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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或大便閉結,亦不宜即下,須過二三日,看病患形色與夫喉間松減,而大便仍未解,可用玄明粉下之,導熱毒下行,即釜底抽薪之法也。
本科隻用玄明粉而不用大黃者,因其性峻烈威猛,恐傷真氣,惟玄明粉味辛微甘,能降心火,祛胃熱,消痰涎,去胸膈髒腑宿滞,且消癰腫。
若兼虛症者,即不宜用,必須潤下法,或于養陰中加火麻仁及芝麻之類。
經雲:陰血下潤則便通。
又雲:腎主二便,腎開竅于二陰,須知重用,大熟地而便自解。
一針刀更不可妄用其所用者,原因叉喉鎖喉閉塞而施乃救急之法,并非諸喉症必需之具。
至于針法,又須平日将《針灸大成》考究及參玩銅人圖,熟悉穴道,領會補瀉之法,方可以言針。
可笑近來治喉諸輩,動辄用針,罔顧病患痛楚,其實可針之穴隻少商、少沖、合谷、風池及囟會數處,其餘諸穴,切不可妄針。
尤有火窩坑一穴與啞門相連,更不可妄針,一經失手誤針,必立變音啞,為終身之患。
至于用刀之處,亦因不得已而施及焉,尤宜慎用為要。
如雙單蛾、重舌、木舌、嗆食風可用刀,略破其皮,使出血以瀉其勢之腫盛者。
若初起亦不宜輕用,其坐舌蓮花症卻少,間或有之,亦不必用。
猶有喉瘤一症,屬七情抑郁及肝腎不足者,每患此,乃内因之症,更不可用刀。
倘誤犯之,緻害不淺。
一牙龈腫疼及牙癰之類,皆不宜刀破。
若妄用之,反緻延爛,或成牙漏骨槽之虞。
雖古人謂喉痹不刺血,喉風不倒痰,喉癰不放膿,乳蛾不針烙,皆非其治也。
以及《内經》血實宜決之語,皆指症實而勢腫盛者而施之也,并非教人一遇喉患,不分虛實,即動手以刀切之,是誠何心哉!一咽口症。
近來患單者多而患雙者少,但單者重而雙者輕,且實症少而屬虛者多。
是症初起,微腫于會厭之旁,一二日猶能吞飲,至三四日必腫滿不能飲水。
凡患左者必腫至右,然後漸消,方能進飲。
患右者必腫至左,情勢雖重,卻無大礙,七日必松減而愈,是以單咽口之重者,在此腫也。
而雙咽口反輕者,因其腫分于左右而會厭之下有空縫可以入飲,不過三五日即愈。
至于治法,總不宜用刀。
屬實症者,照本科方療之。
若兼虛者,必須養陰中加辛涼而散治之為妙,并以赤麟散和青雪丹吹之,自然獲效。
若咽口腫至上,情勢極重者,可用刀于近上邊,略為點破,使其血出,以瀉其勢。
但不可切深,倘深切之,其腫雖平而刀痕反爛開,須用珍珠散及萬一丹始能收斂。
與其用刀非宜,不若勿用為妙,且愈後無刀痕之傷,而病時亦少痛苦,豈不快哉!乃有以恃刀為能事者,毋論症之虛實,一遇喉腫,或雙單蛾、咽口喉瘤、牙癰、龈腫、舌腫等症,即以刀用力切之,血流盈地,今日未平,次日又切之,執定《内經》血實宜決之旨,自信不移,孟浪施治,及至連切五六次而不愈,有因此而成牙漏者,有因刀痕延爛經年久不瘥者,甚有因刀誤而緻殒命者矣。
然用刀之治,未嘗不愈數人,但是少耳。
每有為刀傷而病患畏懼不複來,另往他醫求診者,并非用刀之妙而愈也,何其不知悔悟如是耶!一唇瘡、口糜、舌瘡,為最易治之症,近來竟遭此夭柱者不少,蓋因誤治而緻也。
凡舌瘡諸症,必須分辨寒熱虛實,未可專執為胃熱心火。
若妄任清涼,或導赤散及瀉心等法,其初白瘡必反轉為紅,漸有延蔓之勢,醫者不察,猶謂清之未透,複進寒涼而遏之,遂至水極似火,舌紫唇赤或燥裂而瘡蔓滿舌,及延爛至咽喉如白腐,以緻音啞,打嗆氣喘,變為敗症而不救,是誰之過欤?凡小兒口瘡,有脾虛不能統涎,以緻口涎流多,及嘴角濕爛而患者,有脾陰不足,過食甜味而緻者;有由病後發熱不退而生舌瘡者;有屬上焦實熱,中焦虛寒,下焦陰火而緻者;有因麻痘後服清涼解毒藥過多,緻生舌瘡者,雖曰口瘡一症,而所因不同,故當審辨明,豈可以舌屬心,遂指定心火,而執治乎!且有傷燥而發口瘡者,更須審辨明确,毋論發熱與否,切忌表散,寒涼之劑一經妄投,立變音啞而不救,尤須養陰清潤為主,其熱卻不療而退,燥氣就平瘡亦自除矣。
一舌底青筋上生瘡,如半粒白飯,此症惟小兒最多,或由瘧後而生者,有久病後内熱不退而緻者,有因積滞洩瀉之後而患者,有病假熱誤服清涼而生此瘡者,統是症各因諸醫不識治者甚多,每為認作心熱誤治者,亦複不少。
蓋因舌底筋紋即名舌本故也,雖曰屬心,其責在脾。
經雲:五髒皆系于舌,不獨心也。
舌瘡則每由脾虛而緻焉。
有發熱,與不發熱有早晨不熱而午後熱者,有頭維潮熱及手足心熱者,總不宜疏散及清熱之藥,尤忌寒涼攻下,但治法專主理脾,切勿認作為火,若妄用芩、連、連翹、木通、燈心、犀角、山栀之類,其白瘡反轉紅色,即延爛漸大,甚至舌尖與舌傍亦發瘡,連及下唇口角皆有矣。
猶複認為火盛,益進寒涼,或另遇他醫,亦複如是,不至危殆不休,深可歎也!其尤可恨者,既不審病源,不知治法,猶悍然诽謗理脾之非,何其冥頑之極,殘忍之深,一至于此耶!是皆未究醫道之原本不學無術耳。
按:是症俗名對心瘡,以起初色白而論,即知屬虛無疑,顯然非實火也。
雖經雲:諸痛瘡癢皆屬于火,是概乎言之,非指舌瘡之謂也。
平日不于薛氏《口齒類要》集中,詳究原理,及參考各家方論,徒從事于時俗之所,尚恃為專科,可以惑人賺利,籲!是乃仁術也,執是業者,安可偏執而不博約乎?凡是瘡潮熱未退者,六君加歸芍麥門冬主之。
若兼便洩者,七味白術散主之。
或病後脾虛者,四君加歸芍。
寒熱往來者,補中益氣主之。
若瘧後兼腹膨者,異功散加歸芍主之。
或咳嗽無痰間有内熱者,金水六君煎主之。
若中焦虛寒,手指尖冷,面色青白者,理中湯主之。
凡下焦陰火,或因寒涼過甚,而唇舌反現紫赤色渴不喜飲,以及感燥氣而緻者,必須養陰清潤,非重用熟地黃不效。
方法見白腐論中。
吹藥用口疳散,或聖功丹,若神功丹亦可。
若屬上焦實熱,舌胎焦黃,口渴,宜導赤散加麥門冬、丹皮、貝母、黑山栀之類,吹藥則用青雪丹,或聖功丹。
舌瘡雖曰小疾,亦須證之以脈。
若症與脈合,治得其宜,則易愈,斷無症實而脈虛之理,蓋是疾脈虛者,症亦虛,脈實者,症亦實,乃最易明曉之處,非比傷寒雜症之難辨也。
一舌瘡最忌栗蒲刺殼煎洗,其性苦寒而味澀,未用此者,猶易治。
倘誤用洗過其瘡,即反延蔓,一時難斂,誠不易療,尤忌以青苔煎洗。
苔本陰濕而生性大寒涼兼有小毒,若誤用緻害不淺。
惟桑樹汁取以塗敷口瘡甚妙,其性味甘和,塗之不見辣痛,且并治口糜等症。
一舌疳及舌傍兩邊腫疼,或舌底生爛宕瘡,中間黃白周遭一線紅者,皆不易治。
而諸醫亦不識,治無不認為心火,每用瀉心導赤,如不應,便投犀角、黃連、黃柏、知母之類,愈涼而愈遏,以緻舌爛彌漫,或高腫而不能消,經年累月,變為敗症者比比,良可悲夫。
蓋是症由于七情憂郁,肝木不舒,思慮煩悶而緻者多。
經雲:肝脈系舌傍,五髒皆系于舌,非專屬心也,故從肝治,乃得其旨。
凡起初未服清涼者,猶易療。
一經寒涼雜進,便難施治。
若論延醫之法,起初則以黑逍遙散加丹皮,其次歸芍地黃湯。
其憂思郁久者,黑歸脾湯去遠志加丹皮,或因肝血不足而火旺者,滋腎生肝飲;木郁不條達者,滋腎疏肝飲,或逍遙散更妙。
清涼降火,日久不愈,即成牙癰,轉為骨槽風等候。
及至延爛穿腮,誠難治者,恒多也。
惟是虛實之辨,升清之法,須遵薛氏。
若成骨槽風者,則根據《證治全生集》法為宜。
一腮,初則宜散宜清,久則宜補,當于《外科大成》及參薛氏書與《證治準繩》詳究治之。
其外宜用雷豉、紅豆研細末,以雞蛋清調敷之。
一口内與舌,或因飲食嚼起小泡,不必以針挑破,隻用兩手齊縮,入衣内将褲帶打一疙瘩,任其垂下,自然立消。
必須心靜下降,其效更速,誠奇事也。
此乃理之所無而事之竟有者,曾經屢驗。
若性躁不甯者,則少效。
如眼患偷針,以針穿紅線刺于衣角,則其患速愈,與此同一理也。
一走馬牙疳須辨其寒熱虛實,未可執定為陽明實火。
凡小兒麻痘後,患此者多,每因寒涼之劑誤服過分而成者亦不少。
又有因牙床腫痛,妄投清涼,變為牙疳腐爛涎流更劇,以緻破唇穿腮而難治者,更屬非鮮有,因嗜食辛辣炙之味,或服溫熱峻烈丸散者,亦足緻此。
小兒麻痘時,未服寒涼而後患牙疳者輕,則東垣清胃散為妙。
若龈腐黑焦,氣息穢濁,确系實火者,可用蘆荟消疳飲,火盛者加石膏、川黃連照本科治法或能獲效。
倘麻痘中清涼已甚,複因俗見痘後必要清涼解毒,于是愈涼而愈遏,以緻水極似火,而牙疳之患作矣。
醫者猶謂毒未解盡,更進寒涼,甚至破唇穿腮,變為焦黑,延爛及面,與鼻形惡不堪,慘情己極,此醫之罪也。
凡牙疳為寒涼過度而齒落,未經穿腮者,須用馮氏全真一氣主之。
譬如陰濕霾晦之處。
須得太陽照臨,始能幹燥,此一定之理也。
奈今時醫家誰能得此三味,亦斷不能作此治法,是故流毒日深,何異投井下石,牢不可破!因此夭枉者,不可勝數已。
若牙疳初起,血出色淡,牙床不紅紫而腐,不發熱者,此虛候也。
苦寒之品,毫不可犯,即用玉女煎治之,但石膏不可用重。
如下焦陰火發為牙疳者,六味加麥冬、知母,或玉女煎去石膏加丹皮、石斛。
吹藥用口疳散、神功丹或聖功丹皆可,惟穿唇破腮者,隻用赤霜散妙。
又有病後牙疳,當理脾者,四君加歸芍主之。
一近來人之氣禀體質與曩昔迥乎相殊,即牙疳一症,有明屬實火,而根據古法用消疳飲及芩連羚羊角之類,每多不效。
若不知權變,定緻誤事,然亦須證之以脈,如兩脈遲滞,無數大之象則寒涼便不宜投,惟玉女煎甚妙。
一喉瘤與雙蛾相似,蛾形圓生于咽門之左右,而喉瘤形稍長如肉豆蔻樣,生于關内之兩傍,其色淡而有紅絲相裹,初起疼痛不發熱者,多由肺腎陰虛,熱郁于肺,因多語損氣,或怒中高喊,或誦讀太急,或多飲燒醇及恣食炙之味,或七情抑郁,或酒後當風喊叫,患因各别,而證偏屬虛,切不可妄施表散,更勿用刀傷破。
治法初發熱者,可微疏解之,繼用益氣清金湯除黃芩、山栀、竹葉加生地;若質虛無熱者,照前方減法加大熟地三錢。
其因憂郁而緻者,或用歸脾加山栀、丹皮或用六味加麥冬、貝母吹藥,則用消瘤碧玉散或青雪丹。
是症最難除根,微感六氣便發,發不易平,卻無礙于事,近來質虛者,每患是焉。
或有年久腫硬難消,惟以真番和碧玉散每日頻點腫處可消其半。
倘治之不善,恐延爛難斂也。
方載《醫宗金鑒》第六十六卷外科心法口舌部。
一青腿牙疳症,患者甚少,惟邊瘴之。
地有之治法亦載于《金鑒》第七十卷外科心法。
一舌底兩傍腫如豆大,色黃,初軟,漸次轉硬,或一邊長如條形,微痛,且有妨飲食言語,論證非舌癰、舌疳、舌瘤,亦非痰包諸候第,是症知治者更少,每執心火,率主清降,或投寒涼,用瀉心導赤以及牛黃、犀角、紫雪丹之類,愈遏而腫愈甚,倍難轉動,淹纏日久,因清涼之劑頻多,徒使血氣虧,損脾胃頹敗,而終不獲驗,尤忌用刀。
若謂血實宜決之,希圖僥幸必反成延爛,連及舌本,誠難療救矣。
此皆由不識本源,罔察虛實,拘泥于心火為患之誤也。
經雲:厥陰脈絡于舌本,手足少陰之脈,皆系于舌,舌病殊不盡屬于心,于此經文可見,亟宜詳審,于平時以免臨症之茫然無措也。
按:是症責在肝腎,或由七情抑郁,或嗜炙之味,或由過飲醇酒,雖似火之有餘,實因水之不足故也。
有初起舌底暴腫,而外邊結喉之旁亦腫如痰核,漸次轉硬亦痛,或腫大如覆杯,而色不紅,開首未服寒涼者,猶易治。
若經妄投而腫處反成堅硬,便難療矣。
然治法隻須重用六味地黃湯,大劑煎服,初起不過五六劑即除,何難之有哉? 附錄 虬村黃泰兄尊堂年五旬餘,舌底右邊腫起如條,長寸許,色黃微痛,不便,飲食結喉。
右旁亦腫,如痰核,軟中覺硬。
初來延醫,左關微弦,投以黑逍遙散,吹以青雪丹,外敷白芥子、香附、貝母等末,繼進以六味加歸芍已痊其七八。
因懶服藥,迨及半月,兼氣惱,而腫較甚,舌底腫處亦大,倍艱于食,即根據前法,毫不效驗,乃更他醫。
用海藻、夏枯草、香附、川郁金、白芍、當歸、牡蛎等味數劑,亦不見應,複來求治,而外腫更大,如覆杯硬,且拒按,舌腫稍拱起,因專用六味熟地加至六錢,囑服十劑,竟至七劑,内外全消而愈。
前于方中加歸芍。
即不效,六味之妙用,其義深矣。
又 上市程治堂封翁,素喜煙與燒酒同吃,歲己未年,屆七旬,舌底兩旁忽腫,初并不覺妨硬,漸醫漸腫硬,漸妨言語飲食,而諸醫猶皆執定心經蘊熱,由于火酒與煙,有用導赤瀉心者,有用黃連清心者,有用複脈飲加犀角者,有用生熟地、麥冬、玄參、連翹心、蓮子心、燈心者,亦有用紫雪點者,延治一年,未見稍效,乃遇善于用刀者,硬将兩邊腫處切破,血流盈地,延半月竟殁。
喉部經絡 咽喉任脈至咽喉。
督脈入喉。
沖脈任脈會于咽喉。
足陽明循喉嚨。
手太陽循咽。
足少陽循喉嚨。
足厥陰循喉嚨之後,上入颃颡。
手少陰支者上挾咽。
足少陽之别上挾咽。
足陽明上循咽。
足太陰合于陽明,上行結于咽。
手少陰之正上走喉嚨。
手厥陰出循喉嚨。
手太陽循喉嚨。
足陽明挾咽之動脈。
上焦并咽以上。
嗌足太陰脈絡嗌。
會厭厭小而薄則發氣疾其開阖利,厭大而濃則開阖難其氣出遲。
足之少陰絡于橫骨。
終于會厭。
舌部經絡 舌舌者,心之官也,中央黃色,入通于脾,開竅于口,故病在舌本。
足少陰之脈貫腎系舌本。
心主舌在竅為舌。
升明之紀其主舌。
足太陰連舌本散舌下。
足少陰挾舌本。
足太陰貫舌中。
足少陰直者系舌本,足少陰貫舌下。
足少陰之标在與舌下兩脈。
足之少陰上系于舌。
手少陰之别系舌本。
手少陽之筋支者入系舌本。
足太陰之筋支者别入結于舌本。
上焦上至舌。
厥陰者肝脈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陰器而脈絡于舌本。
其濁氣出于胃走唇舌而為味。
心氣通于舌心和則舌能知五味矣。
齒牙經絡 齒牙手陽明入下齒中。
足陽明下循鼻外入上齒中。
手陽明之别遍齒手少陽之筋支者上曲牙。
足陽明循牙車。
足太陽有入遍齒者,名曰角孫,上齒齲取之。
齒者骨之餘也。
口部經絡 口中央黃色,入通于脾,開竅于口。
脾主口在竅為口。
備化之紀其主口,手陽明挾口。
足陽明上挾口。
足陽明出于口。
脾氣通于口脾和則口能知五谷矣。
沖脈絡唇口。
唇部經絡 唇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
脾、胃、大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廪之本,其華在唇四白。
督脈環唇。
足陽明環唇。
足厥陰環唇内。
口唇者脾之官也。
唇舌者,肌肉之本也。
項頸部經略 項頸督脈之别上項。
督脈還出别下項。
足太陽下項。
足太陽循項。
手太陽循項。
手少陽上項。
足厥陰循喉嚨之後,上入颃颡。
足太陽從膂上出于項。
足少陰
本科隻用玄明粉而不用大黃者,因其性峻烈威猛,恐傷真氣,惟玄明粉味辛微甘,能降心火,祛胃熱,消痰涎,去胸膈髒腑宿滞,且消癰腫。
若兼虛症者,即不宜用,必須潤下法,或于養陰中加火麻仁及芝麻之類。
經雲:陰血下潤則便通。
又雲:腎主二便,腎開竅于二陰,須知重用,大熟地而便自解。
一針刀更不可妄用其所用者,原因叉喉鎖喉閉塞而施乃救急之法,并非諸喉症必需之具。
至于針法,又須平日将《針灸大成》考究及參玩銅人圖,熟悉穴道,領會補瀉之法,方可以言針。
可笑近來治喉諸輩,動辄用針,罔顧病患痛楚,其實可針之穴隻少商、少沖、合谷、風池及囟會數處,其餘諸穴,切不可妄針。
尤有火窩坑一穴與啞門相連,更不可妄針,一經失手誤針,必立變音啞,為終身之患。
至于用刀之處,亦因不得已而施及焉,尤宜慎用為要。
如雙單蛾、重舌、木舌、嗆食風可用刀,略破其皮,使出血以瀉其勢之腫盛者。
若初起亦不宜輕用,其坐舌蓮花症卻少,間或有之,亦不必用。
猶有喉瘤一症,屬七情抑郁及肝腎不足者,每患此,乃内因之症,更不可用刀。
倘誤犯之,緻害不淺。
一牙龈腫疼及牙癰之類,皆不宜刀破。
若妄用之,反緻延爛,或成牙漏骨槽之虞。
雖古人謂喉痹不刺血,喉風不倒痰,喉癰不放膿,乳蛾不針烙,皆非其治也。
以及《内經》血實宜決之語,皆指症實而勢腫盛者而施之也,并非教人一遇喉患,不分虛實,即動手以刀切之,是誠何心哉!一咽口症。
近來患單者多而患雙者少,但單者重而雙者輕,且實症少而屬虛者多。
是症初起,微腫于會厭之旁,一二日猶能吞飲,至三四日必腫滿不能飲水。
凡患左者必腫至右,然後漸消,方能進飲。
患右者必腫至左,情勢雖重,卻無大礙,七日必松減而愈,是以單咽口之重者,在此腫也。
而雙咽口反輕者,因其腫分于左右而會厭之下有空縫可以入飲,不過三五日即愈。
至于治法,總不宜用刀。
屬實症者,照本科方療之。
若兼虛者,必須養陰中加辛涼而散治之為妙,并以赤麟散和青雪丹吹之,自然獲效。
若咽口腫至上,情勢極重者,可用刀于近上邊,略為點破,使其血出,以瀉其勢。
但不可切深,倘深切之,其腫雖平而刀痕反爛開,須用珍珠散及萬一丹始能收斂。
與其用刀非宜,不若勿用為妙,且愈後無刀痕之傷,而病時亦少痛苦,豈不快哉!乃有以恃刀為能事者,毋論症之虛實,一遇喉腫,或雙單蛾、咽口喉瘤、牙癰、龈腫、舌腫等症,即以刀用力切之,血流盈地,今日未平,次日又切之,執定《内經》血實宜決之旨,自信不移,孟浪施治,及至連切五六次而不愈,有因此而成牙漏者,有因刀痕延爛經年久不瘥者,甚有因刀誤而緻殒命者矣。
然用刀之治,未嘗不愈數人,但是少耳。
每有為刀傷而病患畏懼不複來,另往他醫求診者,并非用刀之妙而愈也,何其不知悔悟如是耶!一唇瘡、口糜、舌瘡,為最易治之症,近來竟遭此夭柱者不少,蓋因誤治而緻也。
凡舌瘡諸症,必須分辨寒熱虛實,未可專執為胃熱心火。
若妄任清涼,或導赤散及瀉心等法,其初白瘡必反轉為紅,漸有延蔓之勢,醫者不察,猶謂清之未透,複進寒涼而遏之,遂至水極似火,舌紫唇赤或燥裂而瘡蔓滿舌,及延爛至咽喉如白腐,以緻音啞,打嗆氣喘,變為敗症而不救,是誰之過欤?凡小兒口瘡,有脾虛不能統涎,以緻口涎流多,及嘴角濕爛而患者,有脾陰不足,過食甜味而緻者;有由病後發熱不退而生舌瘡者;有屬上焦實熱,中焦虛寒,下焦陰火而緻者;有因麻痘後服清涼解毒藥過多,緻生舌瘡者,雖曰口瘡一症,而所因不同,故當審辨明,豈可以舌屬心,遂指定心火,而執治乎!且有傷燥而發口瘡者,更須審辨明确,毋論發熱與否,切忌表散,寒涼之劑一經妄投,立變音啞而不救,尤須養陰清潤為主,其熱卻不療而退,燥氣就平瘡亦自除矣。
一舌底青筋上生瘡,如半粒白飯,此症惟小兒最多,或由瘧後而生者,有久病後内熱不退而緻者,有因積滞洩瀉之後而患者,有病假熱誤服清涼而生此瘡者,統是症各因諸醫不識治者甚多,每為認作心熱誤治者,亦複不少。
蓋因舌底筋紋即名舌本故也,雖曰屬心,其責在脾。
經雲:五髒皆系于舌,不獨心也。
舌瘡則每由脾虛而緻焉。
有發熱,與不發熱有早晨不熱而午後熱者,有頭維潮熱及手足心熱者,總不宜疏散及清熱之藥,尤忌寒涼攻下,但治法專主理脾,切勿認作為火,若妄用芩、連、連翹、木通、燈心、犀角、山栀之類,其白瘡反轉紅色,即延爛漸大,甚至舌尖與舌傍亦發瘡,連及下唇口角皆有矣。
猶複認為火盛,益進寒涼,或另遇他醫,亦複如是,不至危殆不休,深可歎也!其尤可恨者,既不審病源,不知治法,猶悍然诽謗理脾之非,何其冥頑之極,殘忍之深,一至于此耶!是皆未究醫道之原本不學無術耳。
按:是症俗名對心瘡,以起初色白而論,即知屬虛無疑,顯然非實火也。
雖經雲:諸痛瘡癢皆屬于火,是概乎言之,非指舌瘡之謂也。
平日不于薛氏《口齒類要》集中,詳究原理,及參考各家方論,徒從事于時俗之所,尚恃為專科,可以惑人賺利,籲!是乃仁術也,執是業者,安可偏執而不博約乎?凡是瘡潮熱未退者,六君加歸芍麥門冬主之。
若兼便洩者,七味白術散主之。
或病後脾虛者,四君加歸芍。
寒熱往來者,補中益氣主之。
若瘧後兼腹膨者,異功散加歸芍主之。
或咳嗽無痰間有内熱者,金水六君煎主之。
若中焦虛寒,手指尖冷,面色青白者,理中湯主之。
凡下焦陰火,或因寒涼過甚,而唇舌反現紫赤色渴不喜飲,以及感燥氣而緻者,必須養陰清潤,非重用熟地黃不效。
方法見白腐論中。
吹藥用口疳散,或聖功丹,若神功丹亦可。
若屬上焦實熱,舌胎焦黃,口渴,宜導赤散加麥門冬、丹皮、貝母、黑山栀之類,吹藥則用青雪丹,或聖功丹。
舌瘡雖曰小疾,亦須證之以脈。
若症與脈合,治得其宜,則易愈,斷無症實而脈虛之理,蓋是疾脈虛者,症亦虛,脈實者,症亦實,乃最易明曉之處,非比傷寒雜症之難辨也。
一舌瘡最忌栗蒲刺殼煎洗,其性苦寒而味澀,未用此者,猶易治。
倘誤用洗過其瘡,即反延蔓,一時難斂,誠不易療,尤忌以青苔煎洗。
苔本陰濕而生性大寒涼兼有小毒,若誤用緻害不淺。
惟桑樹汁取以塗敷口瘡甚妙,其性味甘和,塗之不見辣痛,且并治口糜等症。
一舌疳及舌傍兩邊腫疼,或舌底生爛宕瘡,中間黃白周遭一線紅者,皆不易治。
而諸醫亦不識,治無不認為心火,每用瀉心導赤,如不應,便投犀角、黃連、黃柏、知母之類,愈涼而愈遏,以緻舌爛彌漫,或高腫而不能消,經年累月,變為敗症者比比,良可悲夫。
蓋是症由于七情憂郁,肝木不舒,思慮煩悶而緻者多。
經雲:肝脈系舌傍,五髒皆系于舌,非專屬心也,故從肝治,乃得其旨。
凡起初未服清涼者,猶易療。
一經寒涼雜進,便難施治。
若論延醫之法,起初則以黑逍遙散加丹皮,其次歸芍地黃湯。
其憂思郁久者,黑歸脾湯去遠志加丹皮,或因肝血不足而火旺者,滋腎生肝飲;木郁不條達者,滋腎疏肝飲,或逍遙散更妙。
清涼降火,日久不愈,即成牙癰,轉為骨槽風等候。
及至延爛穿腮,誠難治者,恒多也。
惟是虛實之辨,升清之法,須遵薛氏。
若成骨槽風者,則根據《證治全生集》法為宜。
一腮,初則宜散宜清,久則宜補,當于《外科大成》及參薛氏書與《證治準繩》詳究治之。
其外宜用雷豉、紅豆研細末,以雞蛋清調敷之。
一口内與舌,或因飲食嚼起小泡,不必以針挑破,隻用兩手齊縮,入衣内将褲帶打一疙瘩,任其垂下,自然立消。
必須心靜下降,其效更速,誠奇事也。
此乃理之所無而事之竟有者,曾經屢驗。
若性躁不甯者,則少效。
如眼患偷針,以針穿紅線刺于衣角,則其患速愈,與此同一理也。
一走馬牙疳須辨其寒熱虛實,未可執定為陽明實火。
凡小兒麻痘後,患此者多,每因寒涼之劑誤服過分而成者亦不少。
又有因牙床腫痛,妄投清涼,變為牙疳腐爛涎流更劇,以緻破唇穿腮而難治者,更屬非鮮有,因嗜食辛辣炙之味,或服溫熱峻烈丸散者,亦足緻此。
小兒麻痘時,未服寒涼而後患牙疳者輕,則東垣清胃散為妙。
若龈腐黑焦,氣息穢濁,确系實火者,可用蘆荟消疳飲,火盛者加石膏、川黃連照本科治法或能獲效。
倘麻痘中清涼已甚,複因俗見痘後必要清涼解毒,于是愈涼而愈遏,以緻水極似火,而牙疳之患作矣。
醫者猶謂毒未解盡,更進寒涼,甚至破唇穿腮,變為焦黑,延爛及面,與鼻形惡不堪,慘情己極,此醫之罪也。
凡牙疳為寒涼過度而齒落,未經穿腮者,須用馮氏全真一氣主之。
譬如陰濕霾晦之處。
須得太陽照臨,始能幹燥,此一定之理也。
奈今時醫家誰能得此三味,亦斷不能作此治法,是故流毒日深,何異投井下石,牢不可破!因此夭枉者,不可勝數已。
若牙疳初起,血出色淡,牙床不紅紫而腐,不發熱者,此虛候也。
苦寒之品,毫不可犯,即用玉女煎治之,但石膏不可用重。
如下焦陰火發為牙疳者,六味加麥冬、知母,或玉女煎去石膏加丹皮、石斛。
吹藥用口疳散、神功丹或聖功丹皆可,惟穿唇破腮者,隻用赤霜散妙。
又有病後牙疳,當理脾者,四君加歸芍主之。
一近來人之氣禀體質與曩昔迥乎相殊,即牙疳一症,有明屬實火,而根據古法用消疳飲及芩連羚羊角之類,每多不效。
若不知權變,定緻誤事,然亦須證之以脈,如兩脈遲滞,無數大之象則寒涼便不宜投,惟玉女煎甚妙。
一喉瘤與雙蛾相似,蛾形圓生于咽門之左右,而喉瘤形稍長如肉豆蔻樣,生于關内之兩傍,其色淡而有紅絲相裹,初起疼痛不發熱者,多由肺腎陰虛,熱郁于肺,因多語損氣,或怒中高喊,或誦讀太急,或多飲燒醇及恣食炙之味,或七情抑郁,或酒後當風喊叫,患因各别,而證偏屬虛,切不可妄施表散,更勿用刀傷破。
治法初發熱者,可微疏解之,繼用益氣清金湯除黃芩、山栀、竹葉加生地;若質虛無熱者,照前方減法加大熟地三錢。
其因憂郁而緻者,或用歸脾加山栀、丹皮或用六味加麥冬、貝母吹藥,則用消瘤碧玉散或青雪丹。
是症最難除根,微感六氣便發,發不易平,卻無礙于事,近來質虛者,每患是焉。
或有年久腫硬難消,惟以真番和碧玉散每日頻點腫處可消其半。
倘治之不善,恐延爛難斂也。
方載《醫宗金鑒》第六十六卷外科心法口舌部。
一青腿牙疳症,患者甚少,惟邊瘴之。
地有之治法亦載于《金鑒》第七十卷外科心法。
一舌底兩傍腫如豆大,色黃,初軟,漸次轉硬,或一邊長如條形,微痛,且有妨飲食言語,論證非舌癰、舌疳、舌瘤,亦非痰包諸候第,是症知治者更少,每執心火,率主清降,或投寒涼,用瀉心導赤以及牛黃、犀角、紫雪丹之類,愈遏而腫愈甚,倍難轉動,淹纏日久,因清涼之劑頻多,徒使血氣虧,損脾胃頹敗,而終不獲驗,尤忌用刀。
若謂血實宜決之,希圖僥幸必反成延爛,連及舌本,誠難療救矣。
此皆由不識本源,罔察虛實,拘泥于心火為患之誤也。
經雲:厥陰脈絡于舌本,手足少陰之脈,皆系于舌,舌病殊不盡屬于心,于此經文可見,亟宜詳審,于平時以免臨症之茫然無措也。
按:是症責在肝腎,或由七情抑郁,或嗜炙之味,或由過飲醇酒,雖似火之有餘,實因水之不足故也。
有初起舌底暴腫,而外邊結喉之旁亦腫如痰核,漸次轉硬亦痛,或腫大如覆杯,而色不紅,開首未服寒涼者,猶易治。
若經妄投而腫處反成堅硬,便難療矣。
然治法隻須重用六味地黃湯,大劑煎服,初起不過五六劑即除,何難之有哉? 附錄 虬村黃泰兄尊堂年五旬餘,舌底右邊腫起如條,長寸許,色黃微痛,不便,飲食結喉。
右旁亦腫,如痰核,軟中覺硬。
初來延醫,左關微弦,投以黑逍遙散,吹以青雪丹,外敷白芥子、香附、貝母等末,繼進以六味加歸芍已痊其七八。
因懶服藥,迨及半月,兼氣惱,而腫較甚,舌底腫處亦大,倍艱于食,即根據前法,毫不效驗,乃更他醫。
用海藻、夏枯草、香附、川郁金、白芍、當歸、牡蛎等味數劑,亦不見應,複來求治,而外腫更大,如覆杯硬,且拒按,舌腫稍拱起,因專用六味熟地加至六錢,囑服十劑,竟至七劑,内外全消而愈。
前于方中加歸芍。
即不效,六味之妙用,其義深矣。
又 上市程治堂封翁,素喜煙與燒酒同吃,歲己未年,屆七旬,舌底兩旁忽腫,初并不覺妨硬,漸醫漸腫硬,漸妨言語飲食,而諸醫猶皆執定心經蘊熱,由于火酒與煙,有用導赤瀉心者,有用黃連清心者,有用複脈飲加犀角者,有用生熟地、麥冬、玄參、連翹心、蓮子心、燈心者,亦有用紫雪點者,延治一年,未見稍效,乃遇善于用刀者,硬将兩邊腫處切破,血流盈地,延半月竟殁。
喉部經絡 咽喉任脈至咽喉。
督脈入喉。
沖脈任脈會于咽喉。
足陽明循喉嚨。
手太陽循咽。
足少陽循喉嚨。
足厥陰循喉嚨之後,上入颃颡。
手少陰支者上挾咽。
足少陽之别上挾咽。
足陽明上循咽。
足太陰合于陽明,上行結于咽。
手少陰之正上走喉嚨。
手厥陰出循喉嚨。
手太陽循喉嚨。
足陽明挾咽之動脈。
上焦并咽以上。
嗌足太陰脈絡嗌。
會厭厭小而薄則發氣疾其開阖利,厭大而濃則開阖難其氣出遲。
足之少陰絡于橫骨。
終于會厭。
舌部經絡 舌舌者,心之官也,中央黃色,入通于脾,開竅于口,故病在舌本。
足少陰之脈貫腎系舌本。
心主舌在竅為舌。
升明之紀其主舌。
足太陰連舌本散舌下。
足少陰挾舌本。
足太陰貫舌中。
足少陰直者系舌本,足少陰貫舌下。
足少陰之标在與舌下兩脈。
足之少陰上系于舌。
手少陰之别系舌本。
手少陽之筋支者入系舌本。
足太陰之筋支者别入結于舌本。
上焦上至舌。
厥陰者肝脈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陰器而脈絡于舌本。
其濁氣出于胃走唇舌而為味。
心氣通于舌心和則舌能知五味矣。
齒牙經絡 齒牙手陽明入下齒中。
足陽明下循鼻外入上齒中。
手陽明之别遍齒手少陽之筋支者上曲牙。
足陽明循牙車。
足太陽有入遍齒者,名曰角孫,上齒齲取之。
齒者骨之餘也。
口部經絡 口中央黃色,入通于脾,開竅于口。
脾主口在竅為口。
備化之紀其主口,手陽明挾口。
足陽明上挾口。
足陽明出于口。
脾氣通于口脾和則口能知五谷矣。
沖脈絡唇口。
唇部經絡 唇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
脾、胃、大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廪之本,其華在唇四白。
督脈環唇。
足陽明環唇。
足厥陰環唇内。
口唇者脾之官也。
唇舌者,肌肉之本也。
項頸部經略 項頸督脈之别上項。
督脈還出别下項。
足太陽下項。
足太陽循項。
手太陽循項。
手少陽上項。
足厥陰循喉嚨之後,上入颃颡。
足太陽從膂上出于項。
足少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