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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屬。

    治宜溫中。

     ○凡中暑熱者,人皆知為陽證,而不知陽中有陰也。

    蓋外中暑熱,而内亦熱者,方是陽證;若内本無熱,而因熱傷氣,但氣虛于中者,便有伏陰之象。

    故凡治暑熱之證,最當辨其陰陽虛實。

    若脈虛無力,證見惡寒、嘔惡、腹痛、洩瀉、不喜涼飲、息短氣促之類,皆陽中之陰證也。

    治當專顧元氣,惟獨參湯最妙。

    若兼微嘔惡寒者,宜加炮姜,甚者養中煎、理中湯、理陰煎随宜用之;若虛寒之甚,則舍時從證,桂、附皆所必用,勿因暑熱之名而執用寒涼,再伐陽氣。

     ○夏月盛暑之時,必令身有微汗,此養身之道也。

    若必使快然無汗,則陰勝于陽,多緻疾矣。

    觀之《經》曰: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是言暑汗之勿宜止也。

    又曰: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

    是言暑汗不出之為病也。

    此夏月之汗宜否,蓋可知矣。

    (張景嶽) 暑為陽邪,故蒸熱;暑必兼濕,故自汗。

    暑邪幹心則煩,幹肺則渴,幹脾則吐利,上蒸于頭則重而痛,暑傷氣故倦怠。

    夏至日後病熱為暑,暑者,相火行令也。

    人感之自口鼻而入,傷心包絡之經,暑喜傷心故也;其脈虛,或浮大而散,或弦細芤遲,蓋熱傷氣,則氣消而脈虛弱。

    治法宜清心、利小便、補真氣為要,熱渴者并宜滋水。

    蓋渴則陽氣内伐,熱舍于腎,令人骨乏無力,總由火盛則金病水衰,腎與膀胱俱竭。

    當急救之,補肺氣以滋水之上源,生脈散既扶元氣,複保肺生津耳。

    (《馮氏錦囊》) 中暑中,脈虛脈沉,無汗有汗,發熱不熱,作渴不渴,或瀉不瀉,飲寒飲熱,須辨其陰陽虛實,不可泛投寒涼。

    蓋夏月伏陰在内,古人用附子大順散溫補陽氣,厥有旨哉!何今之老弱,夏月反服香薷飲,以為解暑,複傷元氣,無不招引暑邪,以緻不起。

    至若清暑益氣湯,内有澤瀉、神曲、蒼術、黃柏之類,必果濕熱壅滞,方可用之,否則反損其陰。

    用當審察。

    (薛立齋) 潔古雲:靜而得之為中暑,動而得之為中熱。

    中暑者陰證也,中熱者陽證也。

    東垣雲:避暑于深堂大廈得之者,名曰中暑。

    其病頭痛惡寒,身形拘急,肢痛煩心,膚熱無汗。

    此為房室之陰寒所遏,使周身陽氣不得伸越。

    大順散主之。

    若行人農夫于日中勞役得之者,名曰中熱。

    其病頭痛惡熱,肌膚大熱,渴飲汗洩,無氣以動。

    此為天熱,外傷肺氣。

    蒼術白虎湯主之竊謂暑熱者,夏之令也。

    人或勞動,或饑餓,元氣虧乏,不足以禦天令之亢極,于是受傷而為病,名曰中暑,亦名中熱,其實一也。

    今乃以動靜所得分之,何哉?夫中暑熱者,固多在勞役之人。

    勞役則虛,虛則邪入,邪入則病;不虛則天令雖亢,亦無由以傷之。

    彼避暑于深堂大廈,所得頭痛、惡寒等證者,蓋感冒風涼耳。

    其所以煩心與肌熱者,非暑邪也,乃身中陽氣被外邪所遏而作也。

    既非暑邪,其可以中暑名乎?治則辛溫發散可也。

    夫大順散一方,本為冒暑引飲過多,脾胃受濕,嘔吐水谷不分,髒腑不調所立,蓋溫中藥也。

    若以此藥治靜而得之之證,吾恐不能解表,反增内煩矣。

    世俗不明,類曰夏月陰氣在内,大順散為必用之藥。

    夫陰氣,非寒氣也。

    蓋夏月陽氣發洩于外,而陰氣則在内耳。

    豈竟視陰氣為寒氣,而用溫熱之藥乎?陰果為寒,何以夏日則飲水乎?然則蒼術白虎湯,豈可視為通行之藥?必參之治暑諸方,随所見證而用之。

    若夫所謂靜而得之之證,雖當夏月,卻非暑病,宜分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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