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津一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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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廣服大藥。

    予謂不然。

    貴在斷厚味,使邪無所助而自退,又不戰而屈人兵之法也。

     丹溪茹淡論最得調攝之法,然陰之所生,本在五味,一味茹淡,亦恐陰氣不生。

    予謂甘肥之味,要在淡煮,使不生痰助火,至于蔬菜,不妨加以鹽豉,益其味也。

     張漢瓿曰: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斷厚味在看何病宜,何當忌則是。

    如腫脹食鹽助邪,可類推矣。

    若一意教人淡食,則恐胃氣日憊,精神頓消,而不可回者矣。

    若肥昧淡煮,可謂得情。

     微妙在脈不可不察 《内經》曰:血虛脈大。

    然氣虛亦有脈大者。

    蓋血虛氣無所附故脈大;氣虛則邪火甚,故脈亦大,此種經旨皆有,但未嘗明白指示,此道之所以常不明耳。

     脈細小之類,為正氣不足,洪大之類,為邪氣有餘。

    正氣不足而見細小之脈,可補而愈也,邪氣有餘而見洪大之脈,可瀉而愈也。

    唯是正氣不足而脈反洪大,邪氣有餘而脈反細小,一則正虛邪勝一則邪勝正虛,故皆不治。

    診者先知此種大意,則不難迎刃而解。

    問病然後察脈,以病合脈,其脈得,其病亦得。

    若以脈求病,則二十四脈每部各有寒熱虛實證候紛糾,何能一按了然?譬如浮脈,浮而有力為風;浮而無力為虛似矣,然中風脈浮而緩,緩之與無力相去幾何?譬之沉脈,沉而有力為實,沉而無力為虛似矣,然中寒脈沉而微細,微細之與無力相去幾何?又如弦脈,邪在少陽則脈弦,血虛脈弦,風家脈弦,支飲脈弦,苟不問其人之壯怯,及表裡陰陽,有何痛苦,所謂猝持寸口,何病能中?況噤之以聲息,蔽之以帷幄,此非窘醫,實自贻其咎耳。

    脈如車蓋,如羹上浮.是陽氣将絕也。

    如屋漏,如瀉漆,是陰氣将絕也。

    亦自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之義。

     仲景脈浮當以汗解,假令尺中遲者,為營血不足,不可發汗。

    又曰: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解。

    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裡虛須表裡實,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凡脈浮取之盛,按之不足,寸關盛,尺不足,其盛皆為假象,蓋沉之與尺,猶樹之有根也。

    故仲景于當汗之症,遲回顧慮,如此予更有說焉。

    夫浮以候表,寸以候陽,外邪初入,必先在表與陽分,表盛則裡虛,上盛則下虛,此時似難以尺中遲微而誤當汗之期,猶必須審其人之形氣病氣何如也。

    若其人無外邪,脈見沉候,與尺不足,此真是有陽無陰,枝葉雖茂.根本将撥,勿妄施攻擊耳。

     曰腎氣獨沉,曰腎氣不衡,總是石而無胃,腎水不能上交于心火之象也。

     促為陽,緊為陰,然仲景又曰:傷寒脈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又曰: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在胸中,當須吐之。

    是又不能拘也。

     有者為實.無者為虛。

    仲景又謂陽脈微者汗出而愈,陰脈微者下之而愈,雖曰極虛之處,便是容邪之地,然既極虛矣,汗下豈可輕哉!此亦人存政舉之法,後學不得藉以為口實也。

     劉澹庵曰:從症不從脈,正在此處要人下手,仲景非立是空頭論而眩後人持兩端也。

     風濕相合,熱濕相合,便牽制其善行炎上之性,脈證最難辨别。

     色診以明澤者生,沉夭者死。

    亦猶脈之有無胃氣也。

    别則于陽者,知死生之期,言無胃氣,彈石解索是也。

     病之淺者,邪未入于經,病之深者,亦有兼化之象,脈亦難拘。

     陽主煦之,陰主濡之。

    真氣虛是陽不能煦,陰不能濡,脈或馓而弱,或弦而緊,此一定之理。

     色診不論何色,俱欲其明澤,然光芒浮露之人,又非壽徽,是亦陽亡于外也。

    故善攝生者,其氣深,其神藏,諸病皆有寒熱虛實,斷不可執已見以為憑。

    所可憑者,脈耳,然脈又有陰陽格拒之易惑,真假虛實之難明,與夫從脈從症之不可泥,醫道可易言哉! 《内經》三部候法,右寸以候肺及胸中,左左寸以候心及膻中,此上附上一定不易之理。

    而叔和《脈訣》又雲:右寸以候肺及大腸左寸候心及小腸。

    後人謂大小腸為下焦,傳導濁穢之府,而診于膈上,清虛之所,此理不倫,遂指《脈訣》為高陽生托叔和之名也。

    據蘭謂《内經》、《脈訣》兩論,俱不可廢。

    在《内經》是言身形軀殼内外,在上者診之于上,而言叔和則以五行配合經脈相絡而言,何也?蓋欲察病脈,先須知平脈,夫肺系足太陰,主金,大腸系于手陽明,亦主金,脈之浮澀而短,金之體也,安有浮澀而短之脈,亦診于右尺乎?心系足少陰主火,小腸系手太陽亦主火,脈之浮大而散,火之體也,安有浮大而散之脈,亦診于左尺乎?況肺與大腸,心與小腸,确顯聲應氣求,不可移易之證,又甯可以部位拘耶?叔和叙論仲景《傷寒論》,其可指摘處頗多,至于《脈訣》則不可謗矣。

    又相火藏于九地之下守,謂禀命,确宜診之于尺,膻中雖曰咽喉之司,當診于上,然不過為相火之虛位,亦不必于寸求其診也。

     張永孚曰:《内經》以髒腑上下分部位候診,叔和則以髒腑相絡而候診,不妨并存其說,不為悖理。

     必先歲氣,無伐天和 二分二至,病之輕者,可望其愈,病之重者,須防其笃,此陰陽互換,人氣随之也。

    天地能鼓鑄群品,人亦能範圍天地,同在氣交中,誰能逃兩儀之侵薄?觀聖人在位,天無疾風淫雨,非然耶?知此則養生,即病之理錘可在手矣。

     寒肅之氣,為生發之本。

    不然,造物者,豈好為此戕賊哉!知此則知天地不可無秋冬之令,吾人身中不可不保金水二髒。

     升已而降,降已而生,兩已字殊不妥貼。

    一邊升便一邊降,是升中有降,降中有升,升者自升,降者自降,奚俟其已耶!不觀之二分二至乎?四時之春夏秋冬而配以木火土金水,治病須求其寒熱溫涼之宜,毋違時,毋違化,用熱遠熱,用寒遠寒,宜矣。

    至于運氣則有常有變,有主氣有客氣,有陽年有陰年,有南政有北政,有勝氣,有複氣,雖皆一本于乾支,然剛柔強弱,雜亂紛糾,何能按圖而索?如土平運曰:備化不及曰卑監,太過曰敦阜。

    此可考也。

    少宮之歲而實與太角之歲同,則難可考也。

    況乎太陽之人,或遇流衍之紀,太陰之人,而遇赫曦之紀,強者有制,弱者得扶,又未可以流衍赫曦之,故而病寒熱也。

    且古今異氣,方隅異宜,安能比而同之?故施之于治,往往不可不知。

     劉澹庵曰:古今異氣,方隅異宜,主氣或同,客氣則定,有不同者,此在察其氣,以知所感者何?屬為多比而同施而治之,自不可也。

     世有日用尋常之事,童而習之,白首不知其所以然者,如五行相克,水克火,火克金,固易明矣。

    至于金克木,豈斧斤,以時入仙之謂乎?木克土,豈草木蕃茂土因之而瘠之謂乎?土克水,豈水來土掩之謂乎?是不易明也。

    在箕子主質而周子主氣,後人茫無所宗,予謂水克火,火克金,是言其質之與性;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是但言其性。

    木之敷榮條達,固其性也,金氣肅殺,則克之矣。

    土居中央,其性緩,木之性勁急,則克之矣。

    水之性寒,濕土之性溫燠則克之矣。

    速其所欲,謂之瀉,瀉即克也。

    推此而言,相生之理,亦莫能外之格物緻知之學,由淺入深,由粗入精,此等粗淺之處不明,吻口而談運氣得乎! 化氣必以五,故五行不可增之為六,減之為四,亦自然之理。

     五運六氣各具一體用,各具一太極,亢害承制,歸于和平。

    和平者,陰陽相抱,無偏無倚,之謂千萬法門,不過欲全此氣耳。

    醫有喜寒涼而惡溫熱,喜溫熟而惡寒涼,均未谙此。

     運氣之說,若按圖索骥,似堕馬宗素術中。

    然不深求其理,安知人在氣交中,五運六氣太過不及,陰陽勝複内外合邪,皆能為病?中庸之理,無往不宜。

    試以運言之太過不及,皆能緻病。

    如土太過則水受克而火無制矣。

    土不及則不能生金,而木橫肆矣。

    故曰:母能令子虛,子能令母實,是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之義也。

    又子逢竊氣,母乃力争,母被鬼傷,子來力救之義也。

    不然造物既以生物為心,又殺之何也?蓋理之不得不然者耳。

     有毒,無毒固宜常制矣 統而言之,天為陽,地為陰。

    分而言之,天有天之陰陽,地有地之陰陽,故治者,要知補益陰陽矣。

    尤不可不知補益陽中之陰,陰中之陽。

    補陽中之陰,甘寒而氣厚味薄者是也;補陰中之陽,苦溫而質重味厚者是也。

     鹹走腎,腫脹之卻鹹味,以防賊邪者,因脾胃虛不能運化水谷而生濕熱,濕熱下流,則膀胱之氣化不行,小便不通。

    今使鹹味引土邪入腎,腫滿不能愈也。

    茶内着鹽,便能消腎,亦是此義耳。

     五味子味厚而酸,故能收至高之氣以藏極下之地,譬之車論焉,上者能下,而下者方能上。

    五味如大力者,将此車輪扳之使下耳。

     能知桂枝開腠緻津液通氣,白術、茯苓之生津,則醫學之上乘也。

     方者,仿也。

    務必相時令之虛實與時序之寒溫仿而用之。

    王宇泰雲:小續命湯亦麻黃桂枝之變,麻黃不施于冬月即之傷寒,而泛施于溫熱之證,未有不殺人者,其可執乎? 夫辛能燥,以開竅走津液故也。

    然又曰:辛以潤之,其義何居?不知燥氣在裡,則津液不行,而元府閉塞,故曰腎惡燥,急食辛以潤之。

    開腠理,緻津液,通氣也。

    風藥治秘,蓋本諸此。

     有宜先攻後補,其功在補,有宜先補後攻,其功在攻。

    易醫而治,毀譽生焉。

    殊不知後醫之有功即前醫無功者有以成之也。

    易時而治,皆無功焉。

    所謂客醫之治熱病,即舊醫之乳藥也,豈可以有毒為是,無毒為非,無毒為是,有毒為非乎? 《内經釋要》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