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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燥能食者,則衄。
二條但言病機,不及脈法,治宜桃仁承氣、犀角地黃輩。
(柯韻伯) 愚按邪入血分,熱甚于經,故欲漱水;未入于府,故不欲咽。
使此時以葛根湯汗之,不亦可以奪汗而無血乎?(周禹載) 脈浮發熱,則在經而不在裡;口鼻幹燥,陽明經熱熾矣。
能食為風邪,風性上行,所以衄也。
宜治以黃芩、芍藥輩。
(程扶生) 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也。
以法治之。
喻氏因仲師不出方,更為之說,言用五苓、白虎等湯,贻害不淺。
不知仲師所謂屬陽明者,乃言服小柴胡湯,非治少陽、陽明不對也。
乃服後,少陽、陽明之證雖可愈,而陽明之津液未必遽複,所以用小柴胡本有加減之法,立此令人勿惑于一渴而漫議小柴胡有誤,終是顧慮陽明之津液,未能盡善所緻耳。
苟知此渴系胃中津亡之故,則用小柴胡湯時,已如法矣,何必又言以法治之乎?仲師所言以法者,豈有他法!試觀小柴胡湯下,原有加減之法,明言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參、栝蒌根,則是《經》文本有成憲,諸注自不留心,而謬為自用。
胃中津亡則渴,五苓用之,津益亡。
胃中燥氣作渴,迥非實熱可比,白虎用之,虛且寒矣。
(魏荔彤) 按:風寒之邪,傳至少陽,起先不渴,裡證未具也。
及服柴胡湯而渴反加,則邪歸陽明之府,斷乎無疑。
不言治法,而曰以法治之者,正以外證未罷,當用本湯去半夏加栝蒌法;裡多外少,當用大柴胡法;若全入裡,則用小承氣法,庶近病情。
(周禹載) 傷寒,哕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
愚按腹滿固裡證具,而哕則外邪未盡也。
乃仲景竟雲:視其前後何部不利,利之愈。
豈聖人置表證不問耶?如利前謂五苓散,利後有大柴胡,則桂枝柴胡解外者也。
若竟以承氣為解,大失仲景兩解立言之旨。
(周禹載) 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
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谵語,此屬胃。
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悸。
此處雲屬胃,胃虛故也。
和胃不曾出方。
然玩胃不和則煩而悸,當是小建中湯。
以下有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之條也。
(程郊倩) 少陽少血,雖有表證,不可發汗。
發汗則津液越出,相火燥,必胃實而谵語,當與柴胡以和之。
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
若加煩躁,則為承氣證矣。
(柯韻伯) 少陰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也,虛故引水自救。
若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欲吐不吐,心煩,腎氣上逆之征也。
自利而渴,加以口燥舌幹,引水自救,似乎熱證之形,然腎熱則水道黃赤;若小便色白,又非腎熱,乃下焦虛寒,不能制水,仍當從事溫法。
不可誤認為熱,而輕投寒下也。
(喻嘉言) 病患脈陰陽俱緊,反汗出者,亡陽也。
此屬少陰,法當咽痛而複吐利。
亡陽者,虛陽不歸其原,皆由少陰不藏所緻。
故上焦從火化而咽痛嘔吐,下焦從陰虛而下利不止也。
宜八味腎氣丸主之。
(柯韻伯) 當用溫經散寒之法,不言可知。
(喻嘉言) 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
陽已虛,尺脈弱澀者,複不可下之。
當急行溫法,又可見矣。
(喻嘉言) 厥而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以上四條,皆少陰經虛寒壞證也。
仲景俱不出方。
詳少陰病欲吐不吐一條,宜真武湯。
病患脈陰陽俱緊一條,宜附子湯加桔梗、赤石脂。
少陰病脈微一條,宜白通加人尿、豬膽汁。
此條厥而脈緊,則當用四逆湯溫之。
反誤發汗,緻聲亂、咽嘶、舌萎,不可救矣。
(張路玉) 少陰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以熱在膀胱,必便血也。
宜當歸四逆,和營透表,兼疏利膀胱為合法也。
(張路玉) 少陰病,便膿血者,可刺。
若不用刺法,當從事白頭翁湯;設更兼咽幹,心煩不得卧,又須黃連阿膠湯為合法耳。
(張路玉) 少陰病,下利,若利自止,惡寒而蜷卧,手足溫者,可治。
手足溫者,乃真陽未離,急用白通、四逆之類,溫經散寒,
二條但言病機,不及脈法,治宜桃仁承氣、犀角地黃輩。
(柯韻伯) 愚按邪入血分,熱甚于經,故欲漱水;未入于府,故不欲咽。
使此時以葛根湯汗之,不亦可以奪汗而無血乎?(周禹載) 脈浮發熱,則在經而不在裡;口鼻幹燥,陽明經熱熾矣。
能食為風邪,風性上行,所以衄也。
宜治以黃芩、芍藥輩。
(程扶生) 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也。
以法治之。
喻氏因仲師不出方,更為之說,言用五苓、白虎等湯,贻害不淺。
不知仲師所謂屬陽明者,乃言服小柴胡湯,非治少陽、陽明不對也。
乃服後,少陽、陽明之證雖可愈,而陽明之津液未必遽複,所以用小柴胡本有加減之法,立此令人勿惑于一渴而漫議小柴胡有誤,終是顧慮陽明之津液,未能盡善所緻耳。
苟知此渴系胃中津亡之故,則用小柴胡湯時,已如法矣,何必又言以法治之乎?仲師所言以法者,豈有他法!試觀小柴胡湯下,原有加減之法,明言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參、栝蒌根,則是《經》文本有成憲,諸注自不留心,而謬為自用。
胃中津亡則渴,五苓用之,津益亡。
胃中燥氣作渴,迥非實熱可比,白虎用之,虛且寒矣。
(魏荔彤) 按:風寒之邪,傳至少陽,起先不渴,裡證未具也。
及服柴胡湯而渴反加,則邪歸陽明之府,斷乎無疑。
不言治法,而曰以法治之者,正以外證未罷,當用本湯去半夏加栝蒌法;裡多外少,當用大柴胡法;若全入裡,則用小承氣法,庶近病情。
(周禹載) 傷寒,哕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
愚按腹滿固裡證具,而哕則外邪未盡也。
乃仲景竟雲:視其前後何部不利,利之愈。
豈聖人置表證不問耶?如利前謂五苓散,利後有大柴胡,則桂枝柴胡解外者也。
若竟以承氣為解,大失仲景兩解立言之旨。
(周禹載) 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
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谵語,此屬胃。
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悸。
此處雲屬胃,胃虛故也。
和胃不曾出方。
然玩胃不和則煩而悸,當是小建中湯。
以下有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之條也。
(程郊倩) 少陽少血,雖有表證,不可發汗。
發汗則津液越出,相火燥,必胃實而谵語,當與柴胡以和之。
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
若加煩躁,則為承氣證矣。
(柯韻伯) 少陰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也,虛故引水自救。
若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欲吐不吐,心煩,腎氣上逆之征也。
自利而渴,加以口燥舌幹,引水自救,似乎熱證之形,然腎熱則水道黃赤;若小便色白,又非腎熱,乃下焦虛寒,不能制水,仍當從事溫法。
不可誤認為熱,而輕投寒下也。
(喻嘉言) 病患脈陰陽俱緊,反汗出者,亡陽也。
此屬少陰,法當咽痛而複吐利。
亡陽者,虛陽不歸其原,皆由少陰不藏所緻。
故上焦從火化而咽痛嘔吐,下焦從陰虛而下利不止也。
宜八味腎氣丸主之。
(柯韻伯) 當用溫經散寒之法,不言可知。
(喻嘉言) 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
陽已虛,尺脈弱澀者,複不可下之。
當急行溫法,又可見矣。
(喻嘉言) 厥而脈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以上四條,皆少陰經虛寒壞證也。
仲景俱不出方。
詳少陰病欲吐不吐一條,宜真武湯。
病患脈陰陽俱緊一條,宜附子湯加桔梗、赤石脂。
少陰病脈微一條,宜白通加人尿、豬膽汁。
此條厥而脈緊,則當用四逆湯溫之。
反誤發汗,緻聲亂、咽嘶、舌萎,不可救矣。
(張路玉) 少陰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以熱在膀胱,必便血也。
宜當歸四逆,和營透表,兼疏利膀胱為合法也。
(張路玉) 少陰病,便膿血者,可刺。
若不用刺法,當從事白頭翁湯;設更兼咽幹,心煩不得卧,又須黃連阿膠湯為合法耳。
(張路玉) 少陰病,下利,若利自止,惡寒而蜷卧,手足溫者,可治。
手足溫者,乃真陽未離,急用白通、四逆之類,溫經散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