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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皆恒常之脈象,各随其人之氣體動靜,而相與推移。
竊謂凡二十八種脈象無一不當作如是觀,必不能倉猝下指,而即知其若者主某病,若者主某病者也。
即以病脈之屬于浮沉者而言,昔人每謂浮脈主表屬腑屬陽,沉脈主裡屬髒屬陰。
約略讀之,鮮不謂此以表裡内外陰陽,分别論證,必無不妥。
抑知浮主表而沉主裡,亦尚是理想之論斷,籠統之泛辭,已不能切中病情,确合事理。
而浮脈屬陽,沉脈屬陰,浮脈主腑,沉脈主髒,則頗有語病,未可拘執矣。
蓋浮脈之可以診得表病者,惟表邪最盛時為然;而外感之輕者,脈必不浮。
若夫身熱甚厲之病,脈必洪大滑數,以其熱勢方張,所以亦見浮象。
此則氣火俱盛而輕按即得,雖似于浮,實非浮脈之正旨。
病此者表裡俱熱,必不當以其脈之浮,而隻知其為表病也。
又風熱之外感者,其脈浮,是為浮脈主表之一證。
然肝陽恣肆,為眩暈,為頭痛者,氣火升騰,其脈亦浮。
則病本内因,亦非表證矣。
若謂浮脈屬陽,而沉脈屬陰,亦隻可以論其常。
若陰盛于内,陽格于外,則脈且浮大,而重按無根,豈得概謂之陽證。
又熱結于裡,氣道不通,則脈亦沉着而凝澀不流,豈得概以為陰證。
至謂浮主腑病,沉主髒病,則宋金以前本無是說,而自明季以來,編入四言脈訣,幾于無人不讀。
(四言脈訣,本宋人崔氏所着,而明人多有改本,浮脈主表屬腑之說,尚非崔氏遂髒之表。
若以全體言之,腑亦深藏于裡,安得謬以為在表。
豈可誤認此表之一字,而竟謂病在腑者,其脈當浮。
假使腑病可作表病,而脈為之浮,則經絡之病,肌肉之病,皮毛之病,其脈又當若何。
此理之必不可通,而亦事之萬不能有者。
然今之醫者,多讀脈訣,固無不知有浮脈主表,屬腑屬陽之八字,可見俗書誤人真是不小。
究之浮脈主表,沉脈主裡,尚是含混言之,或無不可,若必謂浮主腑病,沉主髒病,膠執太甚,最是不通。
頤謂古今脈書,所稱某脈主某病者,無不有是有非,得失互見。
學人必須自具見解,識透真理,方不為古人所愚。
茲姑就浮沉一條,聊申是說,以為舉一反三之計。
隻欲借以糾正世俗通行之誤,非好與古人作無端之辨難也。
若以浮沉二脈之屬于外瘍者言之,則腫瘍脈浮,惟上焦風熱諸證有之。
如發頤、腮、耳門牙槽諸癰,病本在表,而又屬風邪熱毒,蘊于上部,其脈無不浮數滑疾。
有痰宜洩,有熱宜清,亦不得以其脈浮屬表,而但與疏風解表,反令氣火越浮,瘍患益熾。
若時邪襲于經絡而發流注,則寒熱交熾,表邪全盛之時,其脈亦必浮數。
此則解表消腫,雙方并進,而表邪得洩,腫瘍自化。
若瘍已成膿,其毒全盛而未洩,脈亦應之為浮數,為滑大,則決去其膿毒而脈自靜。
若潰後膿洩而脈仍浮者,苟非外感之未盡,即防續發之成膿。
若感邪既化,瘍無續發,而尚見脈浮,則正氣散耗,非吉症也。
若腫瘍脈沉,則惟附骨大疽、癖積聚之證,寒凝絡窒、氣血壅塞者偶有之。
其毒甚深,其勢固結,而脈為之沉凝不顯,決非輕恙。
苟不急與宣通,以疏達其凝結,必不易治。
而尋常肌肉之癰腫,經絡之瘡瘍,于脈必無沉法。
若夫癰疽既潰,膿毒已洩,氣血疏通,更無脈沉之理。
如或有之,則其氣猶結,其血猶凝,亦非佳象。
總之,瘍患為肌肉之病,雖曰痛則不通,脈必不宜過于浮露。
然壅者不化,結者不開,脈常沉澀不起,而治之不應,其為害又當何如耶。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三節·遲數之脈 遲數者,脈之緩急也。
氣火甚盛,脈來急疾,一息六七至者為數,屬陽屬熱多實證。
氣血衰微,脈來怠緩,一息二三至者為遲,屬陰屬寒多虛證。
雖間亦有中氣不充,脈形虛數,實積凝結,脈道遲滞者,而以尋常脈理言之,固數主有餘,遲主不及也。
是以腫瘍脈數,皆為病邪之有餘,其勢方張,其毒方盛,脈象應之,必兼數疾。
或為身熱,則數大而洪,或已釀膿,則緊數而實,脈病相合,是為常态。
若在既潰之後,其毒已洩,脈以安靜為吉。
如仍數疾不減,則身熱之未淨,餘毒之未化也。
初潰得之,尚無大害,化邪解熱,即可向安。
若其遷延既久,正氣日餒,邪氣不衰,而脈數不退,或數大而中空,或細數而急疾,形神必憊,真元消亡,斯為壞證矣。
腫瘍脈遲,多屬正氣之不及,脈病不符,甚非佳象。
此惟于虛弱之體偶見之,而尋常之瘍,所不應有者也。
惟附骨環跳諸證,病因虛寒,初起酸疼經縮,脈象應之,沉遲為正。
溫養舒經,其毒自化。
若腦疽、背疽,寒邪在經,遲脈亦為正應。
溫經宣托,收效亦佳。
苟非此證,則陽病陰脈,宜求其故矣。
若在潰後,邪勢已衰,脈遲雖似相宜,如果形證皆順,養胃調元,是為正治。
抑或神疲氣餒,則餘毒未淨,而真元欲漓,脈至無神,亦非吉象。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四節·大小之脈 (洪細附見) 大小者,脈之形體也。
氣血有餘,指下壯盛,是之謂大。
大而有力,則謂之洪。
氣血不及,指下一線,則謂之小,亦謂之細。
(大之與洪,一是形式之粗壯,一是氣勢之勇悍,形神能分析為二,故古人皆合為一。
)平人之脈,或大或小,大率皆其人之禀賦使然,初不以有病瘍氣滞血凝,其病屬實,其脈宜大而不宜小。
然所患苟非堅巨,或其人素禀脈小者,則小而有神,亦何往而非佳象。
若大而有力,堅硬搏指,洪而氣悍,洶湧奔騰,邪勢太甚,非吉證矣。
潰瘍氣洩血耗,其病屬虛,其脈宜小而不宜大。
然所耗或尚無多,及其人身軀雄偉者,則大而有神,正是病魔退舍之機,元氣未虧之兆。
若脈小形,外瘍難斂,尤可慮也。
惟腫瘍勢盛之時,而其脈過于小弱不起,則正不勝邪,斯為危候。
若大毒既洩之後,而其脈或豁大無根,則元氣已漓,無非敗象。
是皆當以形證與脈神參互考訂,而孰吉孰兇,自有定論。
萬不能于指下求其形似,而即以為憑脈辨證之要訣,盡在此中也。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五節·滑澀之脈 滑澀者,脈之氣勢也。
氣旺血旺,其脈流利,是之謂滑。
氣少血少,其脈凝滞,是之謂澀。
凡癰疽當腫勢堅硬之時,脈多澀滞,則氣有所聚,血有所凝,蒂固根深,蟠結不化,是其征也。
而濕邪襲于經絡,及濕痰蒙蔽中州,胃呆腦痞者,其脈無不澀滞。
此皆實邪窒塞,氣行因而不利。
治以疏通宣洩,則澀脈自起。
若瘍已釀膿,則氣血相搏,其勢方張,脈象應之必多滑數。
故腫瘍已成未成之機,即可以脈之滑澀決之。
澀則内尚無膿,猶可消散;滑則膿已蒸釀,無不外潰矣。
若癰疽即潰,則氣結已通,血滞已洩,脈以滑利為順,澀滞為逆。
蓋脈滑者,其正氣之充,清養化邪,調複必易。
惟滑而大者,餘焰方張,尚非正軌。
而脈澀者則血液已耗,神色必疲。
滋養扶元,所不可緩。
若更澀而小弱,色奪形,尤其可慮。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六節·長短之脈 長短者,脈之部位也。
氣血有餘,指下勢盛,尺寸皆溢,是謂之長。
氣血不足,指下勢促,尺寸不及,是謂之短。
故脈長者,恒兼洪大滑疾;脈短者,恒兼虛弱細微。
此多屬于其人禀賦,而憑脈辨證,即随之以決虛實焉。
長短二脈,合寸關尺三部而言。
長者寸尺皆過于本位,短者寸尺皆不及本位,是以關部無所謂長短之象。
昔人每謂關不診短,以寸關尺三部,本是一線貫注,不能離異,故有寸不至關為陽絕,尺不至關為陰絕之說。
然則關部即不當有短脈,亦必不能以長脈論矣。
又陽氣上盛之病,脈長于寸,即短于尺;相火下盛之病,脈長于尺,即短于寸,則所謂上魚入尺之脈。
偏盛于上者,必短于下;偏盛于下者,必短于上,與專論長短之合寸尺而言者不同。
凡病而得長脈,若非其人之體質素強,則病魔之勢焰方張也,或虛陽之浮露于外也。
若更長而不實,長而無神,則形似有餘,而其實不及,非佳兆矣。
凡病而得短脈,若非其人之體質素弱,則氣血之俱衰也。
否則實邪凝結于中,而氣道不舒也。
若複短而無神,形氣俱餒,更難圖矣。
故腫瘍脈長,無非陽邪之勢盛;而腫瘍脈短,則為大毒之堅凝。
若在潰後,膿毒已洩,氣血已傷,于脈宜斂,則短者似尚合宜,長者必多變幻。
苟非毒邪之不減,即其元氣之外浮,所謂證虛脈實,皆當顧慮。
惟脈短終是正氣不周,津液既耗,而脈應之。
滋液養陰,是為正治。
若其短澀無神,則真陰欲竭,亦自可危。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七節·虛實之脈 虛實者,亦脈學之綱領也。
三部九候,力量有餘,皆可謂之實;三部九候,力量不及,皆可謂之虛。
則凡言實者,可該弦勁洪緊諸脈;而凡言虛者,可該微弱遲軟諸脈。
初非專以虛之與實,指定一種形象之名稱。
而昔人每以浮而無力為虛,欲以别于沉而無力之弱脈;以沉而有力為實,欲以别于浮而有力之革脈。
細分畛域,雖亦不為無理。
壽頤竊謂虛實二字之本義,不當如是。
豈中候沉候之無力者,必不可以言虛,而浮按中按之有力者,必不可以言實耶。
顧名思義,當亦恍然。
所以診得實脈,苟非體質之壯盛,必其病勢之有餘。
然堅實太過,搏指不撓,則邪勢方張,已失沖和之性。
診得虛脈,或為禀賦之素弱,無非元氣之不充,而虛弱已甚,指下無神,則根本欲漓,幾等屍居餘氣。
故腫瘍脈虛雖曰病有餘而脈不及,然苟非大證,而其人形神未餒,則微見虛軟,未必遽為大害。
惟瘍患甚巨,而脈來虛弱已甚者,是為脈證相反,必多不治。
而腫瘍脈實,雖曰病是實邪,脈證相合,然果堅勁異常,則大毒盤踞,蒂固根深,甯不可慮。
潰瘍脈虛,是為氣血乍洩,于法為順。
然必風波大定,餘浪不興,清養扶持,始登彼岸。
如其惡腐未脫,毒焰未衰,而脈已虛軟不起,惟恐正氣難扶,同歸于盡。
若潰瘍脈實,必其餘毒尚盛,氣血未和,如膿洩太多,脈反堅實者,必難善後也。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八節·弦緊革牢之脈 弦者,脈之剛勁有力,端直而長者也,為肝陽之自旺,為痰飲之郁結。
緊者,脈之固定堅直,應指不撓者也,為寒邪之外束,為實邪之内凝。
《素問》有脈實堅之說。
《傷寒論·平脈篇》:寒則牢堅。
《脈經》引之作寒則緊弦,是緊脈亦可謂之堅脈,皆以形容其指下有力耳。
叔和以緊脈為轉索無常,非是。
蓋緊即有力不散,亦與虛實之實脈相近。
革者,浮候之堅大有力;牢者,沉候之堅大有力。
一為孤陽之浮越于外,一為陰寒之凝結于中。
脈理主病,适得其反,而情勢之堅固有力則一。
此四者,皆脈象之屬于實者也。
瘍患得此,無非病勢方張,其毒甚盛,可從上條實脈之例求之。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九節·軟弱微散之脈 軟弱者,脈之應指無力者也。
昔人每謂浮細無力為軟,沉細無力為弱,分為二種。
頤謂軟與弱,按其字義本難區别,若即以一浮一沉定為二候,但據脈之部位而言固無不可。
然論其所主之病,則固同是氣血之不足耳。
似不如渾融言之,較為圓相。
《千金翼》始有濡脈一條,而後之言脈者,幾以濡脈軟脈,别為兩類。
考《素問·平人氣象論》平肝脈來,軟弱招招,《脈經》引之則作濡軟。
蓋濡即軟字變體,最古隻有字,後乃作,俗則作之字,漢人隸書亦多從需,二字音讀雖各不同,而字形字義皆近,遂至不可複正。
所以《内經》脈之,後人竟作脈濡,實非濡濕濡滞之濡字。
壽頤言脈,有無濡微脈者,即軟之尤甚者也。
若更渙散不收,指下似有如無,則為散脈。
此四者,皆脈象之屬于虛者。
以言外瘍,則未潰屬實,軟弱之脈,皆非所宜。
然在病勢不重,瘍患不巨者,偶見軟弱,亦未必遽呈敗象。
若在即潰之後,其正已傷,脈形軟弱,尤為合轍。
惟微脈則無力太甚,未免元氣不支。
散脈則散漫不收,多是本實之先撥,無論腫瘍潰瘍,都無吉象。
是皆當從上條虛脈之例以求之,亦可舉一反三者也。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十節·緩脈 緩脈,本有二義。
一為和緩之緩,則一息四至,胃氣之正,所謂不大不小,不剛不柔,意思欣欣,難以名狀者。
無病之脈,當如是也。
一為怠緩之緩,則濡滞不前,濕阻中州者有之,而濕流關節者亦有之。
故瘍病而得和緩之脈,即合中和之氣,無論已潰未潰,無非泰境。
而得怠緩之脈者,亦無往而非濕邪之留着也。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十一節·芤脈 芤者,脈之中空者也,是為失血之候。
蓋血液既洩,脈道不充,有如蔥管,凡失血家往往見之,固非昔賢之空言也。
而瘍病在未潰之時,于法當無芤象;如果有之,則其人平時之亡血者也。
若在潰後,則膿血大洩,時亦偶一遇之。
然苟非大證日久,膿去甚多者,亦不恒有此脈。
補養滋填,勢不可緩。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十二節·動脈 動者,脈之一粒突起,如珠如豆,厥厥動搖者也。
于法主痛。
蓋痛則氣滞,着而不行,脈道不能條達,因而凝聚一處,如珠動搖。
此雖不恒有之脈象,雖閱曆多者,固時一見之。
(《素問》謂婦人手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
是亦氣血初凝,脈行不暢之理。
診妊脈者,亦或為此。
否則痛盛氣結,而脈應之。
是皆當從事于宣通疏洩,而求其氣機之條暢者也。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十三節·伏脈 伏者,脈之沉伏不見者也。
輕按不得,必極重按之,而始一應指。
苟非病邪之深邃,則陰寒之凝固也。
否則大痛氣結,而脈為之阻也。
故以外瘍言之,病在肌肉,于脈必不當伏。
如果有之,則附骨大疽,盤根錯節,必非一朝一夕之故矣。
而大毒釀膿,病勢極熾之時,亦偶一見之,則痛極不通,脈澀已甚,即沉伏不見。
如在潰後,則其毒已洩,其氣已通,更不當再有伏藏之脈。
尚亦見之,則其毒固結,不以膿成而稍減其勢,其兇何如。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十四節·促脈 促脈,自叔和編《傷寒論》之辨脈法,及其自着之《脈經》,皆與結脈對待成文,以促為數中之一止,結為遲中之一止。
而後之言脈者多宗之。
頤謂促字本義,短也,速也。
仲師本論言促脈者四條,殊無歇止之意。
而于脈結代心動悸者,炙甘草湯主之一條,明明以結脈與代脈對舉。
結為無定之歇止,代為有定之歇止,并未言及促脈,則促非歇止,自可于言外得之。
高陽生《脈訣》謂促脈并居寸口,蓋獨盛于寸部之脈。
主病為上焦有結,故脈為之促,頗與促字短速之義相合。
楊仁齋等諸家皆承用是說,以視叔和數中一止之解,較為圓通,且于本論促脈四條,無不可通。
蓋惟陽盛于上,結澀不通,于脈應之,短而且速。
臨證治驗,确然可征。
叔和以其既短且
此皆恒常之脈象,各随其人之氣體動靜,而相與推移。
竊謂凡二十八種脈象無一不當作如是觀,必不能倉猝下指,而即知其若者主某病,若者主某病者也。
即以病脈之屬于浮沉者而言,昔人每謂浮脈主表屬腑屬陽,沉脈主裡屬髒屬陰。
約略讀之,鮮不謂此以表裡内外陰陽,分别論證,必無不妥。
抑知浮主表而沉主裡,亦尚是理想之論斷,籠統之泛辭,已不能切中病情,确合事理。
而浮脈屬陽,沉脈屬陰,浮脈主腑,沉脈主髒,則頗有語病,未可拘執矣。
蓋浮脈之可以診得表病者,惟表邪最盛時為然;而外感之輕者,脈必不浮。
若夫身熱甚厲之病,脈必洪大滑數,以其熱勢方張,所以亦見浮象。
此則氣火俱盛而輕按即得,雖似于浮,實非浮脈之正旨。
病此者表裡俱熱,必不當以其脈之浮,而隻知其為表病也。
又風熱之外感者,其脈浮,是為浮脈主表之一證。
然肝陽恣肆,為眩暈,為頭痛者,氣火升騰,其脈亦浮。
則病本内因,亦非表證矣。
若謂浮脈屬陽,而沉脈屬陰,亦隻可以論其常。
若陰盛于内,陽格于外,則脈且浮大,而重按無根,豈得概謂之陽證。
又熱結于裡,氣道不通,則脈亦沉着而凝澀不流,豈得概以為陰證。
至謂浮主腑病,沉主髒病,則宋金以前本無是說,而自明季以來,編入四言脈訣,幾于無人不讀。
(四言脈訣,本宋人崔氏所着,而明人多有改本,浮脈主表屬腑之說,尚非崔氏遂髒之表。
若以全體言之,腑亦深藏于裡,安得謬以為在表。
豈可誤認此表之一字,而竟謂病在腑者,其脈當浮。
假使腑病可作表病,而脈為之浮,則經絡之病,肌肉之病,皮毛之病,其脈又當若何。
此理之必不可通,而亦事之萬不能有者。
然今之醫者,多讀脈訣,固無不知有浮脈主表,屬腑屬陽之八字,可見俗書誤人真是不小。
究之浮脈主表,沉脈主裡,尚是含混言之,或無不可,若必謂浮主腑病,沉主髒病,膠執太甚,最是不通。
頤謂古今脈書,所稱某脈主某病者,無不有是有非,得失互見。
學人必須自具見解,識透真理,方不為古人所愚。
茲姑就浮沉一條,聊申是說,以為舉一反三之計。
隻欲借以糾正世俗通行之誤,非好與古人作無端之辨難也。
若以浮沉二脈之屬于外瘍者言之,則腫瘍脈浮,惟上焦風熱諸證有之。
如發頤、腮、耳門牙槽諸癰,病本在表,而又屬風邪熱毒,蘊于上部,其脈無不浮數滑疾。
有痰宜洩,有熱宜清,亦不得以其脈浮屬表,而但與疏風解表,反令氣火越浮,瘍患益熾。
若時邪襲于經絡而發流注,則寒熱交熾,表邪全盛之時,其脈亦必浮數。
此則解表消腫,雙方并進,而表邪得洩,腫瘍自化。
若瘍已成膿,其毒全盛而未洩,脈亦應之為浮數,為滑大,則決去其膿毒而脈自靜。
若潰後膿洩而脈仍浮者,苟非外感之未盡,即防續發之成膿。
若感邪既化,瘍無續發,而尚見脈浮,則正氣散耗,非吉症也。
若腫瘍脈沉,則惟附骨大疽、癖積聚之證,寒凝絡窒、氣血壅塞者偶有之。
其毒甚深,其勢固結,而脈為之沉凝不顯,決非輕恙。
苟不急與宣通,以疏達其凝結,必不易治。
而尋常肌肉之癰腫,經絡之瘡瘍,于脈必無沉法。
若夫癰疽既潰,膿毒已洩,氣血疏通,更無脈沉之理。
如或有之,則其氣猶結,其血猶凝,亦非佳象。
總之,瘍患為肌肉之病,雖曰痛則不通,脈必不宜過于浮露。
然壅者不化,結者不開,脈常沉澀不起,而治之不應,其為害又當何如耶。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三節·遲數之脈 遲數者,脈之緩急也。
氣火甚盛,脈來急疾,一息六七至者為數,屬陽屬熱多實證。
氣血衰微,脈來怠緩,一息二三至者為遲,屬陰屬寒多虛證。
雖間亦有中氣不充,脈形虛數,實積凝結,脈道遲滞者,而以尋常脈理言之,固數主有餘,遲主不及也。
是以腫瘍脈數,皆為病邪之有餘,其勢方張,其毒方盛,脈象應之,必兼數疾。
或為身熱,則數大而洪,或已釀膿,則緊數而實,脈病相合,是為常态。
若在既潰之後,其毒已洩,脈以安靜為吉。
如仍數疾不減,則身熱之未淨,餘毒之未化也。
初潰得之,尚無大害,化邪解熱,即可向安。
若其遷延既久,正氣日餒,邪氣不衰,而脈數不退,或數大而中空,或細數而急疾,形神必憊,真元消亡,斯為壞證矣。
腫瘍脈遲,多屬正氣之不及,脈病不符,甚非佳象。
此惟于虛弱之體偶見之,而尋常之瘍,所不應有者也。
惟附骨環跳諸證,病因虛寒,初起酸疼經縮,脈象應之,沉遲為正。
溫養舒經,其毒自化。
若腦疽、背疽,寒邪在經,遲脈亦為正應。
溫經宣托,收效亦佳。
苟非此證,則陽病陰脈,宜求其故矣。
若在潰後,邪勢已衰,脈遲雖似相宜,如果形證皆順,養胃調元,是為正治。
抑或神疲氣餒,則餘毒未淨,而真元欲漓,脈至無神,亦非吉象。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四節·大小之脈 (洪細附見) 大小者,脈之形體也。
氣血有餘,指下壯盛,是之謂大。
大而有力,則謂之洪。
氣血不及,指下一線,則謂之小,亦謂之細。
(大之與洪,一是形式之粗壯,一是氣勢之勇悍,形神能分析為二,故古人皆合為一。
)平人之脈,或大或小,大率皆其人之禀賦使然,初不以有病瘍氣滞血凝,其病屬實,其脈宜大而不宜小。
然所患苟非堅巨,或其人素禀脈小者,則小而有神,亦何往而非佳象。
若大而有力,堅硬搏指,洪而氣悍,洶湧奔騰,邪勢太甚,非吉證矣。
潰瘍氣洩血耗,其病屬虛,其脈宜小而不宜大。
然所耗或尚無多,及其人身軀雄偉者,則大而有神,正是病魔退舍之機,元氣未虧之兆。
若脈小形,外瘍難斂,尤可慮也。
惟腫瘍勢盛之時,而其脈過于小弱不起,則正不勝邪,斯為危候。
若大毒既洩之後,而其脈或豁大無根,則元氣已漓,無非敗象。
是皆當以形證與脈神參互考訂,而孰吉孰兇,自有定論。
萬不能于指下求其形似,而即以為憑脈辨證之要訣,盡在此中也。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五節·滑澀之脈 滑澀者,脈之氣勢也。
氣旺血旺,其脈流利,是之謂滑。
氣少血少,其脈凝滞,是之謂澀。
凡癰疽當腫勢堅硬之時,脈多澀滞,則氣有所聚,血有所凝,蒂固根深,蟠結不化,是其征也。
而濕邪襲于經絡,及濕痰蒙蔽中州,胃呆腦痞者,其脈無不澀滞。
此皆實邪窒塞,氣行因而不利。
治以疏通宣洩,則澀脈自起。
若瘍已釀膿,則氣血相搏,其勢方張,脈象應之必多滑數。
故腫瘍已成未成之機,即可以脈之滑澀決之。
澀則内尚無膿,猶可消散;滑則膿已蒸釀,無不外潰矣。
若癰疽即潰,則氣結已通,血滞已洩,脈以滑利為順,澀滞為逆。
蓋脈滑者,其正氣之充,清養化邪,調複必易。
惟滑而大者,餘焰方張,尚非正軌。
而脈澀者則血液已耗,神色必疲。
滋養扶元,所不可緩。
若更澀而小弱,色奪形,尤其可慮。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六節·長短之脈 長短者,脈之部位也。
氣血有餘,指下勢盛,尺寸皆溢,是謂之長。
氣血不足,指下勢促,尺寸不及,是謂之短。
故脈長者,恒兼洪大滑疾;脈短者,恒兼虛弱細微。
此多屬于其人禀賦,而憑脈辨證,即随之以決虛實焉。
長短二脈,合寸關尺三部而言。
長者寸尺皆過于本位,短者寸尺皆不及本位,是以關部無所謂長短之象。
昔人每謂關不診短,以寸關尺三部,本是一線貫注,不能離異,故有寸不至關為陽絕,尺不至關為陰絕之說。
然則關部即不當有短脈,亦必不能以長脈論矣。
又陽氣上盛之病,脈長于寸,即短于尺;相火下盛之病,脈長于尺,即短于寸,則所謂上魚入尺之脈。
偏盛于上者,必短于下;偏盛于下者,必短于上,與專論長短之合寸尺而言者不同。
凡病而得長脈,若非其人之體質素強,則病魔之勢焰方張也,或虛陽之浮露于外也。
若更長而不實,長而無神,則形似有餘,而其實不及,非佳兆矣。
凡病而得短脈,若非其人之體質素弱,則氣血之俱衰也。
否則實邪凝結于中,而氣道不舒也。
若複短而無神,形氣俱餒,更難圖矣。
故腫瘍脈長,無非陽邪之勢盛;而腫瘍脈短,則為大毒之堅凝。
若在潰後,膿毒已洩,氣血已傷,于脈宜斂,則短者似尚合宜,長者必多變幻。
苟非毒邪之不減,即其元氣之外浮,所謂證虛脈實,皆當顧慮。
惟脈短終是正氣不周,津液既耗,而脈應之。
滋液養陰,是為正治。
若其短澀無神,則真陰欲竭,亦自可危。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七節·虛實之脈 虛實者,亦脈學之綱領也。
三部九候,力量有餘,皆可謂之實;三部九候,力量不及,皆可謂之虛。
則凡言實者,可該弦勁洪緊諸脈;而凡言虛者,可該微弱遲軟諸脈。
初非專以虛之與實,指定一種形象之名稱。
而昔人每以浮而無力為虛,欲以别于沉而無力之弱脈;以沉而有力為實,欲以别于浮而有力之革脈。
細分畛域,雖亦不為無理。
壽頤竊謂虛實二字之本義,不當如是。
豈中候沉候之無力者,必不可以言虛,而浮按中按之有力者,必不可以言實耶。
顧名思義,當亦恍然。
所以診得實脈,苟非體質之壯盛,必其病勢之有餘。
然堅實太過,搏指不撓,則邪勢方張,已失沖和之性。
診得虛脈,或為禀賦之素弱,無非元氣之不充,而虛弱已甚,指下無神,則根本欲漓,幾等屍居餘氣。
故腫瘍脈虛雖曰病有餘而脈不及,然苟非大證,而其人形神未餒,則微見虛軟,未必遽為大害。
惟瘍患甚巨,而脈來虛弱已甚者,是為脈證相反,必多不治。
而腫瘍脈實,雖曰病是實邪,脈證相合,然果堅勁異常,則大毒盤踞,蒂固根深,甯不可慮。
潰瘍脈虛,是為氣血乍洩,于法為順。
然必風波大定,餘浪不興,清養扶持,始登彼岸。
如其惡腐未脫,毒焰未衰,而脈已虛軟不起,惟恐正氣難扶,同歸于盡。
若潰瘍脈實,必其餘毒尚盛,氣血未和,如膿洩太多,脈反堅實者,必難善後也。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八節·弦緊革牢之脈 弦者,脈之剛勁有力,端直而長者也,為肝陽之自旺,為痰飲之郁結。
緊者,脈之固定堅直,應指不撓者也,為寒邪之外束,為實邪之内凝。
《素問》有脈實堅之說。
《傷寒論·平脈篇》:寒則牢堅。
《脈經》引之作寒則緊弦,是緊脈亦可謂之堅脈,皆以形容其指下有力耳。
叔和以緊脈為轉索無常,非是。
蓋緊即有力不散,亦與虛實之實脈相近。
革者,浮候之堅大有力;牢者,沉候之堅大有力。
一為孤陽之浮越于外,一為陰寒之凝結于中。
脈理主病,适得其反,而情勢之堅固有力則一。
此四者,皆脈象之屬于實者也。
瘍患得此,無非病勢方張,其毒甚盛,可從上條實脈之例求之。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九節·軟弱微散之脈 軟弱者,脈之應指無力者也。
昔人每謂浮細無力為軟,沉細無力為弱,分為二種。
頤謂軟與弱,按其字義本難區别,若即以一浮一沉定為二候,但據脈之部位而言固無不可。
然論其所主之病,則固同是氣血之不足耳。
似不如渾融言之,較為圓相。
《千金翼》始有濡脈一條,而後之言脈者,幾以濡脈軟脈,别為兩類。
考《素問·平人氣象論》平肝脈來,軟弱招招,《脈經》引之則作濡軟。
蓋濡即軟字變體,最古隻有字,後乃作,俗則作之字,漢人隸書亦多從需,二字音讀雖各不同,而字形字義皆近,遂至不可複正。
所以《内經》脈之,後人竟作脈濡,實非濡濕濡滞之濡字。
壽頤言脈,有無濡微脈者,即軟之尤甚者也。
若更渙散不收,指下似有如無,則為散脈。
此四者,皆脈象之屬于虛者。
以言外瘍,則未潰屬實,軟弱之脈,皆非所宜。
然在病勢不重,瘍患不巨者,偶見軟弱,亦未必遽呈敗象。
若在即潰之後,其正已傷,脈形軟弱,尤為合轍。
惟微脈則無力太甚,未免元氣不支。
散脈則散漫不收,多是本實之先撥,無論腫瘍潰瘍,都無吉象。
是皆當從上條虛脈之例以求之,亦可舉一反三者也。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十節·緩脈 緩脈,本有二義。
一為和緩之緩,則一息四至,胃氣之正,所謂不大不小,不剛不柔,意思欣欣,難以名狀者。
無病之脈,當如是也。
一為怠緩之緩,則濡滞不前,濕阻中州者有之,而濕流關節者亦有之。
故瘍病而得和緩之脈,即合中和之氣,無論已潰未潰,無非泰境。
而得怠緩之脈者,亦無往而非濕邪之留着也。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十一節·芤脈 芤者,脈之中空者也,是為失血之候。
蓋血液既洩,脈道不充,有如蔥管,凡失血家往往見之,固非昔賢之空言也。
而瘍病在未潰之時,于法當無芤象;如果有之,則其人平時之亡血者也。
若在潰後,則膿血大洩,時亦偶一遇之。
然苟非大證日久,膿去甚多者,亦不恒有此脈。
補養滋填,勢不可緩。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十二節·動脈 動者,脈之一粒突起,如珠如豆,厥厥動搖者也。
于法主痛。
蓋痛則氣滞,着而不行,脈道不能條達,因而凝聚一處,如珠動搖。
此雖不恒有之脈象,雖閱曆多者,固時一見之。
(《素問》謂婦人手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
是亦氣血初凝,脈行不暢之理。
診妊脈者,亦或為此。
否則痛盛氣結,而脈應之。
是皆當從事于宣通疏洩,而求其氣機之條暢者也。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十三節·伏脈 伏者,脈之沉伏不見者也。
輕按不得,必極重按之,而始一應指。
苟非病邪之深邃,則陰寒之凝固也。
否則大痛氣結,而脈為之阻也。
故以外瘍言之,病在肌肉,于脈必不當伏。
如果有之,則附骨大疽,盤根錯節,必非一朝一夕之故矣。
而大毒釀膿,病勢極熾之時,亦偶一見之,則痛極不通,脈澀已甚,即沉伏不見。
如在潰後,則其毒已洩,其氣已通,更不當再有伏藏之脈。
尚亦見之,則其毒固結,不以膿成而稍減其勢,其兇何如。
卷上 第二章·外瘍脈狀 第十四節·促脈 促脈,自叔和編《傷寒論》之辨脈法,及其自着之《脈經》,皆與結脈對待成文,以促為數中之一止,結為遲中之一止。
而後之言脈者多宗之。
頤謂促字本義,短也,速也。
仲師本論言促脈者四條,殊無歇止之意。
而于脈結代心動悸者,炙甘草湯主之一條,明明以結脈與代脈對舉。
結為無定之歇止,代為有定之歇止,并未言及促脈,則促非歇止,自可于言外得之。
高陽生《脈訣》謂促脈并居寸口,蓋獨盛于寸部之脈。
主病為上焦有結,故脈為之促,頗與促字短速之義相合。
楊仁齋等諸家皆承用是說,以視叔和數中一止之解,較為圓通,且于本論促脈四條,無不可通。
蓋惟陽盛于上,結澀不通,于脈應之,短而且速。
臨證治驗,确然可征。
叔和以其既短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