痹(附麻木、癢、鶴膝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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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命曰痹,何也?蓋三氣之合,乃專言痹證之所因也。

    曰在陽為風,在陰為痹,又分言表裡之有殊也。

    如風之與痹,本皆由感邪所緻,但外有表證,而見發熱頭疼等證,或得汗即解者,是皆有形之謂,此以陽邪在陽分,是即傷寒、中風之屬也。

    故病在陽者命曰風。

    若既受寒邪,而初無發熱頭疼等證,或有汗,或無汗,而筋骨之痛如故,及延綿久不能愈者,是皆無形之謂,此以陰邪直走陰分,即諸痹之屬也。

    故病在陰者命曰痹。

    其或既有表證,而疼痛又不能愈,此即半表半裡、陰陽俱病之證。

    故陰陽俱病者,命曰風痹。

    此所以風病在陽而痹病在陰也。

    然則諸痹者皆在陰分,亦總由真陰衰弱,精血虧損,故三氣得以乘之。

    《經》曰:邪入于陰則痹,正謂此也。

    (張景嶽) 補編 太陽病,骨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者,此名為濕痹。

    濕痹之候,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血痹病從何得之?曰:夫尊榮人骨弱肌膚盛,重因疲勞汁出,卧不時動搖,加被微風,遂得之。

    但以脈自微澀,在寸口、關上小緊,宜針引陽氣,令脈和緊去則愈。

     ○血痹陰陽俱微,寸口、關上微,尺中小緊,外證身體不仁如風痹狀,黃桂枝五物湯主之。

    (《金匮》) 治行痹者,散風為主,而以除寒祛濕佐之,參以補血之劑。

    所謂治風先治血,血行風自滅也。

    治痛痹者,散寒為主,而以疏風燥濕佐之,參以補火之劑。

    所謂熱則流通,寒則凝塞,通則不痛也。

    治着痹者,燥濕為主,而以祛風散寒佐之,參以補脾之劑。

    蓋土旺則能勝濕,而氣足自無麻頑也。

    (程鐘齡) 痛痹一證,肝腎為病,筋脈失于榮養,虛火乘于經絡,紅腫疼痛。

    若腫痛而不紅,得溫稍定者,又屬虛寒也。

    初起惡寒發熱,類于傷寒,多腫痛于四肢經絡之間,或左右移動,或上下遊行,脈或大而數,或細而數,或細而澀,或大而空。

    醫家認作風、寒、濕三氣雜至之說,概以外邪為治,病勢漸增,陰液漸耗,虛虛之禍,不可勝言。

    蓋風自内動,濕熱内生者,屬陰虛有火,表之、清之,證變虛損者居多。

    寒自内發,寒濕内生者,屬陽虛無火,表之、清之,證變中風者居多。

    即其人體實,果系外邪侵入,服表散清涼之藥痛止腫消,亦必用扶脾益血之品以收後效。

    又有過服熱藥,胃中蘊熱日深,筋脈不利,手足腫痛如錐,以陽明主宗筋,筋熱則痛,曆關節而為熱痹。

    證見口渴面赤,便秘溺短,脈數大有力,或洪大有力,所謂曆節白虎風證。

    治宜芩、連、知、柏、生地、石膏、元參之屬,清熱降火。

    然後熱解筋舒,而痛方定。

    醫家泥于風、寒、濕三氣雜至之說,非表散風寒,則溫經利濕,愈服愈熱。

    雖然,《内經》有入髒者死,留連筋骨間者痛久,留皮膚間者易已之旨。

    足見内生之風、寒、濕三氣,鼓舞于經絡之中者,恐用攻耗之藥,而髒氣空虛,真陰欲竭。

    外入之風、寒、濕三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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