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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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義 胞移熱于膀胱,則癃、溺血。

     ○悲哀太甚,則胞絡絕,胞絡絕則陽氣内動,發為心下崩,數溲血也。

    (《素問》) 哲言 溺血所出之由有三,從溺孔出者二,從精孔出者一。

    (張景嶽) 溺血全無疼痛,血從精竅而出,非若血淋莖痛血從溺竅而出也。

    (《證治彙補》) 溺血者,蓋心主血與小腸合,血之流行,周遍經絡,循環髒腑,若熱聚于膀胱,血滲入脬,故從小便而出也。

    (錢仲陽) 《經》雲:悲哀太甚,則胞絡絕,陽氣内動,發為心下崩,數溲血也。

    又雲:胞移熱于膀胱,則癃、溺血。

     是溺血未有不本于熱者。

    陳無擇以為心腎氣結所緻,不思血雖主于心,其四髒孰無血以為養?所尿之血,豈拘于心腎氣結者哉?推之五髒,凡有損傷妄行之血,皆得如心下崩者,滲于胞中;五髒之熱,皆得如膀胱之移熱者,傳于下焦。

    何以言之?肺金者,腎水之母,恃之通調水道,下輸膀胱者也。

    肺有損傷,妄行之血若氣逆上者,既為嘔血矣,氣不逆上,如之何不從水道下降入于胞中耶?其熱亦直抵腎與膀胱可知也。

    脾土者,勝水之賊邪也。

    水精不布,則壅成濕熱,陷下傷于水道,腎與膀胱俱受其害,害則陰絡傷,傷則血散入胞中矣。

    肝屬陽,主生化,主疏洩,主藏血;腎屬陰,血閉藏而不固,必滲入胞中,正與《内經》所謂肝傷血枯,時時前後血者類也。

    大抵溲血、淋血、便血三者,雖前後陰所出之竅有不同,然于受病則一,故治分标本亦一也。

    維引導佐使,各走其鄉者,少異耳。

    (《證治準繩》) 大便下血不死;小便下血多死;年過七旬,服藥無效。

    (許宣治) 補編 溺孔之血,其來近者,出自膀胱,其證溺時必孔道澀痛,小水熱赤不利。

    此多以酒色欲念,緻動下焦之火而然。

    常見相火妄動,逆而不通者,微則淋濁,甚則見血。

    《經》曰:胞移熱于膀胱,則癃、溺血。

    治宜清利膀胱之火。

     ○溺孔之血,其來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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