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關燈
小
中
大
者愈,何得陣後興兵?衄家不可發汗,更有明禁,何得再為妄汗?今人膠柱者多,即明理者,亦多為陶氏所惑,故将麻黃、桂枝、小青龍等條,悉為稱正。
一、條中有冗句者删之,如桂枝症雲。
“先發汗不解,而複下之,脈浮者不愈。
浮為在外,須解外則愈。
”何等直捷!在外下更加“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知在外”等句,要知此等繁音,不是漢人之筆。
凡此等口角,如“病常自汗出”條,亦從删例。
一、條中有衍文者删之,有訛字者改之,有阙字者補之。
然必詳本條與上下條有據,确乎當增删改正者,直書之。
如無所據,不敢妄動,發明注中,以俟高明之定奪。
一、加減方分兩、制度、煎法,與本方同者,于本方下書本方加某味、減某味。
或一篇數方,而後方煎法與前方同者,于方末書煎法同前。
方中藥味修治同前者,如麻黃去節、杏仁去皮之類,但不再注;附子必炮,若有生用者注之。
一、可汗不可汗等篇,鄙俚固不足取,而六經篇中多有叔和附入,合于仲景者取之。
如太陽脈浮動數三、陽明論脾約脈症等條,與本論不合,無以發明,反以滋惑,剔出附後,候識者辨焉。
一、正文逐句圈斷,俱有深意。
如本論中一字句最多,如太陽病。
“脈、浮、頭、項、強、痛”六字,當作六句讀,言脈氣來尺寸俱浮,頭與項強而痛。
若脈浮兩字連讀,頭項強痛而惡寒,作一句讀,疏略無味。
則字字讀斷,大義先明矣。
如心下溫溫欲吐,郁郁微煩之類,溫溫、郁郁,俱不得連讀,連讀則失其義矣。
一、條中有冗句者删之,如桂枝症雲。
“先發汗不解,而複下之,脈浮者不愈。
浮為在外,須解外則愈。
”何等直捷!在外下更加“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知在外”等句,要知此等繁音,不是漢人之筆。
凡此等口角,如“病常自汗出”條,亦從删例。
一、條中有衍文者删之,有訛字者改之,有阙字者補之。
然必詳本條與上下條有據,确乎當增删改正者,直書之。
如無所據,不敢妄動,發明注中,以俟高明之定奪。
一、加減方分兩、制度、煎法,與本方同者,于本方下書本方加某味、減某味。
或一篇數方,而後方煎法與前方同者,于方末書煎法同前。
方中藥味修治同前者,如麻黃去節、杏仁去皮之類,但不再注;附子必炮,若有生用者注之。
一、可汗不可汗等篇,鄙俚固不足取,而六經篇中多有叔和附入,合于仲景者取之。
如太陽脈浮動數三、陽明論脾約脈症等條,與本論不合,無以發明,反以滋惑,剔出附後,候識者辨焉。
一、正文逐句圈斷,俱有深意。
如本論中一字句最多,如太陽病。
“脈、浮、頭、項、強、痛”六字,當作六句讀,言脈氣來尺寸俱浮,頭與項強而痛。
若脈浮兩字連讀,頭項強痛而惡寒,作一句讀,疏略無味。
則字字讀斷,大義先明矣。
如心下溫溫欲吐,郁郁微煩之類,溫溫、郁郁,俱不得連讀,連讀則失其義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