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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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火實者宜清,氣實者宜行,食滞者宜消,痰盛者宜化,皆所謂清利也。
凡此數者,滞去則氣行,而表邪自解。
然此宜用于邪實等證,而本非虛證之所宜。
其有虛中挾實者,不妨少為兼用,此中權度,自有其宜也。
○凡治傷寒瘟疫,有宜下者,必陽明邪實而秘結腹滿者,或元氣素強而胃氣素實者,方可下之。
若大便雖數日不行,而無脹滿之狀,或連日不食,而臍腹坦然者,此其陽明胃腑本無實邪,不可妄下以洩中氣。
蓋諸誤之害,下為尤甚,不可忽也。
○凡治傷寒瘟疫,有宜溫者,為其寒邪凝滞,陽不勝陰,非溫不能行,非溫不能複也。
如寒在經者,以邪在表也,宜用溫散;寒在髒者,以陽氣虛也,或宜溫補,或止溫中。
然用溫法,但察其外雖熱而内無熱者,便是假熱,宜溫不宜涼也;病雖熱而元氣虛者,亦是假熱,宜溫不宜涼也。
真熱者誰不得而知之,惟假熱為難辨耳。
大都實證多真熱,虛證多假熱。
真假不識,誤人不淺。
○凡治傷寒瘟疫,用補之法,與用攻用散者不同。
蓋攻散所以去實邪,其力峻,其效速,故取效在一二劑之間,而此不效,必其用之不善也。
至若補者,所以補虛,其力柔,其功緩,但察其服補無礙,或略見相投,便是得力,輕者二三劑,重者十餘劑,方得見功。
若不知此理,但于一二劑間未見速效,庸讒起,惑亂生,全功盡棄矣。
(張景嶽) 古人言“溫”而不言“瘟”,特所言之“溫”與“瘟”相同,則“溫”“瘟”為一病也明矣。
後人加以,“”字,變“溫”為“瘟”,是就病之名目而言,豈可以“溫”、“瘟”為兩證乎?其曰春溫、夏溫、秋溫、冬溫,總屬強立名色,其實皆因四時感“瘟”氣而成病耳。
其曰風溫、濕溫、溫瘧、溫暑者,即瘟病而兼風、濕、暑、瘧也。
其曰瘟毒者,言瘟病之甚者也。
其曰熱病者,就瘟病之發于夏者而言也。
至于晚發之說,更屬不經。
夫冬月寒厲之氣,感之即病,哪容藏于肌膚半年無恙,至來歲春夏而始發者乎?此必無之理也。
至于“疫”字,傳以民皆疾解之,以其為病,延門阖戶皆同,如徭役然。
去“彳”加“”,不過取其與疾字相關耳。
須知疫病所赅甚廣,瘟疫者不過疫中之一證耳。
此外尚有藏疫、雜疫之殊,而瘟疫書中,卻遺此二條,強分瘟病、疫病而各立方施治。
及細按其方論,漫無差别,不可從也。
籲!“瘟疫”二字,尚不明其義意,又奚以治瘟疫哉? ○《景嶽全書》各門講解俱極精詳,惟将傷寒、瘟疫二證攪作一團,未曾分晰。
夫瘟疫與傷寒迥乎不同,治法亦異,何謂溫疫本即傷寒乎?夫既曰本即傷寒,再立瘟疫一門,豈非贅瘤乎?且既曰本即傷寒,而又曰染時氣而病,吾不知先傷于寒而後為時氣所染乎?抑染時氣而後為寒所傷乎? 抑二者并集于一人之身乎?總緣傷寒、瘟疫,原未看清。
猶做文者,認題不真,下筆便錯,雖詞藻絢爛而不中肯綮,總屬塵飯土羹。
最不敢從者,發汗峻補二條。
抑知瘟疫豈強汗之所能解,而峻補豈可施于熱毒之人乎? 惟汗、下後,或顯虛證,或虛人久病而感瘟者,補法亦自不可少也。
○吳又可之《瘟疫論》,世所盛行,其中達原飲固為治瘟疫之良方,第言瘟邪浮越于某經者,即加某經之藥,止有三陽在表治法。
至于邪之傳裡者,僅有入陽明胃腑一條,三陰略而不及。
夫雲邪伏膜原,自内達外,不似傷寒之按次傳經則可,若曰邪總不入三陰,是将髒腑經絡劃然中斷,而人身之營衛,扡格而不通矣。
每見患瘟疫者,腹滿便實,自利發黃,四肢厥逆,非傳入足太陰經乎?舌幹口燥,咽痛,但欲寐,非傳入足少陰經乎?煩滿囊縮,沖逆動搖,脅肋諸痛,非傳入足厥陰經乎?不特此也,有患在皮毛而哮喘咳嗽者,此邪之入肺也;有患在神志而昏冒喜笑者,此邪之入心也。
是則五髒六腑,瘟邪傳變,無所不到,謂瘟邪止在三陽經,必無是理。
(《說疫》) 疫疠一證,邪從口鼻而入,直行中道,流布三焦,非比傷寒六經可表、可下。
夫疫為穢濁之氣,古人所以飲芳香采蘭草者,重滌穢也。
及其傳變,上行極而下,下行極而上,是以邪在上焦者為喉啞,為口糜;若逆傳膻中者,為神昏舌绛,為喉痛丹疹。
治法:清解之中,必佐芳香宣竅逐穢,如犀角、菖蒲、銀花、郁金等類,兼進至寶丹,從表透裡,以有靈之物,内通心竅,搜剔幽隐。
若邪入營中,三焦相混,熱愈結,邪愈深者,理宜鹹苦大制之法,仍恐性速直走在下,故用元參、金銀花露、金汁、栝蒌皮輕揚理上,所謂仿古法而不泥其法者也。
考是證,惟張景嶽、喻嘉言、吳又可論之最詳。
然宗張、喻二氏,恐有遺邪留患,若宗吳氏,又恐邪去正傷,惟在臨證權衡,無盛盛,無虛虛而遺人夭殃,方不愧為司命矣。
(《臨證指南》) 認疫若何?于聞見中但有兩三人病情相同者,便要留心。
留心若何?病有怪怪奇奇,不近情理,較諸傷寒、風溫、濕溫、溫熱、暑等門迥乎大異者,即疫也。
脈證不必大涼,而服大涼之藥,似有害而終無害者,即疫也。
脈證可進溫補,而投溫補之劑,始似安而終不安者,即疫也。
○春溫、夏熱、秋燥、冬寒,固病之常。
若夫疫者,穢惡之氣,互相傳染,吳又可論之詳矣。
惟吳氏謂從口鼻而入,即踞膜原;愚謂既由口鼻吸受,肺為出入之門戶,無有不先犯肺者。
疫皆熱毒,肺金所畏,每見此證之身熱,先有憎寒者,肺先病也;繼而充斥三焦,或有徑入心包者。
所雲厲氣,無非郁熱。
是以喻西昌所講“瘟”“溫”二字,未嘗區别,蓋亦有見乎此耳。
況所雲上焦如霧,升逐解毒;中焦如漚,疏逐解毒;下焦如渎,決逐解毒。
總不脫一“毒”字者,其為郁熱,意在言表矣。
更有患此病者,縱飲冷水,亦能汗解,此非熱毒之明驗乎?至于疫邪雖解,而肺蓄餘熱,每多咳嗆、肌熱、自汗等證,亦所謂肺先受病而未愈之明征也。
又有大旱之年,水涸日烈,河水每多熱毒,飲其水者,多發疫痢,以痢門常法治之無效,餘于治痢方中加以貫衆之苦寒解毒,無不應手。
此亦熱毒之一驗也。
○治疫之法,總以“毒”字為提綱,憑他如妖似怪,自能體會無疑。
君如不信,試觀古今治疫之方,何莫非以解毒為主?吳又可之專用大黃,非解毒乎?張路玉之酷喜人中黃,而以童便配蔥、豉為起手方,非解毒乎?葉天士之銀花、金汁必同用犀角、黃連、生甘草等味,十方九用,非解毒乎?故喻氏有要言不繁,觀其旨,上中下則有升、疏、決之異,而獨于“解毒”一言,疊疊緊接,不分彼此,豈非反複叮咛,示人真谛也哉?(《吳醫彙講》) 疫病是天地不正之異氣,四時皆有,能傳染于人,以氣感召,從口鼻而入,不比風寒乃天地之正氣,從皮毛而入,不傳染于人者也。
又與瘧相似,但瘧乃天地暑熱之正氣,呆在少陽一經,寒熱各半,不比疫病起始凜凜惡寒,繼而大熱,晝夜不退。
寅卯二時,是疫病交關之所,此時熱可暫退,過此又發大熱矣。
疫病亦有間日發寒熱者,但發時寒短熱長,不呵欠,不鼓颔為異耳。
醫家大病,概認作傷寒施治,誤謂邪從毛竅而入,藥進羌、防,以散太陽之邪,又為謂少陽、陽明二經,藥進柴、葛,以散少陽、陽明之邪。
不知疫邪從口鼻而入,多在膜原,表散不惟疫邪不能解,反耗津液元氣,邪反乘虛入裡,或傳厥陰,人事昏沉,而元氣敗壞,血液耗灼,未有不死者矣。
餘創立救陰解疫毒一方,初病即用,意謂先補正氣,正旺則五内堅固,邪無由而入;陰回則津液内生,邪不攻而自走,即仲景建中湯之意也。
且内有甘草、黑豆、銀花、黃泥之屬,解熱毒之邪于扶正之中,又何患熱不退而病不痊耶?若其人本體素虛,救陰不效,則從用八味以救陽;其人本體脾虛,救陰不效,則從用補中、異功以救土,此又法之變也。
○厲氣之來,從鼻而入者,則伏于膜原;從口而入者,則幹于胃腑。
其間體實而受邪者,有之;體虛而受邪者,有之,本熱而假寒者,有之;本寒而假熱者,有之。
非可盡投膏黃,純用芩、連
凡此數者,滞去則氣行,而表邪自解。
然此宜用于邪實等證,而本非虛證之所宜。
其有虛中挾實者,不妨少為兼用,此中權度,自有其宜也。
○凡治傷寒瘟疫,有宜下者,必陽明邪實而秘結腹滿者,或元氣素強而胃氣素實者,方可下之。
若大便雖數日不行,而無脹滿之狀,或連日不食,而臍腹坦然者,此其陽明胃腑本無實邪,不可妄下以洩中氣。
蓋諸誤之害,下為尤甚,不可忽也。
○凡治傷寒瘟疫,有宜溫者,為其寒邪凝滞,陽不勝陰,非溫不能行,非溫不能複也。
如寒在經者,以邪在表也,宜用溫散;寒在髒者,以陽氣虛也,或宜溫補,或止溫中。
然用溫法,但察其外雖熱而内無熱者,便是假熱,宜溫不宜涼也;病雖熱而元氣虛者,亦是假熱,宜溫不宜涼也。
真熱者誰不得而知之,惟假熱為難辨耳。
大都實證多真熱,虛證多假熱。
真假不識,誤人不淺。
○凡治傷寒瘟疫,用補之法,與用攻用散者不同。
蓋攻散所以去實邪,其力峻,其效速,故取效在一二劑之間,而此不效,必其用之不善也。
至若補者,所以補虛,其力柔,其功緩,但察其服補無礙,或略見相投,便是得力,輕者二三劑,重者十餘劑,方得見功。
若不知此理,但于一二劑間未見速效,庸讒起,惑亂生,全功盡棄矣。
(張景嶽) 古人言“溫”而不言“瘟”,特所言之“溫”與“瘟”相同,則“溫”“瘟”為一病也明矣。
後人加以,“”字,變“溫”為“瘟”,是就病之名目而言,豈可以“溫”、“瘟”為兩證乎?其曰春溫、夏溫、秋溫、冬溫,總屬強立名色,其實皆因四時感“瘟”氣而成病耳。
其曰風溫、濕溫、溫瘧、溫暑者,即瘟病而兼風、濕、暑、瘧也。
其曰瘟毒者,言瘟病之甚者也。
其曰熱病者,就瘟病之發于夏者而言也。
至于晚發之說,更屬不經。
夫冬月寒厲之氣,感之即病,哪容藏于肌膚半年無恙,至來歲春夏而始發者乎?此必無之理也。
至于“疫”字,傳以民皆疾解之,以其為病,延門阖戶皆同,如徭役然。
去“彳”加“”,不過取其與疾字相關耳。
須知疫病所赅甚廣,瘟疫者不過疫中之一證耳。
此外尚有藏疫、雜疫之殊,而瘟疫書中,卻遺此二條,強分瘟病、疫病而各立方施治。
及細按其方論,漫無差别,不可從也。
籲!“瘟疫”二字,尚不明其義意,又奚以治瘟疫哉? ○《景嶽全書》各門講解俱極精詳,惟将傷寒、瘟疫二證攪作一團,未曾分晰。
夫瘟疫與傷寒迥乎不同,治法亦異,何謂溫疫本即傷寒乎?夫既曰本即傷寒,再立瘟疫一門,豈非贅瘤乎?且既曰本即傷寒,而又曰染時氣而病,吾不知先傷于寒而後為時氣所染乎?抑染時氣而後為寒所傷乎? 抑二者并集于一人之身乎?總緣傷寒、瘟疫,原未看清。
猶做文者,認題不真,下筆便錯,雖詞藻絢爛而不中肯綮,總屬塵飯土羹。
最不敢從者,發汗峻補二條。
抑知瘟疫豈強汗之所能解,而峻補豈可施于熱毒之人乎? 惟汗、下後,或顯虛證,或虛人久病而感瘟者,補法亦自不可少也。
○吳又可之《瘟疫論》,世所盛行,其中達原飲固為治瘟疫之良方,第言瘟邪浮越于某經者,即加某經之藥,止有三陽在表治法。
至于邪之傳裡者,僅有入陽明胃腑一條,三陰略而不及。
夫雲邪伏膜原,自内達外,不似傷寒之按次傳經則可,若曰邪總不入三陰,是将髒腑經絡劃然中斷,而人身之營衛,扡格而不通矣。
每見患瘟疫者,腹滿便實,自利發黃,四肢厥逆,非傳入足太陰經乎?舌幹口燥,咽痛,但欲寐,非傳入足少陰經乎?煩滿囊縮,沖逆動搖,脅肋諸痛,非傳入足厥陰經乎?不特此也,有患在皮毛而哮喘咳嗽者,此邪之入肺也;有患在神志而昏冒喜笑者,此邪之入心也。
是則五髒六腑,瘟邪傳變,無所不到,謂瘟邪止在三陽經,必無是理。
(《說疫》) 疫疠一證,邪從口鼻而入,直行中道,流布三焦,非比傷寒六經可表、可下。
夫疫為穢濁之氣,古人所以飲芳香采蘭草者,重滌穢也。
及其傳變,上行極而下,下行極而上,是以邪在上焦者為喉啞,為口糜;若逆傳膻中者,為神昏舌绛,為喉痛丹疹。
治法:清解之中,必佐芳香宣竅逐穢,如犀角、菖蒲、銀花、郁金等類,兼進至寶丹,從表透裡,以有靈之物,内通心竅,搜剔幽隐。
若邪入營中,三焦相混,熱愈結,邪愈深者,理宜鹹苦大制之法,仍恐性速直走在下,故用元參、金銀花露、金汁、栝蒌皮輕揚理上,所謂仿古法而不泥其法者也。
考是證,惟張景嶽、喻嘉言、吳又可論之最詳。
然宗張、喻二氏,恐有遺邪留患,若宗吳氏,又恐邪去正傷,惟在臨證權衡,無盛盛,無虛虛而遺人夭殃,方不愧為司命矣。
(《臨證指南》) 認疫若何?于聞見中但有兩三人病情相同者,便要留心。
留心若何?病有怪怪奇奇,不近情理,較諸傷寒、風溫、濕溫、溫熱、暑等門迥乎大異者,即疫也。
脈證不必大涼,而服大涼之藥,似有害而終無害者,即疫也。
脈證可進溫補,而投溫補之劑,始似安而終不安者,即疫也。
○春溫、夏熱、秋燥、冬寒,固病之常。
若夫疫者,穢惡之氣,互相傳染,吳又可論之詳矣。
惟吳氏謂從口鼻而入,即踞膜原;愚謂既由口鼻吸受,肺為出入之門戶,無有不先犯肺者。
疫皆熱毒,肺金所畏,每見此證之身熱,先有憎寒者,肺先病也;繼而充斥三焦,或有徑入心包者。
所雲厲氣,無非郁熱。
是以喻西昌所講“瘟”“溫”二字,未嘗區别,蓋亦有見乎此耳。
況所雲上焦如霧,升逐解毒;中焦如漚,疏逐解毒;下焦如渎,決逐解毒。
總不脫一“毒”字者,其為郁熱,意在言表矣。
更有患此病者,縱飲冷水,亦能汗解,此非熱毒之明驗乎?至于疫邪雖解,而肺蓄餘熱,每多咳嗆、肌熱、自汗等證,亦所謂肺先受病而未愈之明征也。
又有大旱之年,水涸日烈,河水每多熱毒,飲其水者,多發疫痢,以痢門常法治之無效,餘于治痢方中加以貫衆之苦寒解毒,無不應手。
此亦熱毒之一驗也。
○治疫之法,總以“毒”字為提綱,憑他如妖似怪,自能體會無疑。
君如不信,試觀古今治疫之方,何莫非以解毒為主?吳又可之專用大黃,非解毒乎?張路玉之酷喜人中黃,而以童便配蔥、豉為起手方,非解毒乎?葉天士之銀花、金汁必同用犀角、黃連、生甘草等味,十方九用,非解毒乎?故喻氏有要言不繁,觀其旨,上中下則有升、疏、決之異,而獨于“解毒”一言,疊疊緊接,不分彼此,豈非反複叮咛,示人真谛也哉?(《吳醫彙講》) 疫病是天地不正之異氣,四時皆有,能傳染于人,以氣感召,從口鼻而入,不比風寒乃天地之正氣,從皮毛而入,不傳染于人者也。
又與瘧相似,但瘧乃天地暑熱之正氣,呆在少陽一經,寒熱各半,不比疫病起始凜凜惡寒,繼而大熱,晝夜不退。
寅卯二時,是疫病交關之所,此時熱可暫退,過此又發大熱矣。
疫病亦有間日發寒熱者,但發時寒短熱長,不呵欠,不鼓颔為異耳。
醫家大病,概認作傷寒施治,誤謂邪從毛竅而入,藥進羌、防,以散太陽之邪,又為謂少陽、陽明二經,藥進柴、葛,以散少陽、陽明之邪。
不知疫邪從口鼻而入,多在膜原,表散不惟疫邪不能解,反耗津液元氣,邪反乘虛入裡,或傳厥陰,人事昏沉,而元氣敗壞,血液耗灼,未有不死者矣。
餘創立救陰解疫毒一方,初病即用,意謂先補正氣,正旺則五内堅固,邪無由而入;陰回則津液内生,邪不攻而自走,即仲景建中湯之意也。
且内有甘草、黑豆、銀花、黃泥之屬,解熱毒之邪于扶正之中,又何患熱不退而病不痊耶?若其人本體素虛,救陰不效,則從用八味以救陽;其人本體脾虛,救陰不效,則從用補中、異功以救土,此又法之變也。
○厲氣之來,從鼻而入者,則伏于膜原;從口而入者,則幹于胃腑。
其間體實而受邪者,有之;體虛而受邪者,有之,本熱而假寒者,有之;本寒而假熱者,有之。
非可盡投膏黃,純用芩、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