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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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義
古之治病,惟移精變氣,可祝由而已。
今世治病,毒藥治其内,針石治其外,或愈或不愈,何也?往古人居禽獸之間,動作以避寒,陰居以避暑,内無眷慕之累,外無伸宦之形。
此恬之世,邪不能深入也。
故毒藥不能治其内,針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已。
中古之治病,至而治之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痹之病,十日不已,治以草蘇草之枝。
暮世之治病,則不然,不本四時,不知日月,不審逆從,病形已成,乃欲微針治其外,湯液治其内,粗工兇兇,以為可攻,故病未已,新病複起。
○治病必求其本。
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
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
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熱者,治其本。
先病而後洩者治其本;先洩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
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标;先中滿而後生心煩者,治其本。
大小不利,治其标;大小利,治其本。
先大小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病反其本,中标之病;治反其本,中标之方。
言标與本,易而勿損。
察本與标,氣可令調。
○從内之外者,調其内;從外之内者,治其外;從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調其内,而後治其外;從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而後調其内;中外不相及,則治主病。
○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從之,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适事為故。
逆者正治,從者反治。
寒因熱用,熱因寒用。
塞因塞用,通因通用。
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
○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
因其輕而揚之,因其重而減之,因其衰而彰之。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滿者瀉之于内。
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
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其剽悍者,按而收之。
其實者,散而瀉之。
血實宜決之,氣虛宜掣引之。
○開鬼門,潔淨府,除陳,倒倉廪。
○風淫于内,治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以辛散之。
熱淫于内,治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濕淫于内,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滲之。
火淫于内,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燥淫于内,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寒淫于内,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
(《素問》) 形氣不足,病氣有餘,是邪氣勝也,急瀉之;形氣有餘,病氣不足,急補之。
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則重不足,重不足則陰陽俱竭,血氣皆盡,五髒空虛,老者絕滅,壯者不複矣。
形氣有餘,病氣有餘,此陰陽俱有餘也,急瀉其邪,調其虛實。
故曰:有餘者瀉之,不足者補之。
(《靈樞》) 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易經》) 瘍醫,掌腫瘍、潰瘍、金瘍、折瘍之祝藥刮殺之齊。
(《周禮》) 去病務于盡。
(《左傳》) 陽氣不足,陰氣有餘,當先補其陽,而後瀉其陰。
陰氣不足,陽氣有餘,當先補其陰,而後瀉其陽。
營衛通行,此其要也。
(《難經》) 哲言 醫王能治一切病,不能治命盡之人。
(《楞嚴經》) 越人非能生死人也,此當自生者,越人能使起耳。
(《史記》) 上工治未病,何也?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
(《金匮要略》) 一人之身,一國之象也。
胸腹之位,猶宮室也;四肢之别,猶郊境也;骨節之分,猶百官也;神,猶君也;血,猶臣也;氣猶民也。
知治身,則能治國矣。
夫愛其民,所以安其國,惜其氣,所以全其身。
是以聖人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醫之于無事之前,不追于既逝之後。
然後真一存焉,三一守焉,百病卻焉,年壽延焉。
(抱樸子) 古之神聖之醫,能療人之心,預使不緻于有疾。
今之醫者,惟知療人之疾,而不知療人之心,是猶舍本求末,不澄其源,而塞其流,欲求疾愈,不亦愚乎?(仙) 良醫治病,必先求其得病之因。
虛邪當治其母,實邪當治其子,微邪當治其所勝,賊邪當治其所不勝,正邪當治其本經。
雜受病邪者,非止一端,察其雜合之輕重,視其标本之緩急,以為施治之先後。
(《局方發揮》) 治病有八要:一曰虛,五虛是也;二曰實,五實是也;三曰冷髒腑,素有積冷是也;四曰熱髒腑,素有積熱是也;五曰邪,非髒腑正病也;六曰正,非外邪所中也;七曰内,病不在外也;八曰外,病不在内也。
審此八要,參以脈候病機,庶幾無誤。
(商辂) 治病分初、中、末三法。
初治之道,法當猛峻,緣
今世治病,毒藥治其内,針石治其外,或愈或不愈,何也?往古人居禽獸之間,動作以避寒,陰居以避暑,内無眷慕之累,外無伸宦之形。
此恬之世,邪不能深入也。
故毒藥不能治其内,針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已。
中古之治病,至而治之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痹之病,十日不已,治以草蘇草之枝。
暮世之治病,則不然,不本四時,不知日月,不審逆從,病形已成,乃欲微針治其外,湯液治其内,粗工兇兇,以為可攻,故病未已,新病複起。
○治病必求其本。
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
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
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熱者,治其本。
先病而後洩者治其本;先洩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
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标;先中滿而後生心煩者,治其本。
大小不利,治其标;大小利,治其本。
先大小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病反其本,中标之病;治反其本,中标之方。
言标與本,易而勿損。
察本與标,氣可令調。
○從内之外者,調其内;從外之内者,治其外;從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調其内,而後治其外;從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而後調其内;中外不相及,則治主病。
○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從之,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适事為故。
逆者正治,從者反治。
寒因熱用,熱因寒用。
塞因塞用,通因通用。
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
○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
因其輕而揚之,因其重而減之,因其衰而彰之。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滿者瀉之于内。
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
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其剽悍者,按而收之。
其實者,散而瀉之。
血實宜決之,氣虛宜掣引之。
○開鬼門,潔淨府,除陳,倒倉廪。
○風淫于内,治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以辛散之。
熱淫于内,治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濕淫于内,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滲之。
火淫于内,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燥淫于内,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寒淫于内,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
(《素問》) 形氣不足,病氣有餘,是邪氣勝也,急瀉之;形氣有餘,病氣不足,急補之。
形氣不足,病氣不足,此陰陽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則重不足,重不足則陰陽俱竭,血氣皆盡,五髒空虛,老者絕滅,壯者不複矣。
形氣有餘,病氣有餘,此陰陽俱有餘也,急瀉其邪,調其虛實。
故曰:有餘者瀉之,不足者補之。
(《靈樞》) 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易經》) 瘍醫,掌腫瘍、潰瘍、金瘍、折瘍之祝藥刮殺之齊。
(《周禮》) 去病務于盡。
(《左傳》) 陽氣不足,陰氣有餘,當先補其陽,而後瀉其陰。
陰氣不足,陽氣有餘,當先補其陰,而後瀉其陽。
營衛通行,此其要也。
(《難經》) 哲言 醫王能治一切病,不能治命盡之人。
(《楞嚴經》) 越人非能生死人也,此當自生者,越人能使起耳。
(《史記》) 上工治未病,何也?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
(《金匮要略》) 一人之身,一國之象也。
胸腹之位,猶宮室也;四肢之别,猶郊境也;骨節之分,猶百官也;神,猶君也;血,猶臣也;氣猶民也。
知治身,則能治國矣。
夫愛其民,所以安其國,惜其氣,所以全其身。
是以聖人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醫之于無事之前,不追于既逝之後。
然後真一存焉,三一守焉,百病卻焉,年壽延焉。
(抱樸子) 古之神聖之醫,能療人之心,預使不緻于有疾。
今之醫者,惟知療人之疾,而不知療人之心,是猶舍本求末,不澄其源,而塞其流,欲求疾愈,不亦愚乎?(仙) 良醫治病,必先求其得病之因。
虛邪當治其母,實邪當治其子,微邪當治其所勝,賊邪當治其所不勝,正邪當治其本經。
雜受病邪者,非止一端,察其雜合之輕重,視其标本之緩急,以為施治之先後。
(《局方發揮》) 治病有八要:一曰虛,五虛是也;二曰實,五實是也;三曰冷髒腑,素有積冷是也;四曰熱髒腑,素有積熱是也;五曰邪,非髒腑正病也;六曰正,非外邪所中也;七曰内,病不在外也;八曰外,病不在内也。
審此八要,參以脈候病機,庶幾無誤。
(商辂) 治病分初、中、末三法。
初治之道,法當猛峻,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