髒腑(附:腔子、脂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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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其橫于前陰之旁,以通水道也。
胱者,言其質之薄而明也。
合而言之,以其由虛而實,旁通水道,通身虛松,可以蓄水,漸漬而滲入胞中,胞滿而溺出也。
包絡者,護衛心主,不使濁氣幹之,正猶君主之有宮城也。
(《馮氏錦囊》) 髒腑相通 《五髒穿鑿論》曰:心與膽相通,心病怔忡宜溫膽;膽病戰栗癫狂宜補心。
肝與大腸相通,肝病宜疏通大腸;大腸病宜平肝。
脾與小腸相通,脾病宜瀉小腸火;小腸病宜瀉脾土。
肺與膀胱相通,肺病宜清利膀胱;膀胱病宜清肺。
腎與三焦相通,腎病宜調和三焦;三焦病宜補腎。
此合一之妙也。
(《醫學入門》) 五髒應五行 午位居上,火旺于午,人以心應之,故心居上。
子位居下,水旺于子,人以腎應之,故腎居下。
卯位居左,木旺于卯,人以肝應之,故肝居左。
酉位居右,金旺于酉,人以肺應之,故肺居右。
中者土位,土居末,人以脾胃應之,故脾胃居中。
此五行之定位也。
(《醫旨緒餘》) 五髒外形 齒者,骨之聚也;外腎者,筋之聚也;舌者,肉之聚也;爪甲者,脈之聚也;绉紋者,皮毛之聚也。
腎主骨,齒落則腎衰矣;肝主筋,外腎不興,則肝衰矣;脾主肉,舌不知味,則脾衰矣:心主脈,爪甲色不華,則心衰矣;肺主皮毛,绉紋多且深,則肺衰矣。
老年得之常,壯年則為變。
由乎外以測其内也。
(《醫參》) 手足經配合髒腑 有以十二經問屬手足者,何以故?答曰:此陰陽上下配合之義也。
手經之脈,起于手;經之脈,起于足。
手經主持于上,足經主持于下。
手足經者,所以紀上下也。
猶《易》之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也。
《素問》運氣篇曰:心、肺、心包絡,皆在膈上,屬手經;肝、脾、腎在下,屬足經。
手同手經,足同足經。
手足經髒腑陰陽,相配皆然,乃一合也。
(《醫旨緒餘》) 髒神所嗜 髒各有神。
凡酷嗜一物,皆其髒神所欲,斯髒之精氣不足,則求助斯味以自救。
如妊婦肝腎不足,則嗜酸鹹;老人精血虧,則嗜肉食。
故凡病患所嗜之物,隻可節之,不可絕之。
若久藥厭煩,可緩之病,不妨暫停藥餌,調進所嗜之味。
胃氣一旺,便可長養精神。
若病勢不能勿藥者,則宜沖和之藥味,易于入口,勿傷胃氣。
設不知此,而絕其髒神所嗜之食,強其胃氣所傷之藥,胃氣既傷,化源絕滅,而欲病退神安者,難矣!(《馮氏錦囊》) 吃泥者,脾病也;吃炭者,心病也;吃果子殼、核者,肝病也;吃紙者,肺病也;吃冷水者,腎病也。
一髒病,則外引一氣味相近之物以自救。
凡食物之有偏嗜者皆然。
(《醫參》) 肺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
其形四垂,附着于脊之第三椎中,有二十四空行列分布,以行諸髒之氣,為髒之長。
為心之蓋,是經多氣少血。
其合皮也,其榮毛也,開竅于鼻。
《難經》曰:肺重三斤三兩,六葉兩耳,凡八葉,主藏魄。
華元化曰:肺者生氣之原,乃五髒之華蓋,以覆諸髒,虛如蜂窠,下無透竅,吸之則滿,呼之則虛,司清濁之運化,為人身之橐。
(李士材) 人之初生,惟肺為完,故下地即能哭且息,以其主氣,為人生之本也。
肝完則能視,脾完則能食,心完則能笑且言,腎完則能行立矣。
人長極而真牙生,則完者皆足。
惟肺先完,惟肺後敝。
故氣一息不絕不死。
(《醫參》) 大腸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回腸當臍,右回十六曲,大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受谷一鬥,水七升半。
廣腸附脊以受回腸,乃出滓穢之路,大八寸,徑二寸,寸之大半,長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是經多氣多血。
《難經》曰:大腸重二斤十二兩,肛門重十二兩。
回腸者,以其回疊也。
廣腸即回腸之更大者,直腸又廣腸之末節也,下連肛門,是為谷道後陰,一名魄門。
(李士材) 胃 胃者,倉廪之官,五味出焉。
水谷氣血之海。
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橫屈受水谷三鬥五升,其中之谷,常留二鬥,水一鬥五升,是經多氣多血。
《難經》曰:胃重二斤十四兩。
(李士材) 胃處腹中,猶竈中之火,谷在腹外,猶竈外之薪。
薪不得竈内之火則不燃,故谷氣要胃氣腐之;火不得竈外之薪則易熄,故胃氣要谷氣充之。
究竟火之燃薪,隻是要變其體質,以為發端。
既變後,莫非取彼之體,助我之用。
薪在竈内,燃動薪勢,莫非火勢。
谷在腹中,運化谷氣,莫非胃氣。
當此薪火合勢炎炎不息時,自有一種升騰蔟動之象,氤氲而發為焰者,充盈于竈内,此即胃家之有中氣也。
胃氣指腑言,中氣指焦言。
凡火之能熟腐一切,使釜中之氣充盈蒸潤,能升能溢者,皆焰之力也。
焰力到,則釜中之氣足。
釜中之氣,在人身即膻中之氣也。
所謂灑陳六腑,調和五髒者,皆此氣透上華蓋,而肺得之以輸布周身者也。
故凡肺氣虛者,膻中之氣乏也。
膻中之氣乏者,釜底之焰微也。
欲盛其焰,須是火足。
欲足其火,須是薪添。
薪之為言,谷也。
谷入于陰,長氣于陽,則寶此谷者,非陽而何?然則胃之有陽氣,又何氣也?曰:陽氣之與胃氣,一而二,二而一者也。
胃氣從宣發處見,雖是宣發,隻有其體。
陽氣從包蘊處見,雖是包蘊,用則無窮。
究而言之,陽氣即胃中所禀之性,猶夫火之雲熱也。
火性熱,故釜底熱,則釜中無火之處無不熱。
火不能化一切之非火而為火,而火性之熱,則能化一切非熱而為熱。
故谷氣足,則胃氣充,尚是後一層事,而陽氣充,則谷氣化,實是先一層事。
猶火将欲化,彼之非熱而為熱,自不得不先化此薪之非火而為火也。
所以此處之陽,專隸在胃上言。
非與陰字對看。
乃胃之具以統乎五髒六腑也。
苦脾之為器,不過為胃行其津液。
平常隻可與胃作對峙,而在此處,猶之薪火接合處用之作抽添煽揚力
胱者,言其質之薄而明也。
合而言之,以其由虛而實,旁通水道,通身虛松,可以蓄水,漸漬而滲入胞中,胞滿而溺出也。
包絡者,護衛心主,不使濁氣幹之,正猶君主之有宮城也。
(《馮氏錦囊》) 髒腑相通 《五髒穿鑿論》曰:心與膽相通,心病怔忡宜溫膽;膽病戰栗癫狂宜補心。
肝與大腸相通,肝病宜疏通大腸;大腸病宜平肝。
脾與小腸相通,脾病宜瀉小腸火;小腸病宜瀉脾土。
肺與膀胱相通,肺病宜清利膀胱;膀胱病宜清肺。
腎與三焦相通,腎病宜調和三焦;三焦病宜補腎。
此合一之妙也。
(《醫學入門》) 五髒應五行 午位居上,火旺于午,人以心應之,故心居上。
子位居下,水旺于子,人以腎應之,故腎居下。
卯位居左,木旺于卯,人以肝應之,故肝居左。
酉位居右,金旺于酉,人以肺應之,故肺居右。
中者土位,土居末,人以脾胃應之,故脾胃居中。
此五行之定位也。
(《醫旨緒餘》) 五髒外形 齒者,骨之聚也;外腎者,筋之聚也;舌者,肉之聚也;爪甲者,脈之聚也;绉紋者,皮毛之聚也。
腎主骨,齒落則腎衰矣;肝主筋,外腎不興,則肝衰矣;脾主肉,舌不知味,則脾衰矣:心主脈,爪甲色不華,則心衰矣;肺主皮毛,绉紋多且深,則肺衰矣。
老年得之常,壯年則為變。
由乎外以測其内也。
(《醫參》) 手足經配合髒腑 有以十二經問屬手足者,何以故?答曰:此陰陽上下配合之義也。
手經之脈,起于手;經之脈,起于足。
手經主持于上,足經主持于下。
手足經者,所以紀上下也。
猶《易》之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也。
《素問》運氣篇曰:心、肺、心包絡,皆在膈上,屬手經;肝、脾、腎在下,屬足經。
手同手經,足同足經。
手足經髒腑陰陽,相配皆然,乃一合也。
(《醫旨緒餘》) 髒神所嗜 髒各有神。
凡酷嗜一物,皆其髒神所欲,斯髒之精氣不足,則求助斯味以自救。
如妊婦肝腎不足,則嗜酸鹹;老人精血虧,則嗜肉食。
故凡病患所嗜之物,隻可節之,不可絕之。
若久藥厭煩,可緩之病,不妨暫停藥餌,調進所嗜之味。
胃氣一旺,便可長養精神。
若病勢不能勿藥者,則宜沖和之藥味,易于入口,勿傷胃氣。
設不知此,而絕其髒神所嗜之食,強其胃氣所傷之藥,胃氣既傷,化源絕滅,而欲病退神安者,難矣!(《馮氏錦囊》) 吃泥者,脾病也;吃炭者,心病也;吃果子殼、核者,肝病也;吃紙者,肺病也;吃冷水者,腎病也。
一髒病,則外引一氣味相近之物以自救。
凡食物之有偏嗜者皆然。
(《醫參》) 肺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
其形四垂,附着于脊之第三椎中,有二十四空行列分布,以行諸髒之氣,為髒之長。
為心之蓋,是經多氣少血。
其合皮也,其榮毛也,開竅于鼻。
《難經》曰:肺重三斤三兩,六葉兩耳,凡八葉,主藏魄。
華元化曰:肺者生氣之原,乃五髒之華蓋,以覆諸髒,虛如蜂窠,下無透竅,吸之則滿,呼之則虛,司清濁之運化,為人身之橐。
(李士材) 人之初生,惟肺為完,故下地即能哭且息,以其主氣,為人生之本也。
肝完則能視,脾完則能食,心完則能笑且言,腎完則能行立矣。
人長極而真牙生,則完者皆足。
惟肺先完,惟肺後敝。
故氣一息不絕不死。
(《醫參》) 大腸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回腸當臍,右回十六曲,大四寸,徑一寸,寸之少半,長二丈一尺,受谷一鬥,水七升半。
廣腸附脊以受回腸,乃出滓穢之路,大八寸,徑二寸,寸之大半,長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是經多氣多血。
《難經》曰:大腸重二斤十二兩,肛門重十二兩。
回腸者,以其回疊也。
廣腸即回腸之更大者,直腸又廣腸之末節也,下連肛門,是為谷道後陰,一名魄門。
(李士材) 胃 胃者,倉廪之官,五味出焉。
水谷氣血之海。
胃大一尺五寸,徑五寸,長二尺六寸,橫屈受水谷三鬥五升,其中之谷,常留二鬥,水一鬥五升,是經多氣多血。
《難經》曰:胃重二斤十四兩。
(李士材) 胃處腹中,猶竈中之火,谷在腹外,猶竈外之薪。
薪不得竈内之火則不燃,故谷氣要胃氣腐之;火不得竈外之薪則易熄,故胃氣要谷氣充之。
究竟火之燃薪,隻是要變其體質,以為發端。
既變後,莫非取彼之體,助我之用。
薪在竈内,燃動薪勢,莫非火勢。
谷在腹中,運化谷氣,莫非胃氣。
當此薪火合勢炎炎不息時,自有一種升騰蔟動之象,氤氲而發為焰者,充盈于竈内,此即胃家之有中氣也。
胃氣指腑言,中氣指焦言。
凡火之能熟腐一切,使釜中之氣充盈蒸潤,能升能溢者,皆焰之力也。
焰力到,則釜中之氣足。
釜中之氣,在人身即膻中之氣也。
所謂灑陳六腑,調和五髒者,皆此氣透上華蓋,而肺得之以輸布周身者也。
故凡肺氣虛者,膻中之氣乏也。
膻中之氣乏者,釜底之焰微也。
欲盛其焰,須是火足。
欲足其火,須是薪添。
薪之為言,谷也。
谷入于陰,長氣于陽,則寶此谷者,非陽而何?然則胃之有陽氣,又何氣也?曰:陽氣之與胃氣,一而二,二而一者也。
胃氣從宣發處見,雖是宣發,隻有其體。
陽氣從包蘊處見,雖是包蘊,用則無窮。
究而言之,陽氣即胃中所禀之性,猶夫火之雲熱也。
火性熱,故釜底熱,則釜中無火之處無不熱。
火不能化一切之非火而為火,而火性之熱,則能化一切非熱而為熱。
故谷氣足,則胃氣充,尚是後一層事,而陽氣充,則谷氣化,實是先一層事。
猶火将欲化,彼之非熱而為熱,自不得不先化此薪之非火而為火也。
所以此處之陽,專隸在胃上言。
非與陰字對看。
乃胃之具以統乎五髒六腑也。
苦脾之為器,不過為胃行其津液。
平常隻可與胃作對峙,而在此處,猶之薪火接合處用之作抽添煽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