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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類,在古書中雖無确當治法,而以意測之,欲圖挽回,必使疫毒有外洩之路,乃有生機。
遂令其用犀角磨汁,鮮生地、大黃絞汁,再合元參、丹皮、銀花等化毒洩熱之品,陸續灌之。
至黃昏,得大便溏黑者兩次。
灌至天明,盡藥兩茶盞,又得大便溏黑者兩次。
餘再視之,神情較能靈動,舌上黃苔浮膩,喉間起腐。
仍用前法,加入金汁,合養陰之意,如前灌之。
一日夜服三、四碗,大小便始暢,腹硬亦平。
其上半如頸、項、肩、肘,下部如腰脊、髀關、膝、等處,凡肢節交接之處,從前有紫痕僵塊者,至此皆紅腫作膿。
不特咽喉潰爛,并肛門亦潰爛流膿。
餘力守養陰活血、洩熱化毒之方,兩旬以後,咽喉及通身之潰爛,均得以此收功。
惟大便中仍有膿瘀雜下,餘參用内癰治法,又月餘始痊。
是役也,餘用犀、地、大黃、多進不撤,人皆駭之。
不知此證之熱毒,亦非尋常所有。
設遲回審慎,兼顧其虛,無論如此重病,不能挽救于垂危:即使當時就挽,而後半如此波濤,亦斷不能收全功于萬一也。
卷下 伏溫化熱郁于少陰不達于陽 伏溫之邪,冬時之寒邪也。
其傷人也,本因腎氣之虛,始得入而據之。
其乘春陽之氣而外達也,亦以腎氣暗動,始能鼓邪化熱而出。
設其人腎陽虛餒,則邪機冰伏,每有半化半伏、欲達不達之症。
如外面熱象熾盛,或已見昏谵、痙厥之候,而少陰之伏邪尚有未經化熱,仍留滞于陰分者。
此時就熱象論,已有熱擾厥陰之險,清洩之藥不容緩。
而内伏之邪,又以腎氣内餒,不能化達。
設專用涼洩,則邪機愈滞:設用溫化,又屬抱薪救火。
展轉之間,内則陰液幹涸,外則邪熱蒙閉。
遲之一二日,即不可挽救矣。
此等症情,在溫病中,為最險重之候。
即使竭力挽回,亦屬冒險圖功。
治病者,必須豫為道破,庶免疑謗。
此證邪伏少陰,喻氏仿仲景少陰病治例,用麻黃附子細辛湯及麻黃附子甘草湯兩方以透邪,增入生地以育陰扶正,其用意頗為切當。
惟溫邪既動,必有熱象外現;其甚者邪熱蒙陷,已有痙厥之象。
此時麻附細辛,斷難遽進。
然非此大力之藥,則少陰之沉寒,安能鼓動。
治當師其意而變其制,如用麻黃汁制豆豉,附子汁制生地,至涼肝熄風治标之藥,仍宜随症參入。
似此面面周到,庶可收功。
附案:及門生金石如,戊戌三月初旬,患時感。
初起惡寒發熱,服疏散藥一劑,未得汗解,而熱勢轉淡,神情呆鈍,倦卧耳聾,時或煩燥,足冷及膝,指尖耳也鼻準亦冷,兩便不利,腰俞闆硬,不能轉側,脈遲細而弱,嘔惡不能納水飲,惟嚼醬姜稍止,舌苔濃燥微灰。
此由新感引動伏邪,而腎陽先餒,不能托邪化熱,故邪機冰伏不出:其已化之熱,内陷厥陰,欲作痙厥:證情極為險重。
趙生靜宜先往,用栀、豉、桂枝、羚羊角,合左金法,小便得通,足溫嘔止;餘則證情如故,邪仍不動。
議用麻、附,合洋參、生地等扶正托邪,而餘适至,遂令趕緊煎服。
兩進之後,尺脈始弦,而神情之呆鈍,腰脊之闆痛仍爾也。
拟用麻黃制豆豉,附子制大生地,桂枝制白芍,合人參、牛膝、元參、淡芩、羚羊、生牡蛎等味出入。
三劑後,以舌苔灰濃而幹,又加大黃。
服後忽作寒栗戰汗,而腰脊頓松,随得大解,而裡熱亦洩,神情爽朗,調理一月而愈。
此證就邪之深伏而未化熱者論之,則隻宜溫托,大忌寒涼:然痙厥神糊,舌苔灰燥,若再助其熱,勢必内陷厥陰,而為昏狂蒙閉之證,無可挽也。
就邪之已動而化熱者論之,則隻宜清洩,何堪溫燥:然脈情遲細,神呆形寒,經腑俱窒,若專用涼化,則少陰之伏邪不出,遷延數日,勢必内潰,而為厥脫之證,其去生愈遠矣。
再四籌審,決無偏師制勝之理。
不得已,取喻氏法以治其本,合清洩法以治其标,一面托邪,一面化熱。
幸賴少陰之氣,得扶助而伸。
凡經邪腑邪,已化未化之邪,乘腎氣之動,一齊外達。
故戰汗一作,大便一行,而表裡諸病若失也。
黃村橋範養逵令郎,于戊戌夏間患三瘧,至八月初服截藥而止。
至二十外,忽然遺洩數次,遂發寒熱,如日作之瘧。
先寒後熱,迨外熱已甚,而下體骨節仍寒,須再作寒栗一次,随啜熱粥一碗,然後得汗而解。
延至九月初,已十餘發矣。
一日當啜粥助汗之時,忽然頭暈目暗,冷汗肢厥,如欲脫之狀,超時始定。
此後遂卧床不起,惟胃納尚不大壞,纏綿不愈。
予往診時,十月中矣。
予謂從前三瘧,是暑濕之邪。
迨愈而複作,是引動少陰伏邪,乘少陽新病之虛而出;而腎陽先餒,不能托邪,故寒栗日甚,而熱勢反不重也。
此當用溫經托邪之法,用桂枝湯加人參、當歸、生地、附子汁制牛膝,仍用柴胡、豆豉、黃芩等味出入,十餘劑。
中間疊見驚悸痙惕諸證,又加龍骨、牡蛎、羚羊角等味,随證治之而愈。
此證當瘧疾再發之時,諸醫仍用暑濕門套方,服二三十劑,而病情毫無增減。
病者自言不起,每夜分辄有谵語。
病家疑神疑鬼,醫家莫測其病原所在。
其故皆由近日醫家,不囿于吳又可募原之說,即泥于吳鞠通三焦之論,而絕不知有少陰伏邪随經發病之理。
故遇此等證,便覺毫無把握,輕者遷延緻重,重者無法挽救,近年所見不少矣,哀哉! 卷下 伏溫化熱内陷手足厥陰發痙厥昏蒙等證 伏溫由少陰而發,外出于三陽經證,内結于胃腑,則見陽明腑證。
其證雖深淺不一,但由陰出陽,于病機為順,均在可治之例。
惟有伏邪已動,而熱象郁滞,不達于三陽,亦不歸于胃腑,而即竄入厥陰者,在手厥陰則神昏谵語,煩躁不寐,甚則狂言無序,或蒙閉不語。
在足厥陰則抽搐蒙痙,昏眩直視,甚則循衣摸床。
此等兇證,有兼見者,有獨見者,有腑熱内結,邪氣充斥而潰入者,有陰氣先虧,熱邪乘虛而陷入者,有挾痰涎而蒙閉者,有挾蓄血而如狂者。
凡遇此等重證,第一先為熱邪尋出路,如在經者,從斑汗解,在腑者,從二便出是也。
至照顧正氣,轉在第二層。
蓋氣竭則脫,陰涸則死,皆因熱邪燔劫而然。
用藥于祛邪中,參以扶正養陰,必使邪退,而正氣乃能立腳。
如徒見證治證,但以清心洩肝、化熱養津之劑,就題面敷衍。
雖用藥并無大謬,而坐失事機,迨至遷延生變,措手不及,誰之咎欤。
今姑就手足厥陰見證各條,拟治法如下:凡熱重昏谵,至夜增劇,舌底绛色,此熱灼于營也,以犀角地黃為主方。
煩躁不寐,口渴舌闆,神情昏擾,熱郁于上也,以涼膈散為主方。
神志煩亂,小溲赤澀,舌尖幹紅,熱劫心陰也,異赤各半湯為主方。
面赤神煩,大渴多汗,熱燔陽明之經也,白虎湯為主方。
大便秘結,或熱結旁流,唇焦齒垢,舌刺焦黃者,熱結陽明之腑也,以三承氣為主方。
又如熱蒸痰升,蒙閉神明者,加用至寶、紫雪、菖蒲汁之類。
痙掣搐搦,肝風升擾者,加用羚羊角、鈎藤、石決明之類。
病證紛繁,治難縷述,而總以祛邪扶正兩意為提綱。
祛邪之法,已列于前。
至扶正之法,在溫病以養陰為主,以溫熱必傷陰液也。
人參難得佳者,且病家無力者多,豈能概用;惟西洋參甘涼養津,施于溫熱傷陰者,最為合用。
餘如生地滋腎陰,白芍養肝陰,石斛養胃陰,沙參養肺陰,麥冬養心陰。
如遇虛體或久病陰傷者,無論發表攻裡劑中,均可加入。
其或熱已竄入厥陰,而邪之藏于少陰者,熱氣尚伏而不揚,宜于清洩中,仍兼疏托。
或熱已内陷營陰,而邪之走于經者
遂令其用犀角磨汁,鮮生地、大黃絞汁,再合元參、丹皮、銀花等化毒洩熱之品,陸續灌之。
至黃昏,得大便溏黑者兩次。
灌至天明,盡藥兩茶盞,又得大便溏黑者兩次。
餘再視之,神情較能靈動,舌上黃苔浮膩,喉間起腐。
仍用前法,加入金汁,合養陰之意,如前灌之。
一日夜服三、四碗,大小便始暢,腹硬亦平。
其上半如頸、項、肩、肘,下部如腰脊、髀關、膝、等處,凡肢節交接之處,從前有紫痕僵塊者,至此皆紅腫作膿。
不特咽喉潰爛,并肛門亦潰爛流膿。
餘力守養陰活血、洩熱化毒之方,兩旬以後,咽喉及通身之潰爛,均得以此收功。
惟大便中仍有膿瘀雜下,餘參用内癰治法,又月餘始痊。
是役也,餘用犀、地、大黃、多進不撤,人皆駭之。
不知此證之熱毒,亦非尋常所有。
設遲回審慎,兼顧其虛,無論如此重病,不能挽救于垂危:即使當時就挽,而後半如此波濤,亦斷不能收全功于萬一也。
卷下 伏溫化熱郁于少陰不達于陽 伏溫之邪,冬時之寒邪也。
其傷人也,本因腎氣之虛,始得入而據之。
其乘春陽之氣而外達也,亦以腎氣暗動,始能鼓邪化熱而出。
設其人腎陽虛餒,則邪機冰伏,每有半化半伏、欲達不達之症。
如外面熱象熾盛,或已見昏谵、痙厥之候,而少陰之伏邪尚有未經化熱,仍留滞于陰分者。
此時就熱象論,已有熱擾厥陰之險,清洩之藥不容緩。
而内伏之邪,又以腎氣内餒,不能化達。
設專用涼洩,則邪機愈滞:設用溫化,又屬抱薪救火。
展轉之間,内則陰液幹涸,外則邪熱蒙閉。
遲之一二日,即不可挽救矣。
此等症情,在溫病中,為最險重之候。
即使竭力挽回,亦屬冒險圖功。
治病者,必須豫為道破,庶免疑謗。
此證邪伏少陰,喻氏仿仲景少陰病治例,用麻黃附子細辛湯及麻黃附子甘草湯兩方以透邪,增入生地以育陰扶正,其用意頗為切當。
惟溫邪既動,必有熱象外現;其甚者邪熱蒙陷,已有痙厥之象。
此時麻附細辛,斷難遽進。
然非此大力之藥,則少陰之沉寒,安能鼓動。
治當師其意而變其制,如用麻黃汁制豆豉,附子汁制生地,至涼肝熄風治标之藥,仍宜随症參入。
似此面面周到,庶可收功。
附案:及門生金石如,戊戌三月初旬,患時感。
初起惡寒發熱,服疏散藥一劑,未得汗解,而熱勢轉淡,神情呆鈍,倦卧耳聾,時或煩燥,足冷及膝,指尖耳也鼻準亦冷,兩便不利,腰俞闆硬,不能轉側,脈遲細而弱,嘔惡不能納水飲,惟嚼醬姜稍止,舌苔濃燥微灰。
此由新感引動伏邪,而腎陽先餒,不能托邪化熱,故邪機冰伏不出:其已化之熱,内陷厥陰,欲作痙厥:證情極為險重。
趙生靜宜先往,用栀、豉、桂枝、羚羊角,合左金法,小便得通,足溫嘔止;餘則證情如故,邪仍不動。
議用麻、附,合洋參、生地等扶正托邪,而餘适至,遂令趕緊煎服。
兩進之後,尺脈始弦,而神情之呆鈍,腰脊之闆痛仍爾也。
拟用麻黃制豆豉,附子制大生地,桂枝制白芍,合人參、牛膝、元參、淡芩、羚羊、生牡蛎等味出入。
三劑後,以舌苔灰濃而幹,又加大黃。
服後忽作寒栗戰汗,而腰脊頓松,随得大解,而裡熱亦洩,神情爽朗,調理一月而愈。
此證就邪之深伏而未化熱者論之,則隻宜溫托,大忌寒涼:然痙厥神糊,舌苔灰燥,若再助其熱,勢必内陷厥陰,而為昏狂蒙閉之證,無可挽也。
就邪之已動而化熱者論之,則隻宜清洩,何堪溫燥:然脈情遲細,神呆形寒,經腑俱窒,若專用涼化,則少陰之伏邪不出,遷延數日,勢必内潰,而為厥脫之證,其去生愈遠矣。
再四籌審,決無偏師制勝之理。
不得已,取喻氏法以治其本,合清洩法以治其标,一面托邪,一面化熱。
幸賴少陰之氣,得扶助而伸。
凡經邪腑邪,已化未化之邪,乘腎氣之動,一齊外達。
故戰汗一作,大便一行,而表裡諸病若失也。
黃村橋範養逵令郎,于戊戌夏間患三瘧,至八月初服截藥而止。
至二十外,忽然遺洩數次,遂發寒熱,如日作之瘧。
先寒後熱,迨外熱已甚,而下體骨節仍寒,須再作寒栗一次,随啜熱粥一碗,然後得汗而解。
延至九月初,已十餘發矣。
一日當啜粥助汗之時,忽然頭暈目暗,冷汗肢厥,如欲脫之狀,超時始定。
此後遂卧床不起,惟胃納尚不大壞,纏綿不愈。
予往診時,十月中矣。
予謂從前三瘧,是暑濕之邪。
迨愈而複作,是引動少陰伏邪,乘少陽新病之虛而出;而腎陽先餒,不能托邪,故寒栗日甚,而熱勢反不重也。
此當用溫經托邪之法,用桂枝湯加人參、當歸、生地、附子汁制牛膝,仍用柴胡、豆豉、黃芩等味出入,十餘劑。
中間疊見驚悸痙惕諸證,又加龍骨、牡蛎、羚羊角等味,随證治之而愈。
此證當瘧疾再發之時,諸醫仍用暑濕門套方,服二三十劑,而病情毫無增減。
病者自言不起,每夜分辄有谵語。
病家疑神疑鬼,醫家莫測其病原所在。
其故皆由近日醫家,不囿于吳又可募原之說,即泥于吳鞠通三焦之論,而絕不知有少陰伏邪随經發病之理。
故遇此等證,便覺毫無把握,輕者遷延緻重,重者無法挽救,近年所見不少矣,哀哉! 卷下 伏溫化熱内陷手足厥陰發痙厥昏蒙等證 伏溫由少陰而發,外出于三陽經證,内結于胃腑,則見陽明腑證。
其證雖深淺不一,但由陰出陽,于病機為順,均在可治之例。
惟有伏邪已動,而熱象郁滞,不達于三陽,亦不歸于胃腑,而即竄入厥陰者,在手厥陰則神昏谵語,煩躁不寐,甚則狂言無序,或蒙閉不語。
在足厥陰則抽搐蒙痙,昏眩直視,甚則循衣摸床。
此等兇證,有兼見者,有獨見者,有腑熱内結,邪氣充斥而潰入者,有陰氣先虧,熱邪乘虛而陷入者,有挾痰涎而蒙閉者,有挾蓄血而如狂者。
凡遇此等重證,第一先為熱邪尋出路,如在經者,從斑汗解,在腑者,從二便出是也。
至照顧正氣,轉在第二層。
蓋氣竭則脫,陰涸則死,皆因熱邪燔劫而然。
用藥于祛邪中,參以扶正養陰,必使邪退,而正氣乃能立腳。
如徒見證治證,但以清心洩肝、化熱養津之劑,就題面敷衍。
雖用藥并無大謬,而坐失事機,迨至遷延生變,措手不及,誰之咎欤。
今姑就手足厥陰見證各條,拟治法如下:凡熱重昏谵,至夜增劇,舌底绛色,此熱灼于營也,以犀角地黃為主方。
煩躁不寐,口渴舌闆,神情昏擾,熱郁于上也,以涼膈散為主方。
神志煩亂,小溲赤澀,舌尖幹紅,熱劫心陰也,異赤各半湯為主方。
面赤神煩,大渴多汗,熱燔陽明之經也,白虎湯為主方。
大便秘結,或熱結旁流,唇焦齒垢,舌刺焦黃者,熱結陽明之腑也,以三承氣為主方。
又如熱蒸痰升,蒙閉神明者,加用至寶、紫雪、菖蒲汁之類。
痙掣搐搦,肝風升擾者,加用羚羊角、鈎藤、石決明之類。
病證紛繁,治難縷述,而總以祛邪扶正兩意為提綱。
祛邪之法,已列于前。
至扶正之法,在溫病以養陰為主,以溫熱必傷陰液也。
人參難得佳者,且病家無力者多,豈能概用;惟西洋參甘涼養津,施于溫熱傷陰者,最為合用。
餘如生地滋腎陰,白芍養肝陰,石斛養胃陰,沙參養肺陰,麥冬養心陰。
如遇虛體或久病陰傷者,無論發表攻裡劑中,均可加入。
其或熱已竄入厥陰,而邪之藏于少陰者,熱氣尚伏而不揚,宜于清洩中,仍兼疏托。
或熱已内陷營陰,而邪之走于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