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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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之,虛者日虛,危亡繼其後矣。

    (《馮氏錦囊》) 大實有羸狀,誤補益疾;至虛有盛候,反瀉銜冤。

    陰證似陽,清之必死;陽證似陰,溫之轉傷。

    蓋積聚在中,實也,甚則嘿嘿不欲言,肢體不欲動,或眩暈眼花,或洩瀉不實,皆大實有羸狀,正如食而過飽,反倦怠嗜卧也;脾胃損傷,虛也,甚則脹滿而食不得入,氣不得舒,便不得利,皆至虛有盛候,正如饑而過時,反不思食也。

    脾腎虛寒,正陰證也,陰盛之極,往往格陽,面目紅赤,唇裂谵語,揚手擲足,有似乎陽,正如嚴冬慘肅,而水澤腹堅,堅為陽剛之象也;邪熱未解,真陽證也,陽盛之極,往往發厥,厥則口鼻無氣,手足逆冷,有似乎陰,正如盛夏炎灼,而林木流津,津為陰柔之象也。

    (《醫宗必讀》) 熱在上焦,咽幹口糜;熱在中焦,心煩口渴;熱在下焦,便閉溺赤。

    (《醫學入門》) 人身有宗氣、營氣、衛氣、中氣、元氣、胃氣、沖和之氣、上升之氣,而宗氣尤為之主。

    及其為病,則為冷氣、滞氣、上氣、逆氣、氣虛,諸變證矣。

    無病之時,宜保之、養之、和之、順之。

    病作之時,當審其何經、何證,寒熱虛實,而補瀉之。

    (《醫方集解》) 病患自言冷氣從下而上者,此上升之氣,自肝而出,中挾相火,其熱為甚,自覺其冷,非真冷也,此火極似水,陽亢陰微,故見此證。

    冷生氣者,高陽生之謬言也。

    《局方發揮》凡中氣實則虛,謂能運動故也;虛則實,謂成填滞故也。

     氣滞則神困,實由于中氣之不足,故急須補中益氣,但使實其所虛,自能虛其所實,脾氣一醒,何精神之不可頓倍也?(程郊倩) 凡病微者可祛,盛者難救。

    故治病當視其微盛,以别其安危,毋徒泛視而輕斷也。

    微者血氣未損,第邪擾動于内,故一伐邪而正氣自複,病亦易祛;盛者血氣先衰,邪氣内熾,将扶正欤?适以助邪而正不能扶;将伐邪欤?适以損正而邪不可伐。

    邪日盛而正日衰,如之何其可救也?(餘午亭) 論病不易,論證尤難,而證中論證,難之又難也。

    凡有病必有證,有證必有論,論清則證明,證明則病易療,非可以模棱兩端,取效于疑似之間也。

    如心痛、腰空、脊強、寒熱、逆氣、内結諸證,認病不的,愈治愈深。

    夫心痛之病,始究胃氣,繼責心包血少,養血不應,理氣不效,不知陰維為病,苦心痛也。

    腰空之病,悉認腎虛,及至補腎,亦不應手,不知帶脈為病,腰溶溶如坐水中也。

    脊強之病,均認太陽,非寒即濕,散寒驅濕,漠不相關,不知督脈為病,脊強反折也。

    寒熱之病,外感認作少陽,内傷認作少陰,和解不瘥,滋降不痊,不知陽維為病,苦寒熱也。

    逆氣之病,有平肝洩肺者,有理氣降氣者,用俱不驗,不知沖脈為病,氣逆裡急也。

     内結之病,有不知名狀者,有不知治療者,不知任脈為病,男子内結七疝,女子帶下瘕聚也。

    (《醫學階梯》) 内傷久病,必轉病而後陽氣活動,脈弦轉瘧方愈,脈緩轉痢方愈,肺脈不足,轉傷風、咳嗽方愈。

    寒熱似瘧,是少陽經陽氣通也;紅白似痢,是陽明經陽氣通也;傷風、咳嗽,是太陽經陽氣通也。

    陽氣通則病自退。

    (查了吾) 凡診病,不問三常,不知比類,不察神志,不遵聖訓,故犯無忌,醫之過也。

     ○凡醫不能察識營衛受病淺深,虛實寒熱,先後之變,白首有如童稚,不足數也。

    (《醫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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