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風證治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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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有四證八候。
四證者,驚、風、痰、熱是也。
小兒熱盛生痰,痰盛生驚,驚甚發搐,搐甚則牙關緊急而八候生焉。
肝主風,脾主痰,肺作熱,心發驚。
四證相臨,重者先發。
○八候者,一搐、二搦、三掣、四顫、五反、六引、七竄、八視是也。
搐者,兩手伸縮;搦者,十指開合;掣者,肩膊搐掣;顫者,四體顫動;反者,身仰向後;引者,臂若開弓;竄者,目直似怒;視者,睛露不活。
(《仁齋直指》) 驚搐,一也,而有晨夕之分,表裡之異。
身熱力大者為急驚;身冷力小者為慢驚;仆地作聲、醒時吐沫者為痫;頭目仰視者為天吊;角弓反張者為。
治各不同。
○搐頻者,風在表,易治,宜發散;搐稀者,風在髒,難治,宜補脾。
(婁全善) 小兒驚搐,目劄、目直者,乃肝經風熱所緻。
凡病之新久,皆能引動肝風。
肝風内動,則上入于目,故目劄;若熱入于目,牽其筋脈,兩俱緊,不能轉視,故目直也。
亦有因飲食停滞中焦,清陽不升,濁陰不降,肝木生發之氣,遏而不升,緻生風者。
亦有因吐瀉,土敗木侮緻生風者。
皆不可服驚藥。
(《張氏醫通》) 若口中氣熱,搐而有力,屬形病俱實,宜大青膏以散風邪。
若口氣不熱,搐而無力,屬形病俱虛,宜異功散以補脾土,六味丸以滋肝木,鈎藤飲以清肝火。
若因風邪郁熱而變諸證,當清散風熱;若外邪既解,而諸證不愈者,當實脾土、補肺金。
若竟治其風,恐脾氣複傷,諸證蜂起矣。
(薛立齋) 小兒驚痫,一從虛邪客熱相搏,而生其候,當補養安和即愈。
加以生冷及消伐太過,即死。
(《顱囟經》) 童幼,肌肉、筋骨、髒腑、血脈俱未充長,陽則有餘,陰則不足,不比七尺之軀,陰陽交盛也。
惟陰不足、陽有餘,故易生熱;熱盛則生痰、生風、生驚,亦所恒有。
設當日直以熱、痰、風、驚四字立名,則後人不眩,乃節去二字,以驚字領頭,風字煞尾。
後人不解,遂以為奇特之病。
又以其頭搖手勁,而立抽掣之名;以其口噤腳攣急,而立搐搦之名;以其脊強背反,而立角弓反張之名。
不知小兒之肌腠未密,易于感冒風寒。
風寒中人,必先中于太陽經,太陽之脈,起目内,上額交巅入腦,還出别下項,夾脊抵腰中,是以病則筋脈牽強,因生出種種不通名目。
而用金石藥鎮墜,外邪深入髒腑,千中千死。
間有體堅證輕得愈者,又詫為再造奇功。
遂至各守颛門,雖日殺數兒,不自知其罪矣。
如方書雲:小兒八歲以前無傷寒。
不知小兒易于外感,易于發熱,傷寒獨多。
初傳太陽一經,早已身強多汗,筋脈牽動,人事昏沉,湯藥亂投,死亡接踵,何由見其傳經解散耶?又剛痙無汗,柔痙有汗。
小兒剛痙少,柔痙多。
世醫見其汗出不止,神昏不醒,往往以慢驚為名,而用參、、術、附等藥,閉其腠理,熱邪不得外越,亦為大害,但比金石藥為差減耳。
所以凡治小兒之熱,但當徹其出表,不當固其入裡。
仲景原有桂枝法,若舍而不用,從事東垣内傷為治,毫厘千裡,最宜詳細。
要知吾辟驚風之說,非謂絕無驚病也。
小兒氣怯神弱,凡遇異形異聲,驟然跌仆,皆生驚怖。
其候:面青、糞青、多煩、多哭,不比熱邪塞竅,神識昏迷,對面撞鐘放铳,全然不聞者。
細詳勘驗,自識驚風鑿空之謬。
(喻嘉言) 小兒痙病,俗謂驚風。
身體柔脆,易感風邪,固矣。
然小兒純陽之體,易生内熱,使腠理開張,風邪乘隙而入,則又所以易感風邪之由也。
世醫遽投腦、麝、金石,若百服百死,竟為鸩毒,豈有尚流傳其方者乎?亦必有用之收功者,所以世醫不複顧慮也。
不知用之而當者,乃小兒中實熱之證;用之不當者,系小兒中虛熱之證。
苟不察其虛實而概與之,所以同于鸩毒耳。
然小兒風熱在表,亦自有驅風散熱治法,即邪熱壅盛于内,急為宣通,亦自有大承氣湯可與,何必以腦、麝散其真氣,以金石墜其真陽,緻起他變乎?此世醫言驚風傳方之所以多夭折生命也。
苟不為明其故,而但訾議之,何以服世醫之談驚風、稱傳方者哉!(魏荔彤) 幼科驚證,自喻氏以熱、痰、驚、風四字立名,大剖從前之訛,實為确論。
葉香岩亦宗之,然更有未盡者,近多冬暖失藏,入春寒溫間雜,小兒吸受其邪,先傷肺經,起自寒熱氣粗,延綿失治,漸從包絡内傳上部,雖有微汗,而痰多鼻煽、煩躁神蒙、病家惶懼,辄雲變為驚證,動用香開,妄投金石,以緻陰液消亡,熱勢愈張,正不敵邪,肝風陡動,漸見肢牽目竄,痙閉發厥,勢多傾敗。
若于病未猖獗之前,先以辛涼開肺,繼以甘寒化熱,佐以潤劑降痰,兩候自痊。
此蓋溫邪陷入,陰液内耗,而動肝風,實非驚恐緻病也。
若
四證者,驚、風、痰、熱是也。
小兒熱盛生痰,痰盛生驚,驚甚發搐,搐甚則牙關緊急而八候生焉。
肝主風,脾主痰,肺作熱,心發驚。
四證相臨,重者先發。
○八候者,一搐、二搦、三掣、四顫、五反、六引、七竄、八視是也。
搐者,兩手伸縮;搦者,十指開合;掣者,肩膊搐掣;顫者,四體顫動;反者,身仰向後;引者,臂若開弓;竄者,目直似怒;視者,睛露不活。
(《仁齋直指》) 驚搐,一也,而有晨夕之分,表裡之異。
身熱力大者為急驚;身冷力小者為慢驚;仆地作聲、醒時吐沫者為痫;頭目仰視者為天吊;角弓反張者為。
治各不同。
○搐頻者,風在表,易治,宜發散;搐稀者,風在髒,難治,宜補脾。
(婁全善) 小兒驚搐,目劄、目直者,乃肝經風熱所緻。
凡病之新久,皆能引動肝風。
肝風内動,則上入于目,故目劄;若熱入于目,牽其筋脈,兩俱緊,不能轉視,故目直也。
亦有因飲食停滞中焦,清陽不升,濁陰不降,肝木生發之氣,遏而不升,緻生風者。
亦有因吐瀉,土敗木侮緻生風者。
皆不可服驚藥。
(《張氏醫通》) 若口中氣熱,搐而有力,屬形病俱實,宜大青膏以散風邪。
若口氣不熱,搐而無力,屬形病俱虛,宜異功散以補脾土,六味丸以滋肝木,鈎藤飲以清肝火。
若因風邪郁熱而變諸證,當清散風熱;若外邪既解,而諸證不愈者,當實脾土、補肺金。
若竟治其風,恐脾氣複傷,諸證蜂起矣。
(薛立齋) 小兒驚痫,一從虛邪客熱相搏,而生其候,當補養安和即愈。
加以生冷及消伐太過,即死。
(《顱囟經》) 童幼,肌肉、筋骨、髒腑、血脈俱未充長,陽則有餘,陰則不足,不比七尺之軀,陰陽交盛也。
惟陰不足、陽有餘,故易生熱;熱盛則生痰、生風、生驚,亦所恒有。
設當日直以熱、痰、風、驚四字立名,則後人不眩,乃節去二字,以驚字領頭,風字煞尾。
後人不解,遂以為奇特之病。
又以其頭搖手勁,而立抽掣之名;以其口噤腳攣急,而立搐搦之名;以其脊強背反,而立角弓反張之名。
不知小兒之肌腠未密,易于感冒風寒。
風寒中人,必先中于太陽經,太陽之脈,起目内,上額交巅入腦,還出别下項,夾脊抵腰中,是以病則筋脈牽強,因生出種種不通名目。
而用金石藥鎮墜,外邪深入髒腑,千中千死。
間有體堅證輕得愈者,又詫為再造奇功。
遂至各守颛門,雖日殺數兒,不自知其罪矣。
如方書雲:小兒八歲以前無傷寒。
不知小兒易于外感,易于發熱,傷寒獨多。
初傳太陽一經,早已身強多汗,筋脈牽動,人事昏沉,湯藥亂投,死亡接踵,何由見其傳經解散耶?又剛痙無汗,柔痙有汗。
小兒剛痙少,柔痙多。
世醫見其汗出不止,神昏不醒,往往以慢驚為名,而用參、、術、附等藥,閉其腠理,熱邪不得外越,亦為大害,但比金石藥為差減耳。
所以凡治小兒之熱,但當徹其出表,不當固其入裡。
仲景原有桂枝法,若舍而不用,從事東垣内傷為治,毫厘千裡,最宜詳細。
要知吾辟驚風之說,非謂絕無驚病也。
小兒氣怯神弱,凡遇異形異聲,驟然跌仆,皆生驚怖。
其候:面青、糞青、多煩、多哭,不比熱邪塞竅,神識昏迷,對面撞鐘放铳,全然不聞者。
細詳勘驗,自識驚風鑿空之謬。
(喻嘉言) 小兒痙病,俗謂驚風。
身體柔脆,易感風邪,固矣。
然小兒純陽之體,易生内熱,使腠理開張,風邪乘隙而入,則又所以易感風邪之由也。
世醫遽投腦、麝、金石,若百服百死,竟為鸩毒,豈有尚流傳其方者乎?亦必有用之收功者,所以世醫不複顧慮也。
不知用之而當者,乃小兒中實熱之證;用之不當者,系小兒中虛熱之證。
苟不察其虛實而概與之,所以同于鸩毒耳。
然小兒風熱在表,亦自有驅風散熱治法,即邪熱壅盛于内,急為宣通,亦自有大承氣湯可與,何必以腦、麝散其真氣,以金石墜其真陽,緻起他變乎?此世醫言驚風傳方之所以多夭折生命也。
苟不為明其故,而但訾議之,何以服世醫之談驚風、稱傳方者哉!(魏荔彤) 幼科驚證,自喻氏以熱、痰、驚、風四字立名,大剖從前之訛,實為确論。
葉香岩亦宗之,然更有未盡者,近多冬暖失藏,入春寒溫間雜,小兒吸受其邪,先傷肺經,起自寒熱氣粗,延綿失治,漸從包絡内傳上部,雖有微汗,而痰多鼻煽、煩躁神蒙、病家惶懼,辄雲變為驚證,動用香開,妄投金石,以緻陰液消亡,熱勢愈張,正不敵邪,肝風陡動,漸見肢牽目竄,痙閉發厥,勢多傾敗。
若于病未猖獗之前,先以辛涼開肺,繼以甘寒化熱,佐以潤劑降痰,兩候自痊。
此蓋溫邪陷入,陰液内耗,而動肝風,實非驚恐緻病也。
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