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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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湯證上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太陽主一身之表,風寒外束,陽氣不伸,故一身盡疼。
太陽脈抵腰中,故腰痛。
太陽主筋所生病,諸筋者,皆屬于節,故骨節疼痛。
從風寒得,故惡風。
風寒客于人則皮毛閉,故無汗。
太陽為諸陽主氣,陽氣郁于内,故喘。
太陽為開,立麻黃湯以開之,諸症悉除矣。
麻黃八症,頭痛,發熱、惡風,同桂枝症,無汗、身疼,同大青龍症,本症重在發熱、身疼、無汗而喘。
本條不冠傷寒,又不言惡寒而言惡風。
先輩言麻黃湯主治傷寒不治中風,似非确論。
蓋麻黃湯、大青龍湯治中風之重劑,桂枝湯、葛根湯治中風之輕劑,傷寒可通用之,非主治傷寒之劑也。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麻黃湯。
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前條論症,此條論脈。
言浮而不言遲弱者,是浮而有力也。
然必審其熱在表,乃可用。
若浮而大,有熱屬藏者,當攻之,不令發汗矣。
若浮數而痛偏一處者,身雖疼,不可發汗。
數者,急也,即緊也。
緊則為寒,指受寒而言;數則為熱,指發熱而言。
辭雖異而意則同。
故脈浮緊者,即是麻黃湯症。
脈浮而數,浮為風,數為虛。
風為熱,虛為寒,風虛相搏,則灑淅惡寒也。
脈浮為在表者何?以表有風邪故也。
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數本為熱,而從浮見,則數為虛矣。
風為陽邪,陽浮則熱自發。
數為陽虛,陽虛則畏寒。
凡中風寒,必發熱惡寒者,風虛相搏而然也。
諸脈浮數,當發熱而灑淅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蓄積有膿也。
浮數之脈,而見發熱惡寒之症,不獨風寒相同,而癰瘍亦有然者。
此浮為表而非風,數為實熱而非虛矣。
發熱為陽浮,而惡寒非陽虛矣。
若欲知其不是風寒,當以内外症辨之。
外感則頭項痛、身痛、骨節痛、腰脊痛,非痛偏一處也。
外感則嘔逆,或幹嘔,不得飲食如常。
如此審之,有蓄積而成癰膿者,庶不緻誤作風寒治,則舉瘡家一症例之。
治傷寒者,見脈症之相同,皆當留意也。
瘡家身雖疼,不可發汗,汗出則痙。
瘡家病與外感不同,故治法與風寒亦異。
若以風寒之法治之,其變亦不可不知也。
瘡雖痛偏一處,而血氣壅遏,亦有遍身疼者。
然與風寒有别,汗之則津液越出,筋脈血虛,攣急而為痙矣。
諸脈症之當審,正此故耳。
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
若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解。
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裡虛,須表裡實,津液自和,便汗出愈。
脈浮數者,于法當汗,而尺中微,則不敢輕汗,以麻黃為重劑故也。
此表指身,裡指心,有指營衛而反遺心悸者,非也。
身重是表熱,心悸是裡虛,然悸有因心下水氣者,亦當發汗。
故必審其尺脈,尺中脈微為裡虛。
裡虛者,必須實裡,欲津液和,須用生津液。
若坐而待之,則表邪愈盛,心液愈虛,焉能自汗?此表是帶言,隻重在裡。
至于自汗出,則裡實而表和矣。
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
風則傷衛,寒則傷營,營衛俱病,骨肉煩疼,當發其汗也。
風寒本自相因,必風先開腠理,寒得入于經絡。
營衛俱傷,則一身内外之陽不得越,故骨肉煩疼,脈亦應其象而變見于寸口也。
緊為陰寒,而從浮見,陰盛陽虛,汗之則愈矣。
緊者,急也,即數也。
緊以形象言,數以至數言。
緊則為寒,指傷寒也;數則為熱,指發熱也。
辭異而義則同,故脈浮數浮緊者,皆是麻黃症。
脈法以浮為風,緊為寒,故提綱以脈陰陽俱緊者名傷寒。
大青龍脈亦以浮中見緊,故名中風。
則脈但浮者,正為風脈,宜麻黃湯,是麻黃湯固主中風脈症矣。
麻黃湯症發熱、骨節疼,便是骨肉煩疼,即是風寒兩傷,營衛俱病。
先輩何故以大青龍治營衛兩傷?麻黃湯治寒傷營而不傷衛?桂枝湯治風傷衛而不傷營?曷不以桂枝症之惡寒,麻黃症之惡風,一反勘耶?要之冬月風寒,本同一體。
故中風傷寒,皆惡風惡寒,營病衛必病。
中風之重者,便是傷寒;傷寒之淺者,便是中風。
不必在風寒上細分,須當在有汗無汗上着眼耳。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症仍在,此當發其汗,麻黃湯主之。
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
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
脈症同大青龍,而異者外不惡寒,内不煩躁耳。
發于陽者七日愈,八九日不解,其人陽氣重可知。
然脈緊、無汗、發熱、身疼,是麻黃症未罷。
仍與麻黃,隻微除在表之風寒,而不解内擾之陽氣。
其人發煩、目瞑,見不堪之狀,可知陽絡受傷,必逼血上行而衄矣。
血之與汗,異名同類,不得汗,必得血,不從汗解而從衄解。
此與熱結膀胱血自下者,同一局也。
太陽脈,從自目内絡陽明脈于鼻。
鼻者陽也,目者陰也,血雖陰類。
從陽氣而升,則從陽竅而出。
故陽盛則衄,陽盛則陰虛,陰虛則目瞑也。
解後複煩,煩見于内,此餘邪未盡,故用桂枝更汗。
微除發煩,是煩于外見,此大邪已解,故不可更汗,仲景每有倒句法,前輩随文衍義,謂當再用麻黃以散餘邪,不知得衄乃解句何處着落。
傷寒脈浮緊者,麻黃湯主之。
不發汗,因緻衄。
脈緊無汗者,當用麻黃湯發汗,則陽氣得洩,陰血不傷,所謂奪汗者無血也。
不發汗,陽氣内擾,陽絡傷則衄血,是奪血者無汗也。
若用麻黃湯再汗,液脫則斃矣。
言不發汗因緻衄,豈有因緻衄更發汗之理乎?觀少陰病無汗而強發之,則血從口鼻而出,或從目出,能不懼哉!愚故亟為校正,恐誤人者多耳。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
汗者心之液,是血之變,見于皮毛者也。
寒邪堅斂于外,腠理不能開發,陽氣大擾于内,不能出玄府而為汗,故逼血妄行而假道于肺竅也。
今稱紅汗,得其旨哉!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脈緊急,目直視,不能不得眠。
太陽之脈,起自目内,上額。
已脫血而複汗之,津液枯竭,故脈緊急,而目直視也,亦心腎俱絕矣。
目不轉,故不能;目不合,故不得眠。
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
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以營氣不足、血少故也。
脈浮緊者,以脈法論,當身疼痛,宜發其汗。
然寸脈雖浮緊,而尺中遲,則不得據此法矣。
尺主血,血少則營氣不足,雖發汗決不能作汗。
正氣反虛,不特身疼不除,而亡血、亡津液之變起矣。
假令,是設辭,是深一層看法,此與脈浮數而尺中微者同義。
陽盛者不妨發汗,變症惟衄,衄乃解矣。
陰虛者不可發汗,亡陽之變,恐難為力。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麻黃湯主之。
三陽俱受氣于胸中,而部位則屬陽明。
若喘屬太陽,嘔屬少陽,故胸滿而喘者,尚未離乎太陽。
雖有陽明可下之症,而不可下。
如嘔多,雖有陽明可攻之症,而不可攻,亦以未離乎少陽也。
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太陽有麻黃症,陽明亦有麻黃症,則麻黃湯不獨為太陽設也。
見麻黃症即用麻黃湯,是仲景大法。
上論麻黃湯脈症。
太陽病,十日已去,脈浮細而嗜卧者,外已解也。
設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脈微細,但欲寐,少陰症也。
浮細而嗜卧,無少陰症者,雖十日後。
尚屬太陽,此表解而不了了之謂。
設見胸滿嗜卧,亦太陽之餘邪未散;兼脅痛,是太陽少陽合病矣,以少陽脈弦細也。
少陽為樞,樞機不利,一陽之氣不升,故胸滿脅痛而嗜卧,與小柴胡和之。
若脈浮而不細,是浮而有力也。
無胸脅痛,則不屬少陽。
但浮而不大,則不涉陽明,是仍在太陽也。
太陽為開,開病反,故嗜卧。
與麻黃湯以開之,使衛氣行陽,太陽仍得主外而喜寤矣。
與太陽初病用以發汗不同,當小其制而少與之。
上論麻黃湯柴胡湯相關脈症。
麻黃湯:麻黃(二兩,去節)桂枝(二兩)甘草(一兩,炙)杏仁(七十個,去尖) 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一升,去沫,内諸藥,煮二升半,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
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
麻黃色青入肝,中空外直,宛如毛竅骨節狀。
故能旁通骨節,除身疼,直達皮毛,為衛分驅風散寒第一品藥。
然必藉桂枝入心通血脈,出營中汗,而衛分之邪乃得盡去而不留。
故桂枝湯不必用麻黃,而麻黃湯不可無桂枝也。
杏為心果,溫能散寒,苦能下氣,故為驅邪定喘之第一品藥。
桂枝湯發營中汗,須啜稀熱粥者,以營行脈中,食入于胃,濁氣歸心,淫精于脈故耳。
麻黃湯發衛中汗,不須啜稀熱粥者,此汗是太陽寒水之氣,在皮膚間,腠理開而汗自出,不須假谷氣以生汗也。
一服汗者,停後服。
汗多亡陽遂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汗多者,溫粉撲之。
此麻黃湯禁也。
麻黃湯為發汗重劑,故慎重如此。
其用桂枝湯,若不汗更服,若病重更作服,若不出汗,可服至二三劑。
又刺後可複汗,汗後可複汗。
下後可複汗。
此麻黃湯但雲溫服八合,不言再服,則一服汗者,停後服,汗出多者,溫粉撲之,自當列此後。
大青龍煩躁在未汗先,是為陽盛。
此煩躁在發汗後,是為陰虛。
陰虛則陽無所附,宜白虎加人參湯。
若用桂、附以回陽,其不殺人者鮮矣。
卷二 麻黃湯證下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
其人不嘔,圊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脈微緩者,為欲愈也。
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更吐、更下也。
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
以其不得小汗出,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合半湯。
太陽病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
七八日不解,惡寒發熱如瘧,是将轉系少陽矣。
太陽以陽為主,熱多寒少,是主勝而客負,此為将解之症。
若其人不嘔,是胃無寒邪,圊便是胃無熱邪,脈微緩是脈有胃氣,一日二三度發,是邪無可容之地。
斯正勝而邪卻,可勿藥也。
若其人熱多寒少,脈甚微而無和緩之意,是弱多胃少曰脾病,此至陰虛矣。
但惡寒而不惡熱,是二陽虛矣。
陰陽俱虛,當調其陰陽,陰陽和而病自愈,不可更用汗、吐、下法也。
若其人熱多寒少,而面色緣緣正赤者,是陽氣怫郁在表而不得越。
當汗不汗,其身必癢,汗出不徹,未欲解也。
可小發汗,故将桂枝麻黃湯各取三分之一,合為半服而與之。
所以然者,以八九日來,正氣已虛,邪猶未解,不可更汗,又不可不汗,故立此和解法耳。
舊本俱作各半,今從宋本校正。
麻黃桂枝合半湯:桂枝湯三合,麻黃湯三合,并為六合,頓服。
後人算其分兩,合作一方,大失仲景制方之意。
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此條與上條中節同義。
本論無越婢症,亦無越婢湯方。
《金匮要略》有越婢湯方,世本取合者即是也。
仲景言不可發汗,則不用麻黃可知;言無陽,則不用石膏可知。
若非方有不同,必抄錄者誤耳。
甯缺其方,勿留之以滋惑也。
上論麻黃桂枝合半湯脈症。
卷二 麻黃湯證下 麻黃湯變症汗後虛症 未持脈時,病患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
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
汗出多則心液虛,故叉手外衛,此望而知之。
心寄竅于耳,心虛故耳聾,此問而知之。
病患脈數,數為熱,當消谷引食。
而反吐者,此以發汗令陽氣微、膈氣虛,脈乃數也。
數為客熱,不能消谷,以胃中虛冷,故吐也。
上條因發汗而心血虛,此因發汗而胃氣虛也。
與服桂枝湯而吐者不同,此因症論脈,不是拘脈談症。
未汗浮數,是衛氣實;汗後浮數,是胃氣虛。
故切居四診之末,當因症而消息其虛實也。
病患有寒,複發汗,胃中冷,必吐蛔。
有寒是未病時原有寒也。
内寒則不能化物,飲食停滞而成蛔。
以内寒之人,複感外邪,當溫中以逐寒。
若複發其汗,汗生于谷,谷氣外散,胃脘陽虛,無谷氣以養其蛔,故蛔動而上從口出也。
蛔多不止者死,吐蛔不能食者亦死。
發汗後腹脹滿者,濃樸生姜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
此條不是妄汗,以其人本虛故也。
上條汗後見不足症,此條汗後反見有餘症。
邪氣盛則實,故用濃樸姜夏散邪以除腹滿;正氣虛,故用人參甘草補中而益元氣。
濃樸生姜半夏甘草人參湯:濃樸(半斤,去皮炙)生姜(半斤,切)半夏(半斤,洗)甘草(二兩,炙)人參(一兩) 上五味,以水一鬥,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
若更發汗,必吐不止。
陽重之人,大發其汗,有升無降,故水藥拒膈而不得入也。
若認為中風之幹嘔、傷寒之嘔逆,而更汗之,則吐不止,胃氣大傷矣。
此熱在胃口,須用栀子湯、瓜蒂散,因其勢而吐之,亦通因通用法也。
五苓散亦下劑,不可認為水逆而妄用之。
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
小便已,陰疼;與禹餘糧丸。
汗家,平素多汗人也。
心液大脫,故恍惚心亂,甚于心下悸矣。
心虛于上,則腎衰于下,故陰疼。
餘糧,土之精氣所融結,用以固脫而鎮怯,故為丸以治之。
上論汗後虛症。
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
無汗而喘(舊本有無字)、大熱者,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下後不可更行桂枝湯。
若無汗而喘、大熱者,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二條無字,舊本訛在大熱上。
前輩因循不改,随文衍義,為後學之迷途。
仲景每于汗下後表不解者,用桂枝更汗而不用麻黃。
此則内外皆熱而不惡寒,必其用麻黃湯後寒解而熱反甚,與“發汗,解,半日許複煩,下後而微喘者”不同。
發汗而不得汗。
或下之而仍不汗喘不止,其陽氣重也。
若與桂枝加濃樸杏仁湯,下咽即斃矣。
故于麻黃湯去桂枝之辛熱,加石膏之甘寒,佐麻黃而發汗,助杏仁以定喘,一加一減,溫解之方。
轉為涼散之劑矣。
未及論症,便言不可更行桂枝湯。
見得汗下後表未解者,更行桂枝湯,是治風寒之常法。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麻黃(四兩)杏仁(五十粒)甘草(二兩,炙)石膏(半斤) 水七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内諸藥,煮取二升,溫服一升。
病發于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
若不結胸,但頭汗出,餘處無汗,至頸而還,小便不利,身必發黃也。
寒氣侵人,人即發熱以拒之,是為發陽。
助陽散寒,一汗而寒熱盡解矣。
不發汗而反下之,熱反内陷,寒氣随熱而入,入于胸必結,瘀熱在裡故也。
熱氣炎上,不能外發,故頭有汗而身無汗。
若小便利,則濕熱下流,即内亦解;不利則濕熱内蒸于髒腑,黃色外見于皮膚矣。
傷寒瘀熱在裡,身必發黃,麻黃連翹赤小豆湯主之。
熱反入
太陽主一身之表,風寒外束,陽氣不伸,故一身盡疼。
太陽脈抵腰中,故腰痛。
太陽主筋所生病,諸筋者,皆屬于節,故骨節疼痛。
從風寒得,故惡風。
風寒客于人則皮毛閉,故無汗。
太陽為諸陽主氣,陽氣郁于内,故喘。
太陽為開,立麻黃湯以開之,諸症悉除矣。
麻黃八症,頭痛,發熱、惡風,同桂枝症,無汗、身疼,同大青龍症,本症重在發熱、身疼、無汗而喘。
本條不冠傷寒,又不言惡寒而言惡風。
先輩言麻黃湯主治傷寒不治中風,似非确論。
蓋麻黃湯、大青龍湯治中風之重劑,桂枝湯、葛根湯治中風之輕劑,傷寒可通用之,非主治傷寒之劑也。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麻黃湯。
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前條論症,此條論脈。
言浮而不言遲弱者,是浮而有力也。
然必審其熱在表,乃可用。
若浮而大,有熱屬藏者,當攻之,不令發汗矣。
若浮數而痛偏一處者,身雖疼,不可發汗。
數者,急也,即緊也。
緊則為寒,指受寒而言;數則為熱,指發熱而言。
辭雖異而意則同。
故脈浮緊者,即是麻黃湯症。
脈浮而數,浮為風,數為虛。
風為熱,虛為寒,風虛相搏,則灑淅惡寒也。
脈浮為在表者何?以表有風邪故也。
邪之所湊,其氣必虛。
數本為熱,而從浮見,則數為虛矣。
風為陽邪,陽浮則熱自發。
數為陽虛,陽虛則畏寒。
凡中風寒,必發熱惡寒者,風虛相搏而然也。
諸脈浮數,當發熱而灑淅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蓄積有膿也。
浮數之脈,而見發熱惡寒之症,不獨風寒相同,而癰瘍亦有然者。
此浮為表而非風,數為實熱而非虛矣。
發熱為陽浮,而惡寒非陽虛矣。
若欲知其不是風寒,當以内外症辨之。
外感則頭項痛、身痛、骨節痛、腰脊痛,非痛偏一處也。
外感則嘔逆,或幹嘔,不得飲食如常。
如此審之,有蓄積而成癰膿者,庶不緻誤作風寒治,則舉瘡家一症例之。
治傷寒者,見脈症之相同,皆當留意也。
瘡家身雖疼,不可發汗,汗出則痙。
瘡家病與外感不同,故治法與風寒亦異。
若以風寒之法治之,其變亦不可不知也。
瘡雖痛偏一處,而血氣壅遏,亦有遍身疼者。
然與風寒有别,汗之則津液越出,筋脈血虛,攣急而為痙矣。
諸脈症之當審,正此故耳。
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
若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解。
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裡虛,須表裡實,津液自和,便汗出愈。
脈浮數者,于法當汗,而尺中微,則不敢輕汗,以麻黃為重劑故也。
此表指身,裡指心,有指營衛而反遺心悸者,非也。
身重是表熱,心悸是裡虛,然悸有因心下水氣者,亦當發汗。
故必審其尺脈,尺中脈微為裡虛。
裡虛者,必須實裡,欲津液和,須用生津液。
若坐而待之,則表邪愈盛,心液愈虛,焉能自汗?此表是帶言,隻重在裡。
至于自汗出,則裡實而表和矣。
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
風則傷衛,寒則傷營,營衛俱病,骨肉煩疼,當發其汗也。
風寒本自相因,必風先開腠理,寒得入于經絡。
營衛俱傷,則一身内外之陽不得越,故骨肉煩疼,脈亦應其象而變見于寸口也。
緊為陰寒,而從浮見,陰盛陽虛,汗之則愈矣。
緊者,急也,即數也。
緊以形象言,數以至數言。
緊則為寒,指傷寒也;數則為熱,指發熱也。
辭異而義則同,故脈浮數浮緊者,皆是麻黃症。
脈法以浮為風,緊為寒,故提綱以脈陰陽俱緊者名傷寒。
大青龍脈亦以浮中見緊,故名中風。
則脈但浮者,正為風脈,宜麻黃湯,是麻黃湯固主中風脈症矣。
麻黃湯症發熱、骨節疼,便是骨肉煩疼,即是風寒兩傷,營衛俱病。
先輩何故以大青龍治營衛兩傷?麻黃湯治寒傷營而不傷衛?桂枝湯治風傷衛而不傷營?曷不以桂枝症之惡寒,麻黃症之惡風,一反勘耶?要之冬月風寒,本同一體。
故中風傷寒,皆惡風惡寒,營病衛必病。
中風之重者,便是傷寒;傷寒之淺者,便是中風。
不必在風寒上細分,須當在有汗無汗上着眼耳。
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症仍在,此當發其汗,麻黃湯主之。
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
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
脈症同大青龍,而異者外不惡寒,内不煩躁耳。
發于陽者七日愈,八九日不解,其人陽氣重可知。
然脈緊、無汗、發熱、身疼,是麻黃症未罷。
仍與麻黃,隻微除在表之風寒,而不解内擾之陽氣。
其人發煩、目瞑,見不堪之狀,可知陽絡受傷,必逼血上行而衄矣。
血之與汗,異名同類,不得汗,必得血,不從汗解而從衄解。
此與熱結膀胱血自下者,同一局也。
太陽脈,從自目内絡陽明脈于鼻。
鼻者陽也,目者陰也,血雖陰類。
從陽氣而升,則從陽竅而出。
故陽盛則衄,陽盛則陰虛,陰虛則目瞑也。
解後複煩,煩見于内,此餘邪未盡,故用桂枝更汗。
微除發煩,是煩于外見,此大邪已解,故不可更汗,仲景每有倒句法,前輩随文衍義,謂當再用麻黃以散餘邪,不知得衄乃解句何處着落。
傷寒脈浮緊者,麻黃湯主之。
不發汗,因緻衄。
脈緊無汗者,當用麻黃湯發汗,則陽氣得洩,陰血不傷,所謂奪汗者無血也。
不發汗,陽氣内擾,陽絡傷則衄血,是奪血者無汗也。
若用麻黃湯再汗,液脫則斃矣。
言不發汗因緻衄,豈有因緻衄更發汗之理乎?觀少陰病無汗而強發之,則血從口鼻而出,或從目出,能不懼哉!愚故亟為校正,恐誤人者多耳。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
汗者心之液,是血之變,見于皮毛者也。
寒邪堅斂于外,腠理不能開發,陽氣大擾于内,不能出玄府而為汗,故逼血妄行而假道于肺竅也。
今稱紅汗,得其旨哉!衄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脈緊急,目直視,不能不得眠。
太陽之脈,起自目内,上額。
已脫血而複汗之,津液枯竭,故脈緊急,而目直視也,亦心腎俱絕矣。
目不轉,故不能;目不合,故不得眠。
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
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以營氣不足、血少故也。
脈浮緊者,以脈法論,當身疼痛,宜發其汗。
然寸脈雖浮緊,而尺中遲,則不得據此法矣。
尺主血,血少則營氣不足,雖發汗決不能作汗。
正氣反虛,不特身疼不除,而亡血、亡津液之變起矣。
假令,是設辭,是深一層看法,此與脈浮數而尺中微者同義。
陽盛者不妨發汗,變症惟衄,衄乃解矣。
陰虛者不可發汗,亡陽之變,恐難為力。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麻黃湯主之。
三陽俱受氣于胸中,而部位則屬陽明。
若喘屬太陽,嘔屬少陽,故胸滿而喘者,尚未離乎太陽。
雖有陽明可下之症,而不可下。
如嘔多,雖有陽明可攻之症,而不可攻,亦以未離乎少陽也。
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太陽有麻黃症,陽明亦有麻黃症,則麻黃湯不獨為太陽設也。
見麻黃症即用麻黃湯,是仲景大法。
上論麻黃湯脈症。
太陽病,十日已去,脈浮細而嗜卧者,外已解也。
設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脈微細,但欲寐,少陰症也。
浮細而嗜卧,無少陰症者,雖十日後。
尚屬太陽,此表解而不了了之謂。
設見胸滿嗜卧,亦太陽之餘邪未散;兼脅痛,是太陽少陽合病矣,以少陽脈弦細也。
少陽為樞,樞機不利,一陽之氣不升,故胸滿脅痛而嗜卧,與小柴胡和之。
若脈浮而不細,是浮而有力也。
無胸脅痛,則不屬少陽。
但浮而不大,則不涉陽明,是仍在太陽也。
太陽為開,開病反,故嗜卧。
與麻黃湯以開之,使衛氣行陽,太陽仍得主外而喜寤矣。
與太陽初病用以發汗不同,當小其制而少與之。
上論麻黃湯柴胡湯相關脈症。
麻黃湯:麻黃(二兩,去節)桂枝(二兩)甘草(一兩,炙)杏仁(七十個,去尖) 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一升,去沫,内諸藥,煮二升半,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
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
麻黃色青入肝,中空外直,宛如毛竅骨節狀。
故能旁通骨節,除身疼,直達皮毛,為衛分驅風散寒第一品藥。
然必藉桂枝入心通血脈,出營中汗,而衛分之邪乃得盡去而不留。
故桂枝湯不必用麻黃,而麻黃湯不可無桂枝也。
杏為心果,溫能散寒,苦能下氣,故為驅邪定喘之第一品藥。
桂枝湯發營中汗,須啜稀熱粥者,以營行脈中,食入于胃,濁氣歸心,淫精于脈故耳。
麻黃湯發衛中汗,不須啜稀熱粥者,此汗是太陽寒水之氣,在皮膚間,腠理開而汗自出,不須假谷氣以生汗也。
一服汗者,停後服。
汗多亡陽遂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汗多者,溫粉撲之。
此麻黃湯禁也。
麻黃湯為發汗重劑,故慎重如此。
其用桂枝湯,若不汗更服,若病重更作服,若不出汗,可服至二三劑。
又刺後可複汗,汗後可複汗。
下後可複汗。
此麻黃湯但雲溫服八合,不言再服,則一服汗者,停後服,汗出多者,溫粉撲之,自當列此後。
大青龍煩躁在未汗先,是為陽盛。
此煩躁在發汗後,是為陰虛。
陰虛則陽無所附,宜白虎加人參湯。
若用桂、附以回陽,其不殺人者鮮矣。
卷二 麻黃湯證下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
其人不嘔,圊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脈微緩者,為欲愈也。
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更吐、更下也。
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
以其不得小汗出,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合半湯。
太陽病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
七八日不解,惡寒發熱如瘧,是将轉系少陽矣。
太陽以陽為主,熱多寒少,是主勝而客負,此為将解之症。
若其人不嘔,是胃無寒邪,圊便是胃無熱邪,脈微緩是脈有胃氣,一日二三度發,是邪無可容之地。
斯正勝而邪卻,可勿藥也。
若其人熱多寒少,脈甚微而無和緩之意,是弱多胃少曰脾病,此至陰虛矣。
但惡寒而不惡熱,是二陽虛矣。
陰陽俱虛,當調其陰陽,陰陽和而病自愈,不可更用汗、吐、下法也。
若其人熱多寒少,而面色緣緣正赤者,是陽氣怫郁在表而不得越。
當汗不汗,其身必癢,汗出不徹,未欲解也。
可小發汗,故将桂枝麻黃湯各取三分之一,合為半服而與之。
所以然者,以八九日來,正氣已虛,邪猶未解,不可更汗,又不可不汗,故立此和解法耳。
舊本俱作各半,今從宋本校正。
麻黃桂枝合半湯:桂枝湯三合,麻黃湯三合,并為六合,頓服。
後人算其分兩,合作一方,大失仲景制方之意。
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此條與上條中節同義。
本論無越婢症,亦無越婢湯方。
《金匮要略》有越婢湯方,世本取合者即是也。
仲景言不可發汗,則不用麻黃可知;言無陽,則不用石膏可知。
若非方有不同,必抄錄者誤耳。
甯缺其方,勿留之以滋惑也。
上論麻黃桂枝合半湯脈症。
卷二 麻黃湯證下 麻黃湯變症汗後虛症 未持脈時,病患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
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
汗出多則心液虛,故叉手外衛,此望而知之。
心寄竅于耳,心虛故耳聾,此問而知之。
病患脈數,數為熱,當消谷引食。
而反吐者,此以發汗令陽氣微、膈氣虛,脈乃數也。
數為客熱,不能消谷,以胃中虛冷,故吐也。
上條因發汗而心血虛,此因發汗而胃氣虛也。
與服桂枝湯而吐者不同,此因症論脈,不是拘脈談症。
未汗浮數,是衛氣實;汗後浮數,是胃氣虛。
故切居四診之末,當因症而消息其虛實也。
病患有寒,複發汗,胃中冷,必吐蛔。
有寒是未病時原有寒也。
内寒則不能化物,飲食停滞而成蛔。
以内寒之人,複感外邪,當溫中以逐寒。
若複發其汗,汗生于谷,谷氣外散,胃脘陽虛,無谷氣以養其蛔,故蛔動而上從口出也。
蛔多不止者死,吐蛔不能食者亦死。
發汗後腹脹滿者,濃樸生姜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
此條不是妄汗,以其人本虛故也。
上條汗後見不足症,此條汗後反見有餘症。
邪氣盛則實,故用濃樸姜夏散邪以除腹滿;正氣虛,故用人參甘草補中而益元氣。
濃樸生姜半夏甘草人參湯:濃樸(半斤,去皮炙)生姜(半斤,切)半夏(半斤,洗)甘草(二兩,炙)人參(一兩) 上五味,以水一鬥,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
若更發汗,必吐不止。
陽重之人,大發其汗,有升無降,故水藥拒膈而不得入也。
若認為中風之幹嘔、傷寒之嘔逆,而更汗之,則吐不止,胃氣大傷矣。
此熱在胃口,須用栀子湯、瓜蒂散,因其勢而吐之,亦通因通用法也。
五苓散亦下劑,不可認為水逆而妄用之。
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
小便已,陰疼;與禹餘糧丸。
汗家,平素多汗人也。
心液大脫,故恍惚心亂,甚于心下悸矣。
心虛于上,則腎衰于下,故陰疼。
餘糧,土之精氣所融結,用以固脫而鎮怯,故為丸以治之。
上論汗後虛症。
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
無汗而喘(舊本有無字)、大熱者,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下後不可更行桂枝湯。
若無汗而喘、大熱者,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二條無字,舊本訛在大熱上。
前輩因循不改,随文衍義,為後學之迷途。
仲景每于汗下後表不解者,用桂枝更汗而不用麻黃。
此則内外皆熱而不惡寒,必其用麻黃湯後寒解而熱反甚,與“發汗,解,半日許複煩,下後而微喘者”不同。
發汗而不得汗。
或下之而仍不汗喘不止,其陽氣重也。
若與桂枝加濃樸杏仁湯,下咽即斃矣。
故于麻黃湯去桂枝之辛熱,加石膏之甘寒,佐麻黃而發汗,助杏仁以定喘,一加一減,溫解之方。
轉為涼散之劑矣。
未及論症,便言不可更行桂枝湯。
見得汗下後表未解者,更行桂枝湯,是治風寒之常法。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麻黃(四兩)杏仁(五十粒)甘草(二兩,炙)石膏(半斤) 水七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内諸藥,煮取二升,溫服一升。
病發于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
若不結胸,但頭汗出,餘處無汗,至頸而還,小便不利,身必發黃也。
寒氣侵人,人即發熱以拒之,是為發陽。
助陽散寒,一汗而寒熱盡解矣。
不發汗而反下之,熱反内陷,寒氣随熱而入,入于胸必結,瘀熱在裡故也。
熱氣炎上,不能外發,故頭有汗而身無汗。
若小便利,則濕熱下流,即内亦解;不利則濕熱内蒸于髒腑,黃色外見于皮膚矣。
傷寒瘀熱在裡,身必發黃,麻黃連翹赤小豆湯主之。
熱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