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附翼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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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為異位,異位者象母子。

    所謂律娶妻而呂生子也。

     [類經附翼卷二\律原]聲音翻切 邵子曰∶律感呂而聲生,呂感律而音生。

    故聲為律,律為陽,律有辟翕;音為呂,呂為陰,呂有唱和。

    律随天而變,呂随地而化。

    辟随陽而出,翕随陰而入;唱随剛而上,和随柔而下。

    然後律呂随聲音,宮征羽角之道,各得其正矣。

    伊芳川先生曰∶一辟一翕而平上去入備,一唱一和而開發收閉備;平上去入備而萬聲生,開發收閉備而萬音生。

    故康節以二百六十四字母,總括律呂聲音之數,其内用一百五十二字括音,一百十二字括聲,音與聲互相翻切,各得一萬七千二十四音聲。

    音為母,聲為韻;音分唇舌牙齒喉,聲分平上去入;音辨開發收閉,聲别内外八轉,而音聲之道盡之矣。

     [類經附翼卷二\律原]候氣辨疑 候氣之說,古之所無,埋管飛灰以候十二月之氣,不經之談也,學人感之久矣,自宋元以來,諸儒皆未嘗辨論,近賴本朝二三儒臣,漸得辨明,今采其略,以解後世之疑,或有不無少補者。

    按王氏家藏集曰∶天地之氣,有升有降。

    天氣降,地氣升,則達而為陽;天氣升,地氣降,則閉而為陰。

    時之寒暑,其氣也,日之進退,其機也,氣無微不入者也,達即不可禦矣,豈拘拘于九寸之間哉?豈膠固留滞于方寸之差而月餘始達以應耶?若曰夏至以前陽律應,冬至以前陰律應,是一歲之中,陰陽皆上升而不下降矣,天下古今,安有是理?故曰謬幽之說也。

    又按劉氏樂經元義曰∶六律為陽,陽數九而始于子,故黃鐘象陽,以次而短,至無射而極;六呂為陰,陰數六而始于未,故林鐘象陰,以次而短,至仲呂而極。

    此十二律取象取義于十二月之微旨也。

    後世既不識月令肇造之原,又不識聖王造律簡易之心,遂以十二律為神物,真可以通天地而合神明。

    及考其法,皆極為不通,然後知其非聖人之制也。

     夫一歲之氣,有升有降,天氣上升,地氣下降,閉塞而為陰。

    秋冬之事也,升者上,降者下,埋管于地,将誰候乎?天氣下降,地氣上升,暢達而為陽,春夏之事也,氤氲兩間,發育萬物,地下無氣不可候矣,氣無微而不入者也,十二管飛則皆飛,不飛則皆不飛。

    若曰冬至動黃鐘,夏至動蕤賓,其餘皆以辰位應動不爽,是氣為有知,擇管而入,管為有知,擇氣而施,天下古今有是理乎?其說始于張蒼定律,推五勝之法,京房劉歆又傅會以五行幽謬之術,大叛于先王之教也。

    又按何氏樂律管見曰∶律呂本為正五音而設,候氣其用之一端耳。

    或問∶古有十二律管候氣之法,其理何如?曰∶此相傳之訛也。

    候氣止用黃鐘之管,候子月冬至之氣,餘月則否。

    何以知之?蓋古法占候,恒在歲始,冬至蓋陽生之始也,氣在地中,且無形可見,故以黃鐘之管候之。

    當冬至之日,氣至灰飛,則氣節相應,是為和平;若氣至灰飛在冬至之前,或在其後,則為太過不及,于是乎有占,與冬至登台望雲物以占吉兇,蓋同一意也。

    若謂餘月皆候,則醜月陽氣未出地中,候之猶可;寅月以後,陽月已出地上,又何候乎?況午月以後,陽氣皆自上降下,又安有飛灰之理?然則謂十二月皆以律管候氣者非也,其為相傳之謬無疑矣。

     鄭世子曰∶候氣之說,六經不載,即鄒衍吹律生黍,京房吹律知姓,亦無吹灰之說。

    或謂始于蔡邕,然邕月令章句,但雲律,率也,率公之管也,截竹為管謂之律。

    律者,清濁之率法也。

    聲之清濁,以律長短為制,亦為按月奏樂言也。

    前漢志言律甚詳,但雲律呂唱和,以育生成化,歌奏用焉而已,初無吹灰之說。

    吹灰之說,其始于後漢乎?光武以興,命解經從,漢儒遵時制,不得不然也。

    隋唐以後,疏家遞相祖述,而遂為定論矣。

    按後漢、晉、隋志所載候氣之法,各有異同。

    既雲以木為案,加律其上;又雲埋之,上與地平;又雲置于案上而以土埋之,上平于地。

    此置律有淺深高下,其說不一也。

    既雲以葭莩灰抑其内端,氣至者灰去;又雲以竹莩灰實律中,以羅kt複律口,氣至吹灰動kt,而有小動、大動、不動三說;又雲灰飛沖素散出于外,而氣應有早晚,灰飛有多少。

    其說又不一也。

    總似道聽途說,而未嘗試驗耳。

    又如後齊信都芳,埋輪扇以測二十四氣,尤為虛誕。

    孟子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

    儒家以格物窮理為要務,乃被無稽之辭欺惑千載而未能覺,則格物緻知之學安在哉?(率音律,率之正體,約數也。

    ) [類經附翼卷二\律原]律管 鄭世子曰∶八音之内,當以竹音為首;竹音之内,當以律管為首。

    律管之為器,吹之以候氣,奏之以和聲。

    舜典所謂律和聲,月令所謂律中某之類,皆指律管而言。

    是知管即律,律即管,一物而二名也。

    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律者其道也,管者其器也。

    書曰下管鼓,詩曰磬管将将,管聲,禮曰下管新宮,下而管象,與夫孤竹、孫竹、陰竹之管,皆是物也,然則先王雅樂,何嘗不用管哉?近代雅樂廢之何也?蓋由前儒不識管者,謂管如ht而小,并兩而吹。

    疏引廣雅雲∶管長尺圍寸,八孔無底,或雲六孔。

    此漢大予樂官之雙管,非古所謂管也。

    今按八孔雙管,聲如頭管,俚俗有之,不入雅樂,舊說非是。

    後儒不識管者,謂管除ht子外,長六寸餘。

    此系教坊俗樂之頭管,亦非所謂管也。

    所謂管者無孔,凡有孔者非也。

    惟管端開豁口,壯如洞箫,形似洞門,俗名洞箫者以此。

    禮運載孔子之言曰∶五聲六律十二管,還相為宮。

    據此明言管有十二,而世儒止知雙管頭管何哉?(音桃。

     音諱。

    ht音叫。

    )按律呂精義,管制有三,即前縱黍斜黍橫黍之謂。

    根據縱黍尺,黃鐘管長八寸一分,外徑四分零五毫,内徑二分八厘六亳,吹口廣一分四厘三亳。

    斜黍尺長九寸。

    橫黍尺長一尺。

     三制圍徑之數,及十二管詳數,具載本書,茲不備錄。

     [類經附翼卷二\律原]黃鐘生度 曆代尺度,皆本諸黃鐘而損益不同。

    有以黃鐘之長,均作九寸,而寸皆九分,此黃帝命伶倫始造律之尺也,是名古律尺,又名縱黍尺。

    選中式之黍,一黍之縱長,命為一分,九分為一寸,九寸共八十一分,是為一尺。

    有以黃鐘之長,均作十寸,而寸皆十分者,此舜同律度量衡之尺,至夏後氏而未嘗改,故名夏尺。

    傳曰夏禹十寸為尺,蓋指此尺也,又名古度尺,又名橫黍尺。

    選擇中式之黍,一黍之橫廣,命為一分,十分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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