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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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蒸
小兒變蒸,古無是說,至晉王叔和始言之。
繼自隋唐巢氏以來,日相傳演,其說益繁。
然以餘觀之,則似有未必然者。
何也?蓋兒胎月足離懷,氣質雖未成實,而髒腑已皆完備。
既生之後,凡長養之機,則如月如苗,一息不容有間,百骸齊到,自當時異而日不同,豈複有此先彼後,一變生腎,二變生膀胱,及每變必三十二日之理乎?又小兒生病與不病,所見所治,蓋亦不少。
凡屬違和,不因外感,必以内傷,初未聞有無因而病者。
又見保護得宜,自生至長,毫無疾病,雖有暗變之說,亦不能信。
餘恐臨證者,有執迷之誤,故道其愚昧若此。
(張景嶽) 熱 小兒之病,惟熱居多。
夫熱有潮熱、驚熱、夜熱、餘熱、食熱、疳熱、壯熱、煩熱、積熱、風熱、虛熱、客熱、痰熱、寒熱、血熱、瘡疹熱十六者,大同小異。
熱之始發,必有所因,潮熱發歇有時,驚熱颠叫恍惚,夜熱夕發旦止,餘熱寒邪未盡,食熱肚腹先發,疳熱骨蒸盜汗,壯熱一向不止,煩熱心躁不安,積熱頰赤口瘡,風熱汗出身熱,虛熱因倦少力,客熱來去不定,痰熱涎嗽飲水,寒熱發如瘧狀,血熱辰已發熱,瘡疹熱耳鼻尖冷,諸證各有所歸,其間或有三、兩證交互者,随其輕重而治之。
(楊仁齋) 小兒純陽之體,不獨火之一字生熱為患,即風、暑、燥、濕,皆從火化,故清涼之劑,活幼者多用之而不疑。
一見壯熱、面赤、不惡風、無涕淚,即是火證。
火郁當發,今火既發,何可更散?速以涼藥濟之。
但當視其在何髒腑經絡,氣分血分,參辨兼證。
又當視其兒質之虛實,而用甘寒、苦寒以降之,則熱無不退矣。
辨其熱在氣分,即瀉火以保元氣;熱在血分,即瀉火以保陰血。
每見病家,視苦寒若砒鸩,以緻火甚之兒,氣血枯焦,頃成不救。
更有久熱陰爍之證,醫家不知以水濟火,習用消散之藥,緻令元氣益傷,變成慢驚者,不可勝紀。
予用養陰益氣,十中猶救五、六。
至于風化為火,火靜則風熄;暑化為火,火退則暑平。
若專事疏解,則火勢愈盛,而驚作矣。
○身熱飲水者,熱在内;身熱不飲者,熱在外。
飲多飲冷者,為實熱;飲熱而微者,為虛熱。
○煩熱者,熱在膈間。
表邪初入于裡故煩,裡實上幹心胸亦煩,煩之甚則躁。
或發表、或通裡、或瀉心、或養陰,四者酌而行之。
○潮熱自内而發,如水之潮,應時而至,多屬陰虛。
與内傷發熱時熱時止者同類。
雖有外邪,亦必由虛而入。
《經》所謂邪之所湊,其氣必虛者是也。
故治潮熱,不得妄行表散,雖當和解,亦以陰血為主。
用藥之法,須于補中益氣、秦艽扶羸、柴胡鼈甲數方,酌而用之。
○潮熱,與陰虛生内熱之熱相似而又不同。
陰虛生内熱,是人身之陰陽不相濟,隻宜養陰;此則為六淫之邪内陷,必提出六淫之邪而後已。
○壯熱之壯字,即《内經》壯火食氣之壯字。
若不急治,則氣血受其煎熬,害人最速,故用藥如救焚。
○壯熱無虛,皆實證也。
六淫之邪,惟濕無壯熱證。
○壯熱無補法。
辨證的确,瀉邪以存元氣,便是補。
在表者汗之。
體若燔炭,汗出而散是矣。
在裡者下之,急下存陰是矣。
如谵言、汗、渴之有賴于白虎,斑、狂、失血之有賴于犀角地黃,皆刻不容緩者也。
○書雲:壯熱者,一向熱而不已。
非也。
熱之甚者為壯,不甚者為溫。
溫熱亦有虛實。
虛者,正氣虛也,不能為壯。
實者,邪氣實也。
邪氣溫溫不去,體澤者屬濕,體枯者屬燥。
燥火不甚,亦溫溫也。
在夏令秋初多屬濕;秋暮冬初多屬燥。
燥濕之辨,不可混也。
○一向熱而不已,有疳積之熱,有陰虛之熱。
有當補脾,有當養陰,須分辨施治。
○陽邪陷入陰分,其熱自陰分而達于陽分,與瘧熱相似而實不同。
瘧為陰陽交争,此為陽陷于陰,故但熱不寒。
若獨用表散藥,則藥力從陽分而洩,與陷入陰分之邪,不相會面,何由相引而出?考孫真人治風勞,有柴前梅連散一方最妙。
柴、前,升散藥也,隻能走表,不能入裡。
梅、連攝之使入陰分,陰分之邪,得與柴、前會面。
柴、前本升散之性,自應複出之陽,陰分之邪,得以相引而出。
是梅、連為柴、前之向導,梅、連亦發散藥也。
○骨蒸者,骨裡蒸蒸然熱出,陰虛也。
治宜秦艽鼈甲散。
鼈甲骨屬,用以治骨。
○胎熱者,得之在母腹中,生下便有熱證。
輕輕一散,托出胎疹,是從外而解也,吉。
若不發疹,喉舌上,或生瘡腫,不能舐乳,是熱蘊于内,當從内洩,少與生大黃。
金石藥殺兒甚速。
○初生有小熱,不可服藥。
天之生人、生物,皆賴此火。
無此火,何能生?更何能長?故初生曰赤子。
此火一瀉,生機敗矣。
惟火甚者當瀉,不瀉則能作病。
(《小兒諸熱辨》) 小兒發熱,其要有四:一則外感;二則瘡毒;三則痘疹;四則疳積。
四者之外,如飲食、驚風、陰虛、變蒸之類,雖亦有之,然各有其說,均當詳辨。
○小兒發熱,若熱随汗退者,外感證也;若汗出熱不退,别無癰腫,耳後紅筋爍然,及眼淚指冷,脈緊數者,是痘疹也。
○小兒飲食内傷,本無發熱之證。
蓋飲食傷髒,則脹痛吐瀉,本非肌表之病,焉得發熱?今人但見小兒發熱,多言傷食,妄行消導,謬亦甚矣!其或飲食内傷,風寒外感,表裡兼病而發熱者,亦常有之。
然當察其食之有無,非可混行消耗也。
○小兒疳積發熱,此誠飲食内傷所緻,然必成痞、成疳。
陽明郁積既久,所以内外俱熱,非暴傷飲食者之比,亦非肌表發熱者之比。
○小兒有陰虛發熱之證,名為童子勞,當于虛損門求法治之。
○内熱與外熱不同。
内熱以五内之火,熱由内生,病在陰分,故内熱者宜清涼,不宜升散;升散則内火愈熾,火空則發也。
外熱以膚腠之邪,風寒外襲,病在陽分;故外熱者宜解散,不宜清降;清降則表熱愈留,外内合邪也。
此外熱、内熱之治,其不同者有如此。
欲分内、外之辨,則外熱者其至必驟,内熱者其來必緩。
但察其絕無表證,而熱在髒腑、七竅、三焦、二陰、筋骨、肌肉之間者,皆是内熱。
但内熱之證,亦有虛實。
實者宜從正治,虛者當從反治。
反正之間,冰炭之異。
○凡嬰兒諸熱,有因别證而作者,當從所重者而治之。
(張景嶽) 選案 小兒百病,先從熱起。
有感風熱者,則惡風頭痛,脈浮嗽嚏。
有傷食熱者,則手心熱甚,嗳氣吐食。
有癖積熱者,則頰赤口瘡。
有痘疹熱者,則耳鼻尖冷,兩目含淚,耳紋現,中指冷。
有驚熱者,則面青心悸,啼叫恍惚。
有疳熱者,則形瘦多渴,骨蒸盜汗,洩瀉肚大。
種種不同,随證治之。
然疑似之間,有古人未傳者。
張季明雲:一兒外感寒熱,用發表藥,汗出熱退。
過日複熱便秘,裡未解也;服四順飲,利行熱退。
隔日又熱,小便短赤,服導赤飲,熱退。
過三日又熱,庸劣無措。
診脈已和,既發汗、又利便,其兒已虛,陽無所歸,所以發熱。
以六神散和其胃氣,加烏梅酸收,陽氣歸内自愈。
又一兒,表裡俱熱,頰赤口幹,小便赤,大便黃,用四順飲,利動髒腑,熱去複熱,裡解而表未解也。
發散微汗熱去,隔日又熱,此無他,表裡俱虛,氣不歸元,而陽浮于外也,以六神散入粳米煎,和其胃氣,陽氣歸内,身體自涼。
此等處最易誤人,特揭出以補千古之缺。
(《慈幼筏》) 痫 痫與驚相類。
但痫發時,仆地作聲,醒則吐涎沫;驚則不作聲,不吐涎沫。
(婁全善) 小兒之痫有三:風痫、驚痫、食痫是也。
風痫緣衣暖汗出,風因襲入。
初時,屈指如數物乃作。
驚痫起于驚怖,大啼乃作。
食痫其先不哺乳,吐而變熱後發。
驚痫按圖灸之;風痫治以豬心湯;食痫當下乃愈,紫霜丸佳。
(《千金方》) 痫,小兒之惡候也。
蓋小兒血脈未斂,骨氣未聚,或為風邪所觸,或因乳哺失節,停結癖積而得之。
其候:神氣怫郁,瞪眼直視,兩目牽引,口噤涎流,腹肚脹膨,手足搐掣,或叫或啞,或項背反張,腰脊強直,但四體柔弱、發而時醒者為痫。
若一身強硬,終日不醒,則為痙矣。
(楊仁齋) 痫病,小兒常有之。
諸書皆言積驚成痫,故有驚風三發便為痫之語。
大概肝主驚風,初作不為疏解,便投金石丸散,使邪留于心包、肝、膽,久而不除,生痰生熱,觸着便發,或目直喊叫,搖頭手掣,口吐白沫,或卒然昏仆,或作豬、羊、雞、犬、牛吼之聲。
世有五痫之名,陰陽之别,多方雜出,愈治愈深。
予治此證,惟以肝主驚風為本。
得之未久,體質旺者,用錢氏瀉青丸去龍膽加橘、半,以疏豁之;病久體弱者,用逍遙散加橘、半以疏達之;搐鼻散不時嚏之;兼以調和胃氣,久久
繼自隋唐巢氏以來,日相傳演,其說益繁。
然以餘觀之,則似有未必然者。
何也?蓋兒胎月足離懷,氣質雖未成實,而髒腑已皆完備。
既生之後,凡長養之機,則如月如苗,一息不容有間,百骸齊到,自當時異而日不同,豈複有此先彼後,一變生腎,二變生膀胱,及每變必三十二日之理乎?又小兒生病與不病,所見所治,蓋亦不少。
凡屬違和,不因外感,必以内傷,初未聞有無因而病者。
又見保護得宜,自生至長,毫無疾病,雖有暗變之說,亦不能信。
餘恐臨證者,有執迷之誤,故道其愚昧若此。
(張景嶽) 熱 小兒之病,惟熱居多。
夫熱有潮熱、驚熱、夜熱、餘熱、食熱、疳熱、壯熱、煩熱、積熱、風熱、虛熱、客熱、痰熱、寒熱、血熱、瘡疹熱十六者,大同小異。
熱之始發,必有所因,潮熱發歇有時,驚熱颠叫恍惚,夜熱夕發旦止,餘熱寒邪未盡,食熱肚腹先發,疳熱骨蒸盜汗,壯熱一向不止,煩熱心躁不安,積熱頰赤口瘡,風熱汗出身熱,虛熱因倦少力,客熱來去不定,痰熱涎嗽飲水,寒熱發如瘧狀,血熱辰已發熱,瘡疹熱耳鼻尖冷,諸證各有所歸,其間或有三、兩證交互者,随其輕重而治之。
(楊仁齋) 小兒純陽之體,不獨火之一字生熱為患,即風、暑、燥、濕,皆從火化,故清涼之劑,活幼者多用之而不疑。
一見壯熱、面赤、不惡風、無涕淚,即是火證。
火郁當發,今火既發,何可更散?速以涼藥濟之。
但當視其在何髒腑經絡,氣分血分,參辨兼證。
又當視其兒質之虛實,而用甘寒、苦寒以降之,則熱無不退矣。
辨其熱在氣分,即瀉火以保元氣;熱在血分,即瀉火以保陰血。
每見病家,視苦寒若砒鸩,以緻火甚之兒,氣血枯焦,頃成不救。
更有久熱陰爍之證,醫家不知以水濟火,習用消散之藥,緻令元氣益傷,變成慢驚者,不可勝紀。
予用養陰益氣,十中猶救五、六。
至于風化為火,火靜則風熄;暑化為火,火退則暑平。
若專事疏解,則火勢愈盛,而驚作矣。
○身熱飲水者,熱在内;身熱不飲者,熱在外。
飲多飲冷者,為實熱;飲熱而微者,為虛熱。
○煩熱者,熱在膈間。
表邪初入于裡故煩,裡實上幹心胸亦煩,煩之甚則躁。
或發表、或通裡、或瀉心、或養陰,四者酌而行之。
○潮熱自内而發,如水之潮,應時而至,多屬陰虛。
與内傷發熱時熱時止者同類。
雖有外邪,亦必由虛而入。
《經》所謂邪之所湊,其氣必虛者是也。
故治潮熱,不得妄行表散,雖當和解,亦以陰血為主。
用藥之法,須于補中益氣、秦艽扶羸、柴胡鼈甲數方,酌而用之。
○潮熱,與陰虛生内熱之熱相似而又不同。
陰虛生内熱,是人身之陰陽不相濟,隻宜養陰;此則為六淫之邪内陷,必提出六淫之邪而後已。
○壯熱之壯字,即《内經》壯火食氣之壯字。
若不急治,則氣血受其煎熬,害人最速,故用藥如救焚。
○壯熱無虛,皆實證也。
六淫之邪,惟濕無壯熱證。
○壯熱無補法。
辨證的确,瀉邪以存元氣,便是補。
在表者汗之。
體若燔炭,汗出而散是矣。
在裡者下之,急下存陰是矣。
如谵言、汗、渴之有賴于白虎,斑、狂、失血之有賴于犀角地黃,皆刻不容緩者也。
○書雲:壯熱者,一向熱而不已。
非也。
熱之甚者為壯,不甚者為溫。
溫熱亦有虛實。
虛者,正氣虛也,不能為壯。
實者,邪氣實也。
邪氣溫溫不去,體澤者屬濕,體枯者屬燥。
燥火不甚,亦溫溫也。
在夏令秋初多屬濕;秋暮冬初多屬燥。
燥濕之辨,不可混也。
○一向熱而不已,有疳積之熱,有陰虛之熱。
有當補脾,有當養陰,須分辨施治。
○陽邪陷入陰分,其熱自陰分而達于陽分,與瘧熱相似而實不同。
瘧為陰陽交争,此為陽陷于陰,故但熱不寒。
若獨用表散藥,則藥力從陽分而洩,與陷入陰分之邪,不相會面,何由相引而出?考孫真人治風勞,有柴前梅連散一方最妙。
柴、前,升散藥也,隻能走表,不能入裡。
梅、連攝之使入陰分,陰分之邪,得與柴、前會面。
柴、前本升散之性,自應複出之陽,陰分之邪,得以相引而出。
是梅、連為柴、前之向導,梅、連亦發散藥也。
○骨蒸者,骨裡蒸蒸然熱出,陰虛也。
治宜秦艽鼈甲散。
鼈甲骨屬,用以治骨。
○胎熱者,得之在母腹中,生下便有熱證。
輕輕一散,托出胎疹,是從外而解也,吉。
若不發疹,喉舌上,或生瘡腫,不能舐乳,是熱蘊于内,當從内洩,少與生大黃。
金石藥殺兒甚速。
○初生有小熱,不可服藥。
天之生人、生物,皆賴此火。
無此火,何能生?更何能長?故初生曰赤子。
此火一瀉,生機敗矣。
惟火甚者當瀉,不瀉則能作病。
(《小兒諸熱辨》) 小兒發熱,其要有四:一則外感;二則瘡毒;三則痘疹;四則疳積。
四者之外,如飲食、驚風、陰虛、變蒸之類,雖亦有之,然各有其說,均當詳辨。
○小兒發熱,若熱随汗退者,外感證也;若汗出熱不退,别無癰腫,耳後紅筋爍然,及眼淚指冷,脈緊數者,是痘疹也。
○小兒飲食内傷,本無發熱之證。
蓋飲食傷髒,則脹痛吐瀉,本非肌表之病,焉得發熱?今人但見小兒發熱,多言傷食,妄行消導,謬亦甚矣!其或飲食内傷,風寒外感,表裡兼病而發熱者,亦常有之。
然當察其食之有無,非可混行消耗也。
○小兒疳積發熱,此誠飲食内傷所緻,然必成痞、成疳。
陽明郁積既久,所以内外俱熱,非暴傷飲食者之比,亦非肌表發熱者之比。
○小兒有陰虛發熱之證,名為童子勞,當于虛損門求法治之。
○内熱與外熱不同。
内熱以五内之火,熱由内生,病在陰分,故内熱者宜清涼,不宜升散;升散則内火愈熾,火空則發也。
外熱以膚腠之邪,風寒外襲,病在陽分;故外熱者宜解散,不宜清降;清降則表熱愈留,外内合邪也。
此外熱、内熱之治,其不同者有如此。
欲分内、外之辨,則外熱者其至必驟,内熱者其來必緩。
但察其絕無表證,而熱在髒腑、七竅、三焦、二陰、筋骨、肌肉之間者,皆是内熱。
但内熱之證,亦有虛實。
實者宜從正治,虛者當從反治。
反正之間,冰炭之異。
○凡嬰兒諸熱,有因别證而作者,當從所重者而治之。
(張景嶽) 選案 小兒百病,先從熱起。
有感風熱者,則惡風頭痛,脈浮嗽嚏。
有傷食熱者,則手心熱甚,嗳氣吐食。
有癖積熱者,則頰赤口瘡。
有痘疹熱者,則耳鼻尖冷,兩目含淚,耳紋現,中指冷。
有驚熱者,則面青心悸,啼叫恍惚。
有疳熱者,則形瘦多渴,骨蒸盜汗,洩瀉肚大。
種種不同,随證治之。
然疑似之間,有古人未傳者。
張季明雲:一兒外感寒熱,用發表藥,汗出熱退。
過日複熱便秘,裡未解也;服四順飲,利行熱退。
隔日又熱,小便短赤,服導赤飲,熱退。
過三日又熱,庸劣無措。
診脈已和,既發汗、又利便,其兒已虛,陽無所歸,所以發熱。
以六神散和其胃氣,加烏梅酸收,陽氣歸内自愈。
又一兒,表裡俱熱,頰赤口幹,小便赤,大便黃,用四順飲,利動髒腑,熱去複熱,裡解而表未解也。
發散微汗熱去,隔日又熱,此無他,表裡俱虛,氣不歸元,而陽浮于外也,以六神散入粳米煎,和其胃氣,陽氣歸内,身體自涼。
此等處最易誤人,特揭出以補千古之缺。
(《慈幼筏》) 痫 痫與驚相類。
但痫發時,仆地作聲,醒則吐涎沫;驚則不作聲,不吐涎沫。
(婁全善) 小兒之痫有三:風痫、驚痫、食痫是也。
風痫緣衣暖汗出,風因襲入。
初時,屈指如數物乃作。
驚痫起于驚怖,大啼乃作。
食痫其先不哺乳,吐而變熱後發。
驚痫按圖灸之;風痫治以豬心湯;食痫當下乃愈,紫霜丸佳。
(《千金方》) 痫,小兒之惡候也。
蓋小兒血脈未斂,骨氣未聚,或為風邪所觸,或因乳哺失節,停結癖積而得之。
其候:神氣怫郁,瞪眼直視,兩目牽引,口噤涎流,腹肚脹膨,手足搐掣,或叫或啞,或項背反張,腰脊強直,但四體柔弱、發而時醒者為痫。
若一身強硬,終日不醒,則為痙矣。
(楊仁齋) 痫病,小兒常有之。
諸書皆言積驚成痫,故有驚風三發便為痫之語。
大概肝主驚風,初作不為疏解,便投金石丸散,使邪留于心包、肝、膽,久而不除,生痰生熱,觸着便發,或目直喊叫,搖頭手掣,口吐白沫,或卒然昏仆,或作豬、羊、雞、犬、牛吼之聲。
世有五痫之名,陰陽之别,多方雜出,愈治愈深。
予治此證,惟以肝主驚風為本。
得之未久,體質旺者,用錢氏瀉青丸去龍膽加橘、半,以疏豁之;病久體弱者,用逍遙散加橘、半以疏達之;搐鼻散不時嚏之;兼以調和胃氣,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