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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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三匹;四金地數,合天九為四耦;五土天數,合地十為五匹。
故二五陰陽,各有合焉此即大衍之數,而陳希逸假之以為河圖之數者,毛奇齡仲氏《易》辟之,其辭正辯。
天數五,而一三五七九,其數二十五。
地數五,而二四六八十,其數三十。
凡天地之數,五十有又也五,即大衍之數五十也。
本其數為揲筮之法,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成變化則不測,故行侔(20)[20]鬼神。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挂一以象三,揲(21)[21]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于扐(22)[22]以象閏。
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挂。
系辭上傳·第九章 衍,推衍也。
大衍者,大衍天地之數,以為揲蓍(23)[23]之法也。
大衍之數五十,即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曰五十者,蓍數五十也。
蓍草五十莖,而其用止四十有九,揲蓍之法,先舍其一也。
天地之數,五十有五,以四十九數為揲蓍之用,而虛其六數以備卦之六位,所謂蓍圓而卦方也。
分而為二以相兩,以四十九蓍兩分左右,以象兩儀。
未分為太極,已分為兩儀。
舍一而分二者,老子所謂“道生一,一生二”也。
挂一以象三,任取兩中一蓍,挂于左手小指四指之間,與兩分之蓍,配而為三,以象三才也。
揲之以四,以象四時,左手取左半之策,右手四四數而置之,右手取右半之策,左手四四數而置之,以象四時也。
歸奇于扐以象閏,四數之餘,必有奇(24)[24]分零數,歸其所揲,四四之餘數于勒,左手之策勒于三四兩指之間,右手之策勒于二三兩指之間,以象閏月也。
閏,餘也。
每歲三百六十六日,氣盈六日,朔虛六日,餘十二日。
一歲止得三百五十四日,積三歲卅六日,以一月為閏,尚餘六日,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挂。
五歲之中,凡餘六十日,再置閏月,三歲一閏,尚餘六日。
益以二歲二十四日,合前六日,正一月,故再閏,故再扐,以象再閏。
揲蓍之法,左右二策,各一揲一勒同扐,合計兩手之策,凡二揲二扐,兩分一挂,再扐,是為五節。
以應五歲再閏,乃取奇扐所合而并數之統左右所餘,合之挂一。
或五或九,奇偶之數見焉四五為奇,八九為偶,以五止一四,九有二四也。
此一變也。
而後再挂以為再變,再變分挂揲扐,一如初法。
但曰挂者,以挂一而概餘法也。
三變成而一爻定焉。
合三變所餘觀之,三奇為老陽,三偶為老陰。
老則當變,二奇一偶為少陰,二偶一奇為少陽。
此即一陽為男,一陰為女之例也。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
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系辭上傳·第九章 揲之以四,是為四營,是故以四數營之營,經營也。
變生奇偶而成《易》象,一爻三變,一卦六爻。
三六十有八變,而成一卦。
凡成八卦,是為小成。
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六十四卦皆成,天下之能事畢矣。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
坤之策,百四十有四。
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
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系辭上傳·第九章 乾陽數九,以揲四之數乘之,四九三十六,此乾爻之策也,策蓍也。
乾有六爻,三六一百八十,六六三十六,合得二百一十六策。
坤陰數六,以揲四之數乘之,四六二十四,此坤爻之策也。
坤有六爻,二六一百二十,四六二十四,合得一百四十四策。
計乾坤所得之數,凡三百有六十,以當一期之日數一歲日數三百六十。
合上下二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陰陽相半,陽爻一百九十二,每爻三十六,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
陰爻一百九十二,每爻二十四,得四千六百八策,共計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策,以當萬物之數也。
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
備物緻用,立象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
探赜索隐,鈎深緻遠,以定天下之吉兇,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
系辭上傳·第十一章 荀悅(25)[25]《漢紀》:“立象成器。
”今本脫“象”字。
法象照垂,莫大乎天地仰觀象于天,俯觀法于地。
變通環轉,莫大乎四時。
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
品位崇高,莫大乎富貴。
物備緻用,立象成器,以為天下之利,莫大乎聖人。
探赜索隐,鈎深緻遠,以定天下之吉兇,成天下之亹亹(26)[26]者,莫大乎蓍龜。
蓍龜者,備物緻用,立象成器之大者,而得之大衍之數,此大衍之所以為大者也。
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
天地變化,聖人效之。
天垂象,見吉兇,聖人象之。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易》有四象,所以示也。
系辭焉,所以告也。
定之以吉兇,所以斷也。
系辭上傳·第十一章 定天下之吉兇,莫大乎蓍龜。
蓍龜者,天生神物也,而聖人則之。
天地變化,而聖人效之。
天垂象吉兇之象垂之于天,見吉兇,而聖人象之。
河出圖,洛出書,河出龍圖,洛出龜書,而聖人則之以蓍龜則之所謂莫大乎聖人也。
《易》有四象吉兇悔吝所以示吉兇之幾也,系之辭焉,所以告吉兇之兆也。
定之以吉兇,所以斷天下之疑也。
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易以貢。
聖人以此洗心,退藏于密,吉兇與民同患。
神以知來,知以藏往,數往者順,知來者逆。
是故易逆數也。
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
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其孰能與于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系辭上傳·第十一章》、《說卦·第三章》 舊本“數往者順”三句誤在《說卦》。
“其孰能與于此哉”三句誤在“知以藏往”下。
蓍之法圓而神,蓍以七為數,七七四十九,其數奇,奇則圓(27)[27],圓乃神也。
卦之德方以智,卦以八為數,八八六十四,其數偶,偶則方,方乃智也。
以圓蓍成方卦,六爻之義。
變易以貢告也聖人以此洗心,退藏于密,洞其吉兇,與民同患,非有私也。
蓍圓而神,神以知來,卦方以智,智以藏往,數往者順以推之,知來者逆以測之,是故易逆數也。
得其逆數,精于知來。
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
民用在後,而蓍龜前之,前之者逆也。
聖人以此,但事齋戒以神明其德,老子所謂無為而無不為也。
蓍德卦德,皆歸于聖人,其德普天,其孰能與于此哉。
惟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
夫蓋民知吉兇,不罹刑罪,無可殺者,是以不殺。
夫武以止亂,今亂止而不用殺,是謂神武,是謂神明其德也。
此上十章言以蔔筮者尚其占也。
《易》之為書也,原始要終,以為質也。
六爻相雜,惟其時物也。
系辭下傳·第九章 卦有初上,初為始,上為終。
《易》之為書,原始要終,備究六爻以為質也質證。
六爻相雜,一爻有一爻之時,一爻之物。
如乾之潛見飛躍,是其時也;龍馬金玉,是其物也。
吉兇相懸者,惟其時物之不一也。
道有變動,故曰爻。
爻有等,故曰物。
物相雜,故曰文。
文不當,故吉兇生焉。
系辭下傳·第十章 道有變動故曰爻剛柔相易而六爻見也爻有等故曰物。
其時不同,其物非一也。
物相雜,故曰文。
貴賤小大,相錯而成文也。
文不當,故吉兇生焉。
居非其位,故生吉兇也。
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
初辭拟之,卒成之終,若夫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
系辭下傳·第九章 凡卦其初難知,其上易知,以初為本,上為末,本隐而末顯也。
蓋初辭拟之,揆度吉兇,幾兆未顯。
及其卒也,則成之終爻,其象顯矣。
若夫雜物象以撰卦德撰,著述也,辨其是之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
中爻,互卦之象也。
上下六爻,但具兩正。
其中四爻,又以兩互而成兩卦,不可不察也。
王弼背經,不用互卦,後世陋儒遂謂《易》無互體,妄矣。
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其善不同。
二多譽,四多懼,近也。
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
系辭下傳·第九章 二與四,所謂中爻之互卦也。
若以正卦論之,則同功而異位。
二四皆陰,故同功。
二得中,三失中,故異位。
位殊則其善惡不同。
二多譽,得中也。
四多懼,近五也。
五為得位,柔之為道,宜比附尊位。
不利遠者,其有地遠而其要無咎者要終,其用柔中也,六二諸爻是矣(28)[28]。
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兇,五多功,貴賤之等也。
其柔危,其剛勝也。
系辭下傳·第九章 三與五,亦中爻之互卦也。
若以正卦論之,亦同功而異位。
三五皆陽,故同功。
三失中,
故二五陰陽,各有合焉此即大衍之數,而陳希逸假之以為河圖之數者,毛奇齡仲氏《易》辟之,其辭正辯。
天數五,而一三五七九,其數二十五。
地數五,而二四六八十,其數三十。
凡天地之數,五十有又也五,即大衍之數五十也。
本其數為揲筮之法,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成變化則不測,故行侔(20)[20]鬼神。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挂一以象三,揲(21)[21]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于扐(22)[22]以象閏。
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挂。
系辭上傳·第九章 衍,推衍也。
大衍者,大衍天地之數,以為揲蓍(23)[23]之法也。
大衍之數五十,即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曰五十者,蓍數五十也。
蓍草五十莖,而其用止四十有九,揲蓍之法,先舍其一也。
天地之數,五十有五,以四十九數為揲蓍之用,而虛其六數以備卦之六位,所謂蓍圓而卦方也。
分而為二以相兩,以四十九蓍兩分左右,以象兩儀。
未分為太極,已分為兩儀。
舍一而分二者,老子所謂“道生一,一生二”也。
挂一以象三,任取兩中一蓍,挂于左手小指四指之間,與兩分之蓍,配而為三,以象三才也。
揲之以四,以象四時,左手取左半之策,右手四四數而置之,右手取右半之策,左手四四數而置之,以象四時也。
歸奇于扐以象閏,四數之餘,必有奇(24)[24]分零數,歸其所揲,四四之餘數于勒,左手之策勒于三四兩指之間,右手之策勒于二三兩指之間,以象閏月也。
閏,餘也。
每歲三百六十六日,氣盈六日,朔虛六日,餘十二日。
一歲止得三百五十四日,積三歲卅六日,以一月為閏,尚餘六日,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挂。
五歲之中,凡餘六十日,再置閏月,三歲一閏,尚餘六日。
益以二歲二十四日,合前六日,正一月,故再閏,故再扐,以象再閏。
揲蓍之法,左右二策,各一揲一勒同扐,合計兩手之策,凡二揲二扐,兩分一挂,再扐,是為五節。
以應五歲再閏,乃取奇扐所合而并數之統左右所餘,合之挂一。
或五或九,奇偶之數見焉四五為奇,八九為偶,以五止一四,九有二四也。
此一變也。
而後再挂以為再變,再變分挂揲扐,一如初法。
但曰挂者,以挂一而概餘法也。
三變成而一爻定焉。
合三變所餘觀之,三奇為老陽,三偶為老陰。
老則當變,二奇一偶為少陰,二偶一奇為少陽。
此即一陽為男,一陰為女之例也。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
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系辭上傳·第九章 揲之以四,是為四營,是故以四數營之營,經營也。
變生奇偶而成《易》象,一爻三變,一卦六爻。
三六十有八變,而成一卦。
凡成八卦,是為小成。
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六十四卦皆成,天下之能事畢矣。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
坤之策,百四十有四。
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
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系辭上傳·第九章 乾陽數九,以揲四之數乘之,四九三十六,此乾爻之策也,策蓍也。
乾有六爻,三六一百八十,六六三十六,合得二百一十六策。
坤陰數六,以揲四之數乘之,四六二十四,此坤爻之策也。
坤有六爻,二六一百二十,四六二十四,合得一百四十四策。
計乾坤所得之數,凡三百有六十,以當一期之日數一歲日數三百六十。
合上下二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陰陽相半,陽爻一百九十二,每爻三十六,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
陰爻一百九十二,每爻二十四,得四千六百八策,共計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策,以當萬物之數也。
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
備物緻用,立象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
探赜索隐,鈎深緻遠,以定天下之吉兇,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
系辭上傳·第十一章 荀悅(25)[25]《漢紀》:“立象成器。
”今本脫“象”字。
法象照垂,莫大乎天地仰觀象于天,俯觀法于地。
變通環轉,莫大乎四時。
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
品位崇高,莫大乎富貴。
物備緻用,立象成器,以為天下之利,莫大乎聖人。
探赜索隐,鈎深緻遠,以定天下之吉兇,成天下之亹亹(26)[26]者,莫大乎蓍龜。
蓍龜者,備物緻用,立象成器之大者,而得之大衍之數,此大衍之所以為大者也。
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
天地變化,聖人效之。
天垂象,見吉兇,聖人象之。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易》有四象,所以示也。
系辭焉,所以告也。
定之以吉兇,所以斷也。
系辭上傳·第十一章 定天下之吉兇,莫大乎蓍龜。
蓍龜者,天生神物也,而聖人則之。
天地變化,而聖人效之。
天垂象吉兇之象垂之于天,見吉兇,而聖人象之。
河出圖,洛出書,河出龍圖,洛出龜書,而聖人則之以蓍龜則之所謂莫大乎聖人也。
《易》有四象吉兇悔吝所以示吉兇之幾也,系之辭焉,所以告吉兇之兆也。
定之以吉兇,所以斷天下之疑也。
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易以貢。
聖人以此洗心,退藏于密,吉兇與民同患。
神以知來,知以藏往,數往者順,知來者逆。
是故易逆數也。
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
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其孰能與于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系辭上傳·第十一章》、《說卦·第三章》 舊本“數往者順”三句誤在《說卦》。
“其孰能與于此哉”三句誤在“知以藏往”下。
蓍之法圓而神,蓍以七為數,七七四十九,其數奇,奇則圓(27)[27],圓乃神也。
卦之德方以智,卦以八為數,八八六十四,其數偶,偶則方,方乃智也。
以圓蓍成方卦,六爻之義。
變易以貢告也聖人以此洗心,退藏于密,洞其吉兇,與民同患,非有私也。
蓍圓而神,神以知來,卦方以智,智以藏往,數往者順以推之,知來者逆以測之,是故易逆數也。
得其逆數,精于知來。
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
民用在後,而蓍龜前之,前之者逆也。
聖人以此,但事齋戒以神明其德,老子所謂無為而無不為也。
蓍德卦德,皆歸于聖人,其德普天,其孰能與于此哉。
惟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
夫蓋民知吉兇,不罹刑罪,無可殺者,是以不殺。
夫武以止亂,今亂止而不用殺,是謂神武,是謂神明其德也。
此上十章言以蔔筮者尚其占也。
《易》之為書也,原始要終,以為質也。
六爻相雜,惟其時物也。
系辭下傳·第九章 卦有初上,初為始,上為終。
《易》之為書,原始要終,備究六爻以為質也質證。
六爻相雜,一爻有一爻之時,一爻之物。
如乾之潛見飛躍,是其時也;龍馬金玉,是其物也。
吉兇相懸者,惟其時物之不一也。
道有變動,故曰爻。
爻有等,故曰物。
物相雜,故曰文。
文不當,故吉兇生焉。
系辭下傳·第十章 道有變動故曰爻剛柔相易而六爻見也爻有等故曰物。
其時不同,其物非一也。
物相雜,故曰文。
貴賤小大,相錯而成文也。
文不當,故吉兇生焉。
居非其位,故生吉兇也。
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
初辭拟之,卒成之終,若夫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
系辭下傳·第九章 凡卦其初難知,其上易知,以初為本,上為末,本隐而末顯也。
蓋初辭拟之,揆度吉兇,幾兆未顯。
及其卒也,則成之終爻,其象顯矣。
若夫雜物象以撰卦德撰,著述也,辨其是之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
中爻,互卦之象也。
上下六爻,但具兩正。
其中四爻,又以兩互而成兩卦,不可不察也。
王弼背經,不用互卦,後世陋儒遂謂《易》無互體,妄矣。
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其善不同。
二多譽,四多懼,近也。
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
系辭下傳·第九章 二與四,所謂中爻之互卦也。
若以正卦論之,則同功而異位。
二四皆陰,故同功。
二得中,三失中,故異位。
位殊則其善惡不同。
二多譽,得中也。
四多懼,近五也。
五為得位,柔之為道,宜比附尊位。
不利遠者,其有地遠而其要無咎者要終,其用柔中也,六二諸爻是矣(28)[28]。
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兇,五多功,貴賤之等也。
其柔危,其剛勝也。
系辭下傳·第九章 三與五,亦中爻之互卦也。
若以正卦論之,亦同功而異位。
三五皆陽,故同功。
三失中,