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上經噬嗑傳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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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學士、左朝奉大夫知制诰兼侍讀、兼資善堂翊善長林縣開國男食邑三佰戶賜紫金魚袋朱震集傅?震下離上。
噬嗑亨,利用獄。
彖曰:頤中有物曰噬嗑。
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
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離震合而成體,為頤中有物之象。
九四之剛,頤中之物。
嗑,合也。
噬而合之,剛決而上下亨矣。
推之人事,上下之際,有間之者,強梗讒邪,奸宄弗率,噬而合,合而亨。
易傳曰:君臣、父子、親戚朋友之間,有離貳怨隙者,蓋讒邪間于其間也,除去之則合矣。
間隔者,天下之大害也。
故曰頤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
此合兩體言噬嗑與亨之義也。
夫互體之變難知也,聖人于噬嗑、彖明言之,其所不言者,觀象玩辭,可以類推固者為之,彼将曰:艮震頤也。
責離而求艮,離豈艮哉?故曰: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
噬嗑自否來,否之時,剛柔不分,天地閉塞。
九五之剛,分而之初,剛下柔也。
初六之柔,分而之五,柔上行也。
剛柔分,則上下交矣。
動而明,則否塞通矣。
以陰陽言之,震,陽也,離,陰也。
雷動電明,剛柔相文,合一而成章,則天地亨矣,故曰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
此以初五相易,合兩體以言噬嗑之才也。
噬嗑除間之卦,不止于用獄,言利用獄者,專以六五言噬嗑之用。
坎為律,為棘,獄象也。
六五之柔,得中而上行,下據九四之坎,用獄也。
所謂上行者,以柔道行之于上也。
五君位,唯剛健中正足以當之。
六五柔中,不當位也。
雖不當位,而施之于用獄,則無若柔中之為利矣。
或曰:柔中足以用獄乎?曰:人君者止于仁,不以明斷稱也。
古之用獄者,史以獄成告于正而正聽之。
正以獄成告于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
大司寇以獄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參之。
三公以獄之成告于王,王三宥之,然後制刑。
宥之者,柔也。
三宥之然後制刑者,柔中也。
制刑者,有司之事,不得已而聽。
而制刑者,人君之德,德歸于上,有司不失其職于下,是以其民畏而愛之,愛之斯戴之矣。
故曰:人君之用獄,無若柔中之為利也。
臯陶之美舜曰:與其殺不辜,甯失不經,好生之德,洽于民心。
夫殺不辜,則民将以虐我者為雠。
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則天下樂推而不厭。
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
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
士師,有司也。
曾子告之如此,況人君乎。
觀臯陶曾子之言,則在于甯失也,在于哀矜也,不在乎明斷審矣。
自易失其傳,參之以申韓之學,人君用明斷決獄訟,躬行有司之事,其弊至于刻薄少恩,民心日離,思與之偕亡。
讀易不察之過也,故不可不與之辯焉。
卦氣秋分也,故太玄準之以??。
象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
敕當作敕。
明其罰之輕重,使人曉然易避,效電之明也。
正其法令,以警懈堕,效雷之動也。
九四坎為律,法也。
三不正,敕法也。
上三爻不正,明罰也。
先王将明罰,必先敕法,非謂法其威怒以緻刑。
此卦至爻變始有用刑之象。
初九,屦校滅趾,無咎。
象曰:屦校滅趾,不行也。
否下體 艮為指,在下體之下為趾。
巽變震為足,為草木,以草木連足指,象沒矣。
屦校,滅趾也。
荀卿曰:菲?屦,?,枲也。
尚書大傳曰: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中刑雜屦。
雜屦即傳所謂藨蒯之屦。
要之中刑之屦,或菲或枲,或藨或蒯,皆草為之。
疑古者制為菲、屦、赭衣,當刑者服之,以示愧恥,非無肉刑也。
慎子謂以屦當刖,誤矣。
周官掌囚,下罪桎。
桎,足械也。
械亦曰校。
大罪者,小罪之積。
否初六不正,其行不巳,故屦校以沒其足,使止而不行。
所懲者小,所戒者大,乃所以無咎。
震為行,艮止之,不行也。
無咎,正也。
卦以初上為受刑,二至五為用刑者,用刑貴中也。
王弼謂初上無位,非也。
六爻非奇則偶,豈容無位? 六二,噬膚滅??,無咎。
象曰:噬膚滅??,乘剛也。
艮陰為膚,柔而近革,噬之為易,六三是也。
何以知艮陰為膚?剝六四曰:剝床以膚,坤剝乾成艮也。
六三不當六二,噬之中正而動,剛乘剛而往,所刑者當,兌為口,故曰噬膚。
艮為??,二動兌見艮毀。
滅,鼻也。
??在面中,滅鼻則當息,不息則勢不能久,言三雖不當,而二之用刑亦不過中,故無咎。
二動宜有咎也。
橫渠曰:六三居有過之地而巳噬之,乘剛而動,為力不勞,動未過中,故無咎。
六三,噬臘 遇毒,小吝無咎。
象曰:遇毒,位不當也。
鳥獸全體,乾之為臘,噬之最難者也。
九四不正,間于上下之際,強梗者也。
艮為黔喙之屬,離為雉,日焊之臘 之象。
六三位不當,以柔噬剛,刑人而不服,必反傷之,故遇毒。
毒,坎險也。
何知坎為毒?師曰:以此毒天下,謂坎也。
小吝者,六三位不當而柔也。
然無咎者,動則正,兌見坎毀,強梗去矣。
兌,口噬也。
荀爽曰:噬臘,謂四也。
九四,噬乾肺,得金矢,利艱貞,吉。
象曰:利艱,貞吉。
未光也。
附骨之 謂之肺。
肺,古文作 橫渠,謂五也。
六五柔中有剛,在二剛之中,日焊之,乾肺之象。
肺比臘為易,比膚為難。
九四剛直不撓,往則克之,得金矢也。
乾變為金,巽為木,坎為矯,為弓,離為兵。
矯木施金,加于弓上,矢也。
金剛矢直,噬之則剛直行矣。
四五易坎毀成頤,噬乾肺,得金矢也。
九四不正,動而正,唯恐其不正,不正不足以噬,故利艱貞乃吉,不然則兇。
艱貞乃吉者,以其道未光,道光則安用艱貞哉。
或曰:五君位,四噬之,可乎?曰:噬嗑爻辭,取上下相噬,明用刑難易而巳,不以君位言之。
卦五不以君位言者,六卦訟也,噬嗑也,恒也,遁也,明夷也,旅也。
訟不言君者,人君不以聽訟為主,故風美召伯,頌言臯陶而巳。
恒不言君者,君道不可以柔為恒。
遁不言君者,君不可遁也。
明夷不言君者,失君之則也。
旅不言君者,君不可以旅也。
春秋天王居于鄭書出,諸侯去國書奔。
噬喝決獄,有司之事,非人君之職。
若以五為君,則二大夫三公四侯相噬何哉?易不可一端盡也。
六五,噬乾, 得黃金,貞厲。
無咎。
象曰:貞厲無咎,得,當也。
噬,上也。
上剛而居柔,離日焊之,乾 之象。
乾 比膚為難,比肺為易,五與上易成兌口,故曰噬乾。
黃,中色,離中之坤也。
上乾變為金,故曰得黃金。
言自五噬上,噬之亦難,噬之而服,則于剛為得中矣。
九居五,貞也,故曰貞。
五未易上有強,不能噬,于正為厲,于德為有咎。
噬上九而當,雖厲終無咎也,故曰厲無咎,得當也。
得當者,于五剛中為當也。
或曰:用刑言噬,何也?曰:此聖人之深意也。
夫示之德讓,使人安于至足之分,則不争,不争則無訟。
今物至于噬而後合,德下衰矣。
噬之當也,猶愧乎無訟矧!噬之有不當乎?末流之禍,怨亂并興,反複相噬,且萬物同體而使物至于噬,自噬之道也。
故四之剛直,上九之剛未免于噬。
夫子曰:必也使無訟乎?叔向曰:三辟之興,皆興于叔世,聖人之意不其深乎! 上九,何校滅耳,兇。
象曰: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四坎為耳,上九之三巽為木,巽見坎毀,何校滅耳也。
上九有耳不明乎?善罪大惡,積陷于兇而不知宜曰耳不聰,曰聰不明,何也?坎水離火,日月之光。
火,外景也,于目為視,水,内景也,于耳為聽,視聽之用,無非明也。
氣交則通,精并則專。
瞆者專視,并耳之用于目也。
瞽者專聽,并目之用于耳也。
上之三離目毀,無見善之明,又不能專聽,是聰複不明,何校滅耳?責其有耳之形,無耳之用也。
?離下,艮上。
贲,亨,小利有攸往。
彖曰:贲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
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贲本泰也,坤之上六來居于二,以一柔而文二剛,則柔得中而亨。
文柔德也,故曰贲亨。
九二分而往于上,以一剛而文二柔,剛不得中而柔得中,小者之利也。
然剛不往,則小者無以濟之,不能文矣,故曰小利有攸往。
柔來文剛而得中,分剛上而文柔,柔者亦得中,上下相文而不失乎中,則贲也,非過飾也,故曰贲。
贲者,文飾之道。
曰往曰來者,往來相錯,因其質而文之。
易傳曰:質必有文,自然之理。
理必有對待,生生之本也。
有上則有下,有此則有彼,有質則有文,一不獨立,二則為文。
以天文言之,無非剛柔交錯。
陰陽之精,在地象物成列,光耀離合,皆剛柔也。
日,陽也,而為離;月,陰也,而為坎。
緯星動者,陽也,而太白、辰星為陰。
經星不動者,陰也,而析木、鹑首為陽。
北鬥振天,二極不動。
故曰天文也。
以人文言之,坤來文乾而成離,坤文而離明,文明也。
艮,止也。
父剛子柔,君剛臣柔,夫剛婦柔。
朋友者,剛柔之合;長幼者,剛柔之序。
五者交錯,粲然成文,天理也,非人為也。
上下内外,尊卑貴賤,其文明而不亂,各當其分而止矣。
文明以止,則禍亂不生,災害不作,故日月軌道,五星順序,萬物自遂。
天文人文,其理一也,故曰文明以止,人文也。
此合乾坤剛柔、艮離兩體而言贲也。
聖人觀乎天文,則知剛柔有常矣。
故南面而立,視昏旦之星,日月之次,以知四時寒暑之變,春震秋兌,泰之時也。
夏離冬坎,贲之時也。
泰易為贲,四時互變,時變之象也。
觀乎人文,知天下之情,必麗乎中正。
中正者,理之所當得者也。
故彰之車服,明之藻色,天下自化矣。
柔麗乎中正者,化成天下之道也。
乾,天也,二變艮,成也。
二柔麗乎中正也。
仰觀天文,俯觀人文,不順乎天,則反求乎人文而巳矣。
此推原卦變以盡贲之道也。
在卦氣為八月,故太玄準之以飾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
山下有火,托物以明,異乎晉之自昭明德也。
贲,飾之象,君子體之以明庶政者,初二、三、四正,坤為衆,政者正也。
無敢折獄者,折獄之道在于用常人吉士,哀矜獄情,不恃明察也,不尚文飾也。
或曰:噬喝亦明也,明罰何也?曰:噬喝,六三、九四、六五、上九不正,不正者罰之。
贲無敢折獄,下四爻正也。
庶政明而後折獄,乃無枉濫。
初九,贲其趾,舍車而徒。
象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艮為指, 初在下體之下,動而應足趾也。
坤為輿,二坎為輪,車也。
四震為大途、為足,足趾行乎大途者,徒行也。
初九于六二為近,于六四為遠,舍二車弗乘,甯徒行而弗辭者,六二非正應,義弗乘也。
夫車所以贲其行,義弗當乘而乘之,辱也,非贲也。
是以甯徒行,雖跣足贲也。
古之人有弗肯乘人之車,緩步以當車者,守義故也。
六二,贲其須。
象曰:贲其須,與上興也。
二言贲飾之道。
毛在頤曰須,在口曰髭,在頰曰髯。
三有頤體,二柔在頤下,須之象。
二三剛柔相贲,贲其須也。
夫文不虛生,譬之須生于頤,血盛則繁滋,血衰則減耗,非增益為之飾與上興也。
與,相與也。
二三相贲而成震起也。
柔道上行,有興之象。
是故冠弁衣裳,黼黻文章,雕琢刻镂,立黃之飾,因其有尊卑貴賤之實而明之。
實既不同,其文亦異。
不豐不殺,惟其稱也。
棘子成曰:質而巳矣,何以文為?不知文待質而後興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貞吉。
象曰: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六二,以柔贲剛,贲如也。
九三坎體,以剛贲柔,坎水濡之,澤潤而有光耀,濡如也。
剛柔相贲,文飾之盛,禮之緻隆者也。
然二非正應,以近相得,故相贲相濡以成文。
九三守正不動,二亦柔麗乎中正,故吉。
三贲将變動而失正,則上且自外而陵之。
禮者,法之大分,去争奪之道也。
永正誰能陵之。
今夫富商之财,足以金玉其車,文錯其服,而木楗韋藩,過于朝而不歉者,知禮法之不可以幹也。
苟失其正,乘其間者有競心焉,安能自免于陵轹乎?故終莫之陵者,永貞之吉。
三,下卦之終,三不動,永貞之象。
六四,贲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
象曰:六四當位,疑也。
匪寇婚媾,終無尢也。
六四、初九,以正相贲也。
六四之柔,下贲初九,贲如也。
初九之剛,上贲六四,成巽,六二為須,巽為白,皤如也。
言初之贲四,純白相贲飾也。
六四當位,伏巽為不果,有疑志也。
四所以疑者,初間于三,坎為盜,盜據内外之際,四有乘剛之險,初四未獲贲也。
雖未獲贲而應之志其疾如白馬翰如,飛騰而赴之,匪九三之寇,則遂婚媾矣。
初離為雉,之四巽為雞。
翰,如也。
翰,剛爻也。
震為作足之馬,震變巽,故曰白馬翰如。
震長男,離中女,男女合,故曰婚媾。
純白無僞,誰能聞之。
始疑而終合,故曰終無尤也。
四之所尢者三也。
三下卦之終。
六五,贲于丘園,束帛戋戋,吝,終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艮為山,為果蓏,山半
噬嗑亨,利用獄。
彖曰:頤中有物曰噬嗑。
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
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離震合而成體,為頤中有物之象。
九四之剛,頤中之物。
嗑,合也。
噬而合之,剛決而上下亨矣。
推之人事,上下之際,有間之者,強梗讒邪,奸宄弗率,噬而合,合而亨。
易傳曰:君臣、父子、親戚朋友之間,有離貳怨隙者,蓋讒邪間于其間也,除去之則合矣。
間隔者,天下之大害也。
故曰頤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
此合兩體言噬嗑與亨之義也。
夫互體之變難知也,聖人于噬嗑、彖明言之,其所不言者,觀象玩辭,可以類推固者為之,彼将曰:艮震頤也。
責離而求艮,離豈艮哉?故曰: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
噬嗑自否來,否之時,剛柔不分,天地閉塞。
九五之剛,分而之初,剛下柔也。
初六之柔,分而之五,柔上行也。
剛柔分,則上下交矣。
動而明,則否塞通矣。
以陰陽言之,震,陽也,離,陰也。
雷動電明,剛柔相文,合一而成章,則天地亨矣,故曰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
此以初五相易,合兩體以言噬嗑之才也。
噬嗑除間之卦,不止于用獄,言利用獄者,專以六五言噬嗑之用。
坎為律,為棘,獄象也。
六五之柔,得中而上行,下據九四之坎,用獄也。
所謂上行者,以柔道行之于上也。
五君位,唯剛健中正足以當之。
六五柔中,不當位也。
雖不當位,而施之于用獄,則無若柔中之為利矣。
或曰:柔中足以用獄乎?曰:人君者止于仁,不以明斷稱也。
古之用獄者,史以獄成告于正而正聽之。
正以獄成告于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
大司寇以獄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參之。
三公以獄之成告于王,王三宥之,然後制刑。
宥之者,柔也。
三宥之然後制刑者,柔中也。
制刑者,有司之事,不得已而聽。
而制刑者,人君之德,德歸于上,有司不失其職于下,是以其民畏而愛之,愛之斯戴之矣。
故曰:人君之用獄,無若柔中之為利也。
臯陶之美舜曰:與其殺不辜,甯失不經,好生之德,洽于民心。
夫殺不辜,則民将以虐我者為雠。
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則天下樂推而不厭。
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
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
士師,有司也。
曾子告之如此,況人君乎。
觀臯陶曾子之言,則在于甯失也,在于哀矜也,不在乎明斷審矣。
自易失其傳,參之以申韓之學,人君用明斷決獄訟,躬行有司之事,其弊至于刻薄少恩,民心日離,思與之偕亡。
讀易不察之過也,故不可不與之辯焉。
卦氣秋分也,故太玄準之以??。
象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
敕當作敕。
明其罰之輕重,使人曉然易避,效電之明也。
正其法令,以警懈堕,效雷之動也。
九四坎為律,法也。
三不正,敕法也。
上三爻不正,明罰也。
先王将明罰,必先敕法,非謂法其威怒以緻刑。
此卦至爻變始有用刑之象。
初九,屦校滅趾,無咎。
象曰:屦校滅趾,不行也。
否下體 艮為指,在下體之下為趾。
巽變震為足,為草木,以草木連足指,象沒矣。
屦校,滅趾也。
荀卿曰:菲?屦,?,枲也。
尚書大傳曰: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中刑雜屦。
雜屦即傳所謂藨蒯之屦。
要之中刑之屦,或菲或枲,或藨或蒯,皆草為之。
疑古者制為菲、屦、赭衣,當刑者服之,以示愧恥,非無肉刑也。
慎子謂以屦當刖,誤矣。
周官掌囚,下罪桎。
桎,足械也。
械亦曰校。
大罪者,小罪之積。
否初六不正,其行不巳,故屦校以沒其足,使止而不行。
所懲者小,所戒者大,乃所以無咎。
震為行,艮止之,不行也。
無咎,正也。
卦以初上為受刑,二至五為用刑者,用刑貴中也。
王弼謂初上無位,非也。
六爻非奇則偶,豈容無位? 六二,噬膚滅??,無咎。
象曰:噬膚滅??,乘剛也。
艮陰為膚,柔而近革,噬之為易,六三是也。
何以知艮陰為膚?剝六四曰:剝床以膚,坤剝乾成艮也。
六三不當六二,噬之中正而動,剛乘剛而往,所刑者當,兌為口,故曰噬膚。
艮為??,二動兌見艮毀。
滅,鼻也。
??在面中,滅鼻則當息,不息則勢不能久,言三雖不當,而二之用刑亦不過中,故無咎。
二動宜有咎也。
橫渠曰:六三居有過之地而巳噬之,乘剛而動,為力不勞,動未過中,故無咎。
六三,噬臘 遇毒,小吝無咎。
象曰:遇毒,位不當也。
鳥獸全體,乾之為臘,噬之最難者也。
九四不正,間于上下之際,強梗者也。
艮為黔喙之屬,離為雉,日焊之臘 之象。
六三位不當,以柔噬剛,刑人而不服,必反傷之,故遇毒。
毒,坎險也。
何知坎為毒?師曰:以此毒天下,謂坎也。
小吝者,六三位不當而柔也。
然無咎者,動則正,兌見坎毀,強梗去矣。
兌,口噬也。
荀爽曰:噬臘,謂四也。
九四,噬乾肺,得金矢,利艱貞,吉。
象曰:利艱,貞吉。
未光也。
附骨之 謂之肺。
肺,古文作 橫渠,謂五也。
六五柔中有剛,在二剛之中,日焊之,乾肺之象。
肺比臘為易,比膚為難。
九四剛直不撓,往則克之,得金矢也。
乾變為金,巽為木,坎為矯,為弓,離為兵。
矯木施金,加于弓上,矢也。
金剛矢直,噬之則剛直行矣。
四五易坎毀成頤,噬乾肺,得金矢也。
九四不正,動而正,唯恐其不正,不正不足以噬,故利艱貞乃吉,不然則兇。
艱貞乃吉者,以其道未光,道光則安用艱貞哉。
或曰:五君位,四噬之,可乎?曰:噬嗑爻辭,取上下相噬,明用刑難易而巳,不以君位言之。
卦五不以君位言者,六卦訟也,噬嗑也,恒也,遁也,明夷也,旅也。
訟不言君者,人君不以聽訟為主,故風美召伯,頌言臯陶而巳。
恒不言君者,君道不可以柔為恒。
遁不言君者,君不可遁也。
明夷不言君者,失君之則也。
旅不言君者,君不可以旅也。
春秋天王居于鄭書出,諸侯去國書奔。
噬喝決獄,有司之事,非人君之職。
若以五為君,則二大夫三公四侯相噬何哉?易不可一端盡也。
六五,噬乾, 得黃金,貞厲。
無咎。
象曰:貞厲無咎,得,當也。
噬,上也。
上剛而居柔,離日焊之,乾 之象。
乾 比膚為難,比肺為易,五與上易成兌口,故曰噬乾。
黃,中色,離中之坤也。
上乾變為金,故曰得黃金。
言自五噬上,噬之亦難,噬之而服,則于剛為得中矣。
九居五,貞也,故曰貞。
五未易上有強,不能噬,于正為厲,于德為有咎。
噬上九而當,雖厲終無咎也,故曰厲無咎,得當也。
得當者,于五剛中為當也。
或曰:用刑言噬,何也?曰:此聖人之深意也。
夫示之德讓,使人安于至足之分,則不争,不争則無訟。
今物至于噬而後合,德下衰矣。
噬之當也,猶愧乎無訟矧!噬之有不當乎?末流之禍,怨亂并興,反複相噬,且萬物同體而使物至于噬,自噬之道也。
故四之剛直,上九之剛未免于噬。
夫子曰:必也使無訟乎?叔向曰:三辟之興,皆興于叔世,聖人之意不其深乎! 上九,何校滅耳,兇。
象曰: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四坎為耳,上九之三巽為木,巽見坎毀,何校滅耳也。
上九有耳不明乎?善罪大惡,積陷于兇而不知宜曰耳不聰,曰聰不明,何也?坎水離火,日月之光。
火,外景也,于目為視,水,内景也,于耳為聽,視聽之用,無非明也。
氣交則通,精并則專。
瞆者專視,并耳之用于目也。
瞽者專聽,并目之用于耳也。
上之三離目毀,無見善之明,又不能專聽,是聰複不明,何校滅耳?責其有耳之形,無耳之用也。
?離下,艮上。
贲,亨,小利有攸往。
彖曰:贲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
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贲本泰也,坤之上六來居于二,以一柔而文二剛,則柔得中而亨。
文柔德也,故曰贲亨。
九二分而往于上,以一剛而文二柔,剛不得中而柔得中,小者之利也。
然剛不往,則小者無以濟之,不能文矣,故曰小利有攸往。
柔來文剛而得中,分剛上而文柔,柔者亦得中,上下相文而不失乎中,則贲也,非過飾也,故曰贲。
贲者,文飾之道。
曰往曰來者,往來相錯,因其質而文之。
易傳曰:質必有文,自然之理。
理必有對待,生生之本也。
有上則有下,有此則有彼,有質則有文,一不獨立,二則為文。
以天文言之,無非剛柔交錯。
陰陽之精,在地象物成列,光耀離合,皆剛柔也。
日,陽也,而為離;月,陰也,而為坎。
緯星動者,陽也,而太白、辰星為陰。
經星不動者,陰也,而析木、鹑首為陽。
北鬥振天,二極不動。
故曰天文也。
以人文言之,坤來文乾而成離,坤文而離明,文明也。
艮,止也。
父剛子柔,君剛臣柔,夫剛婦柔。
朋友者,剛柔之合;長幼者,剛柔之序。
五者交錯,粲然成文,天理也,非人為也。
上下内外,尊卑貴賤,其文明而不亂,各當其分而止矣。
文明以止,則禍亂不生,災害不作,故日月軌道,五星順序,萬物自遂。
天文人文,其理一也,故曰文明以止,人文也。
此合乾坤剛柔、艮離兩體而言贲也。
聖人觀乎天文,則知剛柔有常矣。
故南面而立,視昏旦之星,日月之次,以知四時寒暑之變,春震秋兌,泰之時也。
夏離冬坎,贲之時也。
泰易為贲,四時互變,時變之象也。
觀乎人文,知天下之情,必麗乎中正。
中正者,理之所當得者也。
故彰之車服,明之藻色,天下自化矣。
柔麗乎中正者,化成天下之道也。
乾,天也,二變艮,成也。
二柔麗乎中正也。
仰觀天文,俯觀人文,不順乎天,則反求乎人文而巳矣。
此推原卦變以盡贲之道也。
在卦氣為八月,故太玄準之以飾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
山下有火,托物以明,異乎晉之自昭明德也。
贲,飾之象,君子體之以明庶政者,初二、三、四正,坤為衆,政者正也。
無敢折獄者,折獄之道在于用常人吉士,哀矜獄情,不恃明察也,不尚文飾也。
或曰:噬喝亦明也,明罰何也?曰:噬喝,六三、九四、六五、上九不正,不正者罰之。
贲無敢折獄,下四爻正也。
庶政明而後折獄,乃無枉濫。
初九,贲其趾,舍車而徒。
象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艮為指, 初在下體之下,動而應足趾也。
坤為輿,二坎為輪,車也。
四震為大途、為足,足趾行乎大途者,徒行也。
初九于六二為近,于六四為遠,舍二車弗乘,甯徒行而弗辭者,六二非正應,義弗乘也。
夫車所以贲其行,義弗當乘而乘之,辱也,非贲也。
是以甯徒行,雖跣足贲也。
古之人有弗肯乘人之車,緩步以當車者,守義故也。
六二,贲其須。
象曰:贲其須,與上興也。
二言贲飾之道。
毛在頤曰須,在口曰髭,在頰曰髯。
三有頤體,二柔在頤下,須之象。
二三剛柔相贲,贲其須也。
夫文不虛生,譬之須生于頤,血盛則繁滋,血衰則減耗,非增益為之飾與上興也。
與,相與也。
二三相贲而成震起也。
柔道上行,有興之象。
是故冠弁衣裳,黼黻文章,雕琢刻镂,立黃之飾,因其有尊卑貴賤之實而明之。
實既不同,其文亦異。
不豐不殺,惟其稱也。
棘子成曰:質而巳矣,何以文為?不知文待質而後興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貞吉。
象曰: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六二,以柔贲剛,贲如也。
九三坎體,以剛贲柔,坎水濡之,澤潤而有光耀,濡如也。
剛柔相贲,文飾之盛,禮之緻隆者也。
然二非正應,以近相得,故相贲相濡以成文。
九三守正不動,二亦柔麗乎中正,故吉。
三贲将變動而失正,則上且自外而陵之。
禮者,法之大分,去争奪之道也。
永正誰能陵之。
今夫富商之财,足以金玉其車,文錯其服,而木楗韋藩,過于朝而不歉者,知禮法之不可以幹也。
苟失其正,乘其間者有競心焉,安能自免于陵轹乎?故終莫之陵者,永貞之吉。
三,下卦之終,三不動,永貞之象。
六四,贲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
象曰:六四當位,疑也。
匪寇婚媾,終無尢也。
六四、初九,以正相贲也。
六四之柔,下贲初九,贲如也。
初九之剛,上贲六四,成巽,六二為須,巽為白,皤如也。
言初之贲四,純白相贲飾也。
六四當位,伏巽為不果,有疑志也。
四所以疑者,初間于三,坎為盜,盜據内外之際,四有乘剛之險,初四未獲贲也。
雖未獲贲而應之志其疾如白馬翰如,飛騰而赴之,匪九三之寇,則遂婚媾矣。
初離為雉,之四巽為雞。
翰,如也。
翰,剛爻也。
震為作足之馬,震變巽,故曰白馬翰如。
震長男,離中女,男女合,故曰婚媾。
純白無僞,誰能聞之。
始疑而終合,故曰終無尤也。
四之所尢者三也。
三下卦之終。
六五,贲于丘園,束帛戋戋,吝,終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艮為山,為果蓏,山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