,或胸滿而喘,手足指末微厥,脈浮數而緊者,邪熱在表,皆麻黃湯發汗之證也,或天水散之類,甚佳。
[卷五\傷寒門]傷寒表裡證 傷寒身熱,為熱在表,引飲或小便黃赤,為熱在裡,身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