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絡(附:骨、筋、爪、皮、肌、肉、腠理、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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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本,支者結舌本,貫舌中,散舌下。

     ○足厥陰,循喉嚨之後,上入颃颡,絡于舌本,連目系,上出額,與督脈會于巅;其支者,從目系,下頰裡,環唇内。

    (《類經》) 《二十九難》曰:陽維為病,苦寒熱。

    陰維為病,苦心痛。

    越人但有是說而無治法,後人有以桂枝湯為治,可謂中肯。

    蓋陽維維于陽,屬于衛也,故為寒熱。

    陰維維于陰,屬于營也,故為心痛。

    桂枝湯有和營衛、調陰陽之力,适合比例。

     ○西洋自鳴鐘,以比人身氣血之周流,最為切肖。

    (《吳醫彙講》) 人身有經、有絡、有孫絡,氣血由脾胃而滲入孫絡,由孫絡而入各經大絡,而入十二經。

    譬之溝澗之水流入溪,溪之水流入江河也。

    溝澗溪流,有盈有涸,至于江河,則古今如一,永無幹涸。

    若有幹涸,則人物消滅盡矣。

    中風偏枯之疾,一邊不知痛癢而不死者,以其孫絡、大絡為邪氣壅塞,血氣不能周流故也。

    然十二經中之元氣,猶周流不息,是以久延不死。

    (餘傅山) 古人論絡分經别脈,今人論絡混表雜裡。

    緣不知經脈之迥殊與陰陽之大道也。

    古謂直行曰經,旁枝曰絡,乃經絡之陰陽表裡。

    而大腸絡肺,肺絡大腸,乃脈絡之陰陽表裡。

    是以脈絡之絡,在人髒腑之内;經絡之絡,在人肌肉之間。

    毋得以經絡之絡而混脈絡之絡,又不可以經絡之絡為表、為陽,脈絡之絡為裡、為陰。

    蓋經絡、脈絡,各有陰陽、表裡也。

    如《經絡論》中,十五絡為裡為陰,三百六十五絡為表為陽。

    又如心包總絡為裡、為陰,三萬六千孫絡為表、為陽。

    而《舉痛篇》内又有大經、小絡之異。

    《難經》又有陽絡、陰絡之分。

    凡人外而軀殼,以經至絡,周身血脈,無不貫洽;内而腔子,以系至絡,腑腑髒髒,無不以血脈相通。

    倘不明脈絡之理,凡遇血證,從何而辨耶?(《醫學階梯》) 人為三才之一,位居天地之中,本與天地相肖。

    則所謂河圖、絡書、八卦,其理自與人身相通。

    《易》謂近取諸身,幹首坤腹,震足巽股,坎耳離目,艮手兌口,粗舉其大略耳。

    卦之所以應乎人身者,豈僅以形體粗迹比拟耶?人身有督脈,從下體二陰之間,過尾闾。

    循背膂而上至巅頂。

    下鼻抵人中,止于唇之上。

    有任脈從前陰循腹,而上至于口唇之下。

    此二脈即人身之乾坤,亦即九一二數之相表裡。

    督統一身之陽,任統一身之陰。

     不惟人有之,鳥、獸、蟲、魚皆有之,即果實之類亦有之。

    人身内有髒腑,則其肌肉之間,有十二經脈,行于手者六,行于足者六,即乾坤之外有六子之卦,九一之外有二八三七四六之數也。

    (江慎修) 乳根二穴,左右皆有動氣。

    《經》何獨言左乳下?蓋指其動之甚者而言耳。

    非左動而右不動也。

    其動應手,脈宗氣也。

    《素問》本無二義。

    馬元台因坊刻之,誤而為應衣。

    應衣者,言病患肌肉瘦弱,其脈動甚而應衣也。

    亦通。

    始讀《素問》,則心竊疑之,至讀《甲乙經》而遂釋然。

    (顧英白) 經有十二,絡有十五。

    《難經》以陽跷、陰跷、脾之大絡,共為十五絡。

    遂為後世定名。

    反遺《内經》胃之大絡,名曰虛裡,貫膈絡肺吃緊一段。

    後人不敢翻越人之案,遂謂當增為十六絡。

    是十二經有四大絡矣。

    豈不冤乎!昌謂陽跷、陰跷二絡之名原誤,當是共指奇經為一大絡也。

    蓋十二經各有一絡,共十二絡矣。

    此外有胃之一大絡,由胃下直貫膈肓,統絡諸絡脈于上。

    複有脾之一大絡,由脾外橫貫脅腹,統絡諸絡脈于中。

    複有奇經之一大絡,由奇經環貫諸經之絡于周身上下。

    蓋十二經絡以絡其經,三大絡以絡其絡也。

    《難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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