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升陷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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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立見。

    然欲辨此二證,原有确實征驗:凡喘證,無論内傷外感,其劇者必然肩息(《内經》謂喘而肩上擡者為肩息);大氣下陷者,雖至呼吸有聲,必不肩息。

    蓋肩息者,因喘者之吸氣難,不肩息者,因大氣下陷者之呼氣難也。

    欲辨此證,可作呼氣難與吸氣難之狀,以默自體驗,臨證自無差謬。

    又喘者之脈多數,或有浮滑之象,或尺弱寸強,大氣下陷之脈,皆與此成反比例,尤其明征。

     一人,年四十許。

    每歲吐血兩三次,如此四年,似有一年甚于一年之勢。

    其平素常常咳嗽,痰涎壅滞,動則作喘,且覺短氣。

    其脈沉遲微弱,右部尤甚。

    知其病源系大氣下陷,投以升陷湯,加龍骨、牡蛎(皆不用)、生地黃各六錢,又将方中知母改用五錢,連服三劑,諸病皆愈。

    遂減去升麻,又服數劑以善其後。

     或問:吐血之證,多由于逆氣上幹,而血随氣升。

    此證既大氣下陷,當有便血溺血之證,何以竟吐血乎? 答曰:此證因大氣陷後,肺失其養,勞嗽不已,以緻血因嗽甚而吐出也。

    究之胸中大氣,與上逆之氣原迥異。

     夫大氣為諸氣之綱領,大氣陷後,諸氣無所統攝,或更易于上幹。

    且更有逆氣上幹過甚,排擠胸中大氣下陷者(案詳參赭鎮氣湯下)。

    至便血溺血之證,由于大氣下陷者誠有之,在婦女更有因之血崩者(案詳固沖湯下)。

     又轉有因大氣下陷,而經血倒行,吐血衄血者(案詳加味麥門冬湯下)。

    是知大氣既陷,諸經之氣無所統攝,而或上或下錯亂妄行,有不能一律論者。

     或問:龍骨、牡蛎為收澀之品,大氣陷者宜升提,不宜收澀。

    今方中重用二藥,皆至六錢,獨不慮其收澀之性,有礙大氣之升乎?答曰:龍骨、牡蛎最能攝血之本源。

    此證若但知升其大氣,恐血随升氣之藥複妄動,于升陷湯中,加此二藥,所以兼顧其血也。

    且大氣下陷後,慮其耗散,有龍骨、牡蛎以收斂之,轉能輔升陷湯之所不逮。

    況龍骨善化瘀血(《神農本草經》主瘕),牡蛎善消堅結(觀其治瘰可知)。

    二藥并用,能使血之未離經者,永安其宅,血之已離經者,盡化其滞。

    加于升陷湯中,以治氣陷兼吐血之證,非至穩善之妙藥乎。

     按:吐血證最忌升麻。

    此證兼吐血,服升陷湯時,未将升麻減去者,因所加之龍骨、牡蛎原可監制之,而服藥之時,吐血之證,猶未反複也。

    若恐升麻有礙血證時,亦可減去之,多加柴胡一錢。

     一人,年四十餘。

    小便不利,周身漫腫,自腰以下,其腫尤甚。

    上焦痰涎杜塞,劇時幾不能息。

    咳嗽痰中帶血,小便亦有血色。

    遷延半載,屢次延醫服藥,病轉增劇。

    其脈滑而有力,疑是濕熱壅滞,詢之果心中發熱。

     遂重用滑石、白芍以滲濕清熱,佐以柴胡、乳香、沒藥以宣通氣化。

    為其病久,不任疏通,每劑藥加生山藥兩許,以固氣滋陰。

    又用藥汁,送服三七末二錢,以清其血分。

    數劑熱退血減,痰涎亦少,而小便仍不利。

    偶于診脈時,見其由卧起坐,因稍費力,連連喘息十餘口,呼吸始順。

    且其脈從前雖然滑實,究在沉分。

    此時因火退,滑實既減,且有濡象。

    恍悟此證确系大氣下陷。

    遂投以升陷湯,知母改用六錢,又加玄參五錢,木通二錢,一劑小便即利。

    又服數劑,諸病全愈。

     一人,年四十七。

    咳嗽短氣,大汗如洗,晝夜不止,心中怔忡,病勢危急。

    遣人詢方,俾先用山萸肉(去淨核)二兩煎服,以止其汗。

    翌日迎愚診視,其脈微弱欲無,呼吸略似迫促。

    自言大汗雖止,而仍有出汗之時,怔忡見輕,仍覺短氣。

    知其确系大氣下陷,遂投以升陷湯,為其有汗,加龍骨、牡蛎(皆不用)各五錢,三劑而愈。

     一婦人,年二十餘。

    資禀素羸弱,因院中失火,驚恐過甚,遂覺呼吸短氣,心中怔忡,食後更覺氣不上達,常作太息。

    其脈近和平,而右部較沉。

    知其胸中大氣,因驚恐下陷,《内經》所謂恐則氣陷也。

    遂投以升陷湯,為心中怔忡,加龍眼肉五錢,連服四劑而愈。

     一婦人,年二十餘。

    因境多拂郁,常作惱怒,遂覺呼吸短氣,咽幹作渴,劇時,覺氣息将停,努力始能呼吸。

    其脈左部如常,右部來緩去急,分毫不能鼓指。

    《内經》謂宗氣貫心脈,宗氣即大氣也。

    此證蓋因常常惱怒,緻大氣下陷,故不能鼓脈外出,以成波瀾也。

    遂投以升陷湯,為其作渴,将方中知母改用六錢,連服三劑,病愈強半,右脈亦較前有力,遂去升麻,又服數劑全愈。

     或問:《内經》謂恐則氣陷,前案中已發明之。

    然《内經》又謂怒則氣逆也,何以與此案中之理,相矛盾乎?答曰:《内經》所謂怒則氣逆者,指肝膽之氣而言,非謂胸中大氣也。

    然肝膽之氣上逆,上沖大氣亦上逆者,故人當怒急之時,恒有頭目眩暈,其氣呼出不能吸入,移時始能呼吸,此因大氣上逆也。

    有肝膽之氣上逆,排擠大氣轉下陷者,拙拟參赭鎮氣湯下,有治驗之案可考也。

    況大氣原賴谷氣養之,其人既常惱怒,納谷必少,大氣即暗受其傷,而易下陷也。

     一婦人,因臨盆努力過甚,産後數日,脅下作疼,又十餘日,更發寒熱。

    其翁知醫,投以生化湯兩劑,病大見愈。

    遲數日,寒熱又作。

    遂延他醫調治,以為産後瘀血為恙,又兼受寒,于活血化瘀藥中,重加幹姜。

    數劑後,寒熱益甚,連連飲水,不能解渴。

    時當仲夏,身熱如炙,又複嚴裹濃被,略以展動,即覺冷氣侵膚。

    後愚診視,左脈沉細欲無,右脈沉緊,皆有數象。

    知其大氣下陷,又為熱藥所傷也。

    其從前服生化湯覺輕者,全得芎升提之力也。

    治以升陷湯,将方中知母改用八錢,又加玄參六錢,一劑而寒熱已,亦不作渴。

    從前兩日不食,至此遂能飲食。

    惟脅下微疼,繼服拙拟理郁升陷湯,二劑全愈。

     按:産後雖有實熱,若非寒溫外感之熱,忌用知母,而不忌用玄參,以玄參原為治産乳之藥,《神農本草經》有明文也。

    此證雖得之産後,時已逾月,故敢放膽重用知母。

     或問:緊為受寒之脈,故傷寒麻黃湯證,其脈必緊。

    此證既為熱藥所傷,何以其右脈沉緊?答曰:脈沉緊者,其脈沉而有力也。

    夫有力當作洪象,此證因大氣下陷,雖内有實熱,不能鼓脈作起伏之勢,故不為洪而為緊,且為沉緊也。

     其獨見于右部者,以所服幹姜之熱,胃先受之也。

     按:脈無起伏為弦,弦而有力,即緊脈也。

    若但弦,則為寒矣。

    仲景平脈篇謂“雙弦者寒,偏弦者飲。

    ”究之飲為稀涎,亦多系因寒而成也。

     一婦人,年三十餘。

    得下痿證,兩腿痿廢,不能屈伸,上半身常常自汗,胸中短氣,少腹下墜,小便不利,寝不能寐。

    延醫治療數月,病勢轉增。

    診其脈細如絲,右手尤甚。

    知其系胸中大氣下陷,欲為疏方。

    病家疑而問曰:“大氣下陷之說,從前醫者,皆未言及。

    然病之本源,既為大氣下陷,何以有種種諸證乎?”答曰:人之大氣雖在胸中,實能統攝全身,今因大氣下陷,全身無所統攝,肢體遂有廢而不舉之處,此兩腿之所以痿廢也。

    其自汗者,大氣既陷,外衛之氣亦虛也。

    其不寐者,大氣既陷,神魂無所根據附也。

    小便不利者,三焦之氣化,不升則不降,上焦不能如霧,下焦即不能如渎也。

    至于胸中短氣,少腹下墜,又為大氣下陷之明征也。

    遂治以升陷湯,因其自汗,加龍骨、牡蛎(皆不用)各五錢,兩劑汗止,腿稍能屈伸,諸病亦見愈。

    繼服拙拟理郁升陷湯數劑,兩腿漸能着力。

    然痿廢既久,病在筋脈,非旦夕所能脫然。

    俾用舒筋通脈之品,制作丸藥,久久服之,庶能全愈。

     一婦人,年三十許。

    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