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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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不能制土,土能克水,土氣不能到肝,而肝之氣,亦不能奉生于腎矣。

    斯時若得溫暖之氣,則水能生,而肝得氣,肝和則水火之氣,自能相生,而氣可納矣,此則當溫而納之也。

    又如脾之本位,或因濕熱,或因太燥,或因勞若憂煎,或因飲食饑飽,一傷其氣,氣則下行而不能及肺,肺乏下降之令,則脾胃之本位,不能納氣矣。

    此則又非寒熱溫涼之所能納也,斯時以扶脾保肺順其升降之性,乃可納耳!更如腎之氣虛,則水不能制火,而相火起矣。

    相火為包絡之火,一本相根據,一火興則五火熾。

    五火者,龍火、雷火、心火、陽明燥火、三焦壯火也。

    斯時須察其本原,若初病而本原未傷者,竟以涼納之,六味加知母黃柏者也。

    若病久而本原緻傷者,以涼納之必死,則當補元而導之,七味、八味、十味皆可納也。

    (炳章按∶然則執此數方便可以禦百病乎?非探本之論也。

    )總之,百病皆由胃氣不到而不能納腎,以緻先後天生成之氣,不能相和所緻,醫者知納氣,思過半矣。

    五髒分屬陰陽,陰陽全賴生克。

    故固腎者,不可以不保肺,肺者所以生腎也。

    扶脾者不可以不治肝,肝者所以克脾也。

    然扶脾即所以保肺,土能生金也。

    保肺即所以平肝,金能克木也。

    脾病即肺病,肝病即脾病,肝病當緩其中,蓋肝氣不可亢,肝血不可虧,乃治肝之要訣也。

    (炳章按∶二語誠然要訣。

    )三陰三陽十二經,有樞機焉。

    樞機有二∶一者兩腎中間一陽藏處,命門是也。

    命門三焦之本,呼吸之原,猶天之北辰,而人身之樞也。

    一者在少陰少陽。

    (炳章按∶少陽為樞,少陰為樞,原本《内經》不必贅入命門,且所言是經非髒不容誤認。

    )少陰腎,天一所生,為三陰初入之處,少陰者,陰之樞也。

    由少陰而入,則為厥陰。

    由厥陰而進,則為太陰。

    太陰,陰之至也。

    陰極則陽生,陽之初生而始發,則從膽,膽為轉陰至陽之地為少陽,是陽之樞也。

    由少陽而陽明,由陽明而太陽,太陽為陽之極,而又轉入于陰,則少陰少陽,乃陰陽初入之樞。

    樞者、如門戶之樞也。

    然陰必從陽,故三陰之出入,亦在少陽。

    陰之不利,由陽之不利,所以少陰以少陽為主也。

    欲其樞之利,非溫暖之不可。

    蓋寒則堅凝,熱則流通也。

    (炳章按∶執熱則流通一語,故所論俱誤,少陰為陰之樞,少陽為陽之樞,經語何等明白,乃以陰必從陽一語,堕入雲霧至一得皆誤,不可為訓。

    )亦有熱而不能流通者,不能流通,則出入開阖,不如意而緻疾矣。

    能開不能阖,則多洩瀉之病,能阖不能開,則起隔噎閉結之虞。

    疾之作,有害于先天,則從腎與膀胱起,有害于後天,則從脾胃起,起于脾胃,則土不生金而金壞,金壞則水衰,水衰則木枯,木枯則火熾,火熾則水益涸,水涸則龍火起,龍火起則雷火亦随之,龍雷并起,而一身三焦髒腑,無非火矣。

    此火之來,俱系樞之不利,寒之所緻。

    若因火熾而更寒之,則火益烈而真元亡矣。

    故治之不但欲其腎之安,更不可不固膀胱之陽,不但欲其肝之潤,更不可不疏膽之氣。

    (炳章按∶如此輾轉牽引,殊屬支離,若如此則五髒無一不敗,亦非草木所能治,豈固陽疏膽所能愈耶心腎相交,全憑升降,而心氣之降,由于腎氣之升,腎氣之升,又因心氣之降。

    夫腎屬水,火性炎上,如何而降?蓋因火中有真陰,故火亦随陰而降至于腎,則生腎中之水,升降者水火,其所以使之升降者,水火中之真陰真陽也。

    真陰真陽者,心腎中之真氣也。

    故腎之後天,心之先天也。

    心之後天,腎之先天也。

    欲補心者須實腎,使腎得升,欲補腎者須甯心,使心得降,六味丸丹皮、茯苓,所以甯心也。

    地黃、山藥,所以實腎也,乃交心腎之法也。

    人之生死本乎神,神居于心,心為火,故火者,生命之原也。

    戊癸化火,戊為土,癸為水,水為先天,土為後天,二天化火之原,人之所賴以生者也。

    凡人不知所以生,則不知所以死,不知所以死,則不知所以病,不知所以病,則不知所以治,故知生知死,乃知病知安,而知所以治矣。

    人之所以生者神也,神之所以安者氣也,氣得其平,則神安而無病,氣失其序,則神散而死亡。

    神氣者,人之性命也。

    神者,心也;氣者,腎也。

    心腎二髒,人之性命所寄也,顧不重哉!故脈貴有神,形貴有氣,神氣可治,雖危可救。

    神氣愦亂,雖安必危。

    然神氣之所以因之衰旺者胃也,能治病者,必不可忘胃。

    故經雲∶胃氣為本,然腎為胃關,人生之來,其原在腎,人病之來,亦多在腎,腎者命之根也。

    腎脈不傷,危也可許其生,腎脈有害,安也亦慮其危。

    蓋腎傷則先天傷,而後天之胃無根,亦必受害。

    凡久病而不死者,腎傷未及胃也,及胃立死矣。

    故斷病之訣,在此二天,一傷則病,兩傷則死。

    既兩傷矣,尚欲救之,愚人也;兩不傷而醫者死之,醫人之罪也。

    見病不先察此二天,不知醫者也;能醫者,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