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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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經解 陽生陰長,陽殺陰藏(陰陽應象論)陽生陰長,春夏之令也,陽殺陰藏,秋冬之令也,陰陽互為消長。

    春主陽,陽盛則陰生,故至夏至則六陽極而一陰生矣,至秋則陽氣漸退,此即所謂陽殺也。

    殺者,衰也,謂陽漸衰也。

    至冬則陽氣皆退藏于陰,雖藏于陰,而一陽即來複于冬至之日。

    故人之腎中,亦一陽潛長,而四大五髒,尚非陽王之時也。

    此當以扶陽為要,不得以陰寒涼劑而害其陽之根也。

    冬至為一陽生,至春初則三陽漸進,故用藥亦當開導生路,以遂其生長之機,亦以扶陽為要。

    至夏則陽盛于外矣,又當接其真陽,而不使脫其根蒂。

    故五苓之用桂者,得此意也。

    至秋則陽漸歸陰,亦當開導其歸路,而勿使隔絕于外。

    如香蘇飲、正氣散之類,得此意也。

    至冬仍歸于潛所,而外皆陰氣,斯時當顧内以統外,勿使失其根蒂,則有生有長,有殺有藏,而陰陽無隔絕偏害之虞矣。

    倘不知生,則不知扶其初;不知長,則不能補其缺;不知殺,則無以引其歸;不知藏,則無以安其根。

    此蓋無非以陽為本,而四時皆當相顧也。

    寒氣生濁,熱氣生清(同上)寒者,陰也,寒則堅凝,故陰為地,地至濁者也;熱者,陽也,熱則流通,故陽為天,天至清者也。

    是言陰濁而陽清,天清而地濁也。

    (張東扶曰∶清字不得作好字眼解。

    蓋清濁既生于寒熱,在人則皆能為病也。

    )精化為氣,氣傷于味(同上)精者,陰也;氣者,陽也。

    精化為氣,陽根于陰也。

    味者,陰也,陰盛則陽衰,耽味太過,則氣反滞而不行,故味足以傷氣。

    秋傷于濕,冬生咳嗽(同上)土本生金,金為肺,土為脾。

    凡幹燥之土不能生物,泥濘之土亦不能生物。

    故脾土濕則不能生肺金,濕即是水氣,水氣既入,當秋日肺正旺時,尚未能為害,至冬金衰而水旺,則濕得趁其時令為害而咳生矣。

    蓋肺金最清,不能容邪,傷濕則金寒而咳也。

    被發緩形,以使志生(同上)遇春夏之令,陽氣升而欲舒,被發緩形者使陽升而氣舒也。

    故凡春夏之病,不得過用寒涼收澀之劑。

    春日傷風寒,宜用廣皮、蘇葉舒發中焦,而石膏不得用于春者,皆此意也。

    天明則日月不明,邪害空竅(四氣調神論)陽為天,陰為地。

    清陽之氣,天之氣也,其在人身,清陽之氣,則流行于五髒六腑之空竅而無所滞凝。

    其所以流行于諸竅而無所滞凝者,蓋因五髒,各藏其清元真一之氣,而無侵淩僭越之患也。

    若五髒之氣不固,則颠倒橫溢,少火而為壯火,清陽而為濁陰。

    凡流行出入諸竅者,俱屬陰邪,如肺氣本應下輸諸髒,今則上逆而為害;脾氣本應上輸于肺,今則下陷而為邪;肝能疏土,今則反郁而傷脾;水能生木,今反泛濫而浮木。

    一身上下流行諸空竅,無非濁陰凝結,而清陽之氣不行矣。

    如天本陽,而能藏其真元清一之氣,故蒼蒼在上,惟開竅于日月,而光明普照也。

    若一天盡如日月之明,則日月之光,悉皆隐沒,宇宙之間,不複有流行之清氣,清氣不行,則邪濁之氣得充塞于空虛之際而為害。

    人身之有病,何以異是?陽氣者閉塞,地氣者冒明(同上)蒼天之氣清淨,故能陽升陰降,天地和諧,天健運而地順行,此時天氣下而地氣騰,天地交而成泰矣,何災患之有?若天不健,則地不順,天地間隔,陰陽不和,陽不和于陰,則陽獨亢,陰不和于陽,則陰獨凝,非複蒼天清淨流行之氣,而光明之境變為晦冥之境矣。

    故人身真火不行,則陽氣閉塞,而一身上下,無非陰火橫行,所謂地氣冒明也。

    地氣者,陰氣也;冒明者,陰氣昏冒光明之陽分也。

    辟積于夏,使人煎厥(生氣通天論)夏令行,則陽氣盡浮于外而内虛矣。

    腎者,陽所藏之地也,陽氣既浮于外,則内虛而腎氣亦虛,斯時更傷勞欲,則外實内虛,上實下虛,不厥何待?煎者,上與外;厥者,内與下也。

    煎于上與外,便厥于内與下。

    治法當以納氣歸腎為要。

    (辟,病也。

    辟積,謂病之積也。

    煎者,心體煩熱,有若煎熬。

    厥者,氣逆而厥也。

    )經脈橫解,腸為痔(同上)經脈主氣,絡脈主血。

    肺主氣,大腸肺之表也。

    經脈橫解,則氣行不速;氣行不速,則肺不主令。

    飲食之在胃者,至大腸而不能奉肺降下之令,則大腸之氣滞矣。

    氣行則血行,氣滞則血結,血結氣滞于大腸,乃痔之所由生也。

    二陽之病發心脾(陰陽别論)二陽,陽明胃也。

    胃者,脾之夫也。

    胃病,則脾豈能獨安?脾氣行則心有所奉而血生。

    故心生血,脾統血,心、脾二經皆生血之原也。

    血者,陰也,陰生于陽,胃陽既病而無生發之氣,則陰血所生之原病矣,焉能不及于心脾哉?凡持真脈之髒脈者,肝至懸絕急,十八日死;心至懸絕,九日死;肺至懸絕,十二日死;腎至懸絕,七日死;脾至懸絕,四日死。

    (同上)真脈之髒脈,即本髒之真脈,無胃氣者也。

    死日有除成數算者,有除生數算者,有除生成之數算者。

    蓋陰遇陰,陽遇陽,而逢受克則死也。

    如肝懸絕,肝之成數八,肺之成數九,八九十七,除十七而加一,至十八日則死矣。

    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陰也。

    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天雖陽而為成數則陰矣,故俱以成數算。

    心懸絕,地二生火,生數也,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六與二,八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