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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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主内,從可識矣。
仲景之所以頭強、脊強不能俯者,指為太陽之痙,原以該三陽也;以身蜷、足蜷不能仰者,指為少陰之痙,以該三陰。
實則所謂引而不發,躍然心目者也。
《素問》謂腎痹者善脹,尻以代踵,脊以代頭。
形容少陰病俯而不能仰之狀更着。
海藏謂低頭視下,肘膝相構,正不能仰之陰病,及指為陽明之痙,立言殊有未确。
況仲景謂:少陰病下利,若利自止,惡寒蜷卧,手足溫者可治。
又謂:少陰病,惡寒而蜷,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
言可用溫以治之也。
然仲景于太陽證獨見背惡寒者,無俟其身蜷,早以從陰急溫,而預救其不能仰。
于少陰證而見口燥咽幹,及下利純清水者,無俟背項牽強,早已從陽急下,而預救其不能俯。
此皆神而明之之事。
後代諸賢,非不心維其義,究莫能口贊一辭。
即如小兒之體脆神怯,不耐外感壯熱,多成痙病。
後世妄以驚風立名,鑿說不治外淫之邪,反投金石、腦、麝之藥,千中千死而不悟也。
又如産婦血舍空虛,外風襲入而成痙病,辄稱産後驚風,妄投湯藥,亦千中千死而不悟也。
(喻嘉言) 痙病者,風濕合病也。
風兼乎濕,則為柔痙,以風陽合濕陰而風多,為陽盛之柔病也。
風兼乎濕,又感乎寒,則為剛痙,以風一陽合寒濕二陰,為陰盛之剛病也。
陽本剛而陰本柔,以反言之,乃就其質而言之也。
氣本乎天,故陽剛而陰柔;質本乎地,故陰剛而陽柔,一定之理也。
是柔痙固有風,而剛痙亦有風,無風則非痙病矣。
若無風而寒濕相合感人,是另有濕痹之證在矣。
凡痙病俱見風象,無風無痙,不容疑焉。
○再痙病者,三陽經病也。
感于身之後,太陽所行也;感于身之前,陽明所行也。
以人身之胸背為陰陽,而非以六經分陰陽也。
凡言三陰有痙證者,非仲景原文所有,不敢信也。
○再痙病,經病;非髒腑病也。
風濕之邪,中于太陽,雖在衛,而脈之外為濕所濡滞矣;風濕挾寒之邪,中于太陽,雖在營,而脈之内為濕所浸淫矣。
脈者,人之正氣、正血所行之道路也。
雜錯乎邪風、邪濕、邪寒,則脈行之道路,必阻塞壅滞,而拘急HT攣之證見矣。
是病悉在人經絡隧道中為患耳,雖與髒腑相屬,而究不同于病在髒腑,故曰經病也。
凡言及髒腑内陰陽虧足者,止可推求本原而論之,若竟言為髒腑病,非仲景原文所有,不敢信也。
○再痙病仍終在三陽,雖有裡證應下之條,而并無傳經之痙病也。
痙病有戚施終身患之者,若言傳經,何日為經盡乎?若如所雲遞傳三陽三陰,亦同傷寒,則何經可以支吾病邪至于一生不匮?可知為無據之言也。
其裡證應下者,乃風寒挾濕,郁陽于表,而内熱生焉。
如太陽外感風寒,内郁生熱之義,經謂濕上甚為熱是也。
熱甚于裡,不容不下。
下者,下其瘀塞之熱,沾滞之濕,并與陽明胃腑無涉也。
所以仲景言證,全無由髒腑而發者,皆就筋絡肢體間示人,何得雲痙病同于傷寒之傳經,動關髒腑乎?故有終身為患之痙病,必無經久不匮之傷寒。
傷寒傳經之邪入髒腑,旦夕不可待,豈痙病傳經之邪,獨能久延耶?此傳經之說,不本于仲景,尤不可信者也。
○或謂痙病無屬于髒腑。
然風熱盛而陰必虧,寒濕盛而陽亦微,不理其髒腑,将終從經絡為治乎?答曰:陰虧者濟陰,陽微者扶陽,凡病皆然,何獨于痙有異焉?獨是濟陰扶陽,雖屬治髒腑,不過從其本治,俾治标易為力耳。
若夫标治,則仍以驅風寒、除濕熱為義,不外用法于經而已。
仲景所以言痙病,
仲景之所以頭強、脊強不能俯者,指為太陽之痙,原以該三陽也;以身蜷、足蜷不能仰者,指為少陰之痙,以該三陰。
實則所謂引而不發,躍然心目者也。
《素問》謂腎痹者善脹,尻以代踵,脊以代頭。
形容少陰病俯而不能仰之狀更着。
海藏謂低頭視下,肘膝相構,正不能仰之陰病,及指為陽明之痙,立言殊有未确。
況仲景謂:少陰病下利,若利自止,惡寒蜷卧,手足溫者可治。
又謂:少陰病,惡寒而蜷,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
言可用溫以治之也。
然仲景于太陽證獨見背惡寒者,無俟其身蜷,早以從陰急溫,而預救其不能仰。
于少陰證而見口燥咽幹,及下利純清水者,無俟背項牽強,早已從陽急下,而預救其不能俯。
此皆神而明之之事。
後代諸賢,非不心維其義,究莫能口贊一辭。
即如小兒之體脆神怯,不耐外感壯熱,多成痙病。
後世妄以驚風立名,鑿說不治外淫之邪,反投金石、腦、麝之藥,千中千死而不悟也。
又如産婦血舍空虛,外風襲入而成痙病,辄稱産後驚風,妄投湯藥,亦千中千死而不悟也。
(喻嘉言) 痙病者,風濕合病也。
風兼乎濕,則為柔痙,以風陽合濕陰而風多,為陽盛之柔病也。
風兼乎濕,又感乎寒,則為剛痙,以風一陽合寒濕二陰,為陰盛之剛病也。
陽本剛而陰本柔,以反言之,乃就其質而言之也。
氣本乎天,故陽剛而陰柔;質本乎地,故陰剛而陽柔,一定之理也。
是柔痙固有風,而剛痙亦有風,無風則非痙病矣。
若無風而寒濕相合感人,是另有濕痹之證在矣。
凡痙病俱見風象,無風無痙,不容疑焉。
○再痙病者,三陽經病也。
感于身之後,太陽所行也;感于身之前,陽明所行也。
以人身之胸背為陰陽,而非以六經分陰陽也。
凡言三陰有痙證者,非仲景原文所有,不敢信也。
○再痙病,經病;非髒腑病也。
風濕之邪,中于太陽,雖在衛,而脈之外為濕所濡滞矣;風濕挾寒之邪,中于太陽,雖在營,而脈之内為濕所浸淫矣。
脈者,人之正氣、正血所行之道路也。
雜錯乎邪風、邪濕、邪寒,則脈行之道路,必阻塞壅滞,而拘急HT攣之證見矣。
是病悉在人經絡隧道中為患耳,雖與髒腑相屬,而究不同于病在髒腑,故曰經病也。
凡言及髒腑内陰陽虧足者,止可推求本原而論之,若竟言為髒腑病,非仲景原文所有,不敢信也。
○再痙病仍終在三陽,雖有裡證應下之條,而并無傳經之痙病也。
痙病有戚施終身患之者,若言傳經,何日為經盡乎?若如所雲遞傳三陽三陰,亦同傷寒,則何經可以支吾病邪至于一生不匮?可知為無據之言也。
其裡證應下者,乃風寒挾濕,郁陽于表,而内熱生焉。
如太陽外感風寒,内郁生熱之義,經謂濕上甚為熱是也。
熱甚于裡,不容不下。
下者,下其瘀塞之熱,沾滞之濕,并與陽明胃腑無涉也。
所以仲景言證,全無由髒腑而發者,皆就筋絡肢體間示人,何得雲痙病同于傷寒之傳經,動關髒腑乎?故有終身為患之痙病,必無經久不匮之傷寒。
傷寒傳經之邪入髒腑,旦夕不可待,豈痙病傳經之邪,獨能久延耶?此傳經之說,不本于仲景,尤不可信者也。
○或謂痙病無屬于髒腑。
然風熱盛而陰必虧,寒濕盛而陽亦微,不理其髒腑,将終從經絡為治乎?答曰:陰虧者濟陰,陽微者扶陽,凡病皆然,何獨于痙有異焉?獨是濟陰扶陽,雖屬治髒腑,不過從其本治,俾治标易為力耳。
若夫标治,則仍以驅風寒、除濕熱為義,不外用法于經而已。
仲景所以言痙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