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升陷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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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立見。
然欲辨此二證,原有确實征驗:凡喘證,無論内傷外感,其劇者必然肩息(《内經》謂喘而肩上擡者為肩息);大氣下陷者,雖至呼吸有聲,必不肩息。
蓋肩息者,因喘者之吸氣難,不肩息者,因大氣下陷者之呼氣難也。
欲辨此證,可作呼氣難與吸氣難之狀,以默自體驗,臨證自無差謬。
又喘者之脈多數,或有浮滑之象,或尺弱寸強,大氣下陷之脈,皆與此成反比例,尤其明征。
一人,年四十許。
每歲吐血兩三次,如此四年,似有一年甚于一年之勢。
其平素常常咳嗽,痰涎壅滞,動則作喘,且覺短氣。
其脈沉遲微弱,右部尤甚。
知其病源系大氣下陷,投以升陷湯,加龍骨、牡蛎(皆不用)、生地黃各六錢,又将方中知母改用五錢,連服三劑,諸病皆愈。
遂減去升麻,又服數劑以善其後。
或問:吐血之證,多由于逆氣上幹,而血随氣升。
此證既大氣下陷,當有便血溺血之證,何以竟吐血乎? 答曰:此證因大氣陷後,肺失其養,勞嗽不已,以緻血因嗽甚而吐出也。
究之胸中大氣,與上逆之氣原迥異。
夫大氣為諸氣之綱領,大氣陷後,諸氣無所統攝,或更易于上幹。
且更有逆氣上幹過甚,排擠胸中大氣下陷者(案詳參赭鎮氣湯下)。
至便血溺血之證,由于大氣下陷者誠有之,在婦女更有因之血崩者(案詳固沖湯下)。
又轉有因大氣下陷,而經血倒行,吐血衄血者(案詳加味麥門冬湯下)。
是知大氣既陷,諸經之氣無所統攝,而或上或下錯亂妄行,有不能一律論者。
或問:龍骨、牡蛎為收澀之品,大氣陷者宜升提,不宜收澀。
今方中重用二藥,皆至六錢,獨不慮其收澀之性,有礙大氣之升乎?答曰:龍骨、牡蛎最能攝血之本源。
此證若但知升其大氣,恐血随升氣之藥複妄動,于升陷湯中,加此二藥,所以兼顧其血也。
且大氣下陷後,慮其耗散,有龍骨、牡蛎以收斂之,轉能輔升陷湯之所不逮。
況龍骨善化瘀血(《神農本草經》主瘕),牡蛎善消堅結(觀其治瘰可知)。
二藥并用,能使血之未離經者,永安其宅,血之已離經者,盡化其滞。
加于升陷湯中,以治氣陷兼吐血之證,非至穩善之妙藥乎。
按:吐血證最忌升麻。
此證兼吐血,服升陷湯時,未将升麻減去者,因所加之龍骨、牡蛎原可監制之,而服藥之時,吐血之證,猶未反複也。
若恐升麻有礙血證時,亦可減去之,多加柴胡一錢。
一人,年四十餘。
小便不利,周身漫腫,自腰以下,其腫尤甚。
上焦痰涎杜塞,劇時幾不能息。
咳嗽痰中帶血,小便亦有血色。
遷延半載,屢次延醫服藥,病轉增劇。
其脈滑而有力,疑是濕熱壅滞,詢之果心中發熱。
遂重用滑石、白芍以滲濕清熱,佐以柴胡、乳香、沒藥以宣通氣化。
為其病久,不任疏通,每劑藥加生山藥兩許,以固氣滋陰。
又用藥汁,送服三七末二錢,以清其血分。
數劑熱退血減,痰涎亦少,而小便仍不利。
偶于診脈時,見其由卧起坐,因稍費力,連連喘息十餘口,呼吸始順。
且其脈從前雖然滑實,究在沉分。
此時因火退,滑實既減,且有濡象。
恍悟此證确系大氣下陷。
遂投以升陷湯,知母改用六錢,又加玄參五錢,木通二錢,一劑小便即利。
又服數劑,諸病全愈。
一人,年四十七。
咳嗽短氣,大汗如洗,晝夜不止,心中怔忡,病勢危急。
遣人詢方,俾先用山萸肉(去淨核)二兩煎服,以止其汗。
翌日迎愚診視,其脈微弱欲無,呼吸略似迫促。
自言大汗雖止,而仍有出汗之時,怔忡見輕,仍覺短氣。
知其确系大氣下陷,遂投以升陷湯,為其有汗,加龍骨、牡蛎(皆不用)各五錢,三劑而愈。
一婦人,年二十餘。
資禀素羸弱,因院中失火,驚恐過甚,遂覺呼吸短氣,心中怔忡,食後更覺氣不上達,常作太息。
其脈近和平,而右部較沉。
知其胸中大氣,因驚恐下陷,《内經》所謂恐則氣陷也。
遂投以升陷湯,為心中怔忡,加龍眼肉五錢,連服四劑而愈。
一婦人,年二十餘。
因境多拂郁,常作惱怒,遂覺呼吸短氣,咽幹作渴,劇時,覺氣息将停,努力始能呼吸。
其脈左部如常,右部來緩去急,分毫不能鼓指。
《内經》謂宗氣貫心脈,宗氣即大氣也。
此證蓋因常常惱怒,緻大氣下陷,故不能鼓脈外出,以成波瀾也。
遂投以升陷湯,為其作渴,将方中知母改用六錢,連服三劑,病愈強半,右脈亦較前有力,遂去升麻,又服數劑全愈。
或問:《内經》謂恐則氣陷,前案中已發明之。
然《内經》又謂怒則氣逆也,何以與此案中之理,相矛盾乎?答曰:《内經》所謂怒則氣逆者,指肝膽之氣而言,非謂胸中大氣也。
然肝膽之氣上逆,上沖大氣亦上逆者,故人當怒急之時,恒有頭目眩暈,其氣呼出不能吸入,移時始能呼吸,此因大氣上逆也。
有肝膽之氣上逆,排擠大氣轉下陷者,拙拟參赭鎮氣湯下,有治驗之案可考也。
況大氣原賴谷氣養之,其人既常惱怒,納谷必少,大氣即暗受其傷,而易下陷也。
一婦人,因臨盆努力過甚,産後數日,脅下作疼,又十餘日,更發寒熱。
其翁知醫,投以生化湯兩劑,病大見愈。
遲數日,寒熱又作。
遂延他醫調治,以為産後瘀血為恙,又兼受寒,于活血化瘀藥中,重加幹姜。
數劑後,寒熱益甚,連連飲水,不能解渴。
時當仲夏,身熱如炙,又複嚴裹濃被,略以展動,即覺冷氣侵膚。
後愚診視,左脈沉細欲無,右脈沉緊,皆有數象。
知其大氣下陷,又為熱藥所傷也。
其從前服生化湯覺輕者,全得芎升提之力也。
治以升陷湯,将方中知母改用八錢,又加玄參六錢,一劑而寒熱已,亦不作渴。
從前兩日不食,至此遂能飲食。
惟脅下微疼,繼服拙拟理郁升陷湯,二劑全愈。
按:産後雖有實熱,若非寒溫外感之熱,忌用知母,而不忌用玄參,以玄參原為治産乳之藥,《神農本草經》有明文也。
此證雖得之産後,時已逾月,故敢放膽重用知母。
或問:緊為受寒之脈,故傷寒麻黃湯證,其脈必緊。
此證既為熱藥所傷,何以其右脈沉緊?答曰:脈沉緊者,其脈沉而有力也。
夫有力當作洪象,此證因大氣下陷,雖内有實熱,不能鼓脈作起伏之勢,故不為洪而為緊,且為沉緊也。
其獨見于右部者,以所服幹姜之熱,胃先受之也。
按:脈無起伏為弦,弦而有力,即緊脈也。
若但弦,則為寒矣。
仲景平脈篇謂“雙弦者寒,偏弦者飲。
”究之飲為稀涎,亦多系因寒而成也。
一婦人,年三十餘。
得下痿證,兩腿痿廢,不能屈伸,上半身常常自汗,胸中短氣,少腹下墜,小便不利,寝不能寐。
延醫治療數月,病勢轉增。
診其脈細如絲,右手尤甚。
知其系胸中大氣下陷,欲為疏方。
病家疑而問曰:“大氣下陷之說,從前醫者,皆未言及。
然病之本源,既為大氣下陷,何以有種種諸證乎?”答曰:人之大氣雖在胸中,實能統攝全身,今因大氣下陷,全身無所統攝,肢體遂有廢而不舉之處,此兩腿之所以痿廢也。
其自汗者,大氣既陷,外衛之氣亦虛也。
其不寐者,大氣既陷,神魂無所根據附也。
小便不利者,三焦之氣化,不升則不降,上焦不能如霧,下焦即不能如渎也。
至于胸中短氣,少腹下墜,又為大氣下陷之明征也。
遂治以升陷湯,因其自汗,加龍骨、牡蛎(皆不用)各五錢,兩劑汗止,腿稍能屈伸,諸病亦見愈。
繼服拙拟理郁升陷湯數劑,兩腿漸能着力。
然痿廢既久,病在筋脈,非旦夕所能脫然。
俾用舒筋通脈之品,制作丸藥,久久服之,庶能全愈。
一婦人,年三十許。
胸
然欲辨此二證,原有确實征驗:凡喘證,無論内傷外感,其劇者必然肩息(《内經》謂喘而肩上擡者為肩息);大氣下陷者,雖至呼吸有聲,必不肩息。
蓋肩息者,因喘者之吸氣難,不肩息者,因大氣下陷者之呼氣難也。
欲辨此證,可作呼氣難與吸氣難之狀,以默自體驗,臨證自無差謬。
又喘者之脈多數,或有浮滑之象,或尺弱寸強,大氣下陷之脈,皆與此成反比例,尤其明征。
一人,年四十許。
每歲吐血兩三次,如此四年,似有一年甚于一年之勢。
其平素常常咳嗽,痰涎壅滞,動則作喘,且覺短氣。
其脈沉遲微弱,右部尤甚。
知其病源系大氣下陷,投以升陷湯,加龍骨、牡蛎(皆不用)、生地黃各六錢,又将方中知母改用五錢,連服三劑,諸病皆愈。
遂減去升麻,又服數劑以善其後。
或問:吐血之證,多由于逆氣上幹,而血随氣升。
此證既大氣下陷,當有便血溺血之證,何以竟吐血乎? 答曰:此證因大氣陷後,肺失其養,勞嗽不已,以緻血因嗽甚而吐出也。
究之胸中大氣,與上逆之氣原迥異。
夫大氣為諸氣之綱領,大氣陷後,諸氣無所統攝,或更易于上幹。
且更有逆氣上幹過甚,排擠胸中大氣下陷者(案詳參赭鎮氣湯下)。
至便血溺血之證,由于大氣下陷者誠有之,在婦女更有因之血崩者(案詳固沖湯下)。
又轉有因大氣下陷,而經血倒行,吐血衄血者(案詳加味麥門冬湯下)。
是知大氣既陷,諸經之氣無所統攝,而或上或下錯亂妄行,有不能一律論者。
或問:龍骨、牡蛎為收澀之品,大氣陷者宜升提,不宜收澀。
今方中重用二藥,皆至六錢,獨不慮其收澀之性,有礙大氣之升乎?答曰:龍骨、牡蛎最能攝血之本源。
此證若但知升其大氣,恐血随升氣之藥複妄動,于升陷湯中,加此二藥,所以兼顧其血也。
且大氣下陷後,慮其耗散,有龍骨、牡蛎以收斂之,轉能輔升陷湯之所不逮。
況龍骨善化瘀血(《神農本草經》主瘕),牡蛎善消堅結(觀其治瘰可知)。
二藥并用,能使血之未離經者,永安其宅,血之已離經者,盡化其滞。
加于升陷湯中,以治氣陷兼吐血之證,非至穩善之妙藥乎。
按:吐血證最忌升麻。
此證兼吐血,服升陷湯時,未将升麻減去者,因所加之龍骨、牡蛎原可監制之,而服藥之時,吐血之證,猶未反複也。
若恐升麻有礙血證時,亦可減去之,多加柴胡一錢。
一人,年四十餘。
小便不利,周身漫腫,自腰以下,其腫尤甚。
上焦痰涎杜塞,劇時幾不能息。
咳嗽痰中帶血,小便亦有血色。
遷延半載,屢次延醫服藥,病轉增劇。
其脈滑而有力,疑是濕熱壅滞,詢之果心中發熱。
遂重用滑石、白芍以滲濕清熱,佐以柴胡、乳香、沒藥以宣通氣化。
為其病久,不任疏通,每劑藥加生山藥兩許,以固氣滋陰。
又用藥汁,送服三七末二錢,以清其血分。
數劑熱退血減,痰涎亦少,而小便仍不利。
偶于診脈時,見其由卧起坐,因稍費力,連連喘息十餘口,呼吸始順。
且其脈從前雖然滑實,究在沉分。
此時因火退,滑實既減,且有濡象。
恍悟此證确系大氣下陷。
遂投以升陷湯,知母改用六錢,又加玄參五錢,木通二錢,一劑小便即利。
又服數劑,諸病全愈。
一人,年四十七。
咳嗽短氣,大汗如洗,晝夜不止,心中怔忡,病勢危急。
遣人詢方,俾先用山萸肉(去淨核)二兩煎服,以止其汗。
翌日迎愚診視,其脈微弱欲無,呼吸略似迫促。
自言大汗雖止,而仍有出汗之時,怔忡見輕,仍覺短氣。
知其确系大氣下陷,遂投以升陷湯,為其有汗,加龍骨、牡蛎(皆不用)各五錢,三劑而愈。
一婦人,年二十餘。
資禀素羸弱,因院中失火,驚恐過甚,遂覺呼吸短氣,心中怔忡,食後更覺氣不上達,常作太息。
其脈近和平,而右部較沉。
知其胸中大氣,因驚恐下陷,《内經》所謂恐則氣陷也。
遂投以升陷湯,為心中怔忡,加龍眼肉五錢,連服四劑而愈。
一婦人,年二十餘。
因境多拂郁,常作惱怒,遂覺呼吸短氣,咽幹作渴,劇時,覺氣息将停,努力始能呼吸。
其脈左部如常,右部來緩去急,分毫不能鼓指。
《内經》謂宗氣貫心脈,宗氣即大氣也。
此證蓋因常常惱怒,緻大氣下陷,故不能鼓脈外出,以成波瀾也。
遂投以升陷湯,為其作渴,将方中知母改用六錢,連服三劑,病愈強半,右脈亦較前有力,遂去升麻,又服數劑全愈。
或問:《内經》謂恐則氣陷,前案中已發明之。
然《内經》又謂怒則氣逆也,何以與此案中之理,相矛盾乎?答曰:《内經》所謂怒則氣逆者,指肝膽之氣而言,非謂胸中大氣也。
然肝膽之氣上逆,上沖大氣亦上逆者,故人當怒急之時,恒有頭目眩暈,其氣呼出不能吸入,移時始能呼吸,此因大氣上逆也。
有肝膽之氣上逆,排擠大氣轉下陷者,拙拟參赭鎮氣湯下,有治驗之案可考也。
況大氣原賴谷氣養之,其人既常惱怒,納谷必少,大氣即暗受其傷,而易下陷也。
一婦人,因臨盆努力過甚,産後數日,脅下作疼,又十餘日,更發寒熱。
其翁知醫,投以生化湯兩劑,病大見愈。
遲數日,寒熱又作。
遂延他醫調治,以為産後瘀血為恙,又兼受寒,于活血化瘀藥中,重加幹姜。
數劑後,寒熱益甚,連連飲水,不能解渴。
時當仲夏,身熱如炙,又複嚴裹濃被,略以展動,即覺冷氣侵膚。
後愚診視,左脈沉細欲無,右脈沉緊,皆有數象。
知其大氣下陷,又為熱藥所傷也。
其從前服生化湯覺輕者,全得芎升提之力也。
治以升陷湯,将方中知母改用八錢,又加玄參六錢,一劑而寒熱已,亦不作渴。
從前兩日不食,至此遂能飲食。
惟脅下微疼,繼服拙拟理郁升陷湯,二劑全愈。
按:産後雖有實熱,若非寒溫外感之熱,忌用知母,而不忌用玄參,以玄參原為治産乳之藥,《神農本草經》有明文也。
此證雖得之産後,時已逾月,故敢放膽重用知母。
或問:緊為受寒之脈,故傷寒麻黃湯證,其脈必緊。
此證既為熱藥所傷,何以其右脈沉緊?答曰:脈沉緊者,其脈沉而有力也。
夫有力當作洪象,此證因大氣下陷,雖内有實熱,不能鼓脈作起伏之勢,故不為洪而為緊,且為沉緊也。
其獨見于右部者,以所服幹姜之熱,胃先受之也。
按:脈無起伏為弦,弦而有力,即緊脈也。
若但弦,則為寒矣。
仲景平脈篇謂“雙弦者寒,偏弦者飲。
”究之飲為稀涎,亦多系因寒而成也。
一婦人,年三十餘。
得下痿證,兩腿痿廢,不能屈伸,上半身常常自汗,胸中短氣,少腹下墜,小便不利,寝不能寐。
延醫治療數月,病勢轉增。
診其脈細如絲,右手尤甚。
知其系胸中大氣下陷,欲為疏方。
病家疑而問曰:“大氣下陷之說,從前醫者,皆未言及。
然病之本源,既為大氣下陷,何以有種種諸證乎?”答曰:人之大氣雖在胸中,實能統攝全身,今因大氣下陷,全身無所統攝,肢體遂有廢而不舉之處,此兩腿之所以痿廢也。
其自汗者,大氣既陷,外衛之氣亦虛也。
其不寐者,大氣既陷,神魂無所根據附也。
小便不利者,三焦之氣化,不升則不降,上焦不能如霧,下焦即不能如渎也。
至于胸中短氣,少腹下墜,又為大氣下陷之明征也。
遂治以升陷湯,因其自汗,加龍骨、牡蛎(皆不用)各五錢,兩劑汗止,腿稍能屈伸,諸病亦見愈。
繼服拙拟理郁升陷湯數劑,兩腿漸能着力。
然痿廢既久,病在筋脈,非旦夕所能脫然。
俾用舒筋通脈之品,制作丸藥,久久服之,庶能全愈。
一婦人,年三十許。
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