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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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人、四肢不舉者,并無所論。
及觀《千金方》,則引岐伯曰:中風大法有四:一曰偏枯,二曰風痱,三曰風懿,四曰風痹。
《金匮》中風篇雲雲。
由是觀之,知卒暴僵仆、不知人、偏枯、四肢不舉等證,固為因風而緻者矣,故用大、小續命諸湯散治之。
及河間、東垣、丹溪出,所論始與昔人異矣。
河間主乎火,東垣主乎氣,丹溪主乎濕,反以風為虛象。
以予觀之,昔人三子之論,皆不可偏廢,但三子以相類中風之病,視為真中風而立論,故使後人狐疑耳。
殊不知因于風者,真中風也;因于火、氣、濕者,類中風也。
望、聞、問、切之間,辨之為風,則從昔人以治之;辨之為火、氣、濕,則從三子以治之。
如此庶乎析理明而用法當矣。
(《趙氏醫貫》) 中風有三:中腑、中髒、中血脈也。
中腑者,中在表也。
外有六經之形證,治與傷寒同。
中髒者,中在裡也。
其證眩仆昏迷,痰如曳鋸,治分閉、脫二證。
閉證,切牙握手,治當疏通;脫證,手撒脾絕,眼合肝絕,口張心絕,聲如鼾肺絕,遺尿腎絕,治當溫補。
間有寒痰壅塞,介乎閉、脫之間,不便驟補者,用半夏、橘紅濃煎,以姜汁對沖,灌之即蘇,然後按證調之。
中血脈者,中在經絡之中,口眼斜,半身不遂,方書雖有左右之分,然總皆血氣之虛,計惟補益,不必泥也。
(程鐘齡) 《機要》雲:中腑宜汗,中髒宜下。
此腑、髒二字,實是指經、腑言。
腑無汗法,入髒亦豈有下法?五髒者,藏精氣而不瀉,故滿而不能實;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
此髒宜補腑宜通之要旨也。
考長沙三百九十七法,邪歸中土,乃可議下。
其少陰急下三條,指轉入陽明腑者言,仍是土郁奪之之義。
如已髒真失守,而複瀉之,是虛虛也。
古于汗、下之法,禁例綦嚴,豈宜如是之倒行逆施乎?觀其論中腑曰脈浮惡風寒,則明是中經;論中髒曰大便秘結,則明是中腑。
辨明正誤,庶于立言之旨有合雲。
(《吳醫彙講》) 風邪中人,本皆表證,考之《内經》所載諸風,皆指外邪為言,并無神魂昏愦、直視僵仆、口眼斜、牙緊言謇、失音煩亂、搖頭吐沫、痰涎壅盛、半身不遂、癱瘓拘攣、抽搐遺尿等說。
可見此等證候,原非外感風邪,總由内傷血氣也。
夫風自外入者,必有表證,方可治以疏散。
而今之所謂中風者,但見卒倒昏迷,無論有無表邪,有無寒熱,及有無筋骨疼痛等證,便皆謂之中風,誤亦甚矣。
雖《熱病篇》有偏枯一證,曰:身偏不用而痛。
此以痛痹為言,非今之所謂中風也。
《陰陽别論》曰:三陰三陽發病,為偏枯痿易,四肢不舉。
此以經病為言,亦非所謂風也。
繼自越人、仲景,亦皆以外感言風,初未嘗以非風言風也。
迨至華元化所言五髒之風,稍與《内經》不同,始有吐沫、身直、口噤、筋急、舌強不能言、手足不遂等說。
然猶不甚相遠。
再自隋唐以來,巢氏《病源》,孫氏《千金》,以至宋元諸家,所列風證日多日詳,是風非風,始混亂莫辨,而愈失其真矣。
○風,有真風、類風,不可不辨。
凡風寒之中于外者,乃為風邪,如《九宮八風篇》之風占病候,《歲露論》之虛風實風,《金匮真言論》之四時風證,《風論》之髒腑中風,《玉機真髒論》之風痹、風瘅,《痹論》、《賊風篇》之風邪為痹,《瘧論》、《歲露論》之瘧生于風,《評熱病論》之風厥、勞風,《骨空論》之大風,《熱病篇》之風痙,《病能論》之酒風,是皆外感風邪之病也。
其有不由外感,而亦名為風者,如病機所雲諸暴強直,皆屬于風:諸風掉眩,皆屬于肝之類,是皆屬風而實非外中之風也。
夫既無所中,何謂之屬?此以五運之氣,各有所主,如諸濕腫滿,皆屬于脾;諸寒收引,皆屬于腎。
是皆以所屬為言,而風之屬于肝者,即此謂也。
蓋肝藏血,其主風,肝病則血病而筋失所養,筋病則掉眩強直之類無所不至。
夫中風者,真風也;屬風者,木邪也。
真風者,外感之表證;屬風者,内傷之裡證,即厥逆内奪之屬也。
後世不能明辨,遂緻方論混傳,表裡誤治,千古之弊,莫此為甚。
○曆代相傳治中風之方,皆以續命等湯為主,考其所自,則始于《金匮要略》附方中,然必宋時校正所增,而非仲景本方也。
隋唐以來,孫氏《千金》乃有小續命、大續命、西川續命、排風等湯,後世宗之。
夫續命湯以麻黃為君,姜、桂并用,本發散外邪之佳方也;至小續命等湯,則複加黃芩以兼桂、附,雖曰相制,而水火冰炭,道本不同。
其他無論,獨怪乎河間、東垣、丹溪三子者,既于中風門皆言此病非風矣,而何于本門皆首列小續命湯,而附以加減之法?何前後之言不相應耶? ○非風一證,實時人所謂中風也。
此證多見卒倒昏愦,本皆内傷積損而然,原非外感所緻,而古今相傳,鹹以中風名之,其誤甚矣。
餘欲易去中風二字,拟名類風,又拟名屬風,然類風、屬風仍與風字相近,故竟以非風名之,庶乎使人易曉。
○今人之所謂中風者,則以《内經》之厥逆悉指為風,延誤至今,未有辨者。
雖丹溪雲今世所謂風病,大率與痿證混治。
此說固亦有之,然何不雲誤以厥逆為風也?惟徐東臯雲痙厥類風,言若近之,殊亦未善。
使果風、厥相類,則臨是證曰風可也,曰厥亦可也,疑似未決,将從風乎?從厥乎?不知《經》言風自風,厥自厥,風之與厥,一表一裡,豈得相類?後人不察《經》義,悉以厥為風而從風治,以風藥而散厥證,所散者非元氣乎?因緻真氣愈傷,真陰愈耗,是速其死矣。
若知厥非外感,與風無涉,此名之不可不正,而證之不可不辨也。
凡非風等證,其為強直掉眩者,皆肝邪風木之化也;其為四肢不用,痰涎壅盛者,皆胃敗脾虛之候也。
然雖曰東方之實,又豈果肝氣之有餘耶?正以肝邪之見,本由脾腎之虛。
使脾胃不虛,則肝木雖強,必無乘脾之患;使腎水不虛,則肝木得養,又何強直之虞?所謂胃氣者,即二十五陽也,非獨指陽明為言也;所謂腎水者,即五髒六腑之精也,非獨指少陰為言也。
然則真陽敗者,真髒見;真陰敗者,亦真髒見。
所謂真髒者,即肝邪也,即無胃氣也。
此即非風、類風病之大本也。
○河間曰:此非肝木之風,亦非外中于風。
東垣亦曰:此非外來之邪,乃本氣自病。
夫既皆曰非風,而又皆曰中腑、中髒,不知所中者為何物,則分明又指為風矣。
夫曰将息失宜,又曰氣衰所緻,本皆言其虛也,而治法皆用汗下,則分明又作實邪矣。
名目混亂,泾渭不分,曰
及觀《千金方》,則引岐伯曰:中風大法有四:一曰偏枯,二曰風痱,三曰風懿,四曰風痹。
《金匮》中風篇雲雲。
由是觀之,知卒暴僵仆、不知人、偏枯、四肢不舉等證,固為因風而緻者矣,故用大、小續命諸湯散治之。
及河間、東垣、丹溪出,所論始與昔人異矣。
河間主乎火,東垣主乎氣,丹溪主乎濕,反以風為虛象。
以予觀之,昔人三子之論,皆不可偏廢,但三子以相類中風之病,視為真中風而立論,故使後人狐疑耳。
殊不知因于風者,真中風也;因于火、氣、濕者,類中風也。
望、聞、問、切之間,辨之為風,則從昔人以治之;辨之為火、氣、濕,則從三子以治之。
如此庶乎析理明而用法當矣。
(《趙氏醫貫》) 中風有三:中腑、中髒、中血脈也。
中腑者,中在表也。
外有六經之形證,治與傷寒同。
中髒者,中在裡也。
其證眩仆昏迷,痰如曳鋸,治分閉、脫二證。
閉證,切牙握手,治當疏通;脫證,手撒脾絕,眼合肝絕,口張心絕,聲如鼾肺絕,遺尿腎絕,治當溫補。
間有寒痰壅塞,介乎閉、脫之間,不便驟補者,用半夏、橘紅濃煎,以姜汁對沖,灌之即蘇,然後按證調之。
中血脈者,中在經絡之中,口眼斜,半身不遂,方書雖有左右之分,然總皆血氣之虛,計惟補益,不必泥也。
(程鐘齡) 《機要》雲:中腑宜汗,中髒宜下。
此腑、髒二字,實是指經、腑言。
腑無汗法,入髒亦豈有下法?五髒者,藏精氣而不瀉,故滿而不能實;六腑者,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
此髒宜補腑宜通之要旨也。
考長沙三百九十七法,邪歸中土,乃可議下。
其少陰急下三條,指轉入陽明腑者言,仍是土郁奪之之義。
如已髒真失守,而複瀉之,是虛虛也。
古于汗、下之法,禁例綦嚴,豈宜如是之倒行逆施乎?觀其論中腑曰脈浮惡風寒,則明是中經;論中髒曰大便秘結,則明是中腑。
辨明正誤,庶于立言之旨有合雲。
(《吳醫彙講》) 風邪中人,本皆表證,考之《内經》所載諸風,皆指外邪為言,并無神魂昏愦、直視僵仆、口眼斜、牙緊言謇、失音煩亂、搖頭吐沫、痰涎壅盛、半身不遂、癱瘓拘攣、抽搐遺尿等說。
可見此等證候,原非外感風邪,總由内傷血氣也。
夫風自外入者,必有表證,方可治以疏散。
而今之所謂中風者,但見卒倒昏迷,無論有無表邪,有無寒熱,及有無筋骨疼痛等證,便皆謂之中風,誤亦甚矣。
雖《熱病篇》有偏枯一證,曰:身偏不用而痛。
此以痛痹為言,非今之所謂中風也。
《陰陽别論》曰:三陰三陽發病,為偏枯痿易,四肢不舉。
此以經病為言,亦非所謂風也。
繼自越人、仲景,亦皆以外感言風,初未嘗以非風言風也。
迨至華元化所言五髒之風,稍與《内經》不同,始有吐沫、身直、口噤、筋急、舌強不能言、手足不遂等說。
然猶不甚相遠。
再自隋唐以來,巢氏《病源》,孫氏《千金》,以至宋元諸家,所列風證日多日詳,是風非風,始混亂莫辨,而愈失其真矣。
○風,有真風、類風,不可不辨。
凡風寒之中于外者,乃為風邪,如《九宮八風篇》之風占病候,《歲露論》之虛風實風,《金匮真言論》之四時風證,《風論》之髒腑中風,《玉機真髒論》之風痹、風瘅,《痹論》、《賊風篇》之風邪為痹,《瘧論》、《歲露論》之瘧生于風,《評熱病論》之風厥、勞風,《骨空論》之大風,《熱病篇》之風痙,《病能論》之酒風,是皆外感風邪之病也。
其有不由外感,而亦名為風者,如病機所雲諸暴強直,皆屬于風:諸風掉眩,皆屬于肝之類,是皆屬風而實非外中之風也。
夫既無所中,何謂之屬?此以五運之氣,各有所主,如諸濕腫滿,皆屬于脾;諸寒收引,皆屬于腎。
是皆以所屬為言,而風之屬于肝者,即此謂也。
蓋肝藏血,其主風,肝病則血病而筋失所養,筋病則掉眩強直之類無所不至。
夫中風者,真風也;屬風者,木邪也。
真風者,外感之表證;屬風者,内傷之裡證,即厥逆内奪之屬也。
後世不能明辨,遂緻方論混傳,表裡誤治,千古之弊,莫此為甚。
○曆代相傳治中風之方,皆以續命等湯為主,考其所自,則始于《金匮要略》附方中,然必宋時校正所增,而非仲景本方也。
隋唐以來,孫氏《千金》乃有小續命、大續命、西川續命、排風等湯,後世宗之。
夫續命湯以麻黃為君,姜、桂并用,本發散外邪之佳方也;至小續命等湯,則複加黃芩以兼桂、附,雖曰相制,而水火冰炭,道本不同。
其他無論,獨怪乎河間、東垣、丹溪三子者,既于中風門皆言此病非風矣,而何于本門皆首列小續命湯,而附以加減之法?何前後之言不相應耶? ○非風一證,實時人所謂中風也。
此證多見卒倒昏愦,本皆内傷積損而然,原非外感所緻,而古今相傳,鹹以中風名之,其誤甚矣。
餘欲易去中風二字,拟名類風,又拟名屬風,然類風、屬風仍與風字相近,故竟以非風名之,庶乎使人易曉。
○今人之所謂中風者,則以《内經》之厥逆悉指為風,延誤至今,未有辨者。
雖丹溪雲今世所謂風病,大率與痿證混治。
此說固亦有之,然何不雲誤以厥逆為風也?惟徐東臯雲痙厥類風,言若近之,殊亦未善。
使果風、厥相類,則臨是證曰風可也,曰厥亦可也,疑似未決,将從風乎?從厥乎?不知《經》言風自風,厥自厥,風之與厥,一表一裡,豈得相類?後人不察《經》義,悉以厥為風而從風治,以風藥而散厥證,所散者非元氣乎?因緻真氣愈傷,真陰愈耗,是速其死矣。
若知厥非外感,與風無涉,此名之不可不正,而證之不可不辨也。
凡非風等證,其為強直掉眩者,皆肝邪風木之化也;其為四肢不用,痰涎壅盛者,皆胃敗脾虛之候也。
然雖曰東方之實,又豈果肝氣之有餘耶?正以肝邪之見,本由脾腎之虛。
使脾胃不虛,則肝木雖強,必無乘脾之患;使腎水不虛,則肝木得養,又何強直之虞?所謂胃氣者,即二十五陽也,非獨指陽明為言也;所謂腎水者,即五髒六腑之精也,非獨指少陰為言也。
然則真陽敗者,真髒見;真陰敗者,亦真髒見。
所謂真髒者,即肝邪也,即無胃氣也。
此即非風、類風病之大本也。
○河間曰:此非肝木之風,亦非外中于風。
東垣亦曰:此非外來之邪,乃本氣自病。
夫既皆曰非風,而又皆曰中腑、中髒,不知所中者為何物,則分明又指為風矣。
夫曰将息失宜,又曰氣衰所緻,本皆言其虛也,而治法皆用汗下,則分明又作實邪矣。
名目混亂,泾渭不分,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