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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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卷,首論惡寒。
大抵太陽病,必發熱而惡寒。
惡寒家,慎不可過當覆衣被及近火氣,寒熱相搏,脈道沉伏,愈令病患寒不可遏。
但去被撤火,兼飲以和表之藥,自然不惡寒矣。
婦人惡寒,尤不可近火,寒氣入腹,血室結聚,針藥所不能治矣。
(六十三)問惡寒 惡寒有二證:發熱而惡寒者,發于陽也;無熱而惡寒者,發于陰也。
發于陽者,宜解表,脈必浮數,屬桂枝湯(正方一)、桂枝二越婢一湯(正四)、麻黃湯(正方二十)、青龍湯(正方三十六)證也;發于陰者宜溫裡,脈必沉細,屬理中湯(正方七十四)、四者可治,宜建中湯(正方三十七);若少陰病惡寒而蜷,時時自煩,不欲濃衣,用大柴胡湯下之。
(正方三十)若發熱微惡寒者,屬柴胡桂枝湯也(正方三十一)。
發汗後反惡寒者,虛故也,屬芍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也,不可更吐下也。
發汗面色赤有熱者,為欲解,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正方二)傷寒大下後,複發其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其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正方一),攻痞大黃黃連瀉心湯(正方五十九)。
雖然,太陽、陽明、少陰,皆有惡寒,要之,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也。
陽明證俱宜下,唯惡寒中寒為病在經,與太陽合病屬表發其汗耳。
若吐、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裡,表裡俱熱,時時惡寒者,白虎證也(正方六十四)。
又問:有汗出惡寒者,有汗出多而微惡寒者,有頭汗出而微惡寒者,何也?仲景雲:太陽病,其人發熱汗出,複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心下痞而複惡寒汗出者,附子瀉心湯主之(正方六十)。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也。
(正方一)頭汗出而微惡寒者,屬少陽,宜小柴胡湯也。
(正方二十九)又問:背惡寒者何也?背惡寒有兩證:三陽合病背惡寒者,口中不仁,口燥舌幹也;少陰病背惡寒者,口中和也,以之。
口中不仁、口燥舌幹而背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正六十五)口中和而背惡寒者,附子湯主之,(正方六八)仍灸之(仲景雲: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
(六十四)問惡風 惡風者,衛中四時之虛風,所以惡風也,其人當汗出而脈緩也。
數與桂枝湯(正方一)、桂枝加葛根湯(正方十八),使遍體微潤連日當自解矣。
又有太陽病發汗多,亡陽遂漏不止,衛虛而惡風者,當溫其經也。
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也(正方六)。
若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也(正方二十九)。
風濕相搏,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正方二十二) (六十五)問傷寒不得汗 《甲乙經》雲:熱病脈常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而得汗者,生。
大抵傷寒營衛俱病則無汗,麻黃湯(正方二十)、葛根湯(正方二十六)、大青龍湯(正方三十五)、蔥豉湯(雜方七十四)可選而用之。
若傷寒連服湯劑而汗不出者,死。
如中風法。
蒸之,溫熱之氣于外迎之,無不得汗也。
薪火燒地良久,掃除去火,可以水灑之,取蠶沙、柏葉、桃葉、糠麸皆可用,相和,鋪燒地上,可側手濃,上鋪席,令病患當上卧,溫覆之;夏月熱,隻布單覆之,汗移時立至,俟周身至腳心皆汗,乃用溫粉撲止汗,移上床。
最得力者,蠶沙、桃、柏葉也;無蠶沙亦得,單桃葉亦得,蒴藿亦可;用麸糠,乃助添令多爾;不用亦得。
傷寒亦有氣虛不能作汗者。
仲景雲:脈浮而遲,遲為無陽,不能作汗,其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各半湯主之(正方二),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如蟲行皮中狀者,此久虛故也,宜術附湯(正方七十)、黃建中湯(正方三十七)。
(六十六)問自汗 傷寒無汗者七證,自汗者九證。
太陽傷寒、剛病、太陰病、少陰病、厥陰病、陰易病、冬陽明病,皆無汗(凡少陰證無汗,類麻黃湯之證,然類麻黃證。
脈陰陽俱緊,少陰脈微細為異也。
又汗出為陽微。
故仲景雲:陰不得有汗,脈陰陽俱緊而反汗出為亡陽,屬少陰經也)。
汗出者九證,衛不和自汗。
病患髒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衛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屬桂枝也。
(
大抵太陽病,必發熱而惡寒。
惡寒家,慎不可過當覆衣被及近火氣,寒熱相搏,脈道沉伏,愈令病患寒不可遏。
但去被撤火,兼飲以和表之藥,自然不惡寒矣。
婦人惡寒,尤不可近火,寒氣入腹,血室結聚,針藥所不能治矣。
(六十三)問惡寒 惡寒有二證:發熱而惡寒者,發于陽也;無熱而惡寒者,發于陰也。
發于陽者,宜解表,脈必浮數,屬桂枝湯(正方一)、桂枝二越婢一湯(正四)、麻黃湯(正方二十)、青龍湯(正方三十六)證也;發于陰者宜溫裡,脈必沉細,屬理中湯(正方七十四)、四者可治,宜建中湯(正方三十七);若少陰病惡寒而蜷,時時自煩,不欲濃衣,用大柴胡湯下之。
(正方三十)若發熱微惡寒者,屬柴胡桂枝湯也(正方三十一)。
發汗後反惡寒者,虛故也,屬芍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也,不可更吐下也。
發汗面色赤有熱者,為欲解,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正方二)傷寒大下後,複發其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其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正方一),攻痞大黃黃連瀉心湯(正方五十九)。
雖然,太陽、陽明、少陰,皆有惡寒,要之,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也。
陽明證俱宜下,唯惡寒中寒為病在經,與太陽合病屬表發其汗耳。
若吐、若下後,七八日不解,熱結在裡,表裡俱熱,時時惡寒者,白虎證也(正方六十四)。
又問:有汗出惡寒者,有汗出多而微惡寒者,有頭汗出而微惡寒者,何也?仲景雲:太陽病,其人發熱汗出,複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心下痞而複惡寒汗出者,附子瀉心湯主之(正方六十)。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也。
(正方一)頭汗出而微惡寒者,屬少陽,宜小柴胡湯也。
(正方二十九)又問:背惡寒者何也?背惡寒有兩證:三陽合病背惡寒者,口中不仁,口燥舌幹也;少陰病背惡寒者,口中和也,以之。
口中不仁、口燥舌幹而背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正六十五)口中和而背惡寒者,附子湯主之,(正方六八)仍灸之(仲景雲: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
(六十四)問惡風 惡風者,衛中四時之虛風,所以惡風也,其人當汗出而脈緩也。
數與桂枝湯(正方一)、桂枝加葛根湯(正方十八),使遍體微潤連日當自解矣。
又有太陽病發汗多,亡陽遂漏不止,衛虛而惡風者,當溫其經也。
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也(正方六)。
若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也(正方二十九)。
風濕相搏,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正方二十二) (六十五)問傷寒不得汗 《甲乙經》雲:熱病脈常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而得汗者,生。
大抵傷寒營衛俱病則無汗,麻黃湯(正方二十)、葛根湯(正方二十六)、大青龍湯(正方三十五)、蔥豉湯(雜方七十四)可選而用之。
若傷寒連服湯劑而汗不出者,死。
如中風法。
蒸之,溫熱之氣于外迎之,無不得汗也。
薪火燒地良久,掃除去火,可以水灑之,取蠶沙、柏葉、桃葉、糠麸皆可用,相和,鋪燒地上,可側手濃,上鋪席,令病患當上卧,溫覆之;夏月熱,隻布單覆之,汗移時立至,俟周身至腳心皆汗,乃用溫粉撲止汗,移上床。
最得力者,蠶沙、桃、柏葉也;無蠶沙亦得,單桃葉亦得,蒴藿亦可;用麸糠,乃助添令多爾;不用亦得。
傷寒亦有氣虛不能作汗者。
仲景雲:脈浮而遲,遲為無陽,不能作汗,其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各半湯主之(正方二),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如蟲行皮中狀者,此久虛故也,宜術附湯(正方七十)、黃建中湯(正方三十七)。
(六十六)問自汗 傷寒無汗者七證,自汗者九證。
太陽傷寒、剛病、太陰病、少陰病、厥陰病、陰易病、冬陽明病,皆無汗(凡少陰證無汗,類麻黃湯之證,然類麻黃證。
脈陰陽俱緊,少陰脈微細為異也。
又汗出為陽微。
故仲景雲:陰不得有汗,脈陰陽俱緊而反汗出為亡陽,屬少陰經也)。
汗出者九證,衛不和自汗。
病患髒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衛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屬桂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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