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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藏焉。
遇風則散其藏,一阻一散,血亦病焉。
是為風寒之邪,從末生也。
凡是邪勝,血病不行,不行漸滞,滞則易凝,凝則病始外見,以其斜絡目耶,以其起于目内耶。
故病環目青,如被物傷狀,重者白睛亦,輕者或成斑點,然不痛不癢,無淚眵羞澀之證。
是曰血為邪勝,凝而不行之病。
此病初起之時,大抵與傷風證相似,一二日則顯此病也,川芎行經散主之,消凝大丸子主之。
睛痛者,更以當歸養榮湯主之。
如此則凝複不滞,滞複能行,不行複行,邪消病除,血複如故。
志此,無所不愈也;不志于此,無所愈也。
卷之上 氣為怒傷散而不聚之病 氣陽物,類天之雲霧,性本動。
聚,其體也。
聚為陰,是陽中之陰,乃離中有水之象。
陽外陰内,故聚也。
純陽,故不聚也。
不聚則散,散則經絡不收。
經曰:足陽明胃之脈,常多氣多血。
又曰:足陽明胃之脈,常生氣生血。
七情内傷,脾胃先病。
怒,七情之一也。
胃病脾病,氣亦病焉。
《陰陽應象大論》曰:足厥陰肝主目,在志為怒。
怒甚傷肝,傷脾胃則氣不聚,傷肝則神水散,何則?神水亦氣聚也。
其病無眵淚痛癢羞明緊澀之證。
初但昏如霧露中行,漸空中有黑花,又漸睹物成二體,久則光不收,遂為廢疾。
蓋其神水漸散而又散,終而盡散故也。
初漸之次,宜以《千金》磁朱丸主之,鎮墜藥也;石斛夜光丸主之,羨補藥也;益陰腎氣丸主之,壯水藥也。
有熱者,滋陰地黃丸主之。
此病最難治,餌服上藥,必要積以歲月,必要無饑飽勞役,必要驅七情五賊,必要德性純粹,庶幾易效,不然必廢,廢則終不複治,久病光不收者,亦不複治。
一證因為暴怒,神水随散,光遂不收,都無初漸之次,此一得永不複治之證也。
又一證為物所擊,神水散,如暴怒之證,亦不複治。
俗名為青盲者是也。
世病者多不為審,概曰目昏無傷,始不經意,及成,世醫亦不識,直曰熱緻,竟以涼藥投。
殊不知涼藥又傷胃,況不知涼為秋為金,肝為春為木,涼藥又傷肝,往往緻廢而然後已。
病者猶不以藥非,而委之曰命也,醫者猶不自悟其藥,而贅之曰病拙。
籲!二者俱此,誰其罪乎?予累見也。
故兼陳涼藥之誤。
卷之上 血氣不分混而遂結之病 輕清圓健者為天,故首象天;重濁方濃者為地,故足象地;飄騰往來者為雲,故氣象雲;過流循環者為水,故血象水。
天降地升,雲勝水流,各宜其性。
故萬物生而無窮,陽平陰秘,氣行血随,各得其調。
故百骸理而有餘。
反此,則天地不降升,雲水不勝流,各不宜其性矣。
反此,則陰陽不平秘,氣血不行随,各不得其調矣。
故曰:人身者,小天地也。
《難經》曰:血為榮,氣為衛,榮行脈中,衛行脈外。
此血氣分而不混,行而不阻也明矣。
故如雲騰水流之不相雜也。
大抵血氣如此,不欲相混,混則為阻,阻則成結,結則無所去還,故隐起于皮膚之中,遂為疣病。
然各随經絡而見,疣病自上眼睫而起者,乃手少陰心脈、足厥陰肝脈,血氣混結而成也。
初起時,但如豆許。
血氣衰者,遂止不複長,亦有久止而複長者。
盛者則漸長,長而不已,如杯如盞,如碗如鬥,皆自豆許緻也。
凡治在初,須擇人神不犯之日,大要令病者食飽不饑,先汲冷井水洗眼如冰,勿使氣血得行,然後以左手持銅箸,按眼睫上,右手翻眼皮令轉,轉則疣肉已突,換以左手大指按之,弗令得動移,複以右手持小眉刀尖,略破病處,更以兩手大指甲撚之令出,則所出者,如豆許小黃脂也。
恐出而根不能斷,宜更以眉刀尖斷之。
以井水再洗,洗後則無恙。
要在手疾為巧。
事畢須投以防風散結湯,數服即愈。
此病非手法則不能去。
何則?為血氣初混時,藥自可及,病者則不知其為血氣混也。
比結,則藥不能及矣,故必用手法去。
去畢,必又以升發之藥散之,藥手皆至,庶幾了事。
卷之上 熱積必潰之病 積者,重疊不解之貌。
熱為陽,陽平為常,陽淫為邪,常邪則行,行則病易見,易見則易治。
此則前篇淫熱之病也。
深邪則不行,不行則伏,因伏而又伏,日漸月聚,勢不得不為積也。
積已久,久積必潰,潰始病見,病見則難治。
難治者,非不治也。
為邪積久,比潰已深。
何則?潰猶敗也。
知敗者,庶可以救。
其病隐澀不自在,稍覺,視物微昏,内穴開竅如針目,按之則沁沁膿出。
有兩目俱病者,有一目獨病者,目屬肝,内屬膀胱,此蓋一經積邪之所緻也。
故曰熱積必潰之病,又曰漏睛眼者是也。
竹葉瀉經湯主之。
大便不硬者,減大黃,為用蜜劑解毒丸主之。
不然,藥誤病久,終為枯害。
卷之上 陽衰不能抗陰之病 或問曰:人有晝視通明,夜視罔見,雖有火光月色,終為不能睹物者,何也?答曰:此陽衰不能抗陰之病,諺所謂雀盲者也。
問曰:何以知之?答曰:《黃帝
遇風則散其藏,一阻一散,血亦病焉。
是為風寒之邪,從末生也。
凡是邪勝,血病不行,不行漸滞,滞則易凝,凝則病始外見,以其斜絡目耶,以其起于目内耶。
故病環目青,如被物傷狀,重者白睛亦,輕者或成斑點,然不痛不癢,無淚眵羞澀之證。
是曰血為邪勝,凝而不行之病。
此病初起之時,大抵與傷風證相似,一二日則顯此病也,川芎行經散主之,消凝大丸子主之。
睛痛者,更以當歸養榮湯主之。
如此則凝複不滞,滞複能行,不行複行,邪消病除,血複如故。
志此,無所不愈也;不志于此,無所愈也。
卷之上 氣為怒傷散而不聚之病 氣陽物,類天之雲霧,性本動。
聚,其體也。
聚為陰,是陽中之陰,乃離中有水之象。
陽外陰内,故聚也。
純陽,故不聚也。
不聚則散,散則經絡不收。
經曰:足陽明胃之脈,常多氣多血。
又曰:足陽明胃之脈,常生氣生血。
七情内傷,脾胃先病。
怒,七情之一也。
胃病脾病,氣亦病焉。
《陰陽應象大論》曰:足厥陰肝主目,在志為怒。
怒甚傷肝,傷脾胃則氣不聚,傷肝則神水散,何則?神水亦氣聚也。
其病無眵淚痛癢羞明緊澀之證。
初但昏如霧露中行,漸空中有黑花,又漸睹物成二體,久則光不收,遂為廢疾。
蓋其神水漸散而又散,終而盡散故也。
初漸之次,宜以《千金》磁朱丸主之,鎮墜藥也;石斛夜光丸主之,羨補藥也;益陰腎氣丸主之,壯水藥也。
有熱者,滋陰地黃丸主之。
此病最難治,餌服上藥,必要積以歲月,必要無饑飽勞役,必要驅七情五賊,必要德性純粹,庶幾易效,不然必廢,廢則終不複治,久病光不收者,亦不複治。
一證因為暴怒,神水随散,光遂不收,都無初漸之次,此一得永不複治之證也。
又一證為物所擊,神水散,如暴怒之證,亦不複治。
俗名為青盲者是也。
世病者多不為審,概曰目昏無傷,始不經意,及成,世醫亦不識,直曰熱緻,竟以涼藥投。
殊不知涼藥又傷胃,況不知涼為秋為金,肝為春為木,涼藥又傷肝,往往緻廢而然後已。
病者猶不以藥非,而委之曰命也,醫者猶不自悟其藥,而贅之曰病拙。
籲!二者俱此,誰其罪乎?予累見也。
故兼陳涼藥之誤。
卷之上 血氣不分混而遂結之病 輕清圓健者為天,故首象天;重濁方濃者為地,故足象地;飄騰往來者為雲,故氣象雲;過流循環者為水,故血象水。
天降地升,雲勝水流,各宜其性。
故萬物生而無窮,陽平陰秘,氣行血随,各得其調。
故百骸理而有餘。
反此,則天地不降升,雲水不勝流,各不宜其性矣。
反此,則陰陽不平秘,氣血不行随,各不得其調矣。
故曰:人身者,小天地也。
《難經》曰:血為榮,氣為衛,榮行脈中,衛行脈外。
此血氣分而不混,行而不阻也明矣。
故如雲騰水流之不相雜也。
大抵血氣如此,不欲相混,混則為阻,阻則成結,結則無所去還,故隐起于皮膚之中,遂為疣病。
然各随經絡而見,疣病自上眼睫而起者,乃手少陰心脈、足厥陰肝脈,血氣混結而成也。
初起時,但如豆許。
血氣衰者,遂止不複長,亦有久止而複長者。
盛者則漸長,長而不已,如杯如盞,如碗如鬥,皆自豆許緻也。
凡治在初,須擇人神不犯之日,大要令病者食飽不饑,先汲冷井水洗眼如冰,勿使氣血得行,然後以左手持銅箸,按眼睫上,右手翻眼皮令轉,轉則疣肉已突,換以左手大指按之,弗令得動移,複以右手持小眉刀尖,略破病處,更以兩手大指甲撚之令出,則所出者,如豆許小黃脂也。
恐出而根不能斷,宜更以眉刀尖斷之。
以井水再洗,洗後則無恙。
要在手疾為巧。
事畢須投以防風散結湯,數服即愈。
此病非手法則不能去。
何則?為血氣初混時,藥自可及,病者則不知其為血氣混也。
比結,則藥不能及矣,故必用手法去。
去畢,必又以升發之藥散之,藥手皆至,庶幾了事。
卷之上 熱積必潰之病 積者,重疊不解之貌。
熱為陽,陽平為常,陽淫為邪,常邪則行,行則病易見,易見則易治。
此則前篇淫熱之病也。
深邪則不行,不行則伏,因伏而又伏,日漸月聚,勢不得不為積也。
積已久,久積必潰,潰始病見,病見則難治。
難治者,非不治也。
為邪積久,比潰已深。
何則?潰猶敗也。
知敗者,庶可以救。
其病隐澀不自在,稍覺,視物微昏,内穴開竅如針目,按之則沁沁膿出。
有兩目俱病者,有一目獨病者,目屬肝,内屬膀胱,此蓋一經積邪之所緻也。
故曰熱積必潰之病,又曰漏睛眼者是也。
竹葉瀉經湯主之。
大便不硬者,減大黃,為用蜜劑解毒丸主之。
不然,藥誤病久,終為枯害。
卷之上 陽衰不能抗陰之病 或問曰:人有晝視通明,夜視罔見,雖有火光月色,終為不能睹物者,何也?答曰:此陽衰不能抗陰之病,諺所謂雀盲者也。
問曰:何以知之?答曰:《黃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