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通
關燈
小
中
大
者,加犀角;呂滄洲雲:宜小建中湯加蔥豉。
亡血家不可發汗,常雲:當用小柴胡湯加芍藥;石頑曰:宜黃建中湯,誤汗振栗者,宜苓桂術甘湯加當歸。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龐安常雲:當用甘草幹姜。
孫兆雲:宜黃建中湯加蔥、豉;誤汗吐血者,宜炙甘草湯;厥冷者,宜當歸四逆湯。
咳而失小便者,不可發汗,郭白雲雲:當與甘草幹姜湯,或當歸四逆湯;石頑曰:未汗者,宜甘草幹姜湯加蔥、豉;誤汗厥冷者,宜當歸四逆湯;汗後小便反數者,宜茯苓甘草湯。
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郭雲:當用小建中湯,王雲:誤汗煩燥便難者,宜炙甘草湯。
汗家重發汗,小便已陰疼者,常雲:宜禹餘糧丸。
(《傷寒缵論》) 未持脈時,病患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
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
陽虛耳聾,與少陽傳經耳聾迥别。
亟宜固陽為要。
叉手冒心,加之耳聾,陽虛極矣!嘗見汗後陽虛耳聾,諸醫施治,不出小柴胡加減,屢服愈甚,必須大劑參、附,庶可挽回。
(《傷寒缵論》) 病脅下素有痞,連在臍旁,痛引少腹入陰筋者,此名髒結,死。
髒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舌上苔滑者,不可攻也。
髒結之所以不可攻者,從來置之不講,以為仲景未嘗明言,後人無從知之。
不知仲景言之甚明,人第不參讨耳。
夫所謂不可攻者,乃垂戒之辭,正欲人詳審其攻之之次第也。
試思髒已結矣,匪攻而結胡由開耶?前篇謂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又謂下利嘔逆不可攻,又謂表解乃可攻痞,言之已悉。
于此特出一訣,謂髒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則證不在六經之表裡,而在上下焦之兩途,欲知其候,但觀舌上有苔滑與否,有之則外感之陽熱,挾痞氣而反在下,素痞之陰寒,挾熱勢而反在上,此與裡證已具,表證未除者,相去不遠,但其陰陽悖逆,格拒不入,證轉兇危耳。
此而攻之,是速其痛引陰筋而死也!不攻則病不除,攻之則死。
所以以攻為戒。
是則調其陰陽,使之相入,而苔滑既退,然後攻之,則熱邪外散,寒氣内消,其髒結将自愈矣。
(喻嘉言) 此條仲師不出方,惟有急以純陽辛熱之劑,開其閉結而回絕陽于一線,亦起死回生之法也。
閱原文全無一毫熱氣,不知方喻二注,謂熱在丹田,出于何書。
思脅下、臍旁、少腹、陰筋俱為陰邪固冱之所,丹田四面受敵,何處容此熱氣着迹?姑存阙疑可耳。
(魏荔彤) 下之後,複發汗,必振寒,脈微細。
所以然者,内外俱虛故也。
誤汗亡陽,誤下亡陰,故内外俱虛。
雖不出方,其用附子回陽,人參益陰,已有成法,不必贅也。
(《傷寒缵論》) 陽明病,心下硬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此證乃正虛邪實,雜合水濕痰飲以成其硬滿。
仲師不出方,在人臨時審谛而已。
察其寒熱虛實,宜于瀉心諸方中求治法,不于承氣諸方中求治法也。
(魏荔彤) 食谷欲嘔者,屬陽明也,吳茱萸湯主之。
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
此條諸注未合。
喻謂得湯轉劇,屬太陽,謬矣。
程謂仍與吳茱萸,亦膠柱之見也。
主治者見茲上熱下寒之證,則有黃連炒吳萸、生姜易幹姜一法,為溫中而不僭上,或熱因寒用,以豬膽為引,如用于理中湯之法,或亦有當乎?(魏荔彤) 陽明病,脈遲,食難用飽,飽則微煩,頭眩,必小便難,此欲作谷疸,雖下之,腹滿如故,所以然者,脈遲故也。
此遲乃兼澀之遲,非沉遲之遲。
謂之虛而兼濕熱則可,謂之虛寒則不可。
治以除濕培土為君,清熱消疸為臣佐,斯得仲師心法也。
(魏荔彤) 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此以久虛故也。
陽明氣血俱多,故多汗。
其人久虛,故反無汗。
此又當益津液,和營衛,使陰陽自和,而汗出也。
(柯韻伯) 此胃熱協寒邪郁于皮膚之證。
言久虛者,明其所以不能透表之故,宜用桂枝二越脾一湯,非謂當用補也。
(《傷寒缵論》) 按:此條論,仲景無治法。
常器之雲:可用桂枝加黃湯。
郭雍雲:宜用桂枝麻黃各半湯。
不知上二湯皆太陽經藥,今系陽明無汗證,仍宜用葛根湯主之。
(汪琥) 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
○脈浮發熱,口鼻
亡血家不可發汗,常雲:當用小柴胡湯加芍藥;石頑曰:宜黃建中湯,誤汗振栗者,宜苓桂術甘湯加當歸。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龐安常雲:當用甘草幹姜。
孫兆雲:宜黃建中湯加蔥、豉;誤汗吐血者,宜炙甘草湯;厥冷者,宜當歸四逆湯。
咳而失小便者,不可發汗,郭白雲雲:當與甘草幹姜湯,或當歸四逆湯;石頑曰:未汗者,宜甘草幹姜湯加蔥、豉;誤汗厥冷者,宜當歸四逆湯;汗後小便反數者,宜茯苓甘草湯。
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郭雲:當用小建中湯,王雲:誤汗煩燥便難者,宜炙甘草湯。
汗家重發汗,小便已陰疼者,常雲:宜禹餘糧丸。
(《傷寒缵論》) 未持脈時,病患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
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
陽虛耳聾,與少陽傳經耳聾迥别。
亟宜固陽為要。
叉手冒心,加之耳聾,陽虛極矣!嘗見汗後陽虛耳聾,諸醫施治,不出小柴胡加減,屢服愈甚,必須大劑參、附,庶可挽回。
(《傷寒缵論》) 病脅下素有痞,連在臍旁,痛引少腹入陰筋者,此名髒結,死。
髒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舌上苔滑者,不可攻也。
髒結之所以不可攻者,從來置之不講,以為仲景未嘗明言,後人無從知之。
不知仲景言之甚明,人第不參讨耳。
夫所謂不可攻者,乃垂戒之辭,正欲人詳審其攻之之次第也。
試思髒已結矣,匪攻而結胡由開耶?前篇謂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又謂下利嘔逆不可攻,又謂表解乃可攻痞,言之已悉。
于此特出一訣,謂髒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則證不在六經之表裡,而在上下焦之兩途,欲知其候,但觀舌上有苔滑與否,有之則外感之陽熱,挾痞氣而反在下,素痞之陰寒,挾熱勢而反在上,此與裡證已具,表證未除者,相去不遠,但其陰陽悖逆,格拒不入,證轉兇危耳。
此而攻之,是速其痛引陰筋而死也!不攻則病不除,攻之則死。
所以以攻為戒。
是則調其陰陽,使之相入,而苔滑既退,然後攻之,則熱邪外散,寒氣内消,其髒結将自愈矣。
(喻嘉言) 此條仲師不出方,惟有急以純陽辛熱之劑,開其閉結而回絕陽于一線,亦起死回生之法也。
閱原文全無一毫熱氣,不知方喻二注,謂熱在丹田,出于何書。
思脅下、臍旁、少腹、陰筋俱為陰邪固冱之所,丹田四面受敵,何處容此熱氣着迹?姑存阙疑可耳。
(魏荔彤) 下之後,複發汗,必振寒,脈微細。
所以然者,内外俱虛故也。
誤汗亡陽,誤下亡陰,故内外俱虛。
雖不出方,其用附子回陽,人參益陰,已有成法,不必贅也。
(《傷寒缵論》) 陽明病,心下硬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此證乃正虛邪實,雜合水濕痰飲以成其硬滿。
仲師不出方,在人臨時審谛而已。
察其寒熱虛實,宜于瀉心諸方中求治法,不于承氣諸方中求治法也。
(魏荔彤) 食谷欲嘔者,屬陽明也,吳茱萸湯主之。
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
此條諸注未合。
喻謂得湯轉劇,屬太陽,謬矣。
程謂仍與吳茱萸,亦膠柱之見也。
主治者見茲上熱下寒之證,則有黃連炒吳萸、生姜易幹姜一法,為溫中而不僭上,或熱因寒用,以豬膽為引,如用于理中湯之法,或亦有當乎?(魏荔彤) 陽明病,脈遲,食難用飽,飽則微煩,頭眩,必小便難,此欲作谷疸,雖下之,腹滿如故,所以然者,脈遲故也。
此遲乃兼澀之遲,非沉遲之遲。
謂之虛而兼濕熱則可,謂之虛寒則不可。
治以除濕培土為君,清熱消疸為臣佐,斯得仲師心法也。
(魏荔彤) 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此以久虛故也。
陽明氣血俱多,故多汗。
其人久虛,故反無汗。
此又當益津液,和營衛,使陰陽自和,而汗出也。
(柯韻伯) 此胃熱協寒邪郁于皮膚之證。
言久虛者,明其所以不能透表之故,宜用桂枝二越脾一湯,非謂當用補也。
(《傷寒缵論》) 按:此條論,仲景無治法。
常器之雲:可用桂枝加黃湯。
郭雍雲:宜用桂枝麻黃各半湯。
不知上二湯皆太陽經藥,今系陽明無汗證,仍宜用葛根湯主之。
(汪琥) 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者,此必衄。
○脈浮發熱,口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