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急救回陽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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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九芝曰:霍亂一證,有寒有熱,熱者居其九,寒者居其一。
凡由高樓大廈,乘涼飲冷而得之者,仲景則有理中、四逆諸方,後世亦有漿水、大順、複元、冷香飲子諸方,病多屬寒,藥則皆宜熱。
若夫春分以後,秋分以前,少陽相火,少陰君火,太陰濕土,三氣合行其令。
天之熱氣則下降,地之濕氣則上騰,人在氣交之中,清氣在陰,濁氣在陽,陰陽反戾,清濁相幹,氣亂于中,而上吐下瀉。
治此者,宜和陰陽,厘清濁,以定其亂,亂定即無不愈。
此則病非寒也,而亦非盡用寒藥也。
即如薷藿、平陳、胃苓等湯習用之劑,亦皆溫通,特不用姜附丁萸之大辛大熱者耳。
又有不吐不瀉而揮霍撩亂者,則多得之飽食之後。
凡夏月猝然冒暑,惟食填太陰,亦曰飽食填息。
此證為病最速,為禍最酷,而人多忽之。
即有知者,亦僅以停食為言,絕不信其為閉證之急者。
閉則手足肢冷,六脈俱伏,甚則喜近烈日。
此乃邪閉而氣道不宣,其畏寒也正其熱之甚也。
此等證,隻欠一吐法耳。
自吐法之不講,本屬一吐即愈之病,而竟不知用也。
此外更有四肢厥逆,甚至周身如冰,而竟不惡寒,反有惡熱者,此更是内真熱,外假寒,即厥陰中熱深厥深之象。
豈獨不可用四逆、理中,即姜湯、米飲及五苓散中之桂枝,亦不可用。
而且宜苦寒之劑,佐以挑痧、刮痧等法,刺出其惡血以洩熱毒者。
同治壬戌,江蘇滬渎,時疫盛行,綿延而至癸亥。
餘嘗以石膏、芩、連,清而愈之者,則暑濕熱之霍亂也。
以涼水調膽礬吐而愈之者,則飽食填息之霍亂也。
其肢皆冷,而其脈皆伏,維時大醫,競用丁萸桂附,日誤數人,而竟不知改圖,豈不深可惜哉。
上所錄二則,皆于霍亂之證,有所發明,故詳志之,以備采擇。
霍亂之證,宜兼用外治之法,以輔藥餌所不逮。
而外治之法,當以針灸為最要。
至應針之處,若十宣、中脘、尺澤、足三裡、陰陵、承山、太溪、太倉、太沖、公孫等穴(約略舉之,未能悉數),習針灸者大抵皆知。
惟督脈部分,有素穴,刺同身寸之三分出血,最為治霍亂之要着。
凡吐瀉交作,心中撩亂者,刺之皆效。
諸針灸之書,皆未言其能治霍亂。
世之能針灸者,間有知刺其處者,而或刺鼻準之尖,或刺鼻柱中間,又多不能刺其正穴。
兩鼻孔中間為鼻柱,《内經》王注,謂此穴在鼻柱之上端,則非鼻準之尖,及鼻柱中間可知。
然刺未中其正穴者,猶恒有效驗,況刺中其正穴乎。
蓋此穴通督脈,而鼻通任脈,刺此一處,則督、任二脈,可互相貫通,而周身之血脈,亦因之可貫通矣。
又宜佐以刮痧之法。
蓋此證病劇之時,周身冰冷,回血管之血液凝滞不行。
當用細口茶碗,将碗邊一處少塗香油,兩手執定其無油之處,先刮其貼脊兩旁,脊椎上亦可輕刮,以刮處盡紅為度。
蓋以髒腑之系皆連于脊,而諸髒腑穴,亦貼脊兩旁,故以刮此處為最要。
而刮時,又宜自上而下挨次刮之,可使毒氣下行。
次刮其胸與脅,次刮其四肢曲處(尺澤委中)及腿内外,至頭額項肩,亦可用錢刮之。
又當兼用放痧之法:将四肢回血管之血,用手趕至腿臂曲處,用帶上下紮緊,于尺澤、委中兩旁回血管,用扁針刺出其血,以助其血脈之流通,且又放出炭氣,俾霍亂之毒菌,從此輕減也。
又宜佐以溫體之法。
用滾水煮新磚八個,以熨腋下及四肢曲處,及兩腳湧泉穴。
或水煮粗濃之布,乘熱疊數層,複于轉筋之處。
即不轉筋者,亦可複于少腹及腿肚之上,涼則易之。
或以茶壺及水籠袋,滿貯熱水,以熨各處。
或醋炒蔥白(切絲)、或醋炒幹艾葉(揉碎)熨之。
或用手醮火酒或燒酒,急速擦摩其周身及腿肚發硬之處。
種種助暖之法不一,臨證者随事制宜可也。
凡由高樓大廈,乘涼飲冷而得之者,仲景則有理中、四逆諸方,後世亦有漿水、大順、複元、冷香飲子諸方,病多屬寒,藥則皆宜熱。
若夫春分以後,秋分以前,少陽相火,少陰君火,太陰濕土,三氣合行其令。
天之熱氣則下降,地之濕氣則上騰,人在氣交之中,清氣在陰,濁氣在陽,陰陽反戾,清濁相幹,氣亂于中,而上吐下瀉。
治此者,宜和陰陽,厘清濁,以定其亂,亂定即無不愈。
此則病非寒也,而亦非盡用寒藥也。
即如薷藿、平陳、胃苓等湯習用之劑,亦皆溫通,特不用姜附丁萸之大辛大熱者耳。
又有不吐不瀉而揮霍撩亂者,則多得之飽食之後。
凡夏月猝然冒暑,惟食填太陰,亦曰飽食填息。
此證為病最速,為禍最酷,而人多忽之。
即有知者,亦僅以停食為言,絕不信其為閉證之急者。
閉則手足肢冷,六脈俱伏,甚則喜近烈日。
此乃邪閉而氣道不宣,其畏寒也正其熱之甚也。
此等證,隻欠一吐法耳。
自吐法之不講,本屬一吐即愈之病,而竟不知用也。
此外更有四肢厥逆,甚至周身如冰,而竟不惡寒,反有惡熱者,此更是内真熱,外假寒,即厥陰中熱深厥深之象。
豈獨不可用四逆、理中,即姜湯、米飲及五苓散中之桂枝,亦不可用。
而且宜苦寒之劑,佐以挑痧、刮痧等法,刺出其惡血以洩熱毒者。
同治壬戌,江蘇滬渎,時疫盛行,綿延而至癸亥。
餘嘗以石膏、芩、連,清而愈之者,則暑濕熱之霍亂也。
以涼水調膽礬吐而愈之者,則飽食填息之霍亂也。
其肢皆冷,而其脈皆伏,維時大醫,競用丁萸桂附,日誤數人,而竟不知改圖,豈不深可惜哉。
上所錄二則,皆于霍亂之證,有所發明,故詳志之,以備采擇。
霍亂之證,宜兼用外治之法,以輔藥餌所不逮。
而外治之法,當以針灸為最要。
至應針之處,若十宣、中脘、尺澤、足三裡、陰陵、承山、太溪、太倉、太沖、公孫等穴(約略舉之,未能悉數),習針灸者大抵皆知。
惟督脈部分,有素穴,刺同身寸之三分出血,最為治霍亂之要着。
凡吐瀉交作,心中撩亂者,刺之皆效。
諸針灸之書,皆未言其能治霍亂。
世之能針灸者,間有知刺其處者,而或刺鼻準之尖,或刺鼻柱中間,又多不能刺其正穴。
兩鼻孔中間為鼻柱,《内經》王注,謂此穴在鼻柱之上端,則非鼻準之尖,及鼻柱中間可知。
然刺未中其正穴者,猶恒有效驗,況刺中其正穴乎。
蓋此穴通督脈,而鼻通任脈,刺此一處,則督、任二脈,可互相貫通,而周身之血脈,亦因之可貫通矣。
又宜佐以刮痧之法。
蓋此證病劇之時,周身冰冷,回血管之血液凝滞不行。
當用細口茶碗,将碗邊一處少塗香油,兩手執定其無油之處,先刮其貼脊兩旁,脊椎上亦可輕刮,以刮處盡紅為度。
蓋以髒腑之系皆連于脊,而諸髒腑穴,亦貼脊兩旁,故以刮此處為最要。
而刮時,又宜自上而下挨次刮之,可使毒氣下行。
次刮其胸與脅,次刮其四肢曲處(尺澤委中)及腿内外,至頭額項肩,亦可用錢刮之。
又當兼用放痧之法:将四肢回血管之血,用手趕至腿臂曲處,用帶上下紮緊,于尺澤、委中兩旁回血管,用扁針刺出其血,以助其血脈之流通,且又放出炭氣,俾霍亂之毒菌,從此輕減也。
又宜佐以溫體之法。
用滾水煮新磚八個,以熨腋下及四肢曲處,及兩腳湧泉穴。
或水煮粗濃之布,乘熱疊數層,複于轉筋之處。
即不轉筋者,亦可複于少腹及腿肚之上,涼則易之。
或以茶壺及水籠袋,滿貯熱水,以熨各處。
或醋炒蔥白(切絲)、或醋炒幹艾葉(揉碎)熨之。
或用手醮火酒或燒酒,急速擦摩其周身及腿肚發硬之處。
種種助暖之法不一,臨證者随事制宜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