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絡(附:骨、筋、爪、皮、肌、肉、腠理、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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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絡脈滿溢,諸經不能複拘之文。
是則八奇經出于十二經脈之外,經脈不能拘之,不待言矣。
昌嘗推奇經之義,督脈督諸陽而行于背,任脈任諸陰而行于前,不相絡也。
沖脈直沖于胸中,帶脈橫束于腰際,不相絡也。
陽跷、陰跷,同起于足跟,一循外踝,一循内踝,并行而鬥其捷,全無相絡之意。
陽維、陰維,一起于諸陽之會,一起于諸陰之交,名雖曰維,乃是陽自維其陽,陰自維其陰,非交相維絡也。
設陽跷、陰跷可言二絡,則陽維、陰維更可言二絡矣。
督、任、沖、帶俱可共言八絡矣。
○五髒六腑,大經小絡,晝夜循環不息,必賴胸中大氣斡旋其間,大氣一衰,則出入廢,升降息,神機化滅,氣立孤危矣。
○凡治病不明髒腑經絡,開口動手便錯,不學無術,急于求售,醫之過也。
(《醫門法律》) 附:骨 《經》雲:腎之合,骨也。
腎主身之骨髓,在體為骨,在髒為腎。
又雲:髓者,骨之充。
骨者,髓之府。
水不勝火,則骨枯而髓虛,故足不任身,發為骨痿。
或因陰虛為骨蒸,骨髓酸痛。
寒氣至為骨痹,痹在于骨則重。
大率陽虛骨寒,陰虛骨熱。
治法多端,要以養腎為本。
又有邪氣緻病者,如《内經》濕淫所勝,肘腫骨痛;燥淫所勝,筋骨内變;厥陰之複,筋骨掉眩;少陰之複,少氣骨痿;歲火太過,身熱骨痛之類。
審歲氣而養天和,則治标之道得矣。
然亦有因藥病骨者,《經》雲:不遠熱則熱至,熱至則身熱,骨節變,内痛血溢等病生。
是以調理之方,必須細論。
久立則傷骨,多食甘則骨痛,骨病勿多食苦。
《經》且再三言之矣。
(《醫學階梯》) 附:筋 《經》雲:肝主身之筋膜。
又雲:肝者其充在筋。
又雲:濕熱不攘,大筋軟短,小筋弛長。
軟短為拘,弛長為痿。
則知筋有大小之别。
凡人身之筋似經緯,然直者,經也;橫者,緯也。
若非經緯錯綜,則骨節不相接續矣。
更有宗筋為周身之總筋,譬如繩索之有須結,绾攝上下諸經者也。
岐伯有雲:陽明者,五髒六腑之海,主潤宗筋,宗筋主束骨而利機關。
《經脈篇》雲:足厥陰氣絕則筋絕。
厥陰者,肝脈也。
筋者,聚于陰器,而脈絡于舌本也。
脈弗榮則筋急,筋急則引舌與卵。
故唇青、舌卷、卵縮則筋先死。
《經筋篇》言十二經之筋與其病,至詳至備。
因《經》旨浩繁,不能遍載,此不過分大小之筋,以發軟短、弛長之意雲爾。
(《醫學階梯》) 筋有剛柔,剛者所以束骨,柔者所以相維。
亦猶經之有絡,綱之有紀,故手足頂背直行附骨之筋皆堅大;而胸腹頭面支别橫絡之筋皆柔細也。
但手足十二經之筋,又各有不同者,如手足三陽行于外,其筋多剛;手足三陰行于内,其筋多柔。
而足三陰陽明之筋,皆聚于陰器。
故曰前陰者,宗筋之所聚。
此又筋之大會也。
(《類經》) 附:爪 《經》雲: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
蓋爪為筋之芽,乃肝之餘氣。
又雲:多食酸,則筋急而爪枯。
酸固入肝,過酸則爪枯,節酸則爪潤,潤則肝氣有餘,枯則肝氣涸竭也。
又雲:膽應爪,爪濃色黃者,膽濃;爪薄色紅者,膽薄;爪堅色青者,膽急;爪濡色赤者,膽緩;爪直色白無紋者,膽直;爪惡色黑多紋者,膽結。
又雲:足少陽之上感于寒濕,則善痹、骨痛、爪枯。
蓋足少陽屬膽,肝膽同宮,故其征皆如此。
(《醫學階梯》) 附:皮 《靈樞》雲:肺應皮,皮濃者,大腸濃;皮薄者,大腸薄;皮緩腹裡大者,大腸大而長;皮急者,大腸急而短;皮滑者,大腸直;皮肉不相離者,大腸結。
心應脈,皮濃
是則八奇經出于十二經脈之外,經脈不能拘之,不待言矣。
昌嘗推奇經之義,督脈督諸陽而行于背,任脈任諸陰而行于前,不相絡也。
沖脈直沖于胸中,帶脈橫束于腰際,不相絡也。
陽跷、陰跷,同起于足跟,一循外踝,一循内踝,并行而鬥其捷,全無相絡之意。
陽維、陰維,一起于諸陽之會,一起于諸陰之交,名雖曰維,乃是陽自維其陽,陰自維其陰,非交相維絡也。
設陽跷、陰跷可言二絡,則陽維、陰維更可言二絡矣。
督、任、沖、帶俱可共言八絡矣。
○五髒六腑,大經小絡,晝夜循環不息,必賴胸中大氣斡旋其間,大氣一衰,則出入廢,升降息,神機化滅,氣立孤危矣。
○凡治病不明髒腑經絡,開口動手便錯,不學無術,急于求售,醫之過也。
(《醫門法律》) 附:骨 《經》雲:腎之合,骨也。
腎主身之骨髓,在體為骨,在髒為腎。
又雲:髓者,骨之充。
骨者,髓之府。
水不勝火,則骨枯而髓虛,故足不任身,發為骨痿。
或因陰虛為骨蒸,骨髓酸痛。
寒氣至為骨痹,痹在于骨則重。
大率陽虛骨寒,陰虛骨熱。
治法多端,要以養腎為本。
又有邪氣緻病者,如《内經》濕淫所勝,肘腫骨痛;燥淫所勝,筋骨内變;厥陰之複,筋骨掉眩;少陰之複,少氣骨痿;歲火太過,身熱骨痛之類。
審歲氣而養天和,則治标之道得矣。
然亦有因藥病骨者,《經》雲:不遠熱則熱至,熱至則身熱,骨節變,内痛血溢等病生。
是以調理之方,必須細論。
久立則傷骨,多食甘則骨痛,骨病勿多食苦。
《經》且再三言之矣。
(《醫學階梯》) 附:筋 《經》雲:肝主身之筋膜。
又雲:肝者其充在筋。
又雲:濕熱不攘,大筋軟短,小筋弛長。
軟短為拘,弛長為痿。
則知筋有大小之别。
凡人身之筋似經緯,然直者,經也;橫者,緯也。
若非經緯錯綜,則骨節不相接續矣。
更有宗筋為周身之總筋,譬如繩索之有須結,绾攝上下諸經者也。
岐伯有雲:陽明者,五髒六腑之海,主潤宗筋,宗筋主束骨而利機關。
《經脈篇》雲:足厥陰氣絕則筋絕。
厥陰者,肝脈也。
筋者,聚于陰器,而脈絡于舌本也。
脈弗榮則筋急,筋急則引舌與卵。
故唇青、舌卷、卵縮則筋先死。
《經筋篇》言十二經之筋與其病,至詳至備。
因《經》旨浩繁,不能遍載,此不過分大小之筋,以發軟短、弛長之意雲爾。
(《醫學階梯》) 筋有剛柔,剛者所以束骨,柔者所以相維。
亦猶經之有絡,綱之有紀,故手足頂背直行附骨之筋皆堅大;而胸腹頭面支别橫絡之筋皆柔細也。
但手足十二經之筋,又各有不同者,如手足三陽行于外,其筋多剛;手足三陰行于内,其筋多柔。
而足三陰陽明之筋,皆聚于陰器。
故曰前陰者,宗筋之所聚。
此又筋之大會也。
(《類經》) 附:爪 《經》雲: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
蓋爪為筋之芽,乃肝之餘氣。
又雲:多食酸,則筋急而爪枯。
酸固入肝,過酸則爪枯,節酸則爪潤,潤則肝氣有餘,枯則肝氣涸竭也。
又雲:膽應爪,爪濃色黃者,膽濃;爪薄色紅者,膽薄;爪堅色青者,膽急;爪濡色赤者,膽緩;爪直色白無紋者,膽直;爪惡色黑多紋者,膽結。
又雲:足少陽之上感于寒濕,則善痹、骨痛、爪枯。
蓋足少陽屬膽,肝膽同宮,故其征皆如此。
(《醫學階梯》) 附:皮 《靈樞》雲:肺應皮,皮濃者,大腸濃;皮薄者,大腸薄;皮緩腹裡大者,大腸大而長;皮急者,大腸急而短;皮滑者,大腸直;皮肉不相離者,大腸結。
心應脈,皮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