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經決傳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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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柔中不足于剛健,故不能止天下之當止。
惟止其身,自止于正,故無咎。
若責以天下,則安得無咎?夫身有大身,萬物與我同體者是也。
六四,下不能止天下之當止,上不能正其君,局局然自止其身,不亦小哉!故天子易身為躬。
王弼謂自止其躬,不分全體,輔嗣其知之欤!易傳曰:僅能善其身,豈足稱大臣之任乎!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三至上體頤五,動成巽,五應二,五成艮,二成兌。
艮在首,下動而上止,為輔。
兌為口舌,言之象。
五巽而出之,與二相應,答艮其輔,言有序也。
六五不正,宜有悔,施止道于其輔頰,言必中正,斯可以止天下之動矣,是以悔七 上九,敦艮,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艮為山,笃實也。
動成坤,厚也。
笃實而厚,敦之象。
上艮之極,止極者有不止焉。
九以剛居上,動而必正,能厚其終,知止于至善之道,正故吉。
非笃實之君子能之乎?易傳曰:人之止難于久,故節或移于晚,守或失于終,事變于久,人之所同患也。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
進得位,往有功也。
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其位,剛得中也。
止而巽,動不窮也。
漸,否一變三之四成卦,九四之剛下柔,六三之柔上進,漸,柔之進也,故曰漸之進也。
此以否六三之四言漸也。
女謂嫁曰歸,自内之外也。
三,坤之四成巽,女往也。
四,乾之三成艮,男下女也。
艮男下女,然後巽女往而進。
艮陽居三,巽陰居四,男女各得其正矣。
大漸之進不一也。
臣之進于君,人之進于事,學者之進于道,君子之進于德,未有犯分躐等而能進者。
而漸專以女歸為義者,禮義廉恥之重,天下國家之本,無若女之歸也。
故娶妻者,非媒則不得,非蔔筮則不從。
納采、問名、納吉、納成、請期、親迎,莫不以漸。
女子之嫁也,母醮之房中,父命之阼階,諸母戒之兩階之閑,三月廟見而後成婦,亦必以漸。
如是而歸則正,正則吉,故曰漸,女歸吉,利貞。
彖曰。
女歸,吉也,言女歸之所以吉者,利于貞也。
此以三四易位,各得其正,言漸之進也。
易傳曰:在漸體而言,中二爻交也。
橫渠亦曰:九三、六四易位而居。
蓋後之傳易者,自伊川、橫渠二先生,漸以卦變言之矣。
漸之進,其德有四:進得位,往有功也;進而正,可以正邦也。
其位,剛得中也。
止而巽,動不窮也。
四者陰之位,六往居之,得位也。
位者,待才用之宅。
進而不得其位,則無所施。
位過其才,則力不勝。
進而得位,往必有功,故曰進得位,往有功也。
四者諸侯之位,坤土在上為邦。
君子之進,正己而已。
己不正,未有能正人者。
其始不正,終必不正。
三以正進,四以正交,則四爻皆正,邦國正也。
猶女得所歸,男女既正,家道不期于正而自正,故曰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此兩者以六居四,言漸也。
或曰剛得中謂九五,誤也。
在九五當曰剛中而應,如無妄萃是也。
當曰中正而應,如同人是也。
此謂九三也。
剛,陽德也,其位在六爻,為一三五,一始進也。
五進已極,三得中也,已極則不複進矣。
太玄曰:月阙其?,不如開明于西。
剛得中,其進未極,漸如是可進矣,故曰其位剛得中也。
此以九三言漸也。
内艮,止也。
外巽,巽也。
易傳曰:人之進也,以欲心之動躁而不得其漸,則有困窮矣。
在漸之義,内止靜而外巽順,其動不窮也,故曰止而巽,動不窮也。
動言三四動,動而正,所以不窮。
此以兩體二爻言漸也。
在卦氣為正月,故太玄準之以銳。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山上有木,止于下,漸于上也。
君子進德以漸,善俗亦以漸。
九五易而可久,賢人之德也。
居賢德,則安之而不動矣。
居亦止也。
坤為民,坎,險也。
民險者,惡俗之象。
然二、三、四正,正為善。
艮,止也。
君子在上,進德以漸,安其德而不動,則惡俗自善,險者漸止矣。
善俗之道也。
王肅本作善風俗。
初六,鴻漸于幹,小子厲,有言,無咎。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初動,離為飛鳥,坎為水,之二巽為進退,水鳥而能進退者,鴻也。
二坎,水之崖幹也。
三艮為少男,小子也。
初之二艮變兌,兌為口,小子有言也。
初在下,柔而無應,自小子見之,以為危厲者也。
不知在下,所以有進之漸。
君子之柔,其動也剛,離隐處卑,非援乎上也,于義無咎。
夫明夷之初,君子于行,則主人有言。
漸之 初,鴻漸于幹,則小子厲有言。
進退之初,非深識遠照,不能處之而不疑,豈常情之能窺測哉!故曰君子所為,衆人固不識也。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吉。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自 二至五有巽離坎鴻之象。
二之五坎變巽為艮,艮坎為石,巽為高,坤為平石,高且平,磐也。
磐,大石也。
五之二坎變兌,坎為水飲也。
兌為,口食也。
兌為和說,衎衎而樂也。
二五以中正相應,進而安裕飲食,衎衎而樂,詩鹿鳴是也。
巽為白,離為大腹。
二之五,巽離毀,不素飽也。
素飽者,無功食祿,徒飽也。
君子之進,豈飲食而巳哉。
上則道行于君,下則澤加于民,不徒飽也。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複,婦孕不育,兇,利禦寇。
象曰:夫征不複,離群醜也。
婦孕不育,失其道也。
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三至二有坎、離、巽,鴻之象。
三艮為山,四變三為坤,坤為平地,高者平矣,陸之象。
鴻離于水,漸進于陸,三若守正待時而不妄動,則得漸之道。
三四無應,陰陽相比而易合,守正者戒之。
橫渠曰:漸至九三六四,易位而居。
坎為夫,離為婦,為大腹,征以正行也。
三不守正而合四,夫征不複也。
夫征不複者,以離群醜也。
三陰爻為群,陰為醜,言不正則離乎群衆而往不能反也。
四不守正而合三,則離毀矣,婦孕不育也。
婦孕不育者,不以正合而失其交之道也。
夫人所以緻非道之交者,罔不自己求之,我無隙以乘之,彼何自來乎?故三不動,則四坤不來矣。
君子自守其正,不唯君子無失已之累,而小人亦不陷于非義,是以順相保,利用禦寇之道。
坎為盜,離為戈,兵,寇也。
象以三為君子,又以坎為寇者,反以戒三也。
坤為順,各得其正,順相保也。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無咎。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六四之柔,進而介于二剛之閑,猶鴻漸于木也。
鴻足蹼不能握,木,漸于木,非所安之地。
四離飛鳥,而有坎、巽,鴻之象,巽為木,漸于木也。
然上承五以巽事之,下得三以順接之,得所止焉。
惟順以巽,故介于二剛之間,得位而無咎,猶或得其桷也。
桷,椽之方者。
巽為長木,艮為小木,離為麗,坤為方。
木小而方可麗于長者,木之材中乎椽桷者也。
易傳曰:橫平之柯也。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二至五有坎、離、巽、鴻之象。
五巽為高,二艮為山,二之五自山而進于高,複有山焉,陵也。
大阜曰陵。
二進于五,得尊位也。
鴻,水鳥,進至于陵,其位高矣,然非所樂,君子之樂王天下,不與存焉,故曰鴻漸于陵。
巽為婦,離為大腹,乾為歲。
二五相易,三至五曆三爻,離毀巽見,婦三歲不孕。
漸之時,道未可遽行,其功未見于上下之間,以三四相比而勝之也。
二艮為土,三四為震,木勝之。
五巽為木,三四為兌,金勝之。
勝之則四比五,三比二,而君臣離矣。
然二五相應,中正之德同其合乃中心之所願欲,豈三四所能閑哉!其行有漸,功成而複其所則孕矣,故終莫之勝,吉。
吉,正也。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鴻漸于陵巳高矣,又升而至于上,窮而不知反則亢,是以君子不居焉。
進九三之賢,升之于上,已變而退之三。
艮為山,上動之三成坤,艮山變坤為平地,陸也。
自下進上,漸也。
上反三亦曰漸者,進退相為用,無退則無進之漸,一進一退,其動不窮矣。
離巽飛類也剛,羽翰也柔,其毛也。
九三之上成巽羽,剛爻也。
所貴乎君子者,謂其進退不失其時。
上九進退有序,不失其時,可用為儀也。
三陰爻群也。
上九變而正,退處而順,不亂群也。
亦可用為儀,吉。
?兌下,震上。
歸妹,征兇,無攸利。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
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
歸妹,人之終始也。
說以動,所歸妹也。
征兇,位不當也。
無攸利,柔乘剛也。
諸卦先釋卦名,此彖先言天地之大義,人之終始者,明夫婦之道原于天地,聖人倫之本也。
歸妹自泰來,三之四為震,四之三為兌,天地相交而成坎離。
坎離者,天地之用也。
天地以坎離交陰陽。
陰陽之義配日月。
乾,天也,乾納甲壬。
坤,地也,坤納乙癸。
離,日也;坎,月也。
故觀月知日,觀日月而知天地。
以一月論之,日遲月速,東西相望。
震,兌也。
月至于晦,則自東而北,乃與日會。
東,乙也;北,癸也。
消乙入癸,會于乾壬。
壬癸,北方,氣之所歸。
十有二會,萬物畢昌,而月複見于震兌矣。
故曰:歸妹者,天地之大義也。
天地不交,則萬物不興。
天地交而後有震。
震者,天地之始交,萬物興之時也。
夫坤終乙癸,則乾始震庚。
終者,乾終于坤也。
前者以是終也。
始者,坤終而乾始也。
後者,以是始也。
夫婦始終之際也。
父命子而醮之,代父之道終之也。
婿受女于主人,人道之始始之也。
終始相續,化生無窮,是乃月晦生自震而兌之象。
故曰:夫婦者,人之終始也。
此以三四相易,言歸妹之義也。
九三、六四,正也。
三四相易,而天地各得其宜義也。
故曰天地之大義也。
諸儒以爻位不當,謂所歸之妹為侄娣,誤也。
爻變矣,乃有侄娣之象。
古者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故所歸以妹言之。
妹,少女也。
男說女以動者,以其所歸者妹也。
說少女者,人之情慕少女也。
乾上交坤,坤下交乾,震兌相交,以說而動,與鹹同意,故曰說以動,所歸妹也。
言歸,則兌女在内,從震夫之外矣。
此合兩體而言歸妹之義也。
婚姻之禮,陰陽交際,天地之大義也。
故三四皆不當位,退而各複其所乃吉。
六之四,九之三,征也,征而不已必兇。
古者昏禮,冕而親迎,婿禦婦車,男下女也。
婿乘其車,待于門外,女從男也。
男下女,則天地之義明,女從男,則天地之位定。
是以位雖不當,而無征兇。
斯道之并行,所以不偏廢欤?若以說而動,所履不正,其兇必矣。
氓是也,故曰征兇,位不當也。
六三、六五,柔也;九二、九四,剛也。
以柔乘剛,則其柔日長,剛為柔所乘,則其剛日消。
夫弱婦強,不能正室,必至于夫妻反目,其道不可以推行矣。
三不利于内,四不利于外,故曰無攸利。
此以中爻言說以動之戒也。
在卦氣為霜降,故太玄準之以内。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震,雷也,為東方;兌,澤也,為西方。
天運八月,東方如西方,澤上有雷也,為男下女之象。
二月西方,如東方,澤中有雷也,為女從男之象。
始于下女,終于從男,天地之正,未始有敝也,故嫁娶者法之。
然人之于夫婦,不能如震兌相從,久而不息者,何哉?不能正其初也。
說少而動,衰則棄之,其能永終乎?君子知其然,必謹于夫婦之際,下之者有義,率之者有禮,而其初正,其初正則其末必正,故永終而無弊。
歸妹,初九、上六之義也。
坎離合為知,知敝者其唯九四君子乎!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象曰:歸妹以娣,以恒也。
跛能履吉,相承也。
三兌者,震所歸之妹也。
初在三,後無應,三以巽下之初九自卑而進,說以從之,歸妹以娣也。
三下初成巽,初九應震,有雷風相與之象,恒也。
嫡巽而娣說,動,故能歸妹以娣。
如有嫡,不以其媵備數,豈能以娣哉!初九正進之。
從三又正。
能恒者也。
故曰歸妹以娣以恒也。
震為足。
兌折其左。
跛也。
跛者不足以行。
而從三則有應可行。
跛能履也。
跛能履。
故征吉。
征以正行也。
正則吉。
所以吉者。
以從三而承四。
四震夫道也。
三承四。
初又從三。
相與以承。
内事相承也,是以吉。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九二,離為目,兌,毀其右眇也。
眇者不足以明,然二有應之五能視也。
女待男而行,六五未下二,二以剛中自持,處内而不動,不足以明也,有眇之象。
初動而二不動,在坎中,坎為隐伏,二貞于五,處内而說為幽人。
幽人者,女在窈窕幽閑之中,五下之則二行複成兌,女自若也,故利幽人之貞。
利幽人之貞者,五下之而後兌。
變坤為常,此爻無娣象,故以女子守常為義。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
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初至五體需,需,須也。
須,待也。
初從三得應,二與五應,三獨無應,須也。
天官書:須女四星,賤妾之稱。
織女三星,天女也。
陸震曰:天文織女貴,須女賤,則須為賤女可知。
蓋二應五已行矣,三往無應而猶須之,女之強顔而不見售者也,故曰歸妹以須。
夫女之可貴者,為其正也,順也,動以理也。
六三居不當位,德不正也。
柔而上剛,行不順也。
為說之主,以說而歸,動非理也。
上無應,無受之者也。
如是其賤矣,故曰未當也。
易傳曰:未當者,言其處其德,其求歸之理皆未當,故無取之,反歸以娣,何也?女謂嫁曰歸,自内之外也。
三本泰之四爻,三無所适,反歸于四則得正,其應在初。
初,正也,娣之位也。
諸娣從婦同行者也,故應初乃有以娣之意。
魯春姜之女三往三逐,春姜召其女,留之三年,乃複嫁之,卒知為人婦之道。
春姜知反歸以娣之義也。
六三,既曰:所歸之妹,又曰須,何也?自變卦言,泰四之三成兌。
兌者,震所歸之妹也。
自爻位言之,二往歸五矣,三無所歸,須也,故曰曲而當。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離為中女,九四居上體,女貴高之象。
九剛明而守柔靜,女之賢者也。
六五歸妹,九二往從之,而九四不行,成兌。
兌正秋,是以愆期。
女歸,以仲春為期。
秋不行,愆期也。
四本泰之九三、六四,以坎男下之,而後三之四成震女以外歸。
震,仲春也。
遲歸以時也。
觀九四待坎男下之,得仲春而後行,則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
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女以外為歸。
五,君位,九二兌女歸五,乾天為帝。
兌,少女,自長男觀之為妹,帝乙歸妹也。
歸妹自泰變,故六五同象。
子夏曰:湯之嫁妹也。
五坤居君位。
嫡夫人。
小君位也。
袂,衣裒于飾也。
所以為禮容。
二乾為衣。
離為文章。
二之五離毀變坎或兌。
坎為水。
兌有?。
艮為手。
小君之袂無文而加浣濯之象。
初九。
娣之位。
乾兌伏艮為衣袂。
而初九不動。
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
艮也。
為小君如是善矣。
艮至善也。
乾美為艮,貴女之歸,惟以謙降從禮為尊高之德,不以容飾為說,故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艮也。
九二,下也。
何以為帝女之象?以其所歸之位在五,而二以貴行也。
五位在中,二亦中也。
貴者,陽也。
古者王姫嫁于諸侯,車服不系其天下。
王後一等,以貴行也。
不謙降從禮,則亢而失中,不稱其位矣。
譬之天道,月幾望矣,其可盈乎?坎月在震東,離日在兌西,日月相望,陰之盈也。
二之五,坎離象毀,月幾望也。
月幾望而不盈,則不亢其夫,故吉。
不然,兇之道也。
夫消長之理,陽消則陰生,故日下而月西見;陰盛則敵陽,故既望則月東出。
婦道已盛,聖人于此深慮之,後世猶有以列侯奉事舅姑通問,盈滿之禍,可勝言哉!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
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震為竹,上六坤動為方,竹器而方筐也。
六三,兌女之上,陰虛無實,承虛筐也。
三兌為羊,四坎為血,上動之三坎,毀兌見兌,為刑殺,士刲羊無血也。
祭祀之禮,主人割牲,而主婦佐之,房中牲體在俎,乃設兩铏而芼之。
女承虛筐者,以士刲羊無血,無以為筐之實也。
故史蘇曰:士刲羊亦無??也,女承筐亦無贶也。
無血則無以贶女矣,何以奉祭祀哉?震兌夫婦也,而曰士女,言夫婦之道不成也。
女不得其所承矣。
退而歸三,三亦失位,無攸利也。
上六,女歸而無終者也,故其象如此。
子夏傳曰:血謂四。
士刲羊三而無血。
是則自子夏以來,傳易者以互體言矣。
周易下經決傳第五。
惟止其身,自止于正,故無咎。
若責以天下,則安得無咎?夫身有大身,萬物與我同體者是也。
六四,下不能止天下之當止,上不能正其君,局局然自止其身,不亦小哉!故天子易身為躬。
王弼謂自止其躬,不分全體,輔嗣其知之欤!易傳曰:僅能善其身,豈足稱大臣之任乎!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三至上體頤五,動成巽,五應二,五成艮,二成兌。
艮在首,下動而上止,為輔。
兌為口舌,言之象。
五巽而出之,與二相應,答艮其輔,言有序也。
六五不正,宜有悔,施止道于其輔頰,言必中正,斯可以止天下之動矣,是以悔七 上九,敦艮,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艮為山,笃實也。
動成坤,厚也。
笃實而厚,敦之象。
上艮之極,止極者有不止焉。
九以剛居上,動而必正,能厚其終,知止于至善之道,正故吉。
非笃實之君子能之乎?易傳曰:人之止難于久,故節或移于晚,守或失于終,事變于久,人之所同患也。
?艮下,巽上。
漸,女歸吉,利貞。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
進得位,往有功也。
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其位,剛得中也。
止而巽,動不窮也。
漸,否一變三之四成卦,九四之剛下柔,六三之柔上進,漸,柔之進也,故曰漸之進也。
此以否六三之四言漸也。
女謂嫁曰歸,自内之外也。
三,坤之四成巽,女往也。
四,乾之三成艮,男下女也。
艮男下女,然後巽女往而進。
艮陽居三,巽陰居四,男女各得其正矣。
大漸之進不一也。
臣之進于君,人之進于事,學者之進于道,君子之進于德,未有犯分躐等而能進者。
而漸專以女歸為義者,禮義廉恥之重,天下國家之本,無若女之歸也。
故娶妻者,非媒則不得,非蔔筮則不從。
納采、問名、納吉、納成、請期、親迎,莫不以漸。
女子之嫁也,母醮之房中,父命之阼階,諸母戒之兩階之閑,三月廟見而後成婦,亦必以漸。
如是而歸則正,正則吉,故曰漸,女歸吉,利貞。
彖曰。
女歸,吉也,言女歸之所以吉者,利于貞也。
此以三四易位,各得其正,言漸之進也。
易傳曰:在漸體而言,中二爻交也。
橫渠亦曰:九三、六四易位而居。
蓋後之傳易者,自伊川、橫渠二先生,漸以卦變言之矣。
漸之進,其德有四:進得位,往有功也;進而正,可以正邦也。
其位,剛得中也。
止而巽,動不窮也。
四者陰之位,六往居之,得位也。
位者,待才用之宅。
進而不得其位,則無所施。
位過其才,則力不勝。
進而得位,往必有功,故曰進得位,往有功也。
四者諸侯之位,坤土在上為邦。
君子之進,正己而已。
己不正,未有能正人者。
其始不正,終必不正。
三以正進,四以正交,則四爻皆正,邦國正也。
猶女得所歸,男女既正,家道不期于正而自正,故曰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此兩者以六居四,言漸也。
或曰剛得中謂九五,誤也。
在九五當曰剛中而應,如無妄萃是也。
當曰中正而應,如同人是也。
此謂九三也。
剛,陽德也,其位在六爻,為一三五,一始進也。
五進已極,三得中也,已極則不複進矣。
太玄曰:月阙其?,不如開明于西。
剛得中,其進未極,漸如是可進矣,故曰其位剛得中也。
此以九三言漸也。
内艮,止也。
外巽,巽也。
易傳曰:人之進也,以欲心之動躁而不得其漸,則有困窮矣。
在漸之義,内止靜而外巽順,其動不窮也,故曰止而巽,動不窮也。
動言三四動,動而正,所以不窮。
此以兩體二爻言漸也。
在卦氣為正月,故太玄準之以銳。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山上有木,止于下,漸于上也。
君子進德以漸,善俗亦以漸。
九五易而可久,賢人之德也。
居賢德,則安之而不動矣。
居亦止也。
坤為民,坎,險也。
民險者,惡俗之象。
然二、三、四正,正為善。
艮,止也。
君子在上,進德以漸,安其德而不動,則惡俗自善,險者漸止矣。
善俗之道也。
王肅本作善風俗。
初六,鴻漸于幹,小子厲,有言,無咎。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初動,離為飛鳥,坎為水,之二巽為進退,水鳥而能進退者,鴻也。
二坎,水之崖幹也。
三艮為少男,小子也。
初之二艮變兌,兌為口,小子有言也。
初在下,柔而無應,自小子見之,以為危厲者也。
不知在下,所以有進之漸。
君子之柔,其動也剛,離隐處卑,非援乎上也,于義無咎。
夫明夷之初,君子于行,則主人有言。
漸之 初,鴻漸于幹,則小子厲有言。
進退之初,非深識遠照,不能處之而不疑,豈常情之能窺測哉!故曰君子所為,衆人固不識也。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吉。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自 二至五有巽離坎鴻之象。
二之五坎變巽為艮,艮坎為石,巽為高,坤為平石,高且平,磐也。
磐,大石也。
五之二坎變兌,坎為水飲也。
兌為,口食也。
兌為和說,衎衎而樂也。
二五以中正相應,進而安裕飲食,衎衎而樂,詩鹿鳴是也。
巽為白,離為大腹。
二之五,巽離毀,不素飽也。
素飽者,無功食祿,徒飽也。
君子之進,豈飲食而巳哉。
上則道行于君,下則澤加于民,不徒飽也。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複,婦孕不育,兇,利禦寇。
象曰:夫征不複,離群醜也。
婦孕不育,失其道也。
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三至二有坎、離、巽,鴻之象。
三艮為山,四變三為坤,坤為平地,高者平矣,陸之象。
鴻離于水,漸進于陸,三若守正待時而不妄動,則得漸之道。
三四無應,陰陽相比而易合,守正者戒之。
橫渠曰:漸至九三六四,易位而居。
坎為夫,離為婦,為大腹,征以正行也。
三不守正而合四,夫征不複也。
夫征不複者,以離群醜也。
三陰爻為群,陰為醜,言不正則離乎群衆而往不能反也。
四不守正而合三,則離毀矣,婦孕不育也。
婦孕不育者,不以正合而失其交之道也。
夫人所以緻非道之交者,罔不自己求之,我無隙以乘之,彼何自來乎?故三不動,則四坤不來矣。
君子自守其正,不唯君子無失已之累,而小人亦不陷于非義,是以順相保,利用禦寇之道。
坎為盜,離為戈,兵,寇也。
象以三為君子,又以坎為寇者,反以戒三也。
坤為順,各得其正,順相保也。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無咎。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六四之柔,進而介于二剛之閑,猶鴻漸于木也。
鴻足蹼不能握,木,漸于木,非所安之地。
四離飛鳥,而有坎、巽,鴻之象,巽為木,漸于木也。
然上承五以巽事之,下得三以順接之,得所止焉。
惟順以巽,故介于二剛之間,得位而無咎,猶或得其桷也。
桷,椽之方者。
巽為長木,艮為小木,離為麗,坤為方。
木小而方可麗于長者,木之材中乎椽桷者也。
易傳曰:橫平之柯也。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二至五有坎、離、巽、鴻之象。
五巽為高,二艮為山,二之五自山而進于高,複有山焉,陵也。
大阜曰陵。
二進于五,得尊位也。
鴻,水鳥,進至于陵,其位高矣,然非所樂,君子之樂王天下,不與存焉,故曰鴻漸于陵。
巽為婦,離為大腹,乾為歲。
二五相易,三至五曆三爻,離毀巽見,婦三歲不孕。
漸之時,道未可遽行,其功未見于上下之間,以三四相比而勝之也。
二艮為土,三四為震,木勝之。
五巽為木,三四為兌,金勝之。
勝之則四比五,三比二,而君臣離矣。
然二五相應,中正之德同其合乃中心之所願欲,豈三四所能閑哉!其行有漸,功成而複其所則孕矣,故終莫之勝,吉。
吉,正也。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鴻漸于陵巳高矣,又升而至于上,窮而不知反則亢,是以君子不居焉。
進九三之賢,升之于上,已變而退之三。
艮為山,上動之三成坤,艮山變坤為平地,陸也。
自下進上,漸也。
上反三亦曰漸者,進退相為用,無退則無進之漸,一進一退,其動不窮矣。
離巽飛類也剛,羽翰也柔,其毛也。
九三之上成巽羽,剛爻也。
所貴乎君子者,謂其進退不失其時。
上九進退有序,不失其時,可用為儀也。
三陰爻群也。
上九變而正,退處而順,不亂群也。
亦可用為儀,吉。
?兌下,震上。
歸妹,征兇,無攸利。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
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
歸妹,人之終始也。
說以動,所歸妹也。
征兇,位不當也。
無攸利,柔乘剛也。
諸卦先釋卦名,此彖先言天地之大義,人之終始者,明夫婦之道原于天地,聖人倫之本也。
歸妹自泰來,三之四為震,四之三為兌,天地相交而成坎離。
坎離者,天地之用也。
天地以坎離交陰陽。
陰陽之義配日月。
乾,天也,乾納甲壬。
坤,地也,坤納乙癸。
離,日也;坎,月也。
故觀月知日,觀日月而知天地。
以一月論之,日遲月速,東西相望。
震,兌也。
月至于晦,則自東而北,乃與日會。
東,乙也;北,癸也。
消乙入癸,會于乾壬。
壬癸,北方,氣之所歸。
十有二會,萬物畢昌,而月複見于震兌矣。
故曰:歸妹者,天地之大義也。
天地不交,則萬物不興。
天地交而後有震。
震者,天地之始交,萬物興之時也。
夫坤終乙癸,則乾始震庚。
終者,乾終于坤也。
前者以是終也。
始者,坤終而乾始也。
後者,以是始也。
夫婦始終之際也。
父命子而醮之,代父之道終之也。
婿受女于主人,人道之始始之也。
終始相續,化生無窮,是乃月晦生自震而兌之象。
故曰:夫婦者,人之終始也。
此以三四相易,言歸妹之義也。
九三、六四,正也。
三四相易,而天地各得其宜義也。
故曰天地之大義也。
諸儒以爻位不當,謂所歸之妹為侄娣,誤也。
爻變矣,乃有侄娣之象。
古者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故所歸以妹言之。
妹,少女也。
男說女以動者,以其所歸者妹也。
說少女者,人之情慕少女也。
乾上交坤,坤下交乾,震兌相交,以說而動,與鹹同意,故曰說以動,所歸妹也。
言歸,則兌女在内,從震夫之外矣。
此合兩體而言歸妹之義也。
婚姻之禮,陰陽交際,天地之大義也。
故三四皆不當位,退而各複其所乃吉。
六之四,九之三,征也,征而不已必兇。
古者昏禮,冕而親迎,婿禦婦車,男下女也。
婿乘其車,待于門外,女從男也。
男下女,則天地之義明,女從男,則天地之位定。
是以位雖不當,而無征兇。
斯道之并行,所以不偏廢欤?若以說而動,所履不正,其兇必矣。
氓是也,故曰征兇,位不當也。
六三、六五,柔也;九二、九四,剛也。
以柔乘剛,則其柔日長,剛為柔所乘,則其剛日消。
夫弱婦強,不能正室,必至于夫妻反目,其道不可以推行矣。
三不利于内,四不利于外,故曰無攸利。
此以中爻言說以動之戒也。
在卦氣為霜降,故太玄準之以内。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震,雷也,為東方;兌,澤也,為西方。
天運八月,東方如西方,澤上有雷也,為男下女之象。
二月西方,如東方,澤中有雷也,為女從男之象。
始于下女,終于從男,天地之正,未始有敝也,故嫁娶者法之。
然人之于夫婦,不能如震兌相從,久而不息者,何哉?不能正其初也。
說少而動,衰則棄之,其能永終乎?君子知其然,必謹于夫婦之際,下之者有義,率之者有禮,而其初正,其初正則其末必正,故永終而無弊。
歸妹,初九、上六之義也。
坎離合為知,知敝者其唯九四君子乎!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象曰:歸妹以娣,以恒也。
跛能履吉,相承也。
三兌者,震所歸之妹也。
初在三,後無應,三以巽下之初九自卑而進,說以從之,歸妹以娣也。
三下初成巽,初九應震,有雷風相與之象,恒也。
嫡巽而娣說,動,故能歸妹以娣。
如有嫡,不以其媵備數,豈能以娣哉!初九正進之。
從三又正。
能恒者也。
故曰歸妹以娣以恒也。
震為足。
兌折其左。
跛也。
跛者不足以行。
而從三則有應可行。
跛能履也。
跛能履。
故征吉。
征以正行也。
正則吉。
所以吉者。
以從三而承四。
四震夫道也。
三承四。
初又從三。
相與以承。
内事相承也,是以吉。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九二,離為目,兌,毀其右眇也。
眇者不足以明,然二有應之五能視也。
女待男而行,六五未下二,二以剛中自持,處内而不動,不足以明也,有眇之象。
初動而二不動,在坎中,坎為隐伏,二貞于五,處内而說為幽人。
幽人者,女在窈窕幽閑之中,五下之則二行複成兌,女自若也,故利幽人之貞。
利幽人之貞者,五下之而後兌。
變坤為常,此爻無娣象,故以女子守常為義。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
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初至五體需,需,須也。
須,待也。
初從三得應,二與五應,三獨無應,須也。
天官書:須女四星,賤妾之稱。
織女三星,天女也。
陸震曰:天文織女貴,須女賤,則須為賤女可知。
蓋二應五已行矣,三往無應而猶須之,女之強顔而不見售者也,故曰歸妹以須。
夫女之可貴者,為其正也,順也,動以理也。
六三居不當位,德不正也。
柔而上剛,行不順也。
為說之主,以說而歸,動非理也。
上無應,無受之者也。
如是其賤矣,故曰未當也。
易傳曰:未當者,言其處其德,其求歸之理皆未當,故無取之,反歸以娣,何也?女謂嫁曰歸,自内之外也。
三本泰之四爻,三無所适,反歸于四則得正,其應在初。
初,正也,娣之位也。
諸娣從婦同行者也,故應初乃有以娣之意。
魯春姜之女三往三逐,春姜召其女,留之三年,乃複嫁之,卒知為人婦之道。
春姜知反歸以娣之義也。
六三,既曰:所歸之妹,又曰須,何也?自變卦言,泰四之三成兌。
兌者,震所歸之妹也。
自爻位言之,二往歸五矣,三無所歸,須也,故曰曲而當。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離為中女,九四居上體,女貴高之象。
九剛明而守柔靜,女之賢者也。
六五歸妹,九二往從之,而九四不行,成兌。
兌正秋,是以愆期。
女歸,以仲春為期。
秋不行,愆期也。
四本泰之九三、六四,以坎男下之,而後三之四成震女以外歸。
震,仲春也。
遲歸以時也。
觀九四待坎男下之,得仲春而後行,則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
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女以外為歸。
五,君位,九二兌女歸五,乾天為帝。
兌,少女,自長男觀之為妹,帝乙歸妹也。
歸妹自泰變,故六五同象。
子夏曰:湯之嫁妹也。
五坤居君位。
嫡夫人。
小君位也。
袂,衣裒于飾也。
所以為禮容。
二乾為衣。
離為文章。
二之五離毀變坎或兌。
坎為水。
兌有?。
艮為手。
小君之袂無文而加浣濯之象。
初九。
娣之位。
乾兌伏艮為衣袂。
而初九不動。
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
艮也。
為小君如是善矣。
艮至善也。
乾美為艮,貴女之歸,惟以謙降從禮為尊高之德,不以容飾為說,故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艮也。
九二,下也。
何以為帝女之象?以其所歸之位在五,而二以貴行也。
五位在中,二亦中也。
貴者,陽也。
古者王姫嫁于諸侯,車服不系其天下。
王後一等,以貴行也。
不謙降從禮,則亢而失中,不稱其位矣。
譬之天道,月幾望矣,其可盈乎?坎月在震東,離日在兌西,日月相望,陰之盈也。
二之五,坎離象毀,月幾望也。
月幾望而不盈,則不亢其夫,故吉。
不然,兇之道也。
夫消長之理,陽消則陰生,故日下而月西見;陰盛則敵陽,故既望則月東出。
婦道已盛,聖人于此深慮之,後世猶有以列侯奉事舅姑通問,盈滿之禍,可勝言哉!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
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
震為竹,上六坤動為方,竹器而方筐也。
六三,兌女之上,陰虛無實,承虛筐也。
三兌為羊,四坎為血,上動之三坎,毀兌見兌,為刑殺,士刲羊無血也。
祭祀之禮,主人割牲,而主婦佐之,房中牲體在俎,乃設兩铏而芼之。
女承虛筐者,以士刲羊無血,無以為筐之實也。
故史蘇曰:士刲羊亦無??也,女承筐亦無贶也。
無血則無以贶女矣,何以奉祭祀哉?震兌夫婦也,而曰士女,言夫婦之道不成也。
女不得其所承矣。
退而歸三,三亦失位,無攸利也。
上六,女歸而無終者也,故其象如此。
子夏傳曰:血謂四。
士刲羊三而無血。
是則自子夏以來,傳易者以互體言矣。
周易下經決傳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