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附翼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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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三律以陽居陰,故皆屬陰。
凡律清者皆上生,濁者皆下生。
此一說也。
又一說雲∶六律數奇屬陽,六呂數偶屬陰。
是故子黃鐘,幹之初九;寅太簇,幹之九二;辰姑洗,幹之九三;午蕤賓,幹之九四;申夷則,幹之九五;戌無射,幹之上九。
此六律數奇,各居本位屬陽也。
醜林鐘,坤之初六;卯南呂,坤之六二;巳應鐘,坤之六三;未大呂,坤之六四;酉夾鐘,坤之六五;亥仲呂,坤之上六。
此六呂數偶,各居對沖屬陰也。
居本位者皆下生,居對沖者皆上生。
此又一說也。
以上二說,自漢至今,是非不決。
蓋太史公律書兼有此二種,故漢晉梁唐争執不定,而朱子經世大訓,所解甚明。
蓋以一歲言,則冬至以後屬陽,夏至以後屬陰,以一日言,則子時以後屬陽,午時以後屬陰,所謂大陰陽也。
子陽醜陰、寅陽卯陰之類,所謂小陰陽也。
律呂陽下生陰,陰上生陽,蓋指其大者耳。
凡陰呂居陽方,即皆屬陽;陽律居陰方,即皆屬陰。
故别論小陰陽,乃變例也;其餘諸律,則隻論大陰陽,乃正例也。
朱子此論,非蔡元定所及。
一曰∶律左呂右,其行不同,如筮法然。
故黃鐘至仲呂,子至巳陽升陰退,故律生呂言下生,呂生律言上生;蕤賓至應鐘,午至亥陰升陽退,故律生呂言上生,呂生律言下生。
至午而變,故蕤賓重上生。
若論捷法,不出乾坤六陽六陰者為便。
子寅辰午申戌,黃太姑蕤夷無,一如幹之左旋,是之謂律而下生;未巳卯醜亥酉,林仲夾大應南,又如坤之右轉,是之謂呂而上生。
此鄭玄筮法之言,得之太玄也。
[類經附翼卷二\律原]隔八隔六相生 鄭世子曰∶律呂相生,左旋隔八,則右轉隔六;右轉隔八,則左旋隔六。
何謂左旋隔八,右轉隔六?如黃生林,林生太,太生南,南生姑,姑生應,應生蕤,蕤生大,大生夷,夷生夾,夾生無,無生仲,仲生黃是也。
何謂右轉隔八,左旋隔六?如黃生仲,仲生無,無生夾;夾生夷,夷生大,大生蕤,蕤生應,應生姑,姑生南,南生太,太生林,林生黃是也。
右轉左旋,左右逢源,周而複始,循環無端,乃律呂之妙。
古人算律,往而不返,但曉右旋,不知右轉,此所以未密也。
律管有大小,大生小為下生,小生大為上生,一言盡之矣。
黃鐘至大而應鐘至小,故為上下之終始也。
[類經附翼卷二\律原]三分損益 天地之間,聲之大者如雷霆,小者如蠓蟻,皆不得其和。
故聖人設音律以調之,而後聲之大者不過宮,聲之小者不過羽,其于和陰陽、贊化育之道,莫善于此,乃為三分損益之法以正五音。
然音止于五,猶不足以盡其變,由是截竹為管,作十二律以應十二月,而亦以三分損益之法正之。
如黃鐘為宮,宮者音之君也,一陽之律也,陽生于子而數始于九,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而黃鐘之數立焉。
陽下生陰,長管生短管也,三損其一則為短;陰上生陽,短管生長管也,三益其一則為長。
如黃鐘九寸,分九為三而去其一,則為六寸,便為隔八下生林鐘六月之管。
又三分林鐘之六而益其一,以二加六得八寸,便為上生太簇正月之管。
餘律亦然。
又以宮數數之,九九八十一,宮音也;三分去其一分二十七,則得五十四為征音;以五十四為三分,而又添一分十八,則得七十二為商音;以七十二為三分,而損去一分二十四,則得四十八為羽音;以四十八為三分,而又添一分十六,則得六十四為角音。
此音律三分損益之數,皆出于自然而然。
古人算律有三種∶其一,以黃鐘為九寸,每寸九分,共計八十一分;其二,以黃鐘為十寸,每寸十分,共計百分;其三,以黃鐘為九寸,每寸十分,共計九十分。
其一,出淮南子及晉書、宋書。
(此縱黍度也。
)黃鐘之數八十一。
(一曰八寸一分,下同。
宮音數也。
)林鐘之數五十四。
(征音同。
)太簇之數七十二。
(商音同。
)南呂之數四十八。
(羽音同。
)姑洗之數六十四。
(角音同。
)應鐘之數四十三。
蕤賓之數五十七。
大呂之數七十六。
夷則之數五十一。
夾鐘之數六十八。
無射之數四十五。
仲呂之數六十。
其二,出太史公律書。
(此橫黍度也。
)黃鐘長十寸。
(整一百分,如前三分損益相生,得林鐘之數長六寸六分六厘六毫,太簇之數長八寸八分八厘八毫,而十二律之數自見。
)其三出京房律準及後漢志。
(此斜黍度也。
)黃鐘長九寸。
(每寸十分,如前三分損益相生,各得十二律之數。
)上古法,下生者三分減一,三減其一則為二,故用二因三歸;上生者三分添一,以三添一則為四,故用四因三歸。
别法,下生者五十乘之,七十五除之;上生者一百乘之,七十五除之。
所得與古同而算法不同。
假如黃鐘長十寸。
古法置黃鐘為實,下生者二因三歸得林鐘。
别法以五十乘之,七十五除之,亦得林鐘。
又如林鐘長六寸六分六厘六毫。
古法置林鐘為實,上生者四因三歸得太簇。
别法以一百乘之,七十五除之,亦得太簇。
餘仿此。
[類經附翼卷二\律原]一律生五音 十二律各就其宮以起四聲,而後六十律之聲備,非以黃鐘定為宮,太簇定為商,姑洗定為角,林鐘定為征,南宮定為羽也。
如黃鐘屬子,子有五焉∶甲子征,丙子羽,戊子宮,庚子角,壬子商,此黃鐘五聲也。
大呂亦有五焉∶乙醜、丁醜、己醜、辛醜、癸醜,五音亦如之。
餘律自寅至亥皆然。
朱子曰∶律凡十二,各以本律為宮而生四律,如黃鐘為宮,則太簇為商,姑洗為角,林鐘為征,南呂為羽,是黃鐘一宮之聲也。
若林鐘為宮,則南呂為商,應鐘為角,太簇為征,姑洗為羽,是林鐘一宮之聲也。
(夫五音長短之序,則宮商角征羽;五時相生之序,則宮征商羽角。
故黃鐘之宮作而林鐘之征應,大呂之宮作而夷則之征應,天然妙合,不假人為,所謂同聲相應者也。
) [類經附翼卷二\律原]律呂夫妻母子 黃鐘,幹之初九;下生林鐘,為坤之初六。
林鐘上生太簇,為幹之九二;太簇下生南呂,坤之六二。
南呂上生姑洗,幹之九三;姑洗下生應鐘,坤之六三。
應鐘上生蕤賓,幹之九四;蕤賓下生大呂,坤之六四。
大呂上生夷則,幹之九五;夷則下生夾鐘,坤之六五。
夾鐘上生無射,幹之上九;無射下生仲呂,坤之上六。
如初九生初六,一陽一陰也,是為同位,同位者象夫妻。
初六生九二,一陰二陽也
凡律清者皆上生,濁者皆下生。
此一說也。
又一說雲∶六律數奇屬陽,六呂數偶屬陰。
是故子黃鐘,幹之初九;寅太簇,幹之九二;辰姑洗,幹之九三;午蕤賓,幹之九四;申夷則,幹之九五;戌無射,幹之上九。
此六律數奇,各居本位屬陽也。
醜林鐘,坤之初六;卯南呂,坤之六二;巳應鐘,坤之六三;未大呂,坤之六四;酉夾鐘,坤之六五;亥仲呂,坤之上六。
此六呂數偶,各居對沖屬陰也。
居本位者皆下生,居對沖者皆上生。
此又一說也。
以上二說,自漢至今,是非不決。
蓋太史公律書兼有此二種,故漢晉梁唐争執不定,而朱子經世大訓,所解甚明。
蓋以一歲言,則冬至以後屬陽,夏至以後屬陰,以一日言,則子時以後屬陽,午時以後屬陰,所謂大陰陽也。
子陽醜陰、寅陽卯陰之類,所謂小陰陽也。
律呂陽下生陰,陰上生陽,蓋指其大者耳。
凡陰呂居陽方,即皆屬陽;陽律居陰方,即皆屬陰。
故别論小陰陽,乃變例也;其餘諸律,則隻論大陰陽,乃正例也。
朱子此論,非蔡元定所及。
一曰∶律左呂右,其行不同,如筮法然。
故黃鐘至仲呂,子至巳陽升陰退,故律生呂言下生,呂生律言上生;蕤賓至應鐘,午至亥陰升陽退,故律生呂言上生,呂生律言下生。
至午而變,故蕤賓重上生。
若論捷法,不出乾坤六陽六陰者為便。
子寅辰午申戌,黃太姑蕤夷無,一如幹之左旋,是之謂律而下生;未巳卯醜亥酉,林仲夾大應南,又如坤之右轉,是之謂呂而上生。
此鄭玄筮法之言,得之太玄也。
[類經附翼卷二\律原]隔八隔六相生 鄭世子曰∶律呂相生,左旋隔八,則右轉隔六;右轉隔八,則左旋隔六。
何謂左旋隔八,右轉隔六?如黃生林,林生太,太生南,南生姑,姑生應,應生蕤,蕤生大,大生夷,夷生夾,夾生無,無生仲,仲生黃是也。
何謂右轉隔八,左旋隔六?如黃生仲,仲生無,無生夾;夾生夷,夷生大,大生蕤,蕤生應,應生姑,姑生南,南生太,太生林,林生黃是也。
右轉左旋,左右逢源,周而複始,循環無端,乃律呂之妙。
古人算律,往而不返,但曉右旋,不知右轉,此所以未密也。
律管有大小,大生小為下生,小生大為上生,一言盡之矣。
黃鐘至大而應鐘至小,故為上下之終始也。
[類經附翼卷二\律原]三分損益 天地之間,聲之大者如雷霆,小者如蠓蟻,皆不得其和。
故聖人設音律以調之,而後聲之大者不過宮,聲之小者不過羽,其于和陰陽、贊化育之道,莫善于此,乃為三分損益之法以正五音。
然音止于五,猶不足以盡其變,由是截竹為管,作十二律以應十二月,而亦以三分損益之法正之。
如黃鐘為宮,宮者音之君也,一陽之律也,陽生于子而數始于九,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而黃鐘之數立焉。
陽下生陰,長管生短管也,三損其一則為短;陰上生陽,短管生長管也,三益其一則為長。
如黃鐘九寸,分九為三而去其一,則為六寸,便為隔八下生林鐘六月之管。
又三分林鐘之六而益其一,以二加六得八寸,便為上生太簇正月之管。
餘律亦然。
又以宮數數之,九九八十一,宮音也;三分去其一分二十七,則得五十四為征音;以五十四為三分,而又添一分十八,則得七十二為商音;以七十二為三分,而損去一分二十四,則得四十八為羽音;以四十八為三分,而又添一分十六,則得六十四為角音。
此音律三分損益之數,皆出于自然而然。
古人算律有三種∶其一,以黃鐘為九寸,每寸九分,共計八十一分;其二,以黃鐘為十寸,每寸十分,共計百分;其三,以黃鐘為九寸,每寸十分,共計九十分。
其一,出淮南子及晉書、宋書。
(此縱黍度也。
)黃鐘之數八十一。
(一曰八寸一分,下同。
宮音數也。
)林鐘之數五十四。
(征音同。
)太簇之數七十二。
(商音同。
)南呂之數四十八。
(羽音同。
)姑洗之數六十四。
(角音同。
)應鐘之數四十三。
蕤賓之數五十七。
大呂之數七十六。
夷則之數五十一。
夾鐘之數六十八。
無射之數四十五。
仲呂之數六十。
其二,出太史公律書。
(此橫黍度也。
)黃鐘長十寸。
(整一百分,如前三分損益相生,得林鐘之數長六寸六分六厘六毫,太簇之數長八寸八分八厘八毫,而十二律之數自見。
)其三出京房律準及後漢志。
(此斜黍度也。
)黃鐘長九寸。
(每寸十分,如前三分損益相生,各得十二律之數。
)上古法,下生者三分減一,三減其一則為二,故用二因三歸;上生者三分添一,以三添一則為四,故用四因三歸。
别法,下生者五十乘之,七十五除之;上生者一百乘之,七十五除之。
所得與古同而算法不同。
假如黃鐘長十寸。
古法置黃鐘為實,下生者二因三歸得林鐘。
别法以五十乘之,七十五除之,亦得林鐘。
又如林鐘長六寸六分六厘六毫。
古法置林鐘為實,上生者四因三歸得太簇。
别法以一百乘之,七十五除之,亦得太簇。
餘仿此。
[類經附翼卷二\律原]一律生五音 十二律各就其宮以起四聲,而後六十律之聲備,非以黃鐘定為宮,太簇定為商,姑洗定為角,林鐘定為征,南宮定為羽也。
如黃鐘屬子,子有五焉∶甲子征,丙子羽,戊子宮,庚子角,壬子商,此黃鐘五聲也。
大呂亦有五焉∶乙醜、丁醜、己醜、辛醜、癸醜,五音亦如之。
餘律自寅至亥皆然。
朱子曰∶律凡十二,各以本律為宮而生四律,如黃鐘為宮,則太簇為商,姑洗為角,林鐘為征,南呂為羽,是黃鐘一宮之聲也。
若林鐘為宮,則南呂為商,應鐘為角,太簇為征,姑洗為羽,是林鐘一宮之聲也。
(夫五音長短之序,則宮商角征羽;五時相生之序,則宮征商羽角。
故黃鐘之宮作而林鐘之征應,大呂之宮作而夷則之征應,天然妙合,不假人為,所謂同聲相應者也。
) [類經附翼卷二\律原]律呂夫妻母子 黃鐘,幹之初九;下生林鐘,為坤之初六。
林鐘上生太簇,為幹之九二;太簇下生南呂,坤之六二。
南呂上生姑洗,幹之九三;姑洗下生應鐘,坤之六三。
應鐘上生蕤賓,幹之九四;蕤賓下生大呂,坤之六四。
大呂上生夷則,幹之九五;夷則下生夾鐘,坤之六五。
夾鐘上生無射,幹之上九;無射下生仲呂,坤之上六。
如初九生初六,一陽一陰也,是為同位,同位者象夫妻。
初六生九二,一陰二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