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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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受風寒,皮毛灑淅,肺氣不得外洩,為噴嚏,鼻流清涕,而咳嗽者,宜用溫散,如蘇葉、防風、前胡、橘紅、蔥白、炙草、姜皮之類。
如已化火者,宜用辛涼,如薄荷、杏仁、荊芥、連翹、山栀、竹葉之類。
若受暑風,為氣悶自汗而嗽者,須兼清暑之品,如滑石、茯苓、苡仁;因暑中有濕故以淡味滲之,沙參、絲瓜葉、淡竹葉之類。
受燥氣,舌幹口渴而咳者,須入石膏、鮮生地、桑葉之類。
若内傷,本經有形寒飲冷則傷肺,為惡寒喘促,咳吐痰血者,宜補土降氣,消痰理表之藥,如六君加蘇子、杏仁、桂枝木、老姜渣、大棗之類。
若心火刑金,宜和心陽,養肺之藥,如茯神、棗仁、柏子仁、元參、沙參、麥冬、連翹、竹卷心、燈心,甚則黃連、黃芩亦可用。
肝火上炎,必口苦吐酸,脈弦咳嗽者,宜用和肝洩木,如生地、歸身、白芍、丹皮、桑葉、鈎藤、白蒺藜之類。
若腎水泛痰,而見咳嗽者,其痰必鹹,耳必鳴,夜重日輕,六味湯、都氣丸俱可用。
因二方有茯苓、澤瀉,故能降一切虛火。
更有勞倦咳嗽,其治在滋化源,方用補中益氣,去升麻、柴胡,加茯苓、麥冬、五味子;有痰再加半夏、象貝。
予治此症,獲效多矣。
有日晡身熱,咳嗽至曉,熱解,嗽亦緩者,瀉白散主之。
有酒客胃中濕熱熏蒸,而為咳嗽者,又當燥濕清火,如茯苓、生苡仁、茅術、半夏、神曲、黃芩、黑栀之類。
以上所采藥味,原與病症相合,然并非即以此數味為方也。
在觀者參而用之,方為合格。
更有老年衛氣不固,每當新寒束縛之時,多有咳痰者,俗稱痰火病。
宜于平時服補肺胃之丸,至期不緻受涼,多可免者。
予治數老人。
其效如神。
第五種 證治指要一卷 消症 消症分上中下三種。
上屬心肺,中屬腸胃,下屬肝腎。
大抵消症多因水火偏勝為患,治法不外乎滋清并施。
欲别其上中下,先視其外象。
上消則舌上赤裂,大渴引飲,是心移熱于肺而成。
古法用人參白虎湯為主。
中消則善食而瘦,自汗大便硬,是大腸移熱于胃而成。
古用調胃承氣湯為主。
下消則煩躁引飲,小便如膏,多屬肝腎虧損。
古用六味八味加減。
至于飲一溲二,多緻難治。
孫真人雲:消渴之人愈後,多有發大癰而卒。
此無他,明系精液氣血耗盡之故也。
凡消渴症。
溺于幹土,必有如鹽汁然;溺于盆中,必起沫如酒酵。
精液消耗。
從此而去,更有平時納隻數合,一旦兼數日而食。
此腹中有蟲積,當用攻蟲法下出之,即愈。
第五種 證治指要一卷 哮喘 哮喘實因肺中有實邪。
脈浮緊,喘而無汗,能食不得倒卧,大青龍湯;有汗,越脾湯;其效如神。
稍遇挾虛,禍不旋踵。
予每仿其制而輕其劑,用蘇葉、前胡、防風、杏仁、連翹、黃芩。
若熱甚者,用石膏、橘紅、甘草。
痰多加浮海石、半夏、萊菔子、枳殼等味。
宜加減各味列于下:如桑皮、地骨皮、花粉、青黛、蘆根、茅根、桑葉、竹葉、枇杷葉、川貝、象貝、款冬花、紫菀、馬兜鈴、茯苓、澤瀉、苡仁、通草諸味。
随其症而采入之可也。
稍挾虛者,佐以生甜冬術、麥冬、沙參、元參。
寒而無熱者,屏去一切寒涼,加老姜、桂枝木。
俟其病去六七,宜疏補并施。
若痊愈後,必得補土生金,兼固表調裡之藥。
如異功散合玉屏風,再加甜杏仁、蘇子、梨汁。
或萊菔汁熬膏為丸,以杜不發。
華真人曰:哮喘似乎肺實,乃肺虛也。
信然。
故用補劑,多見其效,用清疏久而愈甚,亦可驗矣。
凡治肺病,能用補母收功,可謂萬全,再不複作。
其有腎虛喘而不哮者,宜貞元飲,用熟地、歸身二味,其應如響。
第五種 證治指要一卷 傷寒 傷寒,予存其名,而無言也。
自南陽立法以來,曆代有人條論,各有可取。
學人自當求之,豈待予言哉?然而善讀仲景書者,不但能明經絡,見症了如指掌,并可得其立方用意之妙。
故前人雲:能明《傷寒論》一書,非止能治傷寒,而于雜症亦思過半矣。
豈不在立方之妙乎?不善讀書者,雖治真正傷寒,尚如隔靴搔癢,而況以此法治雜症,其為誤人非細焉!予少時曾見一人病胃痛,嘔吐酸水,色如青草汁。
延城北王某來治,曰:此症正合《傷寒論》中厥後條,宜理中湯。
方用附子、幹姜、半夏、茯苓、人參、白術、陳皮、白芍、甘草,一服而愈,用之當也。
又見一人,夏月患畏風自汗,身熱氣短,延一醫延醫,用桂枝湯一服而斃,用不當也。
我故曰:《傷寒論》須善讀為益廣大,不善讀贻害非細。
豈虛語哉? 第五種 證治指要一卷 斑 斑,溫熱所化也,由感而得。
其邪從皮毛漸至于胃,胃主肌肉,溫熱郁不得洩,化而為斑。
其先必見脈洪數,舌黃胸悶,口渴氣穢,壯熱諸症,甚則谵語,無論見斑與未見,宜散表清胃,用蘇葉、淡豆豉、(早春初冬可用。
)葛根、薄荷、黃芩、連翹、花粉、地骨皮、鼠粘子、橘紅、蘆根、甘草等藥,服一二劑,無斑即可解。
若熱不解,而反見氣急,面帶黑滞油光,大便已多日不解者,可用大黃、元明粉、枳實,再加清疏雙解之,腑氣得松,有斑即起,無斑即愈矣,犀角地黃湯、化斑湯,臨症酌用可也。
水晶斑乃熱之甚者,陽極似陰之象,方中須重用石膏,其藍斑必因從前失治,熱至腎水已涸,故見此症,多緻不治。
斑症稍涉補藥,鮮不死者。
第五種 證治指要一卷 疹 疹,亦溫熱所化也,從肺所發。
其先必咽痛咳嗽,身熱惡風,脈浮數,宜散表清肺,蘇葉(早春初冬用之)薄荷、杏仁、連翹、花粉、地骨皮、蟬衣、橘紅、生甘草、竹葉、西河柳枝。
熱甚加黃芩,咽痛加射幹、馬勃,有痰加象貝,二三劑可痊。
愈後忌肉食一月,避風為要。
蔗漿甘寒,病中最宜。
第五種 證治指要一卷 咽痛喉風 此症有輕有重,輕者不過肺氣不宣,火郁咽痛,或心火上炎,治肺有郁火者,用蘇葉、(不惡寒可勿用)薄荷、杏仁、射幹、橘紅、馬勃、連翹、元參。
火甚者,加黃芩或石膏。
痰涎纏繞,加天蟲、象貝。
治心火上炎,竹卷心、燈心、茯神、甘草,或加黃連、連翹,俱一二服可愈。
惟有一種冬溫,伏火又為寒邪所襲,每在小寒後,春分前,患惡寒身熱,脈緊咽喉作痛,不能納食。
若失治與治之不當,必緻膠痰壅盛,并鼻塞不通,一二日間,多有殒命。
治法須用大青龍湯、麻桂散寒邪,石膏清伏火,杏仁開肺,炙甘、姜、棗和表裡,煎服取效甚速。
予治五房工人張二,臘月患喉痛頸腫,惡寒壯熱,脈緊神呆,語言不清,用前方得汗即瘥。
後周身脫皮,可見伏火寒邪,盡從肌膚而洩,皮受沖奪,故麸而脫也。
不然極甚之邪,盡升于三寸之喉,其不斃者幾希。
再用真鴨嘴膽礬研細,同酽醋調。
(酽醋,醋之好者)用雞翎蘸探喉中,吐出膠痰,脹即松而可愈矣。
此方最效。
膽礬須平時購得,以便臨時取用也。
蛾喉者,喉間起紫血泡如繭。
一為單蛾,二為雙蛾,泡起象繭,故曰蛾。
亦因風寒火毒而成。
血泡須用銀針點破出血,即無妨,用藥亦宜散風寒,清郁火。
人受風寒,皮毛灑淅,肺氣不得外洩,為噴嚏,鼻流清涕,而咳嗽者,宜用溫散,如蘇葉、防風、前胡、橘紅、蔥白、炙草、姜皮之類。
如已化火者,宜用辛涼,如薄荷、杏仁、荊芥、連翹、山栀、竹葉之類。
若受暑風,為氣悶自汗而嗽者,須兼清暑之品,如滑石、茯苓、苡仁;因暑中有濕故以淡味滲之,沙參、絲瓜葉、淡竹葉之類。
受燥氣,舌幹口渴而咳者,須入石膏、鮮生地、桑葉之類。
若内傷,本經有形寒飲冷則傷肺,為惡寒喘促,咳吐痰血者,宜補土降氣,消痰理表之藥,如六君加蘇子、杏仁、桂枝木、老姜渣、大棗之類。
若心火刑金,宜和心陽,養肺之藥,如茯神、棗仁、柏子仁、元參、沙參、麥冬、連翹、竹卷心、燈心,甚則黃連、黃芩亦可用。
肝火上炎,必口苦吐酸,脈弦咳嗽者,宜用和肝洩木,如生地、歸身、白芍、丹皮、桑葉、鈎藤、白蒺藜之類。
若腎水泛痰,而見咳嗽者,其痰必鹹,耳必鳴,夜重日輕,六味湯、都氣丸俱可用。
因二方有茯苓、澤瀉,故能降一切虛火。
更有勞倦咳嗽,其治在滋化源,方用補中益氣,去升麻、柴胡,加茯苓、麥冬、五味子;有痰再加半夏、象貝。
予治此症,獲效多矣。
有日晡身熱,咳嗽至曉,熱解,嗽亦緩者,瀉白散主之。
有酒客胃中濕熱熏蒸,而為咳嗽者,又當燥濕清火,如茯苓、生苡仁、茅術、半夏、神曲、黃芩、黑栀之類。
以上所采藥味,原與病症相合,然并非即以此數味為方也。
在觀者參而用之,方為合格。
更有老年衛氣不固,每當新寒束縛之時,多有咳痰者,俗稱痰火病。
宜于平時服補肺胃之丸,至期不緻受涼,多可免者。
予治數老人。
其效如神。
第五種 證治指要一卷 消症 消症分上中下三種。
上屬心肺,中屬腸胃,下屬肝腎。
大抵消症多因水火偏勝為患,治法不外乎滋清并施。
欲别其上中下,先視其外象。
上消則舌上赤裂,大渴引飲,是心移熱于肺而成。
古法用人參白虎湯為主。
中消則善食而瘦,自汗大便硬,是大腸移熱于胃而成。
古用調胃承氣湯為主。
下消則煩躁引飲,小便如膏,多屬肝腎虧損。
古用六味八味加減。
至于飲一溲二,多緻難治。
孫真人雲:消渴之人愈後,多有發大癰而卒。
此無他,明系精液氣血耗盡之故也。
凡消渴症。
溺于幹土,必有如鹽汁然;溺于盆中,必起沫如酒酵。
精液消耗。
從此而去,更有平時納隻數合,一旦兼數日而食。
此腹中有蟲積,當用攻蟲法下出之,即愈。
第五種 證治指要一卷 哮喘 哮喘實因肺中有實邪。
脈浮緊,喘而無汗,能食不得倒卧,大青龍湯;有汗,越脾湯;其效如神。
稍遇挾虛,禍不旋踵。
予每仿其制而輕其劑,用蘇葉、前胡、防風、杏仁、連翹、黃芩。
若熱甚者,用石膏、橘紅、甘草。
痰多加浮海石、半夏、萊菔子、枳殼等味。
宜加減各味列于下:如桑皮、地骨皮、花粉、青黛、蘆根、茅根、桑葉、竹葉、枇杷葉、川貝、象貝、款冬花、紫菀、馬兜鈴、茯苓、澤瀉、苡仁、通草諸味。
随其症而采入之可也。
稍挾虛者,佐以生甜冬術、麥冬、沙參、元參。
寒而無熱者,屏去一切寒涼,加老姜、桂枝木。
俟其病去六七,宜疏補并施。
若痊愈後,必得補土生金,兼固表調裡之藥。
如異功散合玉屏風,再加甜杏仁、蘇子、梨汁。
或萊菔汁熬膏為丸,以杜不發。
華真人曰:哮喘似乎肺實,乃肺虛也。
信然。
故用補劑,多見其效,用清疏久而愈甚,亦可驗矣。
凡治肺病,能用補母收功,可謂萬全,再不複作。
其有腎虛喘而不哮者,宜貞元飲,用熟地、歸身二味,其應如響。
第五種 證治指要一卷 傷寒 傷寒,予存其名,而無言也。
自南陽立法以來,曆代有人條論,各有可取。
學人自當求之,豈待予言哉?然而善讀仲景書者,不但能明經絡,見症了如指掌,并可得其立方用意之妙。
故前人雲:能明《傷寒論》一書,非止能治傷寒,而于雜症亦思過半矣。
豈不在立方之妙乎?不善讀書者,雖治真正傷寒,尚如隔靴搔癢,而況以此法治雜症,其為誤人非細焉!予少時曾見一人病胃痛,嘔吐酸水,色如青草汁。
延城北王某來治,曰:此症正合《傷寒論》中厥後條,宜理中湯。
方用附子、幹姜、半夏、茯苓、人參、白術、陳皮、白芍、甘草,一服而愈,用之當也。
又見一人,夏月患畏風自汗,身熱氣短,延一醫延醫,用桂枝湯一服而斃,用不當也。
我故曰:《傷寒論》須善讀為益廣大,不善讀贻害非細。
豈虛語哉? 第五種 證治指要一卷 斑 斑,溫熱所化也,由感而得。
其邪從皮毛漸至于胃,胃主肌肉,溫熱郁不得洩,化而為斑。
其先必見脈洪數,舌黃胸悶,口渴氣穢,壯熱諸症,甚則谵語,無論見斑與未見,宜散表清胃,用蘇葉、淡豆豉、(早春初冬可用。
)葛根、薄荷、黃芩、連翹、花粉、地骨皮、鼠粘子、橘紅、蘆根、甘草等藥,服一二劑,無斑即可解。
若熱不解,而反見氣急,面帶黑滞油光,大便已多日不解者,可用大黃、元明粉、枳實,再加清疏雙解之,腑氣得松,有斑即起,無斑即愈矣,犀角地黃湯、化斑湯,臨症酌用可也。
水晶斑乃熱之甚者,陽極似陰之象,方中須重用石膏,其藍斑必因從前失治,熱至腎水已涸,故見此症,多緻不治。
斑症稍涉補藥,鮮不死者。
第五種 證治指要一卷 疹 疹,亦溫熱所化也,從肺所發。
其先必咽痛咳嗽,身熱惡風,脈浮數,宜散表清肺,蘇葉(早春初冬用之)薄荷、杏仁、連翹、花粉、地骨皮、蟬衣、橘紅、生甘草、竹葉、西河柳枝。
熱甚加黃芩,咽痛加射幹、馬勃,有痰加象貝,二三劑可痊。
愈後忌肉食一月,避風為要。
蔗漿甘寒,病中最宜。
第五種 證治指要一卷 咽痛喉風 此症有輕有重,輕者不過肺氣不宣,火郁咽痛,或心火上炎,治肺有郁火者,用蘇葉、(不惡寒可勿用)薄荷、杏仁、射幹、橘紅、馬勃、連翹、元參。
火甚者,加黃芩或石膏。
痰涎纏繞,加天蟲、象貝。
治心火上炎,竹卷心、燈心、茯神、甘草,或加黃連、連翹,俱一二服可愈。
惟有一種冬溫,伏火又為寒邪所襲,每在小寒後,春分前,患惡寒身熱,脈緊咽喉作痛,不能納食。
若失治與治之不當,必緻膠痰壅盛,并鼻塞不通,一二日間,多有殒命。
治法須用大青龍湯、麻桂散寒邪,石膏清伏火,杏仁開肺,炙甘、姜、棗和表裡,煎服取效甚速。
予治五房工人張二,臘月患喉痛頸腫,惡寒壯熱,脈緊神呆,語言不清,用前方得汗即瘥。
後周身脫皮,可見伏火寒邪,盡從肌膚而洩,皮受沖奪,故麸而脫也。
不然極甚之邪,盡升于三寸之喉,其不斃者幾希。
再用真鴨嘴膽礬研細,同酽醋調。
(酽醋,醋之好者)用雞翎蘸探喉中,吐出膠痰,脹即松而可愈矣。
此方最效。
膽礬須平時購得,以便臨時取用也。
蛾喉者,喉間起紫血泡如繭。
一為單蛾,二為雙蛾,泡起象繭,故曰蛾。
亦因風寒火毒而成。
血泡須用銀針點破出血,即無妨,用藥亦宜散風寒,清郁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