遯園醫案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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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液灌溉有餘,不緻受傷,迄夫結靥、脫痂,自然肌膚充盈,毫無瘢痕矣。
餘嘗持此以語同道,率未能實行,多由學識不能貫徹,以緻疑畏誤事。
嗣後親治數人,信而有征。
一得之愚,不敢自秘,故表而出之。
或謂大劑涼藥,難保痘症必無虛寒。
則應之曰:醫必審症用方,豈可混施。
若果系淫毒疫痘,斷未有驟變虛寒者,高明家自能識别,可毋贅雲。
霍亂一症,上嘔下洩者,為濕霍亂;欲嘔不能嘔,欲洩不能洩者,為幹霍亂。
濕霍亂之傷人緩,可以徐圖良醫良藥;幹霍亂則上下閉塞不通,多朝發夕死,不及延醫,或醫者不得其要,每至喪命。
舍侄智荃,當七八歲時,忽患幹霍亂,肚腹絞痛異常,正值子夜,幸餘家居,被衣而起,即命家人取食鹽一杯,以砂罐就火上炒枯,陰陽水調之,灌入,令吐數次,使正氣上下通調,便瘥。
内子年五十時,患舌裂作痛,無苔,色紫暗不潤,口渴喜飲,脈緩,略帶弦象。
餘因其體羸。
素偏血虛,又以舌乃心苗,如心、肝、脾、補血、活血,兼清血熱等方,進服殆遍,又試服他醫數十百方,前後三年,毫無效驗。
幸飲食尚可,惟鹹辣不能進口,因醫藥無靈,已置之不理矣。
值餘以公務久駐縣城,一日因臂痛,請魯卿從兄舉方,用當歸三錢,川芍三錢,酒芍三錢,片姜黃二錢,桂尖四錢,獨活三錢,北辛一錢,台烏三錢,秦艽三錢,續斷三錢,廣皮二錢,甘草一錢,香加皮一錢。
服三劑,臂痛愈,舌裂痛亦如失。
他日以方告,怪之,莫名所以,詢之魯兄,亦曰開方時,但注意臂為風寒所傷,故爾作痛,他非所知也。
竊思舌為心之外候,而脾絡系舌旁,肝脈亦絡舌本,大抵内子平日,或因月事及生産,偶有瘀血留滞各經脈絡,以緻邪氣循經上行,見于舌端,邪氣進則正氣退,裂痛所由來也。
又舌色紫暗,口渴喜飲,亦屬瘀血之見症。
方中片姜黃,時醫但雲能入手臂,治風寒濕痹,不知為逐瘀妙品,合之桂尖、當歸、川芍及艽、辛各品,更有輔正去邪之功。
婦人臂痛,多由瘀血阻滞經絡,或兼風寒使然,故上藥雙方并治,皆能奏效。
茲酌定藥品分量,命名消瘀蠲痛湯,并注症治,願以質之高明者。
按:瘀血舌色紫暗,見葉香岩《外感熱篇》;瘀血發渴,見《金匮·吐衄篇》。
[附]消瘀蠲痛湯:治男婦不論遠年近日,手臂疼痛,難以屈伸,或舌裂作痛,鹹辣不可入口,由于内有瘀血,非發散、溫補、清潤所能治者。
片姜黃三錢,桂尖四錢,當歸、酒芍、川芍、獨活、秦艽、續斷各三錢,細辛、甘草各一錢,姜棗引。
若有瘀血兼熱者,當減輕桂、辛、獨活,加丹皮、大小薊、生地等味各三錢,用者審之。
九弟婦梁氏,産後瘀血未淨,得外感,往來寒熱,舌苔白滑,脈弦,以小柴胡去參加桂尖,一劑寒熱止。
後數日,腹痛,值餘應戚友請外出,他醫以四物湯加行氣等藥服之,痛益劇。
餘歸時,詢知痛處有形,手不可按,乃以四物湯去地黃,加桃仁、肉桂、大黃(醋炒)二劑,下黑糞極多而瘳。
古人謂産前責實,産後責虛,殊未盡然。
王氏婦年二十,産後四、五日,患外感,寒熱往來,餘以小柴胡湯二劑愈之。
厥後七、八日,疾複作,他醫進四物湯加味,益劇。
複求示方,脈之沉實,日哺發熱,煩躁,谵語,大便難,腹痛拒按,疏方用大承氣湯。
病家疑之,仍請前醫就商,入門寒喧數語,即曰:産後大抵多虛,先生所示大承氣湯,毋乃太峻?餘曰:有此症則用此方,試取仲景《金匮》閱之便知。
其人曰:古方難以今用,如《本草醫方合編》,讀之熟矣,他非所知。
餘曰:若此,則君應早治愈矣,奚待今日?其人語塞,逡巡退去。
餘亦向主人告辭,主人不可,餘曰:既疑餘方,留之何益?主人曰:即去購藥,請留駕少待何如?餘應之曰:可。
頃之,購藥者返,時正午,即囑煎好,計一時服一茶碗,至二時又服一茶碗,迄三時,大便行,甚黑而臭,腹痛減,日哺時但微熱,不複谵語矣。
餘欲告辭,不可,又以善後方是否再用大黃,殊難預定,乃強留一宿。
次晨,見脈症已十愈八九,乃用大柴胡去大黃,加當歸、生地、桃仁,二劑,平複如初。
竊謂汪氏自言非知醫者,合編之作,開後人簡便之門途,實釀成醫學淺陋之陷阱,讀書未成之輩,喜其淺近,奉為圭臬,緻反矜雲妠之貌似,竟忘卻高曾炬雞,籲!可慨矣! 清宣統間,吾以籌備自治所長久駐縣城,人以醫治請者,辄卻不應,故醫案絕少。
楊氏婦,産後兩足痛如桂刺,跬步不能行。
友人為挽餘診,詢知痛處微熱,手不可按,自産後十日得疾,已一月矣,遍治不效;脈之弦數,舌苔黃,疏方用桃核承氣湯,以肉桂易桂枝,三劑,大便下黑糞而瘥。
友人見餘方之異人而奇驗,亟思表揚。
餘曰:偶中耳,以後萬勿說項,徒增一番應酬,緻妨公務。
乃止。
安化譚君笃餘,患腹臍畏寒而痛,時值夏曆五月,常以火爐貼熨臍間,不可刻離。
托敝本家挽餘過診:舌色紅,苔黃而厚,飲食不美,精神疲倦,脈弦數,自謂曾服溫補無效。
餘曰:此濕熱而兼木郁,溫補諸品,切不可沾唇,火爐急宜去之,毋助桀為虐。
奈以畏冷故,不願即去,為疏平胃散合左金丸作湯,三服,冷痛大減,始肯撤去火爐。
嗣以越鞠、平胃、左金等方出入加減,二十餘劑,平複如初。
同邑羅某,與餘同寓省垣,一日邀餘過診,雲面上及四肢,近露痘形,想必時行水痘,未知是否?餘笑應之曰:若據愚見,似屬廣瘡。
羅曰:近數年來,花柳場中,絕迹不涉,從何發生?餘因其諱疾不情,權辭答之曰:此毒亦間有因廁便傳染者。
羅即應聲:既然,且請示方,徐觀後效。
餘曰非旦夕所能收效,即疏龍膽瀉肝湯加味而去。
後三月,複延診,雲前此痘瘡,自服先生藥數劑後,遍訪省中中西名醫,言人人同,因就某西醫用德國六○六藥針,針後遍身熱脹麻木,坐卧行動,極其難堪;三日,人始蘇,檢視痘形,則已結靥或脫去矣。
突近數日,日夜咳嗽,痰中帶血,向無此弊,今若斯,當是藥針所緻,必非西醫所能療,故詳陳緣因,請示方,免堕入肺痨一途。
餘曰:西藥六○六吾不能知,然即其見症如此猛悍,化毒如此神速,則可推知其必合有砒石等品,大抵大辛大毒藥餌,其性恒慄悍不馴,獲效速而難免無弊,咳嗽吐血,必肺金為毒烈所傷。
古人雖無成方,幸不才見病知源,保無他虞,切脈浮而帶數,舌無苔而色紅。
為疏清燥救肺湯,方中人參改用西洋參,并加入丹皮、桅子、生地,三服而瘳。
民國二年,餘僦居長沙宗聖廟左側棗園,适平江楊君鼎元患瘅瘧,囑其弟叔元君邀診。
審視舌苔黃,口大渴,脈弦數。
檢閱前所服方,皆雜亂無章。
餘曰:此瘧與尋常異,非重用清涼不可。
疏方用白虎湯,方中生石膏八錢,約以每日必服二劑。
病者疑之,不敢頻服,計兩日間僅完二劑,疾不減。
另用他醫方,治反劇。
複延診,乃用白虎湯合黃連阿膠湯加減,進服數劑,熱始退。
嗣以甘寒養陰法,又十餘劑,始平複如初。
同時又有楊某,長沙人,患病數日,延餘過診,口渴,身大熱,汗如注,脈洪數無倫。
即正告病者曰:此系瘟熱重症,非用大劑清涼不克收效,并宜速用藥,不可遲延誤事。
病者狐疑,請為立案。
即援筆草案百數十字,并疏清瘟敗毒散大劑,約以日服三帖,少必兩帖。
去後,聞服藥一帖,究疑藥餌過涼,治裝回家,卒以桂、附等藥栽命,猶憶吾立案時,因恐人不識病源,詞氣何等直切分明,醫家病家,都不醒悟,良可慨矣!餘在醫藥聯合會時,有工人某,患熱症,勢殊險惡,四肢麻痹不仁,大渴大汗,舌色鮮紅,苔如積粉,耳重聽,脈洪促,同事三數人,均推诿不敢舉方。
餘曰:症雖暴,尚非敗症,斷不可輕棄,而任其授命他醫。
即用餘師愚清瘟敗毒散加減大劑,方中生石膏每劑二兩,令其日進三劑,并以西瓜汁代茶肆飲。
同事俱咋舌,噤不作聲。
閱三日,各症始減,知饑,脈亦略平,因減輕苦寒,加入甘寒,又十餘劑而瘳。
此等大症,苟一延誤,變端不堪設想,然而醫者雖識病用藥,病家每以稀見疑畏,終為庸俗瞽說所誤者,往往而然,謂之何哉! 周某,患痔,服術家彭某丹藥,口破流血,馴至頭面牙龈上下唇皆腫,舌亦硬痛不能言,僵卧床褥,涎沫從口角奔流。
米飲不入,已兩日矣。
其父年七十,迫彭某設法解救,前後數方不應,子夜挽餘診治,餘就床頭告以今晚暫用綠豆煎湯、淨黃泥澄清水兌入,冷服,侯明日再為更方可也。
其父倉皇去,至明日晨後來告曰:昨晚方進二次,各症少緩,請屈駕審視,如能獲痊瘳,死且不忘。
餘以其頹老可憐,即往視。
入室,涎流滿地,臭不可聞,問之不能答,即出就外室。
彭某突前揖曰:晚生因治病不合,受困此間,敢請垂慈解救。
餘曰:汝何人?周具以告。
餘曰:汝為人治病所用之丸,大抵紅升、三仙之類,既不知藥性,又不知救誤方法,鹵莽施用,以人命為兒戲,幸病家猶存忠厚,但予扣留,未施毒手,正當引咎自責,毋得哓哓,日後宜格外慎重,勿蹈故轍,即囑病家立予開釋。
其人再三稱謝而去。
乃命紙筆,為疏大黃黃連瀉心湯,照古法以麻沸湯漬之,進二服而痊。
彭某,患下瘡,潰爛不堪,跬步難移,值外科以丸藥予之,保三日即愈,比索謝金而去。
迨次日藥後,咳嗽吐血,口破流血,牙龈唇舌皆腫,臭涎如泉湧出,米飲不入,自分死矣。
延餘過診,脈之洪數,授大黃黃連瀉心湯,以大便亦結,令其煎服,三劑,平複如初。
甚矣!方士之慣以丹藥害人,又不知講求救誤方法,仲尼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正當移以持贈。
江右黃某,營業長沙,初患外感,諸醫雜治十餘日,疾益劇。
延餘治療,至則醫士三人已先在座,正彼此通姓名間,主人即請入内。
病者自雲肚腹硬痛,手不可按,傍晚身微熱,汗出,手足較甚,小便黃,大便不利,粒米不入口,已三日矣。
審視舌色鮮紅,苔黃不甚燥,脈沉實搏指,取閱前所服方,多雜亂無章。
已而主人啟他室引入,命紙筆請為立案疏方,并告以外間三醫,皆已照辦。
餘以病者之兄曾有一日之雅,笑問曰:主人今日實系考試醫生,否則何必如此,餘為人治疾,非畏考試者,但試卷甲、乙,憑誰評定?主人曰:我非知醫者,拟侯各方案成立後,比較有相同者用之,暗取占三從二之義,否則質之神明,未識先生以為然否?餘曰:前說揆之理想則是,按之事實則非。
蓋時下醫士程度卑陋,率以搔不着癢無關責任之套方,自欺欺人,即有同者,難免不蹈此弊;若後說則索之冥冥,殊為無謂。
不如将所定三方及案交餘一閱,可立為評定。
有反唇相稽者,請為代表面論。
主人稱善,暫請先生拟定方案,照行未晚。
餘即取紙筆立案,并疏大承氣湯方授之。
主人果出三醫方案請評。
閱之,義各有取,然率系通套俗方,與症無涉;遂另紙逐一評
餘嘗持此以語同道,率未能實行,多由學識不能貫徹,以緻疑畏誤事。
嗣後親治數人,信而有征。
一得之愚,不敢自秘,故表而出之。
或謂大劑涼藥,難保痘症必無虛寒。
則應之曰:醫必審症用方,豈可混施。
若果系淫毒疫痘,斷未有驟變虛寒者,高明家自能識别,可毋贅雲。
霍亂一症,上嘔下洩者,為濕霍亂;欲嘔不能嘔,欲洩不能洩者,為幹霍亂。
濕霍亂之傷人緩,可以徐圖良醫良藥;幹霍亂則上下閉塞不通,多朝發夕死,不及延醫,或醫者不得其要,每至喪命。
舍侄智荃,當七八歲時,忽患幹霍亂,肚腹絞痛異常,正值子夜,幸餘家居,被衣而起,即命家人取食鹽一杯,以砂罐就火上炒枯,陰陽水調之,灌入,令吐數次,使正氣上下通調,便瘥。
内子年五十時,患舌裂作痛,無苔,色紫暗不潤,口渴喜飲,脈緩,略帶弦象。
餘因其體羸。
素偏血虛,又以舌乃心苗,如心、肝、脾、補血、活血,兼清血熱等方,進服殆遍,又試服他醫數十百方,前後三年,毫無效驗。
幸飲食尚可,惟鹹辣不能進口,因醫藥無靈,已置之不理矣。
值餘以公務久駐縣城,一日因臂痛,請魯卿從兄舉方,用當歸三錢,川芍三錢,酒芍三錢,片姜黃二錢,桂尖四錢,獨活三錢,北辛一錢,台烏三錢,秦艽三錢,續斷三錢,廣皮二錢,甘草一錢,香加皮一錢。
服三劑,臂痛愈,舌裂痛亦如失。
他日以方告,怪之,莫名所以,詢之魯兄,亦曰開方時,但注意臂為風寒所傷,故爾作痛,他非所知也。
竊思舌為心之外候,而脾絡系舌旁,肝脈亦絡舌本,大抵内子平日,或因月事及生産,偶有瘀血留滞各經脈絡,以緻邪氣循經上行,見于舌端,邪氣進則正氣退,裂痛所由來也。
又舌色紫暗,口渴喜飲,亦屬瘀血之見症。
方中片姜黃,時醫但雲能入手臂,治風寒濕痹,不知為逐瘀妙品,合之桂尖、當歸、川芍及艽、辛各品,更有輔正去邪之功。
婦人臂痛,多由瘀血阻滞經絡,或兼風寒使然,故上藥雙方并治,皆能奏效。
茲酌定藥品分量,命名消瘀蠲痛湯,并注症治,願以質之高明者。
按:瘀血舌色紫暗,見葉香岩《外感熱篇》;瘀血發渴,見《金匮·吐衄篇》。
[附]消瘀蠲痛湯:治男婦不論遠年近日,手臂疼痛,難以屈伸,或舌裂作痛,鹹辣不可入口,由于内有瘀血,非發散、溫補、清潤所能治者。
片姜黃三錢,桂尖四錢,當歸、酒芍、川芍、獨活、秦艽、續斷各三錢,細辛、甘草各一錢,姜棗引。
若有瘀血兼熱者,當減輕桂、辛、獨活,加丹皮、大小薊、生地等味各三錢,用者審之。
九弟婦梁氏,産後瘀血未淨,得外感,往來寒熱,舌苔白滑,脈弦,以小柴胡去參加桂尖,一劑寒熱止。
後數日,腹痛,值餘應戚友請外出,他醫以四物湯加行氣等藥服之,痛益劇。
餘歸時,詢知痛處有形,手不可按,乃以四物湯去地黃,加桃仁、肉桂、大黃(醋炒)二劑,下黑糞極多而瘳。
古人謂産前責實,産後責虛,殊未盡然。
王氏婦年二十,産後四、五日,患外感,寒熱往來,餘以小柴胡湯二劑愈之。
厥後七、八日,疾複作,他醫進四物湯加味,益劇。
複求示方,脈之沉實,日哺發熱,煩躁,谵語,大便難,腹痛拒按,疏方用大承氣湯。
病家疑之,仍請前醫就商,入門寒喧數語,即曰:産後大抵多虛,先生所示大承氣湯,毋乃太峻?餘曰:有此症則用此方,試取仲景《金匮》閱之便知。
其人曰:古方難以今用,如《本草醫方合編》,讀之熟矣,他非所知。
餘曰:若此,則君應早治愈矣,奚待今日?其人語塞,逡巡退去。
餘亦向主人告辭,主人不可,餘曰:既疑餘方,留之何益?主人曰:即去購藥,請留駕少待何如?餘應之曰:可。
頃之,購藥者返,時正午,即囑煎好,計一時服一茶碗,至二時又服一茶碗,迄三時,大便行,甚黑而臭,腹痛減,日哺時但微熱,不複谵語矣。
餘欲告辭,不可,又以善後方是否再用大黃,殊難預定,乃強留一宿。
次晨,見脈症已十愈八九,乃用大柴胡去大黃,加當歸、生地、桃仁,二劑,平複如初。
竊謂汪氏自言非知醫者,合編之作,開後人簡便之門途,實釀成醫學淺陋之陷阱,讀書未成之輩,喜其淺近,奉為圭臬,緻反矜雲妠之貌似,竟忘卻高曾炬雞,籲!可慨矣! 清宣統間,吾以籌備自治所長久駐縣城,人以醫治請者,辄卻不應,故醫案絕少。
楊氏婦,産後兩足痛如桂刺,跬步不能行。
友人為挽餘診,詢知痛處微熱,手不可按,自産後十日得疾,已一月矣,遍治不效;脈之弦數,舌苔黃,疏方用桃核承氣湯,以肉桂易桂枝,三劑,大便下黑糞而瘥。
友人見餘方之異人而奇驗,亟思表揚。
餘曰:偶中耳,以後萬勿說項,徒增一番應酬,緻妨公務。
乃止。
安化譚君笃餘,患腹臍畏寒而痛,時值夏曆五月,常以火爐貼熨臍間,不可刻離。
托敝本家挽餘過診:舌色紅,苔黃而厚,飲食不美,精神疲倦,脈弦數,自謂曾服溫補無效。
餘曰:此濕熱而兼木郁,溫補諸品,切不可沾唇,火爐急宜去之,毋助桀為虐。
奈以畏冷故,不願即去,為疏平胃散合左金丸作湯,三服,冷痛大減,始肯撤去火爐。
嗣以越鞠、平胃、左金等方出入加減,二十餘劑,平複如初。
同邑羅某,與餘同寓省垣,一日邀餘過診,雲面上及四肢,近露痘形,想必時行水痘,未知是否?餘笑應之曰:若據愚見,似屬廣瘡。
羅曰:近數年來,花柳場中,絕迹不涉,從何發生?餘因其諱疾不情,權辭答之曰:此毒亦間有因廁便傳染者。
羅即應聲:既然,且請示方,徐觀後效。
餘曰非旦夕所能收效,即疏龍膽瀉肝湯加味而去。
後三月,複延診,雲前此痘瘡,自服先生藥數劑後,遍訪省中中西名醫,言人人同,因就某西醫用德國六○六藥針,針後遍身熱脹麻木,坐卧行動,極其難堪;三日,人始蘇,檢視痘形,則已結靥或脫去矣。
突近數日,日夜咳嗽,痰中帶血,向無此弊,今若斯,當是藥針所緻,必非西醫所能療,故詳陳緣因,請示方,免堕入肺痨一途。
餘曰:西藥六○六吾不能知,然即其見症如此猛悍,化毒如此神速,則可推知其必合有砒石等品,大抵大辛大毒藥餌,其性恒慄悍不馴,獲效速而難免無弊,咳嗽吐血,必肺金為毒烈所傷。
古人雖無成方,幸不才見病知源,保無他虞,切脈浮而帶數,舌無苔而色紅。
為疏清燥救肺湯,方中人參改用西洋參,并加入丹皮、桅子、生地,三服而瘳。
民國二年,餘僦居長沙宗聖廟左側棗園,适平江楊君鼎元患瘅瘧,囑其弟叔元君邀診。
審視舌苔黃,口大渴,脈弦數。
檢閱前所服方,皆雜亂無章。
餘曰:此瘧與尋常異,非重用清涼不可。
疏方用白虎湯,方中生石膏八錢,約以每日必服二劑。
病者疑之,不敢頻服,計兩日間僅完二劑,疾不減。
另用他醫方,治反劇。
複延診,乃用白虎湯合黃連阿膠湯加減,進服數劑,熱始退。
嗣以甘寒養陰法,又十餘劑,始平複如初。
同時又有楊某,長沙人,患病數日,延餘過診,口渴,身大熱,汗如注,脈洪數無倫。
即正告病者曰:此系瘟熱重症,非用大劑清涼不克收效,并宜速用藥,不可遲延誤事。
病者狐疑,請為立案。
即援筆草案百數十字,并疏清瘟敗毒散大劑,約以日服三帖,少必兩帖。
去後,聞服藥一帖,究疑藥餌過涼,治裝回家,卒以桂、附等藥栽命,猶憶吾立案時,因恐人不識病源,詞氣何等直切分明,醫家病家,都不醒悟,良可慨矣!餘在醫藥聯合會時,有工人某,患熱症,勢殊險惡,四肢麻痹不仁,大渴大汗,舌色鮮紅,苔如積粉,耳重聽,脈洪促,同事三數人,均推诿不敢舉方。
餘曰:症雖暴,尚非敗症,斷不可輕棄,而任其授命他醫。
即用餘師愚清瘟敗毒散加減大劑,方中生石膏每劑二兩,令其日進三劑,并以西瓜汁代茶肆飲。
同事俱咋舌,噤不作聲。
閱三日,各症始減,知饑,脈亦略平,因減輕苦寒,加入甘寒,又十餘劑而瘳。
此等大症,苟一延誤,變端不堪設想,然而醫者雖識病用藥,病家每以稀見疑畏,終為庸俗瞽說所誤者,往往而然,謂之何哉! 周某,患痔,服術家彭某丹藥,口破流血,馴至頭面牙龈上下唇皆腫,舌亦硬痛不能言,僵卧床褥,涎沫從口角奔流。
米飲不入,已兩日矣。
其父年七十,迫彭某設法解救,前後數方不應,子夜挽餘診治,餘就床頭告以今晚暫用綠豆煎湯、淨黃泥澄清水兌入,冷服,侯明日再為更方可也。
其父倉皇去,至明日晨後來告曰:昨晚方進二次,各症少緩,請屈駕審視,如能獲痊瘳,死且不忘。
餘以其頹老可憐,即往視。
入室,涎流滿地,臭不可聞,問之不能答,即出就外室。
彭某突前揖曰:晚生因治病不合,受困此間,敢請垂慈解救。
餘曰:汝何人?周具以告。
餘曰:汝為人治病所用之丸,大抵紅升、三仙之類,既不知藥性,又不知救誤方法,鹵莽施用,以人命為兒戲,幸病家猶存忠厚,但予扣留,未施毒手,正當引咎自責,毋得哓哓,日後宜格外慎重,勿蹈故轍,即囑病家立予開釋。
其人再三稱謝而去。
乃命紙筆,為疏大黃黃連瀉心湯,照古法以麻沸湯漬之,進二服而痊。
彭某,患下瘡,潰爛不堪,跬步難移,值外科以丸藥予之,保三日即愈,比索謝金而去。
迨次日藥後,咳嗽吐血,口破流血,牙龈唇舌皆腫,臭涎如泉湧出,米飲不入,自分死矣。
延餘過診,脈之洪數,授大黃黃連瀉心湯,以大便亦結,令其煎服,三劑,平複如初。
甚矣!方士之慣以丹藥害人,又不知講求救誤方法,仲尼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正當移以持贈。
江右黃某,營業長沙,初患外感,諸醫雜治十餘日,疾益劇。
延餘治療,至則醫士三人已先在座,正彼此通姓名間,主人即請入内。
病者自雲肚腹硬痛,手不可按,傍晚身微熱,汗出,手足較甚,小便黃,大便不利,粒米不入口,已三日矣。
審視舌色鮮紅,苔黃不甚燥,脈沉實搏指,取閱前所服方,多雜亂無章。
已而主人啟他室引入,命紙筆請為立案疏方,并告以外間三醫,皆已照辦。
餘以病者之兄曾有一日之雅,笑問曰:主人今日實系考試醫生,否則何必如此,餘為人治疾,非畏考試者,但試卷甲、乙,憑誰評定?主人曰:我非知醫者,拟侯各方案成立後,比較有相同者用之,暗取占三從二之義,否則質之神明,未識先生以為然否?餘曰:前說揆之理想則是,按之事實則非。
蓋時下醫士程度卑陋,率以搔不着癢無關責任之套方,自欺欺人,即有同者,難免不蹈此弊;若後說則索之冥冥,殊為無謂。
不如将所定三方及案交餘一閱,可立為評定。
有反唇相稽者,請為代表面論。
主人稱善,暫請先生拟定方案,照行未晚。
餘即取紙筆立案,并疏大承氣湯方授之。
主人果出三醫方案請評。
閱之,義各有取,然率系通套俗方,與症無涉;遂另紙逐一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