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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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瘰 腫脈沉數者,邪氣實也,宜洩之。

    腫痛,增寒發熱,或拘急者,邪在表也,宜發散。

     因怒弱者,補氣為主。

    腫硬不潰者,補氣血為主。

    抑郁所緻者,解郁結調氣血。

    潰後不斂者,屬氣血俱虛,宜大補。

    虛勞所緻者,補之。

    因有核而不斂者,腐而補之。

    脈實而不斂,或不消者,下之。

     一男子患此,腫痛發寒熱,大便秘,以射幹連翹散,六劑熱退大半;以仙方活命飲,四劑而消。

     一婦人耳下腫痛,發寒熱,與荊防敗毒散,四劑表證悉退;以散腫潰堅湯,數劑腫消大半,再以神效栝蒌散,四劑而平。

     一男子肝經風熱,耳下腫痛發熱,脈浮數,以薄荷丹治之而消。

     一男子每怒,耳下腫,或脅作痛,以小柴胡湯,加青皮、木香、紅花、桃仁,四劑而愈一男子腫硬不作膿,脈弦而數,以小柴胡湯兼神效栝蒌散,各數劑;及隔蒜灸數次,月餘而消。

     一婦人頸腫不消,與神效栝蒌散,六劑稍退;更以小柴胡湯,加青皮、枳殼、貝母,數劑消大半;再以四物對小柴胡,數劑而平。

     一男子因暴怒,項下腫痛結核,滞悶兼發熱,用方脈流氣飲二劑,胸膈利;以荊防敗毒散,将平,唯一核不消,乃服遇仙無比丸二兩而瘳。

     一婦人久郁,患而不潰,既潰不斂,發熱口幹,月水短少,飲食無味,日晡尤倦,以益氣養毒藥,去而複結,以緻不能收斂,出水不止,遂緻不救。

    然此證,屬虛勞氣郁所緻,宜補形氣,調經脈,未成者自消,已成自潰,若投悍之劑,則氣血愈虛,多變為瘵證。

    然堅而不潰,潰而不合,氣血不足明矣,況二經之血,原自不足,不可不察。

     一男子久而不斂,神思困倦,脈虛,餘欲投以托裡,彼以為迂,乃服散腫潰堅湯,半月餘,初覺,宜内消之;如經久不除,氣血漸衰,肌寒肉冷,或膿汁清稀,毒瓦斯不出,瘡口不合,聚腫不赤,結核無膿,外證不明者,并宜托裡;膿未成者,使膿早成;膿已潰者,使瘡無變壞之證,所以宜用也。

     一男子久不斂,膿出更清,面黃羸瘦,每侵晨作瀉,與二神丸,數服瀉止;更以六君子湯,加芎歸,月餘肌體漸複;灸以豆豉餅,及用補劑作膏藥貼之,三月餘而愈。

     一婦潰後核不腐,以益氣養榮湯三十餘劑,更敷針頭散腐之,再與前湯三十餘劑而斂。

     一男子未潰,倦怠發熱,以補中益氣湯,治之稍愈;以益氣養榮湯,月餘而潰,又月而瘥。

     一婦人肝經積熱,患而作痛,脈沉數,以射幹連翹湯,四劑稍愈;更用散腫潰堅丸,月餘而毒、曰風、曰熱,皆此二端,拓引變換,須分虛實。

    實者易治,虛者可慮。

    此經主決斷,有相火,且氣多血少,婦人見此,若月水不調,寒熱變生,稍久轉為潮熱,自非斷欲食淡,神醫不能療也。

     一男子患面腫硬,久不消,亦不作膿,服散堅敗毒藥,不應。

    令灸肘尖、肩尖二穴,更服益,月經每過期且少,用逍遙散兼前湯,兩月餘氣血複而瘡亦愈,但一口不收,敷針頭散,更灸前穴而痊。

    常治二三年不愈者,連灸三次,兼用托裡藥,即愈。

    一婦人因怒,結核腫痛,察其氣血俱實,先以神效散下之,更以益氣養榮湯,三十餘劑而消。

    常治此證,虛者先用益氣養榮湯,待其氣血稍充,乃用神效散,取去其毒,仍進前藥,無不效者。

     一婦咽間如一核所鲠,咽吐不出,倦怠發熱,先以四七湯治之,而咽利,更以逍遙散。

    一婦所患同前,兼胸膈不利,肚腹膨脹,飲食少思,睡卧不安,用分心氣飲,并愈。

     一室女年十七,項下時或作痛,乍寒乍熱,如瘧狀,肝脈弦長,此血盛之證也。

    先以小柴胡倉公傳與褚澄,略而論及,言寡者,孟子正謂無夫曰寡是也。

    如師尼喪夫之婦,獨陰無陽,欲男子而不可得,是以郁悒而成病也。

    《易》曰:天地,萬物化醇,男女媾精,萬物化生。

    孤陰獨陽可乎?夫既處閨門,欲心萌而不遂,緻陰陽交争,乍寒乍熱,有類瘧疾,久而為痨。

    又有經閉白淫,痰逆頭風,膈氣痞悶,面瘦瘠等證,皆寡婦之病。

    診其脈,獨肝脈弦,出寸口而上魚際,寬其脈,原其疾,皆血盛而得。

    經雲:男子精盛則思室,女人血盛則懷胎。

    觀其精血,思過半矣。

     一男子耳下患五枚如貫珠,年許尚硬,面色痿黃,飲食不甘,勞而發熱,脈數軟而澀。

     以益氣養榮湯,六十餘劑,元氣已複,患處已消,一核尚存,以必效散,二服而平。

     一婦人久不作膿,脈浮而澀,餘以氣血俱虛,欲補之,使自潰。

    彼欲内消,專服斑蝥,及散堅之藥,氣血愈虛而死。

     一男子因勞,而患怠惰發熱,脈洪大,按之無力,餘謂須服補中益氣湯。

    彼不信,辄服攻伐治先以調經解郁,更以隔蒜灸之,多自消。

    如不消,即以琥珀膏貼之,俟有膿,即針之,否則變生他處。

    設若兼痰兼陰虛等證,隻宜加兼證之劑,不可幹擾餘經。

    若氣血已複而核不消,卻服散堅之劑,至月許不應,氣血亦不覺損,方進必效散,或遇仙無比丸,其毒一下,即止二藥,更服益氣養榮湯數劑以調理。

    若瘡口不斂,宜用豆豉餅灸之,用琥珀膏貼之。

    氣血俱虛,或不慎飲食起居七情者,俱不治。

    然而此證以氣血為主,氣血壯實,不用追蝕之劑,彼亦能自腐,但取去,便易于收斂;若氣血虛,不先用補劑,而數用追蝕之藥,不惟徒治,适足以敗矣;若發寒熱,眼内有赤脈貫瞳人者,亦不治。

    一脈者,一年死;二脈者,二年死一男子素弱,潰後核不腐,此氣血皆虛,用托裡養榮湯,氣血将複,核尚在,以簪梃撥去,又服前藥,月餘而痊。

     一男子氣血已複,核尚不腐,用針頭散,及必效散,各三次,不旬日而愈。

     一男子患之,痰盛胸膈痞悶,脾胃脈弦,此脾土虛肝木乘之也,當以實脾土伐肝木為主。

    彼,飲食少思;以補中益氣湯,倍加白術,月餘中氣少健;又以益養榮湯,兩月腫消,而血氣亦複矣。

    夫右關脈弦,弦屬木,乃木盛而克脾土,為賊邪也,虛而用苦寒之劑,是虛虛也,況痰之為病,其因不一,主治之法不同。

    凡治痰,用利藥過多,則脾氣愈虛,虛則痰愈易生,如中氣不足,必用參術之類為主,佐以痰藥。

     一婦人因怒項腫,後月經不通,四肢浮腫,小便如淋,此血分證也。

    先以椒仁丸數服,經行經水不通,名曰水分,宜葶苈丸治之。

    《婦人良方》雲:婦人腫滿,若先因經水斷絕,後至四肢浮腫,小便不通,名曰血分。

    水化為血,血不通,則複化為水矣,宜服椒仁丸。

    若先因小便不利,後身浮腫,緻經水不通,名曰水分,宜服葶苈丸。

     一室女年十九,頸腫一塊,硬而色不變,肌肉日削,筋攣急痛,此七情所傷,氣血所損之證傷于憂愁則肢廢,魂傷于悲哀則筋攣,魄傷于喜樂則皮槁,志傷于盛怒則腰脊難以俯仰也。

     柯侍郎有女适人,夫早逝,女患十指攣拳,掌垂莫舉,膚體瘡瘍粟粟然,湯劑雜進,飲食頓減,幾于半載。

    适與診之,則非風也,此乃憂愁悲哀所緻爾。

    病屬内因,于是内因藥,仍以鹿角膠輩,多用麝香熬膏貼痿處,攣能舉,指能伸,病漸安。

     一婦四肢倦怠類痿證,以養血氣健脾胃藥而愈。

     一室女性急好怒,耳下常腫痛,發寒熱,肝脈弦急。

    投以小柴胡湯,加青皮、牛蒡子、荊芥餘謂:肝内主藏血,外主榮筋,若恚怒氣逆則傷肝。

    肝主筋,故筋蓄結而腫,須病者自能調攝,庶可免患,否則肝逆受傷,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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