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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得我心也。
(程郊倩) 按:此條必有錯誤。
脈浮緩,邪輕易散;身不疼,外邪已退;乍有輕時,病未入陰。
又别無少陰等證,此病之最輕者,何必用青龍峻劑?此必另有主方,而誤以青龍當之也。
(徐靈胎) 傷寒,脈浮滑,此表有熱,裡有寒,白虎湯主之。
按:裡有寒之寒字,當是熱字。
若是寒字,非白虎湯證也。
宜改之。
(《醫宗金鑒》) 此條明有誤字,寒字乃熱字明矣。
以脈較之,浮為表熱,滑為裡熱,若以滑為裡寒,則白虎安敢投之!豈有裡寒而用白虎耶?(方咫園) 《經》文寒字,當作邪字解,亦熱也。
其說甚是。
若是寒字,非白虎湯證矣。
(王三陽) 《論》曰:傷寒脈浮滑,表有熱,裡有寒,白虎湯主之。
久久不知其說,夫表有熱,而遽用白虎,已屬驟急,猶曰可也;裡既有寒,而亦曰白虎,則斷無是理矣。
夫裡寒外熱,則外熱為假熱,裡寒為真寒,乃内寒外熱,水極似火,陰盛格陽證也。
四逆、理中,尚慮不及,其何可以白虎為耶?因遍考諸解,皆不畫一,不是順文敷演,即是附會支吾。
即喻子嘉言以寒為推原之辭,于理則通,于解則強。
後爰會悟厥深熱亦深、熱甚兼寒化之旨,始有旁通。
表裡二字,傳寫參錯無疑。
(《醫補》) 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複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
如其不下者,病人不惡寒而渴者,此轉屬陽明也。
小便數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
渴欲飲水,少少與之。
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按:但以法救之五字,當是若小便不利利五字,方與上文小便數及下文渴者之義相屬。
此條病勢不急救之之文,殊覺無謂。
昔王三陽亦雲此處五苓散難用,不然,《經》文渴者之下當有缺文,當改之。
(《醫宗金鑒》)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細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複有裡也。
脈沉,亦在裡也。
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不得複有外證,悉入在裡,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
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
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按:脈細當是脈沉細。
觀本條下文脈沉亦在裡也之亦字自知。
脈雖沉緊之緊字,當是細字。
本條上文并無緊字,如何說脈雖沉緊,雖字何所謂耶?必是傳寫之誤。
(《醫宗金鑒》)
(程郊倩) 按:此條必有錯誤。
脈浮緩,邪輕易散;身不疼,外邪已退;乍有輕時,病未入陰。
又别無少陰等證,此病之最輕者,何必用青龍峻劑?此必另有主方,而誤以青龍當之也。
(徐靈胎) 傷寒,脈浮滑,此表有熱,裡有寒,白虎湯主之。
按:裡有寒之寒字,當是熱字。
若是寒字,非白虎湯證也。
宜改之。
(《醫宗金鑒》) 此條明有誤字,寒字乃熱字明矣。
以脈較之,浮為表熱,滑為裡熱,若以滑為裡寒,則白虎安敢投之!豈有裡寒而用白虎耶?(方咫園) 《經》文寒字,當作邪字解,亦熱也。
其說甚是。
若是寒字,非白虎湯證矣。
(王三陽) 《論》曰:傷寒脈浮滑,表有熱,裡有寒,白虎湯主之。
久久不知其說,夫表有熱,而遽用白虎,已屬驟急,猶曰可也;裡既有寒,而亦曰白虎,則斷無是理矣。
夫裡寒外熱,則外熱為假熱,裡寒為真寒,乃内寒外熱,水極似火,陰盛格陽證也。
四逆、理中,尚慮不及,其何可以白虎為耶?因遍考諸解,皆不畫一,不是順文敷演,即是附會支吾。
即喻子嘉言以寒為推原之辭,于理則通,于解則強。
後爰會悟厥深熱亦深、熱甚兼寒化之旨,始有旁通。
表裡二字,傳寫參錯無疑。
(《醫補》) 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複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
如其不下者,病人不惡寒而渴者,此轉屬陽明也。
小便數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
渴欲飲水,少少與之。
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按:但以法救之五字,當是若小便不利利五字,方與上文小便數及下文渴者之義相屬。
此條病勢不急救之之文,殊覺無謂。
昔王三陽亦雲此處五苓散難用,不然,《經》文渴者之下當有缺文,當改之。
(《醫宗金鑒》)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細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複有裡也。
脈沉,亦在裡也。
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陰結,不得複有外證,悉入在裡,此為半在裡半在外也。
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
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按:脈細當是脈沉細。
觀本條下文脈沉亦在裡也之亦字自知。
脈雖沉緊之緊字,當是細字。
本條上文并無緊字,如何說脈雖沉緊,雖字何所謂耶?必是傳寫之誤。
(《醫宗金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