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編·正宗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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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通論
一、《素》、《靈》
(一)夫精者,身之本也。
故藏于精者,春不病溫。
(《金匮真言論》) 張隐庵曰:神氣血脈皆生于精,故精乃生身之本。
能藏其精,則血氣内固,邪不外侵,故春不病溫。
吳鞠通曰:不藏精三字須活看,不專主房勞說,一切人事之能搖動其精者皆是。
即冬日天氣應寒,而陽不潛藏,如春日之發洩,甚至桃李反花之類亦是。
陸九芝曰:《金匮真言論》雲:夫精者,身之本也。
故藏于精者,春不病溫。
所謂精者,指一身津液由于水谷所化。
水谷之精氣,和調于五髒,灑陳于六腑,為後天生身之本,其下遂以精與汗互言之。
吾試以經解經,此即經言食氣入胃,散精于肝,淫精于脈,輸精于皮毛之數精字也;亦即經言飲入于胃,遊溢精氣,上輸于脾,脾氣散精,上歸于肺,水精四布,五經并行之數精字也。
又岐伯論溫病曰:人所以汗出者,汗生于谷,谷生于精,邪氣之得汗者,邪卻而精勝也。
又曰:汗者,精氣也。
則精即是汗。
(二)冬傷于寒,春必病溫。
(《生氣通天論》) 馬元台曰:冬傷于寒者,至春必為溫病。
蓋冬時嚴寒,中之即病者,謂之傷寒;其有傷于寒,而不即病者,至春陽氣發生,邪從内作,故為溫病之證。
夫曰溫者,寒非純寒而有熱,熱非純熱而有寒,正以前此而冬則為寒,後此而夏則為熱,則此春時乃為溫病也。
葉子雨曰:冬至一陽漸生,人身之陽氣内盛,被冬日嚴寒殺厲之氣所折,深浃于肌髓之間,至春日,内伏郁結之陽氣為外邪觸發,伏氣既得發洩,遇天氣之陽熱,兩熱相幹,發為溫病。
(三)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為病溫,後夏至日為病暑。
暑當與汗出,勿止。
(《熱論》) 葉子雨曰:古醫經以傷寒為外感之通稱,故雲凡病傷寒而成溫。
然天地陰陽之邪,随人身氣化感召。
冬至後一陽漸生,人身所伏之陽熱,為嚴寒折遏,感春陽之氣而發者為病溫;夏至一陰生,人身所伏之陰氣,感亢熱之氣而發者為病暑。
蓋春溫夏暑,随氣而化,亦随時而命名也。
暑當與汗出,勿止者,暑雖熱邪,熱盛則蒸濕,濕與熱搏,故暑病多汗;治暑之法,不可禁止其汗也。
柳寶诒曰:經言凡病傷寒,是傷寒不必專于冬時,即三時感寒,亦能郁化為溫也。
其稱夏至後為病暑,則暑即溫之變名,尤不可指為另是一邪。
而此獨分别言之者,因伏氣發于夏至以後,其治病略有不同。
蓋溫病忌汗,恐其傷陰;若時交長夏,則汗出必多,而邪氣亦随汗而出,又未可以汗多而遽止之也。
(四)氣虛身熱,得之傷暑。
(《刺志論》) 馬元台曰:氣本虛矣,而身反熱,蓋得之傷暑故也。
惟熱傷氣,故傷暑則身熱也。
(五)人一呼脈三動,一吸脈三動而躁,尺(廖平曰:尺為皮之誤)熱曰病溫。
(《平人氣象論》) 馬元台曰:一呼脈當再動,而今則三動;一吸脈當再動,而今則三動;則一呼一吸總為一息,為六動矣。
《脈訣》以為數脈。
《難經》亦以為離經脈。
是六至而躁,躁者,動之甚也。
今尺脈躁動,當尺有熱。
尺部者,下部也,主腎水不足,其病為溫。
(六)尺(廖平曰:尺為皮之誤)膚熱甚,脈盛躁者,病溫也。
其脈盛而滑者,病(《甲乙經》病作汗)且出也。
(《論疾診尺篇》) 馬元台曰:尺之皮膚熱甚,其脈盛躁,當為溫病也。
其脈雖盛,不至于躁,而帶滑者,則病當自出矣。
吳鞠通曰:尺膚熱甚,火爍精也;脈盛躁,精被火煎沸也;脈盛而滑,邪機向外也。
蓋溫病必傷金水二髒之津液,尺之脈屬腎,尺之穴屬肺,此處肌肉熱,故知為病溫也。
薛生白曰:尺膚熱者,其身必熱;脈甚躁者,陽邪有餘,故當為溫病。
若脈雖盛而兼滑者,是脈已不躁,而正氣将複,故不久當愈。
出,漸愈之謂。
(七)諸治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也。
(《刺熱論》) 章虛谷曰:以其久伏之邪,熱從内發,故治之必先飲寒水,從裡逐熱;然後刺之,從外而洩;再衣以寒,居處以寒,身寒熱除而後止。
柳寶诒曰:治熱以寒,一定之理。
今人于溫病初發,見用涼解,而即言其遏邪者,彼固未明此理也。
王孟英曰:今人不讀《内經》,雖溫熱暑疫諸病,一概治同傷寒,禁其涼飲,濃其衣被,閉其戶牖,因而緻殆者,我見實多。
然飲冷亦須有節,過度則有停飲、腫滿、嘔利等患,更有愈後手指、足縫出水,甚至腳趾脫落,即俗所謂脫腳傷寒也。
葉子雨曰:治熱病,飲以寒水,欲其熱自内達外也;必寒衣寒處者,皆避溫就涼之意耳。
然肆飲寒涼,流弊滋多。
孟英此注,頗具卓見,讀者鑒諸。
(八)病溫虛甚死。
(《玉版論要篇》) 柳寶诒曰:經言藏于精者,春不病溫,則凡病溫者,其陰氣先虛可知。
使或虛而未至于甚,則養陰透邪治之如法,猶可挽回。
若病溫者而至虛甚,則熱邪内讧,陰精先涸,一發燎原,不可治矣。
吳鞠通曰:病溫之人,精血虛甚,則無陰以勝溫熱,故死。
(九)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
(《熱病篇》) 馬元台曰:此言熱病汗後脈躁者死,反是則生也。
熱病已得汗,脈宜靜,今反躁盛者,此乃陰經之脈衰弱已極,故有陽脈而無陰脈也,其人主于死。
若得汗之後,而脈遂能靜,則有陰以配陽,必能以有生矣。
(十)熱病者,脈尚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得汗靜者生。
(《熱病篇》) 馬元台曰:此言熱病脈盛而不得汗者死,反是則生也。
熱病脈躁盛宜得汗,今反不得汗者,此乃陽經之脈衰弱已極,故表虛而不能發汗也,其人主于死;若脈躁盛而汗出脈靜者,必能以有生矣。
下編·正宗輯要 第一章·通論 二、《難經》 (一)傷寒有五:有中風、有傷寒、有濕溫、有熱病、有溫病,其所苦各不同。
(《五十八難》) 丁錦曰:傷寒有五者,指五病俱統于傷寒一門,而分其所苦之不同也。
風為陽邪,寒為陰邪,故先列中風,次列傷寒。
寒者,皆冬月之正病也。
濕溫發于濕土之令居多,熱病發于盛夏,溫病即仲景《傷寒經》中春溫病也。
乃見前之五邪從本原來,非比之傷寒熱病,故各立其法也。
注家以疫症指此溫病,非也。
(二)溫病之脈,行在諸經,不知何經之動也。
(《五十八難》) 柳寶诒曰:溫病邪伏少陰,随氣而動,流行于諸經,或乘經氣之虛而發,或挾新感之邪氣而發。
其發也或由三陽而出,或由肺胃;最重者,熱不外出,而内陷于手足厥陰;或腎氣虛不能托邪,而燔結于少陰。
是溫邪之動,路徑多歧,随處可發,初不能指定發于何經,即不能刻定見何脈象也。
(三)熱病之脈,陰陽俱浮,浮之而滑,沉之散澀。
(《五十八難》) 丁德用曰:陰陽俱浮者,謂尺寸俱浮也;浮之而滑者,輕手按之而滑,是心傷熱脈也;沉之散澀者,沉手按之而散澀,是津液虛少也。
(四)濕溫之脈,陽濡而弱,陰小而急。
(《五十八難》) 丁德用曰:肌肉之上,陽脈所行,濡弱者,是濕氣所勝火也;肌肉之下,陰脈所行,小急者,是土濕之不勝木,故見小急。
所以言陽濡而弱,陰小而急也。
下編·正宗輯要 第一章·通論 三、《傷寒論》 (一)《陰陽大論》雲:春氣溫和,夏氣暑熱,秋氣清涼,冬氣冰冽,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
(《傷寒例》) 成無己曰:春夏為陽,春溫夏熱者,陽之動始于溫,盛于暑故也;秋冬為陰,秋涼而冬寒者,以陰之動始于涼,盛于寒故也。
(二)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則不傷于寒。
觸冒之者,乃名傷寒耳。
(《傷寒例》) 成無己曰:冬三月純陰用事,陽乃伏藏,水冰地坼,寒氣嚴凝,當是之時,善攝生者,出處固密,去寒就溫,則不傷于寒。
其涉寒冷,觸冒霜雪為病者,謂之傷寒也。
(三)其傷于四時之氣,皆能為病。
(《傷寒例》) 成無己曰:春風、夏暑、秋濕、冬寒,謂之四時之氣。
陸九芝曰:仲景原文,首着“四時之氣”四字,則《傷寒論》之不獨言冬月傷寒,而并春夏秋三時之溫熱濕燥論之,豈不顯然,乃必曰仲景獨知有寒者何哉?仲景本知有溫熱。
既謂仲景但論寒,反謂叔和将溫熱攙入論中,以為仲景之論亂于叔和,真不知其是何肺腑。
他人不足責,黃坤載自稱古今無雙,則更可笑矣。
(四)以傷寒為毒者,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
(《傷寒例》) 成無己曰:熱為陽,陽主生;寒為陰,陰主殺。
陰寒為病,最為肅殺毒厲之氣。
王樸莊曰:寒本正氣,而有殺厲之毒,不特使人病于冬,且能使人病于春夏,故治之不可不急也。
劉仲邁曰:毒之為言害也。
《博雅》一曰惡也。
《周禮·天官》: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供醫事。
論雲以傷寒為毒者,喻為害之意雲爾。
又《易·師卦》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與《老子》“亭之、毒之”之毒,在《易》義當訓治,在《老子》則為“優育”之意。
後賢有以本論毒字為語病者,真所見未廣耳。
(五)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
(《傷寒例》) 王樸莊曰:此桂枝、麻黃二湯證也。
(六)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
暑病者,熱極重于溫也。
(《傷寒例》) 王樸莊曰:龐安常雲:嚴寒時,奔走荷重勞力之人,皆辛苦之徒也,當陽氣閉藏,反擾動之,令郁發腠理,津液強漬,為寒所搏,腠理反密,寒毒與營衛相渾,則病成矣。
其不實時成病者,寒毒藏肌膚間,至春夏陽氣發生,與毒相搏,因春溫氣而變者名溫病,因夏暑而變者名熱病,因暑濕而變者名濕溫。
以病本由冬時中寒,故通謂之傷寒焉。
陸九芝曰:龐說如此,足以為《難經》傷寒共有五種之證。
(七)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溫熱病者,皆由冬時觸寒所緻,非時行之氣也。
(《傷寒例》) 陸九芝曰:此言溫病熱病皆非疫病,而皆由觸寒所緻,故皆名傷寒。
讀此兩語,則仲景明明告人以溫熱之病,即在《傷寒論》中矣。
後人既不知此本仲景語,而又疑叔和自為此語,轉若仲景所未道,因而削之。
又因而駁之。
若彼一見《外台秘要》,(按《外台秘要》諸論傷寒篇,以《陰陽大論》、王叔和、華佗、陳廪丘、範汪論、短劇論、千金論、經心錄論為八家。
《陰陽大論》語,即《傷寒例》中文。
又《病源》、《千金》,所引《傷寒例》文,俱稱經言,則《傷寒例》在隋唐時,本作仲景原文)亦當啞然自笑矣。
王秉衡曰:傷寒,外感之總名也;《傷寒論》,統論外感之書也。
王永嘉曰:《難經》雲傷寒有五,則五種外感,昔人皆謂之傷寒矣。
《傷寒論》有治風、治溫、治、治濕諸法。
則非專論一傷寒矣。
王孟英曰:吳鞠通謂宋元以來,不明仲景一書專為傷寒而設。
吳氏直未讀《傷寒論》也。
注《傷寒》者無慮數十家,皆以為專論傷寒之書,故恒覺支離附會。
考論中風、寒、溫、、濕五氣為病,古人皆曰傷寒,故《難經》雲傷寒有五,而仲聖以《傷寒》名其書也。
此等大綱不清,豈可率爾着書?楊照藜曰:注《傷寒》者無慮數十家,皆以為專論傷寒之書,故恒支離附會不适于用。
惟《重慶堂随筆》指出為統論外感之書,覺《傷寒論》之全體俱現,此與堯封之見相同者。
(八)凡時行者,春時應暖而反大寒;夏時應熱而反大涼;秋時應涼而反大熱;冬時應寒而反大溫。
此非其時而有其氣。
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則時行之氣也。
(《傷寒例》) 張路玉曰:傷寒是感天時肅殺之氣,以寒犯寒,必先寒水。
時行是感濕土郁蒸之氣,以濕犯濕,必先濕土。
陽明為營衛之原,始病則營衛俱病,經絡無分,三焦相溷,内外不通,所以其病即發而暴,非比傷寒以次傳經而入也。
蓋地為污穢濁惡之總歸,平時無所不受,适當天時不正之極,則平時所受濁惡之氣,亦必乘時迅發。
或冬時過暖,肅殺之令不行,至春反大寒冷;或盛夏濕熱污穢之氣交蒸,忽然熱極生風,而人汗孔閉拒,毒邪不得發洩而為病。
病則老幼無分,此實時行之氣也。
王樸莊曰:四時失其正氣,必實時發病,而長幼多相似,故曰時行。
陸九芝曰:此言疫病,不獨溫病、熱病。
至首言應溫而反大寒,則有寒疫在内,仲景亦何嘗不知疫乎?(九)其冬有非節之暖者,名曰冬溫。
冬溫之毒,與傷寒大異。
(《傷寒例》) 張路玉曰:冬溫者,時當大寒,而反大溫,東風時至,則肌腠疏豁,忽然大寒,而衣袂單薄,寒郁其邪,其病即發者為冬溫。
以其所感非時溫氣,故言與傷寒大異。
若不即發,藏于皮膚,則入傷血脈,至春發為溫病;藏于經絡,則入傷骨髓,至夏發為熱病矣。
(十)從立春節後,其中無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壯熱為病者,此屬春時陽氣,發于冬時伏寒,變為溫病。
(《傷寒例》) 成無己曰:此為溫病也。
《内經》雲:冬傷于寒,春必病溫。
(十一)是以春傷于風,夏必飧洩;夏傷于暑,秋必瘧;秋傷于濕,冬必咳嗽;冬傷于寒,春必病溫。
此必然之道,可不審明之?(《傷寒例》) 王樸莊曰:此引《素問》以明四時正氣皆能留連緻病,而語意專為春溫發也。
風即春令生升之氣。
飧洩,溏糞也。
,二日一發瘧,岐伯謂由人汗空疏,腠理開,因得秋氣,邪内薄于五髒,橫連膜原,故蓄作有時,而間日一發。
濕即初秋涼氣,時有微雨,日凡數陣,諺雲遠秋十日,作秋天者是也。
蓋風、暑、濕、寒,原為正氣,故當時有不即病者。
其夏之飧洩,升極必降也;秋之瘧,散極必蓄也;冬之咳嗽,降極必升也;春之溫病,蓄極必散也。
故曰必然之道也。
(十二)若脈陰陽俱盛,重感于寒者,變成溫瘧。
(《傷寒例》) 成無己曰:脈陰陽俱盛者,傷寒之脈也。
《難經》雲:傷寒之脈,陰陽俱盛而緊澀。
經雲:脈盛身寒,得之傷寒。
則為前病。
熱未已,再感于寒,寒熱相搏,變為溫瘧。
王三陽曰:陰陽俱盛者,傷寒脈也。
十三日以上,寒已傳裡,變為熱病矣,脈當沉數,今複見傷寒脈,豈非重感于外寒乎?寒熱相搏,故曰變為溫瘧。
(十三)陽脈浮滑,陰脈濡弱者,更遇于風,變為風溫。
(《傷寒例》) 成無己曰:此前熱未歇,又感于風者也。
《難經》雲:中風之脈,陽浮而滑,陰濡而弱。
風來乘熱,故變風溫。
(十四)陽脈洪數,陰脈實大者,更遇溫熱,變為溫毒,溫毒為病最重也。
(《傷寒例》) 成無己曰:此前熱未已,又感溫熱者也。
陽主表,陰主裡,洪數實大皆熱也。
兩熱相合變為溫毒。
以其表裡俱熱,故為病最重。
王樸莊曰:此溫毒與《金匮》陽毒陰毒同。
洪數者,氣之熱;實大者,血之熱。
溫熱之氣挾毒戾而入陽明變為溫毒,凡一切斑疹皆其類也。
毒之陷伏者即不治,故雲為病最重也。
(十五)陽脈濡弱,陰脈弦緊者,更遇溫氣,變為溫疫。
(《傷寒例》) 王樸莊曰:溫疫,即濕溫。
(按濕溫,即濕溫時疫,非《難經》所謂傷寒有五之濕溫也)時行之氣,不外寒、熱、燥、濕四者。
寒變溫瘧,熱變溫毒,燥變風溫,濕變溫疫,故《總病論》叙四種溫病,直以溫疫為濕溫。
濡弱者,天氣之濕客于上,故陽脈見之;弦緊者,地氣之濕客于下,故陰脈見之。
溫氣者,春夏間先時太過之熱,蒸動地濕之氣,傷寒病後受之,蘊而成身熱多汗不解之證。
此氣易于傳染,能使長幼受多相似,故名為疫。
言溫疫者,以别于寒疫也。
寒疫必兼寒濕,溫疫必兼濕熱,此其大略也。
(十六)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 成無己曰:發熱而渴,不惡寒者,陽明也。
此太陽受邪,知為溫病,非傷寒也。
積溫成熱,所以發熱而渴,不惡寒也。
龐安常曰:溫與熱有輕重之分,故仲景雲:若遇溫氣,則為溫病;更遇溫熱,則為溫毒。
熱比溫為尤重也。
若但冬傷于寒,至春而發,不感異氣,名曰溫病,此病之稍輕者也;溫病未已,更遇溫氣,變為溫病,亦可名曰溫病,此病之稍重者也。
傷寒例以再遇溫氣名曰溫疫。
又有不因冬月傷寒,至春為溫病者,此特感春溫之氣,可名曰春溫。
如冬之傷寒,秋之傷濕,夏之傷暑相同也。
以此觀之,是春之病溫有三種:有冬傷于寒,至春發為溫病者;有溫病未已,更遇溫氣而為溫病,與重感溫氣相雜而為溫病者;有不因冬傷于寒,不因更遇溫氣,隻于春時感春溫之氣而病者。
若此三者,皆可名為溫病,不必各立名色,隻要知其病源之所以不同也。
張雲岐曰:傷寒汗下不愈而過經,其證尚在而不除者,亦溫病也。
經雲:溫病之脈,行在諸經,不知何經之動,随其經之所在而取之。
如太陽病汗下後過經不愈,診得尺寸俱浮者,太陽溫病也;如身熱目疼,汗下後過經不愈,診得尺寸俱長者,陽明溫病也;如胸脅痛,汗下後過經不愈,診得尺寸俱弦者,少陽溫病也;如腹滿嗌幹,過經不愈,診得尺寸俱沉細者,太陰溫病也;如口燥舌幹而渴,過經不愈,診得尺寸俱沉者,少陰溫病也;如煩滿囊縮,過經不愈,診得尺寸俱微緩者,厥陰溫病也。
随其經取之,随其症治之。
如發斑,乃溫毒也。
柯韻伯曰:溫病内外皆熱,所以别于中風、傷寒之惡寒發熱也。
此條不是發明《内經》“冬傷于寒,春必病溫”之義,乃概言太陽溫病之症如此,若以春溫釋之,失仲景之旨矣。
夫太陽一經,四時俱能受病,不必于冬;人之溫病,不必因于傷寒;且四時俱能病溫,不必于春。
推而廣之,則六經俱有溫病,非獨太陽一經也。
(十七)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風溫。
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
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痫,時螈;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 黃寶臣曰:發熱惡寒者,太陽證也;發熱而渴,不惡寒者,陽明證也。
今太陽病始得之,不俟寒邪變熱,即現陽明之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知非太陽傷寒,乃太陽溫病也。
《内經》雲冬不藏精之人,春必病溫;又雲冬傷于寒,春必病溫。
原内陰已虧,外陽被郁,伏邪醞釀,早從熱化,至春一遇外邪,熱從内應,故證現發熱而渴不惡寒也。
宜用寒涼之品于太陽表藥中,微似汗以和之。
若用辛溫之劑,以大發其汗,内蘊之熱,得辛溫而益盛。
故發汗已,不但身不涼靜,而反灼熱,則輕病變重,而成風溫矣。
蓋風溫之為病,脈陰尺陽寸俱浮,自汗出,猶為太陽中風之本象;至于身重、多眠睡,則标本合熱,而顯出少陰之危象也。
腎熱上壅于肺,而鼻息必鼾;腎熱上淩于心,而語言難出。
熱甚則髒腑之津液必傷。
若被誤下,則水泉竭,而小便不利,甚至少陰之氣将絕,不能榮太陽之脈而直視,不能約膀胱之氣而失溲。
若被火灸燒針,是以火益火,微則熱郁蒸土而發黃色;劇則熱亢攻心而如驚痫,熱甚生風而時螈,黃色漸深,中帶黑色,若火熏之狀。
夫被下已為一逆矣,被火是再逆也。
一逆尚可延引時日,再逆則促其命期矣,醫者可不慎哉?王孟英曰:彼冬溫、春溫之先犯手太陰者,皆曰風溫,乃吸受之風溫也;此伏邪内發,誤汗緻逆者,亦曰風溫,乃内動之虛風也。
然風溫在肺,隻宜清解,若誤以辛熱之藥汗之,亦有自汗多眠,鼻鼾難語之變。
餘治梁宜人一案可質也。
案見《王氏醫案續篇》。
陸九芝曰:按當時之所謂誤下者,乃巴豆小丸子,故陰愈傷,以巴豆亦溫熱藥也。
(十八)太陽中熱者,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也。
(《金匮》以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辨太陽病脈證并治》) 周禹載曰:冬月寒能傷人,則名中寒;夏月熱亦能傷人,則名中熱。
此是外表之熱,故曰中,與伏寒發為熱病之熱不同。
而同用白虎者,則以所傷在氣,則所主在金,所病在熱,金病則母子俱病,故與伏氣之在少陰,發出而由陽明者無異,要皆并主一湯。
不因冬月之伏與夏月之中為二義也。
亦不因伏氣之渴與今病之渴為稍異也。
方主人參白虎者,石膏功專清肺,退金中之火,是用為君;知母亦能就肺中瀉火滋水之源。
人參生津液,益所傷之氣而為臣;甘草、粳米補土以滋金,為佐也。
沈堯封曰:此是熱病證據。
《素問》在天為熱,在地為火。
熱者,火之氣也。
故熱為五氣之一,而熱病即傷寒有五之一。
《傷寒論》以《難經》熱字恐與下文溫字相混,故特指出曰是也。
感烈日之氣而病,即《素問》寒、暑、燥、濕、風之暑病。
或曰是陽邪,暑是陰邪,土潤溽暑,熱兼濕言也,似與有異。
曰寒往則暑來,與寒對待,非專言熱而何?古人稱暑、、熱,一也。
若濕熱并至之病,《難經》名曰濕溫,不名暑。
迨至隋唐後,皆指濕熱為暑,于是真暑之名失,而之名更不知為何病矣。
王孟英曰:仲聖以夏月外感熱病名曰者,别于伏氣之熱病而言也。
《說文》雲:,傷暑也。
《漢書·武帝紀》雲:夏大旱,民多死。
故暑也,熱也,也,皆夏令一氣之名也。
《北齊書·後主紀》:六月遊南苑,從官死者六十人。
《千金須知》雲:熱死曰。
是唐時尚知暑、之為熱也。
《内經》雲: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其性為暑。
又雲:歲火太過,炎暑流行。
蓋暑為日氣,其字從日,曰炎暑,曰酷暑,皆指烈日之氣而言也。
夏至後有小暑、大暑,冬至後有小寒、大寒,是暑即熱也,寒即冷也。
故寒字從“”,“”為水氣。
是暑為陽,寒為陰,陰陽對待,乃天地間顯明易知之事,并無深微難測之理。
而從來歧說偏多,誤人不淺。
更有調停其說者,強以動靜分之。
夫動靜惟人,豈能使天上之暑氣随人而判别乎?況《内經》有陰居避暑之文,武王有樾蔭人之事。
又有妄合濕、熱二氣為暑者,則亢旱之年,河井皆涸,禾苗枯槁,濕氣全無,可以謂之非暑耶?況濕無定位,分旺四季,風濕、寒濕,無不可兼,惟季夏之土為獨盛,故熱濕多于寒濕。
然暑字從日,日為天氣,濕字從土,土為地氣,霄壤不同。
雖可合而為病,究不可謂暑中原有濕也。
(十九)太陽中者,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緻也。
(《金匮》以一物瓜蒂湯主之。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
黃寶臣曰:上條言中暑而不兼濕之證,此條言暑合濕邪而為患也。
太陽中者,暑傷于形,則身熱疼重;暑傷于氣,則脈微弱。
以此證與脈揆之,知以夏月貪涼,過飲冷水,傷于水濕,水行皮中,為表邪所束,不得汗洩之所緻也。
沈漢卿曰:此論夏月先中,後傷冷水也。
熱由太陽入陽明,故身熱。
複傷冷水,水行皮中,則營衛俱滞。
營氣被阻,則身疼;衛氣被阻,則身重。
太陽中,脈當數大,不當微弱,而脈微弱何也?此以冷水在皮中,随營衛氣行,營衛氣被阻,不能達于脈,緻令脈微弱,故曰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緻也。
瓜蒂苦寒,能吐能下,去身面四肢水氣,水氣去,則熱解,故主之。
陳修園曰:此言暑合濕邪為患,有形之濕壅其肺氣也。
《金匮》治以一物瓜蒂湯,後人推展其義,用五苓散(茯苓、豬苓、白術、澤瀉、桂)、大順散(甘草、幹姜、杏仁、肉桂)、小半夏加茯苓湯(半夏、茯苓、生姜)、十味香薷飲(香薷、人參、陳皮、白術、茯苓、扁豆、黃、木瓜、濃樸、甘草)、白虎加蒼術湯(石膏、知母、甘草、粳米、蒼術),皆兼治濕也。
至夏月陽虛陰伏,凡畏熱貪涼,皆可以傷冷水例之,病在陰經,即為陰證,豈可一以清涼治暑哉?(二十)太陽中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灑灑然毛聳,手足逆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闆齒燥。
若發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熱甚;數下之則淋甚。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 沈堯封曰:此言精氣素虧而中者。
陳修園曰:此言中暑之證,從經脈表裡俱病處繪出虛證模樣。
意者寒則傷形,責其實;熱則傷氣,責其虛。
發熱惡寒至手足厥冷,皆陰寒之脈證。
小有勞三句,是虛而有熱之見證。
汗下火皆為所戒,而治法從可知矣。
徐忠可曰:此即潔古所謂靜而得之為中暑,為陰證也。
蓋即暑也。
太陽中者,太陽脈為一身之外衛,凡六氣之感,無不由之,故暑亦必由太陽入。
惟太陽,故發熱惡寒。
夏月氣溢經絡,于時濕土司令,傷暑者必兼濕,故身重而疼痛。
暑熱必傷氣,故弦細芤遲虛脈也。
然暑非中熱之謂,暑熱内受,陰寒外束,即東垣所謂廣廈納涼之類,故無汗不渴,而身反重痛也。
成無己曰:病有在表,有在裡者,有表裡俱病者,此則表裡俱病者也。
發熱惡寒、身重疼痛者,表中也;脈弦細芤遲者,中暑脈虛也;小便已,灑灑然毛聳,手足逆冷者,太陽經氣不足也;小有勞,身即熱者,謂勞動其陽,而即發也;口開前闆齒燥者,裡有熱也。
《内經》雲:因于暑,汗,煩則喘喝。
口開謂喘喝也,以喘喝不止,故前闆齒幹燥。
若發汗以去表邪,則外虛陽氣,故惡寒甚;若以溫針助陽,則火熱内攻,故發熱甚;若下之以除裡熱,則内虛而膀胱燥,故淋甚。
趙以德曰:予嘗思之,此症屬陰陽俱虛。
脈弦細者,陽虛也;芤遲者,陰虛也。
所以溫針複損其陰,汗之複傷其陽,此症惟宜甘藥補正,以解其熱爾,即《靈樞》所謂陰陽俱不足,補陽則陰竭,補陰則陽脫。
可将以甘藥,不可飲以剛劑。
王宇泰曰:中、中暑、中熱,名雖不同,實一病也。
若冬傷于寒,至夏而變為熱病者,此則過時而發,自内達表之病,俗謂晚發是也,又非暴中暑熱新病之可比。
或曰新中暑病脈虛,晚發熱病脈盛。
(二十一)師曰:伏氣之病,以意候之。
今月之内,欲有(一作知)伏氣。
假令舊有伏氣,當須脈之。
若脈微弱者,當喉中痛似傷,非喉痹也。
病患雲:實咽中痛。
雖爾,今複欲下利。
(《平脈法》) 張錫駒曰:此條言伏氣之病,由内而出,非若時行卒病,由外而至也。
張隐庵曰:此一節言伏氣發病,始則從陰出陽,既則從陽入陰也。
伏氣之病者,春之風氣,夏之暑氣,秋之濕氣,冬之寒氣,感之則潛匿于膜原肌腠之中,不形于脈,故當以意候之。
今月之内欲有伏氣者,是以意候也,如三春風盛,九夏暑盛。
醫者當知今月之内,時今太過,欲有伏氣,感之則潛匿于形身,而為伏氣之病矣。
假令舊有伏氣,今時乃發,當須脈之。
若脈微弱者,中土内虛,風木之邪相克也,故當喉中痛似傷。
喉者,天氣也;痛似傷者,火氣也。
此伏邪從陰出陽也。
非喉痹者,言非陰寒内閉之喉痹也。
病患雲:實咽中痛者,喉主天氣為陽,咽主地氣為陰,先病喉痛,後病喉痛,是先病陽後病陰也。
雖爾今複欲下利者,言雖咽痛,當複下利,所以申明咽主地氣之意。
伏氣始病,則從陰出陽;既病,則從陽入陰者如此。
葉子雨曰:此節言伏氣之病,伏藏于内,不即見于病,亦不見于脈,故當候其何氣之伏藏。
伏于今月之内,當發于今月之中,故曰:今月之内,欲有伏氣,是謂以意候之也。
假令舊有伏者,今時乃發,既見于病,亦必見于脈,故當須脈之。
若脈微弱者,此春傷于風,風木之邪,賊于中土,故脈微弱也。
風邪上受,當喉痛似傷,此伏氣之病,非時行之喉痹也。
不特喉痛而且咽痛,以風氣通于肝,地氣通于咽,脾主地,木克土也。
邪氣留連,上行極乃下而為洞洩,故曰:雖爾今複欲下利。
此上下之交通,一氣之相感也。
仲景論一春之風氣,而三時之暑、濕、寒氣,亦可類推矣。
注家多以脈微細喉痛下利,乃少陰應有之脈證,不知少陰之脈是微細,此雲微弱,但弱與細有間,而微則加于弱細之上,非專論微脈也。
弱乃真陽不足,胃氣大虛之候,固非少陰之細脈,亦斷無實熱之理,因其土虛,故木邪侮所不勝也。
侈談伏氣者,何伏氣不明若是耶! 下編·正宗輯要 第一章·通論 四、《傷寒補亡論》 仲景以為冬傷于寒,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
蓋初感即發,無蘊積之毒瓦斯,雖為傷寒,而其病亦輕。
仲景又曰:不即病,寒毒藏于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熱病。
是則既傷于寒,又感于溫,兩邪相搏合為一病,如人遇盜,又有同惡濟之者,何可支也?故傷寒冬不即發,遇春而發者,比于冬之傷寒為重也。
又有夏至而發者,蓋寒毒淺近在膚腠,正氣易勝,故難久留,是以即發。
其毒稍深,則入于肌肉,正氣不能勝,必假春溫之氣,開疏腠理,而後可發,是以出為溫病。
又其毒之盛者,經時既久,深入骨髓,非假大暑消爍,則其毒不可動,此冬傷于寒,至夏為熱病者,所以又重于溫也。
故古人謂冬傷于寒,輕者夏至以前發為溫病,甚者夏至以後發為暑病也。
此三者其為傷寒本一也。
惟有即發不即發之異,随脈變動,遂大不同。
又有冬不傷寒,至春感不正之氣而病,其病無寒毒之氣為根,雖名溫病,又比冬傷于寒,至春再感溫氣為病輕。
然春溫、冬寒之病,乃由自感自緻之病也。
若夫一鄉、一邦、一家皆同患者,是則溫之為疫者然也,非冬傷于寒,自感自緻之病也。
蓋以春時應暖而反寒,夏熱反涼,秋涼反熱,冬寒反暖,氣候不正,盛強者感之必輕,衰弱者得之必重,故名溫疫,亦曰天行時行也。
設在冬寒之日,而一方、一鄉、一家皆同此病者,亦時行之寒疫也。
大抵冬傷于寒,經時而後發者,有寒毒為根,再感四時不正之氣而病,則其病安得不重。
如冬病傷寒,春病溫氣,與夫時行溫疫之類,才感即發,中人淺薄,不得與寒毒蘊蓄有時而發者,同論也。
(《傷寒溫疫論》) 下編·正宗輯要 第一章·通論 五、《傷寒直格》 《經》言:寒傷形,寒傷皮毛,寒傷血。
然寒主閉藏,而腠理密,陽氣怫郁,不能通暢,怫然内作,故身熱燥而無汗。
故《經》曰:人之傷于寒也,則為熱病。
又曰:夫熱病,皆傷寒之類也。
《内經》既直言熱病者,言一身為病之熱氣也。
以至仲景直言傷寒者,言外傷之寒邪也。
以分風寒暑濕之所傷,主療不同,故隻言傷寒,而不通言熱病也。
其寒邪為害至大,故一切内外所傷,俱為受寒之熱病者,通謂之傷寒也。
一名大病者,皆以為害之大也。
又春曰溫病,夏曰熱病,秋曰濕病,冬曰傷寒。
傷寒者,是随四時天氣,春溫,夏熱,秋濕,冬寒為名,以明四時病之微甚,及主療消息稍有不等,大而言之則一也。
非為外傷及内病有此異耳。
或雲冬伏寒邪于肌膚骨肉之間,至于春變為溫病,夏變為熱病,秋變為濕病,冬變病為正傷寒病者;及名冒其寒,而内生怫熱,熱微而不即病者;以至将來陽熱變動,或又感之而成熱病;非謂伏其寒氣,而反變寒為熱也。
《經》曰:“冬傷于寒,春必病溫”,亦其義也。
亦有一時冒寒而便為熱病者,或感四時不正乖戾之氣;或随氣運興衰變動;或内外諸邪所傷;或因他病變成;或因他人傳染。
皆能成之,但以分門随證治之耳。
《經》言此六經傳受,乃外傷于寒,而為熱病之大略,主療之要法也。
(《傷寒六經傳受》) 下編·正宗輯要 第一章·通論 六、《此事難知集》 (一)冬傷于寒,春必溫病。
蓋因房室勞傷,與辛苦之人腠理開洩,少陰不藏,腎水涸竭而得之。
無水則春木無以發生,故為溫病;至長夏之時,時強木長,因絕水之源,無以滋化,故為大熱病也。
傷寒之源如此。
《四氣調神論》曰: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
廣成子雲:無勞汝形,無搖汝精。
《金匮真言》曰:夫精者,身之本也。
故藏于精者,春不病溫。
注雲:冬不按跷,精氣伏藏,陽不妄升,故春不病溫。
又《經》雲:不妄作勞。
又雲:不知持滿。
又雲:水冰地坼,無擾乎陽。
又雲:無洩皮膚,使氣亟奪。
啟玄子雲:腎水王于冬。
故行夏令,則腎氣傷,春木王而水廢,故病于春也。
逆冬則傷腎,故少氣以奉春生之令也。
是以春為溫病,夏為熱病,長夏為大熱病,其變随乎時而已,邪之所感,淺者其病輕而易治,深者其病重而難治,尤深者其病死而不治。
(《傷寒之源》) (二)冬傷于寒者,冬行秋令也。
當寒而溫,火勝而水虧矣。
水既已虧,則所勝妄行,土有餘也。
所生受病,水不足也;所不勝者侮之,火太過也。
火土合德,濕熱相助,故為溫病。
使民腠理開洩,少陰不藏,惟房室勞傷辛苦之人得之。
若此者,皆為溫病。
所以不病于冬,而病于春者,以其寒水居卯之分,方得其權,大寒之令複行于春,腠理開洩,少陰不藏,房室勞傷辛苦之人,陽氣洩于外,腎水虧于内,當春之月,時強不長,無以滋生化之源,故為溫病耳。
故君子周密于冬,少陰得藏于内,腠理以閉拒之,雖有大風苛毒,莫之能害矣。
何溫病之有哉?人肖天地而生也,冬時陽氣俱伏于九泉之下,人之陽氣俱藏于一腎之中,人能不擾乎腎,則六陽安靜于内,内既得以安,外無自而入矣。
此傷寒之源,非天之傷人,乃人自傷也。
傷于寒者皆為病熱,為傷寒氣乃熱病之總稱,故曰傷寒,知寒受熱邪明矣。
六陰用事于冬,陽氣在内,周密閉藏可矣。
反勞動之而洩于外,時熱已傷于水矣。
至春之時,木當發生,陽已外洩,孰為鼓舞?腎水内竭,孰為滋養?此兩者同為生化之源,源既已絕,水何賴以生乎?身之所存者,獨有熱也,時強木長,故為溫病矣。
(《冬傷于寒,春必溫病》) 下編·正宗輯要 第一章·通論 七、《醫經溯洄集》 有病因,有病名,有病形;辨其因,正其名,察其形。
三者俱當,始可以言治矣。
一或未明,而曰不誤于人,吾未之信也。
且如傷寒,此以病因而為病名者也。
溫病、熱病,此以天時與病形而為病名者也。
由三者皆起于感寒,或者通以傷寒稱之。
夫通稱傷寒者,原其因之同耳,至于用藥則不可一例而施也。
何也?夫傷寒蓋感于霜降後春分前,然不即發,郁熱而發于春夏者也。
傷寒即發于天令寒冷之時,而寒邪在表閉其腠理,故非辛甘溫之劑,不足以散之,此仲景桂枝、麻黃等湯,之所以必用也。
溫病、熱病後發于天令暄熱之時,怫熱自内而達于外,郁其腠理,無寒在表,故非辛涼或苦寒或酸苦之劑,不足以解之,此仲景桂枝、麻黃等湯獨治外者,之所以不可用。
而後人所處水解散(麻黃、大黃、黃芩、桂心、甘草、白芍)、大黃湯(大黃、芒硝、芥子、丹皮、桃仁)、千金湯(麻黃、桑白皮、蘇子、杏仁、白果、黃芩、半夏、甘草、款冬花)、防風通聖散(防風、川芎、當歸、芍藥、大黃、薄荷、麻黃、連翹、芒硝、石膏、黃芩、桔梗、滑石、甘草、芥穗、白術、栀子)之類,兼治内外者,之所以可用也。
夫即病之傷寒,有惡風,惡寒之證者,風寒在表,而表氣受傷故也。
後發之溫病、熱病,有惡風,惡寒之證者,重有風寒新中,而表氣亦受傷故也。
若無新中之風寒,則無惡風,惡寒之證,故仲景曰: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
溫病如此,則知熱病亦如此,是則不渴而惡寒者,非溫熱病矣。
然或有不因新中風寒,亦見惡風惡寒之證者。
蓋病患表氣本虛,熱達于表,又重傷表氣,故不禁風寒,非傷風,惡風,傷寒,惡寒也,但衛虛則惡風,營虛則惡寒耳。
且溫病、熱病,亦有先見表證,而後傳裡者。
蓋怫熱自内達外,熱郁腠理,不得外洩,遂複還裡,而成可攻之證,非如傷寒,從表而始也。
或者不悟此理,乃于春夏溫病熱病而求浮緊之脈,不亦疏乎!殊不知緊為寒脈,有寒邪則見之,無寒邪則不見也。
其溫病、熱病或見脈緊者,乃重感不正之暴寒與内傷過度之冷食也,豈其本然哉。
又或者不識脈形,但見弦便呼為緊,斷為寒而妄治。
蓋脈之盛而有力者,每每兼弦,豈可錯認為緊而斷為寒。
夫溫病、熱病之脈,多在肌肉之分而不甚浮,且右手反盛于左手者,誠由怫熱在内故也。
其或左手盛,或浮者,必有重感之風寒,否則非溫病、熱病,自是暴感風寒之病耳。
凡溫病、熱病若無重感,表證雖間見,而裡病為多,故少有不渴者。
斯時也,法當治裡熱為主,而解表兼之,亦有治裡而表自解者。
餘每見世人治溫熱病,雖誤攻其裡亦無大害,誤發其表變不可言,此足以明其熱之自内達外矣。
其間有誤攻裡而緻大害者,乃春夏暴寒所中之疫證,邪純在表,未入于裡故也,不可與溫病、熱病同論。
夫惟世以溫病、熱病混稱傷寒,故每執寒字,以求浮緊之脈,以用溫熱之藥。
若此者,因名亂實,而戕人之生,名其可不正乎。
又方書多言四時傷寒,故以春夏之溫病、熱病與秋冬之傷寒,一類視之,而無所别。
夫秋冬之傷寒,真傷寒也;春夏之傷寒,寒疫也。
與溫病、熱病自是兩途,豈可同治。
籲!此弊之來,非一日矣,曆考方書并無救弊之論,每每雷同,良可痛哉!雖然傷寒與溫病、熱病,其攻裡之法,若果是以寒除熱,固不必求異,其發表之法,斷不可不異也。
況傷寒之直傷陰經,與太陽雖傷,不及郁熱,即傳陰經為寒證,而當溫者,又與溫病、熱病大不同,其可妄治乎!或者知一不知二,故謂仲景發表藥今不可用,而攻裡之藥乃可用。
嗚呼!其可用不可用之理,果何在哉?若能辨其因,正其名,察其形,治法其有不當者乎!彼時行不正之氣所作,乃重感異氣而變者,則又當觀其何時、何氣,參酌傷寒、溫熱病之法,損益而治之,尤不可例以仲景即病傷寒藥通治也。
(《傷寒溫病熱病說》)
故藏于精者,春不病溫。
(《金匮真言論》) 張隐庵曰:神氣血脈皆生于精,故精乃生身之本。
能藏其精,則血氣内固,邪不外侵,故春不病溫。
吳鞠通曰:不藏精三字須活看,不專主房勞說,一切人事之能搖動其精者皆是。
即冬日天氣應寒,而陽不潛藏,如春日之發洩,甚至桃李反花之類亦是。
陸九芝曰:《金匮真言論》雲:夫精者,身之本也。
故藏于精者,春不病溫。
所謂精者,指一身津液由于水谷所化。
水谷之精氣,和調于五髒,灑陳于六腑,為後天生身之本,其下遂以精與汗互言之。
吾試以經解經,此即經言食氣入胃,散精于肝,淫精于脈,輸精于皮毛之數精字也;亦即經言飲入于胃,遊溢精氣,上輸于脾,脾氣散精,上歸于肺,水精四布,五經并行之數精字也。
又岐伯論溫病曰:人所以汗出者,汗生于谷,谷生于精,邪氣之得汗者,邪卻而精勝也。
又曰:汗者,精氣也。
則精即是汗。
(二)冬傷于寒,春必病溫。
(《生氣通天論》) 馬元台曰:冬傷于寒者,至春必為溫病。
蓋冬時嚴寒,中之即病者,謂之傷寒;其有傷于寒,而不即病者,至春陽氣發生,邪從内作,故為溫病之證。
夫曰溫者,寒非純寒而有熱,熱非純熱而有寒,正以前此而冬則為寒,後此而夏則為熱,則此春時乃為溫病也。
葉子雨曰:冬至一陽漸生,人身之陽氣内盛,被冬日嚴寒殺厲之氣所折,深浃于肌髓之間,至春日,内伏郁結之陽氣為外邪觸發,伏氣既得發洩,遇天氣之陽熱,兩熱相幹,發為溫病。
(三)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為病溫,後夏至日為病暑。
暑當與汗出,勿止。
(《熱論》) 葉子雨曰:古醫經以傷寒為外感之通稱,故雲凡病傷寒而成溫。
然天地陰陽之邪,随人身氣化感召。
冬至後一陽漸生,人身所伏之陽熱,為嚴寒折遏,感春陽之氣而發者為病溫;夏至一陰生,人身所伏之陰氣,感亢熱之氣而發者為病暑。
蓋春溫夏暑,随氣而化,亦随時而命名也。
暑當與汗出,勿止者,暑雖熱邪,熱盛則蒸濕,濕與熱搏,故暑病多汗;治暑之法,不可禁止其汗也。
柳寶诒曰:經言凡病傷寒,是傷寒不必專于冬時,即三時感寒,亦能郁化為溫也。
其稱夏至後為病暑,則暑即溫之變名,尤不可指為另是一邪。
而此獨分别言之者,因伏氣發于夏至以後,其治病略有不同。
蓋溫病忌汗,恐其傷陰;若時交長夏,則汗出必多,而邪氣亦随汗而出,又未可以汗多而遽止之也。
(四)氣虛身熱,得之傷暑。
(《刺志論》) 馬元台曰:氣本虛矣,而身反熱,蓋得之傷暑故也。
惟熱傷氣,故傷暑則身熱也。
(五)人一呼脈三動,一吸脈三動而躁,尺(廖平曰:尺為皮之誤)熱曰病溫。
(《平人氣象論》) 馬元台曰:一呼脈當再動,而今則三動;一吸脈當再動,而今則三動;則一呼一吸總為一息,為六動矣。
《脈訣》以為數脈。
《難經》亦以為離經脈。
是六至而躁,躁者,動之甚也。
今尺脈躁動,當尺有熱。
尺部者,下部也,主腎水不足,其病為溫。
(六)尺(廖平曰:尺為皮之誤)膚熱甚,脈盛躁者,病溫也。
其脈盛而滑者,病(《甲乙經》病作汗)且出也。
(《論疾診尺篇》) 馬元台曰:尺之皮膚熱甚,其脈盛躁,當為溫病也。
其脈雖盛,不至于躁,而帶滑者,則病當自出矣。
吳鞠通曰:尺膚熱甚,火爍精也;脈盛躁,精被火煎沸也;脈盛而滑,邪機向外也。
蓋溫病必傷金水二髒之津液,尺之脈屬腎,尺之穴屬肺,此處肌肉熱,故知為病溫也。
薛生白曰:尺膚熱者,其身必熱;脈甚躁者,陽邪有餘,故當為溫病。
若脈雖盛而兼滑者,是脈已不躁,而正氣将複,故不久當愈。
出,漸愈之謂。
(七)諸治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也。
(《刺熱論》) 章虛谷曰:以其久伏之邪,熱從内發,故治之必先飲寒水,從裡逐熱;然後刺之,從外而洩;再衣以寒,居處以寒,身寒熱除而後止。
柳寶诒曰:治熱以寒,一定之理。
今人于溫病初發,見用涼解,而即言其遏邪者,彼固未明此理也。
王孟英曰:今人不讀《内經》,雖溫熱暑疫諸病,一概治同傷寒,禁其涼飲,濃其衣被,閉其戶牖,因而緻殆者,我見實多。
然飲冷亦須有節,過度則有停飲、腫滿、嘔利等患,更有愈後手指、足縫出水,甚至腳趾脫落,即俗所謂脫腳傷寒也。
葉子雨曰:治熱病,飲以寒水,欲其熱自内達外也;必寒衣寒處者,皆避溫就涼之意耳。
然肆飲寒涼,流弊滋多。
孟英此注,頗具卓見,讀者鑒諸。
(八)病溫虛甚死。
(《玉版論要篇》) 柳寶诒曰:經言藏于精者,春不病溫,則凡病溫者,其陰氣先虛可知。
使或虛而未至于甚,則養陰透邪治之如法,猶可挽回。
若病溫者而至虛甚,則熱邪内讧,陰精先涸,一發燎原,不可治矣。
吳鞠通曰:病溫之人,精血虛甚,則無陰以勝溫熱,故死。
(九)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其得汗而脈靜者生。
(《熱病篇》) 馬元台曰:此言熱病汗後脈躁者死,反是則生也。
熱病已得汗,脈宜靜,今反躁盛者,此乃陰經之脈衰弱已極,故有陽脈而無陰脈也,其人主于死。
若得汗之後,而脈遂能靜,則有陰以配陽,必能以有生矣。
(十)熱病者,脈尚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脈盛躁,得汗靜者生。
(《熱病篇》) 馬元台曰:此言熱病脈盛而不得汗者死,反是則生也。
熱病脈躁盛宜得汗,今反不得汗者,此乃陽經之脈衰弱已極,故表虛而不能發汗也,其人主于死;若脈躁盛而汗出脈靜者,必能以有生矣。
下編·正宗輯要 第一章·通論 二、《難經》 (一)傷寒有五:有中風、有傷寒、有濕溫、有熱病、有溫病,其所苦各不同。
(《五十八難》) 丁錦曰:傷寒有五者,指五病俱統于傷寒一門,而分其所苦之不同也。
風為陽邪,寒為陰邪,故先列中風,次列傷寒。
寒者,皆冬月之正病也。
濕溫發于濕土之令居多,熱病發于盛夏,溫病即仲景《傷寒經》中春溫病也。
乃見前之五邪從本原來,非比之傷寒熱病,故各立其法也。
注家以疫症指此溫病,非也。
(二)溫病之脈,行在諸經,不知何經之動也。
(《五十八難》) 柳寶诒曰:溫病邪伏少陰,随氣而動,流行于諸經,或乘經氣之虛而發,或挾新感之邪氣而發。
其發也或由三陽而出,或由肺胃;最重者,熱不外出,而内陷于手足厥陰;或腎氣虛不能托邪,而燔結于少陰。
是溫邪之動,路徑多歧,随處可發,初不能指定發于何經,即不能刻定見何脈象也。
(三)熱病之脈,陰陽俱浮,浮之而滑,沉之散澀。
(《五十八難》) 丁德用曰:陰陽俱浮者,謂尺寸俱浮也;浮之而滑者,輕手按之而滑,是心傷熱脈也;沉之散澀者,沉手按之而散澀,是津液虛少也。
(四)濕溫之脈,陽濡而弱,陰小而急。
(《五十八難》) 丁德用曰:肌肉之上,陽脈所行,濡弱者,是濕氣所勝火也;肌肉之下,陰脈所行,小急者,是土濕之不勝木,故見小急。
所以言陽濡而弱,陰小而急也。
下編·正宗輯要 第一章·通論 三、《傷寒論》 (一)《陰陽大論》雲:春氣溫和,夏氣暑熱,秋氣清涼,冬氣冰冽,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
(《傷寒例》) 成無己曰:春夏為陽,春溫夏熱者,陽之動始于溫,盛于暑故也;秋冬為陰,秋涼而冬寒者,以陰之動始于涼,盛于寒故也。
(二)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則不傷于寒。
觸冒之者,乃名傷寒耳。
(《傷寒例》) 成無己曰:冬三月純陰用事,陽乃伏藏,水冰地坼,寒氣嚴凝,當是之時,善攝生者,出處固密,去寒就溫,則不傷于寒。
其涉寒冷,觸冒霜雪為病者,謂之傷寒也。
(三)其傷于四時之氣,皆能為病。
(《傷寒例》) 成無己曰:春風、夏暑、秋濕、冬寒,謂之四時之氣。
陸九芝曰:仲景原文,首着“四時之氣”四字,則《傷寒論》之不獨言冬月傷寒,而并春夏秋三時之溫熱濕燥論之,豈不顯然,乃必曰仲景獨知有寒者何哉?仲景本知有溫熱。
既謂仲景但論寒,反謂叔和将溫熱攙入論中,以為仲景之論亂于叔和,真不知其是何肺腑。
他人不足責,黃坤載自稱古今無雙,則更可笑矣。
(四)以傷寒為毒者,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
(《傷寒例》) 成無己曰:熱為陽,陽主生;寒為陰,陰主殺。
陰寒為病,最為肅殺毒厲之氣。
王樸莊曰:寒本正氣,而有殺厲之毒,不特使人病于冬,且能使人病于春夏,故治之不可不急也。
劉仲邁曰:毒之為言害也。
《博雅》一曰惡也。
《周禮·天官》: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供醫事。
論雲以傷寒為毒者,喻為害之意雲爾。
又《易·師卦》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與《老子》“亭之、毒之”之毒,在《易》義當訓治,在《老子》則為“優育”之意。
後賢有以本論毒字為語病者,真所見未廣耳。
(五)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
(《傷寒例》) 王樸莊曰:此桂枝、麻黃二湯證也。
(六)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
暑病者,熱極重于溫也。
(《傷寒例》) 王樸莊曰:龐安常雲:嚴寒時,奔走荷重勞力之人,皆辛苦之徒也,當陽氣閉藏,反擾動之,令郁發腠理,津液強漬,為寒所搏,腠理反密,寒毒與營衛相渾,則病成矣。
其不實時成病者,寒毒藏肌膚間,至春夏陽氣發生,與毒相搏,因春溫氣而變者名溫病,因夏暑而變者名熱病,因暑濕而變者名濕溫。
以病本由冬時中寒,故通謂之傷寒焉。
陸九芝曰:龐說如此,足以為《難經》傷寒共有五種之證。
(七)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溫熱病者,皆由冬時觸寒所緻,非時行之氣也。
(《傷寒例》) 陸九芝曰:此言溫病熱病皆非疫病,而皆由觸寒所緻,故皆名傷寒。
讀此兩語,則仲景明明告人以溫熱之病,即在《傷寒論》中矣。
後人既不知此本仲景語,而又疑叔和自為此語,轉若仲景所未道,因而削之。
又因而駁之。
若彼一見《外台秘要》,(按《外台秘要》諸論傷寒篇,以《陰陽大論》、王叔和、華佗、陳廪丘、範汪論、短劇論、千金論、經心錄論為八家。
《陰陽大論》語,即《傷寒例》中文。
又《病源》、《千金》,所引《傷寒例》文,俱稱經言,則《傷寒例》在隋唐時,本作仲景原文)亦當啞然自笑矣。
王秉衡曰:傷寒,外感之總名也;《傷寒論》,統論外感之書也。
王永嘉曰:《難經》雲傷寒有五,則五種外感,昔人皆謂之傷寒矣。
《傷寒論》有治風、治溫、治、治濕諸法。
則非專論一傷寒矣。
王孟英曰:吳鞠通謂宋元以來,不明仲景一書專為傷寒而設。
吳氏直未讀《傷寒論》也。
注《傷寒》者無慮數十家,皆以為專論傷寒之書,故恒覺支離附會。
考論中風、寒、溫、、濕五氣為病,古人皆曰傷寒,故《難經》雲傷寒有五,而仲聖以《傷寒》名其書也。
此等大綱不清,豈可率爾着書?楊照藜曰:注《傷寒》者無慮數十家,皆以為專論傷寒之書,故恒支離附會不适于用。
惟《重慶堂随筆》指出為統論外感之書,覺《傷寒論》之全體俱現,此與堯封之見相同者。
(八)凡時行者,春時應暖而反大寒;夏時應熱而反大涼;秋時應涼而反大熱;冬時應寒而反大溫。
此非其時而有其氣。
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則時行之氣也。
(《傷寒例》) 張路玉曰:傷寒是感天時肅殺之氣,以寒犯寒,必先寒水。
時行是感濕土郁蒸之氣,以濕犯濕,必先濕土。
陽明為營衛之原,始病則營衛俱病,經絡無分,三焦相溷,内外不通,所以其病即發而暴,非比傷寒以次傳經而入也。
蓋地為污穢濁惡之總歸,平時無所不受,适當天時不正之極,則平時所受濁惡之氣,亦必乘時迅發。
或冬時過暖,肅殺之令不行,至春反大寒冷;或盛夏濕熱污穢之氣交蒸,忽然熱極生風,而人汗孔閉拒,毒邪不得發洩而為病。
病則老幼無分,此實時行之氣也。
王樸莊曰:四時失其正氣,必實時發病,而長幼多相似,故曰時行。
陸九芝曰:此言疫病,不獨溫病、熱病。
至首言應溫而反大寒,則有寒疫在内,仲景亦何嘗不知疫乎?(九)其冬有非節之暖者,名曰冬溫。
冬溫之毒,與傷寒大異。
(《傷寒例》) 張路玉曰:冬溫者,時當大寒,而反大溫,東風時至,則肌腠疏豁,忽然大寒,而衣袂單薄,寒郁其邪,其病即發者為冬溫。
以其所感非時溫氣,故言與傷寒大異。
若不即發,藏于皮膚,則入傷血脈,至春發為溫病;藏于經絡,則入傷骨髓,至夏發為熱病矣。
(十)從立春節後,其中無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壯熱為病者,此屬春時陽氣,發于冬時伏寒,變為溫病。
(《傷寒例》) 成無己曰:此為溫病也。
《内經》雲:冬傷于寒,春必病溫。
(十一)是以春傷于風,夏必飧洩;夏傷于暑,秋必瘧;秋傷于濕,冬必咳嗽;冬傷于寒,春必病溫。
此必然之道,可不審明之?(《傷寒例》) 王樸莊曰:此引《素問》以明四時正氣皆能留連緻病,而語意專為春溫發也。
風即春令生升之氣。
飧洩,溏糞也。
,二日一發瘧,岐伯謂由人汗空疏,腠理開,因得秋氣,邪内薄于五髒,橫連膜原,故蓄作有時,而間日一發。
濕即初秋涼氣,時有微雨,日凡數陣,諺雲遠秋十日,作秋天者是也。
蓋風、暑、濕、寒,原為正氣,故當時有不即病者。
其夏之飧洩,升極必降也;秋之瘧,散極必蓄也;冬之咳嗽,降極必升也;春之溫病,蓄極必散也。
故曰必然之道也。
(十二)若脈陰陽俱盛,重感于寒者,變成溫瘧。
(《傷寒例》) 成無己曰:脈陰陽俱盛者,傷寒之脈也。
《難經》雲:傷寒之脈,陰陽俱盛而緊澀。
經雲:脈盛身寒,得之傷寒。
則為前病。
熱未已,再感于寒,寒熱相搏,變為溫瘧。
王三陽曰:陰陽俱盛者,傷寒脈也。
十三日以上,寒已傳裡,變為熱病矣,脈當沉數,今複見傷寒脈,豈非重感于外寒乎?寒熱相搏,故曰變為溫瘧。
(十三)陽脈浮滑,陰脈濡弱者,更遇于風,變為風溫。
(《傷寒例》) 成無己曰:此前熱未歇,又感于風者也。
《難經》雲:中風之脈,陽浮而滑,陰濡而弱。
風來乘熱,故變風溫。
(十四)陽脈洪數,陰脈實大者,更遇溫熱,變為溫毒,溫毒為病最重也。
(《傷寒例》) 成無己曰:此前熱未已,又感溫熱者也。
陽主表,陰主裡,洪數實大皆熱也。
兩熱相合變為溫毒。
以其表裡俱熱,故為病最重。
王樸莊曰:此溫毒與《金匮》陽毒陰毒同。
洪數者,氣之熱;實大者,血之熱。
溫熱之氣挾毒戾而入陽明變為溫毒,凡一切斑疹皆其類也。
毒之陷伏者即不治,故雲為病最重也。
(十五)陽脈濡弱,陰脈弦緊者,更遇溫氣,變為溫疫。
(《傷寒例》) 王樸莊曰:溫疫,即濕溫。
(按濕溫,即濕溫時疫,非《難經》所謂傷寒有五之濕溫也)時行之氣,不外寒、熱、燥、濕四者。
寒變溫瘧,熱變溫毒,燥變風溫,濕變溫疫,故《總病論》叙四種溫病,直以溫疫為濕溫。
濡弱者,天氣之濕客于上,故陽脈見之;弦緊者,地氣之濕客于下,故陰脈見之。
溫氣者,春夏間先時太過之熱,蒸動地濕之氣,傷寒病後受之,蘊而成身熱多汗不解之證。
此氣易于傳染,能使長幼受多相似,故名為疫。
言溫疫者,以别于寒疫也。
寒疫必兼寒濕,溫疫必兼濕熱,此其大略也。
(十六)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 成無己曰:發熱而渴,不惡寒者,陽明也。
此太陽受邪,知為溫病,非傷寒也。
積溫成熱,所以發熱而渴,不惡寒也。
龐安常曰:溫與熱有輕重之分,故仲景雲:若遇溫氣,則為溫病;更遇溫熱,則為溫毒。
熱比溫為尤重也。
若但冬傷于寒,至春而發,不感異氣,名曰溫病,此病之稍輕者也;溫病未已,更遇溫氣,變為溫病,亦可名曰溫病,此病之稍重者也。
傷寒例以再遇溫氣名曰溫疫。
又有不因冬月傷寒,至春為溫病者,此特感春溫之氣,可名曰春溫。
如冬之傷寒,秋之傷濕,夏之傷暑相同也。
以此觀之,是春之病溫有三種:有冬傷于寒,至春發為溫病者;有溫病未已,更遇溫氣而為溫病,與重感溫氣相雜而為溫病者;有不因冬傷于寒,不因更遇溫氣,隻于春時感春溫之氣而病者。
若此三者,皆可名為溫病,不必各立名色,隻要知其病源之所以不同也。
張雲岐曰:傷寒汗下不愈而過經,其證尚在而不除者,亦溫病也。
經雲:溫病之脈,行在諸經,不知何經之動,随其經之所在而取之。
如太陽病汗下後過經不愈,診得尺寸俱浮者,太陽溫病也;如身熱目疼,汗下後過經不愈,診得尺寸俱長者,陽明溫病也;如胸脅痛,汗下後過經不愈,診得尺寸俱弦者,少陽溫病也;如腹滿嗌幹,過經不愈,診得尺寸俱沉細者,太陰溫病也;如口燥舌幹而渴,過經不愈,診得尺寸俱沉者,少陰溫病也;如煩滿囊縮,過經不愈,診得尺寸俱微緩者,厥陰溫病也。
随其經取之,随其症治之。
如發斑,乃溫毒也。
柯韻伯曰:溫病内外皆熱,所以别于中風、傷寒之惡寒發熱也。
此條不是發明《内經》“冬傷于寒,春必病溫”之義,乃概言太陽溫病之症如此,若以春溫釋之,失仲景之旨矣。
夫太陽一經,四時俱能受病,不必于冬;人之溫病,不必因于傷寒;且四時俱能病溫,不必于春。
推而廣之,則六經俱有溫病,非獨太陽一經也。
(十七)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風溫。
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
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痫,時螈;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 黃寶臣曰:發熱惡寒者,太陽證也;發熱而渴,不惡寒者,陽明證也。
今太陽病始得之,不俟寒邪變熱,即現陽明之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知非太陽傷寒,乃太陽溫病也。
《内經》雲冬不藏精之人,春必病溫;又雲冬傷于寒,春必病溫。
原内陰已虧,外陽被郁,伏邪醞釀,早從熱化,至春一遇外邪,熱從内應,故證現發熱而渴不惡寒也。
宜用寒涼之品于太陽表藥中,微似汗以和之。
若用辛溫之劑,以大發其汗,内蘊之熱,得辛溫而益盛。
故發汗已,不但身不涼靜,而反灼熱,則輕病變重,而成風溫矣。
蓋風溫之為病,脈陰尺陽寸俱浮,自汗出,猶為太陽中風之本象;至于身重、多眠睡,則标本合熱,而顯出少陰之危象也。
腎熱上壅于肺,而鼻息必鼾;腎熱上淩于心,而語言難出。
熱甚則髒腑之津液必傷。
若被誤下,則水泉竭,而小便不利,甚至少陰之氣将絕,不能榮太陽之脈而直視,不能約膀胱之氣而失溲。
若被火灸燒針,是以火益火,微則熱郁蒸土而發黃色;劇則熱亢攻心而如驚痫,熱甚生風而時螈,黃色漸深,中帶黑色,若火熏之狀。
夫被下已為一逆矣,被火是再逆也。
一逆尚可延引時日,再逆則促其命期矣,醫者可不慎哉?王孟英曰:彼冬溫、春溫之先犯手太陰者,皆曰風溫,乃吸受之風溫也;此伏邪内發,誤汗緻逆者,亦曰風溫,乃内動之虛風也。
然風溫在肺,隻宜清解,若誤以辛熱之藥汗之,亦有自汗多眠,鼻鼾難語之變。
餘治梁宜人一案可質也。
案見《王氏醫案續篇》。
陸九芝曰:按當時之所謂誤下者,乃巴豆小丸子,故陰愈傷,以巴豆亦溫熱藥也。
(十八)太陽中熱者,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也。
(《金匮》以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辨太陽病脈證并治》) 周禹載曰:冬月寒能傷人,則名中寒;夏月熱亦能傷人,則名中熱。
此是外表之熱,故曰中,與伏寒發為熱病之熱不同。
而同用白虎者,則以所傷在氣,則所主在金,所病在熱,金病則母子俱病,故與伏氣之在少陰,發出而由陽明者無異,要皆并主一湯。
不因冬月之伏與夏月之中為二義也。
亦不因伏氣之渴與今病之渴為稍異也。
方主人參白虎者,石膏功專清肺,退金中之火,是用為君;知母亦能就肺中瀉火滋水之源。
人參生津液,益所傷之氣而為臣;甘草、粳米補土以滋金,為佐也。
沈堯封曰:此是熱病證據。
《素問》在天為熱,在地為火。
熱者,火之氣也。
故熱為五氣之一,而熱病即傷寒有五之一。
《傷寒論》以《難經》熱字恐與下文溫字相混,故特指出曰是也。
感烈日之氣而病,即《素問》寒、暑、燥、濕、風之暑病。
或曰是陽邪,暑是陰邪,土潤溽暑,熱兼濕言也,似與有異。
曰寒往則暑來,與寒對待,非專言熱而何?古人稱暑、、熱,一也。
若濕熱并至之病,《難經》名曰濕溫,不名暑。
迨至隋唐後,皆指濕熱為暑,于是真暑之名失,而之名更不知為何病矣。
王孟英曰:仲聖以夏月外感熱病名曰者,别于伏氣之熱病而言也。
《說文》雲:,傷暑也。
《漢書·武帝紀》雲:夏大旱,民多死。
故暑也,熱也,也,皆夏令一氣之名也。
《北齊書·後主紀》:六月遊南苑,從官死者六十人。
《千金須知》雲:熱死曰。
是唐時尚知暑、之為熱也。
《内經》雲: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其性為暑。
又雲:歲火太過,炎暑流行。
蓋暑為日氣,其字從日,曰炎暑,曰酷暑,皆指烈日之氣而言也。
夏至後有小暑、大暑,冬至後有小寒、大寒,是暑即熱也,寒即冷也。
故寒字從“”,“”為水氣。
是暑為陽,寒為陰,陰陽對待,乃天地間顯明易知之事,并無深微難測之理。
而從來歧說偏多,誤人不淺。
更有調停其說者,強以動靜分之。
夫動靜惟人,豈能使天上之暑氣随人而判别乎?況《内經》有陰居避暑之文,武王有樾蔭人之事。
又有妄合濕、熱二氣為暑者,則亢旱之年,河井皆涸,禾苗枯槁,濕氣全無,可以謂之非暑耶?況濕無定位,分旺四季,風濕、寒濕,無不可兼,惟季夏之土為獨盛,故熱濕多于寒濕。
然暑字從日,日為天氣,濕字從土,土為地氣,霄壤不同。
雖可合而為病,究不可謂暑中原有濕也。
(十九)太陽中者,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緻也。
(《金匮》以一物瓜蒂湯主之。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
黃寶臣曰:上條言中暑而不兼濕之證,此條言暑合濕邪而為患也。
太陽中者,暑傷于形,則身熱疼重;暑傷于氣,則脈微弱。
以此證與脈揆之,知以夏月貪涼,過飲冷水,傷于水濕,水行皮中,為表邪所束,不得汗洩之所緻也。
沈漢卿曰:此論夏月先中,後傷冷水也。
熱由太陽入陽明,故身熱。
複傷冷水,水行皮中,則營衛俱滞。
營氣被阻,則身疼;衛氣被阻,則身重。
太陽中,脈當數大,不當微弱,而脈微弱何也?此以冷水在皮中,随營衛氣行,營衛氣被阻,不能達于脈,緻令脈微弱,故曰此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緻也。
瓜蒂苦寒,能吐能下,去身面四肢水氣,水氣去,則熱解,故主之。
陳修園曰:此言暑合濕邪為患,有形之濕壅其肺氣也。
《金匮》治以一物瓜蒂湯,後人推展其義,用五苓散(茯苓、豬苓、白術、澤瀉、桂)、大順散(甘草、幹姜、杏仁、肉桂)、小半夏加茯苓湯(半夏、茯苓、生姜)、十味香薷飲(香薷、人參、陳皮、白術、茯苓、扁豆、黃、木瓜、濃樸、甘草)、白虎加蒼術湯(石膏、知母、甘草、粳米、蒼術),皆兼治濕也。
至夏月陽虛陰伏,凡畏熱貪涼,皆可以傷冷水例之,病在陰經,即為陰證,豈可一以清涼治暑哉?(二十)太陽中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灑灑然毛聳,手足逆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闆齒燥。
若發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熱甚;數下之則淋甚。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 沈堯封曰:此言精氣素虧而中者。
陳修園曰:此言中暑之證,從經脈表裡俱病處繪出虛證模樣。
意者寒則傷形,責其實;熱則傷氣,責其虛。
發熱惡寒至手足厥冷,皆陰寒之脈證。
小有勞三句,是虛而有熱之見證。
汗下火皆為所戒,而治法從可知矣。
徐忠可曰:此即潔古所謂靜而得之為中暑,為陰證也。
蓋即暑也。
太陽中者,太陽脈為一身之外衛,凡六氣之感,無不由之,故暑亦必由太陽入。
惟太陽,故發熱惡寒。
夏月氣溢經絡,于時濕土司令,傷暑者必兼濕,故身重而疼痛。
暑熱必傷氣,故弦細芤遲虛脈也。
然暑非中熱之謂,暑熱内受,陰寒外束,即東垣所謂廣廈納涼之類,故無汗不渴,而身反重痛也。
成無己曰:病有在表,有在裡者,有表裡俱病者,此則表裡俱病者也。
發熱惡寒、身重疼痛者,表中也;脈弦細芤遲者,中暑脈虛也;小便已,灑灑然毛聳,手足逆冷者,太陽經氣不足也;小有勞,身即熱者,謂勞動其陽,而即發也;口開前闆齒燥者,裡有熱也。
《内經》雲:因于暑,汗,煩則喘喝。
口開謂喘喝也,以喘喝不止,故前闆齒幹燥。
若發汗以去表邪,則外虛陽氣,故惡寒甚;若以溫針助陽,則火熱内攻,故發熱甚;若下之以除裡熱,則内虛而膀胱燥,故淋甚。
趙以德曰:予嘗思之,此症屬陰陽俱虛。
脈弦細者,陽虛也;芤遲者,陰虛也。
所以溫針複損其陰,汗之複傷其陽,此症惟宜甘藥補正,以解其熱爾,即《靈樞》所謂陰陽俱不足,補陽則陰竭,補陰則陽脫。
可将以甘藥,不可飲以剛劑。
王宇泰曰:中、中暑、中熱,名雖不同,實一病也。
若冬傷于寒,至夏而變為熱病者,此則過時而發,自内達表之病,俗謂晚發是也,又非暴中暑熱新病之可比。
或曰新中暑病脈虛,晚發熱病脈盛。
(二十一)師曰:伏氣之病,以意候之。
今月之内,欲有(一作知)伏氣。
假令舊有伏氣,當須脈之。
若脈微弱者,當喉中痛似傷,非喉痹也。
病患雲:實咽中痛。
雖爾,今複欲下利。
(《平脈法》) 張錫駒曰:此條言伏氣之病,由内而出,非若時行卒病,由外而至也。
張隐庵曰:此一節言伏氣發病,始則從陰出陽,既則從陽入陰也。
伏氣之病者,春之風氣,夏之暑氣,秋之濕氣,冬之寒氣,感之則潛匿于膜原肌腠之中,不形于脈,故當以意候之。
今月之内欲有伏氣者,是以意候也,如三春風盛,九夏暑盛。
醫者當知今月之内,時今太過,欲有伏氣,感之則潛匿于形身,而為伏氣之病矣。
假令舊有伏氣,今時乃發,當須脈之。
若脈微弱者,中土内虛,風木之邪相克也,故當喉中痛似傷。
喉者,天氣也;痛似傷者,火氣也。
此伏邪從陰出陽也。
非喉痹者,言非陰寒内閉之喉痹也。
病患雲:實咽中痛者,喉主天氣為陽,咽主地氣為陰,先病喉痛,後病喉痛,是先病陽後病陰也。
雖爾今複欲下利者,言雖咽痛,當複下利,所以申明咽主地氣之意。
伏氣始病,則從陰出陽;既病,則從陽入陰者如此。
葉子雨曰:此節言伏氣之病,伏藏于内,不即見于病,亦不見于脈,故當候其何氣之伏藏。
伏于今月之内,當發于今月之中,故曰:今月之内,欲有伏氣,是謂以意候之也。
假令舊有伏者,今時乃發,既見于病,亦必見于脈,故當須脈之。
若脈微弱者,此春傷于風,風木之邪,賊于中土,故脈微弱也。
風邪上受,當喉痛似傷,此伏氣之病,非時行之喉痹也。
不特喉痛而且咽痛,以風氣通于肝,地氣通于咽,脾主地,木克土也。
邪氣留連,上行極乃下而為洞洩,故曰:雖爾今複欲下利。
此上下之交通,一氣之相感也。
仲景論一春之風氣,而三時之暑、濕、寒氣,亦可類推矣。
注家多以脈微細喉痛下利,乃少陰應有之脈證,不知少陰之脈是微細,此雲微弱,但弱與細有間,而微則加于弱細之上,非專論微脈也。
弱乃真陽不足,胃氣大虛之候,固非少陰之細脈,亦斷無實熱之理,因其土虛,故木邪侮所不勝也。
侈談伏氣者,何伏氣不明若是耶! 下編·正宗輯要 第一章·通論 四、《傷寒補亡論》 仲景以為冬傷于寒,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
蓋初感即發,無蘊積之毒瓦斯,雖為傷寒,而其病亦輕。
仲景又曰:不即病,寒毒藏于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熱病。
是則既傷于寒,又感于溫,兩邪相搏合為一病,如人遇盜,又有同惡濟之者,何可支也?故傷寒冬不即發,遇春而發者,比于冬之傷寒為重也。
又有夏至而發者,蓋寒毒淺近在膚腠,正氣易勝,故難久留,是以即發。
其毒稍深,則入于肌肉,正氣不能勝,必假春溫之氣,開疏腠理,而後可發,是以出為溫病。
又其毒之盛者,經時既久,深入骨髓,非假大暑消爍,則其毒不可動,此冬傷于寒,至夏為熱病者,所以又重于溫也。
故古人謂冬傷于寒,輕者夏至以前發為溫病,甚者夏至以後發為暑病也。
此三者其為傷寒本一也。
惟有即發不即發之異,随脈變動,遂大不同。
又有冬不傷寒,至春感不正之氣而病,其病無寒毒之氣為根,雖名溫病,又比冬傷于寒,至春再感溫氣為病輕。
然春溫、冬寒之病,乃由自感自緻之病也。
若夫一鄉、一邦、一家皆同患者,是則溫之為疫者然也,非冬傷于寒,自感自緻之病也。
蓋以春時應暖而反寒,夏熱反涼,秋涼反熱,冬寒反暖,氣候不正,盛強者感之必輕,衰弱者得之必重,故名溫疫,亦曰天行時行也。
設在冬寒之日,而一方、一鄉、一家皆同此病者,亦時行之寒疫也。
大抵冬傷于寒,經時而後發者,有寒毒為根,再感四時不正之氣而病,則其病安得不重。
如冬病傷寒,春病溫氣,與夫時行溫疫之類,才感即發,中人淺薄,不得與寒毒蘊蓄有時而發者,同論也。
(《傷寒溫疫論》) 下編·正宗輯要 第一章·通論 五、《傷寒直格》 《經》言:寒傷形,寒傷皮毛,寒傷血。
然寒主閉藏,而腠理密,陽氣怫郁,不能通暢,怫然内作,故身熱燥而無汗。
故《經》曰:人之傷于寒也,則為熱病。
又曰:夫熱病,皆傷寒之類也。
《内經》既直言熱病者,言一身為病之熱氣也。
以至仲景直言傷寒者,言外傷之寒邪也。
以分風寒暑濕之所傷,主療不同,故隻言傷寒,而不通言熱病也。
其寒邪為害至大,故一切内外所傷,俱為受寒之熱病者,通謂之傷寒也。
一名大病者,皆以為害之大也。
又春曰溫病,夏曰熱病,秋曰濕病,冬曰傷寒。
傷寒者,是随四時天氣,春溫,夏熱,秋濕,冬寒為名,以明四時病之微甚,及主療消息稍有不等,大而言之則一也。
非為外傷及内病有此異耳。
或雲冬伏寒邪于肌膚骨肉之間,至于春變為溫病,夏變為熱病,秋變為濕病,冬變病為正傷寒病者;及名冒其寒,而内生怫熱,熱微而不即病者;以至将來陽熱變動,或又感之而成熱病;非謂伏其寒氣,而反變寒為熱也。
《經》曰:“冬傷于寒,春必病溫”,亦其義也。
亦有一時冒寒而便為熱病者,或感四時不正乖戾之氣;或随氣運興衰變動;或内外諸邪所傷;或因他病變成;或因他人傳染。
皆能成之,但以分門随證治之耳。
《經》言此六經傳受,乃外傷于寒,而為熱病之大略,主療之要法也。
(《傷寒六經傳受》) 下編·正宗輯要 第一章·通論 六、《此事難知集》 (一)冬傷于寒,春必溫病。
蓋因房室勞傷,與辛苦之人腠理開洩,少陰不藏,腎水涸竭而得之。
無水則春木無以發生,故為溫病;至長夏之時,時強木長,因絕水之源,無以滋化,故為大熱病也。
傷寒之源如此。
《四氣調神論》曰: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
廣成子雲:無勞汝形,無搖汝精。
《金匮真言》曰:夫精者,身之本也。
故藏于精者,春不病溫。
注雲:冬不按跷,精氣伏藏,陽不妄升,故春不病溫。
又《經》雲:不妄作勞。
又雲:不知持滿。
又雲:水冰地坼,無擾乎陽。
又雲:無洩皮膚,使氣亟奪。
啟玄子雲:腎水王于冬。
故行夏令,則腎氣傷,春木王而水廢,故病于春也。
逆冬則傷腎,故少氣以奉春生之令也。
是以春為溫病,夏為熱病,長夏為大熱病,其變随乎時而已,邪之所感,淺者其病輕而易治,深者其病重而難治,尤深者其病死而不治。
(《傷寒之源》) (二)冬傷于寒者,冬行秋令也。
當寒而溫,火勝而水虧矣。
水既已虧,則所勝妄行,土有餘也。
所生受病,水不足也;所不勝者侮之,火太過也。
火土合德,濕熱相助,故為溫病。
使民腠理開洩,少陰不藏,惟房室勞傷辛苦之人得之。
若此者,皆為溫病。
所以不病于冬,而病于春者,以其寒水居卯之分,方得其權,大寒之令複行于春,腠理開洩,少陰不藏,房室勞傷辛苦之人,陽氣洩于外,腎水虧于内,當春之月,時強不長,無以滋生化之源,故為溫病耳。
故君子周密于冬,少陰得藏于内,腠理以閉拒之,雖有大風苛毒,莫之能害矣。
何溫病之有哉?人肖天地而生也,冬時陽氣俱伏于九泉之下,人之陽氣俱藏于一腎之中,人能不擾乎腎,則六陽安靜于内,内既得以安,外無自而入矣。
此傷寒之源,非天之傷人,乃人自傷也。
傷于寒者皆為病熱,為傷寒氣乃熱病之總稱,故曰傷寒,知寒受熱邪明矣。
六陰用事于冬,陽氣在内,周密閉藏可矣。
反勞動之而洩于外,時熱已傷于水矣。
至春之時,木當發生,陽已外洩,孰為鼓舞?腎水内竭,孰為滋養?此兩者同為生化之源,源既已絕,水何賴以生乎?身之所存者,獨有熱也,時強木長,故為溫病矣。
(《冬傷于寒,春必溫病》) 下編·正宗輯要 第一章·通論 七、《醫經溯洄集》 有病因,有病名,有病形;辨其因,正其名,察其形。
三者俱當,始可以言治矣。
一或未明,而曰不誤于人,吾未之信也。
且如傷寒,此以病因而為病名者也。
溫病、熱病,此以天時與病形而為病名者也。
由三者皆起于感寒,或者通以傷寒稱之。
夫通稱傷寒者,原其因之同耳,至于用藥則不可一例而施也。
何也?夫傷寒蓋感于霜降後春分前,然不即發,郁熱而發于春夏者也。
傷寒即發于天令寒冷之時,而寒邪在表閉其腠理,故非辛甘溫之劑,不足以散之,此仲景桂枝、麻黃等湯,之所以必用也。
溫病、熱病後發于天令暄熱之時,怫熱自内而達于外,郁其腠理,無寒在表,故非辛涼或苦寒或酸苦之劑,不足以解之,此仲景桂枝、麻黃等湯獨治外者,之所以不可用。
而後人所處水解散(麻黃、大黃、黃芩、桂心、甘草、白芍)、大黃湯(大黃、芒硝、芥子、丹皮、桃仁)、千金湯(麻黃、桑白皮、蘇子、杏仁、白果、黃芩、半夏、甘草、款冬花)、防風通聖散(防風、川芎、當歸、芍藥、大黃、薄荷、麻黃、連翹、芒硝、石膏、黃芩、桔梗、滑石、甘草、芥穗、白術、栀子)之類,兼治内外者,之所以可用也。
夫即病之傷寒,有惡風,惡寒之證者,風寒在表,而表氣受傷故也。
後發之溫病、熱病,有惡風,惡寒之證者,重有風寒新中,而表氣亦受傷故也。
若無新中之風寒,則無惡風,惡寒之證,故仲景曰: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
溫病如此,則知熱病亦如此,是則不渴而惡寒者,非溫熱病矣。
然或有不因新中風寒,亦見惡風惡寒之證者。
蓋病患表氣本虛,熱達于表,又重傷表氣,故不禁風寒,非傷風,惡風,傷寒,惡寒也,但衛虛則惡風,營虛則惡寒耳。
且溫病、熱病,亦有先見表證,而後傳裡者。
蓋怫熱自内達外,熱郁腠理,不得外洩,遂複還裡,而成可攻之證,非如傷寒,從表而始也。
或者不悟此理,乃于春夏溫病熱病而求浮緊之脈,不亦疏乎!殊不知緊為寒脈,有寒邪則見之,無寒邪則不見也。
其溫病、熱病或見脈緊者,乃重感不正之暴寒與内傷過度之冷食也,豈其本然哉。
又或者不識脈形,但見弦便呼為緊,斷為寒而妄治。
蓋脈之盛而有力者,每每兼弦,豈可錯認為緊而斷為寒。
夫溫病、熱病之脈,多在肌肉之分而不甚浮,且右手反盛于左手者,誠由怫熱在内故也。
其或左手盛,或浮者,必有重感之風寒,否則非溫病、熱病,自是暴感風寒之病耳。
凡溫病、熱病若無重感,表證雖間見,而裡病為多,故少有不渴者。
斯時也,法當治裡熱為主,而解表兼之,亦有治裡而表自解者。
餘每見世人治溫熱病,雖誤攻其裡亦無大害,誤發其表變不可言,此足以明其熱之自内達外矣。
其間有誤攻裡而緻大害者,乃春夏暴寒所中之疫證,邪純在表,未入于裡故也,不可與溫病、熱病同論。
夫惟世以溫病、熱病混稱傷寒,故每執寒字,以求浮緊之脈,以用溫熱之藥。
若此者,因名亂實,而戕人之生,名其可不正乎。
又方書多言四時傷寒,故以春夏之溫病、熱病與秋冬之傷寒,一類視之,而無所别。
夫秋冬之傷寒,真傷寒也;春夏之傷寒,寒疫也。
與溫病、熱病自是兩途,豈可同治。
籲!此弊之來,非一日矣,曆考方書并無救弊之論,每每雷同,良可痛哉!雖然傷寒與溫病、熱病,其攻裡之法,若果是以寒除熱,固不必求異,其發表之法,斷不可不異也。
況傷寒之直傷陰經,與太陽雖傷,不及郁熱,即傳陰經為寒證,而當溫者,又與溫病、熱病大不同,其可妄治乎!或者知一不知二,故謂仲景發表藥今不可用,而攻裡之藥乃可用。
嗚呼!其可用不可用之理,果何在哉?若能辨其因,正其名,察其形,治法其有不當者乎!彼時行不正之氣所作,乃重感異氣而變者,則又當觀其何時、何氣,參酌傷寒、溫熱病之法,損益而治之,尤不可例以仲景即病傷寒藥通治也。
(《傷寒溫病熱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