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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吝生乎動,陽則動而不靜者也。
凡陰之病,皆陽動失其和而緻之也。
故扶陽為治病要訣,然知扶陽而不知顧陰,天生而地不成,亦非治病之全法也。
(炳章按∶專重扶陽亦一偏之論,非要訣也。
)一陰一陽之謂道,天地得是道,故能長久。
人身同一天地也,其氣與天地等,純乎清淨無雜,清淨則一,一者道也。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甯,人得一以靈,得一謂得此天元真一之氣也。
若或以七情,或以六氣,稍雜其間,則氣不清淨而病生矣。
故經雲∶蒼天之氣清淨,順之而陽氣固。
清淨之氣在人,生于肝,行于肺,役于心,養于脾,藏于腎,而流行于五髒六腑,四肢九竅,稍有滞隔,即生病矣。
所謂一分陽氣不到,即生病者此也。
用藥之補,補此也。
用藥之攻,攻乎害此者也。
亂則理之,逆則順之,塞則通之,于此無病,病亦不傷,于此有害,雖安亦危。
脈中清輕,安和之氣,即此氣也。
故脈貴和平,失之則死,傷之則病。
胃之養,養此也,胃之行,行此也。
先天之根根此,後天之奉奉此,蓋總先後天統氣血而為功者也。
此氣動處虛處,則為陽為氣,靜處形處,則為陰為血,為精為液。
氣得乎此,則生生不絕,流行百骸。
失乎此,則為火為邪。
血得乎此,得濡潤百骸,失乎此,則為膿為疖,為瘡疸痞。
此氣若失,天地亦否,況凡人生病處,皆為陰為火,總因陽氣不到,陽氣所到之處,斷無生病之理也。
人以血為主,胃乃生血之源,陽氣不足,陷于陰分,則血不生長,氣皆化而為火。
若陽氣升舉,則血散布于上下,氣無凝滞,何病之有?大凡一身隻陰陽二氣,陽氣生發,陰氣皆化為血,陽氣不足,陰氣皆化為火。
(炳章按∶此補中益氣之論也。
但近人腎虧者,多一遇升發之品則真陽飛越,頃刻緻脫,不可不知。
故為醫者斷不可執于一邊也。
)火在丹田之下者,是為少火,少火則生氣。
離丹田而上者,是為壯火,壯火則食氣。
食氣之火,是為邪火,生氣之火,是為真火。
清氣在下,能助命門之火。
若陰氣絕,濁氣在上,則填實肺氣,肺氣不能行降下之令,則大便閉。
心肺為陽,陽中有陰,故上行極而下。
肝腎為陰,陰中有陽,故下行極而上。
中氣上升于肺則為氣,從肺回下則化為血,人身胃氣升降,而氣血自然生生不已。
(中氣即是胃氣人身以陽為主,一分陽氣未絕,不至于死。
一分陰氣未盡,不得成仙。
(炳章按∶醫書引此者多,而俱不得其解,蓋仙經以人身皆陰,惟心中元神為陽元,神充足乃可以點化陰神而成肌肉屬陰,氣屬陽,氣猶百姓,肌肉猶城垣。
若無肌肉為之外衛,即氣亦無根據而亡矣,故大肉盡脫者,亦不能生也。
(炳章按∶觀此條可知上條所引系誤解仙經也。
蓋仙經所謂陽氣原非呼吸之氣,而其所謂陰氣者,亦非肌肉之類也。
)人身以陽氣為主,用藥以扶陽為先,如上焦閉塞,陽氣不能下降,須開豁之,中焦陽氣上升,須溫補之。
下焦陽氣不能收藏,須求腎納氣。
(炳章按∶此所謂陽氣乃胃中沖和之氣也,切勿誤認,而以以桂附補之。
)胃中陽氣,貫于五髒之内,假令胃中陽氣不到于肺,即是肺之脾胃虛也。
餘可類推。
人之生死關乎氣,氣納則為貴。
(炳章按∶納氣為貴即是至論,人能終日将氣沉至丹田,不令走散,久久行之,自然強健,特人多疏懶不能行耳。
)氣納則歸腎,氣不納則不歸腎,氣不歸腎者,謂脾胃之氣不得到腎也。
其不到有五,心之脾胃,肝之脾胃,肺之脾胃,腎之脾胃,脾胃之脾胃,不到者,由先後天不能相生故也。
蓋腎為先天五髒之始,天一生水也。
脾胃為後天五髒之成,成數五,五,土數也,乃天生地成之義也。
凡五髒中有一髒不能秉生成之氣則病矣,如心之脾胃虛,則胃氣不到于心,心則無成,亦不奉生,而氣不歸腎。
氣不歸腎,則如樹之不能有雨露,而根葉不能有生氣而枯也。
舉一而五髒可類推矣。
但其間寒熱溫涼之不同,須知人身五行有過不及之分,如心本君火也,君火之德甯,由肝木能中和而無過與不及也。
若肝弱則不能生火,而火之化原病,故火亦不得甯,而心氣不得下交于腎,則氣不納矣。
此皆由肝木弱,不能生心火故也。
且五行之理,不克則不能生。
(炳章按∶不克則不生,實參透造化之論,人身膈膜以上為心與肺,膈膜以下為胃與肝,肺抱心而生,肝抱胃而生,皆以相克而成其用也。
作者此語亦偶然道着,觀其下文肝弱脾無所制雲雲,仍是腐淺之論,可知其非有卓見矣。
)如有妻而無夫也。
肝弱則脾無制,而心亦無秉,心之脾胃虛矣,斯時當以涼而納之也。
蓋心不得胃氣,則君火弱,君弱則臣強,肝枯則生火,胸中無非相火填塞矣,故當用涼也。
又如肺氣弱,則肝必強,肝旺則乘土,土受侮則金之脾胃虛,金虛則寒而不能生腎水,是為水冷金寒,非用熱則金水成冰,而肺氣不納乎腎矣。
又如水弱則肝亦害,肝已病
凡陰之病,皆陽動失其和而緻之也。
故扶陽為治病要訣,然知扶陽而不知顧陰,天生而地不成,亦非治病之全法也。
(炳章按∶專重扶陽亦一偏之論,非要訣也。
)一陰一陽之謂道,天地得是道,故能長久。
人身同一天地也,其氣與天地等,純乎清淨無雜,清淨則一,一者道也。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甯,人得一以靈,得一謂得此天元真一之氣也。
若或以七情,或以六氣,稍雜其間,則氣不清淨而病生矣。
故經雲∶蒼天之氣清淨,順之而陽氣固。
清淨之氣在人,生于肝,行于肺,役于心,養于脾,藏于腎,而流行于五髒六腑,四肢九竅,稍有滞隔,即生病矣。
所謂一分陽氣不到,即生病者此也。
用藥之補,補此也。
用藥之攻,攻乎害此者也。
亂則理之,逆則順之,塞則通之,于此無病,病亦不傷,于此有害,雖安亦危。
脈中清輕,安和之氣,即此氣也。
故脈貴和平,失之則死,傷之則病。
胃之養,養此也,胃之行,行此也。
先天之根根此,後天之奉奉此,蓋總先後天統氣血而為功者也。
此氣動處虛處,則為陽為氣,靜處形處,則為陰為血,為精為液。
氣得乎此,則生生不絕,流行百骸。
失乎此,則為火為邪。
血得乎此,得濡潤百骸,失乎此,則為膿為疖,為瘡疸痞。
此氣若失,天地亦否,況凡人生病處,皆為陰為火,總因陽氣不到,陽氣所到之處,斷無生病之理也。
人以血為主,胃乃生血之源,陽氣不足,陷于陰分,則血不生長,氣皆化而為火。
若陽氣升舉,則血散布于上下,氣無凝滞,何病之有?大凡一身隻陰陽二氣,陽氣生發,陰氣皆化為血,陽氣不足,陰氣皆化為火。
(炳章按∶此補中益氣之論也。
但近人腎虧者,多一遇升發之品則真陽飛越,頃刻緻脫,不可不知。
故為醫者斷不可執于一邊也。
)火在丹田之下者,是為少火,少火則生氣。
離丹田而上者,是為壯火,壯火則食氣。
食氣之火,是為邪火,生氣之火,是為真火。
清氣在下,能助命門之火。
若陰氣絕,濁氣在上,則填實肺氣,肺氣不能行降下之令,則大便閉。
心肺為陽,陽中有陰,故上行極而下。
肝腎為陰,陰中有陽,故下行極而上。
中氣上升于肺則為氣,從肺回下則化為血,人身胃氣升降,而氣血自然生生不已。
(中氣即是胃氣人身以陽為主,一分陽氣未絕,不至于死。
一分陰氣未盡,不得成仙。
(炳章按∶醫書引此者多,而俱不得其解,蓋仙經以人身皆陰,惟心中元神為陽元,神充足乃可以點化陰神而成肌肉屬陰,氣屬陽,氣猶百姓,肌肉猶城垣。
若無肌肉為之外衛,即氣亦無根據而亡矣,故大肉盡脫者,亦不能生也。
(炳章按∶觀此條可知上條所引系誤解仙經也。
蓋仙經所謂陽氣原非呼吸之氣,而其所謂陰氣者,亦非肌肉之類也。
)人身以陽氣為主,用藥以扶陽為先,如上焦閉塞,陽氣不能下降,須開豁之,中焦陽氣上升,須溫補之。
下焦陽氣不能收藏,須求腎納氣。
(炳章按∶此所謂陽氣乃胃中沖和之氣也,切勿誤認,而以以桂附補之。
)胃中陽氣,貫于五髒之内,假令胃中陽氣不到于肺,即是肺之脾胃虛也。
餘可類推。
人之生死關乎氣,氣納則為貴。
(炳章按∶納氣為貴即是至論,人能終日将氣沉至丹田,不令走散,久久行之,自然強健,特人多疏懶不能行耳。
)氣納則歸腎,氣不納則不歸腎,氣不歸腎者,謂脾胃之氣不得到腎也。
其不到有五,心之脾胃,肝之脾胃,肺之脾胃,腎之脾胃,脾胃之脾胃,不到者,由先後天不能相生故也。
蓋腎為先天五髒之始,天一生水也。
脾胃為後天五髒之成,成數五,五,土數也,乃天生地成之義也。
凡五髒中有一髒不能秉生成之氣則病矣,如心之脾胃虛,則胃氣不到于心,心則無成,亦不奉生,而氣不歸腎。
氣不歸腎,則如樹之不能有雨露,而根葉不能有生氣而枯也。
舉一而五髒可類推矣。
但其間寒熱溫涼之不同,須知人身五行有過不及之分,如心本君火也,君火之德甯,由肝木能中和而無過與不及也。
若肝弱則不能生火,而火之化原病,故火亦不得甯,而心氣不得下交于腎,則氣不納矣。
此皆由肝木弱,不能生心火故也。
且五行之理,不克則不能生。
(炳章按∶不克則不生,實參透造化之論,人身膈膜以上為心與肺,膈膜以下為胃與肝,肺抱心而生,肝抱胃而生,皆以相克而成其用也。
作者此語亦偶然道着,觀其下文肝弱脾無所制雲雲,仍是腐淺之論,可知其非有卓見矣。
)如有妻而無夫也。
肝弱則脾無制,而心亦無秉,心之脾胃虛矣,斯時當以涼而納之也。
蓋心不得胃氣,則君火弱,君弱則臣強,肝枯則生火,胸中無非相火填塞矣,故當用涼也。
又如肺氣弱,則肝必強,肝旺則乘土,土受侮則金之脾胃虛,金虛則寒而不能生腎水,是為水冷金寒,非用熱則金水成冰,而肺氣不納乎腎矣。
又如水弱則肝亦害,肝已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