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參同契分章通真義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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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尼贊《易》道,分《乾》、《坤》為萬物之首,立《鹹》、《怛》為夫婦之宗,辟之鴻蒙,鑿之混沌,顯鬼神之狀,通天地之情,則君臣、父子、夫婦、男女、五行相生相克,萬物變化之機盡矣。
乃乾、坤昭其洞虛也。
故魏公喻《易》腳立鼎器,運動天機,媾龍虎之形,合夫婦之體,初則全元形質,一如鴻蒙混沌之中,既經起火運符,則男女精氣相紐。
故《關睢》兩慕,昏冠相求。
自此起火之初,便應元年滋産,日居月諸,龍虎之體就矣。
聖人不虛生章第十二 聖人不虛生,上觀顯天符。
天符有進退,讪伸以應時。
故《易》統天心。
伏犧聖人仰觀,俯察#17,定《易》象.之數,知萬物之情,留示後人,俾未達者,既得窺天地之竅,盜陰陽之精,識造化之根,辨符應之體,相生相克,進退讪伸,皆在乎掌握。
故雲《易》統.天心也。
是以設法象,探至精,具鼎爐,運符火,循刻漏,行卦爻,定時辰,分節候,以盡天地之大數也。
複卦建始萌章第十三 《複》卦建始萌長子繼父體,因母立兆基。
消息應锺律,三日出為爽,震庚受西方。
八日兌受丁,上弦平如繩。
十五乾體就,盛滿甲束方。
蟾賒與兔魄蟾蛉視卦節,訖,屈折抵下降。
《複》卦始建萌兆基者《複》卦孕母,乾子十五日雙明,升降據鬥樞。
震庚受西方。
八日兌日月氣雙明。
兔者#18吐生光。
七八道已長子繼父體,因母立六陰爻下初變一陽爻,為故雲建始萌也。
謂因《坤》卦下變一乾爻;乾,父也,月自三日生形陽數得半,魏公托此卦象内體成震,坤是震之故雲立兆基也。
震是乾之長從此随時漸變至十五日變成純故雲繼父體也。
亦如,至于八日#19成上弦,喻鼎中金水各半也。
圓滿出於束方,蟾蛛與兔魄喻鼎中金水圓滿得火候也。
喻月生者,蓋将半月三候陷.於半日六辰内,進陽火抽添於鼎中,内受火符,有此變化兆萌也。
七八道已訖者,謂十五日乾體成就也。
屈折低下降者,謂下文十六日以後,退陽火,用陰符也。
十六轉受統章第十四 十六轉受統,巽辛見平明。
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
坤乙三十日,束北喪其朋。
節盡相禅與,繼體複生龍。
十六轉受統者,謂,十六日以後,陽火初退,陰符始生也。
巽辛見平明者,亦如陽火初進之時,與月生三日同也。
下弦二十三者,複如上弦同義,金、水各半也。
坤乙三十日,束北喪其朋者,陰符到此,消盡陽火也。
綠.一月内,陰陽各半,陰陽相禅,水火相須,一月既終,複又如初,再用《複》卦起首,故雲繼體複生龍也。
壬癸配甲乙章第十五 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
七八數十五,九六亦相應。
四者合三十,陽氣索滅藏。
八卦布列曜,運移不失中。
壬、癸,陰也。
甲、乙,陽也。
陰陽相配。
謂丹母在乾坤鼎中,受陽龍陰虎相合之氣,故雲乾坤括始終也。
七、八、九、六,四者#21合三十日也。
三十日内,七九應陽數,六八應陰數,乾坤各分其半,至三十日而盡,陰符、陽火俱終。
故當一月運火之時,皆循八卦,列曜運行,子午束西,抽添升降,則陰陽舒卷,使金水調和。
如或運火失時,霖旱不節;既虧生成之.理,,難留龍虎之形;運火之士,細忖度之。
元精眇難睹章第十六 元精眇難睹,推度效符證。
居則觀其象,準拟其形容。
立表以為範,占候定吉兇。
發号順時令,勿失爻動時。
上察河圖文,下序地形流。
中稽於人心,參合考三才。
動則循卦節,靜則因《象》辭。
乾坤用施行,天地然後治。
可得不慎乎? 元精者,是鼎中神靈真精,天地之元氣也。
搏之不得,視之不見,而能潛随化機,生成萬物。
既窈冥難暗,當推效符證,立表為範,發号施令以應天符。
故仰觀象天文,俯察循地理;乃得合天地之魂魄,會陰陽之慘舒;樹立三才,勘定休王;依卦象,順爻辭,分旦暮,叔升降,故得乾、.坤泰而夫婦和,龍虎交而天地理。
以上并論循刻漏、運符火、明抽添、分進退,一一不失日月星辰行度之數,則鼎内依四時生産萬物神精也。
運符火之士,得不慎乎? 禦政之首章第十七 禦政之首,管括微密,開舒布寶。
要道魁柄,統化綱紐。
爻象内動,吉兇外起。
五緯錯順,應時感動。
四七乖戾,栘離俯仰。
禦政之首者,運符火之士起首次第也。
既鑄金成鼎器,則管括固濟令微密也。
開舒布寶者,内金舒暢滋液,金水相依也。
複随鬥柄,經曆十二辰,上順五星於四七之間。
四七,乃二十八宿也。
如或緯候參差,節符不應,則吉兇生於爻象,符火失於晨昏,緻使外五星錯亂,則内五氣不和;四七乖戾,則周星診離,而鼎内不生成也。
'外火雖動而行,内符閑靜不應,則天魂地魄不相交接,是以星辰錯亂,日月差殊,四季不調,萬物不産,良由運火,夏秋失節,緻鼎中霖旱不常也。
文曰曰統錄章第十 文昌統錄,請責台輔。
百官有司,各典所部。
文昌統錄者,鬥魁戴筐。
六星,日文昌官,一日上将,二日次将,三日貴相,四日司命,五日司錄,六日司災。
台輔者,魁下六星,兩兩相比者,日三台。
主宰天下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則象鼎内受天地萬物之氣,而生成變化也。
陰陽既乖,四時失度,猶運符火#22之士,調燮過差,故雲诂責也。
金液還丹,秘在鉛、火二字。
為之終始,既得真鉛,又難得真火也。
其可輕議也哉?是以魏公廣而喻之,猶慮後人之迷惑也。
日五行精章第十九 日合五行精,月受六律紀。
五六三十度,度竟複更始。
原始要終,存亡之緒。
或君驕溢,亢滿違道。
或臣邪佞,行不順軌。
弦望盈縮,乖變兇咎。
執法刺譏,拙叫過贻主。
日合五行精者,每一月一度與月交媾也。
月受六律紀者,謂金、水於鼎内,逐月分受得半月律氣也。
律呂各六,而日月共分之。
日月、五星、經緯共生萬物,喻鼎内受外來陰陽之氣,升降子午之符,排運五星之精,交媾日月之粹,否、泰相繼,存亡相緒,周而更始,始《複》而終《坤》也。
其神室陰精處中官,居土德而象君,若鼎内應而#23外不專,良由國君驕溢,則四方貢輸不入,臣下邪佞,緻使時刻有差,弦望虧盈,晦朔吝咎,皆歸過於主。
主,即金精、土德、神室也。
臣,即五行、六律、精氣也。
得失,即運符火之士也。
因茲妮女逃亡,赤龍奔逸,神精既走,金液何求? 辰極受正章第二十 辰極受正,優遊任下。
明堂布政,國元害道。
内以養己,安靜虛元。
原本隐明,内照形軀。
閉塞其兌,築固靈株。
三光陸沈,溫養子珠。
視之不見,近而易求。
辰極受正,優遊任下者,謂神胎居中官,喻君處明堂,如北辰也。
陰陽五行之氣,臣下也。
但君臣理内,如北辰正天之中,則陰陽五行之氣順和,鼎室金水之液滋生,君得以養己,安靜任運虛元,自然變化也。
原本隐明,内照形軀者,謂金能隐明,又能自照,得火而同益光明也。
閉塞其兌者,兌,口也。
既安金虎靈根於中官,則須固濟、築塞其鼎口,運役三光真精而入其内,哺養子珠靈汞,故雲三光陸沈也。
三光者,即陽火、陰符、金胎,以象日、月、星也。
外運亦有三光,分在動靜爻刻之内,陰陽符火之中,變化而成也。
綠内外各有陰陽變易之體,不可備論。
到此微妙,非口訣難以書傳也。
金汞在鼎,jk,'變化難測,莫可得而窺視。
或以天機運制,法象樞轄,則金汞不敢逃亡,龍虎得
乃乾、坤昭其洞虛也。
故魏公喻《易》腳立鼎器,運動天機,媾龍虎之形,合夫婦之體,初則全元形質,一如鴻蒙混沌之中,既經起火運符,則男女精氣相紐。
故《關睢》兩慕,昏冠相求。
自此起火之初,便應元年滋産,日居月諸,龍虎之體就矣。
聖人不虛生章第十二 聖人不虛生,上觀顯天符。
天符有進退,讪伸以應時。
故《易》統天心。
伏犧聖人仰觀,俯察#17,定《易》象.之數,知萬物之情,留示後人,俾未達者,既得窺天地之竅,盜陰陽之精,識造化之根,辨符應之體,相生相克,進退讪伸,皆在乎掌握。
故雲《易》統.天心也。
是以設法象,探至精,具鼎爐,運符火,循刻漏,行卦爻,定時辰,分節候,以盡天地之大數也。
複卦建始萌章第十三 《複》卦建始萌長子繼父體,因母立兆基。
消息應锺律,三日出為爽,震庚受西方。
八日兌受丁,上弦平如繩。
十五乾體就,盛滿甲束方。
蟾賒與兔魄蟾蛉視卦節,訖,屈折抵下降。
《複》卦始建萌兆基者《複》卦孕母,乾子十五日雙明,升降據鬥樞。
震庚受西方。
八日兌日月氣雙明。
兔者#18吐生光。
七八道已長子繼父體,因母立六陰爻下初變一陽爻,為故雲建始萌也。
謂因《坤》卦下變一乾爻;乾,父也,月自三日生形陽數得半,魏公托此卦象内體成震,坤是震之故雲立兆基也。
震是乾之長從此随時漸變至十五日變成純故雲繼父體也。
亦如,至于八日#19成上弦,喻鼎中金水各半也。
圓滿出於束方,蟾蛛與兔魄喻鼎中金水圓滿得火候也。
喻月生者,蓋将半月三候陷.於半日六辰内,進陽火抽添於鼎中,内受火符,有此變化兆萌也。
七八道已訖者,謂十五日乾體成就也。
屈折低下降者,謂下文十六日以後,退陽火,用陰符也。
十六轉受統章第十四 十六轉受統,巽辛見平明。
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
坤乙三十日,束北喪其朋。
節盡相禅與,繼體複生龍。
十六轉受統者,謂,十六日以後,陽火初退,陰符始生也。
巽辛見平明者,亦如陽火初進之時,與月生三日同也。
下弦二十三者,複如上弦同義,金、水各半也。
坤乙三十日,束北喪其朋者,陰符到此,消盡陽火也。
綠.一月内,陰陽各半,陰陽相禅,水火相須,一月既終,複又如初,再用《複》卦起首,故雲繼體複生龍也。
壬癸配甲乙章第十五 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
七八數十五,九六亦相應。
四者合三十,陽氣索滅藏。
八卦布列曜,運移不失中。
壬、癸,陰也。
甲、乙,陽也。
陰陽相配。
謂丹母在乾坤鼎中,受陽龍陰虎相合之氣,故雲乾坤括始終也。
七、八、九、六,四者#21合三十日也。
三十日内,七九應陽數,六八應陰數,乾坤各分其半,至三十日而盡,陰符、陽火俱終。
故當一月運火之時,皆循八卦,列曜運行,子午束西,抽添升降,則陰陽舒卷,使金水調和。
如或運火失時,霖旱不節;既虧生成之.理,,難留龍虎之形;運火之士,細忖度之。
元精眇難睹章第十六 元精眇難睹,推度效符證。
居則觀其象,準拟其形容。
立表以為範,占候定吉兇。
發号順時令,勿失爻動時。
上察河圖文,下序地形流。
中稽於人心,參合考三才。
動則循卦節,靜則因《象》辭。
乾坤用施行,天地然後治。
可得不慎乎? 元精者,是鼎中神靈真精,天地之元氣也。
搏之不得,視之不見,而能潛随化機,生成萬物。
既窈冥難暗,當推效符證,立表為範,發号施令以應天符。
故仰觀象天文,俯察循地理;乃得合天地之魂魄,會陰陽之慘舒;樹立三才,勘定休王;依卦象,順爻辭,分旦暮,叔升降,故得乾、.坤泰而夫婦和,龍虎交而天地理。
以上并論循刻漏、運符火、明抽添、分進退,一一不失日月星辰行度之數,則鼎内依四時生産萬物神精也。
運符火之士,得不慎乎? 禦政之首章第十七 禦政之首,管括微密,開舒布寶。
要道魁柄,統化綱紐。
爻象内動,吉兇外起。
五緯錯順,應時感動。
四七乖戾,栘離俯仰。
禦政之首者,運符火之士起首次第也。
既鑄金成鼎器,則管括固濟令微密也。
開舒布寶者,内金舒暢滋液,金水相依也。
複随鬥柄,經曆十二辰,上順五星於四七之間。
四七,乃二十八宿也。
如或緯候參差,節符不應,則吉兇生於爻象,符火失於晨昏,緻使外五星錯亂,則内五氣不和;四七乖戾,則周星診離,而鼎内不生成也。
'外火雖動而行,内符閑靜不應,則天魂地魄不相交接,是以星辰錯亂,日月差殊,四季不調,萬物不産,良由運火,夏秋失節,緻鼎中霖旱不常也。
文曰曰統錄章第十 文昌統錄,請責台輔。
百官有司,各典所部。
文昌統錄者,鬥魁戴筐。
六星,日文昌官,一日上将,二日次将,三日貴相,四日司命,五日司錄,六日司災。
台輔者,魁下六星,兩兩相比者,日三台。
主宰天下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則象鼎内受天地萬物之氣,而生成變化也。
陰陽既乖,四時失度,猶運符火#22之士,調燮過差,故雲诂責也。
金液還丹,秘在鉛、火二字。
為之終始,既得真鉛,又難得真火也。
其可輕議也哉?是以魏公廣而喻之,猶慮後人之迷惑也。
日五行精章第十九 日合五行精,月受六律紀。
五六三十度,度竟複更始。
原始要終,存亡之緒。
或君驕溢,亢滿違道。
或臣邪佞,行不順軌。
弦望盈縮,乖變兇咎。
執法刺譏,拙叫過贻主。
日合五行精者,每一月一度與月交媾也。
月受六律紀者,謂金、水於鼎内,逐月分受得半月律氣也。
律呂各六,而日月共分之。
日月、五星、經緯共生萬物,喻鼎内受外來陰陽之氣,升降子午之符,排運五星之精,交媾日月之粹,否、泰相繼,存亡相緒,周而更始,始《複》而終《坤》也。
其神室陰精處中官,居土德而象君,若鼎内應而#23外不專,良由國君驕溢,則四方貢輸不入,臣下邪佞,緻使時刻有差,弦望虧盈,晦朔吝咎,皆歸過於主。
主,即金精、土德、神室也。
臣,即五行、六律、精氣也。
得失,即運符火之士也。
因茲妮女逃亡,赤龍奔逸,神精既走,金液何求? 辰極受正章第二十 辰極受正,優遊任下。
明堂布政,國元害道。
内以養己,安靜虛元。
原本隐明,内照形軀。
閉塞其兌,築固靈株。
三光陸沈,溫養子珠。
視之不見,近而易求。
辰極受正,優遊任下者,謂神胎居中官,喻君處明堂,如北辰也。
陰陽五行之氣,臣下也。
但君臣理内,如北辰正天之中,則陰陽五行之氣順和,鼎室金水之液滋生,君得以養己,安靜任運虛元,自然變化也。
原本隐明,内照形軀者,謂金能隐明,又能自照,得火而同益光明也。
閉塞其兌者,兌,口也。
既安金虎靈根於中官,則須固濟、築塞其鼎口,運役三光真精而入其内,哺養子珠靈汞,故雲三光陸沈也。
三光者,即陽火、陰符、金胎,以象日、月、星也。
外運亦有三光,分在動靜爻刻之内,陰陽符火之中,變化而成也。
綠内外各有陰陽變易之體,不可備論。
到此微妙,非口訣難以書傳也。
金汞在鼎,jk,'變化難測,莫可得而窺視。
或以天機運制,法象樞轄,則金汞不敢逃亡,龍虎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